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格式化
收起左侧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8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下面引用由走马观花2008/05/08 20:25 发表的内容:
删除了好,一了百了.
一了百了了要干吗?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8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长痛不如短痛嘛,一了百了就不痛了哈...我是这么想的.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8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俺迷糊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8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俺胡说.........烟妹妹表迷糊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8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在楼主格式化以前 混一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8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在楼主格式化以前灌一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8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嘿嘿  格式化以前  再赚8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8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稀饭这里的水,稀饭这里的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9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下面引用由冰冰儿2008/05/08 19:28 发表的内容:
御前水手
现金 20 两银子
水手,昨天看你的银子还是负几千,怎么一天不见就变几百了?
俺的银子其实很多的,只是不拿出来用而已,兼且喜欢当负翁,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9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偶不格式化,可是偶要删除自己,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9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下面引用由毛绒绒2008/05/09 09:15 发表的内容:
偶不格式化,可是偶要删除自己,嘿
可以说一个充分的理由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9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理由:
状态: 烟消云散……
头衔: 粉碎
门派: 轮回·忘情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9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这个理由很充分,可惜是抄袭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9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很多非常充分的理由都是抄袭的,因为再也找不到比它更充分的理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子曾经云过:莫找借口失败,只找理由成功。(不为失败找理由,要为成功找方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9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子曰,三人行必有吾师,这里何止三人?呵呵
说的在理,抄袭不过,一抄一袭则为真理
玉儿,胡搅蛮缠劲你可不及毛绒绒,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9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人之所以能,是相信能,你应该尝试不抄不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9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如果人能做的,则可不所能变所能,但是凡人有惰性,则所能变不所能
或许我的理由比你更加充分之,但我不尝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9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删无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2-8 12:00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5-9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式化自己,是为了删除你!

    楼上的,本公主同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唐诗宋词》网站 ( 苏ICP备2021032776号 )

    GMT+8, 2025-11-14 03:06 , Processed in 0.141042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