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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凤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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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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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1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喜欢看,热闹。。。继续。。。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13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您声明过不会写诗,声明过不会写评论吗?
偶而路过--------------可笑一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13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恩,沉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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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7-9-13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混8两....................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13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下面引用由简约2007/09/13 20:34 发表的内容:
    混8两....................
    小样,这里最好不要混贴,这是站务论坛,不是混贴的地方,小心被警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14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又警告啊。。。路过。。。看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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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7-9-14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下面引用由浮生情缘2007/09/13 23:32 发表的内容:
    小样,这里最好不要混贴,这是站务论坛,不是混贴的地方,小心被警告
    路过............... :em02:  :em02:  :em02:  :em02:  :em02: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14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下面引用由简约2007/09/14 07:55 发表的内容:
    路过...............
    真是个死心眼的人 :em06: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14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没的看了。。。可惜。。。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14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跟着可惜一把,,,嘿,看见阴哥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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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9-2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看得有些晕~~~~~~~~~~~~~~
    不过觉得如果真是整句或大段的引用,最好还是标明一下,以免误会。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21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早就发现窗破的化句了,喵姐姐一一指出,足见治学严谨,我是搞学术的,非常支持这种态度!
    学习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22 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这个贴子最后由小语在 2007/09/22 05:35 第 1 次编辑]

    呵呵,一直作为一个旁观者在关注这个帖子。不知说什么,因为不知说啥好。
    我突然在想一个问题,假如我是窗破,此刻我该怎么办?
    ——站方已经希望平息此事了,我若出来论吧,一个人势单力薄,不认识什么人也不会有人帮我说什么。言辞若不小心会得罪人,言辞过激呢会遭指责,若引起波折的话有可能被封id或ip,最后是黯然离去……
    ——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点评者啊,我喜欢古诗词,我希望和大家交流。我看了一些书,我读了许多诗话词话,记住了里面一些精彩的句子。读到喜欢的论坛作品我会结合前人的诗话词话点评一下,大家一般都觉得我点评得还算到位。得到大家肯定我也很高兴。
    ——读诗词时,当读到一些典故并读明白的时候,我内心会很愉悦。当大家读我点评,读到化用的前人的熟悉的句子时候,是否也会彼此了然,相视一笑呢?我不搞学术研究,来论坛是放松来的,我只是希望和大家交流。可是我喜欢的唐宋论坛啊,对一个普通的诗词点评者是否能够友好一点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22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这种问题真要辩论起来,那就看当事人和旁观者够不够客观了。
    1、 我个人认为,任何文学论坛,其实都默认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既该作者的作品(包括学术性交流回复)如果不加以注明的话,则默认为这是他的原创。这其实也是大家的一种思维惯性折射,在最低限度上都相信别人不会弄假。这是一种难得可贵的无条件的信任(客观因素),所以应该要珍惜。
    2、我个人还认为,任何文学艺术论坛,一般也默认遵守“文责自负”原则,任何作者都必须为他自己的言论(包括作品)负责,这也就是说,虽然这是在网上,但请慎重些,大家都从最低限度默认和相信你是原创,如果被人发现弄假,那就会形成信用危机,很难教人再持续信任,那便得不偿失了。
    3、请参考著作法,任何作品如果有引用的地方,请及时标注并加以说明,(如:是参考了什么著作?作者是谁等,这是对原作者心血的一种尊重和敬意),如果不加以说明,从文责自负的原则出发,那就构成瓢窃。在网络上也应该以此为鉴,不能说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不加说明为我所用,否则极容易形成误会。
    4、在此次事件中,凤十二管理员发现了窗破月寻人屡次“引用”前人点评而不加说明的情况,通过回复进行暗示,再通过短信进行沟通(这也符合管理员先礼后兵的原则),这是给对方一个台阶下。请注意,做为一个管理员,有时更需要人文关怀管理而不是教条式管理。只是可惜,沟通无效,窗破君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错,所以才有了这个足够指证窗破君错误的帖子(多项证据显示)。
    题外话: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本人多年前也犯过类似错误,用过前人东西,没注明(可我确实不知道有这规矩),也被人善意或不客气指出来过,批评过。对于善意指出来的,我表示感谢,对于不客气的,我只能表示惭愧,并引以为诫,尽量不再犯类似错误便是。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22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论坛究竟是干吗的呀,糊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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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2-20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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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2-12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欲人不聞,莫若不言;欲人不知,莫若不為。”欣赏就好,争执何为?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3-4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篇篇挺营养的,精华也需要积累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3-4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窗破月尋人: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老帖子了,很多都没看,今儿温习一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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