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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天门海翁大师篆书“寿而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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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弦斋主 于 2012-1-26 12:31 编辑

                                         天门海翁大师篆书“寿而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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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26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分享
    先生,请添加简介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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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7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门海翁,本名丰道春海。是日本近代著名书法家。书学源于中国晋唐,并继承了日本古代三大书法家的传统。他左琴右书谁识个中趣味,南邻北里哪知物外佳游来比喻日中书法的同根相连。1964年中日友好协会在北京展览馆举办丰道春海书法展。郭沫若专门题词盛赞丰道春海书法,看丰道书法,蕴二王意,当知日中书法之相通。我老师、近代章草大家郑诵先也赞丰道的书法笔力雄健,大字尤有气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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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7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认识一个
    这书法要怎么欣赏呢
    无知的路过
    没看出好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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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1-27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印章吗?
    刻的蛮好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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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7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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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1-27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篆书着实让人难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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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8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月河共影 发表于 2012-1-27 12:41
    斋主,你是郑诵的弟子啊,那可是大家啊,与沈尹默等大师齐名啊,名师出高徒

    惭愧!我虽有幸得列郑诵老门下。然资质愚鲁,学业不勤,终无大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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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1-28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薦作品卻無推薦理由。精英會員如此,詩韻版主亦是如此。唐詩宋詞論壇,原來不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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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1-28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三个字写得饱满、稳重却不失有力,从字中可见书法功力之深,谢谢先生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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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28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兰蔻 发表于 2012-1-28 10:42
    推薦作品卻無推薦理由。精英會員如此,詩韻版主亦是如此。唐詩宋詞論壇,原來不過如此!

    谢谢提醒,本版有规,违规帖非沉即删。
    正值新年,疏于管理,海涵。
    待开年清理违规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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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8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他山之石”,有关规定,我刚才查了一下。才有所知。以前未注意。歉!

    不过对有关规定,个人想提点未必妥当的看法,供管理员参考。

    坛上首先鼓励原创作品,是完全正确的。关于非原创作品,究竟如何对待,应区别不同情况。
    一、其他网上的作品,不应转贴;
    二、个人自藏的,名家之作,有利欣赏、学习,也应予鼓励。刊附简介,有必要,便于网友了解。但“心得”一项,我觉得不宜作规定要求。有愿提供心得固然欢迎;没有心得也要允许。让读者自己去欣赏,也可以嘛!因为提供者,或本人水平所限,或虑于评之不准,不愿讲,不妨不勉强要求为宜。如非要附心得,恐怕敢发“他山之石”者将减少。就拿我个人来说,象“天门海翁”这样大书家的书法,我可以附加简介,其中也会有一些他人的评价。但非要我讲自己的“心得”,可能有点为难。
    (我看到诗坛版块,有发友人诗词作品者,并没有什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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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1-3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蘭蔻斗膽回先生幾句,若有論錯,且一笑過之。
    古語有雲: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現代有話:進得門檻便要服管。
    既然版面針對相關問題已有所規定,普通會員尚且需要遵守,更遑論精英會員。
    蘭蔻初到,細讀版規作此理解。推薦分享自是有理由的,若無理由,且由眾家賞之評之,度娘、穀歌、狐姐隨意搜索,大家作品比比皆是,又作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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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弦斋主 于 2012-2-1 02:36 编辑

    谢谢蘭蔻提出意见。我没有说有关规定不要遵守。更没有什么“精英”可以不遵守规定的意思。

    我在上帖中,只是建议对现行规定进行修改。作为任何一个会员,想必这个权利总会有吧!改不改是管理层的事。
    我前面说了,诗版和琴版在对待同样问题上,规定就有区别。可见,如何更有利于传播学习他山之石,方法是可以探讨的。
    我个人倾向宽松些为好。

    再说一遍。作为他山之石的发帖,我 建议
    一、欢迎,鼓励;尤其鼓励高水平作品;
    二、其他网上发过的他人作品不允许转贴;
    三、发他山之石,应附作者简介(包括作者简单情况和有关简单评介);
    四、发帖人对作品讲不讲述自己个人学习心得,不作统一要求。(因为第三点既已有简单评介,故不必非要上自己的心得。)

    以上,请琴版管理员参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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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1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弦斋主 发表于 2012-2-1 10:13
    谢谢蘭蔻提出意见。我没有说有关规定不要遵守。更没有什么“精英”可以不遵守规定的意思。

    我在上帖中, ...

    先生好
    没有简介和心得,琴版又会回到那坛死水般的唱片公司广告坛,这样的情况我们都经历过,谁也不会想琴版处于这样的境地。
    心得不同于点评,对大家,名家,晚辈们做点评,有失体统,也点评不出个所以然来。
    但是心得就有所不同,一幅画一首歌,为何喜欢,为何收藏,不是有名气的值钱的都喜欢都收藏吧。推荐,也是同理,个人有个人的喜爱和对艺术的不同理解,谈谈感受总可以吧。
    如若没有自己的一点内容在,百度什么都有,这年头谁来唐宋琴版看。
    所以,推荐别人的作品,一定要有自己的的观点。没有就不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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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管理层认为原规定是完全合适的、不需作任何修改。我就不再说什么。一定遵守。

    所谓“个人心得”,对大名家的作品,于我来说,实在不敢妄言,以免错误引导他人。
    看来唯有尽量不发这些名家作品了。尽管感到有点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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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问题请教管理:名家送我的作品。专属我个人所有。这算原创,还是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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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1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代发,自然是原创,但是要征得本人同意在唐宋论坛发表。
    如是推荐欣赏,就发‘他山之石’吧。
    先生德高望重,绘画自成一派,对各家定然有些研究,畅所欲言,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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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有两个不同概念必须区别。
    一、我既推介名家作品,肯定会附有名家简介,也会尽量附有社会或有关方面对作者的简评。决不会光发个作品完事。
    二、我个人对此作品的心得,我是不愿说的。这不涉及我个人水平问题。而一说“我”个人的心得,实际就是“我”对名家作品的评价。那是要经过很认真思考的。随便说两句是不负责的。

    如果允许按第一点办,我可以继续发一些我个人所藏名家书画原作或图册照。并附简介和社会简评。
    如果非要加我个人心得,只好作罢。请谅解。

    至于说“代发”,根本谈不上的。名家送我的作品,所有权就归我了。当然也就无“代”一说。用他山之石,也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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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4-1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这样的字,非常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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