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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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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7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主之治国也,众其守而重其罪”
    疾风识劲草,板荡识诚臣。君为臣纲。上食君禄,下当以死相报。然今日之秋,忤逆者有之,作乱犯上者有之,更兼有大鸿属臣作壁上观者。。。
    “明主之治国也,众其守而重其罪”,今日起,凡参与犯上作乱者,坐收渔利者,作壁上观者,浑水摸鱼者,举棋不定者。。。一律重办,永不大免!!!
     凡食君禄者,今日起再有不鞠躬尽瘁捍卫帝国者,一律同作乱同罪。
     大鸿帝国亲王,格格,郡主等一概爵衔官职今日起重新钦定。
     该埋的埋,该发的发,该奖的重奖!
:)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2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偶绝对支持补天大人!~~~
“该埋的埋”呵呵~~~偶喜欢~~~那样偶的花园土地会更加肥沃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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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补相,我来做您的帮手,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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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8-2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哈哈,补天大人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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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一孤鸿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4-8-27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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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8-27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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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8-27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下面引用由天地一孤鸿2004/08/27 03:06pm 发表的内容:
    咳~~补相所奏朕照准!~~~~~~~~~~~~~~~~~~~~~~~~~钦此:)
    该用"卿"代替"补相"的说.或者直呼其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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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7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风桐总管兢兢业业,鞠躬尽瘁,乃国之栋梁啊,今日起,钦定风桐为怜花郡主,上书房行走,参理政事。
    水晶姑娘侠肝义胆,谢谢支持啦~
    忽而今秋,念你报效帝国之心就不治你名讳犯忌之罪,但即刻去换了马甲再来,今日起凡见“忽而今*”之名讳者,一并就地掩埋,不用上奏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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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一孤鸿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4-8-27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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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7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哥~ 该是尚方宝铲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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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8-27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皇上夜睡!夜睡!夜夜睡!
    补天先睡!先睡!先先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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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8-27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下面引用由补·天2004/08/27 03:12pm 发表的内容:
    风桐总管兢兢业业,鞠躬尽瘁,乃国之栋梁啊,今日起,钦定风桐为怜花郡主,上书房行走,参理政事。
    水晶姑娘侠肝义胆,谢谢支持啦~
    忽而今秋,念你报效帝国之心就不治你名讳犯忌之罪,但即刻去换了马甲再来,今 ...

    为什么?忽而今*冲撞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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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8-27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哈哈,补大人真是黑白分明,忠心耿耿,正气冲霄啊!!赞赏的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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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8-27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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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7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冲撞我啦!!!
    初“忽而今夏”礼数不周,触犯本大人,本大人尚未顾及处治于她,今日竟又出个“忽而今秋”,想来此间必有渊源,长此以往,忽而泛滥,成何体统?故一并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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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8-27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下面引用由补·天2004/08/27 03:22pm 发表的内容:
    冲撞我啦!!!
    初“忽而今夏”礼数不周,触犯本大人,本大人尚未顾及处治于她,今日竟又出个“忽而今秋”,想来此间必有渊源,长此以往,忽而泛滥,成何体统?故一并办之!
    翻来覆去也没看出哪里冲撞的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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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7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说白了 就是我看着就不顺,忽而不顺!!!
    明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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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8-27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下面引用由补·天2004/08/27 03:26pm 发表的内容:
    说白了 就是我看着就不顺,忽而不顺!!!
    明白啦???
    :)

    哈哈 原来是这样啊,多看会,忽而又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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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8-27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其罪!

    哈哈,补天大人爱憎分明,可爱之极,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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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8-27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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