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说,这就是两种不同的游戏,有不同的规则,,因为今人可能比古人更为注重格律平仄,甚至是视其为决定性因素,,所以,依欲藏春的主张,将格律放到最后,似乎已不能将自己的作品纳入诗词的行列了,,
所以我说,这应该可以认定为两种不同性质的游戏了.
所不同的是,一种已获得合法地位和认可,一种仍处于朦胧混沌的萌芽状态.
但是,这种观点,我不觉得它有什么错,,格律流传到今天,有它自己的道理,而持欲藏春观点的人,如今亦不再少数,这自然也有它的道理.
不仅无格无律,而且连字数也不等的现代诗都可以写,为何不能写字数相等,不注重甚至是完全不讲求格律的文体呢?
说到底,做文字无非就是表达心声嘛.
当然,这种文体如果给自己戴上诗词的帽子,那就应该是它的不对了.
既然已经从母体分离出来,就应该划定自己独立的范畴,给自己取一个新的名字,,父亲叫张三,儿子就不应当再叫张三了不是?否则要闹大笑话.
再打个比方,曼联和AC米兰正在比赛,结果姚明领着火箭队上去,一个劲往球门里投篮,哈,这当然要被驱逐出场了..
现在的问题是,姚明的火箭队没有自己的场地,他们想玩篮球,热爱篮球,但他们游戏方式,还没有获得世人的认可,甚至是连他们自己都没有觉察到,自己已经发明了一种新的游戏,还没有合成一股统一的力量,所以,他们象游兵散勇,侵入到别人的领地去,当然不会有好下场,,而这种行为本身,自然也是不正确的,不明智的.
当然,这也许是新生事物发展的必然阶段吧.
如果把诗词比作一个女子,那么音律之美,应该等同于她的五官外貌了,只不过音律是听觉,外貌是视觉,但都属于感官吧.
至于每个人是注重外观,还是注重内在,那就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了,谈不上谁对谁错,谁高谁低.
当然你也许会说,外观内在都要兼顾,可是,哈哈,世上能有几个这样的女子呢?
好比你按格律做诗,,不可能说老祖宗们有未卜先知的本事,把每个字的读音都设计得契合你每一首诗所应遵循的平仄,,当你主观的表达与客观的格律发生冲突,当然得有所取舍了.
一句话,存在即合理性,,既然这两种理念都有普遍的存在,就不应该谁小看了谁,
我想,只有动人的文字,触及心灵的文字,才能称之为上品,不管它用的是什么形式体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