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115|回复: 122
收起左侧

闹事帮章程(征求意见稿)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14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闹事帮章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帮组织及行为,顺利开展本帮工作,维护本帮信誉、各成员权益,根据唐宋城《轻松灌水发贴回复必读》相关规定,又结合道士扔鞋、月仙儿扔肚兜、丹丹扔暗器、拉灯扔肉包子、破破扔老婆、纱纱扔假牙、鬼泪扔屁雷之各项光怪陆离之卜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帮会名称:闹事帮。又名“七刀切翻翻”或者“七刀震翻翻”或者“七刀快得很”或者“只需七八不用八刀”或者“必须七刀六刀不够”等等(由于名字太多,电脑死机中~~~)。

帮会住所:周一清虚观,周二邀月宫,周三唐宋厕所(阴风友情出借),周四陌府(陌陌友情出借),周五河边灯塔,周六野外办公,周日休息。总之是居无定所,四处流浪。唐宋城每天都在上演着本帮所有成员扛锅挂盆、拉车赶马之集体迁徙奇观。基本制式是:道士举招魂幡在前面开路。拉灯前面拉车,鬼泪后面推车。月仙儿、窗纱相对盘坐在车上,同举双手,抵掌练功。丹丹殿后警戒。(怎么还是少一人?)

第三条
本帮实行有偿服务,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也欢迎捐助,目前急需鞋一双(道士)、肚兜一条(月仙儿)、肉包子一个(拉灯)、老婆不限(破破)、假牙一半(上半边,纱纱)、暗器一箩筐(丹丹)。屁雷不需要,鬼泪可以自给自足。上述家伙什物,皆扔来扔去扔没了,故急需。

第四条
本帮成员个个了得,人人凶煞,因此基本不大遵守国家法律、唐宋规定。视法律法规为无物,凭蛮横而纵横天下。但见本帮成员出行,诸民请远远绕道行之,本帮一直秉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们就哭”之宗旨,横行天下好多年,诸民切不可以身挑衅,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章  本帮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帮主营业务:参加风云,包揽50人以上大场就联合杀刺,30人以下可做虾。
兼营:蹂躏(纱纱)、色诱(月仙儿)、算命(道士)、开锁(拉灯)、办证(拉灯)、通厕所通下水道(拉灯)、电工木工泥瓦匠油漆工(鬼泪)、收旧家电(拉灯)、收旧家俱(拉灯)、收废书废报纸(鬼泪,本来仍然是拉灯,那家伙死活不愿意了)、中介(破破)、摧收欠帐(破破)、私人侦探(丹丹)、群殴(全体)。
副营:焚尸(拉灯)、打扫猪圈(鬼泪)、卖稀饭凉面(破破)、卖豆腐(月仙儿)、女士按摩(道士)、男士按摩(纱纱)、挖煤(全体)。
瞧我们势力大发哈,横,横。

第六条
本帮实行三包,童叟无欺,信誉卓著,全球独步,值得信赖,欢迎来人来函垂询。如有需要,也欢迎到本帮实地考查,请自带干粮铺盖,本帮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尚无力招待诸位,切记。考查的时候同时为本帮捐款犹佳,阿那个弥陀佛。本帮即将断炊,救那个命~~~~~~~~~~~~~~~

第三章  本帮组织
第七条
本帮仅有七人,因成员较少,故组织机构极为精干。
本帮管理部门仅设:帮主(1人)、副帮主(6人)、秘书长(1人,内定月仙儿)、秘书(3人)、总务(1人)、打手(全体)、独立董事(全体,人人独立)、独立监事(全体,人人独立)、内卫(全体,人人互相戒备)、食堂(1人)、文宣(2人),办公室(1人),书记(1人,内定月仙儿)。
业务部门仅设:宣传部(道士)、公共关系部(纱纱)、业务部(拉灯)、善后部(鬼泪)、成本核算部(月仙儿)、质量监督部(拉灯)、保卫部(丹丹)、财务&会计(破破)、金库(无人,因为金库是空的)、海外部(无人,目前海内都没有业务,我靠)、驻京办(无人,因为国家禁止本帮人员进京,露头就打),尚有N多部门不断增加中……

第八条
本帮帮主一职,应由本帮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由于意见极其不一致,故帮主一职始终无法确定,估计在未来3000年以内都无法确定。故目前帮主由道士代职,并且随时可能被推翻,请支持我,谢谢大家。

第九条
本帮成员,确定为七人,不能多一人,不能少一人。如果需要新纳一人,则必须开除原有一人;如果少了一人,则必须将其它某位成员砍成两段充数。总之保持七人之定数,这个原则要坚持,要坚持。

第四章  本帮议事规则
第十条
本帮议事地点:QQ群(噗~~~~~~~~~~~~~)。召集人:拉灯、月仙儿。议事方式:打字,紧急情况下语聊,家里电脑放不出声音的当场打死。主持人:没有固定主持人,以谁打的字号大、字体粗、颜色深、打字速度快为主。

第十一条
本帮议事表决方式:投票表决,七人正好可以四比三胜,真是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每个成员人手一份,此外复印十万份广发天下。送联合国一份备案,不能送中南海,否则要被抓。

本帮成员签字:
日期: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本帮各成员,针对此贴发表意见,以期尽快定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14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仙儿之前跟我学了包肉包子了,让仙儿给包吧。
老婆啊,你要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14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噗~~~~~~~~~~~~倒了
道士,你太有才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26 11:04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14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
           张丹枫
             2010年5月14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18 10:44
  • 签到天数: 6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5-14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来总管金库得了,其他一概不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30 18:39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14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帅哥多吗?
    俺也要参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18 10:44
  • 签到天数: 6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5-14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帅哥偏多——道、破、灯、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18 10:44
  • 签到天数: 6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5-14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道破鬼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26 11:04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14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帮组织及行为,顺利开展本帮工作,维护本帮信誉、各成员权益,根据唐宋城《轻松灌水发贴回复必读》相关规定,又结合道士扔鞋、月仙儿扔肚兜、拉灯扔肉包子、破破扔老婆、纱纱扔假牙、鬼泪扔屁雷之各项光怪陆离之卜兆,特制定本章程。

    我扔啥?我扔羽毛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26 11:04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14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条
    帮会名称:闹事帮。又名“七刀切翻翻”或者“七刀震翻翻”或者“七刀快得很”或者“只需七八不用八刀”或者“必须七刀六刀不够”等等(由于名字太多,电脑死机中~~~)。

    闹事帮,又名切帮,切菜帮,切帮下天山等等,后续不断创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26 11:04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14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帮会住所:周一清虚观,周二邀月宫,周三唐宋厕所(阴风友情出借),周四陌府(陌陌友情出借),周五河边灯塔,周六野外办公,周日休息。总之是居无定所,四处流浪。唐宋城每天都在上演着本帮所有成员扛锅挂盆、拉车赶马之集体迁徙奇观。基本制式是:道士举招魂幡在前面开路。拉灯前面拉车,鬼泪后面推车。月仙儿、窗纱相对盘坐在车上,同举双手,抵掌练功。丹丹殿后警戒。(怎么还是少一人?)

    小红由于寻花问柳没有赶上来,我去找来,以免掉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26 11:04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14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条
    本帮帮主一职,应由本帮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由于意见极其不一致,故帮主一职始终无法确定,估计在未来3000年以内都无法确定。故目前帮主由道士代职,并且随时可能被推翻,请支持我,谢谢大家。

    同意道士担任帮主,又名大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26 11:04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14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不会抛,扔秋天的波菜也不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好多地方把丹丹忘了,补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丹丹,你现在是本帮保卫部部长了,看,一加入本帮就升官,太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18 10:44
  • 签到天数: 6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5-14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士快把金库交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26 11:04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14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丹丹,你现在是本帮保卫部部长了,看,一加入本帮就升官,太好了。
    清虚道德真君 发表于 2010-5-14 21:18
    你当了帮主,还是不想封就封。我就不客气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14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士,我不仍假牙,改别的,否则我不签字~嘎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14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了
    本来想说你们的
    现在我改主意了
    不说了
    省的被你们追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唐诗宋词》网站 ( 苏ICP备2021032776号 )

    GMT+8, 2025-12-4 10:36 , Processed in 0.30528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