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语同学”是自称,中间若加一“的”字,变成“小语的同学”才可能是另一人。文字的歧义现象啊,呵呵 :)
接下来么,打比方罢。有一个篮子,可以装花装草装任何东西,可目前它的任务是装菜。据说,捡到篮子里就是菜,其中有一道我们姑且称之为“丈夫”?嗯嗯,可是篮子目前是空的,很显然,这棵不同凡响的草或者说草民此刻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自由着。俺最大胆的猜想便是,某一天某一刻当这位草民施施然自篮子边经过,电光石火间便进了篮子完成了它作为菜的宿命。可是,凡是捡进篮子就一定会成为菜么?会不会被拿错或者选错或者草本身走错篮子呢?啊咳啊,咳~俺的意思是说~这个这个一定必须要有……这么一株草来成为一棵菜~么?
可不可以花还是花草还是草篮子就是篮子呢?哈哈,这个比方打的我自个都糊涂了。有看明白的请举手。~
小语 发表于 2010-9-4 16:31 
原来是自称,这里这样称呼很容易理解为另一人的,不过是同学也没关系,总不能拒之门外啊。呵呵。 原来你是再用一个篮子选购丈夫,这可惊人。建议你只买一样(采到篮子里的还没有做好,无法上席,还不能称之为“道”)菜好了,买多了,就花眼了,而且买主卖主时价也会不同,彼此都会老去,那时即便喜欢的也未必对口味了。后面的比方的确令人目不暇接,我看了几遍也有些糊涂。不过,假如小语还没有“待晓堂前”,仍是“待字闺中”,那么理应“惜取少年时”,如台湾女诗人所言:“趁我,趁我青春年少”,择而完之的为宜。呵呵几句玩笑,莫可当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