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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笔]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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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凝视美丽在 2005/05/31 12:40pm 第 1 次编辑]

家有爱宠,吾甚宝之,平日追逐嬉戏,极尽欢愉,情深意笃,聊作七绝以赠:
一簇菊花频和颤,
两泓秋水有情痴。
深偎浅舐痕无限,
竟去仍留几缕丝。
初为七绝,希望方家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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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1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和字有平有仄,在这里为仄?
痕如何无限?
时去,拗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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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31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和,读四声。
菊花,是代指它的尾巴。(相信是丝毫不夸张的,偶特意拍了个特写,但是她怕照相机,所以效果不是很好,大家勉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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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31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下面引用由居小易2005/05/31 12:09pm 发表的内容:
一簇菊花频和颤,痕无限,时去仍留几缕丝。---需解释,不然不明白
痕,指泪痕。这里是取她慰人心怀之意。
时去仍留几缕丝——是指依偎后离开,发现自己身上有些许她的毛发,丝同时谐思,
                  也是满心情思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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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1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既然有舐,我想误解为它的涎水的概率更大。理解为泪水,要转几道弯。
时去这个词可能是生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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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31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下面引用由竟日寻春2005/05/31 12:09pm 发表的内容:
和字有平有仄,在这里为仄?
痕如何无限?
时去,拗口点。
和,是四声,取应和呼唤的意思。是写她尾巴摇动的姿态。
时去确实拗口,也试图更换它字,可是如果是别去,归去之类的,留给我的就不是几缕丝了,而且想紧承上句,写深偎后的离开。
大家也帮我想想有没有更合适的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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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31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下面引用由竟日寻春2005/05/31 12:17pm 发表的内容:
既然有舐,我想误解为它的涎水的概率更大。理解为泪水,要转几道弯。
时去这个词可能是生造的。
不是这个意思啊,舐不是舔的意思么?我是想说她舔干了我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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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31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嗯,时去确实是生造的,实在是功力不够,找不到合适的字表达我的意思。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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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1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下面引用由凝视美丽2005/05/31 12:20pm 发表的内容:
不是这个意思啊,舐不是舔的意思么?我是想说她舔干了我的泪水……
你不是这个意思,难弄的是有时作者有他自己的误解,我就误解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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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31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深偎浅舐痕无限,
竟去仍留几缕丝。
看到楼上的名字,想换成“竟”好一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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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1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很不错了。我刚写的时候语句根本什么都不是。:)
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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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1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楼主本有诗才,功底不错,悠歌盼君多写接近人民大众的诗作,做人民的诗人,获大众的共呜,前途无量......
今天君又选了一个-------贵妇无聊闲作,唉!......
(偶之诗作不佳,欢迎君如众诗友向我开炮------欢迎砖头加冰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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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31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下面引用由悠歌2005/05/31 12:50pm 发表的内容:
楼主本有诗才,功底不错,悠歌盼君多写接近人民大众的诗作,做人民的诗人,获大众的共呜,前途无量......
今天君又选了一个-------贵妇无聊闲作,唉!......
(偶之诗作不佳,欢迎君如众诗友向我开炮------欢迎砖头加冰雹!)
呵呵,楼上不是知音,我们各自保留意见。
我不是贵妇,这更不是什么无聊闲作,记得阅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时候,看到特丽莎失去了她的爱犬时,竟是难以自已,至今依然记得那句话:“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可能是牧歌式的,人与狗之间的感情才是牧歌式的。”
或许我是无聊吧,被这支牧歌牵绊。楼上就诗可以砸砖,我虚心接受,但是纯洁的感情是不容亵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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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1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下面引用由居小易2005/05/31 12:44pm 发表的内容:
哈哈,竟去两字好,竟日版主老兄离去了,仍留几缕丝。哈哈哈。。。。
歪解,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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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1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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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1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如果光看诗,恐怕很难看出写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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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3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下面引用由居小易2005/05/31 12:44pm 发表的内容:
哈哈,竟去两字好,竟日版主老兄离去了,仍留几缕丝。哈哈哈。。。。
想必这样解释在这里更有共鸣些:)
竟版不是很为难的话就早日回到职位上来吧,留下的丝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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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1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呵呵,凝视美丽,你是从现代文学那边过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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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1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下面引用由凝视美丽2005/05/31 12:59pm 发表的内容:
记得阅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时候,看到特丽莎失去了她的爱犬时,竟是难以自已,至今依然记得那句话:“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可能是牧歌式的,人与狗之间的感情才是牧歌式的。”
   好精彩的文字,多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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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31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练笔]七绝

下面引用由泥中人2005/05/31 09:12pm 发表的内容:
如果光看诗,恐怕很难看出写的是什么。
主要也是楼上不太了解我的狗,给完全没有文学功底的妈妈念都明白呢。
前两句状其情状,选择了最有感情色彩的尾巴和眼睛。后两句直接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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