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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水版2009年“端阳斗牛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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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1-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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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4-21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逐梦 于 2009-6-9 23:38 编辑

    端午节临近,水版特组织《唐宋水版2009端阳斗牛赛赛文活动》,希望广大朋友积极参加。本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旨
    增进友谊,活跃坛气
    二、活动形式
    1、此次活动分为甲乙二组及啦啦队组,甲组领队为清虚道德真君,乙组领队为逐梦,参战人员选择组别后即可参战,拉拉队员无需选择组别。
    2、参战文及啦啦队文体裁、内容不限,每个注册用户(ID)发文数量不超过三篇,超过者则仅收录该ID在活动时间截止前的最后三篇发文(前文保留,但不参加此活动)。
    3、参战文格式为《端阳斗牛赛·*********——甲(乙)组》
    啦啦队文格式为《端阳斗牛赛·*********》,不分甲乙组。   
    4、赛事前期,参赛队员组别尽量不要更改,如果到赛事后期出现两组参赛文数量相差悬殊的情况,允许参赛队员自行更改组别,但发帖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为增加趣味性,允许同时为双方参战并当啦啦队的行为。
    5、胜负规则:队员赛文根据双方发帖数量,由双方领队商议确定最后斗牛赛规模,并按领队提交的名单及顺序捉对厮杀(双方1号均为领队文章,直接PK),胜者得一分,最终总得分高的队伍胜出。
    6、文章要求:符合唐宋论坛的发贴总体要求,此不赘述。文章正面、积极。如果是灌水文,则要把握好尺度。
    7、文章统一发表在灌水版。
    三、活动范围:
    全唐宋所有注册用户均可参加。
    四、活动组织
    1、活动组委会成员:挥剑决浮云、悠悠猫儿、浮生情缘、逐梦、清虚道德真君,其中悠悠猫儿为组委会负责人。
    2、活动评委会成员:小楼蠢鱼、挥剑决浮云、云雾山、报上名来、风雪一箫、风马驴、破红尘,其中挥剑决浮云为评委会负责人。
    3、活动总顾问:吟风听月。
    4、为示公正,评委会成员的文章不能由自己评审。
    五、活动时间安排
    12009429日,组委会在唐宋各坛公布本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贴》),并固顶。各用户有任何疑问,可于通知贴发表意见和建议。
    2428——6月11为发贴时间,期间组委会负责收集文章,并列于通知贴(包括提供链接),各用户可在通知贴查阅自己的发贴,以补遗漏。6月1124为此活动的发贴截止时间。
    3、6月11——6月17,双方领队最终确定斗牛赛人员数量及顺序,并提交活动总顾问吟风听月。此顺序应对对方领队及评委严格保密以增强比赛的不确定性(必要时以站短截图为准),待评委评分结束后公布。
    46月187月18为评委评帖时间。
    5、7月19,组委会开新贴《唐宋水版2009端阳斗牛赛活动》评析及统计(以下简称结果贴),各评委将各自的评审结果贴于此贴,组委会负责统计各篇参赛文章的分值及PK赛得分情况。
    67月20,组委会在结果贴排出最终结果,并参战双方胜负,各评委及各用户予以监督,发现错误请及时指出以予更正。
    7、各用户均可在通知贴结果贴表示积极意见和建议,但拒绝纯灌水,如有发现则删除。

    六、评分标准
    1、评审形式:评分制,满分为十分。
    2、评分标准:以趣味性为主,兼顾文学性,具体尺度由各评委自行把握。
    七、奖项设置
    (一)通行部分
    1、一等奖:分值最高者一篇,奖励唐币2000两,星星加50个。如出现同分,则并列一等奖。一等奖赛文直接点精。
    2、二等奖:分值次高者三篇,奖励唐币800两,星星加30个。如出现同分,处理同上。
    3、三等奖:分值再次者十篇:奖励唐币500两,星星加20个。如出现同分,处理同上。
    4、参与奖:参赛者即奖励唐币100两。
    5、评委奖励同一等奖,组织者奖励同三等奖。
    (二)活动部分(额外奖励)
    1、获胜一方参战文奖励唐宋币300两,参加最后斗牛赛的奖励唐宋币500两。失败一方参加斗牛赛的奖励唐宋币200两。
    2、选得分最高的三篇啦啦队赛文,各奖励唐宋币300两。
  • TA的每日心情

    2014-5-14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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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4-29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梦梦终于要和盗士PK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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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4-29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时没看懂
    怎么分组,怎么PK
    挺复杂的
    虽说本人一向支持活动
    但我觉得组织过程确实应该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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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4-29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牛较上劲儿了?
    捧个人场,陪个吆喝,不瞎掺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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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2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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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4-29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开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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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4-11-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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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09-4-29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待我给时间重新安排一下
    大家快来啊,我和道士为抢花猫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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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09-4-29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时没看懂
    怎么分组,怎么PK
    挺复杂的
    虽说本人一向支持活动
    但我觉得组织过程确实应该简单明了
    风马驴 发表于 2009-4-29 17:52

    分组你自己随意选择,PK规则就是如果你在两个组都有赛文,并且都入选了最后的名单,两个组都给你的文章排在2#,结果就是你自己PK自己,属于哪个组的文章最后评分高,哪个组就得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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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9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牛较上劲儿了?
    捧个人场,陪个吆喝,不瞎掺和了.
    珊瑚蟾蜍 发表于 2009-4-29 17:59

    你使劲鼓鼓肚子,也和牛一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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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09-4-29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斗鸡吗?
    逐梦为牛,道士为鸡如何?两派相互斗吧!
    二休 发表于 2009-4-29 18:12

    牛斗鸡?宁为鸡口毋为牛后,MS你明摆着偏向你的老乡,俺是不会同意你这方案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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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29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脆我申请当评委行不行
    驴皮一向是厚的
    不过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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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4-29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嘿,俺是主委负责人,不要为负责人打,不然告你们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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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4-29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先挑把火进来

    黔驴,你还是老老实实刨地嚎嚎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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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9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嘿,俺是主委负责人,不要为负责人打,不然告你们贿赂~~~~~~~~
    悠悠猫儿 发表于 2009-4-29 20:37

    嘿,这说起来我的第二篇也有灵感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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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9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脆我申请当评委行不行
    驴皮一向是厚的
    不过是认真的
    风马驴 发表于 2009-4-29 19:47

    谨慎支持,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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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4-29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活动完满成功````俺就不掺和啦````````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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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9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活动完满成功````俺就不掺和啦````````呃
    破红尘 发表于 2009-4-29 20:50

    你不掺和,给你送清虚观去,让道士好好享用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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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5-1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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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4-29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嘿,这说起来我的第二篇也有灵感了,哈哈
    逐梦 发表于 2009-4-29 20:40


    完了,道士,你可千万别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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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4-29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我家还有一头带壳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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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9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我家还有一头带壳的牛
    萧离别 发表于 2009-4-29 21:19

    拉出来遛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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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4-29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拉出来遛遛~~~~~~~
    逐梦 发表于 2009-4-29 13:32

    切不可
    小小的牛,小小的壳
    突见外面大千世界
    一准逐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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