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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儒学之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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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正本清源的必要
  得知1988年七十五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联名发表《巴黎宣言》,认为“人类要在21世纪继 续生存,全世界必须吸取中国孔子的智慧”,因而认真反复地读了一些儒书。原来儒家学说 并不是许多人所认为的不苟言笑,不切实际,刻板繁琐的道德说教。而是切合实际,合于人 情,大有利于社会人生的学说。儒家所倡导的道德,事实是:行进于“人之道”上,方能有 得,得正、得和、得合力、得功得利、内外和谐,利乐皆得,上下同得,兼利天下之德(得 )也。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将宋明理学当作真正的儒家学说,这实是个极其不幸的误解。
  宋明理学“虽非佛老,实与佛老殊途同归”,乃三教合流的产物,它将儒家的正气(公 正、正义、正常)改为死气和奴气,并挖去了儒学经世致用的实学本质,早已被历史证明为 误国误民的衰亡之学,为识者所唾弃。但其学说中含有较多的逻辑思辩因素,使人误以为能 导引儒学走上科学合理,利国利民之路。因而诱使一些学者误入歧途,重新回到宋明理学的 死路上转个不停。
  西方近代工业科技的进步,依赖的是逻辑实证,其落实处在实证,逻辑不一定走向科学 和真理。相反,由于逻辑思维的局限性,极易导向谬误,逻辑思维曾使欧洲陷于中世纪的黑 暗,又使许多人奉为范式的“现代西方哲学”走向死亡,都是明证。现代科学的发展更进一 步说明,事物运动规律及其本质,决非逻辑推理所能解释、指导。牛顿力学机械逻辑之明确 性被视为规律的观点,早被否定。由于“五四”前后强烈冲击下中国思想界之急躁混乱及其 时代的局限,前期的这些学者应有其可敬可恕之处。后期的这些学者,则属于充耳不闻窗外 事,不知反省,“困而不学”,“专己守残”,不重视原始典籍,不探究中国历史演化之踪 迹及其原因,只是一味因循扬错的腐儒。故而彻底辜负了人们长期而殷切的企盼,更麻烦的 是他们仍打着儒学的招牌,客观效果上以假乱真(尽管他们也有着良好的愿望),败坏了儒 学的名声。反给人们一个错误的信息——儒学是一个不合实际、令人生厌,过时无用的学说 。
  其实,孔子所创立的儒学,本来就是既合情又合理,济世利民,使人走上“真善美”之 路,走向幸福的学说。没有半点书呆子气,伟大而高明。
  今先引一小段与儒家毫无瓜葛之古人的话,以供参考:
  “夫服(衣)者,所以便用也。礼者,所以便事也。圣人观乡而顺宜,因事以制礼,所以 利其民而厚其国也。……故礼服莫(不)同,其便(利)一也。”(史记·赵世家第十三)这是 在孔子之后二百年左右的赵武灵王,在实行胡服骑射前夕说服臣下的话。可见那个时候的大 部分人,对于因俗而制礼,使之达到“利其民而厚(丰)其国”功效的儒学,还是相当了解 的。只是此后由于年代久远,历史上多重原因,“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随时抑扬,违离 道本,苟以哗众取宠。而后进循之……”“义失则政乖,政乖则人困”,“以尊孔之名而行 诬孔之实”,才使后人对儒学产生了严重的误解。
  “失之末流,求之本源”,所以,要了解儒学之真谛,只能从正本清源入手。
  下面再就儒学的有关问题,逐一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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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1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谈儒学之真谛

二、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这是尽人皆知的儒学本体论。
  荀子说:“万物同宇而异体”。王充说:“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程颢说:“人与天 地一物也”。张载说:“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明·罗钦顺说:“盖通天地,亘古今 ,无非一气而已”。清·黄梨洲说:“天地间只有一气充固,生人生物”。王夫之说:“天 人同为一源”。
  这就是儒家的天人观,由此而产生“仁”的观念,“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民我同胞 ,物我与也”,济物救世、天下为公的思想。
  天人合一说的另一义为天地人及万物之运行规律的同一性。
  荀子·天论:“万物为道一偏,一物为万物一偏。愚者为一物一偏,而自以为知道,无 知也。”
  程颐说:“道一也,岂人道自是人道,天道自是天道?天地人只一道也”。
  黄梨洲说:“理(道)虽一而不得不殊,入手虽殊而要归未尝不一”。
  王夫之说:“道者、天地万物之通理”,“道一也,在天则为天道,在人则为人道”。
  所以,天地人万物运行的规律相同,只是它们运行的轨道不同。
  那么,运行的动力来自何处?动力来自事物自身的阴阳二气。《易传》:“阴阳(刚柔 )相推而生变化”。孔颖达说:“新新不停,生生相续,莫非资变化之力。”阴阳二气既相 推相摩,又相依相成。“独阳不生,孤阴不长”“同则不继”,没有对立差别,事物的生机 即窒息。《易传》:“天地不交,万物不兴”。荀子说:“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 起”。张载说“不有二,则无一,本一,故能合”。清·魏源认为:“气化无一息不变也。 其不变者,道而已。”阴阳二气自然而然的相推相摩,相感相生,必然不自觉地符合“天之 道”的规律,必定走向和谐而前进。“和实生物”,“万物各得其和以生”,所以交合和谐 是事物的目的和本质,没有阴阳交合和谐,事物就不可能生存发展,不可能生生不息。而阴 阳相推相摩只是事物变化发展之现象和过程。这就是儒家从“天人合一”观出发,而很自然 产生的“天人和谐”之思想。

三、忠恕之道
  〈论语〉:“夫子之道,忠恕而已”,〈中庸〉:“忠恕违道不远”,清·焦循说:“ 忠恕者何?成已以及物也。”
  所谓“忠”,王夫之说:“忠,尽已也”。儒家所说的“六德”:“君君、臣臣、父父 、子子、夫夫、妇妇”(郭店竹简),《大学》:“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以修身为本” ,“有教无类”,其要求就是人人都要忠于各自的职守,人人都要做到与自己的职、权、责 相符的“忠”。“忠”的本质在于“责”,而“权”只是完成“责”的工具,不得他用。
  《孔子家语·终纪解四十》载,孔子指出:“名失则愆(罪错)”,唐太宗说:“设官 分职以为民也”,《管子·明法解》曰:“乱主任官而不责其功,听言而不督其实”,《荀 子·富国》主张:“(职)位必称禄,禄必称用”,使“朝(廷)无    位,民无    生。”尽责立 功,方能得禄得利(谁也不得以权直接掠取一已之利)。同理,不愿负责,不求上进者,当 然也没有任何理由索求什么福利、权利(因不幸而无力负责,无法上进者,又当别论)。《 礼记》:“处其位而不履其事,则乱也”,孔子所说的“正名”,就是告诫人们,职(位) 责(事)一定要相对应。
  先说君主的忠:荀子:“天之立君,以为民也”,《左传》曰:“天生民而树之君,以 利之也(文公十五年)”,“上思利民,忠也(隐公十年)”,“贼民之主,不忠(宣公四 年)”,《国语·周语上》曰:“先王之于民也,懋(盛大)正其德(得)而厚其性,阜其 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向),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孟子说:“欲为君 ,尽君道……不以尧之所以治民而治民,贼其民者也”,管子曰:“政不正,则官不理,官 不理,则事不治,事不治则货不多”,明·海瑞《直言天下第一疏》曰:“君道不正,臣职 不明,此天下第一事也”。所以君主的忠,就是对臣民的利益负责。君主为臣民的利益尽心 尽力、尽职尽责,作为整体利益的代表,“君仁臣忠”,臣民则要对君主忠心。所以“忠” 是有机互动的。
  同理,父子、夫妇、朋友的关系亦是如此,这个“忠”,同样适用于现代意义上的职业 道德。
  《礼记》:“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十者谓之人义” 。这个“人义”就是“忠”。“有情疏者亲,无情亲者疏”,情生忠,忠促情,有情必有自 觉的责任感,(现今的所谓“爱情”,其中不少乃无情的爱,缺乏责任心,所以问题多多, 纠纷多多,并延祸社会及下一代),组成整体或群体的个人,人人都做到“人义”,做到忠 。人人从自己做起,从各负其责而能互相负责,就能使人我和谐、整体群体和谐,互信互谅 ,互相扶持,心同力必协,1+1> 2,达到“家和万事兴”,“国和万事兴”之效,自会“ 上下同利同乐”。
  “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天下人理应树立公民意识、主 人翁意识,而“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自觉地遵守社会公德,见义勇为,“正 其不正以归于正”(明·王阳明语,其意源自《孟子·尽心章句》:“经(常、道、原则) 正,则庶民兴。庶民兴,斯无邪慝矣”),主动担负起公民应尽的责任。
  下举三例,以补充说明:
  1、“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忠心为国,勤政爱民,令天下臣民归心的周公。
  2、坚持“贫贱之知(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不愿当驸马的汉·大司马宣平 候宋弘。
  3、“县衙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清· 郑板桥。
  再谈“恕”,恕,就是宽容谅解。
  孔子曰:“性相近,习相远”。孟子说:“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比而同之是乱天下 也”。韩愈说:“闻道有先后”。《左传》:“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矣”,儒家认 为通过教育“人皆可为尧舜”,反对“不教而诛”。《尚书》:“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 ”,“责已严,责人宽”,退一步则海阔天空。孔子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 ,每个人对自己的要求是“忠”,要严格;对别人的要求则是大度能容,有耐心,有时候还 要设身处地,体谅别人。如此,人际关系自会和谐。孔子说:“宽则得众”,《尚书》:“ 有容德乃大”,《易传》:“君子以厚德载物”,所以,“恕”不仅顺乎人情,切合实际, 而且是得众合力,事业成功的必要条件。
  也举三例,以补充说明:
  1、齐恒公不计较差点要了他性命的“射钩之仇”,重用管仲为相,而九合诸候,一匡 天下,成就霸业,使当时的天下(中国,本文中的“天下”均指中国),能保持相当长时期 的相对稳定。
  2、汉武帝经考察,在临终时,任命世仇匈奴王子金日    与霍光同为托孤辅政大臣,渡过 了政权危机,使汉王朝平安延续。
  3、唐太宗说:“夷狄亦人耳,其情与中夏(中国、中国人)不殊。人主患德泽不加,不 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仇敌。”(资治通鉴· 卷一九七)初唐时期的繁荣和强大,唐太宗本人被周边民族共同奉为“天可汗”的事实,已 足以证明“有容德(得)乃大”说的正确性。(其实这个道理并不复杂,古希腊的色诺芬早 就说过:“慷慨和宽容是征服一个国家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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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儒学之真谛

四、人之道——仁义与礼
  《中庸》:“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天之道就是无意识的、原本如此、淳 朴的、自然而然的“诚”。就是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的自然而然(老子又说:“道,常 。无名,朴。”),也就是孟子所说的“赤子之心”。实为无意识的、先天性的“人之道” 。   《中庸》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荀子·礼论》曰:“性者,本始材 补”,董仲舒《春秋繁露·实性第三十六》:“性者,天质之朴也,”《隋书·经籍卷一》 曰:“上古人淳俗朴,情志未惑。”那么,所谓“诚”,乃淳朴无邪,本质善,原本人性的 “真”。率“真”性而行的道,即为上述的“天之道”。   《易传》曰:“立人之道, 曰仁与义”,那么,仁义即为“诚之者”的人之道。它是基于原本人性的“真(诚)”并保 持其本质善的,明确的,近似性的,对
  《中庸》:“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天之道就是无意识的、原本如此、淳 朴的、自然而然的“诚”。就是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的自然而然(老子又说:“道,常 。无名,朴。”),也就是孟子所说的“赤子之心”。实为无意识的、先天性的“人之道” 。
  《中庸》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荀子·礼论》曰:“性者,本始材补” ,董仲舒《春秋繁露·实性第三十六》:“性者,天质之朴也,”《隋书·经籍卷一》曰: “上古人淳俗朴,情志未惑。”那么,所谓“诚”,乃淳朴无邪,本质善,原本人性的“真 ”。率“真”性而行的道,即为上述的“天之道”。
  《易传》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那么,仁义即为“诚之者”的人之道。它是基 于原本人性的“真(诚)”并保持其本质善的,明确的,近似性的,对“真”所作的描述。 是人类进入有意识时期之后,意义明确的“人之道“,实为淳朴无邪的人情常理。它忠实地 反映了原本人性“真(诚)” 的“善”。这个善道,也即是老子所说的,“道(天之道) 可道(说),非常道”的道。毕竟,“诚之者”的原本人性之“善”,不可能与“诚”的原 本人性之“真”完全相同,仁义的“人之道”不可能与无意识的“天之道”完全相同。尽管 它们“善”的本质完全相同,二者质同而形似。
  仁与义,若分而论之,那么,所谓“仁”,就是孔子所说的“仁者爱人”,“已欲立而 立人,已欲达而达人”,孟子说的“老我老,以及人之老,幼我幼,以及人之幼”。这是本 于“诚”的仁。据《韩诗外传·卷四》的理解是“爱由情出谓之仁”。
  仁,亦源于”天人合一“的感情,源于“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的爱,因此才有“以天下安危为已任”的使命感、责任感,以身许国的大无畏精神。这是 本于“诚”的,“不思而得,不勉而中”,自然而然更高层次的提高。
  义的根子在于仁,《礼记》:“仁者,义之本也”。“义”是人我、群我关系中,淳朴 无邪而约定俗成之公理。公理的“义”合于常理,合理合情,理在情中,能人人认可,人人 心理平衡,当然宜于人心。孟子对于“义”的理解是“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 圣人先得吾心之所同然耳”。所以《礼记》曰:“义者,宜也”。正因为宜于人心,能为人 们所普遍接受,乐意实行,因而“义”可以很自然地作为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
  《尚书》:“以义制事”。荀子:“义以制利”,唐太宗认为“人心无厌,唯当以理( 义)制之”。《礼记》:“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孔子:“义以分则和”。所以义是制 约、去除人们反社会性的标准。是去除、禁止人们因急功近利,而生暴虐诈伪的思想行为之 标准。是维护社会公正、正义、保证社会和谐有序的标准。维护了正义,则能使“天下至动 ”而不乱,“禁同害以兴同利”,从而保证了正当有序竞争的进行,推进社会的进步、“万 物育矣”而“兴天下之大利”。所以《礼记》说:“义、利之本也”,“义以生利”。荀子 说“义以养生人,大于利而厚于财也”。《墨子·天志上》说得也得明确:“有义则富,无 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
  孟子说:“善恶之心,义也”,汉·公孔弘曰:“明是非,立可否,谓之义。”荀子说 :“夫义者,内节于人而外节于万物也”。所以,义又是人们出于道德自觉的思想标准,属 于内节,没有外在的强制性。因此,内外和谐,人我和谐,社会和谐。人们心中有了“义” 的观念,也就有了是非善恶的价值观。
  义的制约范围包括了所有法律法规已经涉及与尚未涉及的方方面面,更包括了法律法规 所无法涉及的方方面面。所以《礼记》说:“义者,天下之制也”,义是建立和谐有序社会 的基础,是使利乐皆得而达德,兼利天下的保证。难怪孟子说必要时,应该“舍生而取义” 。
  “仁义之道”本于“诚”,诚即是朴素真实的感情,感情必因周围的人事物而生发,所 以作为感情主体的个人,决不是孤立的、在真空中生存的人,而是与周围环境息息相关的人 。儒家的整体群体观,即由此而生。
  人的生理,心理,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都无法离开他人和群体;而作为万物之灵, 人的理智完全能控制动物性的本能,制止目光短浅而愚蠢的急功近利之恶;更由于人是有感 情的,必然也必需与他人及环境交流。所以人必须“群”,也能够“群”。
  荀子说:“人之生,不能无群”。“人……离居不相侍则穷”,班固说:“不能群,则 不胜物”,这个穷,不仅指物质方面,更是指精神方面。孙中山先生体会说:“精神物质不 可分,形神不可离,世界上仅有物质之体,而无精神之用者,必非人类”。因此,无论物质 精神,要求作为群体中一分子的任何个人,都毫无例外地必需能“群”,这是人类生存发展 和心理平衡充实,个人幸福的根本保证。所以人的群体性是人的心智性,物欲性的前提根本 。君主作为群体中居于特殊势位的一分子,因其责任重大,要对群体中每一个体的合理权益 负责,不但要能“群”,更要善于“群”,所以荀子说:“君者,善群也”。
  孔子说:“仁者,人也”,《礼记》:“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康有为说:“ 舍仁不得为人”。荀子说:“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易传》 :“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所以儒家给人下的定义是,凡合乎“仁义”标准的,才可以叫 做“人”,也就是说,具有道德理性能“群”的人,才有资格叫做“人”。这是人的本质, 它既合乎原本人性之“真”,也合乎原本人性之“善”。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也指出:人不仅是社会的动物,更是理性的动物。看来,儒家下的 这一定义,虽是世界上最早的,倒不是独家的。
  再说“礼”,礼的外表形式是礼貌、礼仪、礼制。其内涵本质则是维护群体整体和谐有 序的仁义。《礼记》:“礼也者,义之实也”。“义生,然后礼作”,“礼也者,理也…… 薄于德,于礼虚”。“为礼不本于义,犹耕而弗种也”“中正无邪,礼之质也”“欲观仁义 之道,礼其本也”。“礼节者,仁之貌也”,《论语》:“人而不仁,如礼何?”“礼之用 ,和为贵”。所以儒经中的礼和礼义,一般都可以理解为“仁义”。
  《礼记》:“礼(仁义)……非以天降,非以地出,人情而已”。韩愈说:“行而宜之 ,之谓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儒家的“人之道”——仁义,本来就是淳朴 无邪的人情常理,并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标准,人们完全能够自觉自律。“道不远人,远人 非道”,正因为如此,“人皆可以为尧舜”。
  而宋明理学,却背离了淳朴切实的人情常理,提倡“存天理,灭人欲”以义去利的禁欲 主义。“远人非道”,它决不是儒家的“人之道”,倒是儒皮佛心的怪胎。早在理学形成之 初,李泰伯就指出:“……贼人之生,反人之情,世俗之不喜儒(指理学家),以此”,此 后,理学曾被定为“伪学”,并遭到陈亮、叶适等的抨击,后人也曾指出“理学玄妙,孔孟 平常”。
  但这个怪胎,却被充满恐惧感,神经衰弱的帝王看中,被定于强制性的官方学说。起到 了借助儒学之威望,“以理杀人”,“礼教吃人”、高压愚民,假公营私,禁锢正确正常思 想的工具,更促使历史的倒退,败坏了儒学的名声。如孔夫子泉下有知,当为之长太息也! !
  清·李恕谷指出,理学使“天下人……作弱人病人无用人”,清·颜元说:“汉之滥觞 (指破碎大体的章句小儒和将儒学纬迷信化了的陋儒。而汉儒之中坚,则将儒家的正气发展 为牛气),宋之理学,皆伪儒也”。“盖学术者,人才之本也,人才者,政事之本也,政事 者,民命之本也”,朝鲜一学人尝曰:“地球上不论何国,但读宋明腐儒之书,而自命为礼 义之邦者,即是人间地狱。”宋明理学这一假儒学,因其似是实非,足以混淆黑白,久而久 之,“人心所知,皆彼之言,不复知其异于《六经》孔孟之言矣”,势必危及真儒学而害国 害民。“程朱之学不熄,孔子之道不著”,假的不倒,真的不立。鱼目岂可混珠!为国为民 计,决不可再让这一假货作假,再让它继续冒名顶替,再让它害国害民。(理学家们其志虽 可嘉,其学说在历史上无功更有大过。时至今日,则纯乎以假灭真,欺骗民众,误导国人“ 抛却自家无尽藏”)。
  至此,有必要再谈一下与“义“有关的问题。
  “义者,宜也”,“义生于众适”。众适者,众情、众利、众欲也,当然合乎人人认可 的朴素无邪的人情常理,即公理的义。如有不合于公义者,粗看似乎有情有理,但此情此理 与公理众适的情与理有别,很可能属于错或恶,其背后必出于个别人或小群体的私利、私欲 ,包括某些人情面子和所谓的江湖义气。若表现在日常小事上,虽系糊涂,其错尚可恕;若 牵涉到关键问题,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即为大奸大恶,宜察之慎之。其实,古人早就告 诫过:“用私义者,国必危。”(战国策·赵策二)。孔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大义不明,是非善恶不分,吉凶祸福不辨,不当之争,不当之让,无原则的尊重服从、 一团和气,对恶与错的无原则容忍纵容,皆危亡之道也。
  “义”合乎公理、常理。义的制约对象只是具有破坏性的“不义”。消除了“天地之同 害”不义的破坏性,必有助于正常的个性发展,正常无害的自由发挥,海阔凭鱼跃,更能使 生活丰富多彩、生动活泼,促进社会进步。“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 不常有”。为什么?这是因为许多时候,都是假伯乐坐在伯乐的位置上,阻碍了千里马日行 千里。宏扬了正义,正气旺盛,坐在伯乐位置上的,只能是德才兼备的真伯乐。那时,人人 都能发挥他正常的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充分自由地实现他的人生价值。但愿我们都是真正 的千里马。
  众适者,公利、公欲也,这个“公”是“私”的集合体,即使属于公众的长远根本利益 ,也必落实到组成公利的各个合于公理“义”的私利上,所以公利是实实在在的,并非空虚 的概念。公利、公欲、公理,朴素的人情常理与“义”同一。“义”立,合理的“私利”, 才有了保证。“义”立,方能“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清·顾炎武《日知录》)才会 使凝聚力号召力不求而至。
  另外,法律法规作为人们行为的外在强制性规则,源自生产生活的实际,是使社会群体 公正合理而和谐有序的工具,是“义”的细化、具体化。它使社会公正、公理具有针对性、 明确性和可操作性。3000多年前的《汉谟拉比法典》,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典,《法 典》明确表明:“法律的使命是维护正义,公正,使社会安定有序,政治清明”。“法律” 一词,在拉丁文中的词义即为“公正合理”,古罗马的思想家西赛罗指出:“事实上只有一 种法——它是顺乎自然的,适用于一切人,并且是永恒的。人世的一切义务和权力都要本于 这种法而存在……一切现实人间的立法都无权违背这唯一的最高法旨……它适用于所有民族 、所有时代。它产生于任何成文法之前,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产生于任何国家形成之前“( 共和国论·第三卷),无疑,西赛罗所说的“最高法旨”就是“义”。在人类的文明史中, 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都合于义。古希腊的伊壁鸠鲁也曾说过“法律公正是人们在相互交往中, 防止互相伤害的约定……如果法律不利于人们的正常交往,那么这条法律本身就是不公正。 ”不公正,当然,不合乎义,违背了法律精神。它必然起到制造矛盾,使人心不平,破坏安 定和谐环境,破坏社会秩序,阻碍社会进步的作用。所以正常的法律法规,其本质原则必然 合乎淳朴无邪的人情常理,合于义,合乎法律精神。正如《淮南子·主术训》所说的,“法 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
  
五、诚智勇
(一)诚
  《说文解字》:“信,诚也”,《礼记》:“诚于中,形于外”。诚信,是淳朴仁义之 人自然的外在流露,是作为人的基本态度。更是人我之间、群我之间联系的纽带,是社会群 体凝聚力的基础。由于人的群体性社会性,个人不可能孤立生存,人的一生,从生到死,谁 也无法预料到,何时因发生意外而陷入困境。这时,能有人援之以手或与他互相扶持而共渡 难关的,其最低基础只能是诚信。因为诚者,真情也,真情方能感人化人而得助力。诚信, 方能与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所以孔子指出:“无信不立”,可去兵去 食,却不可“无信”。不诚信,个人在群体中将寸步难行,将无法“安身立命”,“人而无 信,不知其可也”。诚信,不仅是“立”的基础,更是得助而“达”的基础。《论语》:“ 信以成之”,《易传》:“人之所助者,信也”,“忠信所以进德(得)也”。《礼记》: “讲信修睦,谓之人利”。《大戴礼记·曾子制言》曰:“人之相与也,……相济达也”。 俗语“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说的都是同一道理。诚信,才能“成已”、“ 成人”、“成物”;才能互谅、互勉、互助、互让、互利,而得大利。科技发展到今天,一 项重大科技难题的突破,往往牵涉到多学科的尖端知识,需要多位多学科专家的通力合作, 没有诚信作为基础,如何能互相启发,互相帮助而最终解决问题。《易传》:“天地不交而 万物不兴”、“君子之道……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交合诚信,才 能“敬业乐群”,诚信,才能和谐,才能同心。同心才能协力,“和实生物”,协力才会有 “发于事业,美之至也”(易传),得人生之美,同时有推动社会进步的效能。如果不诚信 ,不仅个人不能发于事业,得不忧不惧之乐,社会群体也必将无法正常运转而陷于瘫痪,进 而引发各种矛盾,导致解体崩溃之恶运。所以荀子说:“夫诚者,君子之所宗也,而政事之 本也”。
  “人之有德于我也,不可忘也;我之有德于人也,不可不忘也”(战国策·魏策四), 中华民族历来提倡“施恩不图报,受惠必欲报”、“涓滴之恩,当涌泉相报”,自觉的爱心 互助传统。但是爱心互助必须有社会正气和相关法律作为后盾。否则,诈伪者、忘恩负义者 必在占了便宜后,自以为聪明而洋洋自得,使仁心诚信者,乐善好施者寒心缩手,互信热情 和谐之社会风气必自消。人们必然走向自困,自隔,自穷,自足,进而相疑,相嫉,相斗, 相害。如此,而希望社会能发展,根本不可能;能够不穷,不乱,不亡已是万幸。
  如果以猜疑替代互信,在正常条件下,任何人都无法做成一笔即使小而又小的交易,这 是人人都可想而知的道理。从1990年开始,美国在所有的商学院都开设了道德诚信课,美国 总统在就职典礼上,必需手按〈圣经〉宣誓,以证明他的诚实和忠诚。可见,在最讲究市场 化,崇尚个人利益为中心,烦琐法律的美国,仍然回避不了道德诚信。毕竟,凡是人类,谁 也无法背离人类本质的群体性。活人不是死商品,市场化,法制化只能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 ,而且不应该是主导部分。
(二)智
  但是,现实中的人,仅仅具有善良的诚信,是远远不够的。现实的复杂多变,有诈有恶 ,有表有里,有本有未,光怪陆离,要求人们一定要有“智”。“智者利仁”,不智有时恰 巧害了“仁”。毕竟,人类淳朴无邪、“天之道”无意识的时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董仲舒说:“仁而不智,则爱而不别也”,孔子说:“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力行 之”,“敏则有功”,“听其言而观其行,”“众好之,必察焉;众恶之,必察焉”,“暴 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慎思),好谋而成也。”孟子说:“困于 心,衡于虑,而后作”。宋·陈亮说:“一个人如无智、无才、无勇、则亦何有于仁义哉” 。
  是的,无智,不通世务,不辨真假善恶,不知情势深浅,不知轻重缓急,不知何为本, 何为末,如何能“立命安身”,如何能“宏道”,如何能“与时偕行”,“济世利民”。如 何能“应变曲当”,“曲成万物”,“变而通之以尽利”。如何能“以其所学见之事功”。 所以“智”,决不可无。淳朴善良并非缺乏原则性的糊涂,孔子的儒家从来没有叫人去做不 知世务之“百无一用的书生”。
  《吕氏春秋·似顺论》曰:“小马,大马之类也;小智,非大智之类也。”被苏东坡誉 为“智如子房(张良)”的唐·陆贽确是个大智者。其方略不外乎统观全局,成竹在胸,立 足自我,立足现状,粗中有细,有实有名,光明正大而果断地提纲挈领。如此,即使千头万 绪,也能牵一发而全身理,一切自在掌握之中。用陆贽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本盛,其末自 举。”“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为政在人”。如此大才,本来有可能挽回安史之乱后, 内忧外患,民穷财尽,人心离散的颓势,而恢复往日的盛唐景象。只可惜,当时的皇帝唐德 宗是个忌刻自用的庸才(他也想把事情办好),不能委以重任,白白错过了唐王朝复兴的机 会。汉末,手握大权,自以为正确的小智庸才,却亲手点燃了中国长达四百年的大分裂、大 混战、大苦难,大变局的导火索。古人说:“亡国之君似智,亡国之臣似忠”,此言不虚。 对此,德国诗人哥德也深有同感:“政治上的愚蠢,应看作罪恶,因为它导致了千百万人的 苦难。”
  庸才必误国,是被历史反复证明过的真理。庸才,并非没有才,其中有些只是小智之才 ,只适宜于另打碎敲,成不了大气候。一旦大权在握,往往舍简而求繁、舍实而求浮、舍易 而求难,牵一发而病全身,使本来简单、难度不高、并不严重的事情复杂化,困难化,严重 化。于是愈理愈乱,顾此失彼,终至不可收拾。这当然也违背了庸才自身的愿望。
  唐太宗明确指出:“小智不可以谋大,巧诈不如拙诚”,明·刘基也认为:“束木为柱 ,难支大厦”。《论语》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不 难看出,儒家不但主张“智”,更为推崇的是,可作为栋梁之材的大智。
(三)勇
  再说“勇”,勇就是行动。
  《易传》曰:“君子自强不息”,自强不息,当然见之行动。《论语》:“仁者必有勇 ”,“力行近乎仁”,“见义不为,无勇也”,“学道而不能行之,病也”。荀子说:“道 虽近,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易传》:“履(行),德之基也”,“君子以果 行育德”。孟子说:“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非食志也,食功也”。就是说 ,仁者必通过力行,使有功,有德。《礼记》:“德者,得也”,有功才有利,礼(理、道 、义)乐皆得,心安理得,谓之有“德”。
  众所周知,仁、智、勇为儒学中的三达德,即达得之三要素,没有这三要素,儒学即流 于有道而无德,不切合现实人生之空谈。连消极避世的老子也认为“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而宋明理学却略去了智和勇,没有了“德”(得),促使中国积贫积弱,后来爱国的“五 四”运动当然要打倒它。
  另外,本人认为“仁”为儒学根本之道,不应降格为“德”的范围,而代之以在懦学中 另一重要的概念——“诚”。其依据为《左传·成公十七年》:“人之所以立,信智勇也” 和《吕氏春秋·离俗览》:“管仲曰,不信不智不勇,有此三者,不可以(能)立功名”。 当否,请有意者指教。
(四)小结
  说到这里,暂将儒学作一小结。
  人之道(仁义)立,社会自会公正,正义,社会秩序自会建立,自会人人心理平衡充实 和谐,心同力必协必合(包括智勇),功业当可成。功业成,利在其中,而上下同得,这就 是儒家的道德观。用荀子的话来说,即是“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 则胜物……兼利天下”,“百姓时和,事业得叙者,货之源也”,“行义而正,事业以成” “事成功立,上下俱富”。
  如果能“制天命而用之”,了解规律,顺应规律,化而裁之,推而行之。那么,所“德 ”,就更大更多更美。
  这个“德”,是没有犯罪感、恐惧感,不忧不惧,心安理得,内外皆得的君子之得。是 精神物质双得,利乐(幸福)皆得,上下同利同乐,兼利天下的和谐之得。是“美之至也” 的幸福之得。荀子说得很清楚:“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二者相持而长,是礼( 仁义)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儒者将使人两得之者也。”
  至此,很清楚,儒学是一个根于情,行于正,基于和,成于功,得于利,达于美的学说 。全人类几千年来,孜孜以求而未得的“真善美”,早在儒学中阐述得十分清楚,且又是如 此简单,毫不神秘,根本没有什么玄思冥想。这就是《易》之三义中,“天下之理得矣”的 “简易”。
  孔子曰:“立于礼,成于乐”。究其实,儒家之所以要求人们顺天道而行,走淳朴无邪 之正道,强调和谐,就是要使人们能有所“德”(得),得功得利,得内外和谐的幸福(美· 乐)。“德”,正是儒学之目的,因为有所“德”,人类才能“生生不息”,才能与天地同 悠久。
  “道者,德之本也”(汉·贾谊新书·道德说),《国语·周语下》曰:“夫正,德之 道也”。所以,所谓道德者,实为正以行之,必有和得、安得,大得(德)也。简言之,道 德即正得。
  由此可见,儒学是“真善美”同得,道与德(得)的统一,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双收双 得的学说。
六、中庸,致中和
  中庸,致中和,这两个概念在儒学中影响很大。   《中庸》:“君子而时中”,就 是说,中庸的正确解释为“时中”。   先说“中”:荀子说:“曷为中?曰,礼义是也 ”。《易传·卦四十一和卦六十四》曰:“中以为志也;中以行正也”。《礼记·仲尼燕居 第二十八》:“夫礼,所以制中也,”《说文解字》:“中,正也”,《汉书·贾谊传》曰 :“化与心成,则中道若性(原本的人性)”《中庸》:“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董仲 舒说:“中者,天下之所终始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道,莫正于中……。中者,天 地之美达理也,圣人之所保守也。……故能以中和理天下,其德(得)大盛”,汉·荀悦曰 :“以天道作中,……以变数作通”(申鉴·政体)。王阳明说:“中,只是天理,……须 是因时制宜”。 
  中庸,致中和,这两个概念在儒学中影响很大。
  《中庸》:“君子而时中”,就是说,中庸的正确解释为“时中”。
  先说“中”:荀子说:“曷为中?曰,礼义是也”。《易传·卦四十一和卦六十四》曰 :“中以为志也;中以行正也”。《礼记·仲尼燕居第二十八》:“夫礼,所以制中也,” 《说文解字》:“中,正也”,《汉书·贾谊传》曰:“化与心成,则中道若性(原本的人 性)”《中庸》:“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董仲舒说:“中者,天下之所终始也,而和 者,天地之所生成也。道,莫正于中……。中者,天地之美达理也,圣人之所保守也。…… 故能以中和理天下,其德(得)大盛”,汉·荀悦曰:“以天道作中,……以变数作通”( 申鉴·政体)。王阳明说:“中,只是天理,……须是因时制宜”。
  显然,这个“中”,只能是“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志,是“仁者如射”的“ 中”,孔孟决心以生命来捍卫保守的“立人之道”的“仁与义”,是根本原则,是儒学的核 心。
  长期以来,对“中”的解释为折中的中间主义,可以毫无原则的飘来浮去,使人误解为 滑头的保身之术。这到底是无意识的误解,还是有意识有组织的曲解,暂且存疑。
  再说“时”和“时中”。因为世界上所有的人事物都一直在“不舍昼夜”地发展变化之 中,刻舟不可能求到剑,“变则通”。《易传》曰:“变通者,趣时者也”。《礼记·学记 》:“当其可,之谓时”。《尚书·说命》:“虑善以动,动唯厥时”。《尚书·大禹谟》 :“民协于中,时乃功”。孟子:“孔子,圣之时者也”。《易传》:“知进退存亡而不失 其正者,其唯圣人乎”。孟子:“怀其常道,而挟其变权,乃得为贤”。荀子:“彼大儒者 ……应变曲当,与时迁徒,与世偃仰,千举万变,其道一也。”
  看来,“中庸”或“时中”,是大儒、圣贤的标准。就是坚持仁义之道的原则不变,宏 道的具体方法、制度可依时间、地点、对象等具体条件而变,有时可以左脚起步,有时又以 右脚起步为宜,有时可以二步并作一步走,有时又要一步分作二步行,“毋意,毋必,毋固 ,毋我”,方法依具体情势而定,同归而殊途,万变不离其宗。原则性与灵活性,经与权结 合,就能以最低的代价,最快的速度,取得最大的功利,变而通之,兼利天下而达德,使群 生皆得其顺命,休(美)命也。所以是“极高明而道中庸”,“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 (董仲舒语),道不变而术常新。也即是《易》之三义中的“不易”与“变易”。
  《庄子·秋水》曰:“知道者,必达于理。达于理者,必明于权”,唐·陆贽也认为: “知本乃能通于变”(文宛英华·卷四七三)。可见,对于知道知本的大智者,必能兼具“ 不易”和“变易”的才干。
  关于“致中和……”应解作,由中(仁义之道)方能致正(正义、公正),由正必能致 和(和谐)。如此,天地人都在它们各自的轨道(位)上运行,则万物得以生(育),功业 得以成,而达德。所以说,“德者,道之功”,“生德于中者也”(“郭店楚墓竹简”,19 98文物出版社,第179页),“和非中不立”“人有中曰参”(逸周书·度训解及武顺解) ,中,方能和;方能参赞万物之化育,推进物质精神文明的进步。《国语》曰“夫有和平之 声,则有蕃殖之财”,“万财既成……此谓正德”(逸周书·大聚解)。“内圣”(道德自 律,社会公正)方能开出“外王”(功利),“外王”源自“内圣”。
  至此,已经可以总结出儒家的精神:“正心自强以平天下,行而宜之以尽功利,天地人 和而成大乐(幸福)”。其根本、其原则,始终是以正心自强为基础的道德自律、社会公正 ,其所追求的,正是使人人都能获得正命美命 “与天地同和”的“大乐”
  下就“中庸”举二例,以补充说明:
  1、汉·董仲舒“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而天意即民心,早在儒经中反复阐述。 这么一转,使雄才大略,个性倔强的汉武帝,心领神会,乐于接受儒学而推行之。使社会秩 序,人伦秩序得以建立,汉王朝得以稳定发展。同时也确立了儒学在中国的地位,强化了中 华民族的传统价值观。
  2、明·“救时宰相”张居正,抓住机遇,创造条件,充分利用了原有的极端独裁之制 度,并作了适用的调整,化腐朽为神奇。力排“遮道而噪”的众议,从整顿吏治入手,大刀 阔斧,雷厉风行,短短十年,使“家家干净”的明王朝,在经济上大有起色,使戚继光得以 东除倭患,北固长城,使衰朽不堪的明王朝之寿命,得以延长(但张居正无力矫正作为社会 基础的价值观,以根本改善社会风气,使社会能正常发展。因此,人亡而政息,张居正一死 ,明王朝立即重新走上乞丐皇帝朱元璋早就设定了的死路,大踏步奔向它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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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1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谈儒学之真谛

七、论积论
  孔子曰:“听其言而观其行”。《易传》:“……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荀子曰: “凡论者贵其有辨合,有符验”。汉·杨雄曰:“君子之言,幽必有验于明,远必有验乎近 ,……无验而言之,谓妄”。汉·谷永对成帝说:“盛称奇怪鬼神……求报无福之词,皆奸 人惑众。挟左道,怀诈伪……听其言,洋洋满耳,若有可遇;求之,荡荡如系风捕影,终不 可得。是以明王拒而不听,圣王绝而不语。”王充曰:“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 王夫之曰:“知也者,固以行,为有功者也”,“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法家韩 非说得更透彻:“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   无疑,以经验 ,事实为依据,以功效为标准,不仅是儒家,也是中国全民的传统认识论。这一传统,至今 仍为中国人所继承。孙中山先生就说:“学理有真有假,要经
  孔子曰:“听其言而观其行”。《易传》:“……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荀子曰: “凡论者贵其有辨合,有符验”。汉·杨雄曰:“君子之言,幽必有验于明,远必有验乎近 ,……无验而言之,谓妄”。汉·谷永对成帝说:“盛称奇怪鬼神……求报无福之词,皆奸 人惑众。挟左道,怀诈伪……听其言,洋洋满耳,若有可遇;求之,荡荡如系风捕影,终不 可得。是以明王拒而不听,圣王绝而不语。”王充曰:“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 王夫之曰:“知也者,固以行,为有功者也”,“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法家韩 非说得更透彻:“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
  无疑,以经验,事实为依据,以功效为标准,不仅是儒家,也是中国全民的传统认识论 。这一传统,至今仍为中国人所继承。孙中山先生就说:“学理有真有假,要经过试验,才 晓得对与不对”,毛泽东主张“实事求是”,邓小平“反对本本主义”,倡导“实践是检验 真理的唯一标准”,可谓一脉相承。
  凡是愿意正视中国历史的人,都可以知道,自汉末至五代的八百年间,中国是一个疯狂 的佛国。佛教在经济上、人力上、思想观念上死死地缠住了中国,不同程度上,有形无形地 ,主宰着这些每一个长短不一的王朝之命运。(其间,唐太宗、玄宗都因佛势太大,反不得 ,而曾有“限佛”的举措,初唐盛世正说明儒家“为政在人”“人能宏道”说的正确性)。 儒家学说的社会影响,极为“衰微”。韩愈鉴于妄佛以来,中国“亡乱相继,运祚不长…… 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的史实,起而“倡儒反佛”的行动,只不过是在无边黑夜中,瞬间即 灭的一盏孤焰,只落得“可怜无补费精神”,根本无力“济天下之溺”。这不仅是韩愈个人 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中国的大不幸。由于佛教思想的侵蚀,造成价值观念混乱, 价值观的混乱又导致社会秩序,人伦秩序的混乱,于是人心离叛,正气降,邪气升。这样的 社会基础,只能是分裂、乱世、衰世、苦世,以至于亡国。所以,初唐盛世犹如建造在流沙 上金碧辉煌的大厦,只能是昙花一现。安史之乱后的唐王朝,必然陷于不间断的分裂混乱之 中。
  宋初,以佛批儒之风起,儒学几无立足之地。宋儒立志“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 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从而重建社会秩序,人伦秩序,以避免再度陷于混乱和苦难 。但是作为思维产物的学说,企图在理论上“立儒抗佛”,谈何容易。此时,经过一千多年 中印两国的僧人、居士们不断完善补充,并运用古希腊的逻辑思辩,佛教理论早已是说得头 头是道,环环紧扣,园融无碍,“非口舌之可胜”,说服力很强的连篇鬼话。无奈之下,宋 儒只得与佛教一样,从无可证实的形而上学方面为儒学立论,在逻辑说服力上用功夫,希图 能抵制佛教思想“浃于骨髓,润于四体”猖獗的破坏力,不料深中佛毒。理学成了官学后, 更使无数有用之人材变为“百无一用之书生”,导致“万马齐喑”,国势日下。
  早在南北朝时,佛教徙即声称佛教能治心。治心者,将活心、正常心治为死心奴心也。 它能说明罪恶、苦难、屈辱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使作恶者放心、放胆的作恶压榨,为所欲为 ;使受害者无限度地安心受苦、受辱、受死。压善而助恶,压智而助愚,投合了私天下野蛮 专制王朝的私心。二者互为表里,共同促退,扼杀生机,将中国推向衰亡之境。“哀,莫大 于心死”,试想,一个被解除了自信心、上进心,又被野蛮专制高压着的民族,能有创造力 吗?能进步发展吗?
  “阴阳相推而生变化”,“独阳不生,孤阴不长”,事物同一之中本有的阴阳对立被取 消,自是“同则不继”,生机被窒息,中国文明发展停滞,其原因就在于此。
  未经实践证实的理论,即使说得头头是道,有条有理,说服力很强,无懈可击,无论其 思维方式是直觉体悟,还是逻辑思辩,都不一定是真理。人类的思维能力,尽管是人类进步 的重要手段,但决非万能,它自有其局限性。人们习惯于相信自己的思维能力,误以为经自 己思维反复推敲而认同后的道理即为真理。面对似是实非的理论,不免失误。对于擅长于作 不可证实抽象命题之思考的人,更容易落入其理论陷阱,渐移默化而产生错误的价值观。上 当的人多了,时间长了,互相刺激传染,必然形成丑恶的习惯势力,阻止了社会进步。所以 ,思维产物——理论,必须经过实践验证,(经过实践验证,证明为正确后的理论,已属经 验,并非纯理论)。在自然科学中如此,在社会科学中,更应如此。否则贻害无穷。
  早在中国的春秋时期,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逻辑学家邓析就运用“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 之心”的逻辑诡辩,通过辩而失真而乱法乱政,因而被郑国政治家子产砍了头。在西方,古 希腊的赫拉克利特、毕洛都先后指出,人类的思维认知能力有其局限性,作为思维产物的理 论,有一部分肯定是错误的假理论。此后的哲学家休谟康德也都认为,人类仅凭其思维能力 ,尤其是逻辑理性,不可能了解事物的真相。思想家培根更轻蔑逻辑推理。现代思想家哈耶 克强调指出,人类有了思维能力后,自以为了不起,产生了“致命的自负”而自我欺骗,很 可能使人类走向灾难。
  孔子:“恶利口之覆邦家”,《易》曰:“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理论·学说)”。 孟子担忧“邪说诬民”“作为其心,害于其事,作为其事,害于其政”,势必“人将相食” 。汉末的徐干在《中说·立命》中说:“兴衰资于人,得失在乎教(理论、教育)”清·张 之洞指出:“世运之明晦,人才之盛衰,其表在政,其里在学(理论)”。善良的人们,对 于思维能力的局限性,对于理论,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命运,这还不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 视吗?孔子说:“巧言乱德(得)”,对于“巧言”,千万要警惕。正是这听似合理的巧言 ——佛理,钻了人类思维能力有其局限性的空子,才得以如此长期地毒害中国。
  或许有人要问,佛教既然如此长期毒害中国,那么中国何以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由同 一民族在同一块土地上长存至今的文明古国。这涉及许多历史问题,在这里只能说个大概。
  佛教凭着巫术,多种艺术形式的长期过饱和宣传活动以及似是实非的理论,充分利用了 “人情向声而背实,贱近而贵远”(曹丕·典论论文)的弱点,投合了人们的好奇心,使人 们如醉如痴,很快达到轰动性欺诈效果,从而大量聚敛钱财,吸收大量劳动力转为不劳而获 的僧人,很快使社会经济崩溃,社会矛盾激化,其势不可阻挡。而佛教是打着“善”字旗的 ,不负任何社会责任。这是从三国至五代之间800年左右的情况。鉴于“三武一宗”灭佛运 动和饥民冲击的教训,为避免大量聚财聚人最后招致自身灾难,入宋之后,佛教对社会经济 劳动力的直接破坏大为减轻,在思想观念、士风民俗上,其毒害则更为深入,隐蔽、久远、 更具欺骗性。其理论所宣扬的是极端而曲折的自私有理论,不负责任有理论和宿命论,使人 丧失自信心进取心,奴性加重,逆来顺受,消除了臣民对君主的牵制力、威慑力,使君主可 以胡作非为。于是压迫加重,贫苦加深,且长期而无望,而人的求生本能又使人在万般无奈 下苟且偷生,被扭曲了人性。因此导致人们产生病态自私的心理习惯,且目光短浅,气量狭 小,更互相传染。于是人人冷漠、人人打小算盘,人人相嫉相疑,虚伪滑头,使小心眼,窝 里斗党争加剧,犹如拌了油的泥土,使许多中国人堕落为一盘散沙。其分化瓦解,使社会彻 底解体的反社会性功效十分隐蔽,深入而强大。所以,佛教决不是给古老的中华文明增加活 力延续生命的新鲜血液,而是其毒无比,催人昏迷致残致死的毒汁。三教合流“与佛老殊途 同归”的理学成了官学后,更使中国人沉醉于祖先的辉煌中,不知身中巨毒,而沾沾自喜地 将中国一步一步引向死亡。
  “智勇常困于所溺”,天下困于佛教,困于宋明理学,如何不衰亡?之所以衰而不亡, 延续至今,乃得力于中华民族固有的民族性和它的集中体现者——儒学的苦苦支撑。
  不信,请看旧印度曾雄极一时,统一了大半个印度半岛的孔雀王朝,自阿育王崇佛之后 ,不过数十年,便土崩瓦解,烟消云散。效果快速、明显而彻底,充分显示了佛教“入家破 家,入国破国”普害众生的功能。至此,单纯的人们终于得知,佛教“保佑”了他们什么, 难怪当时愤恨的印度人,早将多如牛毛的佛教建筑捣毁,但是,这一切都于时已晚。可叹, 此后的旧半岛历史上,再也没有出现过规模稍大,寿命稍长,由半岛原住民族所建立的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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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1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谈儒学之真谛

因某些原因全文无法全部上传,只做节选,请见谅.
谈鲍先生之《略谈儒学之真谛》
  中央号召“要重视哲学社会学研究,要继承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我市鲍一民先 生最近就写成“略谈儒学之真谛(正本清原的儒学与今天)”一长文。
  该文章开头就明确指出,人们将误国误民的衰亡之学——宋明理学,当作真正的儒学, 实为“极其不幸的误解”。而真正的懦学是切合实际,合于人情,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利于 人民幸福,真善美同得,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双收同得的学说。没有一丝一毫的书呆子气, “伟大而高明”。
  文章从阐释儒学中最重要的名词概念入手,有据有理,没有繁锁的考证,没有长篇大论 的分析推理,三言二语,单刀直人,从而正本清源,澄明了儒学“通经致用,济世利民”的 本来面目。同时说明了“道”与“德(得)”的统一,道德诚信能导致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人 利益获得的必然性。又总结出“正心自强以平天下,行而宜之以尽功利,天地人和而成大乐 (幸福)”的儒家精神。
  文章例举了儒学的若干特点,总结出儒学的思维方法为“整体、有机、动态、和谐”。 现代高科技的发展证实了这一思维方法的科学性。因此,也找到了在明代之前,为什么中国 科技能一直走在全世界最前列的原因。
  文章从一万二千年前的中华民族农业初期文明说起,论证了“天人合一”是中华民族固 有的民族性,而懦学是民族性的集中体现,乃中国历史的脊梁。使“中国几乎是一切规律的 例外”,成为世界上唯一的由同一民族在同一块土地屹立至今的文明古国。
  文章指出,儒家的“德治”实为“德教法治势成”,全民教育、上行下效,使政风民俗 得正,犯罪率降到最低限度。儒家的民主不同于西方的民主,它是民主与集中相辅相成,是 上下同利同乐,万众一心,民主与集中的高度统一。
  文章概述了西方文明的优缺点和儒学的和平主义,及与其他民族其他文明的相容、相通 性,顺便批判了“不同文明冲突论”的无知和危害性。
  文章的时间空间跨度极大,更牵涉到哲学、历史、思维学、人类学等学科,但全文篇幅 并不太多。用鲍先生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能用一句话说清楚的,就没有必要说上一百句” 。
  鲍先生原籍瑞安,少好文史,一直从事科技工作。鉴于一些“专家”钻了牛角尖而喋喋 不休,却未能从总体上看问题,使中华民族这一最宝贵的遗产长期蒙垢而无法用来利国利民 ,才考虑写就此文。抛砖引玉,宏扬真儒学,使儒学可以帮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 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
  笔者问起该文章是否将儒学理想化、美化、现代化?鲍先生说,儒学是全世界瞩目的学 说,研究者甚多,假如文章无根无据,牵强附会,则一驳即倒,自寻倒霉。所以只能是百分 之百的实事求是,丝毫不敢美化、理想化而偏离真实。至于现代化问题,因为儒学是中华民 族远古时期和上古时期成功文明的经验总结,是民族性的体现,是以对“人”的本质认识为 基础的学说。古人今人都是人,所以儒家所倡导的“人之道”具有原则性和灵活性。因此, 不仅现代人,即使几百年之后的人看来,也会认为它具有当时的现代性,这正是儒学的价值 所在,也是孔夫子的伟大高明之处。鲍先生说,儒学的宗旨是利国利民,完全符合当今“三 个代表”“执政为民”的精神。
  原载:2003年3月16日《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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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 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谈儒学之真谛

恩!!
确实很有道理!!
但是任何东西里面都有他的积极成分,而你给我们解释的是好的东西吧!
    说真的,从儒学和世界上其他学说相比就可以看的出来我们中华民族的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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