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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醉鼠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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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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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5-2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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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5-27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下面引用由我为我心2008/05/27 20:43 发表的内容:
    没见你咋疼我啊,我要吃可爱多,你不是说要照顾我嘛
    你就这么疼我的?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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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下面引用由灯塔河边2008/05/27 20:52 发表的内容:
    靠~~~
    灯泡惹你了?~~
    灯泡招你了?~~
    灯泡这么深情脉脉的凝视你~~
    ...
    嘿嘿
    我泡妞你在一边算什么?
    自己说照没招我?
    惹没惹我?
    小样的你还有理了
    拖出去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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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下面引用由我为我心2008/05/27 20:58 发表的内容:
    你就这么疼我的?呜呜……
    还要怎样疼你?总不能给你两脚去你阴大叔那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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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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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5-27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去阴风那里我们都是打飞机去的,不劳您费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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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27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下面引用由醉鼠骑猫2008/05/27 21:01 发表的内容:
    嘿嘿
    我泡妞你在一边算什么?
    自己说照没招我?
    惹没惹我?
    ...
    抓流氓~~~~~
    臭流氓~~~~~
    有人非礼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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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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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5-27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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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27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下面引用由我为我心2008/05/27 21:12 发表的内容:
    路过………………
    我可是路见不平,扯脖子为你喊的~~
    你路过的太轻易了~~
    来来~~回个头~~
    给我两笑一个~~
    我可是正义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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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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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5-27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难不成你要我拖着脚镣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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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27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下面引用由我为我心2008/05/27 21:20 发表的内容:
    难不成你要我拖着脚镣路过?
    你要举报那个色耗子挖~~
    是她诱使如花美少女不良~~~
    拖脚镣的人是他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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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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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下面引用由灯塔河边2008/05/27 21:11 发表的内容:
    抓流氓~~~~~
    臭流氓~~~~~
    有人非礼挖~~~
    非礼你是正常现象
    含破喉咙也没人理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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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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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小妞喊什么喊?
    灯泡,这小妞交给你处理了!
    看她再大呼小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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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9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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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5-2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其实不是执上教师这业就是师表,有的人只是那个岗位上的钱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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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8-22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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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5-28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还是BLOG里的那句话:对这猪狗不如的“东西”,我不知道说什么,也不想说什么!
    耗子这篇文字我转啦,别向我要什么稿费哦。现在就明确的告诉你:我没有!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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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8-5-28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范先生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以错误的方式发布了错误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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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3-4-15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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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8-5-28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不知道我们的解放军是不是也可以以人性为理由做逃兵呢?呵呵,人性都是怕死的。
    这种人,你可以有这种卑劣的人性,但是请你改行,别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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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5-28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真的热闹..给逛大街 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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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5-28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这样没有爱心没有责任心的人不能让他继续担任教师了,否则孩子都被他教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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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8-22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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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5-28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下面引用由吟风听月2008/05/28 08:54 发表的内容:
    不知道我们的解放军是不是也可以以人性为理由做逃兵呢?呵呵,人性都是怕死的。
    这种人,你可以有这种卑劣的人性,但是请你改行,别误人子弟!
    下面引用由慧质兰心2008/05/28 10:39 发表的内容:
       这样没有爱心没有责任心的人不能让他继续担任教师了,否则孩子都被他教坏了。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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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5-30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猫叔我中午来顶贴,,你要管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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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0-11-3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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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8-5-30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范美忠先生“辩护”

    下面引用由吟风听月2008/05/28 08:54 发表的内容:
    不知道我们的解放军是不是也可以以人性为理由做逃兵呢?呵呵,人性都是怕死的。
    这种人,你可以有这种卑劣的人性,但是请你改行,别误人子弟!
    所长说的对:只要是公共事业,就不能有这种行为。如果是普通公民,道德上也该谴责--当然法律拿他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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