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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夜舞风雨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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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戚氏 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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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5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戚氏 听雨

呵呵,没有想到渊源还那么复杂,俺是不小心陷进去了。看来光就文论文还是不行。有个网友叫“拿笔小心”,有道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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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戚氏 听雨

下面引用由石头不砸人2006/01/15 02:07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没有想到渊源还那么复杂,俺是不小心陷进去了。看来光就文论文还是不行。有个网友叫“拿笔小心”,有道理。嘿嘿。
不如你当面指出哪些地方不足,夜舞自会去炼字炼意,只是这样空泛而论,实在叫人难以信服。希望君真的是以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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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5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戚氏 听雨

下面引用由夜舞风雨乱2006/01/15 05:31pm 发表的内容:
不如你当面指出哪些地方不足,夜舞自会去炼字炼意,只是这样空泛而论,实在叫人难以信服。希望君真的是以文论文
俺来这里没有几天,谁都不认识,除了文难道还会有其他的吗?何况,俺最讨厌结党论诗。当时,俺只拜读了你的大作,和你们开始时候的争论,就发言了。如果那时知道你是个女生,俺也许就掩口了。不应该对女生那么直。让你不高兴了,道个歉。
不过,俺那帖子说的内容,大体上应该是对的。写什么东西,都应该把基本的文理事理放在心中,哪怕表面上是要把文理事理搅乱,比如许多现代派作家所做的那样。也因此,给你诚恳地提点小意见,也与你共勉,写东西的时候,多注意些语法关系和事物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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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6 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戚氏 听雨

“不过,俺那帖子说的内容,大体上应该是对的。写什么东西,都应该把基本的文理事理放在心中,哪怕表面上是要把文理事理搅乱,比如许多现代派作家所做的那样。也因此,给你诚恳地提点小意见,也与你共勉,写东西的时候,多注意些语法关系和事物的逻辑关系。”
石头兄客气了,并不是因为女生不女生的问题,比如现在这句就很实在,夜舞喜欢得很。夜舞来这里的时间,比起你来还更晚,和大家都是初识,怎么能就谈到结党论诗呢??把夜舞看得太厉害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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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6 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戚氏 听雨

下面引用由夜舞风雨乱2006/01/16 03:18am 发表的内容:
“夜舞来这里的时间,比起你来还更晚,和大家都是初识,怎么能就谈到结党论诗呢??把夜舞看得太厉害了些……
呵呵,夜舞君想偏了。俺严重声明,这可不是说你结党论诗。俺这里是泛泛而论。心中嘛,当然是有所指的,那主要想的是现在有几个论坛(比如《旧体新诗》之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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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6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戚氏 听雨

其实有些事情,都在矛盾中衍生和解决。我想只要抱着互相学习和共同进步的态度,应该什么都可以解决的。不知道石头兄以为如何?
毕竟我们也不完全是古人,有点邯郸学步,但是我想至少有一点,可以表达清楚:即文为心声。自己表达了自己想说的话,就达到了为文之意。文字是为自己服务的,而不是自己为文字所奴役的。至于游戏的规则,大家应该都是在探索中,没有谁能做到全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16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戚氏 听雨

呵呵,表达可是一门大学问。只给自己看,当然怎么写都可以。发出来,就是给别人看了,那就有义务让别人看懂,这也是语法规则之所以创立的原因。其实,下点工夫在基本语法与逻辑上,一时间也许会感觉费劲,从长远看,却是好处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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