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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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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30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包括注册此ID的主体)!
    你在“天理何在”一贴的回复中(69楼)未经本人同意,将本人的私信公布于众。非常严重地侵犯了本人的隐私权。限你在24小时内必须作出“公开书面道歉”!否则,本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你提出起诉。如果在中国法律不能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本人将无限期追究你的侵权行为,包括任何适合追究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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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0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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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30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你可以继续狡辩!我终有追究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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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0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偷偷摸摸的去看别人的信件并公布于众,是一种无耻的行为,应该道谦!
虽然威望减三,你在人们心目中已减到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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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0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下面引用由看花人2007/01/30 11:34am 发表的内容:
偷偷摸摸的去看别人的信件并公布于众,是一种无耻的行为,应该道谦!
虽然威望减三,你在人们心目中已减到零.
怎么每次论坛有什么事情,总会看见阴冷湿滑的你。你好光明哦,你好正大哦,嘿嘿,折腾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30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如果孤鸿兄公布的内容有助于管理层正确处理事务,可以将功抵过。
(本公子这厢有礼了。)
天地一孤鸿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1-30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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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1-30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下面引用由天地一孤鸿2007/01/30 00:11am 发表的内容:
    先把你的私信拿出来让大家看看。谁能证明这个狼乖乖就是你?
    看出孤鸿的为人了
    天地一孤鸿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1-30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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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1-30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那些都是你的想法而已
    请问我那些贴进行对你的旁敲侧击冷嘲热讽呀

    你对待会员,不也是这样吗

    难道唐宋有规定

    只允许管理员对会员旁敲侧击冷嘲热讽
    而不允许会员旁敲侧击冷嘲热讽吗

    此为何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30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请天地一孤鸿解开雨鹤寒梅的ID...他犯了那条罪,他拿来对你旁敲侧击冷嘲热讽
    天地一孤鸿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1-30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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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7-1-31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何必如此草木皆兵呢,我不知道你所说的谜底真相是什么,不过这种局面让人看着难受,不一定要把世界想着这么复杂,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用心去感化比用力去镇压更有效……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31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耳朵生来就是听各种声音的,不可能只听到赞美。把握“攻击性言论”的尺度各有不同,俺认为尽量放宽些好。
    慎封慎删,愿孤鸿冷静三思。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31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你是管理员,有你权封,有权禁、有权删
    可是你别忘了这是虚拟社区
    不是真实社会
    你只是一个平凡的人而已
    只是在虚拟社区中,会员当你是管理员来看待

    我们是普通会员,没有权
    删、禁、封
       雨鹤寒梅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31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下面引用由天地一孤鸿2007/01/30 11:48pm 发表的内容:
    对论坛恶意分裂的;
    低俗、无聊的新闻 ;
    包含容易引起争议和争执的签名(链接)。
    帖子就挂在本版,自己去看。
    你认为你自己很高尚吗
    说低俗
    我的链接从来没有引起有人争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31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似乎一到这种争吵的时刻,站务的马甲就成倍增多.
    个人来讲,不喜欢看到这样针对孤鸿,他在这个论坛花的心血是其他人不能比的,大家有目共睹.然平心而论,孤鸿所做有些偏激,被他人话语一挑拨马上就火冒三丈,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演变下去会越来越走味,就像"马季下了一个蛋"一样,越来越脱离主题.这样更会被一些好事之徒或是借机使你难堪的人得利.希望孤鸿三思,不要被他人利用了!
    天地一孤鸿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1-31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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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7-1-31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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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1-31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警告“天地一孤鸿”!!!限24小时内作出“公开书面道歉”!

    下面引用由天地一孤鸿2007/01/31 08:31pm 发表的内容:
    老哥好,孤鸿并非不听各种声音,管理论坛这么多年,你了解我一贯作风的。
    这样做是有意而为,一是看看免费的表演,二是想试验一下本站规定是否有效:)
    孤鸿  得饶人处且饶人   
    争论双方  一定要分出胜负么
    有时候
    退一步海阔天空
    适时的让步更能显现出大将风度哈
    可否听姐姐一句劝?!
    可否
    将一切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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