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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下班,都会经过一片海滩,可惜每次我都在班车上睡得一塌糊涂,平白错过了很多
美景.人常说再美的景色终日里相对,都会黯然失色几分,审美的疲劳是任何美的事物都无法
避免,好吃的东西吃多会腻,好玩的东西玩久会厌,美丽的衣服流行一季后就要收进箱底,漂亮
的人看久也就习以为常不以为然.
初次听人说喜欢,有些慌张的喜悦和骄傲,那是出色的棒球男孩,奔跑的姿势像矫健的豹.
以为是喜欢的,跟他学习各种手语暗号,被他拖进田径队在寒风里练习跳远,看他在棒球场上
恣意的挥洒汗水和笑容;以为是喜欢的,眼光总在不自觉的彼此寻找,有时被好友轻轻一碰,送
来一个暧昧的笑,转头看去,必会迎上一张傻傻的笑脸.可是,只是以为,是喜欢的.
人总是这样,自以为是的时候就陷入一种不可挣脱的情绪,营造一种氛围,以为是真的,不
不到最后不肯清醒.常常在想,如果当初不这样或者那样,是不是结局就不一样.
依然还记得自己的残忍,没有一个理由,甚至不肯说一句话,当时的我是怎样看着他走来
却决然而去的?是怎样看着他的信一笑而过的?是怎样听着朋友说我狠心却还在牵挂另一个人
的?奇怪离开的是我,却反而清晰的记了那么多年.
若干年后的重逢,霓虹下的他俊朗依旧,说起旧事笑声依旧爽朗,那些青涩的往事,因为不
懂而美好,因为不懂而纯真,因为不懂而愈发珍贵.他说依旧记得初次见我,在教室前面,一把
高高扎起的马尾和一双清澈带笑的眼睛,带着那么股倔强的骄傲,一眼就让一个小小男生的心
狂跳不已.我笑他傻,用笨拙的方式跟踪喜欢的女孩回家,塞小纸条在门缝上,被发现时用比赛
也没发挥的速度仓皇逃窜,说着,眼角就有了泪光,然后彼此沉默.
临别,他说将来有了儿子要我做干妈,然后挥手,远走.于是终于明白时间可以改变很多
带走很多,也可以沉淀很多尘封很多,不只不觉中一切都已改变,包括自己.所谓停滞,只是相
对于某个点,跨出来,就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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