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弦斋主 于 2014-1-15 06:37 编辑
我在诗中,写了“玉蝶”、“梅”。前面指玉蝶梅(从字面并无梅字,不作释,你也可当作蝴蝶),后面的“梅“并不只指玉蝶梅,而是指更广泛意义的梅。
荒原认为这么写“重”了,我以陆游诗作证,荒原说那是陆游“下乘”之作。我本想算了,各人见解不同嘛!故未再就此作复。后鱼问、今回首二位又说“玉蝶”、“梅”重了。看来,想罢休却罢休不掉。
我学诗水平是不高,然我不明白为什么不准“重”,这个“重”错在何处?
以下再多举几例“重”者,向各位就教。
南朝陆凯:折梅逄驿使,。。。聊赠一枝春(指梅)。 宋王禹偁咏芍药:红药开时醉一场,。。。露湿红英(也指芍药)试晓妆。 宋洪炎:见江楼下腊梅花,。。一枝春色(指腊梅)别人家。 曾几:几夜幽香(指梅)脑梦魂,。。。分得西湖雪里香(也指梅)。 元稹:秋丛(菊)绕舍似陶家,。。。不是花中偏爱菊。 范成大:纤纤绿裹排金粟(指桂花),。。何处能容九里香(也指桂花)。
隋杜公瞻:灼灼荷花端,。。。名莲自可念。 (这是一首著名的咏荷诗,“荷”、“莲”更直接地重用于一诗,而不假代词、别称类。)
难不成这些都是 “下乘之作”?
汉魏南北朝古诗中这类写法尤不少见。 再说诗经,重字、重句更是多不胜数。 至于词,这类一物重述的情况就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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