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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6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乐府〗
  本指古代音乐官署。「乐府」一名,始于西汉,惠帝时已有「乐府令」。至武帝始建立乐府,掌管朝会宴飨、道路游行时所用的音乐,兼采民间诗歌和乐曲。乐府作为一种诗体,初指乐府官署所采集、创作的乐歌,后用以称魏晋至唐代可以入乐的诗歌和后人仿效乐府古题的作品。宋元以后的词、散曲和剧曲,因配合音乐,有时也称乐府。
〖歌行〗
  古代诗歌的一体。汉魏以下的乐府诗,题名为「歌」和「行」的颇多,二者虽名称不同,其实并无严格的区别。后遂有「歌行」一体。其音节、格律,一般比较自由,形式采用五言、七言、杂言的古体,富于变化。「行」是乐曲的意思,见《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司马贞《索隐》。
〖赋得〗
  凡摘取古人成句为题之诗,题首多冠以「赋得」二字。南朝梁元帝即已有《赋得兰泽多芳草》一诗。科举时代之试帖诗,因诗题多取成句,故题前均冠以「赋得」二字。同样也应用于应制之作及诗人集会分题。后遂将「赋得」实用为一种诗体,即景赋诗者亦往往以「赋得」为题。
〖联句〗
  旧时作诗方式之一。两人或多人共作一诗,相联成篇。传始于汉武帝时《柏梁台诗》(疑系后人伪作)。初无定式,有一人一句一韵、两句一韵乃至两句以上者,依次而下。后来习用一人出上句,续者须对成一联,再出上句,轮流相继。旧时多用于上层饮宴及朋友间酬应,绝少佳作。
〖集句〗
  旧时作诗方式之一。截取前人一代、一家或数家的诗句,拼集而成一诗。现存最早的集句,为西晋傅咸的《七经诗》。
〖古风〗
  诗体名。即「古诗」、「古体诗」。李白有古风五十九首,明胡震亨谓其内容「非指言时事,即感伤己遭」,中有不少名篇。
〖古体诗〗
  亦称「古诗」、「古风」。诗体名,和近体诗相对。产生较早。每篇句数不拘。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言诸体。后世使用五、七言者较多。不求对仗,平仄和用韵也较自由。
〖四言诗〗
  诗体名。全篇每句四字或以四句为主。是我国古代诗歌中最早形成的诗体。春秋以前的诗歌,如《诗经》,大都为四言。汉代以后,格调稍变。自南朝宋齐以后,作者渐少。
〖五言诗〗
  诗体名。由五字句所构成的诗篇。起于汉代。魏晋以后,历六朝隋唐,大为发展,成为古典诗歌主要形式之一,有五言古诗、五言律诗、五言绝句。
〖六言诗〗
  诗体名。全篇每句六字。相传始于西汉谷永,一说东方朔已有「六言」,其诗均不传今所见以汉末孔融的六言诗为最早。有古体近体之分。但均不甚流行。
〖七言诗〗
  诗体名。全篇每句七字或以七字为主,当起于汉代民间歌谣。旧说则谓始于《柏梁台诗》,恐不可信。魏曹丕《燕歌行》,为现存较早的纯粹七言诗。到了唐代,大为发展。有七言古诗、七言律诗、七言绝句。与五言诗同为古典诗歌的主要形式。
〖杂言诗〗
  诗体名。古体诗的一种,最初出于乐府。诗中句子字数长短间杂,无一定标准,最短仅一字,长句有达九、十字以上者,以三、四、五、七字相间者为多。
〖近体诗〗
  亦称「今体诗」。诗体名。唐代形成的律诗和绝诗的通称,同古体诗相对而言。句数、字数和平仄、用韵等都有严格规定。
〖今体诗〗
  即「近体诗」。
〖律诗〗
  诗体名。近体诗的一种。格律严密,故名。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初。八句,四韵或五韵。中间两联必须对仗。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声。分五言、七言两体,简称五律、七律。亦偶有六律。其有每首十句以上者,则为排律。律诗中,凡两句相配,称为一「联」。五律、七律的第一联(一、二句)称「首联」,第二联(三、四句)称「颔联」,第三联(五、六句)称「颈联」,第四联(七、八句)称「尾联」。每联的上句称「出句」,下句称「对句」。
〖格律诗〗
  诗歌的一种。形式有一定规格,音韵有一定规律,倘有变化,需按一定规则。中国古典格律诗中常见的形式有五言、七言的绝句和律诗。词、曲每调的字数、句式、押韵都有一定的规格,也可称为格律诗。
〖排律〗
  诗体名。律诗的一种。就律诗定格加以铺排延长,故名。每首至少十句,有多至百韵者。除首、末两联外,上下句都需对仗。也有隔句相对的,称为「扇对」。
〖绝句〗
  即「绝诗」。亦称「截句」、「断句」。诗体名。截、断、绝均有短截义,因定格仅为四句,故名。以五言、七言为主,简称五绝、七绝。也有六言绝句。唐代通行者为近体,平仄和押韵都有一定的要求。有人说绝诗是截取律诗的一半而成。但在唐代律诗形成以前,已有绝句,虽亦押韵而平仄较自由,如《玉台新咏》中即有《古绝句》,后人即用「古绝句」以别于近体绝句。
〖应制诗〗
  封建时代臣僚奉皇帝所作、所和的诗。唐以后大都为五言六韵或八韵的排律。内容多为歌功颂德,少数也陈述一些对皇帝的期望。
〖试帖诗〗
  诗体名。也称「赋得体」。起源于唐代,由「帖经」、「试帖」影响而产生,为科举考试所采用。大都为五言六韵或八韵的排,以古人诗句或成语为题,冠以「赋得」二字,并限韵脚,内容必须切题。清代限制尤严。
〖诗韵〗
  指作诗所押的韵或所依据的韵书。隋时陆法言著《切韵》,共分206韵部,分部太细,不便押韵。唐初规定相近的韵可以同用。南宋时,平水人刘渊编《壬子新刊礼部韵略》,把同用的韵合并为107韵,后人又减为106韵,并称为平水韵,这便是沿用至今的诗韵。唐代实际所用的韵部,和平水韵所编大致相同。
〖押韵〗
  亦称「压韵」。作诗歌时于句末或联末用韵之称。旧因押韵,例须韵部相同或相通,但也有少数变格。诗歌押韵既便于吟诵或记忆,又使作品具有节奏、声调之美。
〖近体诗押韵〗
  近体诗押韵要求严格。不论绝句、律诗、排律,都必须用平声韵,且一韵到底,不许邻韵通押。
〖古体诗押韵〗
  古体诗押韵较宽。可转韵,或邻韵通押;可押平声韵,也可押仄声韵。仄声韵中,要区别上、去、入声,不同声调一般不相押,只有上声韵和去声韵偶然可以相押。
〖叶韵〗
  一作「谐韵」、「协韵」。诗韵术语。谓有些韵字如读本音,便与同诗其他韵脚不和,须改读某音,以协调声韵,故称。南北朝有些学者按当时语音读《诗经》,感到好多诗句韵不和谐,便将作品中某些字临时改读某音。明陈第始用语音演变的原理,认为所谓叶韵的音是古代本音,读古音就能谐韵,不应随意改读。
〖通韵〗
  诗韵术语。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韵部可以相通,或其中一部分相通。作诗时通韵可以互押。如「平水韵」中「一东」与「二冬」、「四支」与「五微」、「十四寒」与「十五删」等可通押。古体诗通韵较宽,近体诗则受严格的限制。
〖换韵〗
  亦称「转韵」。诗韵术语。除律诗、绝句不得换韵外,古体诗尤其是长篇古体诗,换韵较自由,既不限平声韵、仄声韵,也不限于邻韵。转韵时往往在换韵那一联的出句先转,接着联末韵脚跟着转。
〖险韵〗
  诗韵术语。指语句用艰僻字押韵,人觉其惊警险峻而又能化艰僻为平妥,无凑韵之弊。唐宋诗人中也有故意押险韵以炫奇的。唐朝愈喜用险韵。宋苏轼曾用「尖叉」二字为韵,旧时推为险韵中的名作。
〖唱和〗
  亦作「唱酬」、「酬唱」。谓作诗与别人相酬和。大致有以下几种方式:1和诗,只作诗酬和,不用被和诗原韵;2依韵,亦称同韵,和诗与被和诗同属一韵,但不必用其原字;3用韵,即用原诗韵的字而不必顺其次序;4次序,亦称步韵,即用其原韵原字,且先后次序都须相同。
〖分韵〗
  旧时作诗方式之一。指作诗时先规定若干字为韵,各人分拈韵字,依韵作诗,叫做「分韵」,一称「赋韵」。古代诗人联句时多用之,后来并不限于联句。白居易《花楼望雪命宴赋诗》:「素壁联题分韵句,红炉巡饮暖寒杯。」
〖古绝〗
  对不讲平仄的古体绝句的通称相对今体的绝句「律绝」而言。古绝多用拗句,可押平韵也可押仄韵。有些绝句用的是仄韵,但全诗用律句,或用律诗容许的变格和拗救。
〖入律古风〗
  对使用近体诗平仄格式的古体诗的通称。特点为:1全用律句或基本上用律句;2换韵,且多为平仄韵交替;3通常是七言,四句一换韵,换韵后第一句入韵,全诗似多首「七绝」的组合。
〖八病〗
  古代关于诗歌声律的术语。为南朝梁沈约所提出,谓作诗应当避免的八项弊病,即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据《文镜秘府论》所述:平头指五言诗第一字、第二字不得与第六字、第七字同声(同平、上、去、入)。上尾指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连韵者可不论)。蜂腰指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有似蜂腰。鹤膝指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言两头细,中央粗,有似鹤膝。(近人从蔡宽夫说,以为五字中首皆浊音而中一字清音者为蜂腰,首尾皆清音而中一字浊音者为鹤膝。)大韵指五言诗如以「新」为韵,上九字中不得更安「人、津、邻、身、陈」等字(即与韵相犯)。小韵指除韵以外而有迭相犯者(即九字之间互犯)。旁纽一名大纽,即五字句有「月」字,不得更安「鱼、元、阮、愿」等与「月」字同声组之字。正纽一名小纽,即以「壬、衽、任、入」为一组,五言一句中已有「壬」字,不得更安「衽、任、入」字,致犯四声相纽之病。沈约此说,在当时就受到钟嵘等人的批评。宋严羽《沧浪诗话·诗体》也说:「作诗正不必拘此,弊法不足据也。」
〖对仗〗
  诗律术语。指诗歌中词句的对偶。可以两句相对,也可以句中相对。对仗一般用同类句型和词性。作为格律要求,律诗中间两须对仗,首尾两联不用对仗。但也有变例,或颈联不对仗,或尾联用对仗;首联对仗的较少见。绝句不用对仗,但时有作偶句者。
〖工对〗
  诗律术语。对仗须用同类词性,如名词对名词,代词对代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歌词,虚词对虚词。旧时把名词又分为天文、时令、地理、器物、衣饰、饮食、文具、文学、草木、鸟兽虫鱼、形体、人事、人伦等门类。严格的对仗、词性、词类都要相对,称之工对。如「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
〖宽对〗
  诗律术语。与工对相对而言。宽对只要词性相同,便可相对。如「饮马雨惊水,穿花露滴衣。」
〖借对〗
  诗律术语。一个词有两个以上的意义,诗人在诗中用的是甲义,同时又借用乙义或丙义构成工对,便称借对。如「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除了借义,还有一种借对是借音,如「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流水对〗
  诗律术语。指一联中相对的两句关系不是对立的,且单句意思不完整,合起来才构成一个意思,似水顺流而下,故称。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合掌〗
  诗病的一种。指对仗中意义相同的现象。一联中对仗,出句和对句完全同义或基本同义,称为合掌。此为诗家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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