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053|回复: 22
收起左侧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复制链接]
尘埃咣咣当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11-24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4 11:38
  •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6-11-24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一种观点。呵呵,估计是某网吧的老板炮制的……
    尘埃咣咣当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4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1-25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谁说方山县网吧全取缔了?
    还不是照样有关系硬的黑网吧在营业!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2-2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支持取缔网吧..
    双手赞成..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2-3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下面引用由一株植物2006/12/02 09:14pm 发表的内容:
    支持取缔网吧..
    双手赞成..
    偏激之词!
    如果这样说也行,那么我说支持取缔结婚生子. 支持买卖卫生用品,让女人回到远古时代!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2-3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非法一定要取缔!!!合法一定要保护!!!
    个人观点:
    1,守法业主是纳税人,理应受到保护。
    2,暴力赌博色情等等非法活动在充斥众多行业,网络只是传播信息的一条途径,我看山西省方山县县城圪洞干脆把所有相关行业部门等都取缔了包括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等。君不见有多少广告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等等也充斥着儿童不宜的东西。
    3,未成年人上网很大程度上和家庭父母亲友等外界因素以及环境有关,违法业主当然要处理,但受害者也要自省,其他人引以为戒。
    4,政府部门本身...................
    5,网络的出现无疑给人们乃至社会带来了极大方便。网吧正是加速了网络的普及,丰富了老百姓的文化生活。对于上网者来说,极少的投入却获得了很大的回报(相对而言,某种程度上或者说一种感受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2-3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下面引用由云雾山2006/11/24 09:16pm 发表的内容:
    一种观点。呵呵,估计是某网吧的老板炮制的……
    “炮制”是怎么说话!?作为论坛栏目管理你什么态度!?模棱两可,莫名其妙!观点要看切不切合实际,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你要对网吧有偏见请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家里有电脑,可我就喜欢网吧的气氛。凭良心良知说话!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2-3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下面引用由quganjue2006/12/03 00:13pm 发表的内容:
    偏激之词!
    如果这样说也行,那么我说支持取缔结婚生子. 支持买卖卫生用品,让女人回到远古时代!
    哈哈..
    网吧的重要性已经可以比拟结婚生子??
    ...........
    个人支持帖子中的那位县长的做法..嘿嘿,个人意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2-4 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下面引用由一株植物2006/12/03 09:56pm 发表的内容:
    哈哈..
    网吧的重要性已经可以比拟结婚生子??
    ...........
    个人支持帖子中的那位县长的做法..嘿嘿,个人意见....
    新鲜的事务发展总有个过程!大家要认真的思考!中国人是博大的,但是鲁迅也说过中国人是麻木的,在事情没有弄清楚前往往,听之任之。到来木已成舟,在大张旗鼓的出来收拾残局,让人们高歌其为新时代的包工!我们敬佩包公,但是不把希望建立在某个包公上,我们要把希望留给自己。遇到问题多想想,而不是人云亦云!有了新的观点,有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大胆的说出来!现在条件好了可以给领导反映,可以写在网上!条条大陆通罗马!希望大家多多努力!什么认识事务需要过程,历史总在曲折中发展!  空云言空空云空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2-4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下面引用由一株植物2006/12/03 09:56pm 发表的内容:
    哈哈..
    网吧的重要性已经可以比拟结婚生子??
    ...........
    个人支持帖子中的那位县长的做法..嘿嘿,个人意见....
    你去问问那位领导,他真的全取缔吗?
    关系硬的黑网吧他真的取缔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2-4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网游是无罪,但之所以认为它有罪是沉迷的人多。
        至于为什么有这么沉迷的人,社会的原因占主要吧。
        说多了,恐怕要很大篇幅,点到为止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2-5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下面引用由惊鸿客2006/12/04 08:55pm 发表的内容:
    网游是无罪,但之所以认为它有罪是沉迷的人多。
        至于为什么有这么沉迷的人,社会的原因占主要吧。
        说多了,恐怕要很大篇幅,点到为止吧。
    社会在发展呵呵!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2-14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一个事物的存在必然有它的利弊,我们可以规避它的弊处,但没有必要将一个完整的事物抹杀掉吧就好比这个世上诞生了人,有好人也有坏人,难不成为了杜绝坏人,就要把所有的人类都灭绝掉吗。网吧的存在固然有它的弊处所在,但网吧无罪,有关执法部门可以对其规范管理,对那些违反规定的网吧业主进行处罚,没有必要把网吧给取缔了。难道取缔了网吧,那些孩子就不会沉迷于网络了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2-15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10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POSTISDELETE= ]我是一个游戏玩家(家用机,街机)
    看看游戏事业是怎么在国内走过的,再看看现在的网吧.
    我们的党就那点本事,大家就将就将就吧.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3-9-9 18:18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3-10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下面引用由卫信明2007/03/10 00:18pm 发表的内容:
    我是一个游戏玩家(家用机,街机)<BR>看看游戏事业是怎么在国内走过的,再看看现在的网吧.<BR>我们的党就那点本事,大家就将就将就吧.
    警告这位会员,请注意你的言辞!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16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为什么要取缔网吧,简直是扼杀正当的经商行为~~~~~~~~黑网吧的确要不得,但是,如果中国没有网吧~ 那么,中国能买电脑的又有多少?? 支持取缔网吧的,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你有网上,就支持取缔网吧,让人家买不起电脑的去羡慕你,嫉妒你,你就心理满足了么??  管不住自己的孩子,就要取缔网吧,那么,自己孩子不上网又不读书,那怪谁去??  整一个  拉不出屎,说地太硬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1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2005年以前,东莞不允许给网吧办理牌照,其目的,据说是因为东莞的人流量太大,
    网吧的开放容易引发很多的社会不良现状,
    后来也开业了,也没有听说出过什么特别大的状况
    堵不如疏,是千古以来的良方,当然
    至于怎么疏导就是政府的事情了.
    网游在中国还很落后,支持中国自己的网络游戏!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4-6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网吧何罪?网游何罪?

    宪法有言论自由. 有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唐诗宋词》网站 ( 苏ICP备2021032776号 )

    GMT+8, 2024-12-23 05:06 , Processed in 0.08683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