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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人间梦》(三位女同桌)总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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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4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笔下人间 于 2013-10-21 10:39 编辑

                                                                                       序
         晚上,天空很晴,太阳是已躲了起来。天色由碧兰化作了黯兰,一眼望去,象是一块深沉的玉,明净幽远,清雅无声,似乎里面隐藏着什么……。月亮已经出来,东南的角落里,弯弯的,又清又浅。看它盈盈欲滴的样子,我没有因其纯澈而爱慕啧叹,也没有因此而欢欣明朝或又将晴媚,却意外地想起一个词来:薄命……。

       写写同桌,心情其实很复杂。事与人均已远去,无论曾给我忧伤,还是快乐,回顾结果都无非是一样:伤神。别人与自己不快倒也罢了,自己何苦还自寻烦恼呢。再说是否值得浪费纸墨与时间?我也读过几本书,那悲欢离合、苦痴幽怨的感情套数也记得一些,也曾颇为感动。内中情节确也有值得一书的奇情曲事,大波大澜直盈胸臆,作者奋笔大慷其慨,读者抚卷不胜唏嘘。我可是没有。有的,是人人都有的,熟见的平常事。那真是平平淡淡,细琐不堪。就这,除我本人,谁又感兴趣呢?
       可我还是决定了。
       不写,伤神就还少么。四五年来,它可几时离开我过,不再左右我的感思?我写它不为什么“小说”——本也不是——只为纪念。是写给镜中的我,与梦中的她。自然,也包括那几个希望我写出的朋友,以及或可奢望能有耐心一读的年青的人们。
       人在这世界上,希望爱人,也希望被人爱。为了爱,——当然是广义的爱——是不怕折磨,也自甘折磨的。重情者皆如此。人间因为有了爱才美丽,如果没有爱,我们一定会觉得犹如生活在月球或火星,而讨厌我们脚下的这个地球了。
       我微笑迎接这折磨。
       也为的是在我坎坷,在别人可笑的爱。
      “寻顾旧时影”犹如嗅一股清新的风,那是自己熟悉的却再也不会重来的,永持原韵的东西。而我,这清新中还沾了一星靓丽:都是女性。这将是小学的和初中的几位女同桌。“异性相吸”可是一个不变的法则,但在中国这个最要面子的国度里,表面却是不吸的。男女大防的观念指挥了几千年,直至最近百来年始有所改观。我刚刚上学时,正值香港风刚刚吹来的八十年代,思想解放已体现在生活上,但依然蒙着一层羞忌与畏惧的纱,仅管,作为学生这是最敏感和吸引的时期。所写的,才是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写它的,也不过是几年后的男孩子。但我仍怕招人非议,因为我毕竟是一名虽然也吸引但到底敏感的学生。
       愚虽年少,亦深知舆论的力量。勇敢者对此自然不屑一顾,大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罢”的但丁风度,可一到实事,又有几个能不在乎,我们的古人就将“众口铄金”作为一句真言传下来,我想这和外国的戈培尔信奉的“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没什么两样。所以,我担心的未尝无理。可是,在我担心的同时,却又时时来着另外一种郑重的警策,那便是离别之后,一直挥之不去的黯淡、凄凉、孤寥、惆怅,一并绞结着我无归无依的心,暗示我这是责任。这又使我的顾虑,我的沉重如山的压力变得轻薄如云,教我毅然提起笔来,临颖桌前……
       为了能更放开,不背包袱,三位的名字只好作些改变。我想这无关大局,名字究竟只是代号,为刻骨铭心的名字而起的新名字,在不相识的读者的心中与作者心中的原名字也无甚区别。假如有特别热心的人硬要去打破沙锅,考证一番,自然也随便,只希望一旦得了真相,也当心照不宣,退一步,留余地,彼此相安才好。一定对号入座,则我概不负责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持此王牌,又何足惧之?
       第一位,谭丽丽,小学一二年的同桌;第二位叫汪婕,谭以后直到五年的同桌,时间可谓长矣。第三位么,原拟初一的最泼辣的那位,可她如今和我同在海伦师范,风险太大,王牌也不成,于是改换初三时的柳媚君。共处的时日也不为短,虽则分别不过一年,已然不能忘怀。也许是年龄大了一些之故,她比谭汪二位要内向,我们的交往也仅止于座位上,彼此都很谨慎。但她的确是少有的几个理解我者之一,在我苦闷之余。如果说,谭汪二位有当老师的我的妈妈的嘱托的因素(“听老师的话”在那时学生心目中还很神圣)而有格外表现的话,那柳媚君可全没有这些,纯然出于她自己。细想想,我也实在该写一写她的,那个肤色不是很白的大辫子的姑娘。
       说来好笑,我现在师范的同桌发现我的所为后,竟也央我不要忘了他。这可有些麻烦,我很为难,虽说他略带几分女子气,可履历的性别栏填的和我一样,同我的计划出入极大,“男女都一样”?怕不行的。不过鉴于此君盛意再三也难却,就在这里顺带一笔罢,算作一个交代。你瞧,写文章多不易,选择人物就这样难。
       是因为我是老师孩子呢,还是我的幸运?同桌的三人,都是班里学习的尖子;也巧了,又都俏丽、聪明而善良。不同的是她们的将来;不同的环境,性格,是会走上各异的路的。但不管她们未来如何,令我欣慰还是感伤,在我心中,都永远高贵,重要,和值得纪念。(请不要怪我说的这样具体,因为我不但不会“性格刻画”与“巧妙穿插”,而且我对自己太了解了,往往纵有大规模的壮志,却大抵不能善终。便是心血来潮的作文,也大多只有一个美丽的开头。故虽计划三位,可能一位也不完,“人贵自知”,此乃明智之举,正是防患未然,未雨绸缪,即便一旦应验了“自知”,也就不能太算“言行不一致”了罢。断不必担心读者视为盗冒,如同购得“全庸”“梁习生”之类仿真标名的大作而连呼上当了。)
       我为什么要选择童年(在我看来,小学时代都属于童年)呢?何以有如此魔力?这是因为,我向往那个时代的无条件的真情。它是后来的人生所不再有的。人一旦明白真情的可贵时,就已经不再会无条件的付出真情了
为什么,人聪明了,本能地知道过去的傻了,或许心里还存几分得意,——就为自己的聪明。可是我更多的感到的是失落和悲哀。因为我真真确确忘不掉那份情,那份在成熟的人们眼里落为可笑的东西。我剥去了它可笑的外衣。
       请原谅我对人物的描述没有全依孩子样,也决不以大人角度写孩子的方法:只有一味的单纯。我要全然身置其中,她们是当局者,我也是。孩子看孩子,该看不出孩子气罢?兴许许多地方还要保存“少男少女”的影子。再说,“过来”的孩子都知道,那个时代有些话可能不会说罢,其实已经会想了,和在想了——我要把它们写出来。若出来哪位仁兄狐疑异议,自然也悉听尊便,我决不打“我就是我”“我行我素”之类的折扣。你想,就是看《红楼梦》,倘碰上一个熟知它的本家,洞明于“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理蕴的儒生,怕也要“怀疑一切”的,更不必说我这一段流俗的文字,本非什么好东西。
       最后需要补充的,是体裁了。
       它似乎应归于小说一列,照理说。只是推敲起来就体无完肤了:小说怎么可以没有惊险离奇复杂多变的情节?而我又并不喜欢《红楼梦》似的千头万绪,线索如麻令人眼花。况且以我之无名无能之辈,也未必请得动刘姥姥来领路。不具备这一点,已经不算正宗的小说。——维特的书信体和莎菲的日记体只能算做基因变异。回忆录呢?口吻倒很象,可惜我写的又并不都是真的;再说十几岁的孩子,功尚不成命也未就写什么回忆录?岂不贻笑大方。若从“建筑美”方面看去,那倒可以认定是散文了。遗憾的是,如长篇小说一般的“长篇散文”,连我自己也闻所未闻……
       莫非,我是又创造了一种文体么?当然是笑话。可我确已冒冒失失糊里糊涂草写了几段了,文体务必要定下来的。框以学过的文体知识显然不够用,必须另辟蹊径才行。最终我硬着头皮决定:这是四不象文。几句对白,何妨看作小说;回忆的口吻,总是回忆录的特色;铺陈无章,权添散文的资料……。我心里明白,它决非一本真正的书。

       对于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有着两个最美好的年龄——十七岁与十八岁。十八岁,现已成为青春的代名词,甚至就有一本书叫《青春十八》,这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年龄,标志着成熟。十七岁,具有过度性,分析分析,上承童年与少年,下启青年,正是人生的转折,有着一首朱小琳演唱的歌:那一年我十七岁……,此龄之殊可见一斑。而今,我恰好正当此龄,似乎别有深意。我祈愿它成为我人生的驿站:以此文“上承”辛酸的往事,以百倍的信心“下启”美好的未来。

                                                                                                                                                                 端午之夜  旭源



                                                                        
        那要回溯到刚刚上学,报到的那天。
       宿雨初霁,地面还略显潮湿,天也有些凉。我们报到合格可以入学的,都奉命站在校园内靠北侧房的甬路上,横排站成两行,就跟后来的体育课似的;也很象兵队。我知道,从此以后,我真的要做一名学生了,这些我不喜欢的陌生家伙都将是我的同学。总共有五六十人罢,后来知道,最大的已有十一岁了,最小的才八岁。我九岁,——那时的年龄是按虚岁算的。大的里头,有的是留级的,也有个别这么大才刚上学的。个头高低不平,跟脚下的甬路似的,和现在的齐整是不能比的,这也算时代一个进步。我记不得是听人安排的,还是巧合,或者就是出于本能:男女生很自然的分成两堆。不知怎的,我却被挤到了靠近女生的边上。
       校园里很热闹。
       学校是整饬而古老的地方,在我心里,只有开学才有这般穿梭活跃局面。广大的校园中到处是人,朝哪个方向去的都有,忙忙碌碌的不知为些什么。凭“老师家孩子”的一点经验和直觉,我能够断定他们和我一样都是学生,并且早已经是了,可为什么不象我们的站成排呢?且许多手里还拿着书。还有不少,两个或单个,抬着桌子或挟着椅子的,进出教室。我身边的花栏周围,十来个不比我大多少的女生正躬身捡着里面的碎纸和冰棍杆,甚是仔细;我刚看到角落一块几乎可说是纸屑的纸,就给一个红格子上衣捡起来了。
       有了学生,校园才有了朝气和生命。
       人生在世,看来是难免要做一回学生了!我只得面对现实。此时的我的心有些“提”,也有些重。我似乎不再用以往的眼光看待这个熟悉的世界了:四围之内,多了几分森严和冰冷。学校也者,原来并非我的无边的乐园,今后,我将只能如妈妈的学生一样,要天天坐在那实在并不宽敞也并不雪白的旷房子里了,同陌生的人……
       我不由得忆起过去,那平常的,一贯的也是我认为可以一直继续下去的生活。
       那有多自由呢!尽管同我玩的人很少,大部时间都是孤单一隅,眼望他人。这种生活当然算不得很愉快,可是无人管束,无人相伴,我可以自己玩呀。任意而轻松。而现在,连这“孤单”的生活也没有了。
        ……对了,大春、二春怎么样了,他家的老孩儿是不是也上学了?
       在我的记忆里,我的伙伴之中,也只有他们肯同我玩,不嫌我慢。现在想来,这也仿佛是一种恩赐,我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觉得他们重要。真的,我真想再和他们爬一回他家的土墙,或者跟着老孩儿(其实是老三,起的小名)猫在窗根儿下偷偷过去,潜到他家下屋与煤仓壁间的鸡架里,从老母鸡窝里掏鸡蛋打了喝……
       妈妈工作的时候,我大半要呆在幼儿园。那里有七个小朋友。也只有苑聪聪肯与我一处玩,有时还很听我的意见。现在看,她真很可爱;还带过吃的给我呢。苑聪聪爱穿白色的带红点的衣裳。直到现在我还分明记得穿这件衣裳的她,每一念及,都是精神而娇嫩的模样。一个夏天过去了,她如今在哪里呢?也要上学罢,怎么不见来报到呢?真可惜,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我还因她到底是小姑娘总无法玩的尽兴而遗憾,仅管,每次我们赛跑她都甘拜下风,让我跑在前面。而现在,我竟然非常想念她。
       失落,是待冷静的幕徐徐拉开,才慢慢出场的。
       我收回思绪,眼睛转向天空。
       兰宇白云,明澈如波。不时一只鸟儿振翅飞过。有了别物对鉴,蓝到深奥的天空显得更其空阔高远。我心里仍旧惶惶然,不知哪来的紧张。我想这该怨在大屋子里考查数时那几个四十多岁的一脸严肃的老婆子。有两个认识,其中一个是我邹姨,平时也算和蔼的,还说要教我呢,为何现在那般一齐毫无笑容,硬邦邦地?
       “谭丽丽!”
       我吓了一跳。叫声是从后面传来的,尖气而响亮,真是大嗓门。
       “啊?”应的人原来就站在我身边。
       “你查到多少?”
       “一百零一。再就不会了……”这个谭丽丽似嗟非叹,对自己很不满。
       她的回答令我纳闷:查多少?不是只须查一百个数么?莫非问话的大嗓门女生未曾查到?那她怎么会过关呢?妈妈可再三叮嘱过:要好好查,查不到一百,会分到破班去的,破班老师可厉害哪。管他如何,我可早将一百个数了然于胸,那是张口就来,相当流利,绕口令般一气查完,顺利过关,完事大吉!
       “我查到一百三十!”大嗓门很是得意,“要不我还能查呢,那人说行了,不用查了,我就不查了。”
       这一位女生我不敢确言是否就是朱丽丽。(也叫丽丽,真是也很常见的名字)只因当时不识,时间又久远,无从考核了。但回忆起来,那腔调口吻,应该就是她。
       “你真行!我在家能查二百多呢,可一到这,一害怕,就忘了!”谭丽丽愈发沮丧,“我查到一百,又查‘一百一一’,那人说‘错了!一百零一。’问我那人可吓人了……完了我就没敢查!”
       “怕什么,你可真胆小!去年我就没害怕!”
       谭丽丽没有回答。
       我明白了。果然是我错误了:100个数是个习惯说法,多查少查看熟练的程度,也要看“考官”的耐心。难怪有的查几十就被打断了。而我查完后邹姨还问我:完啦?我一激灵,答:完了。心中嫌她废话。怎料到我这查数高手(这一点苑聪聪可的确比不过我)可能才混个合格!人家岂不要误以为我只会到一百么?想到这里,我顿时懊丧了。
       为什么要行此举呢?现在推想,那或许是入学前一种简单的智力测试。
       “你查多少?”
       ——谭丽丽竟冲我说话了!
       “我?……”我如梦方醒,“我不知道….一百个数……最少;我寻思……”
       一时间真不好措辞,想来神情上一定有些扭怩。这真糟糕。再看谭丽丽左手弄着小辫子,面带微笑,一副清清爽爽的样子。略作沉吟,她将话题转开:
       “刚才和你一起走的,是你妈么?”
       “是我妈!……”我不想去报什么到,是妈妈硬生拽去的,看来很不幸,给她半路瞧见了。
       我纳罕她如何记得是我呢?我们可并不相识。
       是了,那一路上哼哼唧唧的样子,还不够引人注目么,足可使人联想到被人牵着鼻子走的牛了。
       “那暂你妈往前拉你,我们都瞧见了,都笑你呢;你刚才出来我也看见了。”谭丽丽象是看透了我的心思。
       我的脸红了。
       “你妈是老师罢?”
       “嗯。”
       自己这样只是干答真不好,很被动;想再热情一些却又没有话。
       “你可真好,你妈是老师……。”感慨之中静竟充满羡慕。
       我摇摇头。
       这不是自谦。打幼儿园以来,几时有过她及她们似的自由啊。是的,我是可以和大春玩,也可以和苑聪聪玩,这是和此刻当了学生的我之比较言,留恋者也正为此。和其他孩子比,象眼前这位谭丽丽,就谈不上什么真正的自由了。而我之不幸,尽为“我妈是老师”!
       就因为我妈是老师,我便不能和别的孩子一样。就因为我妈是老师,我便只能呆在学校,大门也不准出;一旦出去了,不多时一定会寻来,还要凶言厉色地骂道:“你去轧死去罢!”
       不准还多呢,一想及就愤愤不平:进办公室别人说话我却不准;特别强调不准到院南的砖垛和草丛玩;连上厕所都不准踏在大人踩的本该踩的木板上;即便顺从地呆在指定的校园内,也不准掷石块…..。
       再看她,她们,他们,一切全凭自己主张,毫无那些清规戒律,何等逍遥自在!
       我呀,我是笼中的鸟,他们,是天上的鸟——就象刚才从我头顶飞过的。
       然而谭丽丽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证据就是她妈妈不是老师而引以为憾。
       “你妈不是老师……”
       一出口我就自觉愚蠢极了,她妈当然不是老师。那她妈妈是做什么的呢?
       “恩。我妈不上班。”
       “……”
        在不知如何是好的同时,我也隐约感到了自己的优越。我们之间是有差距的。
       “天真热。热死了!”她用手拭了下头上沁出的汗珠,翘望无际的晴空。眉皱着,眯着眼睛。
       我也抬头。
       天蓝得都有些可怕,久望之恍若堕陷其中……这如水的,深深的,游离的天海。三四块大朵的白云一动不动凝印在我的头顶正上方,定住了似的毫无生动,与整个碧霄也不尽协调,仿佛连它也给暴躁的太阳盯得只有流汗喘息之虞了。我想,画家若选此为素材是注定要失败的——而我也看得摇摇欲坠。
       “这院真大,有我家三个大!”她的目光又转回了地面。
       许是因为年龄太小,还太接近地面的关系,那时的眼睛里,校园四围简直有“广漠”的意思,现在再回去看,其实是很狭小的一块地方。当然,仅管不算太大,谭家的院落也未必能及得它三分之一。谭不过极言其大,为感慨而硬要表达罢了。
       “学校都这么大,是么?”
       “不知道……”我真自愧白做了一回“校方代表”。
       “实验小学也这么大!我去过。”她出语惊人,很骄傲,意欲跟我抗衡似的。
       “上学么?”话一出口我立刻意识到自己又在犯蠢了。
       “不是,玩。原先……”
       她突然停住了;一个人从她身边蹿了出来,带了她胳臂一下。
       谁这样冒失?
       是她!
       她是在劫难逃“傻,潮,楞”的所有行列的!别原谅我“爆粗口”。后面我还要提到她,她毫无争议地属于学生界的著名人物。你想,便是男孩子,又有哪一个刺儿头敢如此大胆,敢无忌地在别班队伍里乱窜?又哪里会有什么要紧的正经事!果然,刚奔过去就勒马似的止住了:给大队辅导员抓住了。

       好极了!
       这家伙个子高高,长的难看也就算了,还酷似男生,看着真令人浑身不舒服。我怀疑她该要毕业了,却还掉回来二年级混,悠哉嬉然,那放诞的样儿看着就生气。过去我就不止一次见过她,在办公室里,一位老师坐着她站着,我写作业看她挨批评。不是旷课了,就是把谁打了,有时还是男生。当时我对她的印象就极坏,现在更是坏极。当下,我忍不住骂了一句,在她远去的时候。(所骂三字在此省略,在词典里委实难找。不过听起来很有分量。)
       “谁呀?”谭丽丽忍不住问了一句。我略作解释,她笑了笑,没有再问。
       “你原先,在实验幼儿班么?”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话题,不错的话题。
       “我没上过幼儿班。原先我爸说让我去那上学的,都说那好;不知咋的后来又不去了,就来这了,说这块郭老师也是好老师,教的和实验一边好。”
       我知道自己以后的生活必定和她这个人大为相关。
       她就是我郭姨;可比妈妈小多了,我我在雷炎诸多的姨们中最年轻的一个。我心下稍安。她并不属于我惧怕的一列,因为她太年轻。我心目中,“老师”应是四十多岁,不能梳长发,而且戴眼镜,不乐呵也不生气的样子。如是傍晚窗外,再添一盏台灯、一瓶打开盖的斜插着蘸水笔的红钢笔水就更齐全了。郭姨显然不具备这些“典型特征”,作为老师说实话形象就嫩了一些。如果她不是总进出办公室,我都不能将她和老师联在一起。不过她确实“有水平”,妈妈说的,仅管没有邹姨出名。现在,她也许要做我的老师了。
       那么,邹姨呢?怎么不是她了呢?虽然我并不希望是她。
       哎!看我,教的好坏又与我何干?只要老师不是妈妈!
       “……比这好多了,净花。树也多,房子也比这新。……”
       我回过神来。只见她娓娓叙说,兀自神往。
       噢,原来还有比这好的学校。此话虽不能坐实,总有和这差不多的学校罢。区区雷炎,原非独一无二。
       “哎?”她突然用手轻晃一下我肩膀,头也高扬起来:“你知道周总理么?”
       真是出语愈奇!
       “周总理?”我一楞,“知道!……‘我们的好总理’……”
       我的确知道的。四年前的一幕清晰在目。
       从幼儿班到办公室是完全一样的场面:来来往往的老师们都变得整齐划一:黑纱,白花。“总理死了!周总理去世了!……”声音都很小,也都颤着,竭力控制着。“同志关系”骤然空前好了,沉思,对视,拥抱,泣不成声。到处呜咽阵阵,满脸泪痕。人人脸上都刻着一种类于“国家怎么办,我们倚靠谁”的神情。我也跟着哭了;因为大家都哭了,妈妈也哭了。……
       作为老师家孩子,我得以亲历,而这太与众不同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人是个大官,他叫周总理。
       难道她也亲历了不成?
       “那你知道么,周总理还给实验小学发过奖状呢!”
       “真的?”这太惊奇了。真怀疑是不是听错了。
       “当然是真的!”谭丽丽得意而傲然,手中的小辫移至腮处,扭头道:“我爸还见过呢!”
       瞧她自豪地,好象奖状是她爸爸发的或者发给她爸爸似的。
       然而这也的确是真的。我回去还问了妈妈。我以为妈妈会将谭丽丽的话判成谎言,可妈妈却平静地说:噢,第一天上学就长知识了!是真的,很多人都看过,周总理代表毛主席和国务院发的。她们也特意去看过,上面还有周总理的亲笔签名呢。
       “你想上学么?”
       “我?”我环视了下已经不如实验了的一圈旧教室,肯定地答:“不想。”“你呢?”
       “我……也想也不想。我妈说得上学,上学将来就有好工作,可我现在就……有点想家。”
       的确,妈妈也这样说过。但“好工作”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最感兴趣的是玩和自由。现在只是报道,就已经够了,以后还须说么?哪里比得家里和幼儿班,彼虽枯闷,究竟落得轻松自在,虽说无大春二春,如其它的能继续,也就知足了。真的,凡事若经比较便知可贵,会重新审视所经物事——我真该听一听皇帝落难就爱吃农妇家玉米面饼子的故事。
       此时我也忽然悟出花坛,树木整整齐齐的含义了。
       原本熟悉忽而陌生起来的校园依旧忙忙碌碌,抬水的抬水,抬桌子椅子的也还没有完,除草的与捡纸的更已布满了操场。这就是开学,开学的特色。我留心一下干活的学生们,好像倒挺快乐,似乎不同于我的心境。
       我这时开始注意她了:年龄与我相仿,面庞白皙,俊俏。眼睛似乎比嘴还大,时或快捷地扑闪两下。两股乌黑细长的辫子垂在胸前,束着红绸;白格子衬着金丝的上衣,黯红色带夹扣的喇叭裤,黄绿色的透明凉鞋……。神态之中,颇为轻盈自如。
       真的,我至今奇怪于她的并不相识而敢于主动搭腔,也感动于此,这给了我一点启发,虽然学做依然是难的。她当然和那个“去年就没害怕”的女生也当是刚刚认识,在她们,本不识而接触,都是很自然的事。
       第一印象是深刻的,我还记得她向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走啊,叫我们进教室呢。”
       不用说了,她就是我的同桌了。
        我们坐在第二排。相处了有一年,上了二年级,就分别了。


       幽黄熠熠显幽情,淡写君容故地萦。
       曲意迂回直意现,双花附丽一花明。





                                                                                    
    看得出,她家很富裕,第一次见面就感觉到了,穿着新衣服来报到的能有几个。我就是穿的平时的黄军装(可是流行色!并非真的军装,“文革”的留余,使之成为主色调,中山装样式,褶褶皱皱的已算体面了)卷起袖子敞开领,妈妈始终不肯给我买白衬衫,怕引人注目。刚刚上学,谁知道该买些什么呢,或轻易就买什么呢?她却已弄了一大堆:崭新的文具盒,好几枝铅笔,橡皮,小刀,格尺,还有几个方格本,放在书包里。
相对而言,女孩子比男孩子注意穿,从衣着就能看出性格来。那年月还不是“个性时代”,她很不多见的小有个性,爱穿也敢穿。那时的观点和现在差别很大,近穷而远富,注意打扮会遭人反感。排头看去,好生大都穿着朴素,只有差生才注力于此。不夸张地说,从衣着就大致可以判断出学习的好坏的。当然,学习与家庭都好的也不是没有,只是很少,像谭丽丽,还有郭丽洁,闫纯影,家庭都比较好,但由于上进,“有钱”便不成其为耻辱。假如本身是差生,偏偏又“有钱人家”,会更令大家反感,还不如穷一点的好。这风气直到四五年级时才有所改观。现在则完全掉个了,学习与穿着多成正比,好学生外表是决不肯散漫的。不妨说,时代的不同,使外表美得到了新的地位,有了新的含义:成为激情与自信的动力之源。
偏偏呢,她有些爽真和外向,爱美起来既不醉心也不偷偷,(个性大概就体现在这里罢?)久之大家也习以为常,不知不觉间竟让她搞起了“特殊化”。当时的反比观念于她也似乎教化不大,仿佛与之无关,可被排除在外似的。莫非,真如同太阳之于大地,阳光再充足再广大也有普照不到的地方?
一年级,大家不过还是小孩子,但在同龄人眼中是感觉不到这一点的,因为身在局中。可是,虽然是小孩子,却也能感受到一种东西:气质。当时不懂,回过头来就明白了。并且从她身上,使我坚信,气质是与生俱来的,未必一定长大才有,或者后天学来。相识时日未多,我已经能感觉到。抽象的东西形容起来真是很难,时间太久远,当时的印象不免模糊,我不能说得清楚,但我知道是有,就足够了。总之这是一种很高贵的气质。一如人的力量,也是无形无觅,可谁又能否认它的存在,不去注意和重视呢?这和灵魂不同。人有无灵魂(请别害怕!)我不敢确言(照目前的科学水平该是没有。但也有人活灵活现地说有,甚至还称出了重量,一本读物上依据死前死后的重量差就判定了灵魂的存在!),暂定为没有罢,有也感觉不到,气质却是能分明的感觉到的。它左右着我们对其“主人”的好恶。我不知气质可否理解为“精神面貌”,如可以,她的精神面貌即属高雅华贵型。我是不懂得什么是气质,却感到了它的逼人。
故事还很长,无须那么急迫,姑且把谭丽丽放在一边,待会再出场。我现在很想准确描述在我心里这“很高贵的气质”到底是什么。这很重要,因为这个评定很容易理解到庸俗的意义上去。比方说罢,我们的潜意识中,上层人都是高傲的(我们对这高傲的认识与爱憎是另一回事),而当其放下这“高傲”,以常人的亲和态度待人,就显得格外的难得和动人。然而,上层人毕竟是上层人,根性是不会改变的,这亲和与常人还有着某种不同,颇有点礼人下士的味道了(千真万确,并非我自轻自贱),由此,就形成了一种很特别的气质。我所谓谭丽丽的“……”就是这样一个意思。但我必须严正声明:我决无打击穷家子女的意思,话不动听,事实存在。穷孩子的生活一向不曾有过富家庭的优越,早以精打细算为常,哪会有那样的举态呢,从旁冷眼对比来看,未免显得有些小气了。对此我也毫无藐视,此语亦断不敢欺心;穷人在我心中的亲近地位不会改变,我实在也并不羡慕富人。真的,这可是立场问题。我敢保证,我决不是“穷人长个富身子”——就像我吃不下饭,要鲫鱼吃,爸爸说的是的。
我不得不说,世间的道理走的是两条路线,要分大道理和小道理。大道理自然横行天下,畅通无阻,小道理却只有藏在暗夜里,躲躲闪闪,还要处处碰壁。可是某些事情却实实凿凿正是在小道理中“大”有道理的。只因提不到台面,它至今不得翻身。即如我上述的看法,正理儿也是不该摆出来的,摆即有奴性嫌疑。或许这也是面子的需要。国家要政面,人们要情面,明知不是那样,也得那样宣传。可是我要说明的,不是该不该存在的,而是存不存在的。
谭丽丽学习与表现比我好的多,不出一月,即担任了班长,小组长,直到二年级转走。我很振奋;仅管我没有当上。——我的 “感觉”没错!
现在我对她的好感(莫误会,是好印象加亲近感!)短短时间已是大春二春比不了的,苑聪聪呢,……可有些难说,我仍然很想念她,嗯……是不是这就算喜欢她?谁知道,我原本并不把她算在朋友之列的,这个精神的小姑娘。我们的融洽,她对我的尊重,使她第一个作为我留恋的人在我的记忆中。幼年时代的纯情伙伴,地位是不容易取代的。那么,谭丽丽呢?真的也并不逊色,高贵而令人钦佩。应该这样说罢,在我的心灵刚刚学会接纳朋友的时候,就先继有两个女孩子走了进来。男孩子,一个还没有。即有,也躲在心灵暗处的角落里,我看不到他;或者就是“灯下黑”,我根本就不曾留意他。
而谭,比我还小两个月。
她到底好在哪里呢?短短的一年同桌缘,委实也很平常,除文明礼貌月,也没见她怎样特别地学过雷锋,平时也没有见她做过什么惊人的壮举——倒是还时常发点小脾气什么的。孩子就是孩子,佩服往往是无缘无故的,不讲条件的,没有大人那样的充分理由。……现在的歌星的感染歌迷,是不是就钻了这样一个空子?……若一定要找个理由呢,回答也等于不答,那就是她是我的同桌。
她学习好,人又俊,自然受到全班的喜欢。每逢下课,总有几个人聚笼周围,说说笑笑,内容大抵介于“驴唇” 与“马嘴”之间。几位男生原是为我而来——说实话我从来没拿他们当朋友——在和我打招呼之后,我看到的,都是他们的侧脸。此处“是个好地方”,若我不在,还不妨还一坐,一直坐到上课铃。我很快明白这里“贤才广聚”与我无干,似乎还有点碍事,便以沉默不语来表示不满,有两次甚至弃坐而去——“给点脸子”,这可比“端茶送客”厉害得多了!可谁知效果并不佳,得到的结果是若无其事与熟视无睹,象吴鹏或掉下来的许洪涛等辈,干脆就大刺刺地坐上去“填补空间”。 ……这可真是 “昭然若揭”了!我没理由不愤怒。我的桌子椅子在班里要数中等偏破了,我是很小心的,这能说与他们毫无关系么?
还好,谭丽丽并不特别理会他们,渐渐淡然,虽然不弃坐而去。我很满意她的态度。
班里工作太繁杂,小学不似初中,这个委员那个代表的很多,多分派几个干就是了。谭丽丽兼任小组长,入学时间太短别的学生还不很了解,一时没找到象她那样“丁硬”的,尽管她像有使不完的精力,也还是忙得不亦乐乎。因为我们是同桌,“地利人和”;我想,有的地方我也的确表现的不错——可能也有一点妈妈的作用——老师起用我了!让她抓学习与卫生(任务不过是尖声尖气地念念生字收收本子,以及放学后领几个学生扫扫过道擦擦黑版并赶走个别捣蛋的男生之类),让我管纪律。
……我后来才明白,起用我与起用她,原因是不一样的。
这是老师惯用的高招之一:变相约束。
比如,对那些太顽皮的家伙动硬的不适宜,即须启动此妙策规之,他哪方面差偏树立这一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三年级时候,吴鹏整天捣乱,课堂上大声说话,气得品德与音乐老师中途摔门而去,班主任郭老师也皱眉。对别的学生好使招数的到他那就行不通,家长又找不来,后来就用了这法术:要他这纪律最差的人管纪律。不想这居然大生奇效!他竟长达一个月之久不曾犯过一次对他而言才算得上错误的错误。“自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何曾有过呢?至于后来又故态复萌,乃是本性使然,无足怪哉,鉴于他的家庭,怎么能指望他保持住呢。“有比较才有鉴别”,对照平时的严厉批评,究竟这要好上许多了。
教我管纪律,自然,这授命的性质与吴鹏还有一定差别,我的纪律性一向不差的,尽管别的方面平平。这任命虽不能说和对谭的完全信任一样,可也不该是对吴的以毒攻毒招法,大约在两者之间罢,鼓励的成分大一些。管它为什么呢,我还是欣然接受了。
但是,老师万万没想到——连我自己也想不到——直到今天我都不敢相信那是我做的,那完全不像我!这一“杀手锏”于我并非良策,我做的居然还不如那一个月中的吴鹏!
而且真是惭愧,不及半学期,这诚命就给人家收回去了。管纪律,是要让同学们规规矩矩,班级太平,可我……哎,差不多背道而驰了。
   
那个时代,战争影片特别多,我们谓之“打仗片”。里面充斥着枪炮刺刀,于我,或说男孩子罢,有着特别强烈的吸引力。我甚至梦想过,要是自己也生在电影里的时代该多好啊!可又明知道不会打,那颗很痒痒的心也只能是痒痒着。真是“生不逢时”啊!
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一天——这一天是哪一天呢,不记得了,反正是在下午大家玩厌了“骑马克战”(字音如此,意思未必说得通,真是两人合作的游戏,一人骑坐在另一人的肩颈上,同其他这样组合的相互撞击,岿然不倒者为胜,带有一定危险性。)之后的—— “一天”,我灵感突发——终于找到解痒的“麻姑”了!——待大家都瘫坐在沙堆上喘息的空当,我借机象大家宣布:
改玩骑马打仗!
大家正自无聊,一闻之都来了精神,纷纷上前询问。见反应如此热烈,我激动而自信地解释道,这骑马打仗听起来跟骑马克战很像,其实大不一样!原来是一个骑在另一个的肩头,在下边的总因“地位低下”无论如何不会高兴,故很难玩的美满。在上边的无此烦恼,可高兴起来就忘记下边疾苦,势必导致屁股底下怨声载道,游戏终告“暂停”,其过程之虎头蛇尾简直势所必然。我所“更新换代”的同是两人一组,可地位平起平坐,不是上下而是前后,前者为马,后者为兵,平等的组合使彼此都会平衡满意。前者有前者的威风凛凛,后者有后者的神气洋洋。战法也比较明朗,不是大家毫无章法的随便乱撞,这太野蛮,容易导致由玩到怒,新玩法只分作敌我双方,每一方的各组可配合作战——这当然都是从电影里学来的。“兵”手持一根柳条当战刀(如遇战马“惊厥”不听调遣,战刀可随时改为马鞭伺候);这马呢,虽不及真马快,却有一种优越性,能同主人“并肩”作战,因为“它”奔驰起来两腿足矣,腾出来的一半也可持柳条。总而言之,简单而又适用。
小学不似我现在的师范,男生稀少,女生众多,而是平分秋色。本班自开学到现在,一月间再进十来个新生,全班已快到七十人了,差不多相当于一班二班快总和了;而男生倒有近四十人。我们心里很为我们是“好班”感到得意和自豪。这样的大班在校史上不曾有过,算是一个不小的新闻。不过这和初中比起来也还是孤陋寡“闻”:上初三和柳媚君同桌时,我们全班竟高达一百零七人!真是中国人多学生也多。但是仅管谭丽丽的小学尚不及柳媚君的初中多,一玩起来也声势浩大,排山倒海……站在电影的角度看,面对“大军纵横驰奔”,何尝不也有些“帅”气,不感到手握千军万马,如同临真战场呢。
哎,回味起来,那是多美的生活,多自由而有活力的小世界啊。
同龄人是最容易互通,我们三班一玩,很快影响了一班二班,战线于是乎拉长到全学年。置身情境往往会使人的才智神奇般地爆发,第二天早上,灵感又接踵而来了——真象阿拉伯人的安拉或维吾尔人的阿凡提,或者就是神灯里的忠诚的守护神罢——又来帮忙了:我用方格本写下两份“战书”,准备遣人邀战。遣谁去呢?我的志同道合的同桌——谭丽丽请缨自荐,主动承担了这一使命,拉上她的新结好友王海艳——她提议的新任小组长,共同去做了挑战使。看她们,昂然而去,傲然而归,也很陶醉于自己的角色。真想不到女孩子也这样爱玩,也不排除她欣赏我的才干,跟着高兴而乐意帮忙。她们的甘于为下自愿服从使我觉得惊奇。人是很复杂和奇怪的,通常都爱拼命爬上领导别人,可有时候也以在下服从和执行为快乐。我的地位一下子高起来了,我恍然觉得自己仿佛是另一人,深为自己感到可佩可仰。
屈指算来这件还未完结的事件已远去八九年了,估计母校也不会再追究我的过错,所以我不妨“曝光”一下“鲜为人知的内幕”:
后勤是战争胜利的保证,没有后勤的战争注定是失败的战争——不知道的东西,现实会让人本能的知道怎么做:除下战术外,偷偷从幼儿班甬道边并不太规则的一排柳树上,给我们一根接一根的折柳枝提供战刀(我们的“战刀”当然都是这么得来的啦)也是她们乐为的工作。这事郭老师始终不知道。她相当于我的后勤部长了,——放到现在也许要被人叫做秘书。这义举无疑给了我们鼓舞,特别是我。全班男生愈发战劲十足,我的指挥也愈发挥洒自如。这仅此一次的特立独行真的不像我,我永生再无这样的无忌与惬意了。我所引为骄傲的,是那格式完全由我自己制造;而刚念一年级就写战书的孩子大概也不算多。我会铭记后者,因为它得到过谭丽丽的褒扬。想想那方格纸上的歪歪扭扭,大小不一,意思也不很清通,不时还用拼音代替,实在是很出丑的,如同孩子的露屁股。现在我已知道正规写法:“×××阁下钧鉴:我部谨定于三日后与贵军交战……”更觉得那时的好笑。对于自己而言,价值和意义是不能这样论的,幸好谭也还小,料她也不会有这样鉴赏水平,所以她的话一定也不是阿谀。
可别小看这几十号人,岂不闻“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乎……不对,岂不闻“鱼腥不在锅大小”乎……实在想不出合适的名言了,自己编一个。课间秩序因此大乱,操场变成了沙场:到处大呼小叫,秉旌仗钺,真是疯的一个尽兴。其他学年也跟着从中捣乱,大掺其酱油,到这天下午,这玩法就在全校流行了。整个校园呈现一种别样的壮观。
战争电影的刺激,主要还在飞机大炮,坦克机枪。这些,我们是无能为力的。我不能坐了飞机,去翱翔蓝天,也不能钻进坦克里,去轧平它整个山川。限于能力所及,选择“柳条战”,也就相当于战场上的“拼刺刀”了。实际上这更近于评书《岳飞传》里描述的两军对垒;这也是我们所着迷的。刘兰芳那铿锵顿挫富于磁性的播音能把大家都聚在挂着广播喇叭的大树底下,顶着烈日,那可真是绘声绘色,对阵交锋如在目前。人是爱幻想的,我们的兵器也更靠近岳家军。不要小看幻想,它可是开启新成就之门的钥匙。幻想的魅力在于接近现实;“迅哥儿”不就是以隐鼠代替墨猴的么?
流行《岳飞传》,岳飞也就时尚起来,成为人们崇拜的偶像。“元帅”就是他的代名词。当天同学们就无师自通的称我为元帅了,真让人大过其瘾!至晚上躺炕闭目还浮想联翩,真盼望自己就是岳飞,号令三军。可不是我搞“个人崇拜”,是他们自动这样叫我的。是因为我的指挥才能么?非也。我的同学们,不,兵马们,所以肯于屈就,是也想沾点心中崇仰的岳飞的光,“过把瘾”,一口一个元帅的叫着,宛然这样他们就是岳元帅的部将了!
谁也不知道官衔职名怎么分称法,故我们的组织机构比较简单:我是大官,称元帅;许洪涛是二官,称先锋……其余的怎么叫?谁也不知道,一个很聪明,高叫道:还有“末将”!对,就末将!这个确有,经常听得到,于是齐力赞成,其余一概称“末将”……。
兴之所至,这天下午自习课竟没有回班。
那时唯一比现在孩子幸福的,是学习负担轻,两节课就放学,每周下午都有三四节“班活”“队活”之类的活动课,实际上就是给孩子们玩的课。其它自习课,也不紧张。可不紧张也不能放松到不回班呢。人的放松有时是不知不觉的。谭丽丽也开始瞒骗老师谎报她组织队活;学校的统治者们也未能及时予以重视。结果,从发明之时起才到第二天就膨胀为“暴乱”,最严重的事件终于发生了。
“我军大本营”安扎在讲台前(顺便插叙,政权不够稳固,除先锋外等两三组外,其余均不听指挥,各自为战,大有军阀混战藩镇割据的态势!),我站在讲台上声嘶力竭地指挥着;“领导有领导的苦恼”,当元帅就只能指挥,不能上前亲自交战,无法玩的尽兴。估计当领导的快乐也就在于远距离,大家无缘无故的都听自己的,感觉也不错!看来我是当不了军事家了,“末将”们都开始摆“将在外”的姿态了,军令无人再执行,岳飞的光环也瞬间消失殆尽。不是指挥乏术,还能是什么呢?好在许洪涛等三两个“心腹大将”还忠心耿耿着,“板荡识忠臣”,如“近卫军”般的保护着我,如敌人来犯,坚决打击消灭,以“巩固革命根据地”。不一会就连讲台也保不住,一些部下敌意已经很明显了,哪里还是割据混战,简直就是要“清君侧”嘛!当下我只好在先锋的护卫下,满院突围;为示忠心,许洪涛把他的“宝马良驹”陈海军换给我。说实在的,陈海军的确跑得快;他姐姐就是运动员。他的腿不知怎么长的,真有些象马腿,又细又长,步伐也大,频率还快,扯着他的后襟也险些跟不上!他自言这还不是他的最快速度。我几乎有些不安了。再加以鼓励和惊叹,还能更起劲,一蹶达一蹶达,毫不亚于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的反应。是的,我确感到了不安,他毕竟不是马啊。
真的战争赶不上,这毕竟是我童年经历的一场“战争”,就用现在师范刚学到的“战争观点”仿述一下:
事后总结,在这次战斗中,我军犯了“战略错误”,未能利用敌军内部不合这一弱点,让他们互相产生摩擦,然后各个击破,从而消灭敌人。却采取了“两个拳头同时出击”的错误方针,兵力分散,犯了兵家大忌,致使他们临阵媾和,共同对付我们。面对数倍于我们的敌人,又犯了硬碰硬的盲动主义错误,敌众我寡,这是失败的主要原因。在退却过程中,未能且战且退,掩护后方先撤,而是带头大溃退,一败涂地,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我身为指挥者,应负主要责任。

战败还不是最严重的:在我们四散奔逃之际,敌人乘虚紧追之下,混战荒乱之中,先锋也不见了!就只剩下了我这光杆司令和气喘吁吁的战马陈海军。眼看着四周之敌来势汹汹,虎视眈眈,估计要很给我们几柳条子了!
情况万分危急!“血的教训”教育了我,我这次没有坐以待毙,束手就擒,而是急中生智,当机立断,向陈海军喝道:跟我来!双手是早已扔掉柳条撒开战马,回头率先冲进办公室……
套用到这里,我自己也不禁失笑了:好似再世的唐吉诃德,真迷恋的可怜。人们中是有一种这样的病态情结的,向往逝去的时代,要在现实中荒唐地营造过去,仿佛生错了时代。塞万提斯笔下的他不就是这样么?迷恋于骑士时代,满脑子过时的行侠思想,结果到处碰壁,尴尬倒霉,可笑可怜,人人都以他为疯子。其实他何尝是疯子,不过是浓缩或集中了我们都有的东西。
……我们的确是安然脱险了,还有比躲到办公室再保险的么?然而也没有比这再糟糕的了!老师们正在开会,本来鸦雀无声。都怪陈海军追随得太快太猛,待到我看清形势,稍作停顿,他哪里还收得住,猛地撞在我身上——我几乎是飞着出去了!
脑里早已一片空白,真是沧桑巨变,人生如幻。
我刮着桌面将一位很老的老师连人带椅掀翻在地!
此外还连带打翻了一个水杯和一个墨水瓶。
校长中断了讲话,张大嘴望着我们。
我倒是无大碍,有那位老教师在下面,没有什么损失。
从“现场气氛”我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接下来的现实也证明了这一点:立刻招来了一顿训斥和几脚。训我的是那位女校长,踢我的是妈妈,这些均是在我手足无措应接不暇间完成的。
“暴乱”平息了,“战争生活”也随之彻底结束。
我这个元帅么,也当到头了,比十二道催命金牌撤销的还快。我自知并非帅才,倒也没什么情绪,只盼灾难早早过去。而第二天早上老师扬言要“刷”我!——不是刷“元帅”,是管纪律工作。这可难听死了,用现在的话说岂不就是要“炒”了么?而我也无言。想不到谭丽丽怵怵的站起来讲情了:老师……。你闭嘴!寻思我不知道呢!立刻闷回去了,只是低垂的眼帘起变化了,老师沉默稍许,缓言道:你知道错了么,班干部时刻要记着以身作则,怎么还给老师添乱呢?谭丽丽一脸的惭愧,喉咙也起变化了。老师赶紧劝教了一两句就让她坐下了。
我也赶紧主动承认错误,终于减轻为察看。老师略行恶中之善,我也稍尝忧中之喜。但这已为诚命的收回奠定了基础。
这玩法却没有立时消灭,延行了好几年,如同地震的余波。后来的学生也许以为祖传,哪知是我的突发奇想。
而今早已时过境迁,当时的惩罚与骇惧,已变成遮掩着美好与眷恋的面纱。现在的孩子永远也不会明白那时的我们心里,战争年代的生活是何等神奇,何等令人向往呵……


时逾不久,一个午后。
这是一个光绚风和的日子。童年的天空总是一片光明,就在这光明里,我悄悄告诉谭丽丽我新发现的乐土:带大家到操场西南角那乱糟的地区捉迷藏(我们管它叫藏猫猫)去!
她欣然同意。于是,我们便各自带了同性别动队一哄出发。
这里,简直是个百草园了。
颀长的蒿草足以没膝,最茂的地方踏进去连腰也拦住了,真是草的海洋!行经之处瑟瑟有声,又仿佛在萧索的野外。真料不到草这东西,在无人注意不遭破坏的自由世界里,会生长得这样好。到这里似有一种回归之感。这意趣可比教科书上提供规定的游戏对心情多了。以前,我也曾在课间偶然瞥几眼这块“绿洲”,可是毫不觉得什么,它太不起眼了,真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单调的草丛现在成了我们的乐园。这里……这里多么象电影里游击队藏身的芦苇荡啊!
至少,也可以让我们想起前几天郭老师讲过的“小英雄雨来”的故事。
草丛的西角有十几个木头箱子,一头紧挨着两堆砖垛,靠着一排粗过腰的水泥管子。当真天造地设,尽如人意,堪比美猴王的水帘洞了。
美中不足者,最南端靠近院墙处还有一口枯井,半被蒿草掩盖着。
这,我们是完全可以避开的。
仅管我们还在“不分男女”的年龄,大家都在一起,兴趣还是有区分,虽是集体“出游”,玩在一处,却各干各的工作。女生挑选最长的草一根一根的拔下,握在手里,看谁攒的多,然后“编织”起连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来;男孩子则选择了边上那一堆的庞然大物……
天性就在这阳光下尽情绽露。看似混乱倒也自成条理,可统划为三类:搬,钻,攀。搬的是木箱,钻的是水泥管子,攀的是砖垛。不要小觑了孩子,也懂得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怎么玩,马克思说,“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真是对极了。木箱上尽是钉子,怎可攀之?可以把碍事的搬到一边去;水泥管子是决搬不动的,不必试验就知道,但里面可是阴凉;再无知的孩子也不会选择和砖垛顶牛的,不过爬上去会没有一点登山的刺激么?瞧大家这份投入与忘情,我敢担保,所有男生的妈妈头天晚上算是白给他们洗衣裳了。大家哪还顾得这些,这在大人眼里要骂的行为,在孩子,会得到难以言状的快活。……哎!且莫说砖垛后面与木箱顶上,那水泥管子我可不止钻过十来回了?
这三件枯燥的大玩具,谁能想到让我们如此开心?集体生活是这么重要!一个人吃饭,再美味有什么意思呢?很多人挤在一块吃,不就抢起来了么?
我们没有卷入各自的游戏,可始终和谐的玩在在一起,草丛间,她们不时饶有兴趣地观望我们上蹿下跳;我们也喜欢有意无意地在她们身畔穿梭。
薅草摆弄到底是单调,她们改捉蜻蜓了。
这里的蜻蜓也实在多。成群结队,或成双结对,或悬于头顶,或旋于绿野,或择枝而栖。人到处,惊飞复落。这是它们的自由王国。现在,美丽的女孩子们来打破了它们平静的生活了,追逐甚至于捉拿。角度决定观念,小姑娘捉蜻蜓,这是一幅多美的画啊!在它们眼里,可就是残酷野蛮,一定要让它们愤慨不已的。茵茵的草海间布满了她们的身影,翩翩来去,如涉波痕。据说女儿生来就是可爱的,美丽的自然注定要属于她们,现在她们成了一朵朵点缀的花,流动的花……。我看见谭丽丽了,她似乎有些性急,几次蹚水似的蹑手蹑脚的去捉都徒劳,只落个跺脚恨气的份儿。于是回头喊我帮忙。我爽然前试,表现不错。其她女生也收获甚微。难怪她们捉不到,她们太过小心翼翼。于是也都仿效谭来求助我们男生。这些早已玩得汗流浃背的男孩子可没二话,争相助阵。而他们也的确干得漂亮,赢来无数钦佩的目光。
天渐渐的不那么炎热了。看太阳已在西上空,大概总有一个多钟头了罢,时间可真快。“合久必分”,谭丽丽她们玩够了捉蜻蜓,却可还有玩的,看好一块平整地,掏出天天不离身的皮筋,两人拦腰一抻镫直,三人便轮流跳舞似的玩起来。男同学则“继承并发展”女生刚才的工作——改捉蜻蜓为捉蛐蛐。
不料这下面的“地下党”比那上面的“飞虎队”难对付多了,我们捉这地上爬的竟还不如女同胞捉那头上飞的,听着丛中在叫呢,真切诱人,近前猛然一拨:却没有。至多跳起来的不过是蚂蚱。
我也真是累了,索性在草丛上坐下来休息。
目光却落到了南边院墙下半掩的枯井上。
我不由得又来了劲,站起身跑过去。
枯井,顾名思义,这是废弃不用的。里面看不见水,也没有打水的桶,辘轳下面悬着一段上锈的铁链。这让我想起了秋千。于是探身抓过铁链,牢牢攥紧,退后一步,点足纵身一跃——
很成功!真是荡的好秋千!
有人说,男孩子天生爱冒险,这话可能有点大,打个折扣罢,男孩子天性爱逞强是的确的。我在紧张之余感到自己无比骁勇,且由衷佩服自己了,我用行动揭穿了一个骗局。老师曾说,它是不很结实的,随时有断的可能,讲的很怕人。“实践证明”,这根本就没有什么嘛!激动之下,我故意“哈哈”两声炫耀,,看大家都在看自己,抓牢铁链“故伎重演”,又是凌身飞跃——
“哎呀,你别掉下去!”
谭丽丽吓了一大跳,高声喊起来。我就希望这效果。
同学们都为我的壮举惊呆了。
“没——事!”我得意的望着她。她企图找到批评的理由,见我果然无事,也就恢复了平静和微笑,目光似乎还带着一丝赞许。
见我如此,如此引起女同学们的注目和惊叹,男同学们岂有不好胜的,都从四面拢来,争着荡秋千。荡完的也无不为自己冒险成功而现出我一样的神情。个别胆小勉强荡过去立刻遭到他人的哂笑,好像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似的。真应了老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好孩子家不知深浅”了!
正玩的扑朔迷离之际,“不和谐因素”出现了:
老师!
眼前的场面,是她最怕的场面,这还了得!简直放羊了!那脸色,是我从未见过的凶恶,使我想起姥姥说的“黑煞神”(姥姥也说不清,感觉上类似阎王无常的样子,是民间臆造的一种凶象;也可能是一种动物)。老师一手支腹,仍在大口喘气,看来又是那样端着双臂有些扭摆的跑来的,不胜其力,脸都红了。可并不减其威慑,目光扫过之处,一片呆定和死寂。
我立时感到“真后悔”!
我经常有这感受,并且总是到这时候才清醒。
老师几乎怒不可遏,身上有些颤抖,就这样和我们对视了足有一分钟。
“……你们!要气死我……”
我沉重极了。不单因为我是罪魁祸首,我意识到这次犯的错误跟往常不一样。
老师果然冲我来了!用手指狠狠在我脑门上戳了一下,“不争气的……”其他男生屁股上每人一脚;随后又补给我一脚。我有些不平了,刚刚戳过我的,本不应该再踢了。
“你们怎么也跟着乱跑?不成了野丫头了么!”老师的怒目朝向女同学。
“先给我回班!”见大家还迟疑,老师提高了声调:“还看什么?!”
女同学们刚苏醒似的抓起皮筋就跑,边跑边收拾。谭丽丽没有动。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这是什么地方?”
谭丽丽咬着嘴唇不吭声,衣角要被两手攥层绳了。
“你事前怎么不想想?为什么不跟我报告?”
她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眼泪来的真快。
“好了,你先回班,”老师声音明显放缓,“过后我再找你谈。”
谭走后,我们迎接的又是一通响亮的训斥,却没有像往常的就此结束。为彻底制服我们,老师“气昂昂”地将我们押回班级,喝令我们这些“俘虏们”全部靠墙站齐;不知什么时候,她手里多了一把柞子(我们每年都要到秋后的地里去捡柞子,即农作物收后的根梢部,拾回来作备冬取暖之用),她高高举起让我们看清楚再低头,然后挨个后脖颈子上给狠狠插它两三根,声言要“卖”!
卖!??
天哪,这我在电影里见过的,旧社会街头上一个又穷又破,哆哆嗦嗦的老头子,让自己的一双儿女一边一个跪在路旁,颈后也这么插一束草,就为了换几块大洋活命就把他们卖掉了!莫不是我从此也要长寄在生人家,洗衣做饭,看人家冰冷无情的面孔,无论怎样哭爹喊娘都无济于事,再也回不来了么?!
这下可要把我们唬破胆了,直吓得放开嗓子大哭。
这送葬般的哭声一片,和掺杂的求饶保证声,使我们最终获得了解脱。
一年以后,即换了新同桌——这是有点残酷的,使我懂得一点思索了——后,在那一段默默中我才明白,这一次“颈后插柞子”其实是被老师愚弄了,并没有那么严重,至于不听话就要被卖掉了。郭老师常用这方法,此外我还记得她用一个破盆立起来倚在窗户上充“电视”,说什么虽然她人不在班,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能在 “电视”上看到。谁见过电视呢?搞得大家人心惶惶什么也不做,只盯着窗台上的破盆。
给我最严厉惩罚看来是理所当然的,“放羊了” 么,我又是领头“羊”,罪有应得。别人陆续回到座位上去了,我却还要站着反省一会。这下我可委屈了,在做保证后回到座位上还在抽抽噎噎,不停地抹泪。我平生第一次品尝到了真正的孤单与难过。
“再……咱们别去那玩了,啊?”谭丽丽试探着低声劝慰,带着自责。
“嗯!……”
我哽咽得更厉害了。
我很感动,她的关心虽只有一句,却传达着长者般的和朋友似的理解,
这一次事故,后果更加严重,简直是犯下了重大的“政治错误”,理无可恕,情亦不可原,老师再不敢任用,(太没边了!)于是乎彻底“削职为民”,让我“做一般的百姓去了”。
诚命,就这样地给收回了。
从此我只做普通一生,对,普普通通,这更适合我。谭丽丽不忍心也无法改变,暗下里却还让我分担少许她的工作。福兮,祸兮?这纽带使我们成了好朋友。她交给我什么,我就做什么,跟先前一样,直到我们分别。



                                                                                    
         那时候,我的父母经常吵架,三天不吵,两天早早,以至于几天平静了,就显得极不寻常,让人有点感到不安。也难怪,家里有着层出不穷的烦心事,经济上是最困难的时期,父母的工资都很低,精打细算省吃俭用还捉襟见肘,就是这样,还要定期偿还一笔不小的“外债”,真所谓内忧外患了。生活是艰难的,它成为白手起家的家庭的一种负担。而最大的问题是住房。
       表面看,我的家的条件是不应该不满足的:屋子很大,居住的这一间差不多有七八十平米,屋内桌椅俱全,想坐想写方便的很; “院子”还特别大,足有学校操场那么大……
       其实,也就是操场。
       是的,我们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有这生活中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东西。从我记事起就寄居(幸而那时我还不知道“寄居蟹”!)在老一中的一间大教室里。说是大教室,不过是一间大仓库,原本用来装学校设施和师生用品的,后来腾出来,做了学生教室,再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腾给了我们做住宅。当时“以校为家”的不止我们一家,爸爸单位、妈妈学校都有不少家庭是这样状况,这还是“国家干部”的待遇。性质差不多,生活上也就大同小异,自然了,吵架的也就不止我们一家。邻居多为“以校为家”,是不会少听到吵架和哭声的。托尔斯泰说“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套用一句,就是“打架的家庭各有各的情况”罢,正所谓“哪家都有难唱曲”,然追其根本还是经济问题。家里不合,邻里矛盾也多。脸色也就各种各样。
       还真应了“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句话了,我们家的吵架,我到现在也弄不清谁对错,好像都有错,又都有可理解的地方。她说他成天就知道“嘟咪嗦”,甩手掌柜,天天回家“住旅馆”;他说她成天就会“磨叨”,烦不烦,更年期,泼米撒面不会过。你说,究竟谁对谁错呢?天知道,真是道无解的难题啊,我只知道只要他们这样地一“谦让”,就会爆发家庭的“电闪雷鸣”,我和姐姐便会在一旁胆战心惊,不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真是恐惧极了。
       那时生活的色调是暗淡的,天也总是阴沉的。
       当然,再逊色的童年,生活也不会毫无动人之处。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当时还未上学的我,认识了同住老一中的大春二春,还有在校幼儿班的苑聪聪。
       老一中的操场要比后来我上学的校园还要大,操场东南角处大概是一个米面加工厂,只要天不冷,就整日是机器令人心烦的轰鸣声。父母上班,姐姐上学,我也多少能听懂一点话了,在幼儿班被热水烫坏以后有一段就把我自己放在家里,请邻住在学校一家妈妈关系不错的同事的她的老母亲协同看着我。还经常半叮嘱半训教的说:看到你姐姐了罢,来年你也要上学了,得听话!吃完可以出去玩玩,就在院子里,要是出去你爸回来不打死你的!虽则如此,我基本上还是无人看管,自己一个人玩得无聊时,就凑近那满是粮食味的机器跟前去看。一到跟前感到大地都在震动,突突的铁机器里面飞出稻壳之类,几个工人浑身沾满白粉,戴着蓝套袖装进装出,忙忙碌碌。趁无人注意,我伸手从里面抓出一把来看,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剥掉麦粒的的壳放口中一咬,并不能吃。而他们已经呵斥了,拿着一柄扫粮的笤帚冲我一挥:手不要啦!从他们的脸色看来似乎情况还挺严重。后来我知道,这的确很危险的,之前有人就曾因掏机器受过伤,丢掉一只手。如是两次被赶走后,就只远远的看着他们劳碌。我同他们并不觉得亲近,也不觉得陌生,看看这平淡无奇的热闹,虽不必小伙伴们在一起的愉快,却也是闲极无聊时眼前的一景。而且有他们这些人,自己在这里还多了一分安全感似的。再往狭处走,安静了许多,已是靠墙的房子后面了,教室后身和院墙间的狭小地带应是少有人来。院墙根的弧洞大多被砖土填塞,个别留有空洞的估计是学生淘气所为。而这已足以容人横身钻过。我想,我当然要试一试……
       从这院墙下面的弧洞钻出去,眼前就是一片更广阔的野外菜地……
       平坦的野地,青翠的庄稼,望去真是个无边无际的世界,原野和庄稼特有的气息羼和在一起,别有一股野香。西光之下,到处昆虫飞动。这新鲜的景象是迷人的。我从来未看到过这粗犷壮观的开阔,也从未闻到过这沁人心脾的清新。走在田埂之上,或沿着田边小径向前走,发现沉寂的它们原来是如此丰富和生动,教人观之不暇,百般流连。第一次来这地方,又是独自一人,不免心生慌惑;回转头来:家——老一中却清晰的还在,于是又放下心来。虽则是孩子,在只有自己的时候,也会本能的依靠理智。我知道只要一直这样向前,就应该不会迷路的。我的经历只限于家校之间,这一点突破,已是一种冒险的壮举。我玩的很晚,也走的很远,中途几次想要到此为止了都还是继续向前,我从未有过这种自己做主和属于自己的感觉,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释放。
       此后我来过这里很多次,也不止一次和大春二春来过这里,仅管这并非家人所欢迎的,还是乐此不疲。人多了,胆子就大了,我们经常是兴奋地在高大阴凉的玉米林间穿行,你追我藏,煞是惬意。玉米秆(都这么叫,我总怀疑它就是甜秆,曾趁无人注意挑一个稍细些的折断咬几口尝尝,的确有些甜)远远高出我们头顶,我很想找弄一根做金箍棒,可有觉得一定不及大春爸爸给他用架条做的涂了颜色的那根有威力。何况仅是钻这玉米地,那个看林子的老头子就冲我们凶喊:“咄!看你们再来!别再来啦?看再来!”一旦被发现,可得不偿失。
       苑聪聪也来过一次呢。
       这仅有的一次,在我的记忆上最为清晰。
       ……她或许想我了罢?啊不不,是想起了我了罢,赶在一个安静的周末(只有我和妈妈在家,爸爸周末也常去单位,或者出去喝酒;姐姐每到放假早上帮妈妈干点活就可以去同学家写作业了),就跟着她妈妈穿的新新的来做客了。开始她还只是在炕沿上坐着不动;这很不像她,在幼儿班可不是这样的,不知是因为陌生还是她妈妈嘱告过了的,只看着两位妈妈说话。不一会,她的眼睛开始四下游动了;我知道她要玩了,便悄悄轻推了一下她后背,看她眼中闪出光芒,知道她明白而且愿意,正所谓“心向往之”。我便偷偷的领她出来。
       世界,对于两个人也许是最美好的。
       去哪里呢?当然是我那引以为豪的世外桃源!
       苑聪聪一定从未进过玉米地,哪知其间妙处呢?
       我拉着她的手,奔向神奇的玉米林。
       我忽然间好像长大了;一向是依靠别人,这回也尝到被人依靠的滋味。很幸福。她拉着我的手——确切地说是攥着我的手,大概有些害怕,也可能有些后悔轻率,可是没有说,又心有不甘罢;这是我猜测的,连我都觉得一点莽撞的压力了,她会没有么,可她却是是丝毫都没有表现出来,仍快意的随我一路前奔。大概小孩子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寻冒险刺激的心理。我已经熟悉地形,不必担心跑丢,尽可以任意穿行。我们不分东西南北的绕了一阵——苑聪聪很喜欢听玉米叶子刮在身上发出的擦擦声!——觉得有些热了,就拣一块高些的地方坐下来。她依然紧挨着我,神色有些紧张,嘴上却道:真好玩!我告诉她,我天天都来这里玩呢!还都是自己来,都玩好几年了!其实——上文已经坦白——事实并非如此,这着实不过是最近的事,又很多都是和大春二春同来,更没有每天都来。我也不知道我为何会说这样的假话,我本不是像现在师范的前桌爱弹吉他的于金昌那样好吹嘘的人,但我似乎的确并非意在骗她。
       比起干热的外面,玉米林下真是凉飒怡人;可居久了,就有些阴寒了,又不及外面的温暖舒适。记得上初中后,学了柳宗元的《小石潭记》,上面写道:“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这几句话印象特别深刻,没待老师部署背诵就记住了,我觉得那凄清阴凉的意境似曾相识。的确是“不可久居”!不错,人会喜欢月亮,但更适合太阳——我们又钻出玉米林外。
       煦暖的阳光下,面色白嫩的她全然没有了刚才的怯意,仿佛松了一口气,脱开了我的手,不再依靠我,蹦蹦跳跳的跑在前面。她乐于追逐空中的白色蝴蝶,也爱采摘野花,一朵两朵的,爱惜而小心,捏在指间。她做的这些我向不在意,此时却乐于跟在后面看。吸引我的,不是这些东西,而是她热衷陶醉的样子。我第一次感到了,她——女孩子,和我那些同性伙伴喜好的不同。也隐隐觉得,她与这大自然之间,尤其这蝴蝶与野花,存在着某种和谐。
       不一会,她手里的花已形成了一束,她挑选其中一朵粉色的小花送给我。
       我欣然接受了,一直拿着,仅管于花素无爱憎,
       我们游玩了好长时间,直到听见苑聪聪妈妈来寻。
       回想起来,我们并没有玩到一块,要是和其他伙伴,这简直相当于没玩,我觉得好玩的,她并不喜欢,她喜好的,我也不觉得好玩。可是我们却玩得空前愉快和融洽。是因为我的意愿不被粗暴的否决么?还是……大春二春这时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时至今日,它成为我记忆中第一笔美好的财富。
       人生中,童年是自由而开心的,也是美好和宝贵的,对于童年并不十分自由和开心的我来说,这次经历就更加美好而宝贵。渐渐地我也知道,美好和宝贵的东西,都不太可能会长久,但这是后话了。总之,当时的我的家就是这样,当时的我也就是如此。黯淡的童年,却意外地将苑聪聪高高托起。
        一年之后,我们搬了家,搬离了这个并不像家的吵闹的老一中,搬到南三道街附近离西门不远的地方。房子是新盖起的“一面青”(只有正面这一面是砖墙,其余三面都是土墙,砖是红砖,因之前砖都如清真寺似的是青砖,故还沿袭习惯称一面“青”,其实改叫“一面红”),这在整条街都算是不错的房子,略有点显赫的意思了。离妈妈的学校是又近了一步。我常常记得和怀念过去的事,但我不怀念那个家,不怀念那似乎望不到边的无情的操场,那阴黑的走廊,和那永无休止的嘈杂与喧哗。我怀念的是隔墙之外,那空旷的原野,那一片安静的玉米地,和那田地间只属于我的经历。
       我的童年虽然不像别人是彩色的,可究竟属于我自己,无论好与不好都要好好地藏起,有些是难得的记忆,有些就得算“残酷的现实”,使我又不能不去面对。
       当家里吵架,姐姐在忍无可忍之后有时会手捂双耳大声说一句“别吵了!”见无效即以看书写作业来默默应对,而我只能以哭来作答。我多么不愿看到这一切,又多么羡慕人家的平平安安,与欢声笑语啊。的确的,我的童年怎样回忆都称不上彩色的,它只是黑白的,或许更多是黑的。当长大一点和同学朋友回忆起所谓童年,看他们眉飞色舞,恨不得再活回去的快乐样子,那般美好才是彩色的;我却往往在这时冷却了,只是淡漠的若无其事的换成一副默然与沉思。
       父母多数是在晚上吵架,再不愿看到这一幕一觉睡过去第二天也就忘了,若是在早上“喋喋”,那会使我上学的心情都不好,到学校了还不免“泪斑斑”。每至这时,谭丽丽会变得很细心,大人一样的问问,说一两句开心一点的话,安慰我。这大概很平常的罢,在我却很重要,因为我很少遇到过。通常我会立刻很听话地点点头。她的话解决我的难题了么?我信服了么?很难说。人有时候是很奇怪的,其意并不在追究一个根底,而只须那么一个平衡或过程。我是不太善于表达的,家里人也都这样惯了,当我非常想说一说一些不解或渴望的时候,她在诧异的同时立刻会表现的很愿意倾听,偶尔陪着“抛珠滚玉”。我不否认,这是我对她好感的主要原因之一。也许这正是她作为班干部的素质表现。人在被伤害时,对同情者的友谊会骤然升华,人与人的感情拉近过程并不总是均匀的,不总是等号与加法,同样,人对人的了解也不总是渐进的。因为这一点,我看到了平时注意不到的她的慈软与善良。这些品质,也不是只有长成大人才有的,而是自幼形成,以为只有大人才会有是,因为当时没在意或者时间太久忘却了。她关心我的话我记得很清晰,可没必要转述了,内容太过普通,是她那时还太小罢?她不会说得如初中的柳媚君的那般委婉动人,也不能完全脱离班干部的腔调。不过,那一份无条件的真挚,是任何优美的辞令无力相比的!
       她很奇怪我的家庭怎么会这样,我倒很奇怪她的爸爸妈妈居然从来不吵架,令人羡慕,而她羡慕我在家里有人玩,不像她只是一个人摆弄玩具娃娃,其实姐姐基本并不和我一起玩。
       但是,不要忘了,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她究竟是 “领导”,一班之长,官职是不大,对一个班级可也够了,她的能力和职责要求她要有意的比别的同学做的好,郭老师也是这样引导她。我们坐在一起,沾其光芒让人羡,可有利也有弊,也有别人不知之苦,在正常情况下,也就是换在平时,对我就是教训的时候居多了,如发现我有什么错误的时候。当然我的错误也真不少。腔调也随之进入班干部模式。不过同桌时间一长,这教训我也习惯于接受了,毕竟从内心带给我的并不是反感,就如同安慰一样,这“桌训”要比“庭训”好受多了。


       班中有个高个女生,就是之前提到的朱丽丽,坐在最后一排,如果没记错,她比我们都大,按说应该更优秀。可事实正相反。怎么说呢,这个连在回忆中都想抹去的人,这个后来也在我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无法回避的人,把她的“精神面貌”描绘出来真不大容易。我“谨以”个人的印象,做一个粗浅的概括:  
       人傻,学习差,不讲卫生。
       傻到什么程度呢?虽不至于我们在街上经常看到又熟视无睹的又脏又破的街边睡的傻子,要是那地步就送实验小学旁边的聋哑学校去了,可在班级里肯定要算出类拔萃的了。突出特点是她总能和别人不一样。安静中冒出一声尖叫的,准定是她;班中发生一点小趣,她总比别人乐的既响又长;犯了错误明明是最轻的,却总落得满身不是,变成主犯,连老师要帮她都无计奈何,因为她这时一定会表现出不合时宜的义气来。学习方面也令人纳闷,说她不思进取,老师的要求她还真总是积极响应,做得风风火火,俨然是最爱学习的孩子,可成绩又一直维持在后十名之内。且还时不常的不经向郭老师或郭丽丽请示就主动管理班中最默默无语、老师气恨地誉之为“一杠子压不出屁来”的男同桌。
       这两点够可以的罢,放在别人身上有一样还不足矣,我想说都上过学,这一类学生班班都有,谁也不会看得起;然这两点若同我归纳的她的最后一点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显得黯然失色!如同萤光见了火炬似的,可以说——
       “怎么说呢”,我确信这一点是她所独有的。我真羡慕文学家的文辞滂沛,演讲家的妙语无穷,我却只会这样单一的感叹。可是我必须说她出来,辛苦一点没关系。上初二时,我曾用我的三小本《西游记》小人书——就是连环画,换来同学的全是文字的和语文书一般大的三大本《红楼梦》,从中知道了里面有一句形容癞头和尚的诗:“腌臜更有满头疮”,觉得大概也只有它对她合适。我取的是该句前半的意思。她实在不像别的小姑娘那样全身上下弄得干干净净,她是穿不像穿,戴不像戴,头上虽不至于“疮”,也不见利索,“发型”是永远凌乱的,大有久困沙漠之势。因此,仅此一句,虽然贴切尚不足以概其全貌;上五年级因县里突然成了个什么书协,爸爸就逼迫我练书法,拿来一薄本似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律四四方方粗黑线条的楷书字帖,和一套上下册的《唐诗选注》,让我临习了字帖以后就照着唐诗的内容来写,我是全然没有兴趣,但记住了一句杜甫的名诗:“长使英雄泪满襟”。在此不妨易“泪”为“涕”,再与曹句复合,即拼组成一句新诗、最切合她也只适于她一个人的新诗:“腌臜更有涕满襟”!
       准确的评价!妙极了。
       这样苦心孤诣未免略显心理阴暗,我自己都仿佛听到了自己的切齿之声。我可以理解别人的不解、质疑与批评,还是要坚持这样说,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会体会个中感触的。这岂是无端的?倘若她从你身边经过,一时又走不开(常常是不走开!),你怕闻到她身上的味必得屏住呼吸,时间一长恐也要憋得“泪满襟”罢?也真是不可思议,从不见她感冒,袖口和前襟上哪来的鼻涕口水!夏天倒还好,太阳晒晒就干了,冬天则不行,太阳那点微力怎能奈何得朱丽丽的袖口和前襟呢!去不掉,就在身上“化石”下来,——或者说风干更合适,看上去简直如古代军士的铠甲一般油汪汪亮晶晶。我估计哪怕给她穿上丝绸,用不几天也会成帆布。
        “知女莫若母”,她妈妈只好给她别人穿旧的,或大人穿剩的,看上去不是不合体,就是皱皱巴巴。
       她居然也是个女同学!您说,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女生,我还能说她什么好呢?我常为自己有这样的同学感到倒霉,甚至还在梦里梦见他转到别班去了。
       我敢肯定,我的这些看法可以代表除她之外的班中每一个人。
然而,世间总是离奇的,我们说故事离奇,其实更离奇的还在世间,而故事往往为了我们相信重要编造的合情理。像朱丽丽这样一个令人讨厌的人,也有人愿做她的朋友呢!我说的不是徐丽英,徐跟谁都好,都像朋友似的,大概天生性格柔弱,总愿依附于别人,就连看着和朱丽丽像朋友似的。我认为主要原因是她们两家离的近,好像住在同一道街,算是半个邻居。朱可是把她当好友了,下课就找她,也难怪,她难得有个朋友,而像徐丽英这样没说的脑子学习也很差的也不是很多。要说朱的真正朋友,是并非同学,也非同性,是不知从哪里来的一个比我们要大得多的“男孩”(就该这样叫,时代不同了,港台人就这样叫,大陆也便一顺边的跟着叫,只要是男的,甭管多大)。
       这已经是上五年级了,我已经十三四岁,朱至少有十五六岁了罢,随着时代的进步,孩子上学是一茬比一茬早,我们那时候每班有个两三个这么大的不算稀奇。不知打哪一天起,就不时见到一个十八九岁——估计不会超过二十岁,但肯定比我们大得多——的男青年来找她,也就是那个“男孩”。穿着喇叭筒裤,后期我还见过他穿牛仔裤,流里流气的样子。那是港风刚刚袭来,内地个性青年率先响应,一般人谁敢这样穿。有时候是放学在大门口等她,有时候干脆课间就出现。大门是形同虚设的,从东边低矮的土墙常有男孩子跳进来打篮球。
       没用多久,朱丽丽也开始“雍容”起来,耳环,项链、镯子,戒指,浑身不伦不类的“珠光宝气”。当然,这些“金”首饰还不能以多数K来衡量。这时大家虽仍然讨厌她,却不可如过去的将其不当回事:她身后有这样的朋友,谁不有几分畏惧,暗存几分小心呢。我们确实感到她已今非昔比了,同时也感到那个依旧讨厌还在身边的朱丽丽,是这样陌生而遥远。而她早已明白大家过去怎么看她,现已至毕业之年,再无成为班级融洽的一员的渴望和机会了,也就颇有些无谓,甚至带有敌视了。这敌意是对老师么?还是同学?还是这个班级或学校?说不清,恐不能完全排除,反正终日昂着头,傲然而得意,一副扬眉吐气的样子。
       一天晚上,好像下着大雨罢……是的,没有错,是一个无人注意的平常的雨夜。朱丽丽帮她的好朋友徐丽英(从她这面,似乎就这么一个朋友)值日,就因为骤来之雨、雷电交加有些吓人,她们竟恶作剧的决定当晚不回家了!她们说,反正两个人不会怎么害怕。是觉得挺刺激的罢?她们从外面将门锁死,再从窗户进来从里面插好,这样,谁也不会想到屋里有人。俩人躲在风雨笼罩的冰冷阴黑又寂静怕人的班级角落,竟然还有些兴奋,仿佛这样也是一种趣味。她们想,等捱到第二天,同学们来上课一看,该是多么值得炫耀的壮举啊!朱丽丽还说,当时她还和徐丽英决定,第二天早早起来赶在值日生来之前把班级干干净净清扫一遍,给老师和同学们一个惊喜。
       时间渐渐晚了。朱的母亲来寻了,唤她,——如果她出来,情况将是完全不同!——她们居然没有应,仅管随后有些后悔。见无人答应,屋子又这样漆黑,门也锁着,朱母认定无人,就匆匆的离去了。
       天色益发黑暗,雨渐渐小了,不过在静夜中滴沥。
       她们知道这个时候想回去也回不去了,这个时候,他们断定路上不会有一个人,谁敢往回走呢?谁送谁呢?又怎么跟家里说呢?反正回不去了,干脆一宿不睡觉,怎么也想出个理由来了!两人将后排同学的座椅(那时候的桌椅都是同桌合坐的,不像现在的单人单桌)对接拼合起来做成“床”,摸来一些毛垫铺上一层躺在上面,紧张而又有些快意地看着变幻莫测的天空,欣赏着这未知的神秘。
       她们越来越感到不安了。
       正在这时窗外好像窸窸窣窣似乎有人,徐丽英认为这回该是她妈妈;而朱则立即兴奋地断定是她的朋友来了,她跃起来打开一扇窗的划插,大声道:“门锁着呢!从窗户进!”
       窗户立时洞开:却跃进两个人来!
       他们互相间吃了一惊,意外对方都是两个人。但随即也都安定了:跟她朋友来的这个小两三岁的的“男孩”朱也曾见过两回面,无须见怪;而她身旁多出来的这一个,是和她一样大的女同学,情况也不算不妙。
        “拿来了么?”朱的语气很仗义。
       和朱好的“男孩”示意小些的“男孩”:拿出来。后者将一个湿书包往地上一放,打开来,却不是书本,里面是罐头、汽水、光头(一种烤制的形状介于馒头和饼之间的面食)、还有啤酒……
       大“男孩”盯着徐丽英问朱丽丽:她是谁?徐一见害怕了,拉着朱要回家。朱不走,也不让徐走,徐哭了,这回可有主意了,朱的话也不听,坚决要走。大“男孩”也不很留,只是一脸严肃地叮嘱她回家一定不要说和朱在一起,也不要说看见他们了,就说在同学家了,看雨小了这才回来的。如果说了,你妈得打死你。还说朱不回去,就是怕天黑不安全,就在这避避雨,吃完了就送她回家。强调了几遍,见徐心不在焉的都点头答应了,确信不会说,方才放行。
       徐走后,他们开始吃喝,他们要朱也喝酒,朱说都喝汽水了,喝饱了不渴,但还是被劝着喝了近一瓶。后来大家都困了,他们就同在教室里睡。
       然而,她失了身。
       据后来学习询察,朱说,徐走后,她也想回去了,他们说吃完送她回去;吃完又说喝多了,离天亮也没几个小时了,不如就在这睡会躲雨,等明天回家就说在同学家睡了,找个女同学编还不容易?现在回去你这么说啊。朱想也是,同意了。本来说好的她在后面睡,他们在前面睡,谁也瞧不见谁。朱觉得也只能这样。等睡着了——开始她睡不着——头又昏又热,还是睡着了,却被他们不知是谁,扒掉衣服,又搂又摸,冻得直哆嗦。学校的那个女校长打断她,问他,是其中的哪一个,她说先是她那哥们,后来他们都上来了,她几乎没怎么睡,天有点亮了他们才走,她都要站不起来了。校长又问她,你没反抗么?朱回答:我动不了。
       这是综合了学校对她和徐丽英的查问,老师们的议论,妈妈和爸爸在饭桌上的交谈,以及事后渐续知道的零星的碎片,我拼成的复原图。都是“道听途说”,但与事实应相去不远。此事件在当时算得上爆炸性新闻,全校为之震惊了。
       学校 可怜她,反复嘱教她要她说被迫的,被骗的,就可以惩治那两个可恶的坏青年。朱同意了,谁知第二天又翻悔了,居然说头天向学校讲述的那些是她瞎编的,根本没有那回事。朱丽丽母亲在事发第二天或第三天来学校大哭大叫、大骂大闹了一大阵,校园与老师一同遭受诅咒,大家是感到无辜却又无言。当然主要她还是哭骂自己的姑娘:
       “我来学校喊你,你哑巴啦!啊?你你个死丫崽子!……”
       “……!哪显你了!啊?你帮人家扫地!你干啥吃的你!啊?人家把你扔这了罢?你不知道别人都烦你么?谁管你啊——你个死丫崽子!”……
       然而第二天,她和朱丽丽一样也变了!概不承认此事,还怪自己闹都是因为听学校瞎说的。这叫怎么一回事!把大家都弄糊涂了。后来一想,许是为了孩子的名声罢,正是“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学校固然尴尬无奈,自然也不再深究,乐得早日平安。再说追究也不好办,“男孩”再也不出现,问朱丽丽他的名字都答不上,只知道一直叫他“大哥”。
       作为老师家孩子,放学后我要在办公室写作业,之后画画或看看小人书,那时没有居楼办公的条件,七八十号教师挤在一间超大的办公室里,夏天闷热冬天冷。然热很热闹,有说有笑,其乐融融,从领导到老师都肆言无忌,决不像平时在我们面前一脸严肃正统的样子。在这里这时我可以看到很多平常看不到的东西。说实话,有些所见是我感到很好奇的。例如那位女校长,有一次在学生放学后老师们回到大办公室办公——那是冬天最冷的时候,屋子中间是个烧的红旺的大铁炉子,大家都把手抄在袖里办公,实在冷了就去炉子跟前烤一下火。而开会也通常就在这时候。女校长也抄着袖站起身示意大家肃静要开会——中国人真是爱开会,无论各行各业,早会例行必开,下午还要开会,见大家都说笑个不停,一时不止,就拍着桌子喊:哎我说××们!能不能静一会了,这么兴奋呢,都着急回家养汉去呀!全屋一时爆笑,之后也就静下来了。屋里也似乎暖和了许多。我简直太意外了,仅管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我当时就觉得她绝对不应该说这样的话。不过公平地讲,要认为这位校长很糟糕那是误解,我长大一些后认识到,其实她是很有水平的,粗话并不代表她的修养,这是她统御治校的一种方法,那样的年代,小学又都是女老师居多,偶尔低俗一下反而使她很有号召力。而我,开始还怨怼妈妈不让我出去玩,刚离开班级的老师又面对这么一大堆老师,后来渐渐被这集体的气氛所感染了,用现在的话说,那场面其实是很温馨的,虽然老师们浑然不觉。直至今日我还难忘和怀念。但是,朱丽丽事件是与众不同的一桩,气氛是那样的异常,比看到别的老师声色俱厉的批评学生还要异常。在这间办公室里,这件事给我留下的印记最深。
       历经这一变故,学校方面的变化,是有一段时间打更老头在老师下班后出来轰操场里的学生了,不让久留;在班值日的也不许留得太晚。大家都觉得小题大做;不久,这些新规就随着朱丽丽的事情一起被淡忘了。
       这件事就这样告一了结,从此再无波澜,后来听说那两家给了很多钱。
       可是朱丽丽并未从此改好,可以说既不长脸,更不要脸了,小学毕业后没有考上初中,便辍学了,不久竟又变本加厉地与当时社会上著名的女流氓“刘拐子”(其腿O型)合伙开个什么所谓“招待所”,性质与电影中“春乐园”、“夜来香”差不多,后来被拘留。这让我更加震惊,在我的印象中,做这种事,本是只有外国和旧社会才会有这样的事情。至于后来她又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哎,朱丽丽本不在我诉说的中心,我也知道有些出离,而我说过,我并不想提到她,我也深知自己的不自量力。一个上学时连作文都写不好的人,现在居然写小说,真是猪八戒吃猪蹄子。可是不在此停留说一说她,大家就不可能知道她是怎么样和我怎么想,若把她设想在正常范围内是断断不行的。怎奈世界就是如此的狭小,她就在我的生活中,有何办法呢,就像这世界,有美也有丑,又干净,也有肮脏,人有健康,也有病苦,这也罢了,我更感义愤的,是她居然也叫丽丽!
        “丽丽”岂是随便叫的?这么美丽高雅的名字,要知在我心里……我似乎也没什么正当理由,我承认就因为谭丽丽起这么个名字才有此印象。不过,谭丽丽可以叫,自然,亲切也好听。她配呢?直是糟践了这个名字!谭叫是天经地义,朱叫就是“癞蛤蟆”!——不配吃天鹅肉的。你看她一天那样子,坐没个坐相,站没个站样,穷嗖嗖,喳呼呼的,也真好意思!我看她不当叫丽丽,而叫“痢疾”才对!“朱痢疾”,名副其实。
       请别怪我粗俗无涵养,我是实在忍不住了,你想烦她烦到这个程度,永远默忍不表现出来那怎么可能呢?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这就像壶水烧开了要冒气、钱挣多了会遭绑架一样的简单。世间万物万事都是要发展的,支持我的证据身边就有一个:今夏(即我在师范)我的家乡要从县变市,各单位门市就都要更换牌匾,“市”里那些平素谦逊的书法前辈们(大多是各单位任闲职的领导干部,大多是才拿了没几天毛笔的),此番都纷纷自告奋勇准备大显身手了——这是不是也是“事物发展的必然”呢?还有,牌子数量太多,城里乡下七八百块,独板制作哪里够用,大半只能是两块板摈成一块……刚挂上去看着倒也“天衣无缝”,时间一长,太阳一晒,竟是个保个地从中间齐整地裂开,现出笔直一条缝!——是不是也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呢?
       唉,关于这书法,也有一点小记忆的,但那不是谭丽丽时代,是她走之后的事了……不说了,还是说回来罢——
       那么,行之于色,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一次朱丽丽又打我身边经过,偏又在我身边停住不动了(越怕她停留,她就一动不动了!),我顿时火气上涌,怒气满腹,忍不住脱口很大声地恨恨说道:
        “烦人!”
       朱丽丽呢,却只白了我一眼,一扭搭,走了。
       她早已习以为常了。
       谭丽丽(——不是朱丽丽!)正好看在眼里,很奇怪地问:“你咋这么恨她?”她奇怪的是我厌烦的程度。
       人可真是“奇怪的动物”!刹那间我又觉得这“千古恨”着实变得无端。我这算怎么一回事呢?我也许是该厌烦她,她那样脏,那样差,那样傻,是不会被人喜欢的,但厌烦到这种程度,又凭什么呢?我和她纵看并没有上辈的宿仇,横观也并非积怨的冤家,怎么就像“宿仇的冤家”一样地敌视呢?哎,这简直是自己想不开!那自觉足够分量的诸多理由一下子不翼而飞了,让我顿感空虚。立时感到极不好意思。
       我很难向谭丽丽解释,她却一再追问原因。她的直率有时颇让人为难,就像现在,大有打破砂锅之势,没法子,只好勉勉强强把这荒诞的想法招供。那真是磕巴巴而又热辣辣。是的,很勉强,因为我向她说的就关涉到她,也可以说就是为了她。谭丽丽愕愕地听着,很意外,张着嘴望着我,待听至我小如蚊声辩评“丽丽观”时,一向自信的她显得有点无所适从,目光从我身上滑下……我浑身很不舒服,这是愚蠢的坦白。但我不觉得怎么后悔。
       淡淡的红晕在她脸上略作停留,很快如常。
        “原来这么回事呀,我还寻思什么大事呢,一个名谁叫不行。我哪有……你啊,真不该想。”
       的确是真不该想!我知道自己很狼狈,原以为蛮对的想法原来这样离奇,真见鬼了!人当过于狭隘时,就容易想不开,会在小事上劳神覃思,煞费苦心,正如因墨守而没落的相声演员常说的的套话:这是“哪儿跟哪儿啊!”还好,我只是勇敢地指出朱丽丽不该也叫丽丽,还没有合盘托出“痢疾”一节来。
       不过,虽然谭丽丽批评了我,可我看得出,她对我并无什么不满,很明显她的语气反而更为柔和。她大概从我的话中会意了自己在我心中的崇高位置罢。反正,从此以后,我们真正成了朋友。

       柳媚君曾说,有一个合得来的同桌,如果能一直坐到毕业,那就是缘分,就不会忘掉,可这种情况太少了。小学同桌和小学生活一样,回忆起来美好,可往往也是模糊的,如能清晰的记住,那也很幸运。她的同桌学习也不错,只是不太爱说话,比我还要内向,对她挺好的,也仅此而已,别的什么她也记不得了。她本来不这么留恋,听我一说谭丽丽,对他好像也挺怀念的了。让我意外的是,柳媚君竟然对朱丽丽并无反感,仅管我讲到朱的精彩处她也不禁轻声失笑,在听我讲如何讨厌朱丽丽时,她听得最入神,她虽然未如谭的拂我意,看得出,她不太赞同我的观点,清幽的目光中满是同情和可怜。这在本质上同谭是相近的,这或者是女人可敬的一个地方。
       把反思留给时间,也许更容易获得深刻答案,我把她“抬举得很高很高”,面对这最见真诚的赞美,她也是孩子,却没见丝毫的沾沾自喜。她确实比我优秀,也比别的班干部优秀,郭老师真算有眼光,重用她,说实话,我还是很服气的。





                                                                                    
         说来也怪,这三位同桌都有一块手帕。也许这对女孩子是很自然的,是我少见多怪。用手帕对女孩子,是不是也像发卡头绳或胭脂一样,是一种标志,我不能断言,因为那时似乎很流行,大人多用这个,一些男孩子也用。因此很难说是一种特质。我所以提及它,是因为印象太鲜明了。很巧合,谭丽丽的是块黄色的,汪婕的是块粉色的,柳媚君对颜色好像没什么挑剔,用过浅格的,也用过带花边的,上初三后半年——我们这时已无话不谈——却是一直也用粉色的。我是不用这东西的,嫌太麻烦。谭丽丽的黄手帕,是专用来擦汗的:这又是她们三个的共同特征。能说这不是巧合么?我很奇怪,手帕用处很多,为何只用来擦汗(当然眼泪也在内)呢?至少,这东西不是可以用来擦鼻涕的么?从我看很多男生用手帕,好像擦鼻涕更对庄。手帕的使命竟然只是擦汗,这真不像班上的男同学也揣一块手绢,原本非常绅士地从口袋掏出,刚刚“嗤——”地擤了一下鼻涕,就赶紧抹把脸,再塞回兜里去,好像特别干净、讲卫生似的。
       谭丽丽的这块手帕,不像是布的,毛绒绒的,很柔软,什么图案记不清了,只记得四周压的红边,煞是好看。她自己也非常爱惜,据说这块手帕比一般的贵,比班里别人的都好呢,是她考一百分妈妈奖励给她的,从不轻易借人,包括女同学。我深知这一点。
       因为,我曾亲眼目睹过。
       谭有个好朋友,就是不久前又重新当了小组长的王海艳——因为她好说话,老师撤了她一次职。谭倒未对我说过她们是朋友,但谁都能看得出来。看她们上学放学、写作业下课玩都在一处,连收本发本,也是一同去,一同回来。就凭这,即便不是最好的朋友,那关系也是相当“靠”的。一次下课,轮到王海艳组值日,下课铃声一响,她就迅速跑到前面擦黑板……擦完手上沾了不少粉末……。这东西很怪,黑板写字,是一写一打滑,印迹不清,一旦沾在手上,讨厌它,却很有附着力了,轻易不肯下去——想不打这东西也玩辩证法!而手上沾了它呢,像我,或曰男同学罢,至多拍打几下就算了,即便是看见前边墙角有着装了清水的脸盆。女同学决不这样,总要去洗洗的,干干净净地才回来。就连朱丽丽——抱歉又是她——也要在黑板涂了几个字之后去洗几下子呢。当然她不过是形式上的“效颦”。
       不对,我统计错误,她不能作数,袖口上与前襟上尚且存在的那样坦然从容呢,区区一点粉末又有何哉!
       再说王海艳,在脸盆中洗了几下——她当然不是“效颦”,她是急性子,干什么都麻利——习惯性地甩了甩,环顾四周,却无毛巾之类可擦的东西(估计是老师拿办公室去洗了或者又给哪个淘气的家伙作了抹布了),便径向谭丽丽走来:“丽丽,快!什么……擦擦!”
       谭丽丽慌忙地翻起来。左兜右兜翻来翻去翻了半天,不经意随手将那块黄手帕带了出来。看那表情就知道她并不希望它出现,真是不小心!想不到她停顿了一下,居然又塞回去了!再继续寻找别的什么。
        “哎——?就手绢罢!”王海艳对她的磨蹭有些不耐烦了,“就行!快我擦擦。”
        “嗯?……等会……我给你找别的……”平时那么干脆的谭丽丽竟也结巴起来了,真是罕见。
       王海艳明白了,脸色为之陡变,她也注意到跟前几个人在看着她们。“给我使使手绢都不行?她的脸色换成明显的不悦。
       谭丽丽也真沉得住气,愣是憋着,继续忙活着,连我都觉看不过去,轻轻用肘碰她一下。
        “行了,我不使了!”,王海艳说完,一甩头发走了。
        “海艳!”谭连忙回头叫了一声,很歉意地。
       王海艳没有理,坐在座位上,低着头沉着脸色,抻出一个本子,唰地从中抻出一块纸——撕得很响亮,使得跟前不少同学都注意到了——哗啦擦了两下,在手里捏成一个团,回身扔到身后的垃圾角里。又即伏身趴在桌上,将课本拦在额前,一页一页地开始翻上书了。
       她在看什么呢,我想她自己也不知道。也难怪,这种完全想不到的事谁碰上会愉快呢?
       要知道,虽然王只是小组长,却也是同学们心中仅次于谭丽丽的班中前几号的有分量的人物。
       谭丽丽自然全都明白,咬一下嘴唇,没说什么,看样子很不是滋味。我碰她一下胳膊,想问问,结果她很用力的回了我一下,这耸臂是带有沮丧和迁怒的意思的。
       她们平息了。
       我的思维尚未平:一对好朋友,平时形影不离的,就因这么点事,现在不好了!若非就发生在刚才和眼前,我真不敢相信。现在这好像我的事了,而与她们无关了!
       用下手帕有什么的呢?竟至于此。不过,我也并非毫无所得:王海艳只要有空就来拉她出去,有时致使正谈兴入酣的我不得不中途遏止,这回可不用担心了。
       然而没过几天,她们就和好如初了!
       我并不失望,我想我还是希望她们这样。
       我曾就此事问过谭。她说,她找过她了。我问怎么找的,她说,就是找她了呗,管我咋找的呢,反正她又和我和好了!
       事情也许真的这么简单,这种波折与平复只有孩子最理解。我也曾如此过。
       从老一中搬家后,比原来好多了,又结识了很多新伙伴,不久就将大春二春取代。其中有两个和我最要好:高威和李四。说要好不是假话,也有我不满的地方。李四这家伙关键时刻是绝对指不上的,每当来约我出去玩(我很难像他们那样放假自由的玩,这是教师家庭最糟糕之处)我露出难色时,他都拍胸脯担保:等你爸回来我跟他说,就说我爸让的!等真回来了,我惶急的寻他这根救命稻草时,已不知什么时候幽灵般的溜掉了!这高威,在我们中间体格最是棒棒,胆子却是小小,还总好变脸耍小性子。明明他来找你玩了,一语不合便即翻脸:不和你玩了!掉头便走,扔下你一个站在那里哭笑不得兼气闷不已,连解释的工夫都没有。每当反目时,近距离他决不敢表现出与名字一致的魄力,远距离就敢于和我对骂。可以遥遥的站在他姥家后院的柴垛或狗窝上,指着我,骂得激昂又绝情:
        “再少上我家来玩,×××的!再我永远不跟你玩!×××——就跟李四玩!”
       引话中符号为脏话,不好写出,可这也足够了。这真叫人气苦无语,因为我去他家玩的次数远不如他来我家玩的次数多,再说有几次不是他领我去的?而他差不多天天都到我家来,有时上午被妈妈撵回去下午又来了!而我又几时请他来着?现在他这样“中伤”我哪还忍得住,当即扯嗓子还击:
        “×××!谁愿意去你家啊,瞅你家外屋净兔子粪味儿!问问李四,咋说的!”他爸爸爱养动物,院里养狗屋里养兔子。“你请我我都不去!——看你在上我家来的,打死你!×××的。”
       他大概也想到以后总要相遇的,锋芒顿减弱许多,往下多半是为面子而骂了。我在骂他之同时也咬牙发誓:今后决不再理他。然而下午他竟然就又坦然的来了!我真纳罕他的记性也太差,岂但无语,真是无奈!唯是他手里多了几枚“手榴弹”(无需惊慌,是做成手榴弹模样的鞭炮。他老舅是烟花厂的,所以他平常也可以有我们过年才有的鞭炮,而且种类繁多,令人羡慕)和三两个我叫不出名来的花炮。我觉得很尴尬。我是很怕尴尬的,尤其怕替别人尴尬。他的脑袋里却全然没有这些,还不待我反应,在第一时间说:“上我姥家玩啊,我给你骑小车。”这小车是他能干的父亲用废旧儿童车——那是有几个孩子能买得起!——改造成的简直是自行车微缩的小车子,是他最得意的玩具,他妈妈经常嘱咐不要让别人骑,一骑就坏了。所以平常谁骑两下他就囔囔直叫:别骑了,要坏了!这回主动要给我玩了!这让我准备足足的防线与武装统统解除,一下子软了下来。看来,送礼的威力确实巨大。我奇异的是,他竟然这样简捷的就消除了尴尬、打开了局面。难道他这么快就忘了?看他仿佛什么事也没有的坦然,我真怀疑上午的交战是否发生过。他这样一来,我也随之坦然了,满肚子的怒气无影无踪。说实在的,我虽不会像他转变的这么快,可也坚持不了三两天。
       你看,我不也是如此,打成那样,和好,还不一样简单!谭丽丽不耐烦我的应付了事的回答应也属实情。想来她是道了歉,爱面子不愿我知道而已。王海艳性格直爽,就原谅了她。
       原谅是原谅,我对谭丽丽的这一特脾气,可铭记在心了。俗云“眼不见心不烦”,不知道罢了,知道就需要在她身边比别的男同学注意一点,干净一些,以便于我们间的相宜。要知道我可是不太在意这些麻烦,像洗脸只是抹一把了事,通常肥皂之类也不用,冬日不套外裤只穿棉裤去上学是时有的事。
       可是,谁能想到呢,连我也想不到:谭丽丽在她好朋友王海艳身上表现的特脾气,对我,独有我,却是个例外!
       是的,也就是说,她却肯于让我使用她的手帕!
       而且,我知道这一点,还正是在王海艳“使”她手帕之后。
       而且——又是而且!——还不止一次,而且,还不是我向她借……
       敢想象么?看,就这么多而且。嘿,就这么倔。
       这是真的。倘无此一茬,我写它干嘛?看着离奇罢,不要以为看上去合理的才是事实,要知什么事情都不是绝对的,这方面爱因斯坦比我说的更明白,我们不是经常看到很多理论家批评家跟在先哲的屁股后头“亦云”“凡事都有一般性和特殊性”么?我就属于这特殊性。
       每当回忆起这一点来,我都感到一点暖暖的和甜甜的。


       我有个习惯,就是下雨不爱遮避,除非家人相迫,不得已而撑起那最小的顶布被老鼠磕了一个洞的红把伞,否则一向就这么淋着,不管多大的雨。很多熟悉我的人对我“呆头呆脑”的定义不能排总除见我挺着雨浇这一事实。假如我换成别人,大概看到这种情况也会觉得很傻的。我还记得有个笑话就是专门奚落这种人的:下雨了,行人纷纷躲避或疾奔,独他毫不为所动,若无其事只是走,人家奇怪问他专门还不跑啊,他却说,前面不也在下么?
       这的确很可笑,他竟不知道快跑可以少挨浇,当真愚蠢得很。不过从他那一面想来,这恐怕倒也是一种聪明,还要觉得人家可笑,有着点“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意思呢。但归根到底是可笑的,不但在行动上,更在嘴上的逻辑。不过我的冒傻气与他截然不同。他不避雨,未必希望雨的到来,我却是欣然迎接它的。要说起这怪习惯的根由,就要追溯的很原始了,也不失为一个十足的笑话。
       离开幼儿班要上学的那个暑假,我和姐姐随妈妈去五常姥姥家。这是我们最向往的事。不幸我天生有晕车的毛病,火车坐久了满腹翻江倒海,头也又晕又沉,那滋味比生一场大病还要难受。但一想及那里的好玩,就有了面对的决心,一切都不足畏了。而且我知道,下车后的精神卸放,随之而来的温馨快乐,代替列车上的动荡轰鸣,这是很容易盼到的。
       姥姥家住的地方叫金山屯,属于农村,那个年代城里生活不容易,农民生活更困难,能有个城镇户口以及什么粮食关系,是很多不安于现状的年轻农民最大的心愿。依然贫穷的农村,大人艰难,对于孩子这可是好地方。那里有个水库,或者该说就是个超大的水塘,现在想来充其量和我家西门外刚开发一两年的人工湖的面积差不多,但那时的我却感觉很大,就像妈妈学校的操场在我眼里一样。走不到近前,就能闻到一股水气,如同到了河边——仅管我也没到过河边。一有空,我就要求比我略小一点的老嫚子(这在东北一般是女孩子的乳名,而他却叫了,他是我什么亲戚记不得了,反正到姥姥家里就能见到他,估计是姥姥妹妹家的什么孩子)来此处玩。我们叫做“洗澡去”,不过是泡一泡,游一游。水并不像画报里的那么清,也不像现在的野水那么浑。依山傍水的人大都是识水性的,老嫚子是个勇敢的小男孩,就是黑一点,年龄虽小,水性极佳,钻进水里就成了一条泥鳅。我甚至觉得他在水里游比在地上走还自如。尤其“扎猛子”,简直让我佩服的不得了。只见他腆个小肚子,黑黝黝的立在岸边,两手做操似的高举头上,两腿一曲猛力一跃,头朝下就没影了……水面上波纹很淡,基本平静如常,然而,你却看到他跳下去的地方很远的前方探出一个头来,猛然立出水面,往出呼气的同时喷出一口水,用手抹一把嘴巴,回头得意的望着我:正是他。我简直被迷住了,立刻发觉自己的笨拙,在这里我所学的知识是用不上的,他做的一切就是知识。除他以外,也常有当地的男孩子三五成群,和他一样的在这条“河”里玩,老嫚子也经常同他们打招呼。这些孩子大半要比他略大一些,可我觉得,扎猛子没有人能像他这样扎得又快又远。待只有我们俩的时候,我就照他的样子,学着扎下去,再浮上来一看,自己之前用眼睛作了标记的、跃入水中时身前的水草不过刚刚在身后了而已。颇令我失望。虽则如此,我还是极其迷恋这个少有人搅扰的所在,避暑解乏,又玩得尽兴忘情。每当跟在他光光的屁股后面向那里走,就是我心情最激动的时刻。虽然我总要穿了一条裤衩,不能像他那样也脱得一丝不挂、光脚赤身昂然前往。
       水里的时间过得极快,以为不会超过一个钟头呢,妈妈等人已在岸上盯着我们喊了:“你们都玩一大下午了,还不够啊?——还以为你们淹死这儿了呢!”
       玩累了,就上岸休息,我便也学了他的样子躺倒在铺满野草的岸边。
       他躺倒下去就像工地干活的工人躺倒在沙堆上一样的踏实,我须拣择较为平坦之处,躺几次才觉得好些了。这是很特别的感觉,草叶在身下痒痒的触着,太阳在身上融融的照着,让人顿生困慵之感,全身仿佛都松散开来,很安逸,舒坦极了。等太阳不耐烦了,趁我们不注意,偷偷溜走后,接替它光顾的就是密布的乌云,四周很快便黯淡下来;周身倏然转凉。我大惊失色,赶忙坐起来道:“要下雨了!”
        “嗯。”他无动于衷,这反应比这天气还怪。
        “下雨啦?你咋还躺着……”
        “我就是等它下呢。”
       我半晌未说话。这着实是大吃一惊,“会冻着的!”
       这回这个比我矮一头的表弟有些不以为然,且有些轻蔑地歪着头,眼睛眇然:“冻不着!你们街里的……娇!”他的舌头有点大,加之年龄小,发音就很笨,常常发出我所学拼音中拼不上来的音,显得憨厚有趣,“啥都怕,还打伞,我啥都不怕——啥也不用!”口吃的言语间,竟是大人的教训口气。
       可不能给比我小的孩子轻看了,我重新躺下去,同他一起“接受考验”。
       雨很快下起来了。滴滴答答,稀稀拉拉,到噼噼啪啪,终至哗哗唰唰。老嫚子这时站起来,仰头迎着密集的雨,勉强眯着眼睛望着阴云滚滚的天空。
       我自然也学样子。
       雨愈下愈骤,声音也愈响,于天地间扯起了一张巨大的银白色的水幕。这景象大概连黄果树瀑布也要逊色的,可以令我们想起《西游记》里花果山水帘洞的迷蒙意境。只见塘间、岸上、整个无人的野原之上的的碧草更绿得脆生生。看它们虽斜犹挺,显得格外的怒意勃发,无疑比我们更加欢迎这“天使来客”。开始还挺担心,浇一阵就不觉什么了,看来人是可以适应新环境的,我知道天之雄势也不过如此,虽不能适应到他这般自若,“追随”还是不成问题的。我无法向他这样成为暴戾云天的对手,一样腆着小肚子无畏地站着;雨中又潮又冷,我只好抱着膀子,手抚臂上冻起的小疙瘩。心里则不免有些激动。我意识到只要大胆试一试,有些事情并非想象的那么难。不夸张地说,我从内心感受到从未经验过的新奇的快乐。
        “下——一回雨,草就长。”他的结巴不算很重,尚不如发音问题明显,但似乎颇有自尊,吐词要结巴时宁可拉长声完成连接,也不肯重复,这倒是听着好笑的。他懂得的倒不少,这是常识,我却从未注意过。农村孩子是机灵而有智慧的,这绝不是褒扬,我来这不多,在家去乡下爸爸的老家长发乡爷爷那里,经历的不少。人要比这里还土气一点,印象是一样的,我相信自己的总结。
         “我也要长高了……你——会长更高了。”这个弟弟不无羡慕地看看我。我有点明白又不太明白,“你是说下雨……”“嗯!”他很自信,也很期待,“你看下雨浇啥都长,浇树……黄瓜、豆角、细(柿)子……不浇不长,一浇就长了;浇咱们能不长?肯定也长。我浇可多回了,——都长了!长挺老高呢。”
       原来如此,明白了!
       我差点笑出声来。他是多想自己能快快长高啊!我才注意到,即便相对于年龄,他还是很矮的。这个长在农村的穷孩子,却有着一颗高贵的心,他很在意这一点。如果他不说,我大概永远不会猜到其中的奥义了。还以为他只是出于喜欢与无畏,是天生搏风击浪的强者,如同高尔基的海燕,渴望“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罢!”
       这真是更加可笑的逻辑!居然将人比同黄瓜柿子!却也不能不佩服他的善于思考。我甚至觉得,这理解虽然荒谬,但浇总比不浇的好些罢?
       是的,如果他不告诉我,不说出内心的秘密,我会认为他是属于这一类人的。我们后来只见过两次,知道他早已不念了,只上过两年学。据说是他不耐烦学校的制约,不愿去,父母也就随他,这和我的父母太不同了在,真让我好生羡慕。后见这两次每次他的父母都竭力强调:能不供他么?能不让孩子念书么是不?这孩子死活就不愿念了!你说。我是不大相信这些话的,但我希望是这样。再后来,随着时间就渐渐淡忘了,近来偶然听家人提起过他,竟几乎连名字也有些陌生了。又是几年不见,他怎么样了?我知道他的变化一定也很大,这个幼时我佩服的男孩子。
       然而,他不是海燕。
       但我仍然认为,那时的他,是很了不起的,面对生人的沉着,决定事情的果决,也包括在我面前的自尊,都足以证明是聪明而有思想的孩子。我认识的农村小伙伴里,不止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在我之上”的印象很明显,我“城里孩子”的优越感瞬间蒸发。可惜他们后来却无一例外的同他们的父辈一样。我想假如换一下位置,情况定会有所不同。
       现在回忆起他,还真有点想念他了,那时的他。
       他倒也没有忘记我。只是这没忘记,不如忘记的好。后见的一次,他无论如何不肯同我去水塘洗澡了,甚至不爱同我玩,甚至连话也不怎么说,见了面是只笑了笑,打个招呼,就借故走开了——他的自尊心仍然很强。可是要知道,我原本想——尤其在列车上——问他:还把自己等同柿子黄瓜么?还记得……么?我知道他也已和我一样大,上次见就显得比我粗壮,定然早认为那幼时的天真可笑了。可是,类似的激情还是在我胸中涌动。
       可是,那段经历多么美好啊!无论泡在水里,还是躺在草上,站在雨中……特别我们站在暴雨中那一幕,回忆起来美好得就像在梦境……如今,这一切都不会再有,甚至不能再提。我不能了!那一切,已无从说起。
       人生中的回忆该何其多呢!深刻的,未必都是重大的,珍藏的,也未必都是深刻的。同老嫚子塘边雨中站立,一如同苑聪聪黄昏野外追逐,是我童年时代最宝贵最重要的真情记忆之一。也许正因为这段经历的影响(还是纪念?),或者也有一点天性在内,我也不喜欢下雨时躲在伞下。
       雨对我并无隔碍,当此时,行人无影无踪,喧嚣变得沉静,它倒像我的朋友了。人们总以为童年是只有活泼的,这里有多少是大人的眼光啊!儿童的童年,是决不仅仅有活泼,也有和大人一样的深重和忧患。
       至少,在我,在我的无伞的雨中是这样,这样挨浇似乎别有一种情趣。淋在雨里总让我特别的清醒,而且仿佛整个世界都是我的。而且也许只有在雨中,这个世界才是最干净的。雨中行也是一种快乐,可以领略一种“雨中情”,这里面自由别人不解或不屑理解的另一番韵致。胸襟会变得开阔,心情也变得轻松舒畅,可以涤荡一切烦恼忧伤,好像自己也成了自然的一部分……
       一日,吃过午饭上学,正是濛濛的天气;半途又格外送来一阵大雨。我暗自庆幸:这次挨浇他们再不能逼迫我一定要拿起那柄红把伞了,再无法说“你傻呀!”了,尽可肆意迎风前行。“风雨兼程”,这次“兼”的有点太大了,几乎令人睁不开眼,雨点打在脸上,感觉就像是雹子。这风,这雨……可不及志南和尚的“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那是和风细雨,我面对的要粗暴多了。雨点,该说是雨粒,劈头击在脸上,顺领注入颈里,包括衣服紧紧贴在身上,我都不觉得难受,反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快感。人大概总是希望放任和发泄的,所以才有制约。嗯,“这感觉真好”,雨中的一切都是生动的,那风的纤柔,那雨的清凉!……
       到了班中,已是从上到下,无一处不“玲珑剔透”了。两个男值日生正在用冬天烧炉子用的煤盆淘外面渗进来的雨水。我的到来立刻激起一片笑声。不用说,我能想象到我的狼狈相。
       我一屁股坐在座位上,脱下衣服,挂在窗钉上。而后仰靠在椅背上,用胳膊抹脸上的水。
       沐雨不觉如何,屋中一暖,可就浑身潮乎乎的到处不舒服了。
        “又没打伞?”
       不用看,谭丽丽的表情应该和同学们的笑声差不多。
       我当然没向她解释这一偏性。不是隐瞒,是没必要。“……忘了。”
        “又忘了,记性真差。看你,像……落汤鸡!”她似乎笑出声了。
        “真差不多……”我讪讪的笑了一下,“没寻思这么大!”
        “我妈说晚上还下呢。”
       我打个冷战。这雨也真是。我再爱好也得有个限度啊。是有些冷了罢,偏又赶在她话茬上激灵,好像给她说的吓哆嗦似的。然而也要刚强到底:“下下罢,我不怕。“
        “你冷了罢?”
       我心里一动。大概除了家人再没有第二个人这么对我说过。“不冷……”
       其实是觉得冷了,有些像感冒前的发抖。
        “你别冻着!”
        “……”
       什么叫“心里热乎乎”呢?这就是。如果家人这么问很可能我已经烦了,此刻却没有,感到句句都暖暖的。我知道,她的表现是很正常的,全天下的同桌间,赶在这种天气这种时候,这种普通的问话正不知有多少。
        “没——事儿,这点雨算啥!”
        “那你,晚上还不得挨浇哇?”
       她今天的关心说正常也正常,说不正常呢,热情的确要比平时多一些。不错,我们表面上和别的同学一样,心里应该都觉得要好一点罢?有些事情是从小就懂得心照不宣的。可还是多少让我有些意外。我没吭声,侧过脸抬头望了望乌沉沉的天空:天上阴的真怕人,大雨过后,微雨如雾,浓云依然卷得很重,也仿佛在翻涌,看这势头,好像对我的满不在乎大为震怒,正跃跃欲试的摩拳擦掌呢。
        “晚上,你还这么回去么?”她伏在桌上,胳膊支头,看着我问。
       今天她是怎么了?如此饶有兴味。
        “晚上?……我往回跑。”我说了句应付她的谎话:人对喜欢的事物,是不必“匆匆”的。
        “要不,你穿我的雨衣罢?”谭丽丽手一指窗台上叠的整整齐齐的绿雨伞。
       她竟然让我穿她的雨衣!如果说前面还有点心理准备的话,现在完全没有了。我愣住了,张着口竟不知如何回答。这关怀,真的过去没有过。
       在大人眼里,小学生甚至初中生都是孩子,但在我们心里,男孩子和女孩子还是不完全一样的。到底怎个不一样,说不清,反正是不一样,当然和大人的“不一样”也还不一样。或者,这就是本能?
        “我还有伞。”她的神态一如既往的松爽,略带一点矜持,见我迟疑,从书桌里抽出一把不多见的漂亮的小花伞示给我:“你打它?”
        “不用,我不怕浇。”我不免错愕:她何以带了两件雨具?
       我和谭算是好友了罢,那时候还不能这样说,事实上就是。然而这本是针对玩而言的,而现在,好友二字,怕是要重新定义了。
       我的固执让谭丽丽无计奈何,上下打量我几眼,抿嘴一笑,从上衣兜里掏出一块黄手帕——就是我说的那块很漂亮的黄手帕,向我递来:“快擦擦罢。”
        “……”
       我简直不知所措了。我素知她爱惜这手帕,连王海艳借都不肯,何况我乎。这根本没有理由啊。可她真的肯借我,而且是主动的。我想,熟悉这一切的,换谁都会像我一样不知所以。
       现实往往就是这样,大概除了表层的东西,恐怕一切最初人们都是不相信的。每当回忆起来,我自己也总怀疑这是不是真的。我本人学习不算太出众,模样至多算平平,父母也都是普通干部,家庭更其平常,面对意外的荣耀,的确感到有点不安。
       不合情理的事情讲给别人听,未必会令人信服;柳媚君是相信的,她也许是出于对我的信任,也因为她是女孩子对这种事宁信其有罢,从事理逻辑上,也未必相信这言之凿凿。可我还是要说,这是真的!也希望别人和柳媚君一样,能相信这令人惊奇的意外。世间很容易接受的事物本不多,改变自己的宿见也是难的,而现实总是逼迫我们建立高度的理智,钳制我们去面对。那么,这次,也请面对罢!再说这对别人不过是小事一桩。既然是事实,早晚要面对的。原来的人们,从感情上无论如何不能原谅哥伦布说我们脚下的地球是圆的,明知道他绕了它一周,就是不能面对,宁肯相信古人;哥白尼拿出强有力的数据证明这无边的大东西是绕着太阳的,而非相反,人们也不信,宁肯信亚里士多德。这决非因为大家虚伪爱面子,而是现实的真实面目太残酷,伤害了他们的感情。他们怎么敢信,又怎么敢想:历史居然会是谎言?千百年来一直认为是宇宙主宰的,自己生活的这个熟悉的广阔世界,原来居然只是太阳的一个随从!
       可是现在的人们,不也都相信了么?就因为它们是难以置信的事实!地球,终于还是圆的,它还继续绕太阳。
       何况我真真切切记得用过那个黄手帕,清晰的像发生在昨天一样。
       然而,虽则……这究竟是谭丽丽啊。在她面前,面对她的这种举动,我也正像上面所举的愚蠢的人们一样的愚蠢。因此,面对递过来的黄手帕,我只是怔怔的看着,竟没有去接。
        “你看你脸,赶上花狗腚了!擦擦罢。”
        “事实胜于雄辩”!如此情势、如此情面不容我再质疑,只能先接着了。
        ……幸好跟前没谁注意,上课前老师不在的自由时光,同学们都各顾各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和玩自己喜欢的东西。
       我还是有些无所适从,我估计我的脸可能有点红了。其实我不必太顾虑同学们的反应,郭老师经常当着大家的面说:老师孩子更应该严格,同桌不能包庇,你看住他!久而久之,对看管之外的关心大家也见怪不怪了。很可能,这多少也为后来汪婕的到来铺平了道路。
       如果一个班集体可以比作一个小小的王国,谭丽丽无疑就是公主。公主该是怎样的呢?不用我多说,在我心里隐隐有一点这样的影像。这个类比是大胆的,可我找不出更恰当的比喻。这印象(未必只限于我)缘于她优秀的学习成绩和出色的工作能力,也和郭老师对她的的关心喜爱有关;我们是同桌,和我对她了解的加深与友谊的增进也不无关系。
       而我的不安,还缘于我知道她特别爱干净,而我在天性上不是这样的人。
       不过我虽然拿着感到不太自然,却很满足,当然是不安的满足。拿着手帕,倒像是拿着亚运火炬一般荣耀似的。
       我小心翼翼的将它展开,轻轻在脸上擦了两下……
       人们写小姑娘的东西总爱和香气联系到一起,我不能断定是否闻到香气,感到有一些凉丝丝的倒是真的。我颇感不忍,遂略带歉意还给她。谭丽丽笑了笑没说什么,仍整整齐齐地叠起,放回衣兜里。
       事情是想不到的,却也是很简单的。
       然而还没有完。
       两节课过的很快,第二节下课铃一响,我们一二年级就放晚学了。外面雨仍在下着,比上课时大了许多,但没有中午来时那样大。说实话,这对我不在话下,可我的勇气和诗意却和这雨一样,没有中午那样大。大概是有些饿了的缘故。要知道每天中午本是我最饿的时刻,可气今天偏偏妈妈又做碴子粥,不等我带着怨气质疑就搬出那套“单一”“丰富”理论来。我也不敢深要我喜欢的大米饭,唯恐妈妈转而联系到学习上。我匆匆背上书包,确切说是“抱”上书包,背带套在脖子上,因为下雨了要将它藏在衣下,使得不至于太湿,好在那时穿的深蓝布中山装都很宽大,基本可以遮住。谭丽丽也穿上绿雨衣准备走,看我站起身要走,便带着很真诚的态度郑重的道:
        “这伞你真不打啊?——要不你打罢!还挺大呢。”
        “不打,明天我还得拿来。”我又开始脸炙,我看到几个平常一同回家的朋友正围拢来。
       王海艳也过来了:“你不打啊?真不打那我打啦?还不打!……可不是不给你打,你回家——”
       她话停住了,谭丽丽拉了她一下。
        “你说给你打还不打,有现成伞不打,愿挨浇……”
       她支起了小花伞,同谭丽丽一起走了。
       怪事真是一桩接着一桩!手帕不肯借她而借我,刚才准备借我伞看来王海艳也知道的,竟不以为忤,好像密谋了似的。王的表现可以理解:因为谭;谭呢?“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这句话可以“寿终正寝”了罢?
       若说她这样做是因为我可以忍受她的小脾气,那别人的献殷勤又作何解释呢?事情虽然是事实,可离奇到这般,我真无法给这个问号以圆满回答,只好任其成为不解之谜。好在世界上的迷也多着呢,都比这重要得多。迷不迷什么关系,除了我谁也不屑、更无须理会它,真正的待解之谜乃是报刊亭上那些铺天盖地流行于当前的双眸声称被外星人绑架及几亿年前的核反应堆之类。
       不管怎么说,在这以后,谭丽丽的手帕,又给我用过好几回,当然都是她主动提出,而我差不多每次都擦不干净,唯恐将其弄脏,我有个预感,即便是我用,且还是她送,如真将手帕弄脏,乌七八糟(也属正常)的,她也未必会再主动借了。或许她知道,我使用她的东西,向来都输很小心的罢。她的别的东西,也都是我随便使用,除了手帕,我都是伸手就拿,不加请示;这些东西她也经常解给王海燕。除我们俩外,再不准任何人动她的东西。


       是啊,谭丽丽,这个我学生时代的第一位伴友,是不是也可以算我人生总的第一位挚友?也是永远不会再有的“稚”友。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不知你何以会如此对我呢?这一切,在你心中必定早已定格为“可笑的孩童天真”,而撒入记忆的水流,任其远远的抛走了罢?你可知晓,你的朋友,你当年的同桌,他虽然当时木然,也始终不解,却一直暗暗的将这一切存藏在心里。



                                                                                    

         有人说,时光是短暂的,也有人说,时间是永恒的。时间也许是无限的,时光流逝起来却是无情的。
       一转眼,就是二年级了。
       我已经是二年级学生了!还属于低年级,意义却不同。一年级乃入学年,正是顽童,名分为学生,实不过“预备队”;二年级才真正像个学生样,已是“正规军”,具备了做学生的基本觉悟。我们逐渐从荒唐走向整肃,再不能像一年那么马马虎虎,毫无章法。至少在我心理上是这样。这一年是个分界。
       校园生活很明显的不再像一年那么浪漫,严肃了许多。标志之一是一些活动课——其实就是玩课——的减少,我的玩心也不得不分出一部分来用在功课上。因为有人逼呀,家里学校都有,家里不用再说,学校,除了老师,自然就是我这个同桌。在我看来,学习上的谭丽丽,是正经而有趣的。不得不服,班干部的确有觉悟。她几乎把老师我认为随便说说的话当成了任务,老师让她“帮助我”,她还真就“帮助我”:当她想要学习的时候,就看不得我闲着。我知道老师嘱咐过她,妈妈早警告过我了,也知道她是好心,而我们也依然是好朋友。但是,对这一点仍很无奈。在纪律上她“帮助”的不多,一是我不算特别淘气好动的一类,二来她也爱玩。记得一年刚任命她为班长的时候,站在讲台上老师身旁,她一脸使命感的郑重样,大概只有在队旗下才可以相比了。可转眼到了班活课,她也是疯个不亦乐乎。特别那次我当“元帅”率众厮杀,及接下来的“英雄主义”,她也都是积极参与者。她“最大的帮助”是在老师布置的作业任务上。这作业非指家庭作业,是指上课、尤其是下午自习老师布置的课堂练习,只要是老师留的,在我们就统统称之为“作业”。同桌么,我想我挺支持她的工作的,别的还好办,可这写作业无疑是最大的负担。那滋味真是……。怎么说呢,咽药什么滋味,写作业就什么滋味。我时常想:学习嘛,看看就够了,何必非要写呢?而我写字又很慢,常常跟不上趟。在这方面我觉得谭丽丽有些不理解人,让我按她的标志完成学习任务,不是勉为其难么?我怎么可能写她那样快?写她那样快,又怎么可能写她那样规矩?而她往往将我的达不到质量、跟不上速度都算在我“不够专心”的账上。这可真是无可奈何!有什么办法呢,大概也只能听从,听任她学着老师的口气一板一眼的对我教导批评。且不说老师交待过她和提醒过我,整整一年的同桌生活,仅我们间建立的友谊,也足以使我乖乖听命。
       更添烦恼的是,写作业(做学生又岂止是写作业!)总要使铅笔。这可有点学问。对于这铅笔,使,我不成问题,削就不怎么在行了。那时还是木头铅笔时代,削铅笔的小刀和铅笔拧子必具其一,这项工作的是否熟练,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着写作业的效率。我恐怕正像长辈们说的那样“天生笨手笨脚”罢,削铅笔也削得特别慢,还常常好断铅。我记得由此还令袁老师嘲笑了许多年。我对她很反感,连带对 “削铅笔”也反感了,可以说“削铅笔”这个字眼,对我来说是个耻辱。不过,人生怕是难免要留下些疤痕的,有了疤痕,只要带着,就不可能真正忘记,只不过不愿别人碰,自己也不愿碰。
       “事情都是两面的”,偏偏就有可留恋的往事与之紧紧相连。就像悲伤中也会有欢乐,苦难中也会有幸福一样。
时代的不同之处是随处可举的,就说这小学,现在就和那时大不一样。现在的小学生,入学龄提早不说,功课量也大了不止一倍。前些日子去妈妈学校——我的母校,我惊异的发现,一年级的学生就整天讲啊讲啊,书包里鼓囊囊,沉甸甸,早背去到晚背来,挤在他们脑里的,笼在他们周围的,只有学习。雷炎如此,实验——过去全县、现在全市的重点校——又将如何?与此相比,那时的我们可真幸福透了。除了五年级这个毕业年,下午基本就只上两节课。且大半是自习,不是写作业,就是老师留点练习题,很轻松地度过一个下午。老师或坐在讲桌前看着,活下来走走看看,表扬表扬、提示提示……这种安静学习的场面是校园生活最美妙的时刻之一。有时候她也不在,就委派班干部——通常当然就是谭丽丽,代为看管。我们心情也就更加放松;后来知道,趁此工夫,老师们常常三三两两的去学校后面的小市场买菜去了。我还记得多数都在周二,妈妈说过,这一天校长定期下午去教育科开会学习,别的领导代班仅限维持,不加深管,老师们也就随意出去“放风”了。那时的生活的确不如现在好,可校园生活远比现在要温馨。


       一个周二的下午(基本可以确定是周二,因为这一天的下午我们最自由。除了礼拜天,我们最喜欢的周四,周四下午是我们学生的法定假日,学校则利用这一时间集中老师开会学习;除此外就是周二了,虽然不比周四放假的自由,却总比平常好的多),老师布置完任务,嘱咐几句谭丽丽,又吓唬几句后面几个好动的,就同门口等候她的“我邹姨”一同出去了。老师走后,谭丽丽即站起身,高调传达老师的嘱咐:不行说话不行串座不行划楞(即写的太草不认真)!尤其不要拿错本——现在开始写罢!正所谓“一声令下”,就听见满屋座椅活动的声音和翻书翻本的刷刷声,同学们纷纷打开语文书,写起书后的听写练习了。
       谭丽丽几乎是第一个开始写。不知怎的我总觉得班干部的良好表现总带有一点给大家“打个样”的成分。平时并非不活泼的她这种时刻可表现得积极沉稳,能分明让人感到与众不同:小辫子一耸一耸,铅笔沙沙地运行,似乎全身都在用劲儿。在我这短暂的停顿之间,已将我们还没学到的最后一篇课文下面的总听写部分的头几行写完,左手大拇指点钱似的一搓,就翻过这页开始写下一页了。
       我看看左右,大家都在写了,连后面前天老师收拾完的那两个也拿起笔了,我有了一点紧迫感。掉队总是不好,再磨下去她必保亮态度,那将很被动。于是我打开本子,也要写了。
凭经验判断,老师对这个课堂作业并不如家庭作业查得那么厉害。说的很怕人,很少收上去,多数是组长检查,有点“雷声大雨点稀”的意思。因此有些怠惰心理是很自然的,我的又是谭丽丽查。要是我不写呢,也未必有什么问题,谭丽丽那里我无奈,却并不怕,认真求她,未必一定告诉老师。但我决定还是写。并非出于自觉,是我觉得反正又不让出去玩,坐着能玩什么有趣的呢?看窗外的花草?还都长在原地方;甬路那边的一排半死不活的有些秃的树,何尝绕到花坛这边来?看花木上的蜻蜓蝴蝶么?“没情绪“,飞上飞下,飞走飞来,记性又差,挑挑拣拣落在那了,一缩翅,又飞起来了,绕一圈又原地落下……多看一会简直是上当。这些东西,上午老师讲课时我看过一回的,那时老师在黑板前盯着我们,什么也不能干,正襟危坐,偷偷看看这里还挺新鲜,比起加号减号有趣得多。现在有些自由了,要求也就高了,再看它未免无聊。唉!反正坐着也是干坐,晚写不如早写!
       懒懒地打开文具盒。铅笔倒有两三支,一支是整根没用过的,一支是秃头的,一支倒是有铅尖,也是上午早用钝了的,而且削铅笔时断过几次铅,这一只有尖的也快成铅笔头了。
但也只好先将就用这支了。
       写了几个字,既粗又黑,显然不能合格。若再削,太短拿着已不趁手。看来只有削那只新的。也好,且先将这课堂练习放一放!
我取过谭丽丽的小刀(铅笔拧子她也有,它更需要技巧,我更使不好,拧一两圈铅尖就断了),拿起新铅笔,仔细看看两头铅芯,挑铅芯齐整的一端,削起来;至于那个很小的短命的(和别人的铅笔比起来)铅笔头,自然是顺着胯下偷偷扔到椅子后面去了。
       我在这里忙活,谭丽丽急于完成任务,见我做的也都不是玩的事,就没予理会。
刚刚削几下,就听见一声微响。我心里一紧;一看,本来削得不错的铅尖已不复存在!竖过来瞧瞧:黑洞,瞧不见什么。
       我懊恼极了。而且很愤然:怎么别人做起来轻松的事我做就这么难?脑海里又闪出袁老师的笑影子。还怪人家嘲笑你么?都二年级了,削铅笔都不会!我对自己真是绝望了,盛怒之下,举起铅笔,猛力掼到讲台前面去。
        “一根新铅笔,就这么扔了?”谭丽丽停下笔,难以置信地望着我。满眼的惊疑、生气和责怨。
        “不好使!扔咋地?又没扔你的!”我正是“气不打一处来”,不加思索地顶她一句。心想这大千世界(我当然不知道这词,却完全是这想头)无奇不有,还有捡这个剩的人!既是捡,任他是谁,管你什么“连王海艳借都不肯”、还是“对我似乎也格外好”呢!
       谁知她这次竟没再言语。却放下铅笔,起身走到讲台前去,俯身拾起铅笔,又回来坐下。我以为她是要交还给我,或批评我败家什么的,然而都没有。她气气的从我手中夺过小刀,竟替我削了起来!嘴里还嘟囔着:
        “还‘不好使’!是笔不好使,还是手不好使。连铅笔都不会削……”
       她真有些生气了,我不但不听话,而且顶了她。
       此时跟前的同学们都惊愕愕而望着,不知道我们怎么了。
       不可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我们今天和平时很不同:一个扔,一个捡,一个默不作声,一个冷言冷语,相互又谁也不看谁。这是怎么了?看我可不像平时,看她也不像平时。
       我也觉得她不像平时。因为,我感到——说实话我不想说——我感到一点她的不耐烦。
       人有时候是很敏感的,微妙的东西在外人浑然不觉,在当事人则立时可判。她仍然是在帮我,这不假,可我感到这相帮似乎主要不是出于友谊,倒是听老师话的成分大。假如,她那时再大一点,也许会说出“要不是老师让我这样做,你以为我理你啊”的话的。
       我很清楚“我也不像平时”;要知她嘟囔的话里近似自言自语的后一句对我有所刺伤。
       同学们当然觉不出和过去有什么不同,再说我对此也不能完全确定。可我知道,班里一些同学,主要是就近的,也包括我的几个朋友,对我坐在她身旁是非常羡慕的。其中两个朋友直接或委婉地想和我串座就是明证。所以,我又有一种直觉——当然也不很确定——就是,好像很多同学倒是希望我们闹不快的。这,也包括我的朋友。想要和我串座的其中那位委婉的,就曾跟我谈起同桌问题,主动同情我的处境,替我分析各种利害,认为我在她身旁真是受苦了!凭啥被她一个女生管呢?这话说的真在理,却给我的心情更添沉重。然而他那结论却是:要不咱俩串座啊?我一切恍然!也同时意识到了其中的矛盾:他竟忘了他会一样地“受苦”!——论辩是多么的不严密呵!这一次的情形,照理发展下去是该交火的,不想却是以谭丽丽的忍耐收场,怎不令人失望?倒也是,这个身为班长,平日生活在讨好声中、常常被众多女同学包围的天之骄女,居然做得有点低三下四,要知道她可是“公主”!而我得承认,我只是班中的“普通一员”,就我那几个朋友,也都不比我逊色,凭什么独我有这福气?——我又何尝是太子!
       但这终究不算什么大事,我们“冷战”,即等于平息,再没什么可看。周围很快也就恢复如常。
       她的确像老师说的“做事儿像样”!只见她削啊削,见铅了,没几下就削得又长又顺滑,跟她她自己用的一样。看来不是铅笔的事,还是我的技术有问题。正待她给铅尖加细时,她身后女士轻轻推了她后背一下。她回头望望,原来是后面王海艳叫她。于是小心地放下手中活计,起身走了过去。——她是有行动的特权的,“工作需要”,老师一走,她便是“全权代表”,可谓“一人之下,六十几人之上”,老师要求“谁也不行下地乱动”,并不包括她。
谭一走,我可就拓展了“时空”。人一自由,心思也就多。我从谭的桌面取过笔刀,继续削。
       这样做一半缘于干等不耐烦,想要继续写(我真该拿过她的铅笔来写!),一半也是想再尝试。人家工作已基本做的差不多,只剩下“剪裁”的便宜活我也该成功了。再削不好可没什么理由了,铅芯已精细的削出,黑亮修长的一小段,铅尖头部略呈锥形。削成这样可不容易,要知道笔杆的木头和铅芯是紧粘着的,谁能掌握到截然分开?然而她就做到了。我见过有的不大好的铅笔,全新尚未动过的,只须用另一支铅笔的笔尖一顶,就可以将一整根长长的铅芯拔出来!谭丽丽削的铅头,就和这差不多,几乎毫无破损。而我自己削的,往往看见铅芯时,已因削外围的木杆过力而残损些了。现在我面临的只是将铅芯削尖,这当然很容易。我想,也好用此来回敬她!谁让她那么说我呢?再没有比这及时、简捷而有力的证明办法了,我为自己能迅速这抓住一机会并决算而感到得意。难道不是这样么?世上的事莫不如此,“用事实说话”到底有多大的机会和力量,不取巧便不足以取胜。
       嘿嘿,谭大官人,等我削得好好地,看你还说不说“连铅笔都不会削”了!
       ……
       唉,大概是太急于求成罢……我敢保证这个铅笔决不是好铅笔!或者,也是因为有点紧张激动,……说来也真倒运:才削了四五下,便又听到轻微的“喀”的一响……
       这回铅头倒是还在,但我知道已然又断了!不必抱什么希望,这方面我的经验太多,声音也太熟了。用手一抽:果然是。轻轻松松就抽出来了!
       我对自己气恨到无以复加,一下子呆住了。脑子一片混乱。
       还能对自己说什么呢?,
       平素看谭丽丽削,也曾观察得很仔细。她远没有我那么小心翼翼,其放松简直可以和姐姐或妈妈削土豆皮相媲美,下手比我还重似的,到了铅芯也比我要重,那铅芯竟像铁丝般的坚固结实;而我下手明明轻而又轻,铅头竟像香头似的松软脆弱,几乎碰一碰就断了!
       尤为沮丧的是,这一次已几近成功,铅头已呈锥尖,这是从未有过的成就!且到这时我还保持清醒,提醒自己不要要求过高,否则很容易生端误事。我已打算收手准备要“持盈保泰”了,怎奈功败垂成,它终究还是没能逃脱“一分为二”的厄运。
       我呆呆的看着。可不管我怎样的气,笔杆里依旧没有铅,决不会因我的气而突然奇迹般地长出一截来。真后悔自己的不安分。弄巧未成,反成拙了!
       我“手脚很笨”,妈妈向老师、老师向同桌,都这么交代过,手脚很笨的孩子很多,可削铅笔笨到这般地步,也真笨到家了!——只配袁老师以及别人包括谭丽丽嘲笑。
       我心里陡生焦急;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谭丽丽应该快要回来了!
       ……蓦然,我灵机一动——
       我将捏在指间的断铅头又原样插回去,同小刀一并放在原处。
       心可是咚咚的跳得更厉害了!为什么,不说了。
       须臾,“谭大官人”回来了,兴冲冲地,一路蹦跳,喜洋洋的,满面春风。周身都笼罩着欢快气息。坐在我身边犹自沉浸:“海艳说中午她妈向她保证了,不搬家了!”她似自言自语,略带点手舞足蹈,说话时并没有看我,似乎在给我听,又像在对自己说。——她完全不知道,世界变化有多大,又有多快啊!我感到胸口有些沉闷。在预料事态的发展,如果她现在再离开一下,我定会把铅头抽出来的!同时也很奇怪,海艳搬不搬家,与她何干?至于如此牵挂。她像是看透了我的心思,接着解释:“这回她就不用转学了!”
       是这么回事,值得高兴。但现在我没心思同她分享,“做贼心虚”,——我常常是不做贼也心虚——我没敢接她的话茬,也不大敢往她那面看。而她只顾高兴,并未注意到我的异常。我的脸上不欲而然的热辣辣的了。一热辣辣我知道肯定红了,赶忙伏在桌上,以手掌托颊,手指遮住挨着她一侧的脸。
       此可以掩盖我的“虚”,还可顺着模糊的指缝去偷瞧我欲想观察的一切:
       ……朦胧的看到谭丽丽下意识地刚要写字,转而拿起了笔与刀……
       我的心紧缩了!
       透过模糊指缝的眼前,一片绮丽……也许是手指的肉色映于霞光,将此时的世界染成一片玫瑰色。而这使我更加紧张。
        “……会使不会削,”她又开始埋怨了,“这有啥难的,还得别人伺候,连铅笔都不会削……”
       这快要成她口头禅了,刺耳的话仅管声音很低,足以让我感到深深的羞愧。她的抱怨显然是出于帮一个顶她好意的人的忙,忍着不同一般见识而心生委屈,因而发发牢骚。只是现在虽然也抱怨,肯定和刚才我头次感觉到的“不一样” 的不耐烦 “不一样”:她并不是没有脾气的人,她只是这么说说,再说又刚从王海艳那里得来喜讯。
       指缝间她削起来了……出于习惯或小心,先削了几下笔杆。此时此刻我虽然看得朦胧,可朦胧究竟非属梦境,而是眼睁睁的事实。我的紧张、焦虑与惊慌并不为这“朦胧”减弱丝毫。我几乎要坐不住了!
       不自觉地,我的手已在微微发抖;想要稳住,却又抖得厉害了。
       看来这“贼”也不是随便做得的,没点能力也非易事,“做贼”也有苦衷的!
       她在削铅尖了……我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她停止了手上的工作,雕塑一般地定住了:笔头的铅芯不见了!
       大约是出于看看热闹的心理,或者有些报复的意思,抑或觉得自己不至于如此谨慎紧张罢,我干脆不在遮拦,坐起来,看着她。
       谭丽丽双目呆愣的望着笔尖,姿势不变,仿佛被镜头拍下来似的(她当然知道我在看着她),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事。眼前的变故让她既震惊,又迷惑不解。
       她的嘴角开始抽动……。我估计她要向哭的方向发展了,果不其然,两颗凝而又聚的泪珠不堪堆积迅速滑下,面颊上留下留下两行屈辱的轨迹了。
       她终于再也抑制不住,趴在桌上大哭起来!
       …………!
       刹时间,我像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一样,顿时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这本该是我预料到的啊!我做了一件多么荒唐的事!
       我惊慌而且歉疚,深恨自己的心思与行为,我太狭隘了!然而——追悔莫及。
       我当然明白她为什么哭。才说完人家“连铅笔都不会削”,自己就当会削,且应当削得漂亮,可是……。这岂不成了吹牛、说大话了么?这太让她无颜,的确很难堪。还有,她“脸小”(我怎么就忘了这一点!)来郭老师都从不轻易伤害她,而我只为了证明自己就用了这最不该的方式。如同报复一样。
       谭丽丽哭着哭着,突然戛然而止;我预感到了什么;只见她猛地坐起身,抹一把脸上的眼泪,以最快速度几下收拾好书包,往肩上一挎,几步跑出门去。
       这我最怕的事,也终于发生了……
       而这一切,也把同学们惊得目瞪口呆。大家都莫名其妙不知所以,本已稍稍有些骚动的屋子又静下来了,连正常的悉索之声都不再有。谁也不料我从中捣鬼,更不明白她怎么会哭。现在都看着我,好像从我脸上能找到答案;而我则羞愧得无地自容,如芒刺背……
       自从入学那天起,我们就是同桌,相处这么久了,平日里在一起的时候比家里还多,说从未有过不快那是假的,人和机器不都讲磨合么,我们也一样,头一学期也时有小矛盾,甚至小摩擦,尽管一开始我对她的印象就比较好。但当我们成为朋友——再说一遍,我们还不会这样说,只是渐渐这样认为了——到现在,我还是头一次伤害她。还伤得这样厉害。


       谭丽丽竟一连两天未来上学。
       隐隐的听说(可能是王海艳那传出来的)好像是病了。
       这使我倍感沉重。她真的病了么?真不希望是这样。
       反正是她两天没来……
       这都是我造成的!
       第三天,她来了。
       是早自习已过,上课已经有一会了。郭老师在黑板上抄了两道算术题,让我们做。做了一会,就拿着那根后面男生道上捡的剥掉皮的白色树枝当的教鞭,在黑板上敲几下,让我们坐起来。正要讲,往门外一望,却放下教鞭,右手指上还夹着半截粉笔,出去了。
       我坐在第二排,靠窗坐着,门墙挡着只能看见一部分。影影的似乎是一个高个男人领着她站在门外,该是她爸爸。只看到他半个身子,看不到脸,不知道什么表情,谭丽丽背对着我们,头埋在她爸爸身上,好像很不情愿或不好意思的样子。两个大人的对话也听不太清楚。大致是她爸爸的解释和老师的安慰,间杂几声轻微的笑声。
       我心中略略安然。
       一会功夫,郭老师搂着谭丽丽的肩进来了,带着笑容,表情很像母亲对女儿,轻轻拍拍谭丽丽的头:“快回去罢。”
       谭丽丽赧赧的走过来了,并不看我,径直坐到座位上。
       我以为老师会让大家做好,就此说一说这件事呢。没想她只是叫大家坐好往前看,就继续上课了。这是我们都希望的;而我真不希望大家的目光再聚焦到这里来。
      下课铃很快响了。老师嘱咐下值日生不要擦黑板,习惯性地将地上值日生没有放好的笤帚往墙角踢踢——两个灵活的男生飞速跑过去将笤帚在墙根摆好——往这看谭丽丽一眼,迟疑一下却没有叫她,就出去回办公室了。
       王海艳和几个女生亲热的围聚跟前,如异地久别的故友一样。问候了几句,见谭丽丽不语,知道还没适应,王海艳示意地一歪嘴,几个人也就知趣地走开出去玩了。
       她坐着没动,也没有伏在桌上。我也没像平日那样听铃一响即窜出去追打玩闹,也是静静地坐着。偷偷斜望一下,她显得有多么的不好意思:脸还是红红的,直如红透的苹果;眼帘低垂着,只见时动的睫毛;凹咬着下唇,额上也有许多汗了;书包带也被微颤的手指搓得溜圆……
       她真是生病了,现在颜容上还可见“初愈”的留遗。
       我内疚极了!万想不到给她造成的伤害会这样大。我不敢再看她,甚至不敢抬头;强烈的阳光照射着我,似乎太阳公公也为此生怒,用了他那炽烈犀利的目光责问我。
       我捱不住了,自责之心与弥补之愿折磨鼓动着。我终于鼓足勇气,喃喃的向她(哎,几次差点拐到别处!)说出了铅断的缘由。
       这不是厚脸皮,是坦诚。我也同时做好了她会翻脸的准备。这回,该我换成她那副表情了。
        “……你、你是你弄断的?”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呼吸急促,小嘴蠕动着。表现出比见到铅笔断尖更大的震惊,只不过那会目光是茫然,这会则闪着希望。她可真是大眼睛,又亮又大。妈妈曾说过她的眼睛有我“两个大”,我背地里还对着镜子大睁眼睛,如邹忌一般“窥镜而自视”的对比过,虽也自愧“弗如远甚”,但并不服气,此时看来,还真有点那么回事。
        “嗯……我没寻思它能折!就,就……”大概受审的犯人也就是如此感觉罢,我益发不是滋味。心里真是难受啊。
        “那你……怎么又插回去骗我?还不告诉我……”
        “我!——”
       我没有说出什么来。真不知该怎样解释,吐出胸中块垒当然轻松得多,却也隐隐的感到一丝委屈。我已经坦白过了,事情做错了是早知道的,可我真的是为报复她么?我不过只想纠正我的“拙”和掩盖我的“虚”罢了!又何尝想嫁祸于人?更没有存心欺瞒她啊。
       可这难道不是骗么?
       没法解释。
       孩子当然是天真幼稚的,在对待感情,和大人比起来, 却也许是更加看重和不设条件的。当我们长大起来,回首孩提时代,怕无不会觉得自己那时真诚得可笑。随着年龄渐渐增大,对待感情也更加理性和灵活了,觉得这正是一种成熟。这是真的进步么?如不是人心的复杂,何来社会的复杂!人世间令人失望的一切,不正是来源于这种“成熟”么?人类的嫌自己过去感情太真太稚,也许正是一种退步和腐朽。我没忘记谭丽丽,更没忘记的是那时的感情,那时的感情是怎样的感情呵!世人哪,你让我如何说得清!要知没有经历过又怎么能理解?便能理解哪还有那颗纯挚之心?——你见过高山之上晶烁洁白的雪莲么?你见过幽谷之下清芬恣意的野花么?你见过盛夏晨苑之中、火烈醉人的牡丹么?——那时的感情是生活在真空的。
       所以呀,那时的我,是不会辩解的。
       我将头扭向一旁。泪水却涌了出来。
       你是生病了啊谭丽丽,可你知道么,为此事郭老师还把我狠说了一顿呢,妈妈也没有饶过我,而我到现在,还记挂着你生病呢!
       见我哭了,谭丽丽也没再说什么。
       我后悔,知道自己太不应该,虽然没有捶胸顿足,但仍不愿当面道歉,虽然也知道应该道歉,而且即便道歉也微不足道。只是转过头来,将双眼望向窗外:
       不知哪一个班级上体育,正在列队走步……


       呃,外面的天是多么晴亮,这世界又是多么宁静而美好啊。……




  

                                                               



      我们终于和解了。


      我们终于和解了,也终于到了她要走的时候了。

      我知道,这一幕迟早是要写的。
      是的,我很想推迟,让美好再延续。但是,生活就是那样,她的确是在这时候走的,我不能改变它。想往再美好,终究不是现实,如沉湎于其中,醒来时,会更添烦恼。不,我不能这样做。再延续,再美好,都不属于我,都不属于我们。她给我的记忆已够多了。
      回忆是记在脑中的日记,平常难免要翻翻,但这字迹,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这一页,我不愿再翻,却始终没能忘记,就像一面明镜,不欲面对,却又总忍不住去拂拭,虽经岁月琢磨,依然明亮如昔……我真不想再回忆这短暂的时光:从这一天起,她就从我的眼前,我的身边,永远的消失了!
       那一天,我是怎样过来的呢。真不敢想象!一年有余的这样的生活竟在一朝改变,真是翻天覆地!感情之裂伤,必大开痛苦之闸门,一旦泻出,哪里还能收得回来!许是由于时间太久远,许是由于事情太突然,那刻苦铭心的一日的记忆始有一点又是混乱的:我甚至不记得那是个晴天还是阴天。因为印象中的那一天,天地一片灰黄,屋里很是黯淡;风呢,也似乎很大,吹得窗棂呜呜作响。
       真是巧合(也许是预感?),那一日的头天晚上,妈妈给了我一个只有半个方格本大小的小日记本,封皮是红色的,上面有“工作日记”四个字,这是同学们都没有过的,很漂亮。我准备明天就把它……。不,先不说送給她,先要问她是否喜欢。不,也不能这么问,就问她好看么,她说好看就送给她……她喜欢写字,会喜欢的。不,也不行,要是同学们知道了……要不我直接偷偷塞到她的兜里或书包里?趁放学时候……好像也不太行。无缘无故送人家东西干什么呢?师出无名。我自己都搞不清算什么意思了,不要说同学们,让谭丽丽怎么理解呢……
       可我的的确确是想送给她。
       要说“无故”,也还是“有故”的。这几天,我们不大像过去那样了,就因为上次那件事,那件我自作聪明实则愚蠢无比的事。这事本身倒不算什么,它已经过去很久了,我向她坦白——其实我的态度就是道歉——了,她也原谅我了,我们也和好了。可从那以后,我们之间却似乎多了一点别扭成分。斯何而来?还不是伤害造成嫌隙。这是真的,不是我疑心。事实上我们说话不像过去那么多了,快一个月了,话说的还没有过去一个星期多,总不像过去那么随随便便,就连我,说什么也像有顾虑似的。她本是性格开朗的,近来却很少见她笑眯眯,也听不到她自我陶醉的自言自语,和那不在调上的含在嗓眼的哼哼呀呀。仿佛一夜之间变得内向了。一到下课,也好像故意回避似的,这回不待王海艳来,就主动自己到后面去找她了。
       尤其是,她真的好像不怎么管我了……。
       想到这,我就有点难过。
       别的都还次要,我真希望她能像原来一样管我学习,这原本我最无奈的事。
       更甚者,就在几天前,她还提出要串座!
       是老师先找到她的,认为她有情绪,也看出她不怎么带我学习。她说不想管了,问她为什么,她不说,接着就说要串座。好像还问她回家怎么跟家里说的,谭丽丽也没给出答案。郭老师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只说同学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这点小事不算什么,串座过两天再说。妈妈在批评我之后有一天也问到谭丽丽,问你们不是和好了么,待我点头后又说,你们在一块要在学习上互相帮助,不能总是玩,整些没用的,多看人家怎么学。我自然都是答应。最后也问谭丽丽要串座的事,还问我她她没来上学那两天,没说是咋回事么?我说生病了呀。再没说别的么?我摇摇头。我真的不知道。谭丽丽她隐隐的也就向我透露了这些,也没有说明为什么。两天后又说不串了,还是没有说明怎么了。前几天老师已经打算给她串座了,在上课时把她叫出去,她回来时看我一眼笑了一下,眼中没有了过去老师叫她出去时的明亮。她淡淡的向我解释了是为串座的事,她跟老师说不想串了。我感到困惑的是,想串座和不想串座,她都没有表现出生气或高兴,都显得很平静。
       可是我是不能平静的,我希望这种状况能得到改观。我不能指望时间再回到过去,但希望我们能像过去一样……
       所以,我决定第一次送人东西,想送它给我的朋友。
       这是赠送,也是弥补。以传示我的道歉之意与后悔之心,以及希望她“回来”的心情。我想,她是完全能够理解的,她那么聪明。
       可是到了第二天——也就是分别之日(我还不知道她今天就要走了!),早上上学时却没能带去。我把它忘在了被窝里。真令人气悔,老师要求的我并不在意的,是什么也没忘记,唯独把这念念不忘的忘记了。
       那么,只好下午再带给她了。

       这一天我起的很早,走的也很早。到班级除了值日生还没来几个同学。
       刚坐下不久,谭丽丽就来了。
       她就那么挎着书包坐在椅子上,没有摘下来,面色郁郁,一言不发。
       这就很反常态。
       不错,我们现在是和过去有所不同,但不至于这样。所谓变化都是很微妙的,大体上我们还是好的,话虽少也还是说的,东西也还是随意互用——用的时候总会想到那件事,但如果不用,彼此心知肚明会更冷淡。而且,她还是按部就班干她的工作,放下书包,不是干活就是学习,也还会和我打招呼。在同学们的眼里,未必看得出我们和过去有什么不同。今天连书包都不放下,两眼直勾勾的看着桌面发呆。
       乍始,我想她是在家里遇到了什么不快,仅管有些不放心,也没有追问,因为,只要存在这种可能,就不该多问。但她,始终那么坐着,好像有意让我注意到她今天的不同。眼睛里仿佛也有些泽然。
       我不能无动于衷了。再笨也不当再居身事外。在过去,她是会向我主动说的,最近的情形,使我意识到自己不能什么都只是等着了,我需要找个机会主动突破一下。直觉告诉我,今天她虽然有所不同,却未必反感我知道。
       可是,会有什么难言之隐呢?
        “你咋了?”
       她不说话。
        “不舒服……”这是家人好对我说的话,此刻并不切题,不知怎的自己就溜达出来了。
       谭丽丽侧了侧头,看我一眼;这目光竟似含有某种迫切。这可是最很长时间时间没有过的了。
        “怎么了呀,谁打你啦。”
       这不是我想要说的话。我已经“打开局面”,可以像过去似的随意了,自当追问到底。
        “不是!……”
       到底是说出了一句话,只是没多大用。看她又是咬唇又是摇头的,着实令人着急。
        “你倒是说说,”我忍不住轻轻晃了晃她的肩,“还是……”
       仍是摇头,咬唇。但那眼中,分明已闪现泪花了。
        “你今天倒是——”我的胆子也大了,情绪也上来了,有些急了,“还是因为上次……”
       这本来我们相互避忌的事,终归还是说出来了。但我并不后悔。不过声音有点大,超出两人对话范围,前面刚来的几个同学转脸疑悌相望。远处也朦胧有人偷看。
       她不再摇头了——不能再摇头了,从文具盒里拿出一支笔(是一支油笔,一般人都没有的,老师说上三年才用到钢笔和油笔的,在我眼里,这也是低年级和高年级的界限),想了想,用左手拽过我的右手放到桌边上,在我手心上颤颤但颇用力的写了两个字:
       转学。
       噢……
       我明白了。原来是这样。
       原来,她是要走了!
       这真是突然呢……真万万没想到。
       她再也不能来了!我感到心里酸酸的。
       怎么会是这样?怎么会要走了呢?怎么不是在家里闹情绪?怎么不是为上次削铅笔的事?哪怕是生病……怎么这次,不会像过去一样!偏偏是要转学……
       今天,她真的要走了。而且,又这么突然。
       想想往昔,那么快乐,和睦,……那是何等幸福!
       一年多的学习生活,使同桌真的不同于同学。人们往往会给同桌注入丰富的含义,这真是无法辩驳的。人总要一天天长大,有些东西可能也会淡淡地增加,但是,它依然是纯净的,它真的只有一种含义。它的确不同于亲情,也不完全等于友情,然而,它也决不属于其他!现在,我真的想起过去了。我们朝夕相处,彼此间渐渐理解、默契,不知不觉间竟已建立了很深的友谊。借手帕,削铅笔……一些小小的“反常”现在似乎真正明白了了,也感受的更深,理解的更多。
       感情,也是有重量的。而且,它也需要天平。
       人生,总要有荆棘坎坷的,没有这些,就不成其为人生。这哲理,人们认识起来是十分慷慨的。可如亲遇,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十分之一的豁达呢?对于我,这种时刻任何鼓励安慰都显得无力、无情。昔日的美好添作今日的痛苦,人生啊,斑斓的人生——人生的斑斓决非只意味着绚丽多姿。
       爱默生说友谊是调味品。有道理。他的意思大概是人生有了它,就像一道菜中掺加各种调料一样,更加鲜美可口——人生会更加丰富多彩。调味品的味道是很多的,它当然可以调出甘甜来,可现在,却调出了一种我无法接受的滋味:苦。苦,我难以品尝的苦啊!
       她要走了,真的不再来了么?冷丁的,确实有些难舍难割……。
       我的心乱的很,似乎什么都在想,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想。这是真的么?
       谭丽丽抓着我的手写字时,我感到奇痒难当,换在平时,我早就笑出声了,但在这当,哪里还笑得起来。
       她还是坚持上了一上午的课。

       中午回家,我第一件事就是把小日记本揣进衣兜里。
       它好像沉重了许多。
       想不到这个小礼物竟然在这样情况下送给她。这和当初的想法真背离。我认为可以实现的小小心愿转眼成了奢望,如今,它拥有了我事前完全不曾想到的特别的含义。
       中午的饭可真难吃。

       我一刻也不想在家里呆,草草的盘下一碗饭,几乎不记得菜是什么,就以“魏雪枫在家等我呢”为由,匆匆的去上学了。这一路之上,所有人都成为我羡慕的对象,觉得他们都比我幸福。
       班里的人比早上还要少,稀稀落落,——我就是要赶在这时候来。我知道寂静会让一个人更伤感,但我愿意这样静一静,想一想。坐了有一刻,正胡思乱想着,谭丽丽进来了!
       同上午一样,仍是默默的进屋,默默的坐下,默默的想着什么。
       她身上换了一套崭新的有一点像军阀照的标准像似的服装,比平常的服装多了一些修饰的零碎,看上去很鲜艳,很新颖,很别致。也很美。叫人眼前倏然一亮。
       谭丽丽的确是挺好看的,我发现。尤其衬托以这套“军阀”装,更显得几分精神。只是眼睛有些红肿,略显恹恹之态。这样子,倒别有一种平日难见的柔和。
       随着学生陆陆续续的到来,王海艳也进来了。眼圈也是红红的,紧跟着她的三四个情绪也都很低落。几个人边往座位处走着,视线还一直在谭丽丽身上。不用说,她们也知道了。
       看到王海艳,我忽然想起上次的事。谭丽丽削铅笔削了一半去后面王海艳那后兴冲冲的回来,确定王不再搬家,也就不再转学,是那样地欢欣。我在当时也曾一念之间想到她……。此前我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好像只要上学就可以一直坐到五年毕业似的,不,在我就好像可以永远这么坐下去一样。
       想不到,竟然……一念成谶!
       前几当她说出要串座,让我听了一阵冰冷。我觉得我们想的不一样。她这一语,将我和她在情绪上较真的筹码一下子全部取走了。虽说后来又决定不串,给我的震撼依然不减。而在这以前的宁静岁月,我居然也偶有因她管束心烦和觉得她高高在上而起过串走的念头。人在经历的时候才是最真切的,而这往往也是认识最不深刻的时候。现在……现在要是真串座也行啊!只要不是……
       她下午来,我还以为有转机呢,萌生了一丝希望。可惜并不是。
       她是来取书包的。
       凝坐良久,谭丽丽开始一样一样的,慢慢收拾东西了,边滴着眼泪。后来竟嘤嘤的哭出了声音。不时地,用手背揩一下不得不揩的泪水,但并未用手帕。
       我想,我是不是该把日记本送给她了呢?现在好不好呢?该怎么说呢?
       我把手伸进衣兜里……
       收拾到文具盒了。见我的自动铅笔还在里面(这学期开学不久妈妈的一个高年级学生送给我的新鲜玩意,虽然我们有一点疏远,还不至于分生,她挺爱使的,上午也一直在使),怔了怔,即放还在我的敞开的文具盒中。知道她喜欢,我无师自通地取出又放回她的文具盒中。谭丽丽看看我,嘴角很勉强地笑了一下,随手拿出她爸爸出差回来送给她的幻影尺(我曾因它能随着手的摆动分层次的幻象而好奇)放在我的本上。这幻影尺,也是她的心爱之物,只给王海艳看一堂课就要回来了。
       我的揣在兜里紧抓着日记本的左手悄悄松开了……
       它似乎已失去了意义。
       不送她,我会不会后悔?我在内心鉴定着。
       可以肯定,没什么理由了。
       书包,收拾完了。
       她坐在椅子上不再动作,只有目光在慢慢地逡巡……
       最后还是落在我这边的桌面上。
       泪水是又开始倾涌,这回却没有去揩,一任从腮上滑下、滚落。
       ……哎!这时候,我是该有所回应才是,才合情理。像影视和书上那样挽留她,或与她话别,给我们的分离,给我们相聚的最后一幕以动人。难道这不是理所应当的么?以后无论自己回忆还是说与别人,那都将是精彩感人的。
       凭我们的关系,我是完全有理由这样做的。
       至少,我也该为朋友的即将离去而哭泣流泪,就像平时傲然的她现在这样。
       然而,我没有。都没有。真的什么也没有。甚至毫无反应,只是挺然的坐着。
       我所以不愿意回忆这一幕,不仅仅因为伤痛,也因为这一点。
       终于,她闪电般的望了我一眼!可又什么没有说。
       离别的心情该是多么烦乱啊!
       默默地坐了一会,她忽地站起身,挎上书包就往外走——
       到了门口,她站住了,回过头来……
       班里学生来了大部分了,此时却静得出奇。我不知道大家在想些什么,王海艳我不用判断,我想,不管是和她好的,佩服她的,还是她得罪过的,现在都一定心情复杂。要知道,走的绝不是一个普通的无闻的同学。我敢保证郭老师心里一定也不好受。……对了,老师怎么……她是那么看重谭丽丽。妈妈今天可也没有跟我谈起谭丽丽的事。我担心了一中午,然而家里人一切如常。老师一定知道这件事的;郭老师知道,妈妈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依恋的目光慢慢扫过班级和同学……这一切,她是多么熟悉呀。啊,黑板上,上午第四节老师提问她的生字听写还在,那工工整整,大而有力的字迹、最后一次的字迹……
       要走了,什么都让她留恋:看样子她是真的不会再来了!
       她扫视的目光并没有在我身上停留……。可我有一种直觉,难以说清的、也是很自信的直觉……。
       我还是希望她看看我。毕竟我们是坐了一年多的同桌啊!是她最“近”的人。仅管伤害过她……
       屋里暗的真是昏昏惨惨,就像是下雨前……终于,她从自己座位上收回了目光,掏出那块黄手帕捂着眼前,转身跑出门去。
       ……我的眼前的一切,都渐渐模糊了起来……
       …………
       看到这块黄手帕,我的心真不是滋味。

       我到底还是没能想出送与她的理由。
       唉,我真是,还想什么理由呢!
       小日记本,在我的手心里,已攥成一个卷……

              春郊五月柳飞花,幕幕童年落晚霞。
              音貌早无今尚记,思情风遣到天涯。







                                                                           

       从那以后,几年了,一直不闻她的消息。我也曾一度忘记了她。
   时间和成长会矫正一个人的感情的偏颇,让我们懂得生活还要继续。人生,总是向前的,我们不能总是回头……。
   数月前,我在街上——忘记了做什么,也许就是溜大街——意外地遇见了她。
   她骑着一辆市面上很流行的崭新的二六型自行车,身旁还陪着一位……。俗云:女大十八变……。她的确变了,出落成一个标致的大姑娘了。浅绿色的紧身西装凸显出她苗条而修长的体型,看着令我心中怦然一动。这是我熟悉的而又完全陌生的谭丽丽,她的饱满的前额、大大的眼睛、面上时有的淡淡的潮红,还能让我想起过去;那白皙的面庞、高挑的个头、和那长长的辫子却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同时也是深深震撼我的。
    这意外的巧遇使我愕然:是说话呢,是不说话呢,说点什么呢……我的思维在此时准备间歇了,我不知道该迎上去还是该避开,反应只是愕然。两人是准备停下来的,谭丽丽止住自行车,身子一欠,左腿支在地上,同时回过头来看着稍稍滞于身后的比她略高些的男孩子,笑着说了句什么,待再回过头来,目光正和呆呆盯住她的我的目光撞在一起。
    谭丽丽立时怔住了,很显然也觉得特别意外。她的表情和我同样的矛盾:“将言而未语”,等待什么或判断是否合适。眼中的明亮正和过去一样,小嘴微张已作出要说话的样子,却没有说,只是嘴角向下一动……这极像小时的情形!如不亲见,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是记不起来这些的;然而看见,就能记起来。但我敏感的意识到,这幼时常见的东西如今应当已是难得一见,或者恐怕只是残存。不错,我们都很冷静,因为那毕竟太久远了,太幼小了,也太短暂了,离别之后,我们也都各自有新的生活。自然也就有新的记忆。也许,再过些岁月,这点宝贵的残存也将被冲刷得一干二净。
    毫无疑问她认出了我。但是犹疑了片刻,什么也没有说,登上自行车,低着头从我的身边骑过去了。
    我回过头来,望着她的背影。
    幼时她那可爱的模样又浮映眼前:雨衣、雨伞,黄手帕、幻影尺……也都记忆犹新,胸潮久久难息。
    她远去了。
    我也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也回过身来,走自己的路了。
    此后,再没有见面。
    她送我的幻影尺,早已经没有了。
    前几天碰到一位老同学告诉我,她现今在本地新开的月廊歌舞厅上班,既点歌又伴舞,很有名气,颇得老板信任。
    这很不容易。月廊不但是我们这里最新的,也是最大、最豪华和最兴隆的歌舞厅,位置又处在市中心,是许多年轻的女孩子向往的地方。招聘人员自然要优中选优,能当歌手就更不容易。因此,她实在干得很不错的。
    但我明明记得,她小时候可是不太具备歌唱的天分的,可能是那时太小罢。看来,女孩子的变化确实大。


    我的生活在谭丽丽出现后,才可算作丰富多彩的,于精神上,也可以称之为乐园。是我的乏力的笔触所难以描绘、形容尽的。我热爱这种生活,难忘这种生活,只可惜这种生活是一去不复返了。


                 江水复东流,往事悠悠。
                 一任滔滔载离愁。
                 春去春来知何处?
                 花绽枝头。


                 更漏总难留,何必追求?
                 心潮暗涌为明眸。
                 昨日黄花今依旧,
                 更展娇柔。
                                    

                                     ——《浪淘沙》





                              第二位女同桌

                                              一剪梅

                                  江水痕收夜色阑,
                                  旅途漫漫,华月娟娟。
                                  春香风送弱体寒,
                                  凄目故园,回首尊前。

                                  歌悲肠断耳悠然,
                                  多情生怨,暗地流年。
                                  寒窗三载又指弹,
                                  惆怅青天,俯仰人间。

              一个自由无束的孩子,步入校园之初,不仅感受了集体生活的快乐,也感受了纪律约束的无情。当他渐渐经
      涉世事,当他那张正在绘制美丽图画的白纸被撕破时,他才懂得人生的复杂,才明白原来伤痛就在快乐的身后,
      也才真正解悟什么才是宝贵和幸福。一次打击,换取的是一次清醒,一次成熟,一次认识问题的加深……

      
                                                                      

        谭丽丽走后,先继有两位男士做了我的同桌。时间倒不算太长,加起不过几个星期。但在我,这短短几个星期就如同过了几个世纪。使我深深体会到,这些男孩子做玩耍伙伴是理想的,做同桌就不大合适了。通常说来是男女生坐在一起的,同性坐一起的本来也没有什么稀奇,我班就有三四对是男生和男生、女生和女生坐在一起的。过去谭丽丽管我管烦了,我也偶尔有过串座之念,就是羡慕男生和男生在一起更随便。我曾回头看过吴鹏和杨雨,吴鹏有次都躺到杨雨身上了,看着真是舒适,而我就不能。现在,我有这个机会了。……
        在她走后,我是怎样过的,就不用说了。意想不到的是,老师并没有立即给我安排同桌,让我一个人坐完了那一周的最后三天。在我看来,好像这么空着,就可以等来它原来的主人似的。人可真是矛盾,谭丽丽在时,我时常会感到那几个朋友碍事,她不在了,他们一下子变得重要起来。尤其魏雪枫,我们家离的近,这几天放学和上学都是一起。大概因为我早上主动等他上学时候多了,他也“投桃报李”,课间见我不怎么出去玩,就过来坐在这个空座上。周一的上午他又来坐着和我聊。也和身后的老师硬指派而她本人不愿干的文艺委员于晓彤聊。也许和她搭话比和我还要多,但这无所谓,只要是他坐这里就够了。也许今天特别的投机和投入,屋子忽然一下子静了,魏雪枫电光火石般的一抬头:老师已在前面,上课铃也同时响起。他慌然无措缓缓欠身要走又不敢,不安的看着老师等待发落。郭老师说:唠的挺热乎啊,你就先坐这罢!魏雪枫惊疑未定,看老师的神情,搞不清什么意思。等老师有些不耐烦地说:快去呀,闲耽误工夫。知道并非生气的反话,才惊喜地“搬家”去了。
        就这样,我的好朋友成了我的同桌。在我看来,这是谭走后最理想的局面了。
        遗憾的是,“理想和现实总有差距的”。虽则是邻居兼朋友,他更在意的是快活,并非帮我什么。每周一次的擦桌凳,过去有谭丽丽的带领,我俩干得既快又好,而他似乎并不比我会干活,倒多半指望着我,如是两周我们都是最后才干完,和值日生同一时候回家。由此我们之间矛盾渐生,关系也也随之降到了冰点。分开,也就水到渠成。
        第二个是我班的体委。学习虽然不是最好的,可也算不错,加之一有室外活动就可以“号令三军”,在同学们心中地位也是很高的,大概不亚于文艺委员。然而令我意外和不能容忍的是,当要他串来我身边时,郭老师竟然当着大家的面,赋予了他和谭丽丽同样的权利,让他带领着我学!还说什么“你就得有个人管着!”我感到一种羞辱,凭甚他来管我?就因为他帮过文艺委员一组值过日,平时比我们会做事一些么?虽然嘴上不敢说什么,无声抗拒那是一定的了。而我这时候的消极,也不仅对体委,更是对全体男生的失望。真没想到一到近前,与之相处竟比女生还难。过去不在意的丁点小事都可能导致翻脸,互不相让。我也再不能似谭丽丽在时的使性子,对方不吃这一套,有时倒是还须我自己小心些才行。带了什么好玩的东西,一定要藏好,否则很可能被他弄坏;说说话也容易顶起来。比如我说的什么明明合理,我敢保证若是谭在一定赞同,在他们就会横遭批驳,甚至还要大声嘲笑你的无知。借东西用也不那么方便了;我就在一次辩论胜利后要借橡皮而遭到了这位小心眼的体委的无情拒绝。我算是重新认识他了,到后来居然连“过印儿”都不行了!(说明一下,那是因是两人合用一张长条桌,有时就用笔或刀在中间划一条线——当然是生气的时候,免得因为占据地方大小而纠纷)你说,这样的同桌怎么可能让我像听谭丽丽一样听他的呢?终于是老师出马,又将体委串往别处了事。
        回头看看,两个男同桌都是因为这样的“龙虎斗”而被“调离”。
        一个坐不好,两个也坐不好,大概我也不是没责任。可是,让我怎么可能一下子适应呢,谁还没有一点自尊呢。说不定,这里面还存在着点“同性相斥”的什么呢。
        在将体委串走后的第二天还是第三天我记不清了,老师在间操时候把我留了下来,先是故作生气地讥刺我一句:你还挺有志气的呢!接着便说:要不你干啥笨笨卡卡的,所以就得给你找个人看着你,也太能磨。你怎么这么不听说呢。她从我的表情上看出我还抵触,便说:其实你的基础是不错的,就是当不了班干部。这样,给你个表现的机会,找一个不如你的,看你能不能给她做出表率。你把过去谭丽丽对你的那种帮助精神表现出来,她进步了,我在全班表扬你!
        哎呀,这可是想不到。我本能地点点头同意了。倒不是我也体现了“中国人都有官瘾”,而是我预感到老师是给了我和谭丽丽与体委一样说了算的权利。谭丽丽走了,同桌是谁不重要,不像这两位男同桌这样让我“过得憋屈”就行。
        都说“无巧不成书”……在我以为这是只有写书编故事才会有的,然而我错了。在找我谈话的当日,在同学们面前以“两个男生在一起准保得打架”为由,竟然!竟然……我真做梦也没想到,竟然将朱丽丽——就是先前我专为她作过“正传”的我最讨厌的、獐头鼠脑、腌臜透顶的那个朱丽丽,串到了我身边——成了我的同桌!
        而且时间长达一学期之久!
        若仔细算算,这学期期中考试后的一两个月,加上下学期的大半个学期,恐怕一学期还不止,说一学期还是为方便起见呢。
        这真是从天堂直接跌进了地狱,可谓倒霉之至了。
        我简直有点悲愤:这个地方原是属于谭丽丽的,我所以这样“事多”,也许是因为我最希望的,是它不属于任何人。这当然是不对的,总要有人填充进来。我必须面对我最无法面对的人:最……的人换成了最讨厌的人。
        是的,同桌是谁无所谓,可是谁也不该是朱丽丽呀!
        不过,在我“从一个极端走上另一个极端”后,倘按现在知道的一点哲学上的矛盾观点解释:有其弊必有其利,这或许倒是好事情。“人在成长时期多经点坎坷有好处”,这话是谁说的?不知道,反正大人都习惯这么说。可能老师这我不太理解和满意的做法的目的正在于此,妈妈显然也不会不知道。都一任我“炼狱”,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为什么过去我会是那样愚蠢?为什么,谭丽丽会突然转学呢?我隐隐觉得,妈妈和老师,在谭丽丽未走的后期,不同于过去,对我们之间,似乎提醒多于赞许,妈妈甚至不无警告。而她们,也说过谭丽丽成熟。可我却觉得她天真。到底是谁对呢?也许,一直就是这么过来的我,我真的错了?
        无论如何,现实总是这样了。而现实也从本质上教育了我。
        半年多来,不夸张的说,表面上没有太大变化,——我不想给别人知道我是怎么想的,也不想给同学们笑话。可我时时能想到她。特别上学来一进班级,朱丽丽还没有来时,我的目光落到空空的座位上……。都会浮现她的影子,那时的情形,胸中就会涌起阵阵波澜。而这波澜是酸的。随之而来的就是自责,甚至是忏悔。真的是这样的心情。现今与昔日的巨大反差,真几近于天意的审问。
       是啊,过去的生活是那样美好,自己却不知珍惜、满足,那样任性、自私,更不知道关心别人……至少,我应该好一点的待自己的同桌。我怎么会是这样的人!
       现在我愈发觉得,谭丽丽是善良的和高尚的,她能将一切都做得那么好,看似平常的一切,其实并不容易做到。
       她在的时候,我觉得愉快,可是并没有怎样的想过她;她不在了,却这样深深的留在我的记忆中。每一回思,愈发想念。只可惜,她已经走了……。
       现在才明白这些,为时已晚。
       人为什么只有在过去之后,才能正视和珍惜呢?
       小孩子也有思维,也要想啊,说不出,却并非不在意。那的的确确是这样的苦的心境。我承认,别的孩子也许不像我这样“心思重”,会比较看得开。可我不行,正是因为相对笨拙,连玩都“慢半拍”,我被甩开或成为捉弄的对象是常事。可是兴趣和风气又决定我要和男生玩,可我内心,对于善待我者总是有着特别的记忆。而谭丽丽,她不是我的玩伴,却是跟我在一起做了一年多的同桌,一个聪明利落、又给我许多关心的人——仅管这不无老师和妈妈的因素。
       回头想想,我竟然有太多对不起她的地方,包括曾自认为有理的事。她的好,此时盈溢我的周围。我深悔自己的过去,更深念离别的她。可惜,我已无法向她表达这一切。
       假如她还在,像过去一样,我真要向她说声“对不起!”这句话也许太普通了,然而没有别的能代替它。是的,我不会像坦白“铅笔事件”那样没风度,我会说出我该说的一切。是的,对不起!我愧对你曾给予我的帮助与关心,也愧对那一份纯挚的友谊。如果可以重来,不,继续,怎么样对我都行,哪怕是打骂……只要能给我改正和弥补的机会!
       为何,不给我机会啊……
       她转走了,这不排除 “天灾”,可完全没有“人祸”么?如是天灾,仅仅是天灾,那么,转学目的当是为了去比这更好的地方。可我们是好班呢!郭老师,虽然我对她心存怨气,但不能否认她是个不错的老师,是很有名的。 这个理由能成立么?再说她爸爸就她这一个女儿,很随她的性,倘她固执地不肯走,应该也是可以办到的啊。这说明,她本身就不是很坚决……
        这真的不无可能!为何呢?就为她对我是那么好,而我对她……要是我对她也很好,哪怕那次削铅笔我不至于把她气走,或者她再来我能真诚的道歉,也许这一切……就因为我对她太……太对不起她,她才同意走了。就我这样子,谁个不心冷呢,这样的同桌,有什么意思呢,什么可留恋的……就这样,远远的离开我,走了。
        谭丽丽,我的朋友,对不起……

        相比之下,这个朱丽丽(这真叫做飞来横祸!),这位新同桌,由于送上门来的亲身体验,使我有机会“进一步观察”,使我更加切实知道,那原本看似很过分的看法评价,其实还是很不够的。也算朝夕与共半年,也足以刻骨铭心。我算领教了,她的讨厌竟然还是超乎我的想象。我不敢相信,同样都是“丽丽”,为何相差如此之悬殊!
        一天一天,絮絮碎碎那么多事,都是些没用不经大脑的,搅得我心烦意乱。眉眼高低她也看不出——压根就不看,什么事最烦最腻,她准保去做,真不知她怎么想的,竟然就这样安于生存在别人的厌烦、唾弃与蔑贱中。一个人优点多,难,缺点多,也难。像她这样集后者之大成,大概不会再有第二例。只要是缺点就照单全收,近几年“电”字成了生活进步的特征,我看就送她一样家用电器的外号罢,准合适——吸尘器!
        郭老师也真是,领导她?领导她这样的人还不如被人领导呢。
        有时鉴于她太过忘形,我不免就要不耐烦地“咂”一声,给她个示意,望其收敛一些。然而我咂了之后,她还是故我依然,嘴巴与手脚照旧不停地操作,没头脑的嘟嘟囔囔,没征兆的拱来拱去,仿佛我根本就没有“咂”。
        想想同谭丽丽坐在一起的日子,我几时“咂”过呢?
        朱丽丽这样子,我自是不得不与之“划清界线”:我严格限制自己不借她的东西,自己的东西也不借给她,体委跟我搞的“不许过印儿”法令我也用在了她身上;当然,每天我都警告自己,只要能不与她说话,就不说。
        我忍耐了这么久,竟没有申请串座,就这么坚持着然而消极地度过了一学期。我自己也没有想到。郭老师在这期间也没有改变决定,还偶尔夸我进步了,这无疑又加固了我的松动之心。我真是叫做有苦难言!我是怎么忍受下去了的呢!老师的话使我为难,而这接二连三的串,连妈妈都觉得有点过分,连爸爸都说“学校赶你们家开的了!”一次吃饭说到这个问题,还质责地看着我说:再串哪就是哪罢,别净事儿!这么特殊没什么好处!我能说什么呢。但在我内心,这恐怕未必是主要的原因。那是因为“谭丽丽走了,同桌谁都行了”么?也许是。也许这些新同桌都并未如我想象的糟糕,是同谭丽丽对比的。
        也许,也不排除,这是一种宁愿的惩罚……
        界线是划清了,就当没有她,就当只有我一个人。可这就让我更感到孤独、寂寞、惆怅;生活毕竟不是只有学习,并不只有吃与玩——我曾认为有这两样就够了——它还有很多。然而,很多事情是不能说的,也是不能表现出来的,否则就连我自己心中也感到“大逆”。因此我也只能是惆怅、寂寞、孤独,丝毫也奈何不得。一天复一天,任着眼前一张硕大的脸上张着一张硕大的嘴: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平心而论,对于我,似乎的确更同女孩子合得来。经历使我的内心更靠近她们。这种事说起来未免令人有些别扭和耳热,现如今,谭丽丽已走,还有什么可避忌的呢。具体说,就是从苑聪聪起,就给了我这方面的触动。成天在一起的男孩子,多半仅仅为了玩,而在她们身上,却可以得到理解、尊重与最美好的感情。我不知道别的男孩子是不是也这样,或也赞同这样。请不要将此划入喜慕脂粉与品性不良,请不要嗤之以鼻,请不要断然一口否决。我也不指望肯定和赞扬,只希望能博得一分空间,与一份深思。
        如果这种情结隶属于品性不良,我可真的没有意识到。我并没有说自己是正确的,我也总在怀疑自己:为什么谭丽丽一走我会这样难过?不出常、不过分么?是不是因为自己习以为常、不以为然了呢?不管怎样,我也敢于坦承了:我已经做错了,也辜负了,再大的罪名也只有担当。谁还肯给我这样真挚的友谊,给我这样美好的经历,她给了我,现在说出这些,还要在意对与错,和别人怎么看么?我已并无负担, 反而轻松了许多。
        在女孩子身上,往往有着男孩子说没有的热情、热心和善解人意。谈起来总是很舒心。她们不会对我重视的事情不加理会,她们会自愿的以我为中心,顺行我的意志,而从不伤害我。就凭这,就值得赞美和喜欢她们。比如说罢,我说孙悟空最厉害,有七十二变。男孩子哪怕是内心认同的(谁会不这么想呢!孙悟空的形象在男孩子心目中可是无与伦比的崇高!),而且平时他们自己也会这么说,但是既经我先说了,他们往往就会抬杠,说:还是杨二郎最厉害,有七十三变!(顺便插几句:我对此颇为着恼而又无可奈何。齐天大圣大闹天宫,堪称尽显英雄本色,怎奈偏偏横生一个杨二郎比他多一变。我想吴承恩写到此处一定是昏了头了:这真是他万世难赎的罪业!更可恨杨戬手段卑鄙,放了哮天犬来帮忙——这倒成人仗狗势了,这是最被忽视的小人之举,亏他还有一副正人君子的面孔!还有那几个美猴王的上司我也是不高兴的。唐僧不消谈,傀儡加倒正不分的糊涂虫;“我佛如来”更加卑鄙阴险且不要脸,竟在众神面前公然行骗!否则他——是“他”还是“她”?应该是男的罢,在印度可有些混乱——如何降服得孙大圣?他原本只会装模作样闭目盘腿坐着,又哪里能惠遍芸芸众生!居然还能厚颜安坦地受人顶礼膜拜;最著的功勋我看不过是为了考验一个愚徒而不惜伤害无辜。想来吴承恩也“终于是奴才”。而他也同时做了一回唐三藏。倒是观音,这位漂亮的女菩萨,虽也管束着他,也奉命做了一些令人遗憾的事,更多的却是嗔怪,宛似有着姐姐般的关心与亲情。她大概是天上管事的之中唯一的好人。)女孩子则不同(特此声明,我指的不是全部!)她们哪怕有的也想到二郎神了,也会将自己的意见藏下,而来迎合(都会出于对男孩子的信任而转变旧有的看法)我说:是孙悟空最厉害。
        这是不是因为她们的本性更善良?才让她们更善解人意?人都只有一颗心,事物的分辨,道理的取向,只有听凭它的裁决。我就渐渐的倾向了这一点。当然,生活是丰富的,往往也是无情的,我现在可以这样地总结,那时却是这样地选择了。虽然还是孩子,不可能完全没有意外和尴尬,也曾因此而受伤。同学们也渐渐大了,猜疑、起哄甚至造谣也就是不可免的了。随着时间,这种事我经历多少啊!它们早已成为留在我的记忆中,成为烙在我心灵上的伤疤。成长会另一个人增加勇气,也更具抵御的力量。而这结痂,证明着伤痛已然远逝,随着时间的洪流,它们也被带的远远的。
        然而,往往愈是难受的,却愈遗人以深刻,以难忘,留在自己记忆中的,也就愈加感到美好。每每独坐寂静中,凝望窗外的兰天镰月,又怎能平抑对于那时的怀恋,又怎能不去伸手抚摩那同样为我所珍爱的块块伤疤……
                                 


                       二
       我前面说过,过去评价朱丽丽那些话,还只是置身事外的旁观。如今坐在一起了,可实实凿凿切身体验到了,她坐在我身边,不,是我坐在她身边,整天大气儿也不敢出,遭罪极了。这苦难,真堪比旧社会的水深火热。也许这比喻不够恰当,可真的并不逊色。她呢,偏又坐不住椅子,只要老师目光注意不到,就总是动个不停,左肘时不常地杵到我身上,有时竟然很疼。她坐的椅子坏了一个,这固然有它不结实的缘故,但也决非和她坐得不老实没关系。至于那哈哈的傻笑,简直就没有完结的时候:这也是她留给人因此最深刻之处。非我守旧,新中国的女儿们虽然不当再如旧社会的“行不漏指笑不漏齿”,放开也要有个限度。似这般哈哈傻笑,未必就是标本。姑娘的笑,微笑应该是“莞尔”,开心的笑也当是“银铃般”。哈哈哈哈,哎呦,怎生受得。在她的笑声里,想要寻出一点“莞尔”或“银铃般”来,那真是白日做梦!这个词似乎重了些——抗日打鬼子才这么说,但是可以说,那是你“想入非非”了。
       且说这“莞尔”罢。它应属浅笑,对于男士大可不必,对于女生可大大要得。不妨说,这会成为一种魅力,使人倍感可爱迷人。杨贵妃的“回眸一笑百媚生”应也在浅笑、莞尔之列。如果“一转脸哈哈哈哈”,唐明皇岂会为之“从此君王不早朝”,恐怕早已惊了圣驾,掩面大逃了。秋香“三笑”,令唐伯虎魂不守舍,日思夜寐,甘愿弃清高而为奴,显然也只能属于这一类。朱大小姐可是一张嘴就是“哈哈”,仿佛天生只会这么笑,所以永远不要将她和莞尔的微笑联系在一起。至于“银铃般”嘛,更难了。这比微笑难把握的多,这种笑率真自然又给人以好感,尺度很难拿捏,要做到甜美如歌、清脆如铃才行。朱之哈哈虽说从音量上几乎有希望,可从音质则令人绝望。近期热播的《大米红高粱》已家喻户晓,那里面讥刺盲目崇尚通俗中粗野一风的怪现象,就是唱歌要嗓子如破盆才行。用句土话讲,就是越破了撒声越好。因此,那位换大米的农汉入选了。但假如哪位有幸恭聆朱丽丽的哈哈声,就会知道换大米的那位还不是最佳人选。
       真难想象,这是一位女同学。我讨厌她,程度进一步恶化,可能还多了一层复杂感情:那个原本优越的我,已今非昔比,一夜之间,同桌天上地下。在同学们眼中不可能不注意到这些。我总感到身后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和想着我们这里。
       她的到来对我的打击不亚于谭丽丽的走。原来的同桌是怎样的人?现在的同桌是怎样的人?原来,我曾梦见她转到别班去了,可现在,她却坐在了我的身边!我知道我的态度会令女同胞们反感:毕竟都是女人。但是谁能无法想象我难言的苦衷!
       人往往这样,正所谓“站着说话不腰疼”罢,说比做,旁观比亲历都来得容易。对待别人,大道理摆起来铺天盖地,也许都希望像生雄甘地那样“忍耐是为了正义”, 轮到自己,远不是振振其词所能比的,也许芝麻小事也要“匡扶正义”的。现实中,凡事无论听、看、想,都不能与亲历同论。三十年代日本军国主义铁蹄践踏中国,人民苦不堪言,几十年过去了,现在我们重温这段历史,也不禁为那惨绝所震撼和感染,深深感慨那时的人们是那样的苦。不用怀疑这种感情的真与深,这感受必定是发自内心的。然而我们的感受和当时的人们的感受也还是不能同日而语。程度差距之大正如地球仪与地球。一个人当目睹了朋友的不幸,会声泪俱下地说:我和你一样痛苦!无论再怎样真诚,那痛苦怕也还是不能“一样”。
       我的意思,应该清楚了。这决不是拍电影,再大的磨难,换个镜头瞬间就完了,很轻松,我却要捱过半年左右的漫长时光。
       我说过,我童年的色调是暗的,而这半年时间则是黑色的。

    二年级的上学期,似乎格外漫长,或者因为经历了一个冬天。对于北方的人们,冬天好像并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人们对于它只有等待。无奈的等待它的到来,坚持着,等待着它的过去。每当冬日来临,必得腾出很大一部分精力与之作战。在家里,因为冬日多了些许紧张和沉闷,在班中,也因为冬日多了几分枯燥与艰难。老师更加辛劳,值日生更加忙碌,就连我们学习,也徒添了许多麻烦。写字手指都冻得不大听使唤,炉火烧得旺旺的,但是那时的条件,那样的教室,人也只是勉强呆着,无法避免跺脚与戴手套。然而寒假——这是我最难忘、最不愿终结的一个寒假——一过,天气就明显不同了。似乎每一日都有变化,变得更暖,更新,更有生机。人们越来越多地呆在外面,一点点冰雪的融化与绿意的萌生,都会引起注目和惊喜。某种角度讲,对于春夏暖日的盼望,也折射出那时的人们生活的艰辛。
       然而,夏日,终于姗姗而渐渐的迫近了。
       这是百花最繁盛的时节,也将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
       我和朱丽丽——我忍不住要说了——的同桌缘分也快尽了,到了最后阶段。
       近来我们之间不但没有磨合好,反而矛盾日多,不但是彼此的态度上,进而上升到口角上。我的因无奈而不得不做出的忍耐反而是她得寸进尺,现已发展到恬不知耻地步了。大概天气热了人的火气也大,我愈发不能容忍她毫无女孩子的自知与自尊。首先就是她特别“爱干活”:几个破本子拿出来,装进去,装进去再拿出来,如是三番;破毛垫也是铺来铺去,颠上倒下,已坐到屁股底下了,再折腾出来看看再铺上,没玩没了总是不满意。忙活人不说,碰到我身上明显较过去增多。我又不好发作,因为她永远出于无心——记不住。还有就是突然又特别的“爱干净”。废纸一张接一张的擤鼻涕,擤完捏成小团——却大都偷偷在书桌藏(该称书桌堂,同学们这样叫惯了装书包的,因为是一张长桌,中间原本竖隔着的木板大半没有,所以是通着的)里推到我这一边来!这东西,自己用的尚觉恶心,何况别人的,何况她的!这是我绝对无法忍受的。我发现我的生活因她的闯入而使那个毫无思虑的我变得成熟多了。我已经懂得,无论家里或别人能帮你做多少,最终还是不能不靠自己,很多事情还须自己来把握。这个人对于我,毫不夸张地说,她一人即足抵人世沧桑。
       我也曾无数次地问自己,是不是能永远这样坚持下去?
       很显然,是不能。
       一日的体育课,解散自由活动时,我和同学拌了几句嘴,很不愉快,便回到班级呆着。趁着班里相对清净,时间又比较充裕,我认真的作了思考——我是有意这样做的,就是要认真的问自己,让自己给自己一个明确答案。答案是很快就明确:必须改变这种局面。不能忍下去了,如此下去不死也得疯,我看不到尽头,也看不到希望。一味等待盼着奇迹发生是愚蠢的,它不会像人们等待冬天离去那样,会很快结束、迟早都会过去。可是,怎么办呢?
       看来妈妈是不好意思再去找老师了,连我也看得出,老师已多少有点不悦了。那就只能我自己解决。可是对我而言,向来都是大事妈妈料理、小事姐姐代劳,这回要自己做主,自己去做,这还是头一次。甚至不夸张的说,自己主动去想,这样认真地、长久地、反复地想一个问题,也还是头一次。我也知道,我的事也只有通过我最不愿意面对的老师来解决。一念及老师,我又不能不犹豫,我的忍耐,我的拖拉,很大成分也是因为这一点。我总下不了决心。老师之待我,我嘴上不会说,心里是很清楚的。老师优待我处已经够多,两个老师家孩子,许念辉就没有像我这样。虽然他的同桌也是学习好的,可已经串过好几个了,而我,一直和谭丽丽坐到她走。我们是排队排到一拍桌的不假,可从来没有动过,老师还让她带着我学习,这些照顾,不是一个排队的偶然就能掩盖的。我也清楚得很,想和谭丽丽成为同桌、并且提出来的,也并不是没有,然而我们一直坐到最后……对于许念辉她就没有做到这样。也许是许念辉太沉闷太老实了罢,以至于同学们觉得老师家孩子好像就我一个是的。就因为他妈妈是学校保姆员老师,而我的妈妈是郭老师“也佩服”的教的好的老师么?
       自从和朱丽丽同桌,我竟然在加起来一个学期之多的漫长时间里默默度过!这段时间里,老师似乎也取消了优待,我似乎总能在余光中捕捉到一点冷的影子。我不是一个上进的孩子,却还是一个知趣的孩子,我知道似乎也只能如此。而我能做到这样,知趣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一个因素——这是很奇怪的:是我要感谢班级最后一排靠墙的的那一排空座椅。每逢下课,除了玩,多数我都会坐在无主的这里待上一会。确切地说是躲上一会。这里原来主人也只有一个,一个高个的比我们大一点的让我们感到高深莫测的男生,在谭丽丽转走后不久、我和朱丽丽成为同桌没几天也转走了,这里就一直空着。桌面用来承载同学们的作业本之类。来这里久了,我竟然对它有了点感情,好像只有它,才能给此时此境的我一点理解和支撑。我不用担心老师来赶我。我清楚地记得两幕瞬间。一次就是这节体育课,她进班来看一眼屋里都有谁,想不到男生只有我在屋里,还不像别的几个女生说笑,只是坐着什么也没干。她眼中明显流露出惊讶,看着我欲言又止,想了想没说什么就出去了。之后还有一次是课间我来这里呆着,因为设想一些事情出了神,耳边幽幽响起铃声,我竟忘记了是在后面,还以为是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上课。待到模糊的乱影归于清晰稳定,我才明白过来,但已经上课,老师已经注意到了,我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起身回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想不到老师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让我回来,无事似的上课了。
       我还能要求老师什么呢?仅管从谭丽丽走后她做的一些事使我不大喜欢她,但是敬畏之心还是有的,我看得到她一天的辛苦,一门心思的工作。
       然而,我别无选择。我就再提一次罢,最后一次。
       我知道最重要的是珍惜这次机会。关键在我自己怎么做,一旦同意串开,同桌无论谁我都该满足,莫再节外生枝,得寸进尺。而我想,半年多来,我不那么难受了,也想明白了很多,我应该能够做到,不会像刚开始和那两个男同桌那样糟糕。我已想好了人选,不会有难度,如果连这起码的都做不到,那我就要求独自坐到最后那排空位上去,也像转走的男生原来那样负责这里的卫生。
       两人一排桌的地方,只有我一个人,我自己在后面独自寥坐,滋味也讲是难耐的,这一点我心知肚明,就那次“晚点”未能回到前面,坐在后面上的一节课我就深体会。
但是,也比这样要好。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面向老师的勇气。
       再三下决心,又几次反复,甚至几次模拟之后,我赶在一日的第二节下课后晚完学后我回办公室写作业的空当,妈妈不在身边,瞧老师那没有什么闲人,便怀了一颗浮如悬旌的不安的心——平生第一次自己办事——找到老师,申请串座。我不想给老师添麻烦,可我真坚持不下去了,我心里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郭老师正在清理办公桌,一缕斜晖笔直的射到桌面和郭老师的身上,像绷直拽着几根长长的金丝,显得很明亮。这明亮,不似照光那样富于激情,而是近于夕照的宁馨和柔和。很难说清这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它使我原本忐忑的心瞬间安顿了下来。这是什么呢?是美丽。这是最后的美丽,是夏末游人赏过仍然娇艳的花,也是一切生灵做母亲后慈祥的目光。郭老师将一些细碎的纸张、两个空的红墨水瓶都堆放在一张旧报纸上。见我到来,抬头看看,又逐个给三个中的两个抽屉锁上锁头,口中似自语又似对我言:“哎,这些破烂儿……收拾收拾。”然后坐下来仰靠在椅背上稍事休息,面上显出完成一件大事后的轻松。
       “老师,……”
       “嗯,李旭源。”老师用同样明亮的目光看着我,等待着下文。
       “老师,我,我想……”
       哎,准备的好好的,一面对她还是不知道怎么说。这“第一次”,真是难啊。
       老师微微一笑。“我能猜到你要说什么——还是要你自己说。”
       咦?真想不到,她居然有这神通。我疑信参半,但我可不能像对别人似的说“那你说我要说啥?”现在只能从她的脸上臆测答案。我注意到,她比我平时印象中想的要年轻。也不知怎么回事,一提起老师,印象中总该是四十多岁、短发戴着眼镜。好像只有这年龄的这样子才有资格做老师。郭老师可不像,似乎显得还有点“嫩”,仅管她的着装和其他老师一样无华。
       “我坐那,看不见!……我想串座。”
       “噢?看不见。……你等一会,我把这处理了。”老师觉得事情没做完看不下去,把手伸向旧报纸。我赶忙上前端了起来:“老师我给你倒!”现在我特别相帮她干点什么。
       可我蹬蹬跑几步有绕了回来:“老师倒哪?”
       她笑了。“就都倒那纸篓里,那边。”老师一指门洞旁边。
       我几步奔过去,连报纸一同抛进里面,看也不看便往回跑;心里却是轻松多了。
       老师刚拿起红笔,见我回来又放在她左侧一摞的生字本上,仰起身子,“你说说,怎么的, ‘看不见’,第二排还看不见?你不始终坐那么。”
       我心里一紧,暗想老师果然厉害,怕她说什么,她就说什么。
      “原来谭丽丽在时候,你怎么没和我说呀。”老师的目光一直没离开我。这笑意中,除了关怀外,还隐约带着一点嘲弄。
       这话令我脸红,我低下了头。
      “我烦她!”我只好直说了。
       除此还有什么理由呢,别的都太无力。她一提及谭丽丽,使我对老师刚刚萌生的好感就此泯灭。不提谭丽丽还好,我没话说,一提她我就有气:这一切都是谁造成的?
      “历史不容假设”,因为过去了于事无补,但假设一下历史,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看清现在。如果开始就将我和朱丽丽安排一块,我现在也许已经习惯了,也就没了奢求,说不准我还会被锻炼——应该是改造——成懂事、没脾气甚至逆来顺受且又不烦朱丽丽的好孩子呢。那样的话,同在一班的一个名唤谭丽丽的女同学转走了,也不过是别人的同桌走了,或者也不希望转走,那留恋之意我相信只是淡淡,可能还会有一丝因别人受瞩目的好同桌转走了的莫名的平衡。至今恐怕早已忘记,又哪会有而今这样无端的孤独苦楚!可是,为什么偏将谭丽丽安排成我的同桌呢?才一年多,就匆匆的走了,一去用不回头……
        她走了,还不够么?偏又将朱丽丽……
        为什么啊,老师,你要我怎么看你!你要知道,老师,原来您在我心里是多么高大,当向别人说起您是我的老师又是多么自豪!可在和朱丽丽在一起这段时间,使我对您的看法真的产生了变化,仅管我不想承认,不想对您有非议,可是……我的老师,您为什么要给我这样打的伤害?全班六七十人,就是抓阄儿那概率也该是微乎其微的,怎会偏偏中选她!老师,您可知您是做了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您说说,我对您该是爱还是恨?真让人矛盾极了。
       而您现在,居然还提谭丽丽!她,怎么能和谭丽丽比呢?不,怎么能拿她和朱丽丽比呢?天上地下。
       “我就知道你是为这事,”老师靠在椅背上,双手则置于桌上,十指交叉,“你烦她,你也烦她……朱丽丽不是坏孩子,就是有点……。”她陷入了淡淡的沉思。
       “哦,你来跟没跟你妈说?”老师欠起身,直视着我的眼睛。
       “没有。”我知道她是指串座的事。
       老师点点头。“好罢,是得给你串串了。这几天我也在想这事呢,我也看出你不爱跟她坐一块。嗯,这样罢,”老师用手晃动一下我的肩膀:“你先回去,先坐几天,这两天我要赶一篇论文,着急交,事太多,还得给三年级——你小姐儿她们排节目,你妈让我给帮帮忙。还有咱班也得排呀。马上要到七一了,十几天了。上边来检查就提到这学期了。你说,你也不会,一点也不像你小姐儿,谭丽丽走了,要不还让她去报幕,也算个节目,管咋的她闯荡啊,能帮点忙。现在都得我来。”
       我听着,心中释然不少,觉得自己早就该主动来找她,不该一坐这半年多。
       “……好不好啊?过两天再给你串,我先给你看看。”
       “嗯。”我如梦方醒,点点头答应着,怏怏的回去了。
       我没想到情况是这样子。事情并没有我想的那么难。这出乎意料的顺利也让我心中犹有不足:
       唉,早知如此简单,我是该告诉她,我现在最想和闫纯影一拍桌——还用她“看看”什么呢。
       谭丽丽一走,闫纯影就成了班中最受瞩目的人物。王海艳和于晓彤都比不上她。王海艳学习虽也不错,还不是班中的顶级,老师总说她不稳定,而且快言快语,性格太外向,就显得不那么有分量。她之所以也成为班中的重要人物之一,除了是小组长外,大概更重要的是她总跟谭丽丽在一起。在我思考新同桌时,首先想到的真是她(不否认也算因为谭),随即就否定了。于晓彤很内向,比谭丽丽还有过之,郭老师说她“有调门”,让她当了文艺委员。但她属于那种自信心不很强的一类,工作(似乎也就是课前起歌)推一推动一动,胆子小又不知怎么干。因她平时文文静静,仅管学习略逊王海燕,但作为文艺委员,在我们的印象中,两人地位也差不多。闫纯影则不同。现在我觉得有一点遗憾,就是在前面回忆谭丽丽一点没有述及她。其实她是很有工作能力的,学习也好,可以说样样都不错。但也许因为也是很有个性,始终未能像王海艳那样成为谭丽丽的朋友。实际上她们平时因为班干部工作是经常有机会在一起的。可以肯定地说,即是谭丽丽在时,她也是相当有地位的。要知道,在我们心里,“中队长”就几乎是学习委员的代名词。也许她没有谭丽丽那样引人注目罢,但谁也不能忽视她。我想,或许在其他同学心目中,她的地位比我想的还要高一些,因为谭丽丽是我同桌。而在谭丽丽走后,她的地位显然又有所提高。就感觉而言,她已经和上三年级后当了大队长的郭丽洁差不多。
        闫纯影不能说是怎么漂亮,却也颇耐看,而且较有气质,天生一副乖巧模样,你就是和她闹翻了,也不大可能讨厌她。仅就女孩子的特点而言,我得承认,并不逊色于谭丽丽。
        而且,在谭丽丽走后,在我逐渐适应些,尤其和朱丽丽同桌后,她在我眼里地位也高起来了,仅管在我心里她们完全是两回事。这就像一国之君退位或驾崩,臣民的注意力自然要落到他的继位者身上一样。我现在已在考虑同桌问题了,不再那么无所谓。而且,确实在谭丽丽走后的班级,我对她印象最好。尤其是经历了那件事以后……
       那是一个星期前的一个下午,每月例行一次的全校性大扫除。孩子大概很少天性爱劳动的,但是集体活动的热火朝天,加之不用上课学习,在我们就好像节日一般,轻松而快乐。女生的任务是擦玻璃,男生负责桌凳和地面。而我和许念辉等六名同学只须打水便可。朱丽丽也擦玻璃去了,我们的桌凳地面负责给别的男生。天气已经很热了,我们劳动是在下午第一节下课后,两三点钟,正值一天中最热之时。只见窗台上下,一身阳光的女生们弄得手上头上都是湿漉漉,不知道是汗还是水,她们边干还不时轻声说笑着。老师看在眼里,却并不制止她们的说笑,只是微笑着嘱咐窗台上的要小心,抓紧干,别拖拉,就去别的地方指挥了。男生的活不如女生的干净,却更容易干。擦桌凳,在我看来也就那么回事。都是些掉了红漆的旧家伙,只须将八条腿上蹭的泥土去掉擦干就差不多了,上面擦一遍,看上去是湿的便可,因为擦得干不干净很难看出来。半年多来的历练,我已经能干的和谭丽丽在时一样好。至于地面,扫扫杂物捡捡纸就行了,因为是土地,不用像现在师范学校似的水磨石地面,必须拖得干干净净。因此不用多长时间,很多男生组就陆续的干完了,这时,可以观望,也可以玩一玩,只要不太过分,老师也就采取放宽态度。我们几个打水的,用的是班级的盆子和女生家里带来的几个盆子,换一次需要间隔一段时间,等待擦窗户的女生投抹布,把水弄脏,再去打来。因此并不比平时劳动任务重。这等待的空暇使我有机会观察她们。我发现擦玻璃是个细而慢的活,看着已经很干净了,她们还在细细的擦,小抹布在水里投来拧去,觉得某处还不够干净,还要用上手掌。她们的认真和不嫌脏,这一点我的印象是深刻的,那时的孩子的确是很纯朴。闫纯影一组负责的是靠近过道拐角的两扇对开窗户,我和许念辉正负责给闫纯影一组打水。也许她们也习惯了我们的角色,对我们不很到位的“后勤”很迁就,见盆子里的沉淀处理的并不干净,打的水也不是很多很清,闫纯影干脆跳下去,和站在下面擦的一个女生直接拿盆子去打水了。人闲生事,我们和先干完的几个男生就开始捣蛋。人家擦干净的地方,我们偷偷的扬几滴脏水;趁她们扶窗转身的工夫,便将她们的小抹布扔进脏水盆里。令她们火急火燎地找上一会。也算给这热火朝天增添一点幽默趣味。不一会闫纯影她们又从那边过来了,端着盆子都是气喘吁吁。我们几个男生故意横在门口不让过。
       闫纯影绕了几次,没过去,却并不急躁,她学着那暂姐姐开找我时的口气,微笑着向我请求道:“‘老弟呀’让我们过去罢,啊——好老弟!”笑眯眯的脸上绝无生气。两人都是一鼻子尖汗珠。女性特有的柔情乃所向披靡、无所不摧的利器,可以征服一切。我一下子就被征服了:被感动了,立刻决定允许她们过去。此刻莫说让路放行,就是她命令我去做什么,我也会慷慨从命,决不打一个波回。
       从此闫纯影就更为鲜明了,用句现在人爱用的深奥语,就是更“立体化”了。
       我后悔自己未说出这想法。我有预感,如果我说出,老师定能答应。那样,我就和闫纯影同桌了!我并不是没有想起来,我去干什么,还会忘记这件事,是不大好启口。主动提出和女同学、女同学最看重的、现在是很多男生仰慕的女同学一排桌,这说明什么呀。倘一旦给同学们知道了,那可叫人羞愧无地了!我不能不有所悸虑。
       不过,此番“上访情愿”已算功德圆满,老师也算“体恤民情”,我再不能说什么了。虽然怏怏,也只有先这样,且等她“最后的判决”。
       两个星期转眼过去了。
       天是一天热比一天,心情也是一天比一天烦躁。老师给我一粒定心丸,我便尽量的不去想了。至少在心里这样的劝告自己。我感到自己的“转运”应该不远了,可既然没到来就不踏实。加之这些天忙于节目,老师确实也无暇他顾。我真担心要强的啊老师把我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给遗忘了。学校也是,早不演晚不演,偏赶这时候凑热闹。年年都是十月才演的,今年偏要搞“向党旗宣誓”大合唱,三年以上才出节目,但也许因为郭老师出名罢,班级学生多,二年只有我们班抽出一部分参加大合唱。(所幸没有我,我也不稀罕这种事。)这样忙累的时候,马上要演出了,再去打搅老师,显然太粗鲁和莽撞。不过烦躁归烦躁,半年多来,我的心情从来没有这么好过,老师的几句话,是我郁结心中的伤与怨尽化烟飞。
       此外我就再无别的心思了、人到这时候也未必就失眠的,壮汉至此是酩酊大醉,莽夫遇之是蒙头大睡,我偏于后者;但不蒙头,只往尚感凉爽的课桌上一趴,一会功夫,一切便可超然象外。这段时间唯一的收益,便是在校老师指定的午睡。中午上学来,天太热,家里给我“解渴的”已由过去的一根冰棍升格为一瓶汽水,还是不太管用。外面无甚可玩,屋里倒还好些。这些日子事多,老师也比过去严厉了,她要求只要进屋就得睡午觉。她未来时或者有事晚来,就由闫纯影和郭丽洁轮流看管,两人来的都很早,虽无谭丽丽那样的魄力,却也足以和天气一起使屋里鸦雀无声。过去很少午睡的我,现在也有些习惯了,只要往桌上一趴便觉得困倦,闭上眼睛眯一会,很快就沉沉睡去,时常是一觉睡到上课,我自己也奇怪从小就被家人认为“觉轻”的我怎么一下子善于此道了,也许是那个世界没有朱丽丽罢。
        一日,又是酷热的天气,同学们午睡正酣,我也正自香甜。忽然一阵急促的“哐哐”声把我们惊醒了——
        只见郭老师手拿着教鞭,站在讲台上正用力敲着黑板。她大声道:“都坐起来罢!行啦,同学们,快点——先别睡了!”
       纵然同学们十分不情愿,却也不一个个懒洋洋地坐起来,强打精神。哎,这睡不足比不让睡还要难受。
      老师一般是不干扰我们午睡的。有时候进班级看我们表现好,都睡了,还格外小心,坐立举动尽量不发出声音,生怕惊醒了我们。时而会下来走走,也是步履轻盈,谁感觉到了,抬头看她时,却注视着着你轻声说:睡罢,睡罢。柔和的语气如同母亲一般。而一当听到外面响起上课铃,她便笑呵呵道:睡差不多了,起来罢,精神精神!大家也只有全力驱逐睡意以迎接上课,却仍像喝醉了似的。老师见大家“意犹未尽”,便就着我们的睡觉在说上几句玩笑,使我们在笑声做顿时精神抖擞起来。于是,她又恢复了平时我们熟悉的富有力量的严肃,干脆而朗然地高声说道:上课!……
       今天显然是有什么事情。而且她来的又比平时晚。
       “影响同学们睡觉了,今天少睡一会。”老师满含春光般的微笑,停顿了一下,向外看了一眼,“我给大家介绍两位新来的同学……”她向门斗一招手:“你们进来罢。”
       同学们一听都精神了,睡意也一下子神奇地消失了。就好像打蔫的秧子浇了水一样,都支楞起来了。在谭丽丽走后,又走了那个后面的大个男生——他那么巨大,我希望他不是回一年去“深入调查”去了;新来的已经有三位,真是“人心所向”。不过这几个学习都不太出众:也许正是因为这个才转学的罢。以致我现在有个印象,只要转来的,都不会是好学生,就像长相好或爱打扮往往学习都一般一样。已不是头一次来新生,本已无奇,但既为新生,总有“新”的一面,好奇心让大家还是蛮感兴趣。我也困意全消,挺身端坐(这几天我表现得特别好),准备欣赏新生。
        门外,一先一后走进来两个女孩子。一般高,年龄也差不多,怯生生的,模样长的都很美。不,应该说相当美,在学生中是比较显眼的,冷丁的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两个新生,一注意发觉确实十分漂亮,屋里的不同于前几次的刹那间寂静下来就是最有力的明证。这对当时美其名曰“雪白的教室”、实则污陋不堪的班级来说,真颇有一些显得“蓬荜(棚壁)生辉”了。令人眼前一亮。
       先进来的一个,身穿浅蓝格的港衫,喇叭裤,一条大辫子直坠到腰,头上卡着一个镶金线的宽发卡,也是蓝色的,额前的刘海儿还微微向里弯曲,——真是少见,这么洋气。但得承认,这很好看,只是长的微微有点黑。天这么热,晒黑一点很正常。似乎带着笑意的双目左顾右盼,很是活跃。脚上是露出脚背的红皮凉鞋(很可能就是小孩子穿的人造革鞋)。这长相,新潮的打扮,很有点像前些日子临班老师家从广州来的亲戚带的那个女孩子。曾在学校造成不小的轰动,女同学们都争相跑去看。那个孩子一看便知是大城市的孩子,就是显得不一样。眼前的这个新生,虽然还没有达到这个“高度”,长相却有过之,直把同学们——尤其是女同学们——都看呆了。
        另一个,看上去高一点点,也许是地势的关系罢,神情却不如头一个自然。脸上一直带着刚进门时的羞怯。却没有穿港衫,穿着一件要普通得多的、但很干净合体的粉上衣。还是长袖的,绾起在胳膊上。这穿着,显然还是不如头一个,但也算是比较好的。照我的经验,学习可能会好一点罢。我注意到,她的靠近颈部衣扣没有系上,领口敞开着,尽管如此,脖子上还看见天热带来的汗意。衣袖向外翻绾两三扣,露出一截洁白的手臂。这样打扮显得很随意。也没有穿喇叭裤,就是普通的筒裤,腿两侧有当时小姑娘喜欢的缝纫机轧上去的裤线;粉色的透明的凉鞋。她的肤色比头一个白(其实那个也不黑,是她显得更白净),只是模样没有那一个打眼。她就是当地好看孩子的那种美,唯只是很耐看。初看去,觉得她要逊色于另一个,再加确认,又会使人犹疑起来。她脸上没有头一个那样明显的表情,仿佛情绪还有些低落,明眸旁视,睫毛仆动,好像很不愿意被同学们这样注视着,仅管大多数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另一个身上。她的口鼻都不大 ,长得恰到好处,但不知是粉上衣映的还是热的,微呈粉红,好像感冒刚刚好似的。头发是常见的“双燕尾”,仅仅垂到两肩,黑黑的像刚刚洗过;也卡了一个发卡,不带金线,是纯粉色的。
       相比之下,头一个美的“洋”,这个美的“纯”。但并非“土”,应该说是很朴素。
       来新生并不意外,好看也没什么可意外,同时来两个都这么好看就有些意外,而一家俩孩子特点如此不同则更是意外。我不知道为什么同学们大都被第一个吸引住了,而我却更留意这略显羸弱的后一个。也许是她的略显低郁之态更适宜我这一段时间来的心境罢。
       老师指着“蓝发卡”说:
      “她叫汪影,是姐姐;”
       又指着“粉发卡”:
      “她是妹妹,叫汪婕。”
       噢,叫“汪婕”。我心里想。汪婕,什么意思不明白,不过觉得挺好听。
      “真好看呢……”
      “好像一对双……”
       马上有人窃窃私语了。虽然两人特点不同,但是个头相仿,长相匹配,又是姐俩,却是也容易让人想到双胞胎。再看汪氏姐妹,都低头了,汪影的嘴角挂着自得的笑意,汪婕则眉头紧锁,眉宇间略带一丝怨尤。
      “别说了!这么没礼貌呢,给你们点笑脸就没样。又不是头一次来新生,还这样子。”老师连忙制止,继续道:“今后大家要待他们跟自己的同学一样,只要来到咱们班,就是咱们班的同学,没有什么后来先来之分,大家要相互关心、帮助,好好相处。我看谁还敢起刺儿!”老师说这往后斜了一眼,“别好事找不着,让人烦的事啥也不落下。心灵不好比学习不好更可恶!好了,你们——”老师一直最后空着的那一排桌,向她们道:“你们先坐后面去,回头我再给你们串。”
       汪影汪婕低着头,走到后面去了。
      “这回……都坐满了。……”老师似乎在自言自语,眼中流露出一丝快慰和满意。“咱班这是学校最大的教室,也没座了,再来还没地方了呢。”
       随后,她布置了自习的任务,还是临时由郭丽洁代为看管纪律,扫视了一边这使我们感到优越和自豪的“最大的教室”,带上抽出参加大合唱的二十来人,出去了。
       这种事和前几天开运动会一样,使大家都无心学习,班班学生都心不在焉,用老师的话说,就是“一有活动,心就浮起来了”。老师一走,同学们便又纷纷指手划脚,回头回脑的议论开来……

                阳春去尽水犹寒,冉冉芙蓉傲牡丹。
        为保高洁同御辱,换来默契共经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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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草萋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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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9-14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链接,更为清晰  《序》
http://bbs.shiandci.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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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9-14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笔下人间 于 2013-9-24 05:08 编辑


链接地址:
http://bbs.shiandci.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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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9-14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笔下人间 于 2013-9-24 05:24 编辑



链接地址:
http://bbs.shiandci.net/forum.ph ... d&tid=271130&ex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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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9-22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动人。坦率、真诚、自然,如对面话家常般娓娓道来,极富感染力。

一直以为笔下兄只会写诗填词。这真令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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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9-23 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从过去发的几段中摘过来的,段落都很混乱。链接里比较规整。别的帖子发的三四是接着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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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9-23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起来您用的是拼音输入法?

序之第一段倒数第四字:“此”应为“词”罢,仿佛也见过其它一两处出错。仍然感觉得到极难得的严谨与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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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30 18:06
  •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9-23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指含香 发表于 2013-9-22 15:56
    的确动人。坦率、真诚、自然,如对面话家常般娓娓道来,极富感染力。

    一直以为笔下兄只会写诗填词。这真 ...

    含香也来了,读得仔细。。。笔下兄有我们大家跟着,也是辛苦笔耕中的愉快吧。{:soso_e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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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9-23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草萋萋 发表于 2013-9-23 14:02
    含香也来了,读得仔细。。。笔下兄有我们大家跟着,也是辛苦笔耕中的愉快吧。

    南草。{:soso_e178:}

    嗯,但凡读过,我总是读得极仔细的。笔下兄写得可真不错,又一次证明了人类思维惯性的荒谬与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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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30 18:06
  •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9-23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指含香 发表于 2013-9-23 06:49
    南草。

    嗯,但凡读过,我总是读得极仔细的。笔下兄写得可真不错,又一次证明了人类思维惯 ...

    看到你来,很高兴,似乎又回到一零年的那个三月,三年过去了,来来回回,兜兜转转,我们一直没有走散,忽然间,我觉得时光停了下来,就停在你那篇《周家阿婆》的文字里。。。{: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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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9-23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草萋萋 发表于 2013-9-23 15:24
    看到你来,很高兴,似乎又回到一零年的那个三月,三年过去了,来来回回,兜兜转转,我们一直没有走散,忽 ...

    呵,不禁脸红了。

    已习惯深藏最在意的人与事,走一段封印一段,不似你总这样温婉长情。

    细水长流,这话不会错。浓烈的,总是短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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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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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9-23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指含香 发表于 2013-9-23 08:01
    呵,不禁脸红了。

    已习惯深藏最在意的人与事,走一段封印一段,不似你总这样温婉长情。

    记得仙儿在《寂地荒笺》里有一段说到她对我的感觉,她说是37度,开始我不太懂,后来我明白了。。。我不炽烈,但总是会把我在意的人藏{:soso_e178:}在深处,时常念想一遍。。。因为离散,总是痛苦。此时我又想到了谁。。。{:soso_e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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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指含香 发表于 2013-9-23 01:50
    看起来您用的是拼音输入法?

    序之第一段倒数第四字:“此”应为“词”罢,仿佛也见过其它一两处出错。仍 ...

    令我惭愧,觉得检查过了,还是有这问题。是的,是“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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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3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草萋萋 发表于 2013-9-23 06:02
    含香也来了,读得仔细。。。笔下兄有我们大家跟着,也是辛苦笔耕中的愉快吧。

    是的,一点不错。说的过一点,“孤芳自赏”不是重要的,“相与析”才是一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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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3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指含香 发表于 2013-9-23 06:49
    南草。

    嗯,但凡读过,我总是读得极仔细的。笔下兄写得可真不错,又一次证明了人类思维惯 ...

    或许人都有另一面罢。但我觉得这另一面未必一定是反面。但既经坦白,看成反面也无可奈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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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中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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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6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编辑整理集中一起 有没有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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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色的了,很好,看来还当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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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新发,都编辑到这里的第一楼。这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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