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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斋闻涛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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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此情不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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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30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此帖当点精才是——清清写得真诚,众人又回得这么出色~
看红尘的回帖是一路含笑着看下来的,与红尘真是有许多不谋而合的心契,今天竟发现两人都喜欢蔡琴的歌……呵呵,高兴~~
报兄的观点令人叹服;吟风愿把美文与大家共享的愿望是如此好;阿紫很真诚;意翔兄竟也喜看文化苦旅的序,“宁静的沉思”,确是如此~~~:)
网络的是是非非很难一言蔽之,不过,假如自己的作品能被人引用,应该也是一份荣幸吧,让更多的人看到,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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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5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下面引用由意翔斋主人2004/08/28 05:55pm 发表的内容:
“落笔皆为心中景,放歌自是曲衷肠”。文字乃心曲也,虽常常不能表达其万一,但总比移花接木好。我严重鄙视那一类人。在文字的世界里没有功利虚名可言,但凡一涉及到这些,那文字也就难免变味了。
同意前面的话!至于末句,我觉着未必全对,写文字用淡然之心写固好,让激情迸发亦未尝不好,就说著名的几位大诗人,屈原的离骚中所表达的悲慨激仰的感情就是为了诉说自己的不得志境况,自己的大才居然得不到国家的器用,难道屈原心中就无一点功利虚名吗?《卜居》中也说明了屈原对自己前途的关心。还有李白和苏轼那些大气蓬勃的诗词皆是靠激情迸发,而为何会有这股激情迸发呢?这就大至关心国家大计、人民安危,小至关心个人前途,此中就没涉及到功利虚名吗?陶渊明后期的淡然只是因为时代背景所逼的,其在诗歌方面是取得了极大成就,但于国于民又有何益?
  我想这功利虚名应该是包含大范围大含义的,不仅仅是指一些人为了满足个人利益而贬低自身人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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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5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下面引用由报上名来2004/09/05 12:03pm 发表的内容:
同意前面的话!至于末句,我觉着未必全对,写文字用淡然之心写固好,让激情迸发亦未尝不好,就说著名的几位大诗人,屈原的离骚中所表达的悲慨激仰的感情就是为了诉说自己的不得志境况,自己的大才居然得不到国家 ...
恩,为老报的话鼓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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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5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_-!!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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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3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下面引用由清斋闻涛语2004/08/26 10:50pm 发表的内容:
姐姐、阿紫,偶心里粉郁闷啊。为什么我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人呢?而且还是我们有一定的交流之后。
清斋JJ,偶也很郁闷哦。有时候看到一篇标为“原创”的文章却是自己在很多网站看过了的时候,心里更多的是感慨;然而当看到自己仰慕的人也这么做时,更多的却是失望与难过。更让人伤心的是:当剽窃被指出之后却还不承认,更让人苦笑不得!
下面引用由吟风听月2004/08/28 07:57am 发表的内容:
“大哥说只要喜欢那些文章,何必论作者是谁。”这句话很对,网上的作者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符号,网上也是很难说什么剽窃,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剽窃是有利益驱动的,而网上很多人没有什么驱动,不为名不为利,只 ...
不大赞成吟风兄的观点。虽然网络是虚幻的,然而它亦是我们现实生活的另一面。
虚幻的网络反映的是真实的人性!
“转贴”和“原创”虽只是一词之差,然我们却可从中看出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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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14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阿紫姐姐,呜呜呜……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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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4-9-14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下面引用由紫狐狸2004/09/13 11:30pm 发表的内容:
    不大赞成吟风兄的观点。虽然网络是虚幻的,然而它亦是我们现实生活的另一面。
    虚幻的网络反映的是真实的人性!
    “转贴”和“原创”虽只是一词之差,然我们却可从中看出很多很多。
    我不想把人家的作品拉到我的名下。我只是不明白你们为何非要搞清楚这个帖子到底是转贴还是原创,我不明白这个作者对于我们欣赏帖子有何关系?我欣赏音乐也是如此,我从不管这首歌是谁唱得,究竟是原唱还是翻唱,我只要认为我听得好听我就听了。
    阿紫的意思还是说有人为了名利,把人家的帖子说成自己的,那种人别说你,我也是同样的不屑一顾。再举个例子:比如你喜欢国画,有位名家的作品你很欣赏,那么你在欣赏这幅国画的时候,是否也会想到这副国画是画家亲自给你的还是你的朋友拿给你欣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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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4-9-14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下面引用由清斋闻涛语2004/09/14 05:39pm 发表的内容:
    阿紫姐姐,呜呜呜……谢谢你!

    清斋也不用如此。我们只是对事物的看法有点观点不同,你还是你,我也还是我。
    我们只是就事论事罢了。不能因为人家观点和你相同,而误以为人家在安慰或者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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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9-15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下面引用由吟风听月2004/09/14 07:08pm 发表的内容:
    我不想把人家的作品拉到我的名下。我只是不明白你们为何非要搞清楚这个帖子到底是转贴还是原创,我不明白这个作者对于我们欣赏帖子有何关系?我欣赏音乐也是如此,我从不管这首歌是谁唱得,究竟是原唱还是翻唱, ...
    吟风兄又误解了,我们并不是一定非要搞清这个帖子是原创的还是转贴的,因为它带给我们的愉悦是一样的。只是你忽略了另一种情况。当我们在看帖子时,因为喜欢这个帖子而会对作者产生幻想,然当残酷的事实让我们的幻想破灭时,我们这时的心情。。。。。唉,怎么说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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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15 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这个贴子最后由清斋闻涛语在 2004/09/15 02:57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吟风听月2004/09/14 07:08pm 发表的内容:
    我不想把人家的作品拉到我的名下。我只是不明白你们为何非要搞清楚这个帖子到底是转贴还是原创,我不明白这个作者对于我们欣赏帖子有何关系?我欣赏音乐也是如此,我从不管这首歌是谁唱得,究竟是原唱还是翻唱, ...
    吟风,认识你以来我一直以为论坛有你温情无限,如今依然!知道你崇尚以和为贵,知道你希望和睦友善——我想每个真心喜欢唐宋,最终在唐宋驻足的朋友无不是这样的想法。
    还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童话作家郑渊洁吗?郑先生以自己对真善美的理解为我国童话写作翻开了一页新的篇章。可叹如此才华善感的人亦是穷愁潦倒。究其因,真正打击了郑先生的就是至今仍无法杜绝,甚至越加猖狂的盗版行为。而受同样伤害的,作家中难于计清还有几人。
    音像事业的黑暗更是令人闻之心寒,为何艺人频频走上街头要求打击盗版,正是因为他们的血汗遭到了不明的践踏。为了方便,为了个人的经济状况,很多人也是不管原唱、翻唱,不管正版盗版,反正符合自己需求的便是商品。
    在我们的教师队伍中,评职称,评先进,需要不断地写教学论文。有一部人职业水平有限,却又不甘寂寞,只能也是从众多人的劳动成果中东挪一些,西借一些,凑成篇数以达到私利。我们面对这样的人不是也一向深厌之吗?
    这样一来直接受损失的是劳动者本人,间接受到伤害的却是我们的国家、社会。
    是的,吟风,以上的盗版他们图的是实实在在的“利”,看得到,摸得着的“利”。而我们的网络呢?为什么我们会把大把的空闲时间耗费在这里,我想对每个喜欢网络的人来说,网络为他们填补了一部分精神上的虚空。既然这里是我们的精神家园,那么维护真善美更是必要的。
    我很喜欢你的一个想法——“带着感谢、欣赏的心情来接受我们所看到的美的贴子”。每个人发贴人从内心来说都希望自己可以得到别人的理解与欣赏——这虽然有别名利,亦是一种追求。用文字堆积起来的那个形象,直接影响发贴人在论坛朋友心目中的印象,正如我们面对一个多才多艺的人忍不住从内心里对他激赏、对他产生好感。
    有些人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满足的事情会不自觉地带到网络中来,在网上这些人努力为自己塑造各种完美形象,从而得到别人的欣赏与崇敬,以满足自己的心——其实这本无可厚非,如果是以正当真实的努力取得,得到别人的尊崇是应该的。但是如果把别人的劳动成果毫不愧疚地纳入自己名下,以虚假换取虚名——这难道是允许的吗?这难道不是追名逐利的表面。名利有实有虚,以吟风你之生活经验,我定不用在此实名虚名上作文章。
    网上的作者也是生活中有血有肉的人,因为热爱文字,他们把一腔的真情投注在笔下,换成一篇篇带着呼吸的文章,因此我们才得以享受这些美,我们才得以体验不同于自己的人生。难道只是因为在网上,他们的劳动成果就可以不被尊重?
    坦荡地面对自己的情怀,坦荡地把自己好的东西与网友分享——尽管我们也许是十分贫乏的,但是我们毕竟把最真实的自己呈现在这些有交流的朋友面前,我们可以高兴地说:“我对得起别人,也对得起自己。”
    吟风,人的思想确实是多种多样,今晚我只是把我的心里话讲出来,代表我个人的立场。本来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今晚看阿紫姐姐回我这篇话,我确实以为她在安慰我,一时感动,所以回了她的话。决没有丝毫针对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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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4-9-15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下面引用由紫狐狸2004/09/15 00:13am 发表的内容:
    吟风兄又误解了,我们并不是一定非要搞清这个帖子是原创的还是转贴的,因为它带给我们的愉悦是一样的。只是你忽略了另一种情况。当我们在看帖子时,因为喜欢这个帖子而会对作者产生幻想,然当残酷的事实让我们的幻想破灭时,我们这时的心情。。。。。唉,怎么说才好呢?
    我很喜欢和人家辩解^_^,只是不愿意去站务这些地方,因为那里鱼龙混杂,说说就要有人吵起来,而在这里两位都是理智之人,都明白对事不对人,所以我多说一点,解解馋^_^
    阿紫在这里说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话“当我们在看帖子时,因为喜欢这个帖子而会对作者产生幻想”,只是我不是忽略了这个问题,而是你们太在意了这个问题。从此可以看出,人家发帖的不管是原创还是转贴,其实和人家并没有关系,而有关系的恰恰是我们自己,因为我们对作者产生了某种幻想而引起的,那我们又怎那去说人家的不是呢?^_^
    前面我已经说过,我听音乐都不知道演唱者,很多连歌名甚至歌词也是不知道,只知道那个旋律让我快乐,我看帖子也是如此。即便是人家所有的帖子都是转贴,最起码也是证明了一点:和我得欣赏角度一致,也就是我们说得志同道合吧^_^
    阿紫有空过来再和我说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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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4-9-15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下面引用由清斋闻涛语2004/09/15 02:44am 发表的内容:
    吟风,认识你以来我一直以为论坛有你温情无限,如今依然!知道你崇尚以和为贵,知道你希望和睦友善——我想每个真心喜欢唐宋,最终在唐宋驻足的朋友无不是这样的想法。
    还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童话作家郑渊 ...
    清斋,一次少说一点嘛,都说掉了,明天说什么啊,呵呵
    继续辩论嘎^_^ 你误会了我的一点。我从来没有说过把人家的作品据为己有不可耻!保护知识产权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说到这句话,我汗!用着盗版的视窗操作系统还在说这话,汗,不知道在座的几位用的是正版的系统,正版的office,不知道有几个人的计算机里面没有盗版的软件!!这个可能我们平时都没有注意,是吧?可是我们不能把我们习以为常的盗版认为那是正确地!那我们就说我们保护穷人的知识产权如何?(谁让比尔富可敌国啊^_^)还有我们发帖子使用的网上音乐,也绝大多数是盗版的,如果真的是要如此的保护从我做起保护知识产权,我以后都不会发帖子了!!
    下面我再说这个名利。可能我的观点确实和人家有点不同,最起码我在这里绝对的没有一点的名和利,我在电脑天地也只是为了大家服务,所以说,如果说我发帖是为了名利,我和你急,呵呵
    后面的留到明天再说吧。清斋啊,我也想安慰你一下,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说。看见阿紫那句话你如此激动,我真的是很内疚,给我的感觉好像是我在冤枉别人,但愿没有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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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1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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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4-9-15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真奇怪这个社会了。人人在喊打倒盗的东西,可自己却在用盗的东西。这是什么逻辑?
    我还是比较善同吟风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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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15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这个贴子最后由清斋闻涛语在 2004/09/15 11:02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吟风听月2004/09/15 08:21am 发表的内容:
    可是我们不能把我们习以为常的盗版认为那是正确地!那我们就说我们保护穷人的知识产权如何?(谁让比尔富可敌国啊^_^)还有我们发帖子使用的网上音乐,也绝大多数是盗版的,如果真的是要如此的保护从我做起保护知识产权,我以后都不会发帖子了!!
    -_-!!!说得是啊!
    吟风、小草,我急于要表达自己的看法,忘了说明我不是一个清高的人,盗版的东西我也用过。
    现在使用盗版的人占的比数不小啊,只是对精神食粮一种最自然的需求,这跟抄袭沽名钩誉是有本质区别的。社会上的人一边用这些盗版用品,一边支持打击盗版,我想并不能完全就冠上“虚伪”的骂名。吟风言之有理啊,经济上的“穷”让人们即使想高调一点都难。从内心来说相信大家都希望有一天可以远离这些,真的还原社会一个正常的面貌。
    再以郑渊洁先生为例。他的作品被盗版,版权得不到保障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很多不入流的写手将自己的文章冠上郑先生的名字,以图谋取利益,致使郑先生后来丧失了写作的信心。对读者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吟风说为何要标明“原创”“转贴”,客观的道理我不会讲。就讲讲我个人狭隘的思想。每个作者的文字都是有感而发,用心织就,这些源于他们笔下,再脱离于他们诞生在网络中的文字,对创作者来说是很重要的。金庸先生的《神雕侠侣》被台湾电视公司改编成电视连续剧,因大大违背原作的初衷,金庸先生深感痛心,称电视公司在“鞭打自己的儿子”。
    人生何处不相逢,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网络。网络无界限,来去本无定。一篇好的文章往往被十次百次地转贴在各个不同的论坛中。假如有一天,原作者在某个论坛看到自己的文字被别人标上“原创”,心里的难过与不平是可想而知的。而假如原作者看到自己的文章被别人“转贴”,那种被理解与肯定的心情也是可以想像的。

    不知大家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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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9-16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人生何处不相逢,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网络。网络无界限,来去本无定。一篇好的文章往往被十次百次地转贴在各个不同的论坛中。假如有一天,原作者在某个论坛看到自己的文字被别人标上“原创”,心里的难过与不平是可想而知的。而假如原作者看到自己的文章被别人“转贴”,那种被理解与肯定的心情也是可以想像的。"
    清清说的好~~~
    吟风再来~~呵呵,发表一下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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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4-9-17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清斋一直在误会我的一个观点,我从来没有说过把人家原创的帖子标明是自己原创的是可以谅解的!我只是说没有必要标明这个帖子是不是我原创,还是改编,还是转贴。我想大家再看西游记等此类电视剧或者电影的时候,从来不会认为这个电视剧的原创就是老吴吧?而应该说的是导演才对!那么我们有时候发帖子,特别是html帖子,又何尝不是如此?难道说我们仅仅在文字素材方面用了人家的文字,就好像是剽窃了?
    清斋还在重复自己的观点,认为人家发帖子是“沽名钩誉”。诚然,确实有人如此,但并不人人都是如此,最起码我就不是!原创的帖子固然是作者有感而发,可是许多的转贴也是转贴者的有感而发,我想大家也不会把自己不喜欢的帖子转发一次。这个也好像欣赏音乐,一些爱情歌曲,难道真的就是如词曲作者或者是演唱者的完全的有感而发?而我们欣赏的时候,很多人却是有选择的欣赏,有人伤感的时候喜欢听一些伤感的曲子,我想转贴有时候应该也是如此。
    再说清斋的关于金庸先生的《神雕侠侣》被台湾电视公司改编成电视连续剧一事,清斋也是领悟错了。清斋认为是不该改编,而我认为只是改编的不好,如果改的比金庸的更好,我想他也不会说什么的,要说也是肯定是赞成!改编的好的,我看金庸也是求之不得,可以把文字作品用多媒体的方式表现出来。我做帖子也是如此,得到一篇好的文章,或者是得到几个美丽的图片,我都有把它做成html帖子的冲动。我们论坛这次比赛,获奖作品也要进行html包装也是如此,一段好的文字,添加了贴切的背景音乐,背景图片等更加能够表现出这段文字的内涵。我这里也不想讨论这种帖子是原创还是什么,我做帖子的时候,也不想一一注明文字来自哪里,音乐来自何方,图片又是出于哪里,因为我们做帖子为的是自己高兴,而不是象拍一个电视剧一样,在篇尾注明导演、编剧、甚至连打杂的一一罗列,这个简直不是在做帖子,而是在受罪了。
    今天先说到这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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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17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哈。我想是我的表达能力肯定存在着很大问题,致使吟风对我的话产生这么大的误会!
    第一,我说的抄袭并非只是指html帖子,在我二十四年的生命里最厌恶的就是蓄意伤害。难道要我一一罗例证据吗?素材使用别人的,一般人不会在在语气里云里雾里故意让别人认为文字是自己原创吧?如果我有干柴先生的气魄,如果我不是尚存在大量的容忍之心,今天就不用在这里再说什么了!
    第二,我并没有认为大家发贴子都是在“沽名钩誉”!我只是说每个发贴子的人从内心里面都希望引起别人的肯定与共鸣。否则,为什么不直接写在私密的日记本上?至于那些刻意用别人文字美化自己的人,如果不是追求虚名,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原因?请指教!
    第三,转贴的时候,绝对是有感而发!否则为何转这个贴?因为有感而发,想把这样的感动,这样的真情,这样的苦难,这样的积极与别人分享!我有说转贴不好吗?
    第四,我引金先生的事例只是想告诉你文字之于作者的重要性,并非说电视公司不能改编他的作品!
    琴版的html帖子,我也是用欣赏的眼光来对待的。很少有人会注明素材的出处,但多数人的语气都是光明磊落的,难道有谁去柯责这点?我谈的是瞟窃作品,指的是一个的道德问题,跟html没有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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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9-17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下面引用由轻舞飞杨2004/08/28 09:06am 发表的内容:
    如果一个人的文章看多了,就很自然会对那个人有暇想.可能很多时候想象美化了作者本身, 这好像是很多人的通病. 当然偶亦如是的说
    妹妹说得好~~~~~~~
    非原创者也搞自己是原创,其实他们也有他们滴感想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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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9-18 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清斋本来也说这件事已过,只是我前阶段在现代版看到了有评精的帖子,却被人指出是偷窃,回头在八闽又看到了清斋的旧帖子,于是不禁又发了一通牢骚,没想到大家讨论这么热烈呢!这两天学校的局域网不知怎么搞的,速度很慢,白天没法子上,也没工夫来这边看看,你们回得倒很快哦,呵呵~~~现在我也来说说吧。
    下面引用由吟风听月2004/09/14 07:17pm 发表的内容:
    清斋也不用如此。我们只是对事物的看法有点观点不同,你还是你,我也还是我。
    我们只是就事论事罢了。不能因为人家观点和你相同,而误以为人家在安慰或者其它。
    吟风又言重了,就算是安慰几句又何尝不可呢?
    下面引用由清斋闻涛语2004/09/17 10:53am 发表的内容:
    哈。我想是我的表达能力肯定存在着很大问题,致使吟风对我的话产生这么大的误会!
    第一,我说的抄袭并非只是指html帖子,在我二十四年的生命里最厌恶的就是蓄意伤害。难道要我一一罗例证据吗?素材使用别人的, ...
    清斋真是我的知己,把我的心理话都说光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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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4-9-18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此情不可待

    下面引用由紫狐狸2004/09/18 02:11am 发表的内容:
    吟风又言重了,就算是安慰几句又何尝不可呢?
    呵呵,不是不可以,而是我太内疚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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