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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俗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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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3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要谈起我所见的生活闹剧来,真有些莫名其妙。我最莫名其妙的是那些女人。我跟女人没甚交情,可也感到她们实在太贱了,贱得让人不可思议。她们大抵是这样贱的:
       
    我们院里有个叫菊花的人。她比我大,我读一年级的时候,她可能已读了数个五年级。所以不能确定她的年龄。她是专攻五年级的。
      
    菊花当初是挺不错的。看去决不让人作呕。我对女人相貌有些挑挑剔剔。当然,这并不暗示我帅的要命,也不说明我不好小色。文学评论家对伟大作品也喜欢挖耳耸鼻,乱吐秽物,本性使然,无足惊怪。在对待女人相貌上,很多雄性就是如此。我未能免俗。菊花当初挺不错,我也只能挑出十来个不好来。就这么回事。
       
    某个异常寒冷的冬天。菊花坐在火炉旁神气活现地嚼着瓜子。一块大木炭砰的一声炸了开来,在她脸蛋上烫了一小撮一小撮的麻坑。那可真是块馊木炭!从此菊花就全给毁啦!菊花如玉般的脸蛋毁啦。大家都太息。我没见过玉这么贵重的东西,不好评价。但说象凝固的猪油,我不会反对。当菊花领悟女人相貌重要的时候,就整天地思考整夜地不睡觉。孔子早就指出:这没有好处!最终的结果是发了疯。
       
    菊花的妹妹金花于是后来居上,金花的脸蛋象质量有问题的猪油,令人恼火。金花还是个地道的贱货。曾跟我同班,成绩糟得如乱麻,理不清头绪。所以年龄比我大还和我同班。金花很爱打扮,精通皮肤的养生之道。冬天满脸鼻涕,给脸蛋糊上了一层精致鹅黄的面膜。我敢说这方法既简便且一文不花,足以去申请专利。可我素来讨厌金花,从不愿点拨她捞任何便宜。
       
    金花的唯一长处是善辩,口齿便给。成天就是跟小伙伴对骂,内容不外乎别人父母如何过性生活之类。还用肮脏的小手熟练地做着淫秽动作以为辅助,花样繁多,目不暇给。比如一个常用动作是:左手食指和拇指相连成圈,右手食指刺入左手圆圈,再拔出,如此者再,娴熟无匹,根本不知世上还有“廉耻”二字。我记得我每次对此是不忍卒看的。
       
    金花自视甚高。有一天我们院里停了辆三轮车。我跨上去,金花也爬上去。我献殷勤地说,金花,坐好,我驾你。金花本来还笑嫣嫣的,这时却气得发抖,说,你放屁,谁要你嫁我。你算什么东西?说着往下就跳,却绊住车斗,朝地下做了个鱼跃,摔成狗啃泥,哇哇大哭。我真是忍俊不禁。不过金花这样说也有道理,我承认自己十个也配不上猪油脸金花,但她看不上黑狗,却未免太出格了。
       
    黑狗是我们那带有名的美男孩,黑狗十多岁才从乡下到城里来。平心而论,黑狗开始是有些土气,老说那种让古音学家狂喜不已的方言,但渐渐变洋了也是事实。黑狗苦学城里话,还能跟着电视哼两句“古得貌林”之类的乡村英语。但金花还是看他不惯,叫他“乡巴”。我认为黑狗这小帅哥脾气太好,如果他反唇相讥金花差强畜意的脸蛋的话,金花是决不会那么嚣张的。
       
    金花菊花姐妹都是在同一领域内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典型。明眼人一下就看得出来。评价很多,洋洋大观,但都是皮相之见,反不若鄙人拈出她们的父亲“甲鱼”二字来或许更能阐明“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原理。虽然由于岁月侵蚀,甲鱼已衰态毕呈,但举手投足间仍有些须老帅哥的风采。更何况甲鱼还广有才华,不遑枚举。比如他能一眼看出谁是处女谁不是处女,现代医学仪器在这点上就得自叹弗如。
       
       
    金花原跟我一班,后来又送我升了一级,争取了仅有的两个留级名额,留下来仍读原级,品德极为高尚。以后还如是三让,再后来干脆为家里节省教育支出,不读了。金花很早就和外面男女好汉们交游。她的贱就是此时慢慢抬头的。
       
    黑狗这帅哥粗悍有余,清秀不足,黑狗较早就是成名好汉。黑狗和人交手从不说话,总是冲上砍了三刀再说话。所以整条街听到“黑狗”二字都脸上不健康。但黑狗看上了金花。某个妇女巴结地对黑狗说,黑狗,我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吧。黑狗说随便。妇女说,你说你看上我们这哪一个了吧?黑狗说,眼睛有点斜的那个。那就是指金花。金花眼睛是有些不好。也就是说,你以为她不在看你实际上却在看你,你以为她在看你却恰恰不在看你,教你没法不以为是自作多情。这也是金花名气大的一点重要原因。
       
    但金花一反成见不要命地爱上黑狗还是以后的事。开始金花是不肯的。金花说黑狗虽帅但黑而且身上残存粪气,金花本来就不喜欢黑人,只喜欢白人。金花说一看见田径场上的大堆黑炭就恶心,就马上能想见大堆高贵的白人围成一圈在看台上看猴戏似的咧嘴大笑。金花说除非黑狗变成白狗她才考虑。这明显是挖苦。因为由着性子变黑变白并不那么容易,除了一些势利小人,黑狗这样的正人君子怎么做得到。别人都为黑狗抱不平,但黑狗不介意。
       
    一个闷热的夏夜。麻坑脸菊花洗完澡把水往街上一泼。我们院前就是一条柏油马路,路边正好停着一辆吉普车。一个青年正从车里出来。难看的肥皂水就正好泼了他一裤子。事件陈陈相因,扣人心弦,而且一气呵成,可当流水帐记。
       
    青年勃然大怒,跳回车里,开着车就向菊花冲来。菊花吓得扔掉木盆奉头鼠窜。吉普车嘎拉几声将木盆碾烂。菊花就开始不正常了,号啕大哭起来:
       
       霍元甲不爱我了。
       霍元甲不爱我了!
       
    菊花哭道。那些天电视里正播《霍元甲》,菊花对霍元甲崇拜得要命,常说嫁人当嫁霍元甲。别人笑她不自量力,她就独自走到人行道上,极目远望,怅恨久之,显出一幅迟早要变成大飞鹅的样子。那吉普车青年很是清秀,颇象霍元甲。菊花眼睁睁地看见霍元甲对她这样粗暴,一点办法都没有,心理上一时受不了,就真的不正常了。但菊花平日行径就很脱俗,大家也就没很在意。
       
    甲鱼听见喊叫就奔出来。他对菊花说,你这神经病,不要在这现世了。不要在这现世了。菊花更委屈,指着吉普车呜呜地哭。甲鱼醒悟了,看见破碎的木盆片,更是暴跳如雷,对着吉普车就破口大骂。青年拉开车门,走到甲鱼面前说,你骂谁。甲鱼说,还用问吗?我骂你,你这×崽子。青年说,你再骂一句。甲鱼就大叫,我就骂你这个×崽子怎么样!随后我们街的父老豪杰都围上来看热闹。青年扫视了一眼四周,就温文尔雅地说,老头老头,你在这里等会儿行不行,我马上就来。
       
    甲鱼说,你马上不来我才怕呢。
       
    众乡老闪开条道来,青年走了。甲鱼的儿子小龙眼尖,指着车屁股对甲鱼说,你不要吵,我看见车后写了警备车三个字,恐怕是公安局的。小龙脸色有些灰败,对他父亲说,你还是躲一躲的好罢。
       
    甲鱼仰天长笑,我躲个屁。不是公安局的我才怕呢。
       
    众乡老都很佩服,商量去买酒,准备大酺三小时,以为庆贺。然而甲鱼突然打个呵欠,说,该睡觉了。今天他妈的真困。虽然大家极力拉他喝酒,接着看电视,虽然他刚才看得很投入,他也不看。他真是具有铁一般刚强性格的人,决不以他人的意志为转移,关上房门就熄了灯。
       
    所以,等吉普车再来时,甲鱼已不在场。青年果真穿着一身制服,趾高气扬地大声吆喝,老头呢。老头。我们去派出所里谈谈。
       
    其时小龙正和他的女朋友在场,只好上去应付了。小龙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兼懦夫。别人未必能看出来,起码我有些觉察。我们这一带都是贩夫走卒,独有小龙卖命地读书上进,成了所谓大学生。老实不客气地说,小龙是个叛徒。小龙其实算个废物,别看他满脑学问的样子,一钱事也办不了。还非常怕鬼。每当我们谈起鬼故事,他就使出浑身解数打岔,弄得大家兴致索然。我真不知道小龙凭哪点找上了女朋友。我私下以为,小龙的女朋友一定是瞎了狗眼。  
       
    小龙说,对不起,警察同志,对不起,刚才是他不注意。  
    叫老头出来。青年说,刚才他说等我的。  
    对不起,他不懂事。对不起。小龙说。  
    叫老头出来。青年推开小龙。  
    对不起,他不对。小龙说。叫老头出来。青年有些不耐烦了。紧紧武装带。
       
    黑狗这时冲过来了。他劈手一把揪住青年衣领,一拳将他打得滚出几丈远。黑狗又冲上前,踢了一脚,说,你他妈的逞屁能,人都被你吓疯了。他指指还在傻笑的菊花,×崽子,你他妈的逞屁能。
       
    我们都暗暗捏了把汗,我们都以为青年会闪电般抽出电棍,把黑狗捅得在地上哭爹叫娘。但是没有。事情竟然这样了结了。虽然隔天黑狗还是被请进号子去作了几天客,但当时场上毕竟是黑狗拔得头筹。何况,说句恬不知耻的话,去号子里作客在我们那一直是件光荣的事,不和官方发生冲突的好汉根本不是真正的好汉,连我们这些小孩都不会怕他。为了保留我们街的英雄火种起见,这种风俗我也不方便说得太多。且说青年警察看看菊花,呆了一会,灰溜溜走了而不是凯旋。我们看着青年穿着崭新制服的背影,捏的那把汗才慢慢放掉。但菊花这回却真疯了。
       
       
    金花从此便爱上了黑狗。金花说,看不出黑狗还真有两下子。金花的猪油脸崇光泛彩,以前我只说白人好其实黑人也不错。我们都为金花抛弃了种族歧视、认识得到提高而高兴。黑狗这样一位锄强扶弱的大侠,得到人民尊敬是理所应当的。
       
       
    可惜好事多磨,金花和黑狗同居几个月之后,又满脸沮丧地回来了。这是比较丢人的。甲鱼惊讶地拍拍巴掌,说金花,你这现世宝,你怎么自己回来了。你不是说再不回来的吗。你赶快滚出去,有多远滚多远。
       
    金花迟疑了一下,还是没滚出去。她委屈地说,那个该死的黑狗又在外面跟了一个,我不回来干什么。甲鱼“啊”地惨叫一声,他说,你要脸不要脸。你以为我这是你的饭铺旅馆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有多远滚多远。
       
    金花说,你太不讲理了,当初要不是黑狗帮你打警察,你早坐牢了。还有脸在这里叫。
       
    我们也觉得有道理。黑狗仗义救人之后,常和甲鱼在院里对酌,相互侑酒,翁婿对乐。真让人觉得古风犹存,感慨备至。只是后来甲鱼发现黑狗靠抓“凤凰”为生,害怕连坐,才敬而远之。这一点是黑狗不对。黑狗确实常常下乡,在村子里到处闲逛,间或提两只鸡拿到市上换钱。黑狗等人以鸡为图腾,崇敬地管那叫“凤凰”。黑狗靠着乡下熙熙攘攘的凤凰,口袋里常不缺钱。
       
    甲鱼对金花说,别惹黑狗,黑狗不是正经过日子的人。金花说,他要正经过日子我才怕呢。甲鱼说,你会后悔的。金花说,我正想尝尝后悔的味道。甲鱼说,你会被他打死的。金花头发一扬,鄙夷地说,死用别种方式我死不瞑目。
       
    甲鱼三次忠告全被金花简练地驳回。于是恼羞成怒,你他妈的真贱。甲鱼说,我是彻底认清你了,你他妈的真贱。甲鱼说,养了你二十年今天才发现你是个贱货。我真他妈是瞎了狗眼。你有种就滚出去,送×上门。永远不要回来。甲鱼咣当一声把门踹上,还迂腐地补上一句,你真是贱得无懈可击。
       
    小龙后来对他的女朋友说,你看黑狗,三心二意,现在又把金花抛弃了,找了别人。黑狗这人真不象话。那天黑狗痛打警察,小龙的女朋友正好也在场,也显出一幅很神往的样子。小龙当时简直气炸了肺。现在正好是小龙报复的机会。
       
    哪知小龙的女朋友斜了小龙一眼,说,黑狗能这样,证明人家黑狗帅呀!黑狗有本事,才能跟别人。你有本事跟别人吗?
       
    小龙面红耳赤,无言可答。这也是小龙愚蠢的一个表现,我相信黑狗就不会这样。如果小龙能象黑狗豪爽地拍拍屁股扬长而去或者索性狠狠地揍那女人一顿,那么,小龙还不算废得一钱不值,而现在他这种不负责任的委蛇态度叫我没法不觉得他一钱不值。他只会写些肉麻的叫做诗的东西到处张贴,倘若有谁会青睐这种在厕所墙角下也很茂盛的野草般随处可见的所谓诗人,那只有一个理由:她和小龙的女朋友一样暂时瞎了狗眼。——如此无中生有地构想别人的生理缺陷本来有伤厚道,但在找不到其他外在因素之时,这往往是取得心理平衡、对健康有利的一种方法。
       
       
    一个秋天的早上,帅哥黑狗在我们院里和甲鱼展开了又一轮争夺金花的激烈战斗。结果本来不言自明,无须饶舌。但是,因为这种从劳动人民嘴里体现出来的语言方式或许对民俗学的研究有些帮助,我还是耐着性子把过程给记了下来。我想凡有志于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是会喜闻乐见的。事情就发生在金花被弃回家一个月后。
       
       
    黑狗说,金花,你最近和灰狼搅在一起干什么?  
    金花显出一幅很惊讶的样子,说我和灰狼在一起关你什么事。你是我什么人?  
    黑狗就在金花后脑勺上猛击一记,说,老子不管谁管,老子不管你还去到处卖×了。
    甲鱼过来了。他说,黑狗,你来干什么,金花和你没关系了。
       
    黑狗爽朗地一笑,和金花没关系,你说没关系就没关系了。他又击了金花一记,说,金花,你自己说,和我上过几次床,有没有关系。
       
    甲鱼猥琐地看着金花,一脸期待。但是金花嘿然不应。甲鱼火了,他跳上前去,就要打金花。他说,金花你真贱,你贱得不能再贱了。甲鱼说来说去就这几句,毫无新义。我听着是有些失望的。
       
    但是黑狗截住了他半空中就要往金花头顶拍落的手掌,说,去去去。甲鱼的手停在半空,脸涨得通红,说我打我女儿也不行了。黑狗说,她是我老婆,你想打我老婆就打我老婆,我的面子往哪搁?
       
    甲鱼很惊奇地说,你老婆,哈哈,你神经。她是你老婆。他腾出一只脚来踢踢金花,你是他老婆?
       
    金花楞了一下,受宠若惊地看着黑狗,脸上露出我万万料想不到的估计是猴子变人以来最灿烂的笑容。她一迭声地说,是就是是就是。生怕黑狗反悔。那种迫不及待的样子简直让人感动,每当我脑海中浮现其景,眼眶四周似乎就要油然恢复当年的湿润。
       
       
    小龙这个窝囊废需要重新出土一次。在黑狗和金花结婚后他一直未对妹妹作出任何贡献。有一天他在外面偶然发现一个情况,即黑狗和一个窈窕淑女在大街上搂搂抱抱,他肯定那不是他妹妹金花。他觉得有所作为的时候到了。就在某天黑狗夫妇归宁的时候,他把黑狗叫到一边,义正词严地说,黑狗,我曾经看见你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那不是金花,她是谁?黑狗笑着说,当然不是金花,但你想说给金花听吗?小龙说,我希望我不会再看到第二次。放心吧!这次我不会告诉金花。你要自重!说完小龙自以为谈吐得体。得意而又不失严肃地盯着黑狗,希望他千恩万谢地认错。黑狗却干笑了一声,卡卡嗓子吐了口浓痰,说,你去告诉金花吧。你告诉他有什么好处?她来质问我,又得挨我的打。是不是?你还是算了吧。当然,你要告诉也无所谓,那是你的权利,我不很希望你马上利用这个权利,但是我誓死捍卫你随时利用这个权利的权利。
       
    其实,黑狗敢于在小龙面前这样有恃无恐,不仅在于小龙愚蠢的形象,关键还在于小龙虚弱的本质。有天晚上,黑狗、金花和小龙、小龙女友四人去看电影,走进影院,发现他们的座位已被两个壮汉占了。黑狗心情比较好,和蔼地叫他们起来。壮汉不理,还骂骂咧咧。幸好影院空位甚多,他们就坐到别处。散场时,黑狗对小龙说,走,我们守到门口,等那两个×崽子出来,我们一人抓住一个就猛揍。怎么,怕了?放心,我揍倒我那个就来帮你。你抵挡一会就行。小龙有些不肯,但看到女友期待的目光,似乎要他好好珍惜这次难得的锻炼机会,只好显出很勇敢的样子,说行,我们走。
       
    两个×崽子果然出现了。黑狗虎吼两声,冲上去揪住一个就拳打脚踢。另一个见势不妙,赶快上来帮忙。黑狗腹背受敌,就呼小龙。小龙畏畏缩缩挪过去,犹豫半晌,嘴里结结巴巴地说,别打了,别打了。你们快别打了。边叫边跺脚,显得气急败坏。
       
    幸好小龙女友带了一把伞,她冲上去帮忙,用伞朝一人身上狂击。黑狗有了喘息之机,神威大振,最后终于占了上风。打得那两个壮汉哭爹叫娘,拼命求饶。凯旋回去的路上,小龙说,一点小事,何必动手呢,真没意思。黑狗“呸”了一声,不发一言,小龙也就不好再说。黑狗从这时起就明显鄙视小龙。黑狗后来被押赴刑场时还说,操他妈的小龙×崽子,连女人都不如,我宰了这个软蛋算什么,留着也是个软蛋。仔细咀嚼一下这句话,你会暗赞它充满真理。黑狗还说,中国将来会毁在小龙这种软蛋手里。黑狗临死前还忧国忧民,小龙这个竖儒在他面前简直黯然失色。
       
       
       
    一切结局出现在那个喜气洋洋的日子里。黑狗正在为他的第二个儿子满月置办酒席。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来祝贺黑狗的人络绎不绝。
       
    黑狗的老婆金花正抱着新生儿在阳光下憨笑。黑狗则坐在一旁和他的朋友们畅谈。这伙好汉子的谈话内容虽不那么别致有味,但是孔武有力,我以为集中体现了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色调刚劲,生气盎然,完全应该是人民盼望中的少年中国的象征,因此着实让人神往——下面撷取一片花絮:
       
    黑狗说,灰狼,你他妈最近在玩什么?
    灰狼说,还不是卖苹果。干什么。  
    黑狗说,有什么新鲜事,说来大家乐乐。
       
    灰狼于是兴奋地说,那个卖茶叶蛋的老家伙,你认识的。他妈的,上次又说我占了他的摊位,我火了,一脚就把他的茶叶锅子给踢翻了。老家伙急得在地上学乌龟爬。
       
    黑狗正色道,欺负老人家,还说得起劲。你知不知羞?黑狗正气凛然,灰狼也不敢还嘴。黑狗曾说,自己若在一楼屙屎,叫灰狼去十楼拿纸,灰狼也不敢不去。金花当时听得两眼放光,我是亲眼目击的。
       
    灰狼不吭声,一会又说,还有一件事,听说大壳这次又要放出来了。他一出来准要找我们,你看怎么办?是不是先找人揍他一顿。
       
    黑狗说,呸!傻×。这次要先搞残他再说。
       
    正在好汉们为一系列类似大智大勇之事呕心沥血热烈讨论之时,小龙这个窝囊废又不失时机地出来打岔了。他们之间的对话我们开始莫名其妙,事后才慢慢搞清楚,我们只看见小龙一阵暴风骤雨但含糊不清的大骂之后,突然狂怒地扑向黑狗,手里攥着一把铅笔刀往黑狗肚子上戳去。黑狗很惊奇地看着小龙手里的铅笔刀在自己肚子上阻了一阻,又自动合拢,把小龙切得手指鲜血淋漓,哇哇直叫。黑狗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切,然后踏前一步,说,也叫你尝尝老子的厉害,就两手把小龙举过头顶,往空中一扔。小龙在空中怪叫了两声,身子往下平跌,正好磕在旁边一根耸立的木桩上,一动不动。鲜血狂喷出来,给这场酒宴平添了几分喜庆色彩。窝囊废小龙以他壮美无比的死亡方式使我们谈起来就回味无穷,我们一致认为小龙达到了死亡的最高标准。
       
    金花在黑狗枪毙那天跑到大街上看押解黑狗等人的车队缓缓走过。金花看见黑狗挂着块大牌子,他想要挣扎,但被几个警察死死揪住头发,将那勇敢的脑袋按在车栏上。当他发现金花时,还是居高临下地一笑,然后吐字清晰地喷出几句话。黑狗说,我操了王八蛋小龙的老婆。操了又怎么样。黑狗说,小龙这个王八蛋,老子就是要捏,中国会毁在这种王八蛋手里。在凛冽的冬日寒风中,他的声调悲壮,响遏行云。
       
    我和大家都愕然地看着黑狗,刹那间觉得世间的本质在我们面前表现得如此忠厚可爱。我们生活的就是这样一个俗透了的世界。羞愧这两个字在我的脑中是那样的冥顽不灵,又是那样的恶心欲吐。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4-3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俗世

市井人情
世道人心
好小说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4-3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俗世

绝代奇文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4-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俗世

偶只喜欢最后那三段
揭示了本质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4-4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俗世

看了有点沉重~~~~
似弹似赞,或许是拿不定主意?两难中,难以取舍~~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4-4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俗世

不错~~````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4-5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俗世

精笔书俗世----------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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