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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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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0-30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鹰影无意再起纷争,可玉面飞龙剽窃事实确定无疑。
请问,还适合作三秦大地的斑竹吗?
http://bbs.shiandci.net/cgi-bin/lb5000/topic.cgi?forum=3&topic=15403&start=0&sho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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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5-10-30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飞龙好像做了一些解释,在那个帖子里面做错的好像也就是少写了转贴两个字。
    小鹰,一棍子打死一个人要远比拯救一个人简单多多^_^
    flam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0-30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0-30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1、玉面飞龙转贴人家的帖子不注明“转贴”,并且在回复中默认为自己的作品,这肯
    定是不对的,从这方面看来,和剽窃毫无两样,应该严厉批评,应该按剽窃处理。
    2、玉面飞龙在后来的回复在解释发该贴的初衷:
    当初发这个帖子的时候我也是在犹豫用原创呢还是转贴?
    这个帖子是我的一个校友发给我的,兰大英语系的一个朋友。
    他给我的时候说都是自己的校友,你给发到人多的论坛。
    后来玉面飞龙回复解释时将他校友的QQ、电话等写出来了,从这一点来看,可能他真是受人之托而转发贴子,但他没有注明“转贴”,而且当其他人回复时,玉面飞龙也没有澄清此文不是他原创,默认为自己所创,也同样是违反网站规则的行为。
    从以上两个情况综合起来看,他是属于受人之托转贴,但又没有注明“转贴”,当人家回复时,又默认为原创,属于违反网站规则和行为。责令玉面飞龙修改贴子标题,注明“转贴”,向原作者道歉(此两点在文章后面回复中已经做到),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减威望1点。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0-30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非常感谢各位会员对管理员的监督,凡是违反网站规则的,一律处理,决不姑息。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0-31 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下面引用由hii2005/10/30 09:19pm 发表的内容:
    1、玉面飞龙转贴人家的帖子不注明“转贴”,并且在回复中默认为自己的作品,这肯
    定是不对的,从这方面看来,和剽窃毫无两样,应该严厉批评,应该按剽窃处理。
    2、玉面飞龙在后来的回复在解释发该贴的初衷:
    当 ...
    呵呵,原则性强。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0-31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我非常赞同HII站长的处理方式。网络虽说是个虚拟的社区,但它和现实一样,该坚持的原则是应当坚持的。
        多天前就注意到这件事,我谈谈我对这种事件的看法。首先,我看到一些网友,从感情出发,对这件事情采用单纯的息事宁人的做法。我想可以理解这种心情,但作为一个论坛,该有原则性的地方要体现出来。尤其是在版主抄袭的这种事件面前,只顾个人和老朋友的感情,其实往往伤害的是更多网友的感情。
        我也注意到飞龙老弟在原创和转帖的事上犹豫过。但这种事情往往不看初衷而看结果,不论初次,不论你曾经如何,一旦发生了,它就形成了抄袭。这本身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无论你怎么解释和辩论,也改变不了抄袭的这一事实。说回来,真诚的道歉和改过比任保多余的辩解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修为。毕竟飞龙兄的岁数不大,而且初次,谁的人生不会犯下一两次错误。相信你作出了真诚的道歉,大家会对你另眼相看,朋友们仍然相处在一块,不是皆大欢喜的事吗?
        鹰眼兄的正气令我赞赏。网络和生活一样,我们期望收获的都是真诚,主持公道。但我想《绝交书》确实有过,也不能因为你对某一事某一人有看法而影响你对唐宋和大家的看法,这种做法还是不成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句古训,我想还是我们应当坚持的宗旨。
        蛙蛙多言,只是谈谈自己的看法。我希望听到大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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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5-10-31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恶任何形式的剽窃.
    没想到楼主如此率性正直,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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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5-10-31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下面引用由网底之蛙2005/10/31 10:59am 发表的内容:
    我非常赞同HII站长的处理方式。网络虽说是个虚拟的社区,但它和现实一样,该坚持的原则是应当坚持的。
        多天前就注意到这件事,我谈谈我对这种事件的看法。首先,我看到一些网友,从感情出发,对这件事情采用 ...
    说得好!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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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5-10-31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下面引用由网底之蛙2005/10/31 10:59am 发表的内容:
    我非常赞同HII站长的处理方式。网络虽说是个虚拟的社区,但它和现实一样,该坚持的原则是应当坚持的。
        多天前就注意到这件事,我谈谈我对这种事件的看法。首先,我看到一些网友,从感情出发,对这件事情采用 ...
    说得好,支持
    flam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0-31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天地一孤鸿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0-31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1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支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2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支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2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呵呵 闹大了。
    不好意思各位,
    真诚的道歉。
    承认错误的勇气我还是有的
    谢谢各位的监督。
    关于〈兰州    一帖 已经做过解释。 我不继续重复。
    看到大家大力支持论坛的规定也是好事  
    。我觉得现在什么都没有想。
    不觉得有什么丢脸啊。呵呵
    站长对我的处理我同样心服口服、
    减1点威望。如果还是不能继续服众的话
    请继续减
    对于三秦 的舵主我暂不请辞
    而且我回继续做这个舵主
    如果站长觉得我不称职的时候在 取消了。
    呵呵 谢谢各位监督
    向站长和论坛的朋友道歉
    都因为我把一个和谐的论坛闹出了事  不好意思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2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下面引用由flame2005/10/31 10:54pm 发表的内容:
    hii领导表态之前,在水坛无意中看到了鹰影的帖子,支持一下鹰影的观点.马上被骂破坏论坛和睦气氛,别有用心.连本人的ID也受到嘲笑,唉,,,
      感谢hii领导的鼓励.
      感慨一下.
    hehe,心中无是非即可...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2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各位
    哪个文章我已经删除了
    我已经短消息通知文章的作者
    亲自发上来
    不好意思 呵呵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2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还有 这个帖子和斑竹没有关系
    这个是我没有做斑竹前发的

    既是我罪恶滔天
    且不可与斑竹拉上关系
    这个帖子是我发帖没有到1000的时候发的
    哪个时候还不是斑竹
    请不要用斑竹这个词
    呵呵
    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2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下面引用由yyy6708062005/11/02 01:29pm 发表的内容:
    够了,错改了就行了吧。戒之
    错在那里?
    错我10月1号就认了。谦也道了。
    今天重提旧事
    主要是对事不对人的。
    所以这个帖子是针对我做的事 不是针对我这个人。
    在说道歉也不应该象楼主道歉吧
    怎么很多的人让我道歉 什么意思啊?我还是不太明白
    闪  灌水去了
    小说才写了一半
    这回弄个原创让你们看看
    呵呵
    好象我只会转别人的帖子似的。
    后面不要跟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2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样的,适合作斑竹吗?

    对于楼主,我继续当你是朋友
    至于你对我的看法是你自己的事 我当然无权干涉,
    大家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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