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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纤尘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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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坦荡,所以无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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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8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死去的"父母"致敬,向逃避的"父母"谴责,宠溺自己的孩子不是真正的爱孩子~~
报上名来 发表于 2010-8-7 14:06
宠溺那个男孩子的人太多了 我也想不清到底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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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8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样的事一再发生,当另外的人遇到危险,还有人会申出援手吗?世风就是如此日下的。

失去了亲人该是多么悲伤的事情,还是双亲,你同学心中的伤痛该有多深啊。

那被救的男孩一家,能逃得脱自己的良心吗。
张丹枫 发表于 2010-8-7 15:11
是啊。 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叫嚣,说叫男孩出来的人都很残忍很无情,男孩不出来是上策,不能毁了男孩家庭 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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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8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到了即便春风化雨,冷漠的种子也无动于衷不肯破土而出的那一天,人类就会明白为显得“聪明”而必须付出的代价有多沉重。
那孩子要是不站出来,两孩子都负重伤。
严重谴责自以为是的所谓成人。
十指含香 发表于 2010-8-7 14:43
是啊,我已经不对男孩心存希望了,只希望同学早日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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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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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8-9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信念歪曲,是非含混,道德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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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9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世风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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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9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世风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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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9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想怎么做,我们左右不了,我们自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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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10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情越多
    以后见义勇为的人就会越来越少
    淹死就淹死好了
    救人死了丢下自己家里的孩子没人照顾
    强烈鄙视这孩子的父母
    真是猪狗不如的东西(没办法把他们和人联系到一起)
    人家为了救你孩子夫妻双双遇难
    你却装成龟孙子一样躲起来不去管人家的孩子
    真是不该救你的孩子
    你们这样的人淹死一个少一个
    呸!我呸死你们夫妻!
    那孩子
    年纪也不小了
    一点是非观念都没有
    当初淹死就好了
    免得社会上多了一个白眼狼
    我就这么说了
    这家人家
    没一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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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10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每当你骂得痛快,我就想变成复读机。

    只是当初谁知道救的是不是人?
    前两天听人说起,老家有一个孩子溺水而亡。当时目睹他挣扎呼救而袖手旁观的有好多人,其中有他的亲叔叔。而事后他们说不救那孩子的理由是因为其父母平时不得人心。

    这也不是人啊!不识水性的可以理解,识水性的人这么做也太残忍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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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10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若韩寒在滔滔洪流中,情愿面对的是一双伸过来的手还是一个离去的背影,这值得关注。
    只要他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就无法自圆其说。
    十指含香 发表于 2010-8-8 10:48


    只有你这种在字母和数字里都是亚军的杰出人才。。才会认为别人是傻瓜。。
    话说韩寒智商也没低到和你一样跳入或者不慎跳入滔滔洪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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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10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你误会了我的意思。
    我是说偶尔。从不犯傻的那还叫人么?

    再说了,一个从未在洪流中期待过救援的人,有什么理由说社会不需要这样的感动?

    假如有一个被父母遗弃的婴儿在冰天雪地中冻得快死了,我们是袖手围着他谴责其父母无良还是先给他基本的温饱?

    责任是事后追究的,教训是事后吸取的,过了三岁,就该明白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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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10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对了,我并不反感第二个字母。
    因为在我眼中,它与其它字母没什么区别。就像我认为韩寒与你与我都只是常人一样。不值得盲目憎恨或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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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10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呃,上来补充一下:这世间还有很多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何况是救命之恩?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鉴于我在此楼中冷笑过,又不愿敲下“哼”字,所以,这样罢……哈哈!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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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8-10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拆字:哼,口享受也,盖此字易发音且爽,虽十指含香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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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10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救的小孩及家庭是该受到严厉遣责的。救人的父母精神可嘉,但实在不可取。
    救人之际,当保证自己没危险的状态下放可出手,要记住,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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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10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中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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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11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君糊涂了。
    谁不知道救人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你真以为人家一开始就存了“舍”己为人的心?
    见人有难而忘自身安危,做法虽不够冷静可取,却是至真至性的表现。意外,意外你懂不?
    那被救的胆小鬼遭唾骂是天经地义,我们为什么还要寒了好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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