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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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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4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一名网虫,我认为我只需要遵守网站的基本规则就行了。我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干涉别人甚至是伤害别人!
我认为,作为管理员和斑竹,其职责本身就有一个要求在里面,斑竹们不应该仅仅是学识较高,上网时间较多,更应该具有其他一些优秀的品质。他们有能力,也拥足够的权力影响其他人,也有可能因为行使权力不当而伤害其他人!
我被处罚的理由:刷屏,无赖,无知,小人,无耻!都是开唐宋处罚名目之先河!能否请做出这个处罚的人就处罚理由解释说明一下,好让我口服心服!
佛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不知道那个人究竟犯了什么错,需要承受IP被封一百七十次之多的结果!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问题”,使管理员未曾试着以和平的,友善的,胸襟宽广的态度来面对这个如此有毅力的朋友!
最后问一句:如果我是刁民,聊天室里有没有我生存的空间?如果我是刁民,唐诗宋词有没有我生存的空间??
--------------------谨以此篇送给站长及所有的斑竹和管理员们!------------------
dqy0033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9-4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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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5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

沉默!难得的沉默!
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天地一孤鸿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9-6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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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7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

8月29日下午,我来到聊天室,因28日晚上聊天室里握一把苍凉骂天地一孤鸿被封的事情,想了一些问题,就将聊天室的标题改为:百姓点灯者:杀;当官放火者:赏!然后就有人以:“脏话,怪话”为理由提议将我踢出聊天室。我明白是谁干的,可因为是提议的,我也没法说什么!我想,踢了就踢了,踢了咱再重新进来!进来后,有一段时间没说话,看帖子去了。后来有所感,就在聊天室里对着“大家”,将:“百姓点灯者:杀;当官放火者:赏!”一口气发了七八遍!马上,我就再次被踢出聊天室!
(379条 2003-8-29 16:18:36 [在线提议] 大家 提议把 心境无风(218.22.160.57) 请出了聊天室         【理由: 讲脏话、怪话 】
第378条 2003-8-29 17:13:38 [聊诗品词] 雨中行 把 心境无风(218.22.160.57) 请出了聊天室         【理由: 刷屏 】)
这样也是刷屏??
就算我刷屏,难道我就该被踢吗??我想不明白!
hii在聊天室里招聘管理员时,我曾经公开的反对现任管理员的就任!我公开的表明自己的立场:我反对!但是,当决定做出后,我没有针对管理员做任何事情!
很显然,我认为我遭到了报复!但是面对“管理权力”,我做不了任何事情!想了半天,我就再次将标题改为:雨中行,我一直认为你不是狗娘养的,今天我才发现我错了!对不起!
接下来,我就被封了!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如果我说的不全面,请补充!
(第377条 2003-8-29 17:43:37 [聊诗品词] 雨中行 永久冻结用户 心境无风(218.22.160.57) 的帐号     【理由: 无耻小人 】
第376条 2003-8-29 17:52:48 [聊诗品词] 雨中行 封锁了IP 218.22.160.57                【理由: 无赖 】 )
                           
后来,我也换了很多的马甲,用各种方法骂!其行径也是你所说的“卑劣而下流”!
曾一度想过不来这了,但是除了喜爱这的氛围,还有很多人值得我留恋!
某聊天室管理员曾说,“对我本人有意见你可以提出你的理由证据去投诉,而以这个为借口,肆意在聊天室捣乱骂娘,也足以说明你的个人品行与心胸,就你如此人品有什么理由去指责别人的对与错?你所说的公正公平出自你口的可信度又有多少?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不要总是去怨天尤人,病态的心里总是在主导着你的行为,醒醒吧? "
是的!面对这样的遭遇,我的确应该去找站长投诉!我应该像个小学生那样被人欺负了去找老师,让老师来帮自己获得公正的对待!而不应该用鸡蛋和石头去砸那个欺负我的坏蛋!是不是呢??
整个聊天室里那么多被踢被封的,至今还没有任何人来投诉!包括那个IP被封了至少170次之多的朋友!
自9月2日我发了“谁来关注聊天室”的贴,至现在为止,聊天室里非常的宁静。没有人被封IP,被踢的也就两三个!这应该是聊天室里最值得庆贺的一件大事了!现在来的,都不是捣乱的,要炸坛的,脏言乱语的,卑鄙的,无耻无知的了!果真是“洁净的空气”!--鼓掌!
可那个帖子竟然被你给锁了!!
理由!天地一孤鸿,你有锁的理由么??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9-7 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

好!既然你想要个理由和说法,我不说看来也是不行,在这之前我早以把踢你和封你的理由给HII说过,只不过想给你留个面子。
踢人理由:
1)在标题上多次发,百姓点灯者:杀;当官放火者:赏!其本意就是捣乱,有不满可以去论坛说,聊天室是公众场所,是提供给大家一个平和安稳的环境空间交流学习的,不是给某个人发泄不满的地方。
2)你连续不断在二十秒内发十多遍《百姓点灯者:杀;当官放火者:赏!》这是不是刷屏?影响他人的正常聊天算不算捣乱?如果你连刷屏算不算捣乱都不知,你算不算是无知?
(至于第一次有人提议把你踢出去,说明你已经严重干扰了他人聊天,在线提议踢人好象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再说我即然有那个权限踢你,好象不用去行使提议功能,在这也可以让HII去查查看是谁提议踢你,我也可以用人格保证自从有提议功能我本人从未使用过)
封你理由:你被踢出后立刻换名进来在标题上打:雨中行,我一直认为你不是狗娘养的,今天我才发现我错了!对不起!当时有聊友看不过去把标题改了,你又多次打出类似的侮辱人格的话题。
被封后的你连续三天对我漫骂,在聊天室留言板上你怎么骂人的相信很多聊友都有目共睹。即使我不在线,你仍然用呼叫骂我并辱及我的父母,并用提议骂:“雨中行你们家死人了,你还在这玩”这就是你的品行。
被踢后不知悔改,对管理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和漫骂你说你该不该封?
你所谓的报复,我不知从何谈起,记得我审请管理员当时因见无人竟娉,以玩笑的口气发了个帖,蒙大家看的起,给了我一月试用期。我本是个闲散之人,从没把权力看的很重,至于你说你反对我当管理员,我自认心胸还没狭隘到因这而去报复你。
做人请做个坦荡的人,在聊天室自己所做的自己就该去承担。在论坛的你好象不是聊天室的
那个人,真的!我不敢相信是一个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1-25 19:44
  •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3-9-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

    下面引用由心境无风2003/09/07 00:52am 发表的内容:
    雨中行,我一直认为你不是狗娘养的,今天我才发现我错了!对不起!
    这样还不封?别欺人太甚!
    天地一孤鸿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9-7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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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7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

    [这个贴子最后由心境无风在 2003/09/07 09:43am 第 1 次编辑]

    引用:影响他人的正常聊天算不算捣乱?如果你连刷屏算不算捣乱都不知,你算不算是无知?
    聊天室里的聊天形式是单对单,对方和你说的话,会直接显示在自己屏幕的下半方!我对大家说的话,不会显示在任何人的私人聊天区!“严重干扰他人聊天”,我是怎么做到的?不知道刷屏就是无知,这个逻辑恐怕只有你才会有!
    标题经常被人改!改的乱其八糟的多的很!你自己也曾经在“云中竹楼”的标题上写过“你在前头地里放火,我在后头地里打枪!”这应该不是捣乱,你会说那是在再爱我吧的房间里,不过那里就不是公共场所了吗?
    在我发“百姓点灯者:杀;当官放火者:赏!”之前,我好象没有被你们处理的记录!我的不满是看不惯某些管理员的行为而不是出于私愤。在我攻击你之前,已经有多少人被你处罚了?有人狂言要炸坛,是谁逼他这么想这么说的?你看看你处理过的人,有几个能服气你?是不是都要被你处理过好几次?然后大半就销声匿迹---惹不起,能躲不起吗?
    事情在你的处理之下,一再的升级!如果我是小人的话,你也未必高明到哪里去!你看着别人都是小人的模样,难怪你能封人170次之多了!
    有句话:诚实的人认为所有人都和他一样的诚实,卑鄙的人以为所有人都和他一样的卑鄙!你看到的在聊天室的我,只对你,和那两个被我骂的家伙那样!雷锋说: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要像冬天一样残酷无情!之所以这样对你,你自己也是知道原因的!何况,我去聊天室的时间不比你少,为什么其他人没有发现?他们都不具有你的智慧和眼力吗?
    坦荡荡!是我的担子我都会承受!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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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7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

    [这个贴子最后由心境无风在 2003/09/07 10:29am 第 1 次编辑]

    回孤鸿!
    在法律里有个名字叫“引起防卫”,就是引起对方对自己的攻击,然后去实施所谓的“正当防卫”!
    作为管理员,动辄就踢,就封!却让人心平气和的去理论,去投诉!不知道你们是如何有这样的想法!如果你们给自己的定位是像毛泽东说的是“为人民服务”的,我想问题不会一再升级愈演愈烈!
    马克吐温曾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称:在议会里有些人是狗娘养的!有议员强烈抗议!于是马克吐温就在报纸署名道歉,并说:议会里有些人不是狗娘养的!我能否有权力,论坛里能否容忍,我也这样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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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3-9-7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

    是非过错我不想说,因为不知道内情!
    不过就刷屏而言,你的行为确实是构成刷屏的。
    我经常去QQ的对联雅座,不是每个人都会给你
    单独发对联。所以必须要紧盯着上面的框才可以。
    在这里的聊天室情况也差不多,有好几个人一起
    聊天的话,那你的行为是不是刷屏呢?
    再说一下,你引用法律。难道不知道防卫过当的说法吗?
    虽然现在取消了防卫过当的说法,但它的实质还是
    存在的!
    其他我本人目前保留意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9-7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

    你所发的话是不会显示在他人的私人聊天区,但却显示在公众发言区;你在标题上所发的“百姓点灯者:杀;当官放火者:赏!”算不算泄愤捣乱暂不提,大家评说好了,记得当时我并没有处罚你;只是你快速刷屏以后我才踢你出去的;什么叫刷屏捣乱影响他人聊天你可以去别的聊天室看看问问;在这我也可以明确告诉你,被我处罚的也就是那么三四个人,只是他们换了不同的马甲,那天所封不是一百七十多次而是二百多次,面对一个有如此韧劲的人,我也只好奉陪,(也记得那天就剩我和那个人,他说他有一万个IP不怕我封,所以我一直陪他到凌晨四点二十五分他才走,后来我等到五点半才下的线。)虽说当时处理欠妥,但我别无他法,我也愿意承担影响极不好的责任。
    至于事件的一再升级,我想我不用多说,大家可以把所有的帖联系起来看,管理人员每天面对的是几十上百个不同素质的人,而他们也不可能去迁就某一个人的个人行为,他们只是想能够义务的给大家提供服务,希望大家也理解他们被人辱骂时所受的委屈而这些他们又能找谁去发泄?
                    理解真的好难!
    心境无风你的帖我不在回你,相信我已说的很清楚明了。
    天地一孤鸿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9-7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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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3-9-7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

          本是不想说什么的,却又在无意中看到了,不说两句实在对不起自己一贯的作风。我知道雨中行绝对不是一个以公泄私的管理!!他所封的人都是对大多数聊友造成了困扰的,这些任何一个正常的聊友都可以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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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7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

    [这个贴子最后由心境无风在 2003/09/07 04:50pm 第 1 次编辑]

    骂人是不对的谁都知道,我也知道!
    我骂他,他封我,是正确的!我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我骂管理员,管理员也一样骂我“无耻无知小人”,他又如何?
    面对我唯一一次的刷屏,是不是一定要踢了才是正确的?“二十秒十句话”演绎成现在的局面,“二十秒十句话”致使我成了小人,管理员被骂!这“二十秒十句话”决定了这么多的事情!
    不论如何,事情的起因已经很清楚了!假如那天,当我用二十秒刷屏的时候,遇到的不是被踢,而是“喂!你干吗呢?有啥事情咱来说说吧”,事情会是这个样子吗”?
    不论是我,还是苍凉,事情的起因都是非常的小!如果能将心比心,我想不会有今天的局面!那么,应该由谁,主动的将自己的心掏出来?应该是我么?
    从戊戌变法开始,中国的革命都必须走暴力流血的路!唐诗宋词管理制度的变革,也必须有很多人为之牺牲吗?今天的聊天室,已经安静了许多!希望,这样的氛围,能一直持续下去!
    ---------------------------------------完---------------------------------------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9-7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

         不要总是要求别人去怎么做,外在条件是难求的,最主要是要从自身找原因。那么日子就好过多了。
         当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要做的并不是怎么再去抱怨当时为什么他不那么做,没有可以回头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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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3-9-7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

    封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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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3-9-7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

    如果我遇到此事, 我也会封了的。
    此事我想不需要纠缠不清了,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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