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杰佛逊的弱势政府取得了胜利,结果之一就是联邦法律将联邦政府排斥在收取房地产税的名单之中。联邦政府不得收取任何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的 owner 只能是地方政府 (local government),通常是县政府或者较大的城市的市政府 (美国的城镇就权限而言,通常在县之下,但是有些大城市和县平级,例如费城,巴尔的摩等。纽约是特例,它的5个辖区曼哈顿、里士满、布朗克斯、布鲁克林、昆士,都是县级)。所以 Real Property Tax 通常是以 County Tax 为主,有时除了 County Tax 外,地方的小城镇也收取一部分,称为 Municipal Tax。
因为联邦政府不能收这笔钱,所以联邦政府就没有机会从全国范围内调节这笔钱如何花,例如调节贫富悬殊,对不对?所以地方政府 (县政府) 就算要搞共产主义,它也只能在本县范围内搞。如果 A 县本来就比 B 县富裕,州政府是没办法拿 A 县的钱用于 B 县的。更何况,县政府收钱后,并非是在全县范围内“平均”去花,搞共产主义,而是大体上本着“从哪儿收的,就话在哪儿”的原则,例如A 县 A1城镇的税收得比 A2 城镇的多,那么一般情况下 A1 得到的钱就会比 A2 多。看上去应该是这样,也很合理,对不对?可是问题却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