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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一菩提 发表于 2013-7-7 21:56
辛苦了,先问声好*^_^*
你说的是不错,在这个丑陋与美丽并存的社会,我们也不能一味的只看到丑陋,社会需 ...
我告诉您一件真实的事情,大约是两年前,我母亲出去散步,被一条恶狗扑倒在地,手摔了很长一道伤口,后来缝了七八针.当时路上很多人,没有一个人上去帮忙,我母亲只好打我手机,当我赶到现场时,旁边有好几十人围观,没一个上前帮忙,离我母亲最近的的人也站在几步开外看着,最后是我扶着母亲去的医院.平时也经常帮助别人呀,我也资助过两个贫困学生,我也连续义务献血近十次,我也曾冒着危险不止一次救过人.怎么落到我母亲就成了这样?难道是人们都冷漠了吗?我想不应该是,是人们承担不起道德高尚带来的法律讹诈,怕掉进法律的陷阱.因为我们伟大的法官就是这么判决的,你找不出无罪的证据,那就是有罪.王老太的案子典型的体现了这种法律思维.这种有罪推论思维,充斥在当今社会的每个角落,道德想不沦丧都难.这一点我们连老祖宗都学不到,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这其实是孟子的性善思想的体现.我不怪哪些围观的人,他们只是普通的人.要想改变这种状况不是再树一两个雷锋,再包装几个好人就能实现的,也不是靠自己的崇高愿望就能改变的.要从根本上去思考问题.后面的我就不能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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