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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手的历史演变]
只要是关心新闻的人都会知道美国最近出了个变态杀手,专门用狙击步枪躲在远处射杀无辜市民,而且基本上是一枪毙命,到现在为止只失手了一次。在网上看完整个有关新闻报道以后,我不得不佩服美国人,什么事情都能搞的跟电影似的。
如果我们采用狙击就是从隐藏处射击的定义的话,历史上最早记载的狙击就应该是发生在特洛伊了。当天下无敌的阿奇里斯在特洛伊城门前耀武扬威时,从城墙上不知是那个角落中射出了一支冷箭,射中了他的脚踝命门。
不过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狙击都是和火器有关的。从现代意义上的枪械发明以来,狙击手的发展即已经开始了,但历经了整整2个世纪,狙击的发展却因枪械工艺发展缓慢而未曾展露头角。直到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美国义勇军的一位夏普少校(Maj. Sharp) 以特别改造过的枪械与各种小技巧(例如将每发圆球形的子弹都以浸透油脂的鹿皮包住,在装弹时不但更方便,射程与精确度亦随之提升),带领一队独立、高机动性的枪手,以不可思议的长距离精准狙击,射杀了多名英军高级军官,多次以极小代价挽回一场战役的局势,而从此英文就出现了一个新的单字——夏普的射手们(sharpshooters),意指射击精准而又冷静沉着的射手。
我们可以从电影《最后的莫希干人》(The Last of the Mohicans)里看到当时的狙击射击情况。片中丹尼尔·戴·刘易斯扮演的主人公在文学原著中名叫“鹰眼”,就是因为他的射击技术非常之好而得名的。不过在这个电影所讲述的年代中他还没有得到后来让他威镇四方的名枪“打鹿将”,所以也还没有得到“鹰眼”这个名号。片中有一个段落,为了能让送信的信使从包围城堡的印第安人手中安全脱逃,刘易斯在城墙上用远程狙击火力掩护,一枪一个,弹无虚发。相信看过这个电影的人都会对这个段落留下深刻印象,不过从史实上来说,这个电影是夸大了刘易斯的射击水平。当时英军标准配备的是著名的Brown Bess前膛装填的滑膛燧石枪,它的有效杀伤射程约80码(一说50码),超出这个距离被打中的人可说是运气极背。至于想用一支平常的枪射击200码外的人的话,你不如改为射击月亮,两者打中目标的机会都是一样的。而我们在电影中看到,虽然是在夜间,刘易斯在城墙上射击远处快速移动的目标也基本上是一枪一个,这即使是在现在也是个惊人的成绩。
说到前膛装弹步枪,顺便说个小插曲。前膛装弹步枪最常见的错误就是在忙乱之间误将弹头而非火药先塞入枪口,造成不发弹,士兵只能退出行列到后面慢慢把弹头挖出来。这还算是先知先觉,许多士兵在战斗时根本就忘了自己有没有开枪,有没有不发弹也不清楚,往往多次装弹,结果当然更糟糕。在1863年盖兹堡战役后北军清理战场,发现双方士兵遗留在战场上的37,574支步枪中,枪管中还有子弹的有24,000支,其中有一颗弹头的有6,000支,误塞了两颗弹头的有12,000支,塞了3到10颗弹头的有6,000支,最高记录是一支枪中塞了23颗弹头,堪称是不世出的天才手笔。
现代意义上的后膛装弹步枪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投入使用的,不过我们在反映这一时期的电影中很少能看到有关狙击手的形象。由于西方传统战争概念认为打仗要光明正大,像狙击手这种放冷枪的家伙只有在战时有需要才临时编组,一般认为是必要之恶,不会太鼓励,各国军方高层自然对狙击战术兴趣缺乏。所以小小地狙击手是不会在历史上留下什么痕迹的。有关狙击的传奇要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才会重新兴盛起来。
二次大战欧洲战场初期,大部份时间是大兵团的运动战,狙击手能发挥的地方很少。势如破竹的德军根本就没想到有使用狙击手的必要。当德军开始入侵苏联后,苏联初期不利,于是想尽各种办法来延迟德军的攻势。他们在苏芬战争中从芬兰狙击手身上得到的教训在此时派上用场,开始大量训练狙击手,用于消耗德军的士气。他们基本的模式和德军狙击手在一次大战中的作法类似,并不很重视600公尺以上的长距离狙击,而是把焦点放在中短距离直接支援小单位作战的狙击战术。苏联红军狙击战术的成功在斯大林格勒保卫战中达到颠峰,当时他们在城中大工厂中设立狙击学校,大量速成的狙击手把德军第六军团吸入街巷战的泥沼中。这时也上演了一出二次大战中最具戏剧性的狙击手对抗赛,著名的苏联狙击手Vasili Zaitsev(242次击杀记录)使用两人小组的战术,成功地狙杀单枪匹马行动的德军著名狙击教官科尼格少校,对红军的士气是一大鼓舞。
而在电影中,就是我们所看到的《兵临城下》了。当时苏联红军方面的主要狙击用枪是Mossin-Nagant M1891/30步枪,口径7.62x54mm,弹药威力十足,但是瞄准镜多为3.5或4倍,不利长距离狙击。德军使用的狙击枪主要是Kar 98k,口径7.92x57mm,瞄准镜也是从2.5倍到6倍之间;后来也有使用半自动步枪如Gewehr 43甚至突击步枪StG44等作为狙击之用的。不论是德军或苏军,他们发现最好的狙击手还是出自常在野外狩猎的人——德军方面是森林或猎场看守员,苏军方面则是来自乌拉尔山的猎人。这些经年累月生活在野外的人比较容易发挥生存的本能,在酷虐的战场上才能有效地执行狙击任务。
和苏联红军相比,二战时期的美军并不注重狙击手的培养,基本上他们采取的是放牛吃草的政策,任由各部队长官自己决定狙击战术的发展与运用。在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中,汤姆·汉克斯带领的小队就配有一个狙击手,在多次战斗中他都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一个严肃的战争题材电影,这个狙击手在电影中的作用比较明显地说明了现在战争中狙击手的作用:指定猎杀、随队观察暨火力支援、巡逻与定点伏击。在影片开头的D日登陆作战中,他首先担任的就是消灭德军火力点的任务,随后他又在巡逻作战中担任消灭德军狙击手的任务,最后在守桥战役中又担任侦察和伏击以及火力支援任务。
和欧洲战区的美军相比,太平洋战区的美军面临日军狙击手的威胁则又大大不同。由于日军狙击手常抱持必死精神,往往潜伏在美军阵线之后等待最有价值的目标,对于美军士气的影响极大。而且在草木茂密的丛林环境中,要发现隐蔽良好的狙击手并不容易。更麻烦的是,日军的97式狙击枪(38式步枪的狙击型)的枪管很长,子弹的装药量却不大,在弹头出口前几乎都已经完全燃烧殆尽,枪口不会产生太多烟气或是炽焰,让侦测子弹发射位置更加困难。不过,日军的狙击手通常没有经过良好训练,射击技术并不整齐。而且他们通常藏身在树上,没有退路,即使狙击成功,自己往往也活不了。美军在太平洋岛屿上的反狙击作法多半是使用密集火力轰击可疑地区,例如以37mm反坦克炮装用特制的霰弹用来肃清茂密的丛林顶冠就十分有效。关于这样的作战方式,我们可以在电影《细细的红线》和《风语者》中看到,不过在这些电影中狙击手并不是主要描写对象,所以他们的作用在电影中也就没有凸现出来。
现在我们终于谈到了朝鲜战争,也终于可以谈谈我们中国的狙击手了。由于我军一向提倡“每一颗子弹杀死一个敌人”,所以我军的射击训练一向是严格的,虽然没有专门设立狙击手这样的职位,但是也会专门挑选在射击方面比较有天分的士兵加以强化训练。朝鲜战争1951年进入阵地站以后,狙击手的作用就开始凸现出来。现在虽然没有明确的军史资料记录当时的狙击作战成果,但是从美军方面的记录来看,这种战术无疑是成功的。1951年10月美国陆军步兵学校季刊上有一篇文章呼吁要加强狙击训练,根据该文作者访谈前线士兵的结果,有95%的人遇到过志愿军方面的狙击火力,74%的人认为敌军的狙击十分有效。
有关这个时期的电影,从《上甘岭》到《英雄儿女》我们可以数出一堆来。当时志愿军使用的狙击步枪基本上都是苏式Mossin-Nagant M1891/30步枪,而且一般没有配备光学瞄准器。但是根据资料记载,当时志愿军的一名射手创造了在500米距离上狙杀成功的记录。相信凡是在大学军训过的同志都会对100米外的胸靶有多大还留有印象,所以对于这个不依靠光学瞄准设备而完成的狙击成绩,我们真的要肃然起敬!
越战在美军狙击史的发展上占了很重要的一个里程碑。由于要对付的是行踪不定的越共和北越小部队,具有同样机动性的狙击手是非常好的武器。在整个越战期间,美国海军陆战队对于狙击战术的发展最具野心,更开始进行把狙击手制度化的工作。陆军方面虽然也使用了一些狙击手,成效也不错,但是并不如陆战队一般热衷。就是在越战中,.50寸白朗宁机枪开始被用来做为长程狙击枪之用,由于这种武器的成功,也导致了日后各国专用大口径狙击枪的发展。
根据统计,美军一般步兵在二次大战时每杀死一名敌军就要花上25,000发子弹,朝鲜战争时变成50,000发,越战时更跳到200,000发;但是越战中的狙击手每击杀一名敌军只需1.3发子弹(一说1.7发)。
在电影《野战排》中我们就可以见到当时典型的美军作战小分队的战斗模式。在这样的战术小分队中已经开始配备狙击手了,不过通常这种短距离狙击任务都是在M-16步枪上直接加装瞄准镜完成的。在电影《全金属外壳》中,我们可以见到当时越南游击队的狙击战术对美军士气的打击。这个狙击手只用一个人一只枪就牵制了一队美军士兵并把他们的行进成功地拖延了半天,最后美军还是付出了相当代价才解决掉这个狙击手。而在电影《第一滴血2》中,喜欢使用弓箭的蓝博实际上也是一个狙击手,因为他执行的是猎杀任务。而用步枪远程狙击只是狙击猎杀的一种方式,用猎弓、吹箭、弩箭、飞刀,甚至近身博击、格斗、刀具 、绞杀或下毒都可以算是狙击猎杀,身着伪装服,以加装光学瞄准镜的步枪进行猎杀,只是一般人对狙击手的刻板印象。
在越战后,美国军方终于觉悟。美国陆战队在1977年把狙击手学校以及狙击手纳入正式编制,主要的课程内容来自英国陆战队的狙击学校以及越战的经验。由于成效良好,美国陆军也在1987年成立了自己的狙击学校,并把狙击手纳入正式编制。在电影《黑鹰坠落》中那两个自愿降落到地面去帮助坠机驾驶员的士兵就是游骑兵部队的狙击手。而现在美国警方追踪变态狙击杀手的线索之一就是排查曾经在美国陆军狙击学校受训的学员,因为这个变态杀手做的实在是太专业了。
说到杀手,电影中的杀手用狙击步枪射杀目标似乎也是他们的一大爱好。不过电影中对这方面的描述往往有夸大之词,所以对这些电影杀手的行为我们不必太过认真。例如在电影《喋血双雄》中,周润发所扮演的杀手居然能够在一只不停抖动的小船上用一支7.62mm口径的狙击步枪远距离连发射杀目标,真的是有点太厉害了!而在刘德华与反町隆史合演的电影《全职杀手》中,刘德华扮演的杀手居然会用12.7mm口径的Barret M82A1狙击步枪杀人,那就不是神奇而是变态了!这种大口径步枪一般都是用来摧毁器材的,后坐力和声音以及膛焰都极大,一个还打算干完活儿回家数钱的杀手在城市中使用这种狙击步枪,无疑是非常愚蠢的举动——怕警察和我们不知道你用这种枪很帅啊!(在最近阿富汗进行的反恐怖战役中,加拿大特种部队声称他们创造了新的狙击记录——他们使用这种狙击步枪在超过4000码的距离上成功狙杀了一名敌军。)
还有一个非常有名的狙击题材电影,同时也是一个大烂片,叫《双狙人》,是描述美国情报部门派遣年轻的神枪手理查德·米勒,以狙击手身分去刺杀巴拿马的前任将军阿尔赫兹,阻止他建立强大的叛军势力;但奉命领队的老狙击手汤玛斯·贝克特,却从军方接获不同版本的任务指示,于是两个人在进行过程中各怀鬼胎,甚至互相攻击,但在紧要关头也互相救助的故事。估计看过这个片子的普通影迷不多,而且从电影角度讲它是一个根本说不清楚事情的烂片,但这是以狙击手为题材的为数不多的电影之一,其中对现代狙击战术涉及颇多,所以还是专门提出来讲一下。
自从以美军为代表的西方军队在越战后普遍设立狙击手编制,狙击战术就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变化。特别是近些年随着特种作战任务的增加,狙击战术的运用更是普遍。在《双狙人》这个电影中,就是美国情报部门和军方合作联手执行刺杀毒枭任务。而象这样的狙击猎杀任务,一般是采用“双狙击杀”这种现代狙击战术中最常用的方式。就是2人小组,以1人观察,1人狙击; 或者2人同时狙击;或主射手未能成功时副手再补上一枪。当然,副射手的枪法也必需是一流的,并且随时维持备射与瞄准的状态下才行。这部电影还给观众明确了一个观念:对付敌方狙击手的最佳方法是指派另一名训练有素的狙击手。
[杀手的七宗罪——想象或者宿命]
要在电影表现哲学思想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以前听老师在课堂上讲,电影乃是最具体的艺术(最抽象的艺术是音乐),它最适合作的事情是telling story,而不是讲道理,或表达意义。象《十诫》这类电影的成功,完全有赖于现实生活中本来就具有让理解观众其中哲学的条件。要是电影不借助用这些哲学源出的某种世界做背境,实现这一点就更加困难了。原因同上:类似阴阳五行、十诫、玄道、轮回、生死等带宗教的哲学是很抽象的东西,而电影是具体的。人们很难用具体表达抽象。
然而《七宗罪》恰好利用观众对玄学的神秘感和不理解,剑出偏锋的讲一个连环谋杀的故事。
“Seven”在宗教上是个神秘的数字,这一点在旧约中有最充分的表现。上帝用七天造亚当,取出亚当的第七根肋骨造了夏娃。撒旦的原身是有七个头的火龙(《启示录》第十二章第三节写道:“有一条大红龙,七头,也戴着冠冕……火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撒旦也是地狱中最大的魔王,共有七名堕落天使被称为撒旦,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路西弗 (Lurifer),《失乐园》记述的其实就是路西弗,其余六名被称为撒旦魔王的堕落天使是:何撒兹勒 (Azazel,电影《驱魔人》中提及的恶魔。) 、别西人(Beelzubub)、彼列 (Beliel)、亚巴顿 (Abadon)、莫斯提马 (Mastema)、萨麦尔 (Samael)。到十六世纪后,基督教更直接用撒旦的七个恶魔的形象来代表七种罪恶(七宗罪,the seven deadly sins):傲慢 (Pride),嫉妒(Envy),暴怒(Wrath),懒惰(Sloth),贪婪(Greed),饕餮(Gluttony),以及贪欲(Lust)。
在电影里,七罪、七罚、七次下雨、故事发生在七天,甚至结局也由罪犯定在第七天的下午七时,无处不在的“7”暗示观众:它是宿命的罪与罚。既然如此,宿命的悲剧是必定要属于人间的,“上帝”作为“授意者”和“观望者”,参与了整个事件。冷血杀手作为传道者莅临人间,最终以身殉道。从某种角度看,悲剧中没有正邪的区分,作为渺小的人类,只能接受宿命的审判。 ——这里的上帝,是旧约中的“主”。《旧约》中“主”的形象,和《新约》中圣子耶稣的形象是完全不同的。“主”是万能的,只告诉人们去做,而并不解释为什么:比如他告诉亚当和夏娃:不可吃那苹果,但是决不对他们说原因。他还讲求复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和惩罚(主灭了罪恶的所多玛城)。而耶稣则是传道者,他更多的讲求宽恕(他放过了叛徒犹大)。
分开来看七宗罪的罪行,每一宗并不构成死罪(上帝只告诉我们,犯下这七宗罪者,必下地狱,强调的是死后而非现世的惩罚)。所以电影中由杀手施行的七罚,仔细分析,也是很遵守规则的:他并不直接动手杀人。胖子被迫食用过多撑破血管而死,律师割下自己的肉(one pound of flesh, no more and no less),毒贩(sloth)在被发现时,一息尚存;妓女是直接被嫖客所杀;模特(Pride)只被割下鼻子,因为她太过骄傲,不肯打电话报警,所以流血而死。杀手自称犯下Envy的罪行,Envy本身是不够成罪行的,只有当他因此杀害了无辜者(米尔思的妻子),才成为米尔思狂怒(Wrath)的报复对象。
照这样的思路,杀手完全是照“主”的指引匡正人世。其实,这里有一个圈套。圣经十诫中说,“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就是说,圣主只有一个,凡人不能假借他的名字传道。只要抓准了这一条,凶手的立场就完全不成立,“宿命论”也就烟消云散。沙摩塞其实已经找到了这个漏洞。在第七天(放晴的星期日),三人在汽车上的对话。沙摩塞说:“那么你所行的是上帝的善事?”杀手非常聪明,说:“上帝的做法是奥秘的。”根本不从正面回答。
再来看老干探在图书馆中所查书目,但丁的神曲,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还有天主教字典,除开最后一本,前面两本都是想象力的产物。为什么他查的不是圣经,而是“人”的著作,文学作品?——因为只有人,才能创造出天国与地狱的形象,才有“历尽七层洗尽死罪,以致人间天堂”的说法!这时候再想想律师的死法为什么要套用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
噢,我们又被捉弄了。哪里是什么宿命的罪?全是人的想象罢了。
[CIA的狙击杀手——绝密部队]
随着美国率领的反恐部队加强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边境追剿基地和塔利班余党,中央情报局增设了一支绝密的半军事部队,专责刺杀海外的知名恐怖分子,部队由中情局反恐中心指挥,目标人物包括藏身在阿富汗等地的恐怖分子。
中央情报局本身已有数支执行秘密行动的半军事部队,这支新设的部队在原有的半军事部队抽调人手,将由中央情报局反恐怖主义中心直接指挥运作。中情局反恐中心正是美国反恐战的智囊团。
首要任务:拉登
美国总统布什多番表明要缉拿911头号嫌犯拉登,不论他“是生是死”。但直至目前为止,拉登仍未就擒,美国已失去他的行踪。
新设半军事部队要对付的是藏身阿富汗等地的恐怖分子,谁也不知道部队还会在哪些地方行动。
不过,假如美国情报当局掌握拉登及其党羽下落的“实质”资料的话,这支半军事部队必然会迅速行动。目前,联邦调查局急欲缉拿的恐怖分子有22人,包括拉登、基地第二号人物兼埃及回圣战组织创办人扎瓦赫里、前塔利班领袖奥马尔等。
美国官员私下的意见认为:“据信拉登尚在人间,且藏匿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边界附近某处。”据信前塔利班领袖奥马尔也藏匿在阿富汗境内某处。但美国官方是不愿透露倘若美国情报单位接获有关拉登或其最亲近党羽行踪的情报时,训练精良且经验丰富的中情局新突击队是否会投入行动。
随时准备“死无对证”
美国的法律专家指出,中央情报局拥有动用致命武力对付已知恐怖份子嫌犯以防范美国利益再遭攻击的合法权限。事实上中央情报局从来忌讳在海外各种热点雇用特种准军事部队。这支新部队的人数、武器以至基地位置均属高度机密,只知道他们均是曾受严格训练和经验老到的突击队员。
中情局原有的半军事部队就如军方特种部队一样,会支援其他敌对国家的“异见组织”和友好国家的政府,并为他们提供训练和武器。他们有能力进行更为直接的行动,包括近距离的战斗和潜入牢固的建筑物盗取情报。跟特种部队不同的是,中情局半军事部队没有制服,也没有美国政府人员的身分证明。一旦他们被擒和丧生,政府也大可以否认曾雇用他们。美国大部分军方特别行动的成员均是全男班,但中情局的半军事部队却有女性在内。
多次海外任务血迹斑斑
事实上,中情局过往曾多次派遣半军事部队在多个海外热点执行任务。中情局于1967至1973间在越南的“火凤凰行动”曾派出特训暗杀队铲除数百名越共干部。在里根主政的年代,半军事部队奉命在厄瓜多尔的码头埋放地雷和武装当地的叛军。80年代,他们协助阿富汗的伊斯兰战士抵抗苏军入侵。美国去年向阿富汗展开军事打击后,中情局人员斯潘在阿国盘问基地和塔利班战俘时被杀,他隶属的正是中情局的半军事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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