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110|回复: 15
收起左侧

[公告] 【现代文学】版规(暂行稿)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11-27 09:43
  •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21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戒痕 于 2012-2-21 14:48 编辑

          欢迎您光临现代文学版块,为了营造一个友善默契的讨论环境,也为了您能在这里玩的开心,请您遵守以下发帖规定:

    一、新手指引
    1、现代文学主版涉及的内容包括散文、诗歌、随笔、小说等原创文学。
    2、本版原则上不允许转帖,如果有好的转帖文章或者推荐阅读作品可以发在【好书交流吧】。
    3、【推荐区】、【精华区】属版主操作范围,请勿擅自使用或咨询版主。
    4、时事、社论、杂文等相关评论类文章请发在现代子版【文心荟萃】。

    二、会员守则   
    1、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2、每人每日发帖不得超过三帖。超过三帖者版主将选择性删除。有恶意发帖行为者封其ID。
    3、连载小说应在一个帖子内完成,这样既方便管理也便于读者浏览。
    4、禁止发表与本版内容不符的贴子,一旦发现将被移贴或删除。本版不接受请教、咨询、商榷等类似帖出现。
    5、鉴于这是一个公众交流的场所,请勿使用违反大众审美标准的ID名、头像和签名。
    6、为了保护版面整洁,帖子标题应能表达帖子实际内容,请不要在帖子标题中加任何类似【推荐】、【精华】或夸张、故意误导、哗众取宠、与内容不符的文字,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7、严禁发表争吵、吵架、攻击他人人格的帖子。本版欢迎大家来这里交流看法,阐述心得,在讨论的过程中如有意见相左的,请避免发生口角和人身攻击,请维持融洽的交流气氛。
    8、与本版不相关或者更适合别的版块的帖子,管理员或版主会在不通知发帖者本人的情况下,将其贴转移或删除。
    9、原创发贴字数最少应在四百字以上(诗歌除外),文理通顺构思精妙的可以酌情。
    10、不得将沉底2个月以上的老帖翻出(连载除外)。若有恶意翻帖者警告一次。警告无效直接封其ID。

    11、违反上述规定者,本版版主会在违规帖中回复指明违规原因,以短消息通知发帖人,违规三次者,版主有权在不通知发帖者本人的情况下,将其贴删除并封ID。
    12、严禁“问好”“欣赏”等与主贴内容无关的无实质性读后感及评论内容的回复;严禁版聊。
    13、本版发帖谢绝出售、阅读权限设置等相关行为。

    三、关于原创和剽窃

    1、本版鼓励原创作品,原创作品可在标题前注明[原创],未标明者一律按原创处理,都参与评精。
    2、标明[原创]的帖子若某一章/段70%的内容或整篇50%内容与他人文章重复,将会认定为剽窃作品。剽窃一次以上者(含一次),星星减100。 三次以上者永久封ID。
    3、由于管理人员精力有限,欢迎大家共同监督。举报一帖奖励唐银1000两。
    4、剽窃作品不得标精华,一经发现版主将予以取消精华并删除帖子。
      
    四、精华贴子评选及奖励方法
    1、原创贴子:有一定水平,受到大部份人好评。高亮置顶三日,并经过三位以上版主推荐。
    2、为鼓励本版的发贴者多出精华贴子,凡是被评为精华贴子将置顶一周,同时奖励唐银5000两。
      
          本守则解释权属于【现代文学】版,自2012年2月21日起开始遵照执行,未尽事宜将逐渐补充。对版主的行为如果有任何异议,请到站务公开版投诉,不得在本版发贴,否则版主可不通知而将其删除。谢谢合作!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8-15 01:47
  • 签到天数: 8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2-21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各位版主,戒痕版主已就现代文学改版、合并后的新版规发表了《[现代文学]版规》,戒痕版主辛苦了!但考虑到版规是一版之大事,关系到现代版的定位和发展,又要让文友遒守,便于各版主操作执行,所以有必要征求一下现代各版主的意见。待统一汇集后,再行正式公布执行。另外,现代和文心两个版如何分工合作,又各有特色,各版适宜发表什么内容,以及各文体归类归组是否便于文友发帖、便于版主们管理也请讨论一下。最后祝各位版主合作愉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11 19:38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2-21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夜合花 于 2012-2-21 17:35 编辑

    戒痕版主辛苦了!
    {:soso_e17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11 19:38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2-21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夜合花 于 2012-2-21 17:40 编辑

    戒痕版主辛苦了!
    10、不得将沉底2个月以上的老帖翻出(连载除外)。
    此条我觉得时间上可以宽限些,个人意见,其它的条款,还是与其它几位版主和管理员协商后再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1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午抽空看了一下这个新版规。痕痕辛苦了。{:soso_e160:}

    取痕痕之净瓶,装十指之淡水。现将自己修改过的版规贴一下,只是个人浅见,时间仓促难免有不足或不周之处,所以十指也恳切的要求六兄与合花对此“版规”提出批评与进行修正。谢啦。{:soso_e160:}


    欢迎您光临现代文学版块。为了维护我们共同的心灵家园与文学净土,请您遵守以下发帖规定:

    一、新手指引
    1、现代文学主版涉及的内容包括散文、诗歌、随笔、小说等原创文学。
    2、本版原则上不允许转帖,如果有好的转帖文章或者推荐阅读作品可以发在【好书交流吧】。
    3、【推荐区】、【精华区】属版主操作范围,请勿擅自使用或咨询版主。
    4、时事、社论、杂文等相关评论类文章请发在现代子版【文心荟萃】。

    二、会员守则   
    1、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2、每人每日所发主题帖请尽量控制在五帖以内。超过五帖版主将视其内容与质量进行选择性删除。
    3、连载小说请在一个主题帖内完成,以便于读者浏览与作者管理。
    4、本版禁止发与文学无关的请教、咨询、商榷等类似帖。
    5、请慎重选择使用代表自己网络形象的ID名、头像和签名。若你的选择引起了大多数坛友的反感与不安,我们将有责任对您发出提醒或警告,以照顾无辜者的感受。
    6、为给大家提供一个良好整洁的文学交流平台,本版不欢迎任何标题党的任何哗众取宠,内容空洞的帖子。请大家自我约束互相监督,不要肆意浪费自己与他人宝贵的时间与精力。  
    7、严禁发表任何有关人身攻击的帖子。对此种帖子版主有责任无条件屏蔽或删除。以维持本版块融洽的互动交流气氛。
    8、与本版不相关或者更适合别的版块的帖子,管理员或版主会在通知发帖者的前提下,将其贴转移至相应的版块。请各位朋友诚心码字,用心发帖。

    10、为了违护版面的整洁与清新,请不要随意将沉底2个月以上的老帖翻出(连载除外)。

    12、禁止滥用“问好”“欣赏”等与主贴内容无关的无实质性读后感及评论内容的回复;严禁版聊。
    13、本版发帖谢绝出售、阅读权限设置等相关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者,本版版主会在违规帖中回复指明违规原因,以短消息通知发帖人,违规三次者,版主有权在不通知发帖者本人的情况下,将其帖删除并封ID。

    三、关于原创和剽窃
    1、本版鼓励原创作品,原创作品请在标题前注明[原创],未标明者一律按原创处理,都参与评精。
    2、标明[原创]的帖子若某一章/段70%的内容或整篇50%内容与他人文章重复,将会认定为剽窃作品。剽窃一次以上者(含一次),星星减100。 三次以上者永久封ID。
    3、由于管理人员精力有限,欢迎大家共同监督。举报一帖奖励唐银1000两。
    4、剽窃作品不得标精华,一经发现版主将予以取消精华并删除帖子。
      
    四、精华贴子评选及奖励方法
    1、原创贴子:言之有物,受到众坛友好评,经过三位以上版主推荐方可点精华。
    2、为鼓励本版的发贴者多出精华贴子,凡是被评为精华贴子将置顶一周,同时奖励唐银5000两。
      
          本守则解释权属于【现代文学】版,自2012年2月21日起开始遵照执行,未尽事宜将逐渐补充,欢迎大家提出自己的宝贵建议。如对本版版主的行为有任何异议,可到站务版公开投诉。

    谢谢合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11-27 09:43
  •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2-21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夜合花 发表于 2012-2-21 16:18
    戒痕版主辛苦了!
    10、不得将沉底2个月以上的老帖翻出(连载除外)。
    此条我觉得时间上可以宽限些,个人意 ...

    嗯,谢谢合花用心的阅读。放宽至三个月如何?{:soso_e1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11-27 09:43
  •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2-21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指含香 发表于 2012-2-21 22:04
    下午抽空看了一下这个新版规。痕痕辛苦了。

    取痕痕之净瓶,装十指之淡水。现将自己修改过的 ...

    {:soso_e178:}
    谢谢含香!
    修改过,抽离了第九与第十一款,戒痕无异议。
    为你们用心的阅读,说声:感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11-27 09:43
  •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2-21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qugaolin6 发表于 2012-2-21 13:40
    现代各位版主,戒痕版主已就现代文学改版、合并后的新版规发表了《[现代文学]版规》,戒痕版主辛苦了!但考 ...

    请六兄参照第一条,新手指引。{:soso_e1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2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夜合花 发表于 2012-2-21 16:18
    戒痕版主辛苦了!

    荷花斑斑:旧主小议“文心”,见于[站务论坛]管理员子版,有答“枫在风中”贴,请亲临一阅为盼。即颂春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2 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指含香 发表于 2012-2-21 22:04
    下午抽空看了一下这个新版规。痕痕辛苦了。

    取痕痕之净瓶,装十指之淡水。现将自己修改过的 ...

    香堂至尊:小子一帖,贴于别处;您若抽空,一览借步;出门之前,略微回复;感激涕零,三牲超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8-15 01:47
  • 签到天数: 8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2-22 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六楼旧主 发表于 2012-2-21 17:21
    香堂至尊:小子一帖,贴于别处;您若抽空,一览借步;出门之前,略微回复;感激涕零,三牲超度。

    六楼旧主版主,你的小议“文心”,提出和考虑到的问题,正是在下也很关心的问题,两版合并后确实得先处理好两版的规划、定位、发帖内容、各自特色等问题,否则发帖和管理操作都会比较盲目,引起不必要的混乱。让我们共同努力,在高管层的指导下,做出先进合理的定位和规划,然后制定出改版后的新版规,为打造精品现代文学版而尽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2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十指含香 于 2012-2-22 13:26 编辑
    六楼旧主 发表于 2012-2-22 01:21
    香堂至尊:小子一帖,贴于别处;您若抽空,一览借步;出门之前,略微回复;感激涕零,三牲超度。


    这个这个,复制一份贴过来不就得了吗?您老人家害羞,我代劳。另外我送您一点儿礼物,以表谢意与敬意。{: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   

    旧主先表态坚决维护核心领导,并紧紧团结在。。。。
    然后,旧主有以下直言及建议讨教于各位:
    1,文心荟萃是现代新设子版。旧主查了一下诗韵,雅居,心灵,(水坛)等诸版之子版和专栏;发现以下不同点。各子版之职责比文心明显;专栏也比较专一。即:无论对供稿人,编辑者以及读者而言,投稿所向,读者所求,编辑所望,大抵能“落到实处”;而作为新兴之文心子版,似乎有从主版中分割内容,自划单元的意向-------与诗韵,雅居子版差异大(理论,新手),与心灵子版近。如不在初期,就定义明了,各司其职,有可能会产生专栏重叠或内容模糊所导致的稿件不知正投何处的问题。
    2,也因此,有必要明确设“文心”子版之目的。并由此确定“文心”的任务,专栏(名实相符)及内容。
    3,所谓子版,必从属于主版。即,凡是主版规定,规矩,规章;子版必在执行之列。而本子版的特殊性是由其专栏的特殊性产生和确定的。故以下只讨论那些内容合于文心,并明确专栏及主题名目。
    4,“现代”规划的主题专栏有:诗歌(自由诗);散文;小说;杂文评论;好书交流吧;活动专区;推荐作品区;公告。
       而“文心”主题专栏有:文学;社论;历史;娱乐;科普;公告;推荐作品区。
    5.1只要划分明确,推荐作品,好书交流无须讨论;诗歌不存在重叠问题,活动专区为主版专设;也不必讨论。
    5.2小说。武侠,灵异类小说不必专门划入“文心”(见主版介绍)。否则依现在的子版主题分类,恐怕只能归入“文学”类。即“文心”不采纳任何形式,内容之小说。
    5.3主版之“散文,”杂文评论“与子版之“文学”必有重叠。首先,评论类文字是子版首要;而“文学”二字作为涵盖“现代”一切内容的总题目,再作子版主题或专栏恐不够妥当。为把一般游记,随笔,散文与评论,杂文相区别。建议:改“文学”为“杂文评论”作为子版主题专栏;而主版“散文”,“杂文评论”改名合称为“随笔散文(或游记)”[可酌]
    5.4“社论”者,依字面解,代社而论是也。起码,“社论”给人第一感是严肃的。不可能时时有“社论”。便真有“社论”要发,置于子版也不甚妥。况目前子版贯以“社论”之名的文章大抵与此严肃性不合。建议加严规定“社论”内容,并提作主版之主题专栏。
    5.5因“现代”设有“公告”栏;“文心”是否有必要再设"公告"?一般性“公告”可发在主版,建议子版取消“公告”主题专栏。
    5.6"科普"若是介绍文学常识,建议改一名称;当然,若是科技内容,则保留亦无妨。
    5.7“历史”是以故掌,佚事,回顾,若评论文字比重加大,可考虑置于“杂文评论”。
    5.8"娱乐"略带有调侃之意。故黑色幽默类文字或可视其为专栏主要内容。
    5.9关于"敏感性话题"。凡杂文,评论少有完全不涉政治。故只要不是公开鼓吹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三面红旗”,不能因偶涉政治经济学内容就强行封贴。或规定凡因此类原因封帖,必有两位以上斑竹同意。
                                                  为效率计,旧主以上意见未及私下多多交流于诸位。一并贴于此处征求各位高论。


    接受大家的检阅,那是再好不过了。六楼兄认为如何?{:soso_e120:}

    欢迎大家朝你扔砖头或玫瑰。我已经看过扔过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2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六楼兄所言极是。支持一下。

    您现在是文心的老板兼小二,建议您与痕痕一起制定本版版规。相信一定会有新思想新气象新局面新观念,为我们带来不一样的惊喜。

    我自己其实奉行极度自由主义,窃认为除了自我约束不需要任何约束。但有人说哦你以为个个都是你呀。汗。加惭愧不已。{:soso_e1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2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指含香 发表于 2012-2-22 08:25
    这个这个,复制一份贴过来不就得了吗?您老人家害羞,我代劳。另外我送您一点儿礼物,以表谢意与敬意。{: ...

    香堂至尊临行前留下的余香,够诸位在梦里香一个月了。代劳谢过!!!

    点评

    才在水坛看见您出生于五十年代。真是抱歉啊抱歉。  发表于 2012-2-22 13:2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11 19:38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2-22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六楼旧主 发表于 2012-2-22 01:15
    荷花斑斑:旧主小议“文心”,见于[站务论坛]管理员子版,有答“枫在风中”贴,请亲临一阅为盼。即颂春祺 ...

    旧主
    您现在是文心的老板兼小二,十指与六版主均回复了,合才疏学浅,腹内空空,真的是一头雾水。还是以十指,六版,痕版的意见为准绳。哈哈,合花逃了。

    点评

    这个女子不寻常。怎么看,都有点妖(娆)。  发表于 2012-2-22 22:3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8-15 01:47
  • 签到天数: 8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2-24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真阅读了六楼版、合花版的建议以及戒痕版、十指版拟定的两份暂行稿,感谢你们的聪明才智和精诚合作,相信一定能打造出一个现代精品文学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唐诗宋词》网站 ( 苏ICP备2021032776号 )

    GMT+8, 2025-7-28 06:50 , Processed in 0.09022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