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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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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2-18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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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6-4-19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议:
    监狱插件本来就是个游戏性质的插件,但由于版本陈旧,功能不全,从而变成了一个单纯惩罚示众的场所。
    我去了该监狱的插件程序版权所有的三元社区去看,其制作人阿强解答过,早就不用社区经验作为劫狱保释的标准,而是改用积分了。而我们论坛的监狱里设置中还是以根本不存在的社区经验为标准,从而可以说让劫狱和保释成为空谈。
    禁言的功能本来就依旧存在,但看来斑竹们却偏好抓进监狱这项功能,除了一个示众功能外,还有探监和留言功能,就有先例,被关押人平时得罪过的人就借机生事、看笑话刺激被关押人,引起更大的矛盾和混乱。
    很多论坛都用监狱的软件,不过都是比较新的版本,都能劫狱和保释,但我们这却形同虚设,更因为所有的斑竹和舵主都可以在全论坛范围内抓任何人而获得比以前禁言功能所能获得的更高权利。而进去的人只有眼睁睁看着被挂起来示众羞辱而无能为力。这种不健全的游戏功能在某种程度上压制了人性的自尊和辩驳的权利。就有过先例,同一版面几个斑竹对是否该关押某人意见严重分歧时,也不能在短时间内改变关押结果,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即使最后结果仍然是会被放出来,可这段时间内的委屈由谁赔偿道歉?那么多人想劫狱和保释却因为版本缺陷而不可得,这不能不说激起很大的怨言。
    我赞成多用禁言的功能,而少用把人挂起来放监狱的措施。尤其是在这个插件根本不全的时候。也许有人会说,怕坐牢就别犯规呀,但很多时候,这个尺度该如何衡量本来就有待商榷,不应该是一两个人可以说了算的!
    另,从三元社区了解到,监狱插件的成功劫狱率只有10%,凡是劫狱失败的人都会自动被关押进监狱。如果这个插件健全的话,想当初丫头所有的四个马甲都被关押的时候,光是劫狱失败的人都会撑满那个监狱,那又怎会有我今天的自由身份。
    总之,我强烈建议论坛重新规划更新这个监狱功能,或者根本取消这个插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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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06-4-19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由于今天切菜切到手指了,打字非常之缓慢,就不回帖了。
    这也可以说是血书的说,咳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4-20 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这个贴子最后由淡月咏梅在 2006/04/20 06:04am 第 1 次编辑]


    乖乖:)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4-20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水晶真是青天在世啊,想当年我被关进监狱的时候要能有你这一篇文章我也少坐几年了`~没话说,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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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06-4-2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下面引用由淡月咏梅2006/04/20 05:22am 发表的内容:
    (www.lvtumanman.com/UploadFile/2006-4/2006420632197615.jpg)
    乖乖:)
    谢谢淡月,真是好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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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诸葛这话太言重了,我都不敢引用了。人性化建议而已,谢谢支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4-2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监狱插件有缺陷,使这一功能不好玩,容易解决.但情绪上的问题,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
    对同等条件的违规情况有的抓了并且一抓到底,,有的不抓,我看到更多的不是内容而
    是有抓人权者自身情绪上的评判.更可笑的是,缺月挂疏桐还对着我的帖子喊:谁要继续
    捣乱,坚决.....换句话而言就是“你胆敢...那么我就...”,他先把我给假设了.哈
    哈,这是什么管理逻辑.
    我比较希望管理者“刀上有眼”,把谁谁杀了,把谁谁关了,从某种角度上讲是无
    能。“刀上有眼”,有的是一颗看到问题的“眼”,有的是一颗解决问题的公正的
    心。如果双方都有不对的地方,更何况另一方是始作俑者,你就要用两只眼看.
    至于俺在监狱所受到的嘲笑.不堪回首.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但俺那时候,真是毫无办
    法.现实中的犯人还有权利选择是否接待,俺不能选择.
    谁要是激励罪犯,俺记得并感谢你.这就是所谓人心换人心
    谁要是激怒罪犯,俺罪犯也以你为不尊!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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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6-4-20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下面引用由泪水晶2006/04/20 09:48am 发表的内容:
    谢谢淡月,真是好心肠,:)
    站长来了就要挨骂类。。。
    问好~
    :)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4-20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真是佩服水晶追根溯源的精神.连那个阿强都找到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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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6-4-20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刚才看见一个id给封嘴了,怎么也是看到提示说坐牢了,是不是哪里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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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06-4-20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下面引用由吟风听月2006/04/20 11:26am 发表的内容:
    刚才看见一个id给封嘴了,怎么也是看到提示说坐牢了,是不是哪里错了?
    我查过,以前包括现在所有被禁言的ID都显示为已坐牢,头像都被改为在监狱中服刑。
    这还不如以前的“已被禁止发言”呢。说到底,还是版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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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6-4-20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按理,hii说升级到最新版本了,这个插件应该也是最新的,不知道怎么回事。
    插件升级应该是非常容易的,只要替换几个文件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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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0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下面引用由吟风听月2006/04/20 11:32am 发表的内容:
    按理,hii说升级到最新版本了,这个插件应该也是最新的,不知道怎么回事。
    插件升级应该是非常容易的,只要替换几个文件就行了。
    这是三元社区相关社区经验的一个帖子,看看阿强的回帖,都是2005年的,都说早不用社区经验这一值了,现在咋还用呢
    http://www.lzeweb.com/cgi-bin/city/topic.cgi?forum=19&topic=2566&sho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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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6-4-20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呵呵,估计是hii老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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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6-4-20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我曾试过监狱的抓人,抓了自己的两次马甲,关了一天,然后用马甲重登陆试试发言,的确是被禁止发言。那么,对于论坛发、回贴违反规定的,的确是一中约束和惩罚。关键是,抓人的应有一个正常的心态和评定办法,如是严重违反的,如:涉及政治、色情、宗教信仰等类别的作者,关他几年也无妨,我们拒绝这样的会员来我们这里。如只是单纯的因为发回贴中争论等,我想,版主的职责就是:平息是非,调解为主。而不是以暴治暴的抓了就算。对于轻微违返发贴格式的,提醒一下,其余警告提示,再不听劝阻的情况下,是不是应上报一下总版主或站长后在进行惩罚呢?毕竟,别抓的会有释放的时间,释放后,是非依然如故,还是是非。如是站长或总版主抓的,那么叫他来事务投诉好了,不会影响各版的正常运行。感觉:水晶抓这么多人不正常。HII取消水晶版主身份,依然是不正常,难道大家就不能平静的思考一下吗。希望此事尽快澄清,尤其是当事人说说话,解释清楚。水晶的工作和对论坛的热情,我想这不用我说,站长和总版主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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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6-4-20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水晶和某些斑竹一样,都属于情绪化操作.但动机目的对象不同
    她是用朋友做实验,敲一敲缺陷的警钟
    他却是百般护短泄一己私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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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6-4-20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下面引用由丫头骗子2006/04/20 01:39pm 发表的内容:
    水晶和某些斑竹一样,都属于情绪化操作.但动机目的对象不同
    她是用朋友做实验,敲一敲缺陷的警钟
    他却是百般护短泄一己私愤................
    无论当初如何,事情已经到了现在了,站长和总版主应该在此基础上,实施警告或相应惩罚,尽快恢复水晶身份。我想,此事如真如丫头所说,起因也是有的。有时候,事情越解释越负责,还是尽快忘记以往,向前走才是。惩罚不是目的,改过自新才是。如当事人都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过,善莫大矣。还是回头自省,以大局为重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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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0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下面引用由小楼蠢鱼2006/04/20 02:12pm 发表的内容:
    无论当初如何,事情已经到了现在了,站长和总版主应该在此基础上,实施警告或相应惩罚,尽快恢复水晶身份。我想,此事如真如丫头所说,起因也是有的。有时候,事情越解释越负责,还是尽快忘记以往,向前走才是。 ...
    倒,啥叫恢复身份啊,偶最初的身份就是普通水民,咳,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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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6-4-20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下面引用由泪水晶2006/04/19 10:29pm 发表的内容:
    由于今天切菜切到手指了,打字非常之缓慢,就不回帖了。
    这也可以说是血书的说,咳
    泪,亲亲的宝贝,怎么那么不小心?!````````````````
    手指切到了,以后怎么挥刀砍人?```````````
    几日不来,唐宋又变了天,```````````
    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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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0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监狱”一插件的强烈建议~!!

    下面引用由珊瑚蟾蜍2006/04/20 04:50pm 发表的内容:
    泪,亲亲的宝贝,怎么那么不小心?!````````````````
    手指切到了,以后怎么挥刀砍人?```````````
    几日不来,唐宋又变了天,```````````
    叹!!
    倒,叫啥呢,你不肉麻我肉麻,谁说我要挥刀了,我一般只砍自己,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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