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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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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9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光临轻松灌水!

欢迎您光临和支持[轻松灌水],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和使用本版,请您利用几分钟的时间认真阅读以下规则。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一、会员守则:

1、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2、每人每日发主帖不得超过三帖(原创主贴)。超过三帖者将予以删除。有恶意发帖行为经警告一次仍不改正的封其ID。对于发帖人在一天内发几个同一主题或性质的帖子(尤指转帖,如谜语,图片转帖等),同一版面出现三个以上同ID转帖,将直接删除。
3、严禁发表反动的,迷信的和攻击政治人物和政府的贴子,一有发现将封其IP。
4、严禁发表有色情内容的贴子。明星照、MM照片不禁止发,但不提倡,将不定期删除,不通知发贴人。对于政坛人物(中国现当代的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的照片、国旗国徽等严肃的国家象征物照片等保留随时删除的权利。
5、为了保护版面整洁,帖子标题应能表达帖子实际内容,禁止夸张、故意误导、哗众取宠、与内容不符的文字,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6、严禁任何广告和商业行为的贴子出现,一经发现将被删除。
7、请回复者在评论别人的帖子时语言表达上应本着善意中肯、交流的精神。严禁出现拍砖、砸帖等不尊重人的行为,有发现将被警告和删除,严重攻击人权行为将被封ID。
8、经警告多次后仍不断在本版无端生事的,将被列入不受[轻松灌水]欢迎的人。凡被列入不受欢迎的人今后在本版出现的任何帖子和回复都将被删除。
9、与本版不相关或者更适合别的版块的帖子,管理员或版主会将其帖转移或删除。转移或删除的帖子将不再以任何形式通知作者本人。
以下几种情况一经发现将删除并警告一次,超过三次警告(含三次)的封ID:
发无内容、无主题的主帖和类似哈哈、路过、顶、沙发、板凳、空格、……、纯图片、纯音乐链接之类的无内容、无意义的回复;纯数字帖,“1,2,3,”等;
只反复只引用别人的话,自己不发一言者,或反复只说一两个字或不停重复说某句话者等。
对一些指桑骂槐,含沙射影,语言恶毒刻薄的,带有谩骂性质的.对那些发病毒链接帖子的人、故意捣乱及惹是生非的人、或在论坛对他人进行恶意人身攻击的人将封ID直至封IP。

11、由于论坛不定期要缩减帖量节约空间,所以会隔一段时间删除一些帖子,不另行通知。请大家自己收藏好自己的帖子。
12、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
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当代、现代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及谐音;
国家名称、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带有侮辱性、歧视性意思的名字.
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含以上内容的注册名将被无条件删除。

13、当水坛纯水现象严重或非常时期时,从严要求维护版面,具体措施如下:
1)每人每天发转帖的主帖不可超过1帖。超过1帖者将予删除,不再另行通知。若水版第一页存在转帖较多,则版主有权做沉帖处理或视帖子的内容予以转走,对没什么人跟帖响应的主题予以删除。
2)由于新论坛的音乐改成自动播放形式,音乐帖无法合并,所以每人推荐音乐主帖一天不可超过1帖,否则转琴棋版或时尚版。若当天众人发音乐帖的情况较多,版主有权把音乐帖转走。
3)出售帖如内容与标题不符,属于欺骗性质,版主有权删帖或取消出售权。对于纯粹为转帐而发的无甚内容的出售帖,在转过帐后斑竹一律删除。
4)求助帖在问题解决后版主有权删除。或由版主将解决方法发送到发帖人的信箱,再删除该帖。找人的帖子在找到后删除,未找到的一个月后删除。祝贺帖子一个月后删除。纯水帖子2天后删除。
5)纯音乐链接(包括仅含歌词的)及纯图片帖子7日后删除。
6)对蓄意顶早期旧帖或同一人的帖子,版主将对其予以警告并做沉帖处理。
7)蓄意灌纯水或破坏水坛氛围经屡教而不改者,将处以抓进监牢惩罚,重者减威望及禁言。
不尽之处有待添加。



二、精华贴子评选依据及点精程序:

一:精品帖的认定标准:
1、首发于论坛的原创帖子。
2、内容新颖,思想健康、能引起会员共鸣并一致推荐的帖子。
3、有积极意义和保存价值的帖子。
4、文字优美给人以美感、思想深邃发人以深思、个性突出发掘出新境界、视觉独特言人所未言的帖子。
5、有一位以上管理员推荐,多名会员跟帖提议并有充分、合理理由的帖子。
二:帖子点精的程序:
1、固顶3天(以上)。
2、两位以上在线管理员(包含其他版块管理员)认同该帖为精华贴。
3、由点精的管理员进行作品的点评并予以点精



三、精华贴奖励办法:

为鼓励本版的发贴者多出精华贴子,凡是被评为精华贴子将被固顶三天。


四、关于威望值的奖励与惩处

凡在本版发贴精华贴达到十贴的,奖励威望值提高一。发贴回复违反规定又经警告不听的将视情节降低其威望值。


五、制度完善

本版规如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指出,以便完善。

>>1. 贴子搜索功能
>>2.唐宋论坛使用帮助
  • TA的每日心情

    2014-8-26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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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4-10-1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论坛的发展和完善是需要所有会员支持的,理解是一个老词,却永远也不过时。
    请大家多多灌水,众人拾柴火焰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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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2-18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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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4-10-19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对于反复混帖,如一两个字等无聊的帖子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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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2-18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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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4-10-19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另~~~~~严重支持此帖长期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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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5-2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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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4-10-19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强烈支持理解,希望各位斑竹带领大家共同努力,把唐宋建设的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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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2-18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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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4-10-19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2、每人每日发帖不得超过三帖”
    应该说是:每日发主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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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9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下面引用由泪水晶2004/10/19 10:50am 发表的内容:
    对于反复混帖,如一两个字等无聊的帖子如何处理呢??
    这倒是一个问题,因为是回帖,所以斑竹也不可能一一删除,所以只有希望各位注意回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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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5-2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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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4-10-1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下面引用由诸葛不亮2004/10/19 10:57am 发表的内容:
    这倒是一个问题,因为是回帖,所以斑竹也不可能一一删除,所以只有希望各位注意回帖质量:)
    我想这个问题很难有个双赢的解决方式,有些人他就那样,斑竹确实不能全都删除呀,再者水民也应该有言论自由,所谓质量也就只能靠他自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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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2-18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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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4-10-19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下面引用由诸葛不亮2004/10/19 10:57am 发表的内容:
    这倒是一个问题,因为是回帖,所以斑竹也不可能一一删除,所以只有希望各位注意回帖质量:)
    对于反复发无实际内容的帖子,斑竹应该有权利警告吧?!
    如纯数字帖,“1,2,3,”等,如只反复只引用别人的话,自己不发一言者,如反复只说一两个字或不停重复说某句话者,有时候容易引起争执,斑竹应该有权利视具体情况予以警告,若同一人发此类帖子泛滥,有权利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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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5-2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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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4-10-19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下面引用由泪水晶2004/10/19 11:07am 发表的内容:
    对于反复发无实际内容的帖子,斑竹应该有权利警告吧?!
    如纯数字帖,“1,2,3,”等,如只反复只引用别人的话,自己不发一言者,如反复只说一两个字或不停重复说某句话者,有时候容易引起争执,斑竹应该有权利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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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19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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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哥~~把你字体色改一改好不~~太浅了`看的眼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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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19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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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灌水水坛旺,
    有法可依斑竹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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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19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此规则比较完整,支持!我今天写的一段刚好也说了纯水问题,就暂把那一段当片花发出来吧,不然以后长长的整文发出来,大家眼睛也一定看着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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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19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支持长期固顶~~~~~
    有规矩成其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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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19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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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无内容的主帖和类似哈哈、路过、顶之类的回复;
    纯数字帖,“1,2,3,”等;
    只反复只引用别人的话,自己不发一言者,或反复只说一两个字或不停重复说某句话者等。
    本条规定规范偶滴过往行为,当慎!
    问:“间或一两字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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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19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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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
    跟偶哥路过哈。
    亮亮同志,好像有错别字哇`~~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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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19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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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规则就执行~~~~~
    就从这个帖子里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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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20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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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20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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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支持
    2。遵守
    偶是唐宋地好公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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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12-3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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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4-10-20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轻松灌水发帖回复必读

    哦~````
    知道了呢~~~````
    偶强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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