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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通鉴]白首同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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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7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铁马云雕在 2005/05/07 06:23pm 第 4 次编辑]

   
     晋纪五第785页,原文:初,孙秀尝为小史,事黄门郎潘岳,岳屡挞之。卫尉石崇之甥欧阳建成素与相国伦有隙,崇有爱妾曰绿珠,孙秀使求之,崇不与。及淮南王允败,秀因称石崇、潘岳、欧阳建奉允为乱,收之,崇叹曰:“奴辈心合吾财尔!”收者曰:“知财为祸,何不早散之?”崇不能答。初,潘岳母常诮责岳曰:“汝当知足,而乾没不已乎!”及败,岳谢母曰:“负阿母。”遂与崇、建皆族诛,籍没崇家。
  
  石崇和潘岳都死在贪字上。当初,石崇建成别墅,叫“金谷园”。(在今天的洛阳县金谷涧。)他请潘岳为自已的诗集《金谷集》题诗,潘岳在诗的最后写道:“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想不到,这句话成为“诗谶”。潘岳文才高而人品差,他与石崇当真“白首同所归”同时处斩时,潘岳说:“负阿母”。
  
  《晋书石崇传》载:石崇歌妓绿珠美而艳,善吹笛。孙秀使人求之,崇不许。秀矫诏收崇。崇谓绿珠:我今为尔得罪。绿珠曰:当效死。乃堕楼。杜牧的诗《金谷园》写这件事,“ 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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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7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读通鉴]白首同所归

通鉴之所以千百年被奉为治国之典,是众多评说站在人性的角度而不是道德。石崇和潘岳都是很有才华的人。
两晋南北朝时期是历史上著名的民族大融合时期,富不能及三世,权不能享百年。这样的社会环境下,适意纵情是可以理解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8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读通鉴]白首同所归

古代女子的命就那么不值钱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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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5-5-10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读通鉴]白首同所归

    一片残酷的风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11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读通鉴]白首同所归

    石崇曾与人比富以蜡代薪,以锦帛作路40里.
    富到家了呵呵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12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读通鉴]白首同所归

    士大夫淫奢,足以亡其家;天子淫奢,足以亡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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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5-5-13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读通鉴]白首同所归

    所以看到这个就想起红楼梦,黛玉一定是在省亲诗文中得罪了元春的,她把最好的给了宝玉,自己的胡乱写一首没有注意犯忌的内容,看看她的句子:
    香融金谷酒,花媚玉堂人。
    的的确确,元春没有当场发作就是很不错的涵养了。
    这个就基本决定了宝黛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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