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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共婵娟——给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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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6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给香香的诗——
第一天——
火锅里
鱼的肢骸起伏
我把思念团成粉丝
下到沸水里 化开
冷气和热气
在啤酒瓶壁上交战
不知道是谁输了
哭得我满手的湿意
想起去年冬天
你柔柔地一声呼唤
饭局上的喧嚣像蒸气一样散去
我笑了 醉在回忆里
邻桌的孩子却因为烫了嘴 哭了

第二天——
那天 我梦见了你
你指责一群人
漠视一个孤苦的孩子
然而,他们仍旧漠视着
你在我怀里哭
我们一起诅咒东飘西荡的日子
天是晴的
没有风,也没有雨
我们的剧本中缺少
小说里的道具

第三天——
没有你的日子
一下子被拉得很长
每一分钟都像是那情诗里的字句
无法圆滑过去
有人在凌晨两点发来短信
要知道自己的姻缘
他说把握不了的
只好求助于命运
给我测个字吧——他说
我把脸埋在头发里
冷笑
就像一个真的巫师

第四天——
又是一年七月七
二月里的巧克力
仍旧在柜子里陈列着
你和我相隔
两个国度的距离
就像是牛郎和织女
想来前生我是银河
你是坠毁在我怀里的一只喜鹊吧
你一百年的积怨
折抵成这一世
我对你的痴恋与不舍
第五天——
昨晚的月亮
欠缺了一半的团圆
星星都去听牛郎织女的悄悄话了
留下霓虹灯值班
开出大朵的妖艳
情人眼里的夜色撩人
小孩子叫卖的玫瑰花却单薄得像我
夜里的孤枕梦

第六天——
我的思念
泛滥成灾了
就像今晨的大雨
无绵无休
那阴冷的风啊
不要再吹了
你不见日光灯下我的影子
孤单得站立不稳么
第七天——
上帝用六天为我们仁慈地创造了一个世界
你狠心地用六天将其全部带走
留我一人浑浑噩噩地游荡
如天地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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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6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里共婵娟——给香香

……
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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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7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里共婵娟——给香香

给香香看的散文——
又是一年七月七
总觉得应该为中国的情人节写点什么,却陷在七月七的字面上,无法铺展开。忽然想起去年,去年的这个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地上一天,应该是天上的多长时间呢?
想想牛郎和织女应该是最有资格说“只羡鸳鸯不羡仙”的,从上了天的那一刻开始,他们的角色已注定一年只能演一场不过有些许团圆色彩三百六十五分之一人类天长的的喜剧,余下的便是亿万光年的守望。
隔着银河,一年可以看到多少颗流星?难道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千千万万亿亿的许过,从来没有一个心愿可以实现?
我若是牛郎,不会带了那一双儿女去追织女,在人间一个人拉扯着孩子长大,让后代可以世世代代与自己的爱人相守,不比那永生不老却没了自由好吗?何苦在世人举头仰视的盼望里用一瞬间诠释一个被误读了千百年的神话。

去年的七月七,写了一个《索性无情》。然后有人问,为什么好好的神仙你也要演绎成悲剧。刚好看到一句自认为很经典的话,借用来做回答,“这世上一半人的快乐,另一半人永远都不会懂。”
我没有精神自虐的倾向,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我在相信“每朵乌云都会有金边”的同时,会站在干裂的土地面前武断太过于灿烂的阳光就是一种罪恶。所以,我难免会想像牛郎和织女是天上最不幸的一对,却被很多人生生羡慕成神仙眷属。
也许本来就没有牛郎,也没有织女,所谓的七月七,不过是好心的神仙为了那条全身都是星星的河杜撰的一个起源。

七月七,中国的情人节,总觉得“情人”这个词已经沦落了,越来越见不得光。
忘了是在哪一个喜剧片里看过,梁家辉和吴君如饰演的两个名人私下相会,梁家辉说了一句台词,大意是说自己不喜欢“偷欢”这种说法,而比较喜欢“偷情”,因为虽是偷,但毕竟还有一个“情”字。
什么是爱?什么是情?
爱情=爱+情
爱有很多种,比如仁爱,慈爱,父爱,母爱……
情有很多种,比如亲情,友情,热情,豪情……
省略号后的某一种爱加上省略号后的某一种情,组合成了爱情。
有的人的爱情是溶化的水,简单的物理反应,
有的人的爱情是熔化的水,要经过某种化学反应。
爱情不等于情爱,因为有爱而生的情,像情欲,是正当的,因为一句“我爱你”,让你觉得占有你所爱的人是天经地义。
爱是自私的,两情相浓时不离不弃,一厢情愿时不放不舍。
偏偏有些人爱得大方,让别人看了心里不是滋味。对于他们来说:在婚姻之外,爱是在你想撤退时,我主动放弃;在婚姻之里,爱是在你想出城时,我便开了门放你一条生路。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又是一年七月七。
总有一个奢望,爱人也是情人,并不矛盾,而是相互支撑。
去年的这个时候,你心里恋着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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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7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里共婵娟——给香香

人生·舞台·戏子
于网上浏览,偶见一论坛正在讨论自己最喜欢的台词,集录数句,觉得人生的大部分意义便全在这些文字之中了……
                                             ——题记
序幕
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
                                                                              ——莎士比亚  《麦克白》
第一场
有的忙着生,有的忙着死……
                                ——《刺激1995》
在自己的哭声中来,在别人的哭声中走,每天,红尘俗世总有生死同行。上帝让为善的长出翅膀,而那些堕落的灵魂被魔鬼收买。活着的人,没法勾画出天堂与地狱的区别,也许它们的界限不过在一念之间而矣。
父精母血,生养之恩,竭尽一生,何人能报?
生命的最初,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今生果为前世因,一切都已经决定好了的。于是,看破的,说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执迷的挣扎于名利之中,在取舍间两难,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都是最想要的。
人生一世,活着不是我们的终极目的,却是每个人极尽所能要维持的状态。
如同每个人生来都是一片和别人不一样的叶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轮,有的按部就班,一生中规中矩,有的只因偶然便将一生的轨迹全都改写,没了自主的权利,浑浑噩噩,也是有始有终……最恨别人的无心之话、无心之过,只因无心之话最伤人,无心之过最害人。然而,被伤被害之后又能怎样?自我防卫也会有太过之嫌,何况他本无恶意,孰料人生的大部分就因这“本无恶意”而沧落成殇了。
总觉得世间真正的悲剧不是自己身边有万恶之徒作奸犯科,而是周围的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好,只不过大家都有一点自私,而这自私也仅仅是一点点,无奈所有的人的一点点累积起来,让每个人都无法轻松,勾心斗角有时不是我们自己故意所为,而是被逼迫时的自然应对,就像是膝跳反射——我们都有保护自己的方式,如果不想自己被伤害,就只有伤害别人,或者是自己被伤害了,做不成被人打了一边脸再伸过另一边脸的圣人,于是我们拿起已放下的屠刀,寒光凛冽,看谁能立地成佛?
其实,我们都是凡人,所以我们没有资格论定别人身后的是非,连我们自己,穷其一生也无法读得通透。  
第二场
人生就这样苦,还只是童年是这样……
                                                 ——《杀手里昂》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不落凡俗的成功人士都有一个不幸的童年——
有的是上一代的恩怨总会牵扯到血脉,于是,原本应该天真浪漫的眸子里布满了与自己年龄不符的忧郁和仇恨;
有的是生不逢时,身如草芥,要么任人欺凌,要么忍辱负重;
有的徒羡幸福是别人的欢声笑语,自己连姓氏都是因为有人可怜而施舍的;
……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曾经是孩子的大人都在难懂的世事中长大——
想要的不过是有爸爸的爱,妈妈的疼,为什么在其他人眼里很平常的事,在他们的世界里却永远是难以企及的奢望?
为什么别的爸爸妈妈都那么和蔼可亲,自己的父母却总是恶言恶语?
……
忘了是谁说过,孩子的世界很大,从彩虹的这头走到那头,孩子的世界很小,一朵飘飞的蒲公英就可以带走。
那小小的纯真的心灵里,所要的东西都是小小的,一只蝴蝶,一颗糖,一支烟花……就连许个愿望也是小小的,那么容易就可以满足。
小的时候,总盼着长大,可以理直气壮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自己保护自己。等到真要自己独挡一面的时候,才知道只有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才可以不用长大。
如果可以,我愿所有的大人都能用孩子的眼睛去看世界,用孩子的心去包容世界。
第三场
对我来讲,青春同贞操一样重要。
                                                         ——《逃学威龙》
对我来说,青春是一个很笼统的词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是指从懵懂的童年结束到沮丧的更年期来临这一段吗?
一代有一代的青春格调,但总体说来,现在这一代所体现的是色彩多了,却不见亮丽,反而显得有些杂乱无章。比如头发,以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进化到可熨可烫可染,是无可厚非的,但其将自己一个人的头发变成七彩虹霓,彰显出另类的同时,偏偏又污染了若干人等的视觉。中国人比较传统,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等到“不学好”、“堕落”之类的口水喷过来,能坚持到最后的自觉有勇者风范。世界呼唤和平,没有“甘洒热血写春秋”的机会,既然年轻的资本过期贬值,不如趁机挥霍了吧。偶尔有些许过错,一句“年少轻狂”自然可以打发,至多再加上“荒唐”二字,也没什么损失。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存方式,任何人不能以自己的主观想法去否定别人的客观存在。
颓废的越来越多。要么放荡,要么奢迷,有什么样的资本做什么样的破费,可能自甘堕落是因为想不明白大家站在一起,除了胖瘦高矮美丑,正常的都不过是同样的身子骨,为什么有的人就可以随意张扬,人生一副大好的样子,自己却两眼无神,看不见前程有半点锦绣的轮廓。没来由羡慕那些功成名就者,不过二三十岁,就已经独挡一面,名符其实的年少有为。若说人家有家世,有背景,不全是自己打拼吧,偏又有白手起家,当初连自己都不如的“黑马”。而自己呢,管它什么青春的花开花谢,人生得意须尽欢,要么用烟打发,要么用酒肢解——人生不得意那就不欢不喜不悦不乐吧。
老人们总看不惯一些年轻人不学无术的样子,言必称上进,可惜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变成李泽楷,大都还是不可救药地陷入流俗。贞操可以死守,青春呢,怎么守得住?总有会失陷的危险,就算原本固若金汤,也架不住恶习如兽,日夜蚕食。据说很多建筑都是毁于内部的颓败。
青春到底像什么呢?它是生命中最脆弱的那根弦吧,易断然而曲调总是最动人的。
第四场
祖宗没眼光,让我追求学问,让我著书传世。谁知道,写游记,他们说我泄露国家机密;写历史,说我借古讽今;注解兵法,又说我策动谋反;写神怪故事吧,又说我导人迷信;最后改写名人传记,结果这个名人失事,被定为乱党,我跟他一块儿判了个终身监禁……唉,人生就是个牢狱啊!
                                                                                                          ——《倩女幽魂之人间道》
昔曹丕《典论·论文》中有云:“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中国文人历来信奉此论,不能驰骋沙场,那就“文以载道”吧,“腹中贮书一万卷,不肯低头在草莽”的拿笔杆的,以笔作刀枪,写得好了便是“一言可以兴邦”,可也有败笔时,都说言者无罪,奈何白纸黑字的写下来,有了星点差错,或者冒犯了权贵,下场可想而知。
都说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那是老话,不在其位,不知其苦,不是早就有人说“要不是没办法,谁愿意卖文为生”了吗?想是时来不济,方与文字有染啊!
世风日下,有职业的没道德,有道德的没职业。其实谁愿意工作和生存压力总是相提并论?最无奈,干哪一行都不成,就像姜子牙除了等愿者上钩,余者百业皆废。
人生到处是陷阱,说不定哪一步没走对,就栽了下去,然后一步错,步步皆错。就像早上起来晚了,赶着上班,偏偏一路红灯,偶尔起个早,不着急的时候,自然一路绿灯……据说这叫墨菲定律,说得通俗点,叫“倒霉定律”。所以人生第一步,不管是工作,还是爱情,第一步一定要慎重。只当是旧社会的姑娘,一辈子从一而终,所以一定要睁大了眼,给自己选个“好婆家”——不一定要找最好的,但一定要找最适合自己的。

第五场
说好了一辈子就是一辈子,少一天、少一个时辰、少一分、少一秒都不算一辈子……
                                                                                                                                   ——《霸王别姬》
多长是天长,多久是地久,多长多久才是一辈子?未经历时无法设想,经历后又难以担当,不爱是苦,爱又何尝不是苦?从“就这样被你征服,被断了所有退路”转而成了“没有爱又能怎样,谁不是孤独收场”,然后,山盟海誓皆成空,“一弹指一刹那,一辈子不翼而飞”。
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起,你一定要骗我,就算你心里多么的不愿意,也不要告诉我你最喜欢的女人不是我……
                                                                                                                           ——《东邪西毒》)
想想中国的爱情故事,总是在“人面桃花相映红”的春天开始,又总是在“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的冬天结束,再没有“拼将一生休,博君一日欢”的痴情女子,也再没有了“拱手河山换你心”的热血男儿,所有的一切都演驿成“一场游戏一场梦”,苍白而无奈!
深情,是一出悲剧,必定以青春来句读;
痴情,也是一出悲剧,必定以死来终篇。
晚上睡觉,拉着你的手,就跟拉自个儿的手一样。砍了你的手就跟砍了我的手一样——疼!
                                                                                                                                  ——《一声叹息》
夫妻能厮守一辈子的大抵有两种:一种是两情相悦,相濡以沫,一种不过是磨合中彼此习惯对方的存在。
婚姻是镜子,将再神圣再神秘的爱人在朝夕相处时被照出其本来面目——不过都是凡人一样的举动,离不开世俗的一面。因为是凡人,总有无法抵挡的诱惑,于是出墙的出墙,越轨的越轨,无论是精神上的背叛,还是肉体上背叛,意义是相同的,只不过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罢了。
什么才是真爱?《新约·哥林多前书》第13章中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想来,因为凡事肯包容,于是彼此能信任,才会有更好的盼望,所以方能互相忍耐,牵手一辈子的密诀不过如此吧!
第六场
他们说这就是结束,但懂得的人会知道,这不是结束……
——《黑暗中的舞者》
不管是不是结束,我都已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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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共婵娟——给香香

给香香看的小说——

敬亭山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
引子
奴家绿雪,宣城人氏。因掌心生来一点绿痣,五岁时,有异人路过,断言不详,克父克母,便被遣居姑母处,寄身而生。所幸姑家无子,待奴不薄,一线血缘相连而矣,竟胜奴家生身父母。
姑父祖传茶园,到这一脉,后继无人,难免怅然,偏又不擅打理,至奴十六,家道日渐败落。不思己过,迁怒于奴,数次欲逐出门,终因姑母疼爱不舍作罢。
冬去春来,奴已及笈之龄,居姑家度日如年,父母视奴已无,未有半点遣人来接奴归家适人之意,不闻不问,任奴自生自灭,想来心寒,生有何欢?
姑家茶园旁有庵堂一座,因庵中老尼与奴投缘,故每遇姑父呵斥,常躲于庵内以求清静。一来二去,奴竟倦于尘,与老尼议,应奴剃度绝俗。
及至惊蜇,姑父姑母因邻村族中子侄成亲,晨时出行,奴窥家中无人,留书一封,本欲至庵堂,从此尘世两忘。不想过茶园时恰遇阴雨,避于树下,巨雷轰响,奴惧而抱树,岂料由此引出一段荒唐……


宣城,北郊,纷纷杂杂,各色人等,皆举头望天。
一团绿色,不知何物,棱角分明,于空中越聚越多,仿佛即刻便铺天盖地来。
各种异象,因未明显征兆,不分好坏,人只是好奇,不觉得惶恐。
我站在人群之外,静等世态变迁。
蓦地有人惊喝,“妖怪来了!”
人群如鸟兽,四处溃散,我分明听见有陌生男子在我耳边喊“还不快跑”,我被人群袭裹着背向逃离,远远地见那绿色忽又浓缩,于日下幻化成玦,一方碧绿竟于高处飞落我的掌心,晶莹剔透,我眼见掌心之物越变越小,倏而变成一颗痣般大小,融入我的肌肤,擦不掉,也抹不去,我惶恐莫名……
我自梦中惊醒,不知身在何处。只见卧榻铺设华丽,房内摆设亦非寻常人家模样,暗思莫非二八芳华早逝,生前无过,得升仙界不成。
正恍惚间,闻环佩叮当、衣衫窸窣声传来,门外有侍女扶进一盛装丽人,莲步款款,俨然大家闺秀模样。
我欲起身,却被那女子抢步上前拦住,言道,“姑娘病体未安,切勿妄动!”
好一句病体未安,让我刹那间便感冷暖。却原来,我仍在人间。
宣城查府查员外之女,与侍女外出踏青,因遇暴雨,避于茶园亭台之中,见我倒于树下,故救得入府。我本体弱,又因雨淋至伤寒,已然昏睡三日。
生无趣偏又难去,得遇贵人,救我于劫外苟延残喘。想来命苦如斯,然救命之恩焉然无视,挣扎下床,俯身便拜。查小姐急忙拦住,问我家住何处,缘何至茶园之中。
自家身世不足为外人道,只好托言他乡前来探望姑母,于茶园嬉游,惊雷而厥。言罢不敢与查小姐闲谈太多家事,忙称恐姑母惦念,烦劳查小姐着人与姑家送信。
及至查府送信人返,始知姑母因遍寻我不着,大病一场。闻仆人之言,甚感惶愧,姑母待我向来如同己出,如今又因我而病,想来绿雪果然不祥,累及恩慈,薄命如斯,此身存之何益?
虽思及此,奈何姑母病由我起,却只得挣扎着再三拜谢查小姐之恩,不敢耽搁,恨不得及刻便返姑前。
查小姐不便阻拦,嘱家人备软桥送我归去。
至姑母家中,姑父依旧无好言相待。我每日白天侍候姑母病榻之前,悉心照料,晚上一人对烛垂泪,百般煎熬。
经月有余,姑母病愈,方欲展眉,又于无意中闻姑父与姑母言欲收族中一子侄为螟蛉,以备他日终老,姑母虽不愿,亦无他法。
是夜难眠,悲泣自己如落叶随风,全难自主,自知此后姑家再难立身,不由更觉凄楚。想来不知前世造何因,今生得此无依女子之果。

姑父于族中子侄甄选,只待吉日认亲。
孰料世事多波折,平空掉下来一个杜梦玦,不仅搅了姑父过继之想,亦将我一生命运全部改写。
那日,清明。
细雨纷飞,我闻得有人叫门,以为姑父外出归来,不敢迟延,伞都没未及撑,跑了出去。
我打开门时,一阵风吹来,我不由打了个冷战,却见门外站着一个清瘦书生。一袭青衫,五官俊朗,撑一把青色油脂伞,与我隔着一道门槛相望。
终我一生,这一幕都不能忘。
待我缓过神来,只听那书生问,“这可是杜府?”
他的声音熟得让我一阵惊慌,竟和我在查府那日梦中所听见的叫我快跑的声音十分相像。
他进得门来,用伞遮住我,我顿时呆住……
杜梦玦的突如其来,不仅让姑母一时无措,就连姑父也不敢相信十几年前自己在塞外的一夜风流,竟会留此血脉。
事及风月,我不敢留,回到自己房中,却又坐立不安。
不过半个时辰左右,姑母进得房来,垂首泣说那杜梦玦细诉姑父当年所为,未有半点差错,还持有当年姑父所留的信物玉玦一块,看光景倒有十之八九所言非虚。只因兹事体大,姑父已然即刻冒雨请族中尊长示下。
翌日,姑父在族中祠堂滴血认亲,众目睽睽,藏不得虚假。骨血相融,证表同根时,姑父竟抱着杜梦玦又哭又笑,当即让杜梦玦认祖归宗。
姑父中年得此亲子,喜不待言,对我也多了几分和颜悦色。姑母初本不乐,后因杜梦玦自称生母已逝,如今愿于膝下躬持亲礼,也日现欢容。
杜梦玦长我一岁,我便唤他表哥。
表哥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到府中不过半年,才子之名已传于乡里。更令人称叹的是经他打理,姑父祖传的茶园竟有了几分起色。
如此有为,又当英年,府中给表哥提亲的日益多了。
我想起那日得遇查小姐,其模样举止,与表哥倒是极为般配,只不知可否适人。私下里托人按地址查访,待得知查府已然搬迁,不由惋惜,只好做罢。

姑父一心为表哥好生选得一家闺秀,岂料表哥百般挑剔之后,竟称已有意中人,非其不娶。
姑父疑而追问,表哥不语,以目视我。
姑父大怒,拍案而起,以手点指,“此女生即不祥,别人避尚不及,你这不知好歹的东西,中邪了不成!”说罢,拂袖而去。

我一人如魂出,荡于茶园之中,不知何去何从。
想经此事,姑父更难容我,不如明日回了姑母,托言返家视生身父母,就此寻个地方去了。
我于昔日昏厥之树下泪如雨落,想查小姐何苦救我,若那日已殁,怎会多今日这一桩事端?我以手扶树,一人凄楚,忽听人唤,竟是表哥前来寻我。
我拭去泪痕,不知如何面对,只好低头不语。
表哥近得前来,与我相距咫尺,持我之手,低语,“绿雪,我为你而来,没有你,我在杜府何意之有!”
我本不知情事,经表哥言明心志,更觉浑噩,无法言语。
表哥用手指远处峰峦,“绿雪,你可知这敬亭山原名昭亭山,又名查山,因山顶有一亭名敬亭,为南齐谢跳吟咏处,故名敬亭山吗?”
我自幼便居宣城,岂不知此事,未待我言,表哥又说,“李白有诗云,‘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他望住我,口中喃喃,“相看两不厌,两不厌……”
我不知道自己如何和表哥一起回到府中,我感觉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在表哥的眼神中复活了。仿佛天地间瞬间变了个模样。然而,杜府仍是杜府,姑父看着我和表哥一起回来的时候,脸色更沉了。
我开始惶恐,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邻里间传言,表哥不过是假意非我不娶,实为与姑父合谋,逐我出府。
我不信,却不敢问。每日躲着表哥,夜里总会梦见谣言成真,自己惊慌无措时,总会听见有一个声音告诉我,“还不快跑”。醒来时,已然泪湿枕畔。
姑父带着那个道士进门的时候,我险些晕倒。
眼见得那道士手持宝剑,口呼“妖孽”,我瘫倒在地,彻底绝望。
是他,就是他当年金口一开将我一生论定,以致生身父母弃我不顾,累我十六年孤苦无着。如今他又来了。
表哥将我扶起,冷眼看那道士,“道长何必多管尘事?”
“无量天尊!清清世界,朗朗乾坤,岂能容妖孽危害人间,贫道紫虚如今要代天行道,妖孽,受死吧!”说罢,手中挥剑,直扑而来!
我不想躲,闭目甘心受死,却被表哥一把推开。
我睁开眼,却见表哥已然和那道士战到一处。我一直以为表哥不过一介书生,不想竟会如此功夫,待二人升至半中天打斗时,我不由得目瞪口呆,生死皆忘。
我眼见那半空中亮光一闪,随着一声惊呼,表哥自云端摔下来,我扑过去,旋即楞住,他嘴角流出来的竟是绿色的汁液。
“儿啊!”姑父急奔过来,眼见得当日滴血认亲之时眼见的亲生骨血如今却显异状,姑父终于明白那紫虚口中“妖孽”为谁,当场倒地,不省人事。姑母扶其呼天抢地。
我望着表哥,不,他不是我表哥,杜梦玦,杜梦玦,我想起在查府之梦,“你,你到底是谁?”
“绿雪,我为你而来!”他挣扎着起身,握住我手。
我忽然间觉得一切都不重要,不管他是魔是妖,只知他待我好。自从他来了杜府,处处维护我,因他的照应,姑父少了责骂,我可以不用提心吊胆地度日如年,我也可以体味生之乐趣,如今,他又说为我而来。绿雪生世十六载,不曾有人言一切“为我”……
我用衣袖拭去梦玦脸上污浊,他的五官依旧俊朗,宛若当日我初见他的模样。
耳闻脚步声响,那紫虚已然近得前来,我不再怕他,迎面相向,“你说我克父克母,害我自幼难沐亲恩,你既然代天行道,何不取了我的性命去?”
紫虚冷哼一声,“你虽生来命兆不祥,却不至于为害,贫道之剑乃为斩妖除魔,岂能因你出手!”
“你道他是妖是魔,我却只知他待好,你要杀他,就先杀了我吧!”我迎着那剑锋,全无畏惧。
“好啊!这妖孽既已幻化人形人间行走,留他必是祸害,你既有此心,贫道就成全你!”
紫虚的剑,刺了过来,我不躲,却听得梦玦在身后急呼,“绿雪,还不快跑!”
我不想跑,只回头看他,梦玦,为我而来的梦玦就在我的身后。如此,足矣。
哪料紫虚的剑锋一偏,竟奔梦玦而去,我不顾一切扑到梦玦的身前……
只那一瞬间的疼痛,我便再无知觉。
我在一片黑暗中恍惚听见梦玦唤我,我睁开眼来,感觉浑身轻飘,正诧异间,低头见梦玦怀里的另一个我,顿时明白,我终于了于尘世,却再无法抵挡,眼睁睁看着紫虚捉得梦玦元神,无能为力……
“你本无辜,今日为这茶妖而丧,哎,天命如此,”紫虚仰头看我,“也罢,贫道就暂且饶了你这抹孤魂,早点投生去吧!”说罢,紫虚带着梦玦的元神扬长而去……
后记
正如紫虚所言,梦玦原为茶妖,那日雷雨,其本因罪当遭天谴雷劈,而奴惧雷抱树,雷神不敢妄杀无辜,使其元神得保。后化为查府小姐,救奴实为报恩。再化为杜梦玦亦同此理。
为奴梦玦千年功力悉数尽散,那紫虚道士将其元神镇于敬亭山下,云游他方。奴魂得保,然终不灭,寄茶而居,与梦玦所在敬亭山两两相望,经数百年相守以求一朝山开。
后世皆传宣城有名茶,冲泡后,杯中茶叶朵朵,垂直下沉,伴随着白毫翻滚,好似“绿树丛中大雪飞”,故名绿雪。显有人知,此奴精魂所化。
至明朝,奴与梦玦之情感天,玉帝诏封梦玦为敬亭山神,特赐奴仙丹,化戾气,得道成茶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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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7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里共婵娟——给香香

江湖梦
多么怀念那年代
挂一把剑就挂起
一个江湖
骑一匹马就在
古道夕阳里 站成
永恒的风景
十步杀人
血溅五步
酒犹未冷
举杯
一口饮尽所有的
痛快
——本小说根据卧驴王子的《江湖梦》改编

他只看了他一眼,就不敢再正视他了……
什么是“不怒而威”?——他眼前的他就是!
那一身落泊书生的打扮,在他身上竟也是不俗的。那种与生俱来的气质让人觉得他仍是一个王国的统治者。
什么是粗衣布服不掩王者之风?——他眼前的他就是!
有些人即使落泊了,也让你觉得他仍是王者,他仍就有机会东山再起,卷土重来!
所以他只看了他一眼,接着就是叹息——
叹息什么?叹息不管用什么样的服饰,什么样的方法——即使易容,都无法改变他。最好的易容术也不能改变一个人的眼神,他的目光如同逼人的利箭,让别人无法遁形!
他有骄傲的权利和资格,至少曾经有过,所以那种骄傲一旦在他身心上扎下了根,就再无法铲除了,就像一块烙痕,只因烙得太深、太深……

这是老刀书桌上搁浅的《江湖梦》。
老刀自从看完黄易的《寻秦记》后,就开始酝酿着要写武侠小说。他喜欢那种粗旷的回归,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千金一诺,十步一杀,在他看来,这才是真正的男人。
有人说武侠是男人的童话,所以我觉得喜欢武侠的老刀,虽历经了人生若干次大起大落,但是心里还是有一方纯真的领土没有被世俗攻陷的。我这样想,就更加崇拜他了。老刀是我的偶像,他是那种扬笔文飞、挥墨而就,一出手就是经典的角色。
老刀喜欢武侠,我喜欢老刀,为了他,我开始看武侠小说。
我看的第一本武侠小说叫《江湖梦》,对,就是老刀未完成的那个故事。他写得很模糊,我看不懂,又不好意思问。我怕老刀笑我无趣。
我叫叶凡,树叶的叶,平凡的凡,据传有很多人说我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事实上我不是,女人太聪明了不好,我一直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拒绝承认自己很聪明。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自己既引以为骄傲但偶尔又会觉得厌烦的资质。如果你是我的朋友,你千万不要说我聪明,我讨厌这种说法,尽管它可能是事实。
我为什么要一再提到我是不是聪明呢?是因为我第一次见到老刀的时候,我就说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我知道我这么说,他一定会问为什么,他果然问了。我没有直接回答,反问他,你觉得我聪明吗?他说你是我目前见到的最聪明的女孩。我说这就对了,既然你觉得我聪明,那么我相信我猜的对,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老刀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当然,他的故事发生的年代比较远。远到那个时候正流行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千金一诺,十步一杀。
老刀虽然叫老刀,但是他不用刀,他用剑,所以他是一个剑客。剑客都喜欢找人比武,用别人的失败来证明自己的成功,老刀也如此,只不过他比较喜欢找那些别人不敢挑衅的对手,比如七月十五。
七月十五不是剑客,他是一个杀手,一个砍翻了很多成名剑客的一流杀手。杀手大多没有名字,只有代号,所以江湖上的人只知道他叫七月十五,没人知道他真正的名字。其实叫什么名字并不是很重要的事,对于一个习武之人来说,只要你有本事,就算你叫无名,同样也可以是英雄。
那一年,世事动荡,江湖上却很平静。
老刀去找七月十五。
作为一个杀手,七月十五不会做空手的买卖,所以他看到了老刀的时候,没等老刀开口,他就把打开的门重新关上了,这个意思很明显,他拒绝应战。可是老刀在门外说了一句话,让七月十五又打开了门。老刀说的是——你不觉得江湖太冷清了吗?
江湖是谁的江湖?
当然是大家的。可是如果江湖太冷清了,就是一个人的了。
什么人可以掣肘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镋棍槊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十八般兵器安享太平?这个人要么有钱,要么有权。
亓王有钱也有权,可惜因为庶出,所以不得势。
世上有一种人因为精力过旺,总会无事生事。亓王就是其中之一。既然在朝不能万人之上,亓王退而求其次,用他的钱和权换来在野一呼百应。
一文钱可以难倒英雄汉,钱可以让英雄平息了不平之念,而权则镇压了好汉的一怒之争。亓王的精力足够运用钱权操纵一个江湖,这是豪气干云的江湖史上的一页败笔。
七月十五答应了老刀对决,日子就定在七月十五。
七月十五,傍晚。
老刀骑着马,夕阳里他的背影很酷。
他的剑横在身前,剑穗像血一样红,在风中显得夺目的艳丽。
有很多江湖人来看这场争斗,当然亓王也来了。本来以老刀和七月十五的身份并不会惊动亓王,可是因为江湖太平静了,亓王也觉得无聊了。
亓王带的人不多,十个甘于效命的绝世高手和一个不会半点武功却偏要拿着一把剑的女人。
七月十五来的时候,月光正好。
所有的人都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老刀下马的时候,腿有点麻。他活动了一下筋骨,对七月十五说,你来晚了。
七月十五面无表情,冷冷地说,路上遇到几个索命的野鬼。
老刀高度紧张地等了很久,而七月十五又力战了几个高手,所以两个人内力消耗相当,这一场比武仍就是公平的。
亓王的座位摆在离老刀十步开外的地方,他身边的那个女人正在给他斟酒。一双手就像是七月十五的刀一样雪白。
老刀向七月十五点了点头,然后抽剑,七月十五拔刀,剑气与刀风相遇,发出一阵呜鸣,就像是枉死的鬼魂在哭。
那女人刚斟满一杯酒,老刀已经向七月十五攻出三招。
七月十五倒退了几步,亓王看着二人打斗看得更清楚了,因为二人离他更近了些。
高手争战,一旦出手就招招夺命,毕竟对对手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活得好的时候,没有人想死。老刀和七月十五都不例外。
老刀第四招攻出的时候,七月十五的刀势忽然凌厉起来,刀剑无情,而使刀用剑的人却更无情。
七月十五在撤身避开老刀的攻势时,回头的瞬间看到了亓王身边的那个女人,那女人正端着酒递到亓王的嘴边。那双手就像是自己的刀一样雪白。
七月十五的斗志暴长,他的刀斜地里向老刀砍去,两个人身形交错,没有人看清老刀是如何运剑的,只是等两个人分开时,七月十五正在缓缓倒地,他胸口的血喷薄而出。
所有的人都在盯着七月十五看,看一个杀人无数的杀手如何成为历史。等到亓王身边的高手注意到老刀一纵身直奔亓王而来时,已经晚了。因为老刀手中的剑已经横在亓王身边的那个女人的脖颈之上。
老刀赢了,倒在他剑下的七月十五也赢了,江湖不再是亓王一个人的江湖了。可是老刀和七月十五都知道,亓王之所以会败是因为那个女人。一个让野心勃勃的宁王甘愿放弃一切的女人,一定是很不一般的女人,可是大家都看到这个女人很一般,甚至过于平凡,只不过后来据老刀说他找来的这个女人有点聪明。
身为男人,这世上有两种人你千万不要惹,一种是小人,另一种就是聪明的女人。
亓王败在不够绝情……
亓王把号令天下英雄的神龙佩交在老刀手里,转身要带那个女人走。
她望着他,别人不敢正视他的眼睛,可是她敢。
“你错了!我不能跟你走!我是属于他的!”她望着他,用手指了指老刀,那样平静地说,好像说的是别人的故事。
“为什么?”他咆哮,为了她,他把本属于自己的一切都拱手给了别人,可到后来,她居然说他错了。
“你是不是觉得不公平?”人笑了,依然笑若春花,“公平是人定的,我不是故意要骗你。你应该知道‘烽火戏诸侯’的故事,我早就提醒过你,我告诉你我叫小以,你为什么想不到褒姒,事实上我叫叶凡,树叶的叶,平凡的凡,你现在明白了吗?”
亓王的脸变得苍白。
这一次他输得一塌糊涂,连同他自己也一起输了进去,他的目光已经开始迟钝!
被心爱的女人出卖是什么滋味?
他牵过马,他知道他应该走了。
在他翻身上马时,他想回头再看她一眼,却再无勇气,他一咬牙,决定不再犯错。
可是他又错了,这一次他才是真的错了!
他应该回头,只要他再看她一眼。
鲜红的血顺着剑身流下,一滴一滴,很快就染红了那片土地!
她的手颤抖地握着剑,想来早已算好他不会再回头。
叶凡的脸色发白,而亓王早已扬长而去。
“保重!”说完,叶凡倒在亓王刚才站过的地方。
一个女人的悲哀在于她无法帮助她心爱的人得到他应该得到的一切的时候,她便以死来弥补她不能做到的一切。
他知道她骗了他,还可以再一次振作。因为他心里有恨,恨可以使人毁灭,更可以使人再生!她不愿他为了她而放弃一切,于是她选择了最不该走却又不得不走的路!
骋马狂奔的他,像一个落泊书生,只不过粗衣布服难掩王者之风!
他知道自己会回来的,只是不知道等到东山再起的时候,那个骗了他又爱上的女人是否还在……

我帮了老刀一个忙,他很感谢我,所以他在自己的《江湖梦》里为我特别添加了一个角色。本来他想写一个实力相争,甚至有点血腥的江湖故事,可是因为我的加入,这个故事变得有点庸俗了。
好像男人的世界因为女人的加入,总会变得不伦不类,可能以后老刀会改写这个故事,就像一个英雄改写历史一样,当然,这是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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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7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里共婵娟——给香香

[这个贴子最后由叶凡在 2003/09/07 03:45pm 第 1 次编辑]

我要写封信给你

告诉你,今天的阳光很好

我站在阳台上
头发已经晒得半干

风筝线淘气着
将白云串成了串

对面楼里
谁家的孩子偷拿了大人的胭脂
对着镜子憧憬成年

让我想起很久以前
年轻的我
一个人等你的时候
在岁月的风里荡着秋千

那秋来南飞的大雁啊
它能否为我捎去对远方的企盼

你会在字里行间
读出 一片西风里的叶子正等待你的经过吗
以及那思念
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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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6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里共婵娟——给香香


  笑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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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里共婵娟——给香香

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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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9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里共婵娟——给香香

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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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里共婵娟——给香香

香香,我给你看过相思刀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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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里共婵娟——给香香


  相思刀是什么东东?
  快快贴来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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