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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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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4-8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个游客在欣赏风景
手里拿着相机在拍摄
这时他突然向你走来
请你替他拍张照
以某个建筑做背景
你接过他相机的时候
没拿稳
突然相机跌在了地上
经过检查
这相机坏掉了
无法正常使用
这个责任该由谁承担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4-8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最好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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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4-8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恩,我也这么想来着,先到这里来问问,大伙讨论讨论,看到论坛冷清着,怪不忍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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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4-9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这样的情况很尴尬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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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11-5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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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4-10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偶了迷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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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7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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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7-4-10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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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由你负,因为没拿稳的责任在你。

    -=-=-=- 以下内容由 llkxcn2007年04月10日 15:45 时添加 -=-=-=-
    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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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下面引用由原上草露2007/04/09 18:19 发表的内容:
    这样的情况很尴尬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事
    正是啊,我也是听到朋友讲这事才产生兴趣的。同学遇到的这个人还算心善,没有为难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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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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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引用由羊之羽2007/04/10 09:22 发表的内容:
    偶了迷糊中。。。。。。。
    哈哈,羊兄若自己碰上,就只能哑巴吃黄连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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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1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下面引用由llkxcn2007/04/10 15:44 发表的内容:
    该由你负,因为没拿稳的责任在你。-=-=-=- 以下内容由 llkxcn 在 2007年04月10日 15:45 时添加 -=-=-=-
    个人见解。
    可是“你”并没强迫他给“你”啊,是不?多谢朋友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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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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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11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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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4-11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责任方在游客本人。因为他将相机交给你帮着照相,由于没有付费,就没有牵涉到所谓的服务责任。既然你并非故意把相机掉地上,而是没有接稳,完全是不可预知的,既然不可预知,你就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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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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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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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7-4-11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下面引用由依依闲雅2007/04/11 12:51 发表的内容:
    责任方在游客本人。因为他将相机交给你帮着照相,由于没有付费,就没有牵涉到所谓的服务责任。既然你并非故意把相机掉地上,而是没有接稳,完全是不可预知的,既然不可预知,你就没有责任。
    有理,有据?(法律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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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7-4-11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法律似乎没明确的规定。。。。。


    两人之间没有达成任何协议,游客告不了你。
    若自己觉得能心安,就别理会他了;于心不忍,赔他。
    自己拿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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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7-4-11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你接过他相机的时候
    没拿稳
    ==================================
    当物品已经交到你手中,无论你是主动还是被动接受物品,由于是你的过失,当然责任在你
    不过大可协商解决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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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7-4-14 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想起10年前在黄山发生过的一件真实事情:我和单位里的两位同事在山顶拍照,男同事一时大意,把相机掉在地上,无法拍照.后经山上修相机的人查看,说要换一个小部件,需要80元.我们三人合计后,因为相机是借的,在黄山才第一天,为了好还别人,也为了方便拍照,只有忍痛均出修理费.看见被换出的小部件,其实就是一个小齿轮,如果回来换,估计最多几元,但是没有办法,谁让贪上这样的事情呢?
    青木弟弟,你有一点要弄清楚,到底是他有意让你没拿好,还是你没有拿好.总听说有人故意让别人做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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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4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我已经说明过了呀,是我一个同学遇到了这样的事,他所面对的相机主人还算体谅吧,没有找同学麻烦。我是因同学之事引发了一点感想就提出来跟大伙讨论讨论,多谢大家参与,不同的人给出的结论也不一样,我们这是在事后进行的探讨,如果我们就在事故的现场,看到两人争执不休,既而讲出了自己的观点。然而这样参差不齐的论点对于当事人来说究竟该怎么选择呢?
    责任方在游客本人。因为他将相机交给你帮着照相,由于没有付费,就没有牵涉到所谓的服务责任。既然你并非故意把相机掉地上,而是没有接稳,完全是不可预知的,既然不可预知,你就没有责任。
    ——这种观点我觉得很不应该有,简单举一例便能驳倒。酒后驾车撞死人即是典型。
    法律似乎没明确的规定。。。。。
    两人之间没有达成任何协议,游客告不了你。
    若自己觉得能心安,就别理会他了;于心不忍,赔他。
    自己拿主意吧。
    ——这种观点应该是符合我们普通民众的心思的,我比较赞成。
    你接过他相机的时候
    没拿稳
    ==================================
    当物品已经交到你手中,无论你是主动还是被动接受物品,由于是你的过失,当然责任在你
    不过大可协商解决滴........................
    ——同上。不过,猫仙这话有点滑头,如果没有最后一句就逊色多了,有了最后一句就左右逢源了。
    想起10年前在黄山发生过的一件真实事情:我和单位里的两位同事在山顶拍照,男同事一时大意,把相机掉在地上,无法拍照.后经山上修相机的人查看,说要换一个小部件,需要80元.我们三人合计后,因为相机是借的,在黄山才第一天,为了好还别人,也为了方便拍照,只有忍痛均出修理费.看见被换出的小部件,其实就是一个小齿轮,如果回来换,估计最多几元,但是没有办法,谁让贪上这样的事情呢?
    青木弟弟,你有一点要弄清楚,到底是他有意让你没拿好,还是你没有拿好.总听说有人故意让别人做冤大头.
    ——与凝姐类似的经历,早子也有过,那是修一块西铁城的手表,手表的价值也不过才400多,但是换一块齿轮就得一百,后来到正规的手表修理处一打听,足足被骗了八十块。
    我觉得无论是“他有意让你没拿好”还是“你没有拿好”,关键在于“你”和“他”以什么心态去看待。如果两人都很体谅,就算“他”不打算追究,“你”都会自愿去赔的;如果两人都得理不让,“他”就算强词夺理,“你”也不会退缩半步。当然这还牵涉到当事人是个怎么样的人。总之这问题看似简单,处理起来相当头疼,尤其像如今这样假设一个命题来泛泛而论,更加参差不齐,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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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7-4-14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下面引用由青木早子2007/04/14 14:35 发表的内容:
    ——与凝姐类似的经历,早子也有过,那是修一块西铁城的手表,手表的价值也不过才400多,但是换一块齿轮就得一百,后来到正规的手表修理处一打听,足足被骗了八十块。
    我觉得无论是“他有意让你没拿好”还是“你没有拿好”,关键在于“你”和“他”以什么心态去看待。如果两人都很体谅,就算“他”不打算追究,“你”都会自愿去赔的;如果两人都得理不让,“他”就算强词夺理,“你”也不会退缩半步。当然这还牵涉到当事人是个怎么样的人。总之这问题看似简单,处理起来相当头疼,尤其像如今这样假设一个命题来泛泛而论,更加参差不齐,见仁见智了。
      
    青木弟弟能这样考虑分析问题,很不简单.也许社会的复杂正在这里,很多看起来简单的问题经过大脑和利益的整合后,情况立刻有了变化.我想你把这拿来说事,心中是有很多感慨的,假如机主能大度点,这个朋友也能主动承担,事情是非常容易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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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4-14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下面引用由青木早子2007/04/14 14:35 发表的内容:
    ——同上。不过,猫仙这话有点滑头,如果没有最后一句就逊色多了,有了最后一句就左右逢源了
    呵呵,我的依据是从物权法而来,当然在这社会里,真正会用法懂法才是
    其实物权已在你同学手,过失是你同学,赔偿无疑,不过遇到一善解人意的,结局当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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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7-4-19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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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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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4-11-21 10:23
  • 签到天数: 6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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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7-4-1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一件事~~

    下面引用由hii2007/04/19 20:41 发表的内容:
    这事难说。。。。。。
    欢迎站长来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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