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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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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评论]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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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8-4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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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学
      林语堂在《生活的艺术》自序中说:“我的理论大都是从下面所说这些人物方面而来。老妈子黄妈,她具有中国女教的一切良好思想;一个随口骂人的苏州船娘;一个上海的电车售票员;厨子的妻子;动物园中的一只小狮子;纽约中央公园里的一只松鼠;一个发过一句妙论的轮船上的管事人;一个在某报天文栏内写文章的记者(已亡故十多年了);箱子里所收藏的新闻纸;以及任何一个不毁灭我们人生好奇意识的作家,或任何一个不毁灭他自己人生好奇意识的作家……”

      林语堂应美国米高梅电影公司之邀,将旧小说《四杰传》中的故事“唐伯虎点秋香”改编成电影剧本。为契合西方习惯,把“唐伯虎”更名为“唐伯纳”,并把它作为剧名。
      林语堂将《浮生六记》译为英文,内称沈三白曾向洋人借高利贷。此“洋人”,原作中为“西人”,指山西人。
      林语堂主张:“作文人而不准备作文妓,就只有一途:就是带点丈夫气,说自己胸中的话,不要取媚于世,这样身分自会高点。要有胆量,独抒己见,不随波逐流,就是文人的身分。所言是真知灼见的话,所见是高人一等之理,所写是优美动人之文,独来独往,存真保诚,有骨气,有识见,有操守,这样的文人是做得的。”
      在文学的创作上,林语堂主张文章须以“清楚通顺”为第一,不要求摩登,不要讲洋化,他认为新的八股和抽象的写作都要不得,文字创作必需口语化才能感人,必需跳出传统“做文章”的错误文学观,避免文藻堆砌,才能发挥“自然国语的力量”。外国文学他推崇的是英国文学,而英国文学的特色就是清楚通顺。
      对于翻译,林语堂主张科学的翻译应以“精确”为首要,通顺次之;其它外文译成中文则以“清顺”为要。据郑逸梅记载,林语堂身边常带着《牛津字典》,以备不时之需。

      次女林太乙回忆,林语堂写作时,家人都不敢打搅,廖翠凤有事要和他商量时,才会进书房去。林语堂习惯在床上打腹稿,或是熄掉屋子里的灯光,站在窗口,眺望窗外的风景。林太乙能看到他的烟斗在黑暗中亮起的火星,红红的在窗口闪动。
      《京华烟云》是林语堂的代表作,被称为继《红楼梦》之后又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从1938年8月8日至次年8月8日,林语堂用了整整一年时间完成了这部著作。此书用英文写就,英文名为“The moment in Peking”。在翻译成中文时,有人译为“北京一刹那”,也有人译为“北京一瞬间”,还有译为“瞬息京华”。虽然和原著词义相合,但并未译出原著的神韵。林语堂对这几个译名都不满意,在作品即将付梓时,他自己译为“京华烟云”。

      林语堂说,《京华烟云》“全书以道家精神贯串之”。
      林语堂有时也沉浸在他自己所写的故事里。写《京华烟云》时,林太乙每次放学回家,大衣都来不及脱就冲进书房去看林语堂当天写的东西。一次,林太乙没敲门便冲进书房,发现父亲热泪盈眶,问道:“爸,你怎么啦?”林语堂回答:“我在写一段非常伤心的故事。”这天他写的是红玉之死。

      风靡

      1936年8月,林语堂接受赛珍珠邀请去美国。途中,他们乘坐的轮船在夏威夷停泊了一天。林本打算带着妻女好好游览一番,还没下船,就看见岸上打着大块的横幅,上面写着“欢迎林语堂”,旁边站着二十几个人,翘首以盼。林家一行甫一露面,欢迎者蜂拥上来,给他们献上鲜花编成的花环。林语堂和廖翠凤脖子上各被套了七八个,三个女儿也接受了十来个。记者的镁光灯闪成一片,晃得林语堂睁不开眼。来不及细想,他们就被簇拥着拉去吃午饭,接下来是乘坐透明底的船参观海底世界,晚上则是夏威夷传统的大餐和观看土人表演传统的草裙舞,林语堂玩得很尽兴。临别前,他和类似头领的先生握手,感激对方的款待,然后有些羞赧地问他们是做什么的。那位先生一脸错愕,心想敢情游玩了一天,还没作自我介绍,忙说:“我们都是南洋的华侨,仰慕林先生的文名,所以特意安排了这样一个欢迎仪式。”林赶紧致谢。他们回到船上,发现有人送过来一只螃蟹,足有一尺宽。由于廖翠凤和女儿们吃不惯生鱼,饿了一天肚子,嚷着让林语堂把螃蟹剥开。林用小钳子斯斯文文地折腾了半天,横竖打不开,于是干脆把螃蟹放在衣柜口,用力把衣柜门撞上,螃蟹碎了,门钮也坏了。一家人就着冷螃蟹,终于高高兴兴地吃了一顿。

      林语堂临行前,亲友们到码头送别,共送大大小小的花篮30只,轮船这次停靠夏威夷,林语堂收到的花环凑巧也是30只。
      1938年,由《纽约时报》主办的一年一度“全国图书展览会”上,举行了一次“林语堂比赛”,组织者选出十位当代名人,要求参赛者根据《生活的艺术》中所设计的“准科学公式”为十位名人打分,答案与林语堂事先所做的答案最接近者获得一等奖。
      美国一位书评家读完《生活的艺术》后说:“读完这本书之后,令我想跑到唐人街,每遇见一个中国人便向他深鞠躬。”
      巴西有一位贵妇人钦慕林语堂,恰好有人赠给她一匹名马,于是为马取名为林语堂。后来,这匹马参加比赛,巴西各报,都以大幅标题登出“林语堂参加竞赛”。比赛结束,这匹马没有获得名次,于是当日晚报的标题就成了“林语堂名落孙山”,而夺魁的马反倒没有消息。有人将此事告诉林语堂,林微微一笑,说:“并不幽默。”
      一次,林家全家在小河上划船,来了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性崇拜者,竟站在岸上,把衣服脱得精光,一丝不挂跳下河,追着林语堂乘的船游过来,吓得他们目瞪口呆,不知如何是好。
      林语堂号称幽默大师,许多崇拜他的留学生或是朋友,一进门就对他说:“林博士!我有个笑话(或一句妙语)说给您听听!”林太乙回忆说:“一般说出来,连我这个小孩子听了都啼笑皆非。”
      林语堂一生曾三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他的《生活的艺术》不仅成为全美畅销书冠军,在美国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更稳居榜首达五十二周,美国印行超过四十版,并被译成法、德、意、荷、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等十几种文字,成为欧美各阶层的“枕上书”。
      1939年,《京华烟云》出版后,被“每月读书会”选为12月的特别推荐书目,美国时代周刊说:“《京华烟云》很可能是现代中国小说之经典之作。”40年代,《京华烟云》在美国多次再版,销量达25万册。
      1953年3月,台湾传媒大幅报导林语堂将为搜集写作题材访台。到了预告之日,接机团浩浩荡荡在机场等待大师,最后却是乌龙一场。隔天即有亲国民政府的报纸撰文称这是“幽默的预告”,甚至指幽默大师来也只是贩卖“幽默噱头”,因此“不来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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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学
      林语堂在东吴大学法学院兼授英文课,开学第一天,上课铃响了好久,他才来了,夹了一个皮包,装得鼓鼓的,感觉快把皮包撑破了。学生们以为林带了一包有关讲课的资料,谁知,他登上讲台打开皮包,里面竟是满满一包带壳的花生。他将花生分送给学生享用,课堂变成了茶馆。但学生们并不敢真吃,只是望着他,不知他是何用意。林开始讲课,操一口简洁流畅的英语,开宗明义,大讲其吃花生之道:“吃花生必吃带壳的,一切味道与风趣,全在剥壳。剥壳愈有劲,花生米愈有味道。”接着他将话锋一转:“花生米又叫长生果。诸君第一天上课,请吃我的长生果。祝诸君长生不老!以后我上课不点名,愿诸君吃了长生果,更有长性子,不要逃学,则幸甚幸甚,三生有幸。”学生们哄堂大笑。林语堂微笑着招呼学生:“请吃!请吃!”教室里响起了剥花生壳的声音。林宣布下课,夹起皮包飘然而去。此后,每逢林语堂讲课时,总是座无虚席。

      学生薛光前回忆,林语堂从不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上课用的课本也不固定,大多是从报章杂志上选来的,谓之“新闻文选”,生动有趣,实用易懂。他也不逐句讲解,而是挑几个似同而异的单词比较。比如他举中文的“笑”为例,引出英文的“大笑”、“微笑”、“假笑”、“痴笑”、“苦笑”等以作比较。学生触类旁通,受益无穷,大感兴趣。他上课从不正襟危坐,有时坐在讲台上,有时坐在椅子上,将双脚放在讲台上,笑语连篇,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学生们也都情绪轻松,乐之不倦。

      林语堂从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而是“相面打分”。他记忆力极强,几节课下来,便能记住全班学生的名字,课堂上随时点指学生回答问题,因此,还未到学期结束之时,每位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程度,他早已心里有数。每当学期结束前,林便坐在讲台上,拿出学生名册,一一唱名,被点到的学生,依次站起,他如相面先生一般,略向站起的学生看一眼,便定下分数。如果没有把握,他就让学生到讲台前,略为谈上几句,然后定分。薛光前说:“林教授打下的分数,其公正程度,远超过一般以笔试命题计分的方法,所以在同学们心中,无不佩服。”

      言论
      林语堂有时发刻薄之言,曾说:“不管怎样,无论怎样混法,能混过这上下五千年,总是了不起的,说明我们的生命力很顽强。”
      林语堂在给钱玄同的信中写道:“今日谈国事所最令人作呕者,即无人肯承认今日中国人是根本败类的民族,无人肯承认吾民族精神有根本改造之必要。”
      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写道:“一个人彻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
      林语堂说:“人类能梦想,这是非常重要的,而同样重要的是有时能嘲笑一下自己的梦想。”

      林语堂曾自我评价:“我的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
      1933年12月8日,林语堂在上海某大学演讲《关于读书之意见》,他说:“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
      林语堂自诩为“一捆矛盾”,他说自己喜欢看到交通安全宣传车出车祸撞伤人;曾到北平西郊的西山上一个庙里,去看一个太监的儿子;把自己描写成为一个异教徒,其实在内心却是个基督徒;专心致力于文学,但总认为大学一年级不读科学是一项错误;喜欢用胶泥和滴流的洋蜡做成有颜色的景物和人像,摆在玻璃上,借以消遣自娱;喜爱在雨中散步;对于湖边垂柳浓阴幽僻之处兴感伤怀,但对海洋之美却茫然无所感。

      林语堂说:“欲探测一个人中国人的脾气,其最容易的方法,莫过于问他喜欢林黛玉还是薛宝钗。假如他喜欢黛玉,那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假如他赞成宝钗,那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有的喜欢晴雯,那他也许是未来的大作家;有的喜欢史湘云,他应该同样爱好李白的诗。”
      林语堂说:“许多女人喜欢模仿男人的行动举止,这正是女人受到束缚的象征。只有当她以生为女性为荣时,才真正伟大。”
      林语堂说:“文人不敢骂武人,所以自相骂以出气,这与向来妓女骂妓女,因为不敢骂嫖客一样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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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幽默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李青崖意译为“语妙”,陈望道译为“油滑”,易培基译为“优骂”,唐桐侯译为“谐稽”,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林也被称作“幽默大师”。
      林语堂认为,中国人除了正经话只有笑话,所以,他提倡:“在高谈学理的书中或是大主笔的社论中不妨夹些不关紧要的玩意儿的话,以免生活太干燥无聊。”
      林语堂说:“幽默也有雅俗不同,愈幽而愈雅,愈露而愈俗。幽默固不必皆幽隽典雅,然以艺术论,自是幽隽较显露者为佳。”
      林语堂在《一夕话》中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林语堂的幽默感大概来源于父亲。林父是个牧师,一次下午布道,教堂里的男人困得打瞌睡,女人则在聊天,无人听讲。林父在讲坛上向前弯着身子说:“诸位姊妹如果说话的声音不这么大,这边的弟兄们可以睡得更安稳一点儿了。”
      童年时,林语堂和二姐看了林纾翻译的小说,便一起口编长篇小说,讲述一位法国侦探“库尔摩斯”的故事,骗母亲取乐。等母亲发觉孩子们在逗她,才喊道:“根本没有这种事,你们说来逗我乐的。”到厦门上学后,林语堂则和哥哥一起捉弄母亲。一次,他们从厦门回家时,打算由一个人扮成乞丐,到门口向母亲讨水喝,其他人则从背后扑到她身上,吓她一跳。
      二战期间,面对法西斯的威胁,林语堂竟异想天开,想以幽默来防止战争。他说:“派遣五六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幽默家,去参加一个国际会议,给予他们全权代表的权力,那么世界便有救了。”
      林语堂在杭州玉泉买一铜雀瓦,付款后对摊主说这是假的。摊主严词诘问:“你为什么要买假古董?”林回答:“我就是专门收藏假古董的。”
      法国的公园或街上,常有男女热情拥吻。林语堂见了,便笑嘻嘻地用法语大声叫喊:“1、2、3、4、5、6……”数他们亲吻的时间能维持多久。
      辜鸿铭论男子多妻,曾以一个茶壶可配四个茶杯作比。林语堂以《金瓶梅》中潘金莲之语“哪有一只碗里放了两把羹匙还不冲撞的么”加以反驳,可谓旗鼓相当。

      介直
      林语堂的父亲林至诚富有正义感,一次,他遇到一个税吏向一个卖柴的穷人收取高额的税,林至诚上前干涉,与税吏发生争执,二人恶语相向,几乎打起来,最后林父说要告到县里去,税吏才被迫减低税款。林语堂受父亲的影响,亦不向恶势力低头,他说自己“永远不骑墙而坐”,“不知道怎么趋时尚,看风头”。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白璧德和施伯因干(J??E??Springarn)派关于文学批评的主张正好相反,一次,林语堂为施氏辩护,与老师白璧德争论起来。廖翠凤听说后,非常担心,皱着眉头对林说:“啊唷,小心点唷!”
      1924年,林语堂加入语丝社,他选择《语丝》而不是同为欧美留学回来的胡适等人的《现代评论》,是因为“喜欢语丝之放逸,乃天性使然”,而胡适那一派是士大夫派,是能写政论文章、能做官的人。
      诗人泰戈尔访华,受到中国文坛的热烈追捧,也受到一些人的激烈抨击。林语堂却说:“我觉得泰戈尔于我的精神生活毫无关系,不曾觉得他有什么意味,他带给我何等的冲动。”他还批评泰戈尔作为一位亡国诗人,不仅不公开批判灭其国家的英国政府,反而“格外受亡其国之优待”。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放下手中的笔,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林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枪弹”。搏斗中,林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日后留下了一个永久的疤痕。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林坚决不肯。廖翠凤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警告林,以后不准再上街。可她刚怀上了第二胎,行动不便,一不留神,林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以后,只要一提起“用旗竿和砖石与警察相斗”的经历,林语堂就会眉飞色舞地讲起当年他如何地用掷垒球的技术大显身手,言词之间,满是骄傲和自豪。

      “五卅”惨案后,林语堂上了军方的黑名单。廖翠凤生完次女回到家中,居然发现林还在案桌上写要命的文章。接着,她又在阁楼上发现了一个自制的绳梯,奋笔疾书的林头都没抬地说,那是必要时用来跳墙逃走的。廖翠凤急了:“要走大家走!我一手抱一个(孩子),一手拖一个(孩子),怎么跳墙!”
      1927年,林语堂被陈友仁所感动,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部长陈友仁,但半年后林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惟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及思想的人是;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及行动的人是。林自认为是“吃植物的”,“决不做政治家”成了他终身的宗旨。他曾经写过:“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林语堂说,如果让他去当市长,今天上台,必定也在今天下台。林憎恨小政客,他说:“我不能容忍小政客的那副尊容。在一个机构里有这种人,我是无法与他们斗下去,我一定先开溜。”
      《人世间》停刊,林语堂又创办杂志《西北风》。他说:“用西北风并无什么深意,浅一些说,我们认为西北风的尖锐,能使人兴奋;不若东南风,使人感到软绵绵的。”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支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晚年,林语堂选择到推行中华文化复兴运动的台湾定居,蒋介石对他礼遇有加,宋美龄在林语堂夫妇八十双寿时,写文章赞誉林是一位“十足完美的文明人”,但他始终不愿入仕途,婉辞考试院副院长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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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纯厚
      不到二十岁的女兵谢冰莹和两个同学冒昧到中央日报社副刊见林语堂和孙伏园,林、孙二人热情接待。之后,孙伏园将谢冰莹的信刊登在副刊上,林将其翻译成英文。谢到上海后,林鼓励其写《从军日记》,引领谢走上了写作的道路。多年后,谢忆及林,仍心存感激。
      林语堂几乎不会提防任何人,正如他的女儿所说:“父亲心目中无恶人,信赖任何人。”在上海时,林语堂雇了一个小瘪三在家里当差,他雇佣那个小瘪三的理由仅仅是因为此人聪明。此人会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框,补抽水马桶的浮球,甚至还会修理打字机。林语堂很喜欢他,甚至爱屋及乌地将小瘪三用英语、国语、上海话、厦门话骂人的本领看成语言天赋,并愿意为他出学费,让他去读英语夜校。幸好,此人不成器,没有去读。后来,林家里又雇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佣。此人与女佣相好后,同睡在林氏夫妇床上,林说服夫人原谅了他们。最后二人串通好偷林家的银器到外面去卖,林依然对二人深信不疑,直到二人在外面因偷东西被捕入狱,自己招供之后,他才醒悟过来。

      又一次,林语堂夫妇带着孩子们到无锡游玩,本打算第二天回来,但临时改变了行程,当晚就回了上海。到家后,他们发现,厨子和家中的洗衣妇睡在他们床上。林夫人廖翠凤气坏了,执意要赶走二人,林语堂又大发慈悲,他替厨师求情,理由是“他烧的八宝鸭实在好吃”。洗衣妇却没有脸面再留下来,离开了。林语堂还提议,将厨子在乡下的妻子接到上海,顶替了洗衣妇的职务。
      郁达夫说:“林语堂实在是一位天性纯厚的真正英美式的绅士,他决不疑心人有意说出的不关紧要的谎言。”鲁迅和许广平在上海同居之初,外人并不知晓二人的关系。一次,林语堂与郁达夫拜访鲁迅后,林问郁,鲁和许到底有没有关系?郁当时已知二人关系,却摇摇头,说:“我可真看不出什么来。”林自然信以为真,直到鲁迅的儿子周海婴快出生时,他才恍然大悟。郁达夫告诉他真相后,他“满脸泛着好好先生的微笑”说:“你这个人真坏!”

      三四十年代的美国,流行着黄种人就是工人的偏见。一次,林语堂亲自到华尔道夫大饭店给编辑送稿子,女儿在附近的餐馆等他。过了半天他才过来,问他为什么这么久?他有些好笑地说:“看门的不让我进大门,说送货的要走后门,我只好绕个大圈子。”
      林语堂的女儿们学钢琴,老师是一位老小姐。她戴着一顶假发,眼睛有点突出,林的女儿们背后便叫她突目金鱼。据说她一次坐黄包车经过白渡桥,一阵大风把她的假发吹掉了,林的女儿们听了哈哈大笑。林语堂说:“不要笑她,老小姐最可怜,现在男女谈自由恋爱,不肯让父母亲为他们做媒,所以才有老小姐。从前,不管一个女人长得怎样,都嫁得出去。”
      1938年,林语堂到法国旅行,向法国一家事务所捐款4220法郎,认养了6名中国孤儿。
      抗战期间,廖翠凤担任了纽约华侨妇女所发起的救济会的副会长,他们的工作是向纽约的贵妇们宣传、募捐,或召集有关救济中国难民、孤儿的各种会议。廖翠凤向救济会提出的许多建议和计划,大部分都来自于林语堂的出谋划策。
      林语堂很少生气,他对谢冰莹谈及曾遇到假借他的名义大肆活动的人,说完又再三叮嘱道:“冰莹,你千万不可说出去。”
      徐 回忆,胡适曾批评林语堂的某本书是拾人牙慧,但林对胡却从未有轻侮的评语。有人说他的英文高于胡适,他也从不承认。
      林语堂的学生何容说林天真,对人很真诚,他总是说某某人我很看重他,或我很佩服他,但这某某人却对别人说,林先生就是那么回事。比如,林语堂说很佩服老舍,老舍却当面批评林,说林的功劳就是让外国人了解中国文化,至于文艺,说到此处,老舍便摇摇头。
      林语堂曾在赠给赵世洵的书上题了一首英文诗,回到纽约后,他发现诗写错了,又特地另外题写一本,寄给了赵。

      真稚

      林语堂说:“山影响了我对人生的看法。……我是农家的儿子,以此自诩。在山里张大,使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令我建树一种立身处世的超然观念,而不流为政治的、文艺的、学院的和其他种种式式的骗子。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在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为善和人情的势利。”
      在寻源书院、圣约翰大学读书时,林语堂均以第二名的成绩毕业。他的理由是:不论做什么事,一生都不愿居第一。
      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
      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林语堂来到奥地利莫扎特墓前时,忍不住泪下,他说:“我向不喜欢流泪,到此也流了。他的音乐,是那样细腻缠绵,是含泪而作的。”
      马星野见过林语堂三次流泪:第一次是到台湾访问时拜谒胡适墓;第二次是向马讲述林的幼年往事,谈及二姐时;第三次是1969年去比利时参加世界笔会,拜托在巴黎的苏秀法到比利时安排接待,结果苏带着长子开车前往比利时的途中发生车祸,苏的长子丧生,林语堂闻讯如遭雷击,泪如雨下。
      四十岁生日时,林语堂作自寿诗云:“而今行年虽四十,尚喜未沦士大夫。一点痛心犹未泯,半丝白鬓尚且无。”
      林语堂游西湖,看见博览会塔,心中大为不满,以为好似美人脸上的一点烂疮。他说:“我由是立志,何时率领军队打入杭州,必先对准其放炮,先把这西子脸上的烂疮,击个粉碎,后人必定有诗为证云:西湖千树影苍苍,独有丑碑陋难当;林子将军气不过,扶来大炮击烂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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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8年,林语堂全家离美旅欧,到达巴黎时,适逢慕尼黑事件发生,欧洲形势十分紧张。林听完希特勒的广播讲话后,愤怒地喊道:“世界是没有上帝的,假使是有,应当使希特勒在演说中间停止心脏的跳跃,以挽救世界的和平。”由于局势的影响,林停止写作5天。事件平息后,林语堂说,他损失5天的工作时间,按每天100元计算,共计500元,要求希特勒赔偿。
      为研制出中文打字机的模型,林语堂几乎倾家荡产。一次,林把玩着一个纸型键盘,对女儿林太乙说:“我这个打字机的发明,主要在利用上下形检字法的键盘,其他机械上的问题是不难解决的。”林太乙战战兢兢地问父亲:“那么,你假使只把汉字照上下形检字法分类,弄个纸型键盘,像你手里拿的一样,不就可以向人家推销吗?有没有制造模型的必要?”林语堂看看女儿,轻声说:“也许不造模型也可以推销。但是我忍不住,我一定要造一部打字机,使我可以真正地打字。我当然没想到要花那么多钱。”

      林语堂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
      林语堂天性乐观。他研制打字机破产后,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作。但他嫌工作刻板而辞职,寄居在朋友家中。廖翠凤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我们从这里搬走之前,一定要把椅套洗干净还人家。”林安慰她说:“凤,我们从头来过。你别担心,我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林语堂喜欢吃小馆子,不喜欢吃整桌酒席,他将整桌酒席称为“八股菜”。
      林语堂崇拜李香君,称她为奇女子。他托友人重金求得一幅李香君的画像,并在画上提了一首六言打油“歪诗”,诗云:“香君一个娘子,血染桃花扇子。义气照耀千古,羞杀须眉男子。香君一个娘子,性格是个蛮子。悬在斋中壁上,叫我知所观止。如今这个天下,谁复是个蛮子?大家朝秦暮楚,成个什么样子?当今这个天下,都是贩子骗子。我思古代美人,不至出甚乱子。”这幅画,他挂在书房,使“全室珠光宝气不复有童 气”。日后无论走到哪里,他都带着。

      林语堂认为《浮生六记》中的芸娘是他心中的理想女人,为她“终日痴昏”,他曾去苏州万福山寻找《浮生六记》作者沈三白、陈芸夫妇的坟墓,却觅而不得。
      林语堂热爱生活。在上海居住时,他常带着三个女儿在花园中散步;夏天阵雨过后,他和孩子们到屋后的溪水中去捕小鱼;他为孩子们在花园中开辟了一个小菜园,让她们自己种西红柿、豆子、南瓜等;夏天,林家的花园里开着荷花,秋天则种满了菊花;冬天,他和全家人一起到公园打雪仗,直到公园关门才回家。周末,他会带着全家去看电影,或到附近的城市旅游。
      林语堂的外孙女黎至文回忆,林语堂夫妇到伦敦探望女儿林太乙一家,看到外孙女也来接机,林高兴地大声呼喊:“妞妞!”这时机场的人都扭过头来看,七八岁的黎至文觉得很难为情。
      黎至文还回忆,一次,他们在意大利可磨湖的小渔船上钓鱼,林语堂忽然站起来,高声唱意大利歌曲《噢!我的太阳》,惹得附近的渔民大笑不止。
      林语堂喜欢和黎至文、黎至怡姐弟一起做花生糖、玩捉迷藏,快乐地像个孩子,称他们三人是“三个小孩”,他将自己小时候的照片和黎家姐弟的照片拼在一起,拼出一张“三个小孩”的照片。廖翠凤出门买菜时,三个人将鞋子放在饭桌上,躲进藏衣室,等廖回来叫他们,他们不答应,只是躲在藏衣室咯咯地笑,到最后忍不住了,才出来扑到廖身上大笑。
      一次,林语堂、林太乙以及两个小外孙去逛菜市场,摸奖得了一只活的大白鹅。回家的时候,林语堂开着车,后座上的大白鹅虽双脚被绑住了,却拼命叫唤,并伸长了脖子要咬他,两个小孩吓得大哭起来。林太乙没法拉住鹅,只能让两个孩子不要哭。林语堂顿时失去了冷静,开车时脸都涨红了,回家他对廖翠凤郁闷地说:“带着一只鹅和两个哭啼的孩子开车,下次我不来了!”
      林太乙回忆,一次,林语堂夫妇到台北机场送林太乙返港,因为到得过早,他们就在咖啡室消磨时间。不久,外面有一架飞机降落,一小队士兵过去迎接。林语堂忙跑到窗边去看热闹,兴奋地叫道:“快点来看,什么大人物到了!”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黎至怡回忆,儿时,他和外公林语堂躺在公园的草地上,观察一个蚂蚁丘,看着熙熙攘攘的蚂蚁来来往往,林语堂说:“这些蚂蚁在忙什么呢?它们怎么知道应该做什么?他们看起来多么强壮!”黎至怡觉得外公的话正好道出了他心中的疑问,二人一起提出了许多问题,但找不到答案。
      一次,林语堂和黎至怡去香港海边玩,两人大吃冰激凌,在沙滩上找小蟹,在海里游泳,玩得不亦乐乎。后来肚子饿了,林提议去浅水湾大饭店吃饭。小黎至怡觉得两人满身是沙子,便对林说,恐怕人家不会让他们进那样的豪华饭店。林语堂笑着说:“外表不重要,像我们俩这么体面的人怎么不能踏进那个大饭店?”于是两人大大方方进了餐厅,要了张靠窗子的桌子,果然无人拒绝,黎望着二人留下的沙迹,觉得很惊奇。

      郁达夫说林语堂:“唯其憨直,唯其浑朴,所以容易上人家的当。”
      六七十年代,香港的基金市场颇为混乱,一次,一位基金公司的代表人去找林语堂夫妇,说得天花乱坠,二人信以为真,便拿出钱来交给那人。结果后来这笔钱一分都没拿回来。
      黄肇珩回忆,林语堂最怕写信,他如此处理:将至亲老友的来信,摆在“书函待复”的文件夹里,日子久了,他便觉得已经没有回复的必要了,就把这些信锁到抽屉里。在美国时,他的信都由夫人回复。回台湾定居后,廖翠凤实在应付不了诸多的信件,他便一股脑锁进抽屉里。
      林语堂每天会收到许多信件,有求字的、写序的、求介绍工作的、写书评的、求助的、谈联考的、改正英文的……内容五花八门,林语堂并不是每封都回复,但他看信时,在每封信上都加上批语,用笔在上面划线,或红或蓝或黑,有些是提示他回信的重点,更多的则是指出其中的错误,或引错了典故、或抄错了诗词、或用字不当等。
      林语堂收到要求他亲笔签名留念的信件,回信时,他常让10岁的外孙女黎至文代他签上名字。
      林语堂曾为自己做了一副对联:“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他自己设计的台北阳明山的房子,用几根西方螺旋圆柱顶着一弯回廊,绕着的却是一个东方式的天井;书房命名为“有不为斋”。

      长女自杀身亡后,林语堂的健康每况愈下,便到香港与次女、三女长住。一次,三女儿林相如开车陪林语堂上街散心,从后视镜中看着林憔悴的脸,忽然问道:“爸,人活在世界上有什么意思?”林不假思索地回答:“我认为生命的目的是要真正享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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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园
      林语堂说:“影响我最深的,一是我的父亲,二是我的二姐,三是漳州西溪的山水。最深的还是西溪的山水。”
      在《八十自述》中,林语堂又一次说:“童年之早期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是山景,二是家父,不可思议的理想主义者,三是亲情似海的基督教家庭。”
      林语堂在自传体小说《赖柏英》中说:“人若在高山里张大,高山会使他的观点改变,融入他的血液之中……”
      林语堂出生在大山中的一个小村,5岁之前,他没有离开过这个村子。他常和五个兄弟、两个姐姐到稻田或河岸,去远望日落的奇景,并互相讲神鬼的故事。儿时林语堂常幻想一个人如何才能走出这四面皆山的深谷。林语堂回忆说:“童时,我对于荏苒的光阴常起一种流连眷恋的感觉。”
      林语堂自陈有恋母情节,儿时他喜欢抚摸母亲的乳房,一直到十岁还和母亲同睡。新婚前夜,他要求和母亲同睡,因为那是他能与母亲同睡的最后一夜。
      林语堂的二姐林美宫聪明美丽,成绩优秀,她很想上大学。但林家的经济能力有限,林父供养儿子们上大学已经很困难,再无力负担女儿的学费。二姐22岁出嫁,时准备到圣约翰大学读书的林语堂顺路参加了二姐的婚礼。婚礼前一天的早晨,二姐掏出四毛钱给林语堂说:“你要去上大学了。不要糟蹋了这个好机会,要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做个有名气的人。这是姐姐对你的愿望。”第二年林语堂回乡时,二姐已因鼠疫去世,死时怀有八个月的身孕。林语堂总有一种感觉,仿佛自己在替二姐上大学。他说:“我青年时代所流的眼泪,多是为二姐而流的。”晚年,他对外孙们谈及二姐,依旧泪下。

      对于第一次离开坂仔村去漳州的夜景,林语堂记忆深刻。是夜,船泊在岸边的竹林下,竹叶飘飘打在船篷上,林盖着条毡子躺在船上听船家讲慈禧太后幼年的故事。对岸船上高悬纸灯,水上灯光掩映可见,人声亦一一可闻,如泣如诉的笛声随风传来……林语堂说:“我在这一幅天然图画之中,年方十二三岁,对着如此美景,如此良辰,将来在年长之时回忆此时岂不充满美感么?”
      林语堂喜欢北京,1936年赴美前,他特地从上海北上,到北京中山公园“来今雨轩”,在太湖石座前方,欣赏朱栏玉砌,芍药圃灿烂盈枝的花朵。
      林语堂爱用家乡话与人交谈。他在电影院中,听到邻座两位女孩用闽南语交谈,“恍如回到家乡,一乐也”;听见临院妇人用不干不净的闽南语骂孩子,“一乐也”。
      在美国居住30年,林语堂不喜欢穿西装,也始终没有加入美国国籍。他说:“在美国住了二、三十年公寓式的楼房,游子心与高高在上的住屋一样,老有凌空找不着根的感觉。许多人劝我们入美国籍,我说这儿不是落根的地方;因此,我们宁愿年年月月付房租,不肯去买下一幢房子。”身居异国的高楼大厦,他却愈来愈思念纯朴幽美的闽南故乡,说:“少居漳州和坂仔之乡,高山峻岭,令人梦寐不忘。”

      晚年,林语堂在蒋介石的邀请下定居台湾,他说:“我处处听到乡音,我们像回到漳州老家。”
      1962年,林语堂只身到香港看望次女林太乙和女婿黎明,林太乙说:“他好像在寻找什么。”女儿女婿带他到新界落马洲。这里有许多游客从山上眺望远处,看看中国大陆,林语堂也眯着眼睛,仔细地看着。女儿问他坂仔的山是什么样子,他说:“高山。香港的山好难看,许多都是光秃秃的。”到了山顶,他看见四面环水,又说:“环绕着坂仔的山是重重叠叠的,我们把坂仔叫做东湖,山中有水,不是水中有山。”林太乙这才知道:“原来他在寻找那些环绕着他的快乐的童年的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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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语堂的祖母是一位基督教徒,父亲林至诚24岁进入神学院学习,后来成为一名基督教的牧师,林语堂的兄弟们从小都不梳辫子,而留短发。林至诚夫妇经常邀请农人、樵夫到家里喝茶乘凉或吃午饭。这种平等观给林语堂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日后,林语堂也会和小瘪三交朋友,请其到家中做客。
      林语堂的家中挂着两幅画,因为父亲热心西学和维新,所以其中一幅是彩色的石印光绪皇帝画像;母亲则喜欢一幅外国女孩的画像,满脸笑意,双手拿着一顶破旧的草帽,里面盛着几颗刚捡来的鸡蛋。
      暑假,林语堂的父亲在家给孩子们上课,早餐过后,他便摇铃上课,教他们读四书五经、《声律启蒙》、《幼学琼林》之类,一屋子都是咿唔的读书声。父亲还鼓励他们看林琴南翻译的书,如《福尔摩斯》、《天方夜谭》、《茶花女》等。

      一次,大嫂在院子里洗衣服,小林语堂准备捉弄一下她,便趁她起身去拿衣服时偷偷撤去凳子,大嫂毫无提防,结果坐了个空。当时大嫂已经怀孕,全家人吓坏了,马上把她送到医院抢救,才母女平安。日后林语堂对大嫂和侄女格外关心,将《宇宙风》的版权赠给大嫂,侄女家中遭劫,他知道后,从美国寄钱给她。
      上小学时,一次考试前,林语堂偷偷进入老师的房间,偷看了考卷。老师批改试卷时发现,每个学生都得了高分,他知道肯定有人做了手脚,挨个审问,唯独没有怀疑林语堂。他怎么也想不到,一向聪明好学、成绩优秀的林语堂正是泄题的人。
      8岁时,老师给林语堂一篇作文的评语为“如巨蟒行小径”,批评他表达笨拙,林给老师的评语回敬了一个下联:“似小蚓过沙漠。”
      儿时,林语堂一次被大人关在屋外,他索性撒起野来,捡起一块石头从窗户扔了进去,叫道:“你们不让和乐进去来,石头替和乐进来!”又一次,他和二姐发生争执后,躺在泥地上,然后爬起来对负责为全家洗衣服二姐说:“现在你得给我洗衣裳了吧。”
      1908年前后,一些敌对基督教的村民在一位落榜儒生的组织下,募捐在林家所在教堂的街上修建了一座佛寺。一个礼拜天,教堂的钟声敲过之后,寺庙里传来了隆隆的鼓声,林家的孩子就用敲钟来回应,一时钟鼓齐鸣,热闹异常。

      林语堂从小受基督教的熏陶长大,他回忆说:“我们兄弟姊妹是不许吵架的,实际上我们也没吵过架。理由是:每个人都要‘友好和善’。”林到圣约翰大学读书前,见到人就微笑,到圣约翰后,他坚决改掉了这个习惯,还劝弟弟也改掉。
      林语堂的父亲对西学很感兴趣,其好友范礼文牧师常给他寄来许多这方面的书籍,林语堂回忆说:“西学就是这样来到我家。”林父晚上总是挑着油灯,口吸旱烟,向孩子们讲述牛津大学怎样好,柏林大学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这位每月只有24元大洋收入的牧师希望他的孩子们能到那里去读书,林说父亲是在做“狂梦”。
      还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就鼓励林语堂说英语,会几个单词就说几个单词。林语堂的小学、中学、大学,都是在教会学校度过的。他受到两位女老师的影响,很喜欢英文,他曾对父亲说,长大后最想当英语教员,其次是物理教员。
      因为从小受到教会教育,林语堂无缘接触中国文化,林从小就不知道中国民间传说,连看梁山伯祝英台的戏曲,都是一种罪过。林语堂说自己20岁之前就知道古犹太国约书亚将军吹倒耶利哥城的故事,可到了三十多岁才知道中国古代孟姜女哭倒长城的故事,他说这是教会中学欠他的一笔债。
      林语堂听到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后,他十分愤怒:“我被骗去了民族遗产。这是清教徒教育对一个中国孩子所做的好事。我决心反抗而深入我们民族意识的巨流。”
      在林语堂看来,他的中学教育是浪费光阴,他对地理兴趣浓厚,自学了一本十万字的地理书,而在学校每星期只读一页半,全年不过读三万字。他甚至对学校教育产生了逆反心理:“凡是教员所要我读的书我俱不喜欢。”他读了大量的课外书籍,最大的愿望是学校有一座好的图书馆,等他到哈佛就读时,终于得偿所愿。
      从圣约翰大学毕业后,林语堂到清华大学任英文教员,他这时才深切感觉到国学知识的贫乏。于是他从阅读《红楼梦》开始补课,经常出没于琉璃厂的旧书店,接触到了大批经典著作。
      徐 回忆,林语堂在对待不速之客方面,如同歌德般不近人情。家中举办宴会,他会很高兴地接待朋友,与朋友闲谈,平常则不喜与朋友随便来往聊天。在美国时,都是胡适去林家中拜访,他从不探访胡适,二人也从来不会无事相约在外面吃个便饭聊聊天。
      30年代,林语堂赴美前,退了租住的房子,出售屋中的家具。陶亢德从林家买走了沙发,林的兄弟们也各买了几件旧家具。当时大家都觉得,几件旧家具林还要收自己兄弟的钱,实在太没人情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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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仰
      儿时,林语堂祈祷时,常常想象上帝必在他的头顶几寸之遥,靠近他的头发。这种想象令他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感觉。
      在厦门读小学时,林语堂曾测试上帝是否存在。他每周有一个铜元的零花钱,买一个芝麻饼后还剩下四文,只够买四个糖果。某次,他祈求上帝能让他拾到一个银角子,够他去饭馆吃碗素面。他再三闭目祷告,希望出现奇迹,但结果令他失望。
      林语堂开始对基督教印象不佳来自于对外国人的观察。他在厦门鼓浪屿读书时,发现外国人分为三类,一类是传教士,身穿清洁无暇的白衣,一类是水手,他们喝醉酒后在街上狂歌、乱叫,还有一类是商人,坐着四人轿子,对中国孩子随意拳打脚踢。林看到这些友善的传教士和穷凶极恶的水手、商人都是乘坐停泊在厦门港口的外国战舰一起来到中国的,多少有些失望。一次,他偷偷到外国俱乐部,看见舞会上的“外国男女,半裸其体,互相偎抱,狎亵无耻,行若生番”,林觉得惊骇又丑恶。

      入圣约翰大学后,林语堂最先读的是神学班,最让林接受不了的基督教理论一是耶稣为处女所生,二是耶稣肉体升天之论,他向教授们提出疑问,教授也说这两条有问题,他们自己也不相信。林十分愤怒,他觉得,既然自己的神学家都不相信,那为什么一定要中国的教徒先接受这两条才能受洗,这是伪善。一年后,林语堂离开了神学班。
      在哈佛留学时,林语堂对夫人说,基督教最使他不满的是,它注重罪恶,要耶稣替人赎罪,才可以进入天堂。林认为自己并没有作过什么对良心过不去的事,他能见母亲而无愧,那么在上帝面前他还怕什么?他相信上帝必和母亲一样近情和明理。他又说,何必要天天祷告,有什么事都去麻烦上帝,一天叫他多少遍,像个三岁的孩子叫妈妈一样,上帝听了会不会厌烦?廖翠凤听了这话不敢出声,只觉得丈夫在胡说八道,希望千万别被别人听见了。

      林语堂回忆:“有一次在假期回家,我在教会登坛讲道,发挥旧约《圣经》应当做各式的文学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歌,而《创世纪》和《出埃及记》是很好的、很有趣的犹太神话和传说。这宣教辞把我父亲吓得惊惶失措。”
      但此时林语堂还是无法放弃对上帝的信仰,他说:“我总不能设想一个无神的世界。我只是觉得如果上帝不存在,整个宇宙将至彻底崩溃,而特别是人的生命。”在清华任教时,他还主动承担了一个星期日圣经班的课程,向学生们宣讲基督教知识。
      一次,林语堂问清华同事刘大钧:“如果我们不信上帝是天父,便不能普爱同行,行见世界大乱了,对不对呀?”刘答:“为什么呢?我们还可以做好人,做善人呀,只因为我们是人的缘故。做好人正是人所当做的。”林猛然醒悟,“同基督教之最后一线关系剪断了”。
      50年代,林语堂重新皈依基督教。一次,在美国的林语堂陪廖翠凤去做礼拜,林觉得牧师的讲道很有启发性,于是每个星期天都去听讲,觉得心安神乐,就自然地皈依了基督教。
      林语堂曾解释他重新皈依基督教的原因:“三十多年来,我唯一的宗教乃是人文主义,相信人有了理性指引就什么都不假外求,只要进步,世界就会自动变得更好。可是在观察二十世纪物质主义的进展,和不信上帝的国家里所发生的种种事态之后,我深信人文主义不够,深信人类如果要继续生存,需要接触自身以外,比人类伟大的力量。”

      逸闻
      8岁时,林语堂说长大后要当作家,他偷偷写了一本教科书,隔一页是课文,一页是插图,后来被大姐发现了,全家的兄弟姐妹都能背诵其中的一首诗:“人自高,终必败;持战甲,靠弓矢。而不知,他人强;他人力,千百倍。”
      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时,有次林语堂一个人斜倚栏杆,做出沉思状。同班同学见了,以为他想家了,过来安慰他,谁知林皱眉问道:“梁启超为什么成了今天的梁启超?”原来,他刚刚看了《饮冰室文集》,对梁启超的政体改革策略很是佩服,所以在栏杆前回味,同学直呼上当。
      林语堂热爱运动,擅长打网球、踢足球、划船、赛跑。他以5分钟一英里的成绩刷新了圣约翰大学该项运动的学校记录;曾任校划船队的队长;一度对棒球兴趣浓厚,一有空闲,就拉上夏威夷来的留学生根耐斯一起练球,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不久他就成了一个高水平的垒手,投的上弯球和下坠球很少有人能接住。林语堂甚至被选为中国队的代表,参加了远东运动会,可惜没有获得奖牌。
      在大二的结业典礼上,林语堂先后四次走上领奖台,其中三次是个人得奖,剩下一次是以讲演队队长身份领取获胜的银杯,轰动一时。
      在美国读书时,一次夫人廖翠凤动手术,林语堂交纳住院费后,只剩下13美元。他只能去买了一大罐老人牌麦片,接下来一个星期,每日三餐餐餐麦片,幸好廖家的汇款即时汇到,方才解脱。从此林的肠胃对麦片产生了抗拒心理,再也不吃麦片了。

      从哈佛毕业后,林语堂到德国读博士学位。林快毕业时,廖翠凤正怀着长女,因为没钱,同时也不希望孩子成为德国人,林语堂准备让妻子回国分娩,买了回国的船票,准备等博士考试的第二天就动身。廖担心丈夫不能获得学位,林却信心十足。考试结束,林语堂顺利获得学位,廖翠凤开心地在大街上当众就亲吻了林语堂。
      马星野这样回忆在厦大任教时期的林语堂:“林先生只有三十上下。经常穿长袍黑马褂,梳得亮亮的头发,俊秀英慧之态,不但光彩照人,而且慧气逼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他恨一切束缚限制的东西,比如领带、腰带、鞋带;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章克标回忆,林语堂到上海时,不再着西服,而是穿中式长袍马褂,足登青布鞋子。他说中式服装穿着最舒服,四肢百骸自由自在,穿西服像被绑捆了那样,动弹不得,尤其领带一系,扣住喉咙,气都透不过来,他将穿西服系领带作“狗领”。
      叶灵风回忆,林语堂办《论语》,每期都要由出版社时代公司带着稿费和编辑费去,他才给稿件。当时林住在吉斯菲尔路的一栋洋房内,门口立着写有“内有恶狗”的木牌子,时代公司的职员恨他的态度过于“犹太”,曾提议替他在木牌上续两句:“认钱不认人,见访诸君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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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林语堂主编的教材《开明英语读本》由开明书店出版后,销量很好。世界书局请大学刚毕业的林汉达模仿林语堂的版本编了《标准英语读本》,《开明英语读本》遂销量大减。开明书店和林语堂请律师向世界书局和林汉达提出警告,世界书局让林汉达去找林语堂解决。林汉达登门拜访林语堂不遇,便留下便条,说了表示歉意、竭诚求教之类的客套话。开明书店将林汉达留下的便条作为抄袭的铁证,刊登在报纸上,轰动一时。世界书局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马上聘请包打必胜官司的名律师郑毓秀提起诉讼,称开明书店诽谤。

      世界书局资金雄厚,聘请的律师极有后台,开庭对开明书店非常不利,开明书店的律师在庭审结束后觉得胜诉无望,退出不干了。开明书店决定铤而走险,直接上书南京教育部,将《标准英语读本》涉嫌抄袭《开明英语读本》之处逐条列出,请教育部裁定是否抄袭。教育部审查后认定《标准英语读本》确有抄袭之处,禁止世界书局发行此书。开明书店马上把教育部的审查结果制成大幅广告,刊登在各大报纸上。广告刊出的第二天,法官迫于舆论压力,又惧怕世界书局和其律师,作出了一个“折衷”判决,判开明书店诽谤成立,罚30元。

      世界书局声誉因此大受影响,只能主动向开明书店求和,托人将《标准英语读本》的纸型送到开明书店销毁,才结束了这场纠纷。而林语堂因此家喻户晓,教材大卖,每个月大约可以拿到700大洋的版税,被称为“版税大王”。
      林汉达不服,亲自跑到南京去申诉,结果被教育部次长一阵数落:“人家是博士,你不过是个普通的大学毕业生……”林汉达气得跑到美国去深造,誓雪此辱,但是等他博士学成回国后,林语堂却已移居美国。
      林太乙上小学时,学校的英文教材《开明英文读本》、《开明英文文法》等都是林语堂编写的。高年级的男生一旦英文考试不及格,就于课间休息时间围着林太乙,跺着脚指着林骂道:“都是林玉如的阿爹勿好!都是林玉如的阿爹勿好!”
      林语堂为三个女儿分别起名凤如、玉如、相如,林语堂觉得一般女子的名字俗不可耐,在鼓励女儿们向《西风》杂志投稿时,为凤如、玉如改名如斯、无双(他认为相如的名字不俗,所以未改),他还给妻子起名“凡”。但林太乙觉得自己喜欢叫玉如,无双(繁体)的比划太多,不好写,林语堂于是从《吕氏春秋•大乐》“万物所出,造于太乙”为她起名太乙。林太乙说:“父亲是主观的,他也许从未想到,我也许宁可叫做玉如。”

      30年代在美国,由于版税丰厚,林家生活优渥。1939年,林语堂的收入为四万两千美元,开销为一万七千五百美元,年底,他为廖翠凤买了一枚价值一千美元的3.38克拉的钻石戒指。
      在美国时,林语堂唯一的运动是逛大街,还有就是在警察看不见的时候,在纽约中央公园的草地上躺一躺。
      林语堂胃口好,食量大,爱吃爱喝,就是生病的时候,他也可以吃双倍的东西。他自诩有惊人消化力:“我的肚子里,除了橡皮以外,什么都能消化的。”又说:“我会医自己的病,就是多吃东西,那样我的病就会好了。”
      林语堂最爱在半夜里吃东西,一天夜里,他觉得肚子饿了,起来一口气吃了五只鸡蛋和两片脆饼。又有一次,他吃了四片饼干还觉得不够。为此,他幽默地对家人说:“昨天夜里我觉得很饿,不知道是起来的好,还是不起来的好。我又觉得很惭愧,仅仅为了吃东西,睡了还要起来。不过我若不吃些东西,让肚子空空的,那么,我便更不能入睡了。”挣扎半天,他还是起来到厨房找了些东西填肚子,结果被夫人瞧见,在一旁忍俊不禁。

      林语堂最讨厌一件事,就是人家在晚上八点以后请他吃饭,如果有人在这时请他吃饭,他必定先和家人吃过饭才去。
      廖翠凤和三女儿林相如著有一本《中国烹饪秘诀》,曾在法兰克福获德国烹饪学会颁发的奖状。林语堂是这本书的策划人。
      林语堂在美国从事写作,有时遇到难题,常常到哥伦比亚图书馆查找资料,因不便使用自己名字,便用了女儿替他取的一个名字:“林语珠女士”。
      得了龋齿,林语堂不肯去看医生,自己在家用油灰补牙,以为这样就可以了。后来油灰掉出来,他才听从廖翠凤的话,去找牙医补牙。
      林语堂到美国后,原由他主编的《宇宙风》改由其弟林憾庐主编,不久林憾庐病死,林语堂没赶回送葬,只是寄回两篇文章,将稿费充作葬仪。
      廖翠凤告诉郁达夫,在美国时,一次林语堂捧了本《模范绅士约翰•哈里法克斯》向她求爱;第二次,他忘了,又捧了这本书向她求爱。
      林语堂在武汉主编《中央日报》时,曾经就男女问题,以“毛驴”为笔名,与一位署名“小鹿”的作者发生笔战。“小鹿”褒女贬男,“毛驴”正好相反,你来我往,极为激烈。该报的副刊编辑孙伏园为了结束这场笔战,特邀“小鹿”与“毛驴”在河口东宴楼会面,冰心也被邀作陪,彼此相谈甚欢,均同意鸣金收兵。第二天,孙伏园在《中央日报》副刊刊登启事曰:“男女之争,已于鹿驴交欢声中化除矣!”“小鹿”是一位年轻女性,看到启示后大怒,发誓再不为该报撰文,而林却获得意外的胜利,喜气洋洋,颇为自得。

      章克标回忆,林语堂也在交际场中逢场作戏,会吃花酒、叫条子,也懂得长三堂子的韵味。他还赏识当时的名妓富春楼老六,为她写过捧场、赞美的文字;他穿着长袍马褂和交际花、名妓到高级跳舞厅婆娑起舞或坐听音乐。但林只是偶然为之,“并非耽溺于‘荷花大乐’(腐化大乐)”。
      一次,林语堂在上海认识的交际花来访,廖翠凤出去买菜时,此女居然一跃坐在林的书桌上,向他卖弄风情,林极为尴尬。等廖回家时,此女已经碰了一鼻子灰,颓然而去。
      林语堂在莱比锡工业展览会期间,曾遭受女房东的“性骚扰”。这位女房东守寡多年,孤独寂寞,烟不离手,就着咸肉大喝啤酒,几乎没有清醒的时候。她硬拉着林,事无巨细地对林讲述她和情人之间的乐事,说她的情人是媲美歌德的文学天才,还给林看她作的歪诗,实则存心引诱林。一次,林从她的房门口经过,她故意倒在地上,语态暧昧地叫林进去扶她。林语堂吓坏了,赶紧叫廖翠凤代劳,寡妇只好装着刚刚苏醒,自己站了起来。

      赵世洵回忆,林语堂亦“好色”。一次南洋大学联欢,临时办事处的几位漂亮女职员都参加了。林多喝了几杯,眼前又是几位美貌的小姐,顿时话就多了起来,惹得一旁的廖翠凤颇为不满,面色不大好看。
      唐德刚说过一个笑话:60年代,林语堂在台北某大饭店请客,唐应邀前往,到了饭店却弄不清在哪个房间,于是便去问饭店的副经理:“请问,林语堂先生在哪个房间设宴?”副经理反问道:“林语堂先生是哪个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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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嗜好
      林语堂嗜烟,据说,广为流传的“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这句话,正是他所言,他把夫人允许他在床上抽烟看成是婚姻美满的标准。
      林语堂次女林太乙回忆,林语堂进百货商店,如果商店不许他抽烟,林语堂马上说,从此他再不上那家铺子买东西了。
      林太乙回忆,每次林语堂写作时,都关着门,等他写完进书房一看,空中弥漫着烟雾,烟缸里的烟灰装得满满的,书桌下面满地都是烟灰和燃过的火柴棒。
      林语堂曾经戒过一次烟,但后悔不已,视戒烟为背叛。他说:“我有一次,也很欠思量的戒烟三个星期。但后来终究为良心所驱使而重新登上正当的途径。从此我就立誓不再起叛逆之心。”“只要我的自主力和道德观念一日存在,则我一日不做背叛的尝试。”
      林语堂离不开他的烟斗,如果烟斗忘了放在哪里了,他便无法工作,在屋子里乱跑,嘴里说着:“我的烟斗!我的烟斗在那里?烟斗,烟斗。”找到后,他便得意地大笑。他喜欢用烟斗温热的圆端擦鼻子,用烟嘴部分作为指挥的工具,他还用烟斗敲椅子上的钉子。有时不小心将烟油碰到嘴边,他感觉如同苦汁,在街道的角隅大吐。
      林相如回忆,父亲林语堂“整个吸烟斗的过程,从用铁丝清除烟斗里的烟油,把烟草轻轻地装进去,到用打火机店伙使它慢慢地燃烧,都有技术”。烟斗烧得好的时候,父亲会偶尔对她说:“你试试看。”
      钱穆回忆,抗战时在成都初次与林语堂见面,林就是两指夹着烟卷,一面抽烟,一面谈话,烟卷积灰渐长,林谈话不停,手边附近又没有烟灰缸。钱穆看着,担心若烟灰掉落,将有损主人地上美丽的地毯。林语堂似乎漫不在意,直到烟灰已长及全烟卷十分之七的程度,“却依然像一全烟卷,安安停停地留在语堂的两指间”。后来他与林语堂相交久了才了解,“我行我素”只是林语堂的外相,“但语堂另有他内心之拘谨不放松处”,“语堂之幽默,在我认为,尚不专在其仅抽烟卷之一面,乃更有其烟灰不落之一面”。

      林语堂八秩大寿前,为健康故,毅然戒掉叼了数十年的烟斗。
      林语堂爱喝茶,他说如果不喝茶他就写不出作品。如果泡茶的水不开,他喝一口便不满意地说是“洗碗水”。他要求泡茶的茶壶是专用的,如果茶里有牛奶味,便立即要求换茶壶。
      林语堂喜欢散步,他走路很快,每次全家出门,他总是走在最前面。廖翠凤则相反,总是走得很慢。如果廖穿着水貂大衣,林便愿意和太太并肩走,他解释:“如果我不和你走,人家一定要看不起我。现在我同你走,人家会说:‘他的太太有件水貂大衣,他一定很富裕。’”
      林语堂喜欢在乡村中散步,也喜欢穿上雨衣在细雨中漫步,或持着烟斗在林中彷徨。他每次散步回来,都要洗一次脚。他认为自己的脚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因为没有人像他一样,每天要洗三四次脚。

      林语堂喜欢听留声机唱片,遇到喜欢的音乐,他听了又听。每当晚饭后,他坐在火炉前,熄了灯,就着火炉中荧荧的柴火,静心地享受着喜欢的音乐。
      林语堂没有酒量,却喜欢看人喝酒划拳,他说:“那一定像抽烟一样,使人能享受片刻的愉快。”每次家庭聚餐,他不仅鼓励别人喝酒,还点名叫晚辈们较量一番。
      林语堂对饮食很讲究,晚年住在台湾,他觉得台湾的饮食很对他的胃口。中午吃一碗早上刚从山上砍下的笋尖煮成的鲜汤,或是一碗新鲜的蛤蜊汤,都让他赞不绝口。他喜欢到馆子里吃炒羊肚、汤包。他喜欢吃西瓜,吃的咂唇作响,故意让西瓜汁流到下巴上,说这样吃才过瘾。

      兴趣

      童年时,林语堂惊叹于中医药粉治疗外伤的神奇功效,自己也采了很多不知名的草药,发明了一种草药,并命名为“好四散”。
      从小林语堂就热衷于发明创造,梦想当发明家。他知晓了虹吸管原理,就花几个月时间琢磨在自家菜园里搞自流灌溉,准备制造一台抽水机,让井里的水自动流到菜园里;第一次乘轮船,他就盯上轮船的蒸汽机,立定不动,凝神察看,从此对机械着迷;中学时酷爱数学、物理和地理,以至于中文竟不及格。
      少年时,林语堂想长大后开一个“辩论”商店,他说:这“不是一个真正的行业。就是说你开一个商店,参加论战的一边,向对方挑战,你称一件白东西为黑,或称一件黑东西为白,这样向人挑战”。
      林语堂进入寻源中学读书时,很讨厌查字典,一次,他查“川”,却怎么都查不到,后来发现“川”字在“巛”部。他觉得奇怪,“巛”部只有八个字,“巡”为什么不用“辶”部,“巢”为什么不用“木”部;他又查“西”,发现属于“西”部的只有九个字,其中“要”上面还不是“西”,为什么不属于“女”部……诸如此类,他觉得,何必要这么多部首,为什么没有更简单方便的检字法?到圣约翰大学后,林觉得应该对检字的部首进行分类,比如“宀”容易认,凡“宀”的字都应归这部;又如“秋”字,是归“禾”还是“火”部,要看是“禾”重要还是“火”重要,所以归“禾”部;又如“肉”原来归“月”部,学者都知道,但印刷上已经失去了联系,小学生无从得知,所以不应再归“月”部……根据上述想法,他写了《汉字索引制说明》,在《新青年》上发表,得到了蔡元培与钱玄同的声援。

      1936年,林语堂举家赴美后,没有佣人,家务都得自己动手。林对擦皮鞋很感兴趣,他站在路上仔细观察擦皮鞋的黑人小童怎样把皮鞋擦得发亮,然后教给孩子们。他先在鞋上抹油,用一条软布劈劈啪啪地擦,手势就和街口小童一样,擦出来的鞋和小童擦的一样光亮,非常得意。林还告诉孩子们,在浴缸里洗澡之后顺手用水抹一下浴缸,便不会留下污垢印子。
      30年代初,林语堂就经常翻阅英文版的《机械手册》,有时间就画打字机的结构草图,想发明一种最精巧、最完美的新式中文打字机。1932年,他到瑞士参加联合国文化合作委员会年会时,顺路到英国找英国工程师研究中文打字机。几个月后,他口袋里装着仅剩的3毛钱,带着一台不完整的打字机模型回到了上海。
      到美国后,林语堂仍不改初衷,于1947年研制出一部只有64个键、每分钟能打50多个汉字、与英文打字机一样大小的打字机,取名“明快”,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中文打字机。
      打字机研究成功后,协助林语堂解决机械方面问题的意大利籍工程师(此人不认识一个中国字)居然寄信给林说,中文打字机是他发明的,如果林不承认,就和林打官司。林语堂目瞪口呆,只能请律师解决此事。
      为了这项发明,林语堂耗费了12万美元,几乎“倾家荡产”。由于战争和造价原因,这种中文打字机虽然1948年就取得专利,但一直无法批量生产。

      除了打字机,林语堂还绘制了“自来牙刷”手绘草稿、“自动门锁”草图和自动打桥牌机等,并为夫人设计符合人体力学的舒适座椅,在当时可谓相当前卫。
      林语堂每写完一部作品,给自己放一两个月的假,也曾到拉斯维加斯去赌一把。他好轮盘赌,但并不着迷,把口袋里的钱输光,他便安心离去,回家继续工作。
      林语堂喜欢钓鱼,在美国时,他会乘坐专供钓鱼的轮船,出海钓鱼,每次都满载而归。他说,垂钓归来,把竹篓子交给太太,看她把鱼放进冰箱或是分送给邻居,是一件快活的事。到台湾后,他不再钓鱼,而是在屋前的游泳池里养了一群鱼,从此便常在池旁喂鱼、观鱼。
      黎至怡回忆,林语堂喜欢摆弄钓具和人工做的鱼饵,例如假苍蝇,他对制造这种鱼饵的技术佩服不已,有时,也自己给鱼饵改良,用的是廖翠凤的指甲油,给每只假苍蝇都添上笑容。
      晚年,林语堂历时5年改良他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法”,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其中采用的“上下形减字法”,在台湾获得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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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婚恋
      林语堂的初恋是一个叫“橄榄”的女孩。“橄榄”是山里的女子,其母是林语堂母亲的教女。
      林语堂在八十自述中回忆:“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
      儿时他们常在山间一起玩,林语堂曾用圣经上的一句话形容过橄榄赤足的样子:“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
      由于林语堂想出国留学,而橄榄要照顾双目失明的祖父,不能离开家乡,所以他们分手了。

      林语堂从未忘记他的初恋,而橄榄赤足奔跑在草地上的情景成了林永不能割舍的“情结”,他曾专门写《论赤足之美》,他说:“要是问我赤足好,革履好,我无疑地说,在热地,赤足好。……赤足是天所赋予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可与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灵便,童年时快乐自由,大家忘记了吧!步伐轻快,跳动自如,怎样好的轻软皮鞋都办不到,比不上。至于无声无臭,更不必说。”

      晚年,林语堂写了自传体小说《赖柏英》,其中赖柏英的原型就是橄榄。
      在圣约翰大学上学时,林语堂和厦门的陈希佐、陈希庆兄弟交好。也由此认识了他心仪的第二位女子,陈氏兄弟的妹妹陈锦端。陈锦端的父亲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巨富。林语堂对陈锦端一见钟情,而陈锦端也心仪林语堂,二人很快坠入爱河。放暑假时,二人回到了各自的家中。林语堂思念心上人,几次跑到厦门,借口探望陈氏兄弟。林语堂在《八十自述》中说:“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林语堂经常造访陈家,陈天恩早看出来林的来意是为其长女。陈天恩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他认为林虽然聪明,但对基督教不够虔诚,家庭出身也不好,爱女不能托付给他。陈天恩对陈锦端表明态度,迫使她同意再也不见林语堂。于是每次林来访,陈锦端都躲在房间里,不肯出来。
      一次,陈天恩对林语堂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林夫人廖翠凤)贤惠漂亮,他愿意做媒,保准成。
      林语堂马上明白了陈天恩的意思。他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垂头丧气地回到坂仔。大姐林瑞珠知道后大骂林语堂:“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的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大姐的话把林语堂拉回到现实。就这样,林语堂的第二次恋爱还没有步入高潮就戛然而止了。
      陈锦端一直占据林语堂心里的某个角落,历久而弥新。据林太乙回忆:“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的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很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位置。”

      林语堂每次画少女,总是长长的头发,用一个宽大的发夹别着。林太乙问他,为什么总是这副打扮?林语堂回答,这是他第一次见锦端时她的打扮。
      林语堂说:“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
      晚年,林语堂腿脚不便,常年坐在轮椅上。有一回,陈希庆的太太来看他。林语堂问起了陈锦端,陈夫人告诉他,锦端还住在厦门。林语堂激动地站起来,推着轮椅要出门:“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廖翠凤急了:“堂,你在说什么瞎话!你不能走路,怎么去厦门!”数月后,林语堂就溘然长逝了。
      廖翠凤是陈天恩邻居廖悦发的次女,廖家也是大富之家,廖悦发脾气很坏,重男轻女,动辄向妻女大吼大叫,对女儿的教育十分严厉,对儿子却百依百顺。廖翠凤是烈性子,看不惯父兄欺负母亲,偶尔也顶上几句。哥哥们都学会了爸爸的坏习惯,对这个妹妹从不看在眼里,打骂相加,只有二哥暗地里还帮帮她。廖翠凤一心想离开家,结婚就成了惟一的出路。

      陈天恩提出将廖翠凤介绍给林语堂后,林不能拂却陈天恩的面子,于是到廖家相亲。廖翠凤躲在屏风后面观察他,很是中意。林语堂与廖翠凤的二哥交好,廖翠凤早就知道林,心中也认可他。而林的大姐林瑞珠曾经和廖翠凤是同学,她对廖翠凤的印象很好。林语堂的父母听了大姐的介绍,劝林“娶妻求贤”。林语堂没了陈锦端,觉得天都快塌了,对父母的决定没有异议,于是林至诚就向廖家提亲。

      订婚前,母亲担心女儿,劝廖翠凤说,林语堂很聪明,但家里穷,廖翠凤斩钉截铁地对母亲说:“没有钱不要紧!”于是林语堂和廖翠凤就这样订婚了。
      林语堂直到四年后才与廖翠凤完婚,当时林准备到哈佛留学,廖翠凤的父亲坚持要林与女儿完婚后,二人同去,林无法再拖延婚期,只好同意结婚。
      林家双喜临门,林父很是高兴,常捋着胡子,逢人就说:要大顶的花轿,新娘子是胖胖的哟!有好事之徒把这话说给廖翠凤听,气得她立刻吃了好几片泻药减肥。
      结婚这日,林语堂到廖家迎亲,按照当地风俗,女方家端上一碗龙眼茶,林只要象征性地喝一口就可以,但他却一饮而尽,连龙眼也吃了,惹得廖家人大笑。
      婚礼上,当着众宾客的面,林语堂拿出婚书,对廖翠凤说:“我把它烧了!婚书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有用,我们一定用不到。”举座哗然。这纸婚书果然没有用到。林语堂和廖翠凤相亲相爱,白头偕老,造就了一段半个多世纪的金玉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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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后,林语堂和廖翠凤带着廖的一千大洋陪嫁远渡重洋。廖在船上就得了盲肠炎,到美国后不久发作,只能到医院动手术。手术过程竟然长达三个小时,动手术的医生大概没有见过中国女人,将廖的内脏仔细搜索了一番才割除了盲肠。出院后不久,廖由于受了感染,必须动第二次手术,又只能入院。林无奈,只能向廖家求助,廖的二哥汇给他们一千美元,才渡过难关。
      在林语堂留学的四年中,清华不再向林语堂提供费用后,除了靠胡适的两千美元救急外,廖翠凤只能变卖首饰换钱。为了省钱,林语堂决定到德国读书,在法国时,廖翠凤甚至到古战场上去捡旧靴子穿。
      廖翠凤与林语堂几乎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极端,却奇怪地生活融洽。林爱动,廖好静;林伶牙俐齿,廖却不会说话;林爱吃肉,廖爱吃鱼;林天性乐观,廖却多愁多虑,个性严肃。
      廖翠凤毕业于上海的圣玛利女校,会说英文,颇为摩登,林语堂在北大任教时,廖曾在北大预科任英文教员,二人是当时有名的夫妻教授。廖在基督教女青年会的会员中极为活跃,是合唱团成员,还曾想学踢踏舞。林却不喜欢这些会打网球、会跟洋人讲笑话、见面时拍人背的青年会员。
      林语堂多愁善感,看书写作到动情处便潸然泪下,而廖翠凤对除林以外的一切艺术家都抱着钱庄女儿的怀疑。邋遢的画家、长发的诗人、街头卖唱的流浪艺人,她一概觉得是精神病的同义词。两人到雅典卫城参观,林为庄严肃穆的古城墙、深蓝幽静的爱琴海高唱颂歌,廖却捶捶酸疼的小腿,不屑一顾地说:“我才不要住在这里!买一块肥皂还要下山,多不方便!”林哑然失笑,因此有感而发:“才华过人的诗人和一个平实精明的女人在一起生活之时,往往是显得富有智慧的不是那个诗人丈夫,而是那个平实精明的妻子。”

      林语堂讨厌束缚,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廖翠凤每次出门却非得打扮齐整,胸针、手表、耳环,连衣服边脚的皱褶也得熨贴,一丝不苟。她也如此要求林语堂。林语堂的一个美国朋友曾问林道:“林博士,你们婚姻上没有什么问题吧?”林回答没有,朋友很是诧异。
      林语堂时时出怪主意,作弄老实的廖翠凤。林语堂把烟斗藏起来,叫着:“凤,我的烟斗不见了!”廖翠凤急忙放下手中的活,满屋子地找,林语堂则燃起烟斗,欣赏妻子忙乱的神情。
      有女儿后,林语堂就随着女儿管廖翠凤叫“妈”。他从书房出来,总是像小孩子般地问:“妈在哪里?”有时腻烦廖翠凤的管教,林也会说:“我认为我早就小学毕业了。”廖翠凤不说话,笑眯眯地看着林语堂,林就乖乖地做廖翠凤交代的事。
      廖翠凤最忌讳别人说她胖,最喜欢别人赞美她又尖又挺直的鼻子;所以林语堂每逢廖不开心的时候,就去捏她的鼻子,廖翠凤便笑起来了。
      廖翠凤是家中的总司令,她管理家政,指挥所有人的行动。不爱做家务的林语堂也必须负责饭后的洗碗碟工作。不过,林每次洗碗都是大阵势,打碎碗碟的声浪不绝于耳。廖翠凤算算账,发现让林洗碗实在不合算,就不再让他洗了。林语堂于是高兴地去捏廖翠凤的鼻子,廖也笑起来,可看见林兴高采烈地样子,又不禁狐疑,他是不是故意打碎的。
      廖翠凤喜欢谈论家事,回忆过去,林语堂就坐在椅子上,点燃烟斗,不出任何声音,静静地听妻子的唠叨。他笑称:“怎样做个好丈夫?就是太太在喜欢的时候,你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着她生气。”
      当时的文化名人大多抛弃了发妻,另找时髦的知识女性。林语堂成名以后,廖翠凤担心他也会喜新厌旧。林安慰她:“凤啊,你放心,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他很讨厌矫揉造作、故作娇弱的女性。一次看见当时的红明星林黛,林说:“东方美丽的标准是板面、无胸、无臀、无趾的动物——一个无曲线的神偶,我要拿她来做木工的神尺。”

      林语堂对女人爱穿着打扮,表现得很大度,他知道太太讲究穿鞋,每次经过鞋店,总是鼓励太太进去选购,自己则带着孩子打发时间。
      林语堂对朋友说:“我像个氢气球,要不是凤拉住,我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廖翠凤也点头说:“要不是我拉住他,他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
      有杂志采访林语堂夫妇,问及多年婚姻的秘诀,夫妻俩抢着说,只有两个字,“给”和“受”,只是给予,不在乎得到,才能是完满的婚姻。廖翠凤实在地总结了几条:“不要在朋友的面前诉说自己丈夫的不是;不要养成当面骂丈夫的坏习惯;不要自己以为聪明;不要平时说大话,临到困难时又袖手旁观。”林语堂则说:“婚姻生活,如渡大海,风波是一定有的。婚姻是叫两个个性不同的人去过同一种生活。女人的美不是在脸孔上,是在心灵上。等到你失败了,而她还鼓励你,你遭诬陷了,而她还相信你,那时她是真正美的。你看她教养督责儿女,看到她的牺牲、温柔、谅解、操持、忍耐,那时,你要称她为安琪儿,是可以的。”

      196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半个世纪,亲朋好友为他们举办了盛大的金婚纪念晚会。林语堂送给廖翠凤一个手镯,说是为了表彰她这么多年来坚定不移守护着家,以及多次的自我牺牲。廖翠凤想起结婚伊始,林语堂撕婚书时的坚决,百感交集。手镯上刻着若艾利(James Whitcomb Riley)那首著名的《老情人》(An Old Sweetheart):“同心如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林语堂过世后,廖翠凤一直住在香港小女儿家中,用心整理出《京华烟云》和《林语堂当代汉英辞典》等巨著的手稿,存放在台湾的故宫博物院,直到1985年阳明山故居原址改为“林语堂先生纪念图书馆”,这些著作和遗物才捐给台北市政府供公开展示。1987年,廖翠凤于香港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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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怨
      林语堂一生和两位好友反目,一是鲁迅,一是美国作家赛珍珠。
      林语堂和鲁迅因在女师大任教而结识,在“女师大事件”事件发生后的1925年12月5日,鲁迅主动给林写信,开始了二人的交往。林后来公开表示,当时北大教授分为两派,一派是以胡适为领袖的现代评论派,一派是以周氏兄弟为首的语丝派,而他“是属于后一派的”。林还为鲁迅绘过一张《鲁迅先生打叭儿狗图》。
      张宗昌上台后,没有报纸敢发表林语堂写的文章,军人打扮的人还时不时地在林家门口溜达一圈,美其名曰“保护”。报纸上还流传着一张北洋政府准备第二批通缉的名单,其中,林名列17位,鲁迅排在21位。林在友人家中藏匿三个星期后,接受了厦门大学校长林文庆的邀请,到厦大任教。临行前,林语堂还特地去向鲁迅告别。之后,林语堂将鲁迅、孙伏园、沈兼士、章川岛等在京受到迫害的一干好友邀到厦大。

      厦大靠理科起家,经费、校舍资源等各项政策都向理科倾斜。林语堂到校后,分去近一半的研究经费,遭到理科部主任刘树杞的忌恨。刘利用自己掌管财政之便,三次让鲁迅更换住所,最后竟让鲁迅搬到了理学院大厦的地下室。更过分的是,鲁迅的屋子里有两个灯泡,刘树杞说要节约电费,非让人摘下一个。鲁迅气得目瞪口呆,胡子都立了起来。鲁迅又是一个人在厦门生活,无人照料日常起居,有时只能在火炉上用水煮火腿度日。但鲁迅为了林语堂还是留了下来,他说:“只怕我一走,玉堂要立即被攻击。所以有些彷徨。”

      由于在厦大备受排挤,最后鲁迅决定去中山大学任教,他说林语堂“太老实”,劝他也离开厦门,同往广州。厦门是林的家乡,况且此地还有其他朋友兄弟,林没有随鲁迅离开。他翻译了尼采的《走过去》,送别鲁迅。
      林语堂曾以“白象”称呼鲁迅,意为鲁迅的可贵。许广平此后以“小白象”作为对鲁迅的爱称,周海婴出生后,鲁迅和许广平称呼他为“小红象”。
      1927年秋,林语堂和鲁迅先后来到上海。鲁迅到的当天就与林取得联系,第二天林又去参加了孙伏园兄弟为鲁迅办的洗尘宴(许多人认为这是鲁迅与许广平的结婚典礼),事后一起合影留念。之后,他们便频繁会面、通信。
      据说,鲁迅与林语堂曾同住在上海北四川路横滨桥附近,一次鲁迅不小心把烟头扔在了林语堂的帐门下,将林的蚊帐烧掉了一角,林心中十分不悦,厉声责怪了鲁迅。鲁迅觉得林小题大做,因为一床蚊帐这么大火气,便回敬说一床蚊帐不过五块钱,烧了又怎么样,两人就这样争吵了起来。
      据林语堂、郁达夫、王映霞等人回忆,鲁迅和北新书店的老板李小峰闹版税官司,郁达夫作和事佬为二人调解。此后,李小峰宴请鲁迅,林语堂夫妇也被邀请参加。
      鲁迅的学生张友松曾请鲁迅和林语堂吃饭,说也要办一个书店,并承诺决不拖欠作者的稿酬。席间,林语堂提到张友松请客之事,并说“奸人”在跟他捣乱(指张友松传播他在汉口发洋财一事)。李便怀疑是张从中作梗。鲁迅听罢,疑心林讥讽自己受了张的挑拨,当即脸色发青,站起来大声喊道:“我要声明!我要声明!”后一拍桌子,“玉堂,你这是什么话!我和北新的诉讼不关张友松的事!”林辩解道:“是你神经过敏,我没有那个意思!”

      两人越说越上火,互相瞪着对方,如斗鸡般足足对视了一两分钟。郁达夫见势不妙,赶紧按鲁迅坐下,又拉着林语堂和廖翠凤离开。宴席不欢而散。
      川岛在给周作人的信中提及,二人的冲突极为厉害,发展到彼此以“畜生”相互对骂。
      郁达夫回忆说,鲁迅后来也明白了这次是误会,但二人之间已经产生了裂痕,之后,大约有三年时间,二人没有往来。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二人又开始交往。次年,杨杏佛被暗杀,举行入殓仪式这天,林语堂因正被严密监控,无法出门,未去参加。鲁迅去后没有见到林,非常生气:“这种时候就看出人来了,林语堂就没有去,其实,他去送殓又有什么危险!”事实上,林冒着生命危险参加了7月2日杨杏佛的出殡下葬仪式,这一次,鲁迅没有去。
      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3年底,鲁迅曾写信给《论语》的主编陶亢德,推荐青年作者王志之的稿子,陶回复鲁迅说,留下“少许”,余则退还。鲁迅又写信给林语堂,说明此事,让林将王的稿子退还,林不明白鲁迅的意思,退回了稿子。两个多月后,林语堂和陶亢德先后致信鲁迅约稿,并让鲁迅提供照片,鲁迅断然拒绝,并附信说,以后他要看《论语》,也自己花钱购买,不劳寄赠。

      唐弢回忆,《自由谈》的编辑黎烈文做东,为要去杭州“风雨茅庐”的郁达夫和王映霞饯行。鲁迅、林语堂夫妇也受邀参加。席间,堂倌端上烟来,林见后,问鲁迅道:“你一天吸几支烟?”鲁迅马上反问:“你是不是在替《论语》找材料?”原来林在最近的一期《论语》上发表了《我的戒烟》一文。鲁迅公开批评林尽拿些吸烟、戒烟之类的生活细节做文章,是退步的表现。林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准备广播一下!”鲁迅回道:“每月要挤出两本幽默来,真是吃力的工作。倘是我,就决计不干的!”林语堂默不作声,众人将话题扯开。

      1934年,林语堂和章克标意见不和,一气之下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据陶亢德回忆,《人间世》创刊前,林语堂请文坛好友来家里吃饭。客人来得差不多了,就差鲁迅。大家都知道二人最近闹得不太愉快,有人好心提醒他,要不要催一催。林摆摆手,很有把握地说,不必,他一定会来的。话音刚落,鲁迅就拖着胶皮鞋,嘀嘀嗒嗒地走进来了。
      《人间世》也走的是谈幽默的老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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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鲁迅曾写信劝告林语堂不要搞这些小品了,多译点英文名著才是正途。林语堂回信:“等老了再说。”林说此语并非有意,但在鲁迅听来却以为林有意嘲笑,因为鲁迅比林大14岁,彼时已经53岁。
      一年多后,鲁迅给曹聚仁写信,提到了这件事:“这时我才悟到我的意见,在语堂看来是暮气。但我至今还自信是良言,要他于中国有益,要他在中国存留,并非要他消灭。他能更急进,那当然很好,但我看是决不会的,我决不出难题给别人做,不过另外也无话可说了。”林语堂听说后,无奈地解释道:“亦近挑拨呢。我的原意是说,我的翻译工作要在老年才做。因为我中年时有意思把中文作品译成英文。……现在我说四十译中文,五十译英文,这是我工作时期的安排,哪有什么你老了,只能翻译的嘲笑意思呢?”

      陈望道回忆,一次饭桌上,林语堂谈及在香港时,几个广东人兀自讲粤语,其他人听不懂,林便故意对他们讲英语,将他们吓住。不料,鲁迅怒不可遏,拍着桌子站起来厉声道:“你是什么东西!你想借外国话来压我们自己的同胞吗?!”林语堂哑口无言,尴尬无比。
      徐 在上海大观楼补摆婚宴,鲁迅来得晚,看见林语堂夫妇在座,二话不说抬腿就走。
      鲁迅的《天生蛮性》一文,只有三句话:“辜鸿铭先生赞小脚;郑孝胥先生讲王道;林语堂先生谈性灵。”辜鸿铭是前清遗老,郑孝胥是伪满总理,鲁迅将林语堂和他们相提并论,此时的鄙夷之情可想而知。
      1935年,胡风发表《林语堂论》、《张天翼论》等文章,林语堂认为是鲁迅化名批评他,鲁迅说:“要是我写,不会写得那么长!”

      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两人再没有相见。
      1936年10月19日,鲁迅病逝。四天后,林语堂写下了这样的文字:“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非吾与鲁迅有轾轩于其间也。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
      从鲁迅日记来看,1925年12月5日至1929年8月28日,林语堂在鲁迅的日记中共出现88次,但1929年8月28日南云楼风波之后,到1933年1月11日,林语堂的名字再未出现。1933年1月11日至1934年8月29日,林语堂在鲁迅日记中出现30次。这就是二人的两次相得,两次疏离。
      在《忆鲁迅》一文中,林语堂说:“鲁迅这个人,我始终没有跟他闹翻。”
      赵世洵回忆,在新加坡时,他曾问林语堂与鲁迅的那段不快经历,出乎他意料的是,林绝口不谈鲁迅的坏话,而且言语中多有推崇。林含着烟斗,吐出一口烟雾,左手略微摆动一下,若有所思地说:“过去的事别提了。不过,世洵,我可以告诉你,《中国小说史》到今天为止,还是他写的那一本最为完备。”后林语堂的女婿将《中国小说史》翻译成英文,林语堂为之作序。
      除夫人廖翠凤外,与林语堂交往时间最长、关系最为密切的女性,莫过于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美国女作家赛珍珠。
      赛珍珠是在中国布道的美国牧师的女儿,出生于中国,后回到美国学习,毕业后仍回到中国,在南京大学担任英语老师。赛珍珠致力于向西方介绍中国,想写一本介绍中国传统文化的书,因自知对中国的了解还不透彻,想找一个合适的中国人来写。与林语堂结识后,赛珍珠便认定林语堂为撰写此书的最佳人选。
      当时美国出版商约翰??黛公司的老板R??沃尔什对赛珍珠十分心仪,为追求赛珍珠,从美国一直追到中国,当他听到赛珍珠说起这个创意后,也鼓励林语堂撰写此书。
      1934年,林语堂用英文写就《吾国与吾民》。赛珍珠读完书稿,拍案叫绝,惊呼是“伟大著作”。此时赛珍珠已与R??沃尔什结婚,《吾国与吾民》由R??沃尔什的约翰??黛公司出版。
      《吾国与吾民》一问世,就在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上名列第一,当年9月至12月连印七版。林语堂在美国读者中有了声望,赛珍珠夫妇便邀请林到美国去专事写作。
      林语堂到美国后,就住在赛珍珠夫妇位于宾夕法尼亚州的乡间别墅。两个家庭中西合璧,像是一个大家庭,经常在一起聚餐。林夫人廖翠凤与赛珍珠经常用汉语聊天,廖翠凤给她讲中国故事,为她朗诵《水浒传》,赛珍珠一边听,一边用笔译成英文。两家的孩子也在一起玩耍,关系十分亲密。
      林语堂的次女太乙上学时,美国同学常问她:“你为什么不裹小脚?”“你身后怎么不拖一条辫子?”“你吸鸦片吗?”“你吃鸽子白窠(指燕窝)吗?”“你不戴碗形的帽子(指瓜皮帽)吗?”等等。太乙回家说给父母听,林语堂感到西方人对中国历史文化偏见颇深,于是决定写一本书,以东方文明的悠闲哲学来批评美国高度工业机械化下所造成的人的异化,为西方文化人生价值取向的弊端寻找疗救的药方。在赛珍珠夫妇的建议下,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的基础上,将该书第九章“生活的艺术”进行扩展,用半年的时间,写成了《生活的艺术》一书。

      1938年,赛珍珠反映中国生活的长篇小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激励起林语堂创作长篇小说的兴趣。一年后,林完成了70万字的长篇小说《京华烟云》,仍由赛珍珠夫妇的约翰??黛公司出版。《京华烟云》一出版就被译成多种文字,仅抗战期间在美国就热销25万部。
      林语堂在美国住了30年,用英文写了近30部作品,由约翰??黛公司出版的还有小说《风声鹤唳》、《朱门》、《啼笑皆非》(1943年版)、传记文学《苏东坡传》(1947年版)、《美国的智慧》(1950年版)等。
      林语堂为研制打字机投入了十多万美元,因为打字机没有投入生产,成本无法收回,连家庭的日常生活也无法维持。不得已,林只好硬着头皮向赛珍珠告贷。但赛珍珠断然拒绝。
      赛珍珠夫妇为林语堂出版作品,海外版和翻译版都拿百分之五十的版税,而且版权还归约翰??黛公司所有,而一般情况下,出版公司的海外版和翻译版只拿百分之十的版税。1953年,林语堂才得知此事,他非常恼火,立即聘请律师向赛珍珠清算版税,并要求收回作品的版权。赛珍珠打电话给林太乙说:“你父亲是不是疯了!”后经朋友调解,约翰??黛公司才将林著作的版权归还。
      1954年10月,林语堂应邀去新加坡出任南洋大学校长,曾打电报告知赛珍珠行期,赛珍珠不仅没有前来送行,连电报也没回。林语堂说:“我看穿了一个美国人!”
      1955年,林语堂的《远景》一书交由另一家出版社出版,从此,林语堂与赛珍珠的关系完全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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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攻伐
      1928年,林语堂在鲁迅、郁达夫合编的《奔流》月刊,发表独幕悲喜剧《子见南子》,质疑南子的礼与孔子的礼不相同,“触怒孔子六十户族人”,引起轩然大波;山东曲阜第二师范学校在孔庙附近排演《子见南子》,立即遭到孔子后代孔传堉等人的抗议,六十户孔室族人联名向教育部控告学校校长宋还吾“侮辱宗祖孔子”,虽经查“尚无侮辱孔子情事”,校长仍未能免除池鱼之殃,遭调任处分。

      林语堂编《论语》、《人世间》,以幽默的笔调,直指社会现实,表达了对国民党政府的诸多不满和讥讽。1934年7月,国民党上海党部组织的微风社专门讨论如何声讨鲁迅和林语堂,函请出版界、报界“在鲁迅林语堂作风未改变前”拒绝出版、刊登二人作品,并“呈请党政机关严厉制裁鲁迅林语堂两文妖”,警告二人“迅即改变文风,否则誓与周旋”。
      1935年,林语堂主编的《人间世》刊登了周作人的两首《五十自寿诗》,蔡元培、胡适等人纷纷唱和,引起了左翼作家的攻击。野容发表文章说看到《人间世》上刊登的周作人的照片以为是讣告,《人间世》和《论语》一样,是“俏皮埋煞了正经,肉麻当作有趣”。胡风讥讽林语堂:“他站在中央,在他的周围站着成群的知书识礼的读者,有的面孔苍白,有的肚满肠肥,有的‘满身书香’,各各从林氏那里分得了‘轻松’,发泄了由现实生活的来的或浓或淡的不快活苦闷,安慰了不满于现实生活而又要安于现实生活的‘良心’。”

      林语堂的《吾国与吾民》在西方引起轰动的消息传到国内后,许多人认为林一定发了大财,一些不了解书内容的人认为此书如此受西方追捧,一定是卖国书籍,所以将“My Country and My People”译成“卖Country和卖People”。
      孟孔武写《幽默诗人》时杜撰了林语堂死后与孔子对话。孔子说:“我为《论语》主编,你也不过曾为《论语》主编;我周游列国,你也周游列国;何以我一贫如洗,而足下能豪富至此?其术可闻欤。”林莞尔而笑:“此无他,我不过出卖了一些《吾国与吾民》。”
      抗战期间,林语堂发现西方文化中存在科学主义和物质主义等症结,他希望用中国的人文主义传统,来为建立世界和平提供根本依据。林希望沟通中西文化的想法引起了左派文人的讥讽,延安《解放日报》等报刊纷纷发文批判,林语堂认为左派文人相轻、完全不讲理。
      郭沫若说林语堂“东方既未通,西方也不懂,只靠懂得一点洋泾浜的外国文,便拾一些皮毛来,在那里东骗骗西骗骗”。又说林“叫青年读古书,而他自己连《易经》也读不懂。非但中文不好,连他的英文也不见得好”。林反驳说:“英语好不好,得让英国人或美国人,总之是懂英语的人去批评。你郭沫若没有资格批评我的英语。至于《易经》,郭沫若也是读的,我林语堂也是读的。我林语堂读了不敢说懂,郭沫若读了却偏说懂,我与他的区别就是这一点。”

      林语堂不止一次在媒体上发表对佛教的评论,常引发卫道人士不满。他在一篇文章《论色即是空》中,把吃******************和佛家“色即是空”的顿悟境界关连在一起。又有一次,林语堂公开表示,在红楼梦中他唯独不爱怀春的妙玉,说妙玉是“色情狂的小尼姑”。此言一出,引发争议。
      1968年10月,林语堂在中央日报发表《尼姑思凡英译》,将戏曲尼姑思凡译成英文。此次,林语堂再次触怒台湾的佛教界与卫道人士,佛教团体不断致函林表示抗议,质疑“尼姑思凡”含有黄色毒素,以中英对照宣扬广播,是在诋毁佛教,有害社会人心,要求林语堂为妄言道歉。
      风波不了了之后,林语堂还是不改利笔,说“在台湾写文章真不容易”,又说,“无意伤及思凡的尼姑,看见一群和尚起来替尼姑抱不平,不亦快哉”。

      爱国
      西安事变发生后,林语堂撰文向美国人说明“张”和“蒋”两个读音的差别,讲述张学良和蒋介石二人政治主张的差别,他说,张软禁蒋的目的是为了逼蒋抗日,按中国人的智慧,西安事变的结果是喜剧,而不是悲剧,张最后不仅会放了蒋,而且会陪着蒋去南京。最后事件的结果果然如林所说。

      1937年8月,林语堂在《时代周刊》发表《日本征服不了中国》一文,分析了1931年以来日本逐步侵略中国的过程,预言“最后的胜利一定是中国的”。
      林语堂曾说,写作《京华烟云》是为“纪念全国在前线牺牲的勇男儿”。
      1940年5月,林语堂偕夫人与女儿由美返国,在重庆北碚购置了一幢四室一厅的五间居室作为住家。他重新出国时,毅然将该住房捐献给正处在困难中的“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老舍的儿子舒乙回忆,抗战期间,老舍一家就借住在林的这所房子内,而今这里已经挂上了“老舍旧居”的牌子。
      为了响应爱国行动,林语堂将著作所得二万三千美元存款,改以银元法币存在中国银行,但抗战后遭遇通货膨胀、币值狂贬,这笔钱形同废纸。
      抗战期间,林语堂利用自己在美国的影响力,积极宣传抗日,许多美国民众发起抵制日货行动,史密斯大学的女学生发起不穿日本丝袜运动,罗切斯特书院的数百名女生在礼堂前排队将自己的丝袜扔进垃圾桶,男生们则宣称,不与穿丝袜的女生跳舞。
      林语堂经常撰文宣传抗日,指出日本的困境,并指责美国两面手法,不愿援助中国,反而卖废铁、汽油等物资给日本,间接协助危害中国。几十年后,林语堂忆及抗战时的情形,仍动情地说:“我看见中国的驴由中国西北甘肃的油田,驮着宝贵的石油到西南的昆明,我真要为中国哭起来。”
      林语堂曾问国民政府军政部长何应钦,在过去几年中,史迪威给了中国什么,何说只有够装备一个师的枪弹而已。林十分愤怒,他说史迪威粗暴而傲慢,就像个独裁暴君,“他来不是帮助中国,他是破坏中美的团结”。
      林语堂甚至开始为当年他嘲讽过的国民政府宣传,他在美国的电台上说:“现在重庆的那批人,正是以前在南京的那批人,他们正在掳胳膊,挽袖子,为现代的中国而奋斗。”第二天,赛珍珠的丈夫就警告他不能再说这样的话。
      林语堂还积极争取美国中立者的支持,他对许多美国人事不关己的态度十分愤怒,1943年,他发表《啼笑皆非》一文,对英美官方对华的所作所为进行清算,嘲笑他们所谓“中立”态度的愚蠢,他说:“在我国与日本作殊死战时,谁打中国的耳光就同有人伸手打我一样。”
      对美国的批评和对国民党政府的支持,也导致了美国人对林语堂的反感。1944年,他的亲国民政府的政论集《枕戈待旦》销路不佳。甚至有人传闻他拿了何应钦两万美元,才如此卖力为国民党宣传。赛珍珠当面问林是否有此事,林回答自己没有拿过中国政府一文钱,仅仅是办了一个“官员签证”,这样就免于用“旅游签证”须每六个月离开美国一次再回去的麻烦。
      林语堂对美国政界兴起“两个中国”的说法相当不以为然,多次激烈批判,称美国观念错误,不了解中国人。陈纪滢回忆,林曾对他说,美国人想搞两个中国,不但“不了解蒋介石”,“也不了解毛泽东”。多年后,陈还记得林说话时的神情:“他说这段话时,是站着说的,浑身用力,双拳并举,两眼要迸出火星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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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立场
      北洋政府将在“三??一八惨案”中遇难的学生定性为“暴徒”,时为北师大教务长的林语堂在第一时间发表文章悼念“最熟识也最佩服嘉许”的学生刘和珍、杨德群,说她们是死于与亡国官僚瘟国大夫奋斗之下为全国女革命之先烈”,赞扬她们“死的光荣”,“死的可爱”。
      林语堂曾说:“我在文学上的成功和发展我的风格,完全拜国民党之赐”,“如果民权不被取缔,恐怕我永不能成为一个文学家。”因此在创作初期,林语堂的文风中间偏左,与国民党、军阀势力敌对的倾向鲜明。
      1939年,林语堂应邀参加在纽约举办的第17届国际笔会,他是三个发表演讲的作家之一(另外二人为德国作家托马斯??曼和法国作家莫洛亚)。他说:“著作界应该永久是个反对党。站在永久反对党的立场上,他们愈使执政者看来觉得不顺眼,则他们对国家与世界的贡献也便愈大。”
      在《吾国与吾民》第十三版中,林语堂加入《中日战争之我见》,称誉张学良藉由西安事变迫蒋介石联共抗日,立下伟大功绩;他认为中共不但是最早坚持抗日的中国政党,毛泽东与朱德能放下党派仇恨,不计前嫌地在西安事变后释放蒋介石,是争取全民抗日的积极表现。
      因为不遗余力宣传抗日,宣传国民党政府,林语堂受到国民党高层的重视。1940年在日军猛烈轰炸时,林访问重庆,不仅拜访蒋介石夫妇,也接受蒋介石侍从室顾问的职务,以国府官员身份常驻美国。他虽未支薪,但从此与国民党政权的关系日益密切,1943年归国访问,他随宋子文搭机返国,备受外界质疑。

      林语堂访问重庆不久便宣布将返美,当时有不少人批评他国难当头还要离开,是图安逸,或批评他舍不得在美国的家产。连其长女如斯也认为应当留在国内,与同胞们一起抗战到底。唯郁达夫力排众议,强调作家要靠著作才能证明自己,林语堂在美国积极为中国宣传功不可没,才平息这场纷争。而返美后的林语堂立即接受了《纽约时报》的采访,《纽约时报》以“林语堂认为日本处于绝境”为标题,进行了报道。

      抗战末期,林语堂与蒋介石关系趋于密切,但越来越多的美国人不能接受蒋介石的专政,使林饱受质疑,无论在中国与美国皆树敌,评价也日渐下滑,甚至传言他遭蒋介石收买。林语堂在字里行间、在演讲时,毫不掩饰他认为是美国背弃了国民党,是美国帮中共战胜了蒋介石。
      国民政府来台初期,林语堂对到台湾访问似乎缺乏兴趣。1954年,国民党政府将林语堂列入联合国第九届大会中国代表团的八位顾问名单内,即使有任务在身,林也没有到台湾。直到1958年秋他才首度访台。
      1958年10月,林语堂夫妇应中央日报社长、昔日厦门大学学生马星野之邀,首度赴台湾“认识祖国的情况”。为表示对林的推崇,蒋介石当天派何应钦、蒋梦麟、罗家伦等政界、学术界人士数百人接机,另有厦门大学校友会、圣约翰大学同学会与林亲友多人,场面过于热烈,廖翠凤还一度遭人潮冲散。第二天的报纸形容,林语堂接机是继胡适之后,欢迎学术界人士“归国”最热烈的一次。此次台湾之行,让林产生了落叶归根、希望在阳明山觅地终老的想法。

      1966年,蒋介石发动文化复兴运动,敦促各文学大家、学界大师来台定居。林语堂终于决定由香港迁居台湾。蒋请林担任考试院副院长,林谢绝了。蒋介石夫妇出资在阳明山为他建了一栋别墅,林接受了,这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接受官方的资助。
      1975年秋,蒋介石去世,听到消息的林语堂跌倒在地上,起来之后,半天无语,之后,又由人搀扶到蒋灵前吊唁,涕泗滂沱。

      伤怀
      林太乙回忆,1938年,林语堂总共收入三万八千美元,全家开支及接济国内难民、亲戚花去一万二千美元。林语堂对中国货币有信心,1939年初,他用一万六千美金兑换了十万银元,存在中国银行;后又用两万三千美金兑换十三万银元,分别存七年、十年、十四年,预备每个女儿22岁时,都可以领得十万银元。谁知随着抗战的深入,国内通货膨胀越来越厉害,林语堂的几万美金变成废纸。
      1943年,林语堂到西安孤儿院看孤儿们的歌舞表演,其中一位会跳舞又会弹钢琴的12岁女童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当即认养了这个叫金玉华的小女孩,并于抗战胜利后,几经周折将她带到美国。但因为金玉华哥哥及廖翠凤的反对,他未能收养金,只能任她回国。为此,林语堂伤心不已。

      1947年,林语堂终于将“明快”中文打字机研发成功,他因此花去十几万美元。然而,由于打印机造价昂贵,且中国正进行内战,没有一个商人愿意生产。林只好卖掉了纽约的公寓和家具,用于偿还债务。此时,他准备去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任职,就在准备离美时,他收到了美国税务局发来的信函,要求他缴清历年欠缴的个人所得税3万多美元,否则不能离境。幸好好友借给他一笔钱,再加上及时收到的《苏东坡传》的版税,才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1954年,林语堂应新加坡华侨的邀请,出任筹建中的南洋大学校长。林语堂带着次女林太乙及女婿协助其办校,雄心勃勃。但到新加坡不久,林就发现学校的工程并没有按照他的计划进行,而且,经费严重不足,发起人、橡胶业巨富陈六使承诺认捐的170万美元变成了40万美元,其他人则不愿支付认捐的款项。接着,有小报造谣说林语堂是美国特务,浪费大学的钱,甚至说他英文蹩脚。林收到匿名信,声称他不辞职就要他的命。林家只能从为校长提供的独立住所搬进了公寓,林太乙告诉幼儿园的老师,除非她亲自去接女儿,不能让孩子跟其他人走,廖翠凤吓得精神差点崩溃。英国政府只能派一名便衣保镖跟着林语堂。接着,董事会拒绝林参加会议,并对林经费的使用提出质疑,甚至要求他开列准备购买的九万本图书的书名和作者清单。林对此忍无可忍,一周后与随其而来的11名教职员提出辞职,离开了新加坡。

      林语堂认为,他离开南洋大学,表面原因是因为经费,实则是受到了来自中国共产党的威胁。据林的朋友说,陈嘉庚收到了来自北京的指示,写信给新加坡华侨,要求他们不用林语堂。
      黎东方回忆,他和林庆年奔走几天,促使林语堂与新加坡华侨会主席陈六使坐下将事情谈开来。不料,刚开始谈话,林语堂便用一连串的“我问你”,将陈吓得由客厅退至厨房,从厨房由后门悄悄溜走了。黎说,这是林语堂的“真”,这种真是人格上的成功,但从从事事业上来说又当别论。
      由于报纸歪曲事实,林语堂对新加坡的报纸耿耿于怀,尤其是《南洋商报》。林离开新加坡时,《南洋商报》的采访主任余敬豪在机场采访他,林问余是哪家报社的,听余回答是《南洋商报》,他顿时怒火中烧,双方紧握成拳,在余面前挥舞着喊道:“好!南洋商报,看这个!”
      抗战期间,林语堂的长女林如斯回到国内参加抗战,与军医汪熙凯相识相恋。抗战胜利后,二人准备结婚。不料,就在订婚的前一天,林如斯与一个美国同学的哥哥狄克私奔。当时,林家已经广发请柬,请亲友来参加长女的订婚宴,林颇为难堪。狄克是一个广告公司老板的儿子,初中便被学校开除,没有工作,长相平凡,但颇有口才。林语堂认为狄克靠不住,很为女儿担忧。果然,日后林如斯生活极不安定,常常迁居。1955年,林如斯与狄克离婚,两年后,生病入院。据林太乙回忆,这种病大概是官能性的毛病,由于脑部构造损坏所致。此后,林如斯“徘徊在接受现实与脱离现实之间”,好的时候便去工作,坏的时候则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论林语堂夫妇如何劝解都无济于事。后来,年迈的林语堂夫妇只能让女儿住在身边,便于照顾。1971年,林如斯投环自尽,林语堂伤心不已,五年后,他亦撒手人寰。林太乙说:“姐姐掏去了他的心灵。”

      1933年,萧伯纳到上海,在宋庆龄的住宅与史沫特莱、蔡元培、鲁迅、宋庆龄、伊罗生、林语堂合影。这张照片多次刊于报端,但林语堂与伊罗生都被抹去了。直到宋庆龄去世,新华社重新发布这张照片时,才恢复了照片的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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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尘
      1971年,77岁的林语堂出现中风初期征兆;三年后,在故宫博物院工作的长女林如斯自杀,这对林语堂夫妇的打击甚大,廖翠凤精神几近崩溃,从此只说厦门话,常呢喃着“我活着干什么?”她不再信任林语堂,也不信任林太乙,认为出了嫁的女儿就是别人家的人,唯独尚是单身的小女儿林相如能给她安慰,所以便赴港与女儿同住。原本健步如飞的林语堂自此急速衰老,记忆也开始衰退,但他仍安慰二女儿,“活着要快乐”;他也在文章里讲到,故旧多半去世了,回顾一生无论是成是败,他“都有权休息”。

      1975年5月,林语堂在一篇序中写道:“我的笔写出我胸中的话。我的话说完了,我就要告辞。”林太乙吓了一跳,觉得父亲好像有死亡的预感。
      林语堂变得常常爱掉眼泪,遇到风和日丽的时候,他流泪;听见山上鸟声,他流泪;圣诞节的时候,林太乙带他到百货公司,这里到处充满喜气洋洋的节日气氛,摆满了各式各样漂亮的装饰品,圣诞乐曲欢快地响着,大家高兴地选购礼物。林语堂从柜台上抓起一串假的珠链,泣不成声。林太乙觉得,这个世界太美了,父亲舍不得走。
      这一年,林语堂因身心过于疲劳引起十二指肠下垂、溃疡,健康更走下坡,他开始坐轮椅,从林相如公寓的卧室到客厅都要坐轮椅。他甚至忘了怎么系睡袍上的腰带,家人只能教他,他很耐心地学。有时睡觉会从床上掉下来,自己爬不起来,但他怕吵到孩子们,就在地上躺到天亮。他坐在轮椅上对林太乙说:“我真羡慕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因胃出血送入香港玛丽医院,后因并发肺炎、心脏病突发,于3月26日晚间病逝于香港。4月1日移灵台北,一部圣经伴随,长眠于阳明山故居“有不为斋”后园中,享年八十二岁,墓碑由好友钱穆题字。
      1985年,廖翠凤将阳明山的住宅及林语堂生前的藏书、作品、一部分手稿、代表性遗物捐赠给台北市政府。


      评价
      1935年6月,赛珍珠在上海为《吾国与吾民》作序,她写道:“它实事求是,不为真实而羞愧。它写得骄傲,写得幽默,写得美妙,既严肃又欢快,对古今中国都能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我认为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更值得称道的是,它是由一个中国人写的,一位现代的中国人,他的根基深深地扎在过去,他丰硕的果实却结在今天。”
      1936年5月,斯诺请鲁迅写出中国当代最好的五名杂文家,鲁迅当即写下林语堂的名字,并且位序排在自己前面。
      林语堂的小说都用英文写就。赵毅堂在《林语堂与诺贝尔奖》一文中指出:“应当说,林的中文好到无法翻成英文,他的英文也好到无法翻译成中文”。
      李敖说,他在台大曾听过林语堂讲授《红楼梦的考证》,林语堂的“玩世不恭之态,溢于言表”,笑嘻嘻的颇可爱、甚可法,因此李敖从此摇身一变,决定以幽默大师的面目面对世人。
      林语堂的“烟斗”同志、美食作家唐鲁孙说,林语堂虽然爱笑谈,细细咀嚼他的话,都有高深哲理,而且言行表里如一。
      林语堂介绍中国和印度古代经典作品的著作《中国印度之智能》(The Wisdom of China and India)被美国的大学广泛列为教科用书。
      林语堂曾与胡适一同被美国文坛列为“二十世纪智能人物”。
      美国《纽约时报》在报导林语堂逝世消息时说:“林博士以渊博的西方知识,导引他的国家和人民旧有观念现代化。”
      日本《每日新闻》说:林语堂“对于让外国人了解中国以及中国文化,所作的贡献,超越十名大使的价值”。
      林语堂曾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另一位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
      美国总统老布什于1989年在美国国会上说,林语堂作品所反映中国文化的观点,至今仍在影响美国政府。

      《中国时报》社论说:“林氏可能是近百年来受西方文化熏染极深而对国际宣扬中国传统文化贡献最大的一位作家与学人。其《吾国与吾民》及《生活的艺术》以各种文字的版本风行于世。若干浅识的西方人知有林语堂而后知有中国,知有中国而后知有中国的灿烂文化。尤可贵者,其一生沉潜于英语英文,而绝不成为‘西化’的俘虏,其重返中国文化的知识勇气极其接物处世的雍容谦和皆不失为一典型的中国学者。”

      竹如记载:“美国一家出版商塔普林格在遴选亚洲作家时曾说,‘我向提出五位为西方所公认的现代远东作家,但我竟无法提出;除去林语堂博士以外,真不知道还有什么人可以入选。’”
      郁达夫说:“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假令生在美国,不但在文字上可以成功,就是从事事业,也可以睥睨一世,气吞小罗斯福之流。《剪拂集》时代的真诚勇猛的,是书生本色,至于近来的耽溺风雅,提倡性灵,亦是时势使然,或可视为消极的反抗,有意的孤行。周作人常喜欢外国人所说的隐士和叛逆者混处在一道的话,来作解嘲;这话在周作人身上原用得着,在林语堂身上,尤其是用得着。他的幽默,是有牛油气的,并不是中国历来所固有的《笑林广记》。他的文章,虽说是模仿语录的体裁,但奔放处,也赶得上那位疯狂致死的超人尼采。”

      《本真的自由——林语堂评传》的作者说:“林语堂以中国的生活经验和中国思维方式为资源的近情思想,给我们提示的是一条中国知识分子获得精神自由的可能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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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沈从文修改稿
      沈从文(1902-1988)原名沈岳焕,笔名休芸芸、甲辰、上官碧、璇若等。湖南凤凰县人。现代著名作家、历史文物研究家。
      关键词:
      童年、谋生、困顿、著文、教学、妙语、文论、感怀、浑朴、淡然、天真、仁厚、倔强、轻辱、恐惧、履冰、弃文、研物、晚景、逸事、纠葛、情爱、乡恋、归尘、赞誉

      童年

      六岁时,沈从文与弟弟同时出疹子,病情极为严重。时值盛夏,兄弟二人日夜在高温中受苦,不能躺下睡觉,一躺下就咳嗽发喘,又不能让大人抱着,一抱就浑身难受,家人只能将二人用竹簟卷上,如同春卷般,立在屋中阴凉处。当时家中已为他们准备好两具小小的棺木,幸好两人居然奇迹般痊愈了。
      儿时,沈从文个子小,人很精瘦,非常机灵,滑稽有趣,常常逗得寨中老少捧腹大笑,大人孩子都亲切的叫他“沈蛇崽”。
      沈从文爱逃学,常将书篮藏到土地庙里,然后在城里城外闲逛。在表哥的指点下,他学会用谎话应付家中和学塾。他说:“当我学会了用自己眼睛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学校对于我便已毫无兴味可言了。”
      沈从文从小喜欢观察身边的人。天气不好时,他不能进山玩,就到熟人少的庙里去,看庙前那些人绞绳子、编竹簟、做香。有人下棋,他就观棋;有人打拳,他就看拳;有人吵架,他就看他们如何骂来骂去。每天上学出门,他脱下脚上的鞋拎在手里,赤着脚先绕到城西的牢狱,看犯人被衙门派去挖土,或从杀人的地方走过,看被野狗叼到小溪中的昨天被杀的人的尸体,拾起一块小石头在满是污秽的头颅上敲打一下,或拿木棍戳戳,看会不会动;然后再绕到南门,在南门的河滩上看杀牛,到织簟子的铺子前看几个老人和小孩破篾织簟,到铁匠铺看打铁。日子久了,这些手艺的种种他都明了于胸。如此绕上一圈,才会去城北的学校上课。

      逃学被发现后,沈从文总会被大哥责打,有时还要罚跪。跪着的时候,沈便想着外面的世界,“按照天气寒暖,想到河中鳜鱼被钓起离水以后拨刺的情形,想到天上飞满风筝的情形,想到空山中歌呼的黄鹂,想到树木上累累的果实”。想着这些,他就忘了被处罚的痛苦,忘了时间,被叫起来之后,他也不觉得委屈。他说,他应该感谢这种处罚,给了他一个练习想象的机会。
      沈从文常和表哥到水边去玩,学塾怕儿童下河玩水,便于中午散学时,在孩子们手心用朱笔写个大字。沈从文等人亦有应对之策,他们将写有字的手高举,泡在水中玩上半天。
      午饭后,沈从文前脚出门,大哥后脚便跟到河边。河里人多时,不容易寻找沈从文,大哥便在岸边找到他的衣服,找到后,拿起来远远地坐到大路上,等沈从河里起身穿衣服时来见他。沈穿好衣服,默默地随大哥回家,回去必然挨一顿揍。几次之后,沈就有了应对之法,他用石头压住衣服,只要看见大哥从城门洞走过来,就快快泅到河中,仰天躺着,全身泡在水里,只露出脸和鼻孔。大哥寻不到他,只好回去了。如此几次,大哥知道他的伎俩,便在城门边苗妇的小茅棚中坐着,耐心地等,看见他高兴地远远走来,迅速从小茅棚跃出,一把攫住他的衣领,拖回家去。但随后沈从文又想出了对付大哥的方法,从水里爬起来就绕到城东门溜回家去。

      儿时,沈从文还学会了赌博,起初是用买菜剩下的三五个小钱去赌输赢的糕类摊子赌糕吃,或到戏楼下赌骰子,后来胆子大了,家里轮到他买菜,他就用菜钱去赌上一把,赢了钱就全部用来买东西吃,输了就偷偷回家找外祖母重新要菜钱。但因为怕挨打,更多的时候只敢下一个铜子的注。有时他正玩得高兴,后领子一下子被一只有力的手攫定,不用想也知道是大哥。回家后,他必被一条绣花的白腰带绑住双手,在空谷仓里挨上几十鞭子,一天或半天不许吃饭。


      谋生
      沈从文曾自述早年生活:“做过许多年补充兵,做过短期正兵,做过三年司书,以至当流氓。”
      十四岁时,沈从文进入凤凰当地军事学校就读,他梦想着日后能成为将军。每天吃过晚饭后,他与有着同样梦想的同班好友穿上灰布军服,挺起小胸膛,雄赳赳气昂昂地从大街上走到城外。城门边卖牛肉的屠夫看见二人,总是逗他们,拿着腔调叫他们“排长”,守城的老兵则一边做鬼脸一边阴阳怪气地叫他们“总爷”。他们也不理会,总觉得自己将来是要做大事的。
      次年,军事学校解散,母亲便送沈从文去当了补充兵,跟随沈家的邻居、一位杨姓军官到辰州驻防。当护兵可以背盒子炮,出发前,沈便憧憬着背盒子炮的神气威风样子,很是兴奋。然而到出发这日,军官们骑马,家眷乘轿,沈这个小兵只能步行。而马上相熟的军官仿佛全都不认识他了,杨军官的女儿莲姑则对他说:“昨夜我妈告诉我,以后不能再喊你作四哥了。我应当喊你的名字。我爹也说这是规矩!”沈从文顿时明白,莲姑和他不再是平等的了。

      沈从文曾跟随所在队伍去芷江剿匪。到芷江后,军队每天都在杀人,他们雇来本地探子,到集市上去认土匪派来的奸细,查明是奸细后,当即在乡下人往来最多的桥头上砍了奸细的头。“人杀过后,大家欣赏一会儿,或用脚踢那死尸两下,踹踹他的肚子,仿佛做完了一件正经工作”,便各自散开了。
      芷江当地商会会长的女儿得病去世后,被一个卖豆腐的青年男子从坟墓中挖出,背到山洞里过了三日,又被送回了坟墓。事发后,男子被押到衙门,就地正法。临刑前,这男子不吃不喝不叫不骂,只是注意自己受伤的脚踝。沈从文颇为好奇,问他脚被谁打伤的,男子微笑了一会儿,说:“那天落雨,我送她回去,我也差点儿滚到棺材里去了。”沈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只是微笑,不理会沈,过了一会儿,他自言自语地轻轻说:“美得很,美得很。”旁边另一个兵士骂他是疯子,那男子微微地笑笑,便不作声了。沈从文对这个微笑印象深刻,十几年后在他的印象中还异常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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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沈从文曾和时为少尉军衔堂兄沈万林分到一处。堂兄对他很是照顾,闲暇时常指导他练字。当时官兵军阶极不平等,下级见了上级要恭敬行礼,沈从文对堂兄的黄色军服很是羡慕,他觉得若能穿上这身军服上街,虽免不了行礼,但受到的尊敬能和受到的屈辱扯平。堂兄却对他说:“一个牟目,没有读过书的人也能做,不值得你眼红。你应该做副官长和更像样一点的。发狠一点练字,将来会成名家的,不但是可以卖钱……”沈从文听了,更加发奋练字。在怀化时,他因为字写得好被提成为上士司书。刚成为司书,书记官很瞧不起他,沈万林便对他说:“弟弟,受点委屈要学会忍耐!要自己努力……”一年后,沈万林在回乡途中因同行人之间的私仇被枪杀灭口,沈从文伤心不已。

      沈从文跟随军队到过怀化,他说:“这地方给我的印象,影响我的感情极其深切。……我在那地方约一年零四个月,大致眼看杀过七百人。一些人在什么情形下被拷打,在什么状态下被把头砍下,我皆懂透了。又看到许多所谓人类做出的蠢事,简直无从说起。这一分经验在我心上有了一个分量,是我活下来永远不能同城市中人爱憎感觉一致了。”
      从军时,沈从文凡称呼自己必说“老子”,秘书官文颐真听后对沈说:“小师爷,你人还那么一点点大,一说话也老子长老子短!”沈答:“老子不管,这是老子的自由。”随即看着文和气的样子,又害羞起来:“这是说来玩的,不损害谁。”
      沈从文所在的军队去“援川”,沈因年纪太小,就与一个老年副长官,一个跛脚副官,一个吸鸦片的书记官,及二十名老弱兵士,留守在辰州后方。次年,沈所在的军队在川边与当地“神兵”交火,全军覆没。所幸沈留在后方,才保住性命。
      从军队被遣散回家后八个月,十六岁的沈从文跟随一个亲戚,在雪地里走了四天,到沅州投靠堂舅黄巨川。堂舅当上警察所长后,安排沈到警察所当了办事员,每天负责抄写违警处罚的条子。警察所隔壁是典狱署,每夜皆可听见监狱里犯人受狱中老犯拷掠的呼喊声。警察署抓来些小偷小摸的人,不及发落,便寄存到狱中,每天黄昏,沈从文随同另一个巡官到狱中去点寄存在那里的人犯的名。后来警察署从地方财产保管处接收了本地的屠宰税后,沈从文又多了收税的工作,每日能到全城各处看看。

      在沅州,沈从文常与堂舅、七姨父熊捷三(熊希龄的七弟,第一届国会议员)等人一起作旧诗,很得当地几个乡绅的看重。沈母便与姐妹卖了家中房屋,还了债务,剩了几千元,来沅州投奔儿子。沈此时认识了青年马某,并爱上了马某的姐姐,一个肤色白皙、身材高挑的女孩。熊捷三及其他几个乡绅知道后,认为沈是干傻事,都提出愿意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沈,并当着沈母的面,让沈从四个名门望族的女孩中挑一个(其中一个是熊捷三的女儿,沈的表妹),但十七岁的沈从文一个都不选,执意要和那个女孩在一起。那个女孩喜欢他作的旧诗,他便每天作好情诗,让马某带给她。此时沈家仅剩的几千元都由沈保管,马某常向他借钱,今天借去明天还回,后天又再借走,大后天又还回来,但让沈不明白的是,借来借去,有一千元左右便不知去向。而到此时,马某再也不来为他姐姐取情诗了。发现上当的沈从文觉得愧对母亲,留书后悄悄离开了芷江。

      这个女孩后来被土匪抢入山中做了压寨夫人,沈从文得知后,还写了两句诗感慨:“佳人已属沙吒利,义士今无古押衙。”不久,女孩被赎回,嫁给了一个黔军团长,但团长不久被枪毙,她便到沅州的天主教堂当了修女。
      离开芷江后,沈从文和表哥黄玉书住在常德的一家客栈里,靠着大舅寄来的钱维持生计。但随着欠客栈的钱越来越多,店里对二人越来越冷淡。表兄弟二人只好经人介绍,到贺龙的队伍里各谋了一个差事。当时,黄玉书与在常德小学里教书的杨光蕙小姐一见钟情,回到客栈后,让沈帮他捉刀写情书给杨小姐,写好后再让沈跑腿送去,前后送了三十多次。有几次,杨小姐对沈说,信写得很好,看不出黄玉书还真有点才气,沈只好支吾着敷衍过去。最后,黄、杨的爱情修成正果,他们的长子便是黄永玉。

      沈从文想再次入伍,便跟随在保靖当兵的表弟一起到了保靖,寄住在表弟那里。一天,他和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不想在表弟床上睡,又无处可去,就走到一个养马的空屋子里,爬到有干草和干马粪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第二天去拿包袱向表弟告辞时,二人又讲和了,笑着在地上扭打了起来。
      经人介绍,沈从文到陈云武手下任司书,每月四块钱。因为他的字写得好,且能纠正别人抄写文件上的错误,很快在司书中脱颖而出。因而他更加勤奋练字,曾在五个月内买了十七块钱的字帖,每日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练习,仅仅为了得到主任或其他人的一句赞美。
      沈从文所在队伍书记处驻地附近有个土坡,布满了小坟,几乎每天都会有一具小棺材或用蒲包裹好的小尸首,被送到这里埋葬。此处多野狗和小狼,大白天见了人也不逃跑,只是静静地坐在坟头上望着人,眼睛光亮,牙齿白森。每逢有小尸首被抬来下葬,它们便蹲在一旁,等埋人的一走,就刨开坟堆,将小尸首吃掉。沈等人每次到土坡上去,总要带一根大棒,防止被狼袭击。
      队伍开拔去四川,沈从文作为文件收发员随行,月薪九元。到四川一共走了七天,因为人多,每到一处,士兵们只能自己寻找住处,沈三个晚上睡的是长凳,一晚在一个乡绅家与另一个同事占据了一张方桌,有两次连凳子都找不到,只能睡在屋外的稻草堆上,半夜还能看见流星从夜空中划过。
      沈从文在陈渠珍身边当书记时,曾听其三姨父、陈渠珍的老师聂仁德讲学。聂仁德博学多才,沈几乎每天都要去听他谈“宋元哲学”,谈“大乘”、“因明”,谈“进化论”,逐渐有了不安于目前生活的想法。
      之后,沈从文生了一场热病,高热糊涂时,吃不下任何东西,头疼得像斧劈,鼻血一碗一滩地流,一直病了四十多天。病好后,他便落下了流鼻血的毛病。不久,他的老同学陆弢与人打赌,在游过一条宽一里的河时溺水而亡。沈为他收敛遗骸后,忽然觉得自己还有许多不曾到过的地方,知道得太少,应该去学校读读书,去新的地方见识一下,才不枉此生。痴想四天后,20岁的沈从文决定到北京读书,如果读不成就做一个警察。

      沈从文曾想学摄影,但因为交不起学费,只能作罢。他曾考上中法大学,又因交不起学费,没有去上。现代评论派的丁西林、陈源等人曾教沈学习英语,准备设法送他到剑桥大学学习,但沈从文始终记不住26个英文字母,还是只能作罢。
      北京大学教授林宰平看到沈从文的散文《遥夜》后,很是欣赏,不仅写文章评论沈的文章,还邀请沈到家中聊天。他对沈从文说:“一个人仅仅活下来,容易;可是活下来,抱着自己的理想不放,坚持下去,却很难。”接着,林向梁启超、徐志摩、陈西滢等人举荐沈。梁启超了解沈从文的困难处境后,将其介绍到熊希龄的香山慈幼院当图书管理员,月薪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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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困顿
      初到北京的沈从文怀里只揣有七块六毛钱,在日后的两年半中,他几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只能靠表弟、朋友、老乡接济。他曾向汉园公寓的一位卖煤油的老人赊煤油、借钱。30年代,一次,他到沙滩附近,无意中看到当年他们常去的小饭馆的赊账牌上仍记着“沈从文欠XX元”。有人问他,后来钱还否,他笑答当然没有。
      1923年冬天,沈从文住在湖南酉西会馆的一间潮湿发霉的小亭子间里。冬天下大雪时,屋内没有炉子,沈身着两件夹衣,用旧棉絮裹住双腿,双手冻得发肿,流着鼻血,但坚持写小说。1924年的一个寒冷的冬日,一个30多岁清瘦的人站在门口问道:“请问,沈从文先生住在哪儿?”沈答:“我就是。” 来人说:“唉呀,你就是沈从文……你原来这样小。我是郁达夫,我看过你的文章,好好地写下去……”郁请沈到公寓大厨房吃了顿饭,菜有葱炒羊肉片,结账时,一共约一元七角多,饭后两人又回到沈的住处谈了一会儿。郁达夫走时,将他的一条淡灰色羊毛围巾和吃饭找回的三元多零钱留给沈,沈从文俯在桌上哭了起来。

      在酉西会馆住了半年光景后,在北京农业大学就读的表弟黄村生替沈从文在银闸胡同的一个公寓找了一间由贮煤间改造而成的小房间,又小又潮,只有一个小窗口,房内仅能搁一张小小的写字桌、一张小床,沈称之为“窄而霉小斋”。他经常为弄不到一点东西“消化消化”而发愁。他后来回忆这段时间的生活时说:“先是在一个小公寓湿霉霉的房间,零下十二摄氏度的寒气中,学习不用火炉过冬的耐寒力。再其次是三天两天不吃东西,学习空空洞洞腹中的耐饥力。再其次是从饥寒交迫、无望无助状况中,学习进图书馆自行摸索的阅读力。再其次是起始用一枝笔,无日无夜写下去,把所有作品寄给各报章杂志,在毫无结果等待中,学习对于工作失败的抵抗力与适应力。”

      1925年,沈从文得到了第一笔稿费——七毛钱,他很是高兴,觉得终于有出路了,但实际上他还是养活不了自己。实在觉得无法支撑的时候,沈动摇过。好几次,他遇到奉军招新,一个排长拿着招兵募员的旗子在街上走,后面跟着几个面黄肌瘦的失业游民,沈也跟着走。但走到骡马市大街,要按手印的时候,他还是临阵脱逃了。
      沈从文买不起书,只能厚着脸皮到书摊看书。他一听说有什么好书,不管路有多远,都会立即跑到书摊边,装出买书的样子,与卖书人聊天。与人熟络后,他就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直到将书看完才离开。沈从文传的作者凌宇说:“这全得力于沈从文青少年时期在行伍中获得的人生磨砺。”
      20年代末,沈从文开始在文学界崭露头角,却仍旧为生计发愁:全家每月要有近百元开销,母亲的肺病逐渐加重,九妹上学也要花钱。沈被各大书店宣传为“天才”,但一本十万字左右的小说只能拿到百元左右的稿酬。手头窘迫时,沈去求书店预支给他几十元稿费,却总是遭到拒绝。他不懂与人争利,只能在书店门口呆坐半天,到夜幕降临,也拿不到一毛钱。唯一的办法便是坐在斗室里不停写作。他的身体十分虚弱,三天两头常会头疼难禁,不停流鼻血,弄得嘴角、下巴、衣服、稿纸以至于毛巾上到处是血。一次,在复旦大学读书的陈万孚夫妇去看望他,推门一见此情形,吓得陈夫人当即昏倒在地。

      沈从文在青岛大学任教时,月薪一百元,完全够他和九妹生活了。但每次钱一到手,二人就去下馆子看电影,很快就花销殆尽,常常弄得下半个月没有饭钱。
      一次,杨振声家的佣人帮沈从文洗衣服时,发现了一张揉碎了的当票。原来沈从文把张兆和的一只纪念戒指当了。杨振声知道他穷,便预支给他五十元薪水,笑着说:“人家订婚都送给小姐戒指,哪有还没结婚,就当小姐的戒指之理。”
      1946年,汪曾祺到上海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情绪异常悲观,竟然有自杀的冲动。沈从文知道后,一改往日的平和,写信大骂汪道:“为了一时的困难,就这样哭哭啼啼的,甚至想到要自杀,真是没出息!你手中有一支笔,怕什么!”沈还在信中提到了他当年初到北京的情形,以此来勉励正在困境中的的汪曾祺。
      抗战后回到北京,一次,沈从文去给周定一送稿件。天寒地冻,他穿着一件宽大的狐皮袍子,脚上套着一双毡子大毛窝,头戴毛帽。周打开门,看着他一身如同圣诞老人的装束(只差没有胡子),不禁一愣。沈露出孩子般天真的笑容道:“买这件旧的狐皮袍子比去做件新的要便宜得多,又省事,又省工料,哈哈!”
      解放后,在历史博物馆工作的沈从文分得三间宿舍,没有床,沈就用五个大小不一的书箱、三个煤油桶、十多函旧书、一块宽一尺半长七尺半的床板、三块二尺方书箱板拼凑成了一张床,人睡在上面一翻身,煤油桶就哐当响一声。周末两个儿子回来,父子三人“孔融让梨”般互相谦让一番,一人睡床,其他两人便在地上打个地铺对付了。
      在湖北干校,沈从文几经搬迁,后来迁到一所小学里,沈这样描述这处住所:“地面约半年生长绿毛白毛半寸。炎夏气温及四十五度。雨时上漏下浸,幸得塑料发明较早,于是帐顶桌面和箱子上,全用塑料盖上,打着雨伞,在房中走动。地下一次舀水四十五大盆后,地面还可以养青蛙,朋友为我搬来约七八十块砖,搭成一条行人道,居然可以自由从床边到桌前,另一端可达门外……”小学校的路对面有一个分配棺材的机关,沈从文十年后风趣地说:“万一突然死去,领个棺木倒也方便。”

      沈从文甚为节俭,总是穿一件洗得褪了色的蓝布长衫,解放后常穿蓝卡其布或涤卡的干部服,黑灯芯绒的“懒汉鞋”。在昆明时,汪曾祺去看望他,到吃饭点总到对面米线铺吃一碗一角三分钱的米线。有时加一个西红柿,打一个鸡蛋,不超过两角五分。住在小羊宜宾胡同时,常吃的不外是炒四川的菜头,炒茨菇。沈从文爱吃茨菇,说:“这个好, 比土豆‘格’高。”
      黄永玉回忆:“几十年来,他(沈从文)从未主动上馆子吃过一顿饭——徐志摩、陆小曼结婚时算一次,郁达夫请他吃过一次什么饭算一次,另一次是他自己结婚。我没有听过这方面再多的回忆。那些日子距今,实际上已有半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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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文
      沈从文15岁入伍,看尽世间黑暗。1922年,他来到北京。这个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的小学毕业生,立志用手中的一枝笔打出一个天下。他说:“我只想把我生命所走过的痕迹写到纸上。”
      去保靖入伍的途中,沈从文听大哥一位曾姓老友(《湘行散记》中带水獭皮帽子大老板的原型)说起他过往的种种故事。曾只有二十五岁,却赏玩过四十名左右的年青黄花女。沈从文回忆:“从他口中说出的每个女子,皆仿佛各有一分不同的个性,他却只用几句最得体最风趣的言语描出。我到后来写过许多小说,描写到某种不为人所齿及的年青女子的轮廓,……就多数得力于这个朋友的叙述。”

      沈从文被称为“多产作家”,但是他写东西并不快,从来不是一挥而就。他年轻时日以继夜地写,常流鼻血,血液凝聚力差,一流起来不易止住,很是吓人。有时他夜间写作,竟致晕倒,伏在自己的一滩鼻血里,第二天才被人发现。但奇怪的是,他连续感冒几天,一流鼻血,感冒就好了。
      文章写就后,沈从文仍要一改再改。其原稿的天头地脚页边,布满修改的字迹,这里牵出一条线,那里牵出一条线,蜘蛛网似的。他看到自己的文章,总要修改,作品发表了,改;成书了,改。有时改了多次,反而不如原来的,以至于夫人张兆和后来不许他再修改了。沈从文所有作品中写得最快、最顺畅、改动最少的,只有《从文自传》一本书,只用了三个星期,一气呵成。
      抗战时期,由于沈从文的某些作品已经绝版,上海开明书店准备重印沈的全部小说,沈陆续将修订稿寄去,但一部分稿子中途遗失。沈叹着气告诉巴金,丢失的稿子偏偏是描写社会疾苦的那部分小说,出版的几册却都是关于男女事情的,“这样别人更不了解我了”。
      研究者评论说,沈从文的小说平静而哀怨,美丽中透着悠长的感伤。他写湘西的乡下人,钟情于未被都市污染的人们,但又对现代文明罩在人性身上的暗影,生出厌倦的情感。由于其独特的创作风格,沈从文在中国文坛被誉为“乡土文学之父”。

      80年代,黄苗子告诉沈从文,在国外,有一位研究沈文艺作品的学者获得了博士学位。沈听罢羞涩地笑了笑,大拇指按着小指伸出手来,轻声地更正说:“三位了。”

      教学
      沈从文对徐志摩谈及自己想到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师从刘海粟学绘画,徐对他说:“还念什么书,去教书吧。”然后介绍他到胡适任校长的中国公学任教。自此,沈从文走上讲台。

      第一次登台授课前,沈从文既兴奋,又紧张。他认真准备了能讲一个小时的资料。当时,讲一节课的报酬为六元,但授课当天,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寒酸,他特地花八块钱租了一辆包车前往学校。此时沈已小有名气,前来听课的学生挤满了教室。沈从文站上讲台,抬眼望去,只见黑压压一片人头,心里陡然一惊,再看见无数期待的目光,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原先想好的话语全都忘记了。众目睽睽之下,他竟呆呆地站了近十分钟。好容易开了口,他一面急促地讲述,一面在黑板上抄写授课提纲。原先准备讲一小时的内容,他只用了十多分钟便全部说完。最终,他只好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道:“我第一次上课,见你们人多,怕了。”

      下课后,学生们议论纷纷。消息传到教师中间,有人说:“沈从文这样的人也来中公上课,半个小时讲不出一句话来!”这议论传到校长胡适的耳朵里,胡适竟笑笑说:“上课讲不出话来,学生不轰他,这就是成功。”
      汪曾祺回忆,沈从文在联大开过三门课,“各体文习作”、“创作实习”、“中国小说史”,他上课“不用手势,没有任何舞台道白式的腔调,没有一点哗众取宠的江湖气。他讲得很诚恳,甚至很天真”。
      每次上“创作实习”课,沈从文总是夹着一大摞书走进教室,学生们从他手中接过仔细批改后的习作和特意为他们找的书籍,心中充满了感动。上“中国小说史”课,有些资料不易找到,沈从文就自己抄,用夺金标毛笔,以筷子头大的小行书抄在云南竹纸上。这种竹纸高一尺,长四尺,并不裁断,抄成了,卷成一卷,上课时发给学生。沈说自己这种方式是“手工业方式”。
      西南联大的教室很简陋,土墙土地铁皮屋顶(后来连铁皮屋顶也卖了,换成茅草屋顶),教室里只有一张讲桌和几把扶手椅。有一次上课时,先到的男同学占据了扶手椅,后到的三位女同学没有座位,只能站着听课。沈从文看不过去,把讲台上的讲桌扛下来,放倒在地,请这三位女同学坐下听课。

      沈从文不善辞令,声音很低,湘西乡音很重,他讲得吃力,学生听得也吃力。于是他想了个补救办法,就是任由学生去写,想写什么就写什么。然后,他逐一认真阅读同学们的作文,并在后面附上大段的读后感,其中一些读后感甚至比学生的原作还要长。
      沈从文藏书颇丰,学生们经常到他那里去借书。联大文学院的学生,许多人手里都有一两本沈的书,扉页上用淡墨签了“上官碧”(沈从文的笔名)的名字。谁借了什么书,什么时候借的,沈从来不记得。直到联大“复员”,许多人行囊里还装着沈从文的书。
      周定一回忆,在西南联大时,他曾请沈从文到中法中学讲演,沈乘坐的是一种只有两个轱辘的简陋硬板马车。讲完后,他一分钟都没有休息,一面连连挥手向学生们告别,一面跑着去赶那种马车回城。
      黄能馥一次阐述某历史事件,稿件中没有引证古典,而用了“据说”二字,沈从文看后,用红笔在旁边批了“据谁说”三个大字,还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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