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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妇女缠足历史的研究已经不少了,但我有自己的观点,因此不妨再写出来与各位方家探讨。
有人曾将缠足与抽鸦片、男子留辫子,列为近代中国人最可耻或最野蛮的三桩丑事和陋俗。那么中国妇女缠足起于何时,自古说法莫衷一是,历朝历代的说法都有。
有人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但此说不可考,最多的且可考的是五代说。
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缠足》云:“惟《道山新闻》云:李后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令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形,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唐镐诗曰:‘莲中花更好,云黑月常新’,因窅娘作也。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以此知札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五代十国南唐后主李煜在位(960年-975年)期间,沉湎声色。其宠妃名窅娘(一作窈娘),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善歌舞。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李煜看后十分喜欢,称其有凌云之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时人竞相仿效。
后人多持此说。清吴任臣《十国春秋》云:“窈娘纤丽善舞,后主做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命窈娘以帛绕足,号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莲花中,回旋有凌波之态,由是人皆效之。”清余怀所撰《妇人鞋袜考》(《香艳丛书》第二集卷四)认为:“考之缠足,起于南唐李后主。后主有宫嫔窅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絅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志。由是人多效之,此缠足所之始也。”
值得一提的是,汉司马光《资治通鉴•齐纪九•东昏侯下》记载:“凿金为莲华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华也。’”说的是南朝齐皇帝东昏侯萧宝卷荒嬉无度,令人用金箔剪成莲花铺地,叫宠妃潘贵妃行走在上面,步态婀娜曼妙,从此后人将女子小脚比喻成金莲。可见李后主都是跟萧宝卷学的。
另外,有先秦说,但此说多缺乏可信的证据。
元伊世珍《嫏嬛记》卷中引《修竹阁女训》云:“本寿问母曰:‘富贵家女子必缠足,何也?’其母曰:‘吾闻之圣人重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褁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阈之中,欲出则有帷车之载,是无事於足者也。圣人如此防闲,而后世犹有桑中之行,临邛之奔。范睢曰:‘裹足不入秦’,用女喻也。”清王秉衡《重庆堂随笔》注释云:“谓范睢言裹足不入秦用女喻也。然则战国时,已有此事矣。意彼时不过略为裹束,不似男子之任其放大耳。” 书中同意妇女裹束足始于战国,只是那时指不过稍微意思一下,不像后来专门为裹足而裹足。
无论是古书《修竹阁女训》还是王秉衡,对“裹足”的解释都过牵强。范睢所言“裹足”是形容有所顾虑而止步,如秦李斯《谏逐客书》云:“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这与女子缠足哪里有半点联系?
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十一云:“《史记》云‘临淄女子弹弦跕足’,又云‘揄修袖,蹑利屣’。‘利屣’者,以首之锐言之也。则缠足之风,战国已有之。”此见太史公《史记·货殖列传》:“女子则鼓鸣瑟,跕屣,游媚贵富,入后宫,篃诸侯。”《辞源》释跕为“足尖轻着地而行”,可见“跕足”只是指歌女们以足尖轻轻着地而行的一种舞步,并非什么缠足。因此此说可基本忽略。
还有唐代说,此说有一定的可信度。
伊世珍《嫏嬛记》卷中引姚鷟《尺牍》云:“马嵬老媪拾得太真袜以致富,其女名玉飞,得雀头履一只,真珠饰口,以薄檀为苴,长仅三寸,玉飞奉为异宝,不轻示人。则缠足必在贵妃之先。足下所记女子缠足起于李后主窅娘,新月状,似未深考矣。”姚鷟认为缠足必在贵妃之先。事实上,马嵬老太太女儿拾得杨贵妃一只三寸长的袜子的事北宋阮阅《诗话总龟》有载,言唐玄宗自四川还京,得到马嵬老媪奉还的贵妃遗袜,因作《贵妃所遗罗袜铭》,曰:“罗袜罗袜,香尘生不绝;细细圆圆,地下得琼钩;窄窄弓弓,手中弄初月。”美人不在了,只剩一只袜子了,难怪情圣李隆基如此伤感!
明蒋一葵《尧山堂外纪•唐》云:“温飞卿《锦鞋赋》曰:‘阑里花春,云边月新。耀粲织女之束足,宴婉嫦娥之结磷。”飞卿乃唐代大诗人温庭筠的字。“束”字与“缠”字义同,足见当时的女子已有缠足之风。
明末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妇人弓足》条认为妇人缠足始于唐中叶,而不同意始于五代李后主说。“妇人缠足不知始自何时,……然余向年观唐文皇长孙后绣履图,则与男子无异,友人陈眉公姚叔祥俱有说,为证明又见则天后画像,其芳趺亦不下长孙,可见唐初大抵俱然。惟大历中夏侯审咏被中睡鞋云:云里蟾钩落凤窝,玉郎沉醉也摩挲。弓足始见此,至杜牧诗云:‘钿尺才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又韩偓诗云:‘六寸肤圆光致致’。唐尺只抵今制七寸,则六寸当为今四寸二分,亦弓足之寻常者矣。因思此法当始于唐之中叶。”
北宋高宗绍兴初年前后在世((约公元1131年前后)的张邦基,字子贤,高邮人,仕履不详,题自宅为“墨庄”。性喜藏书,著有《墨庄漫录》十卷,其第八卷记曰:“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有。……惟韩偓《香奁集》有《咏屧子诗》云:“六寸肤围光致致。”唐尺短,以今校之,亦自小也,而不言其弓。”张邦基以晚唐诗人韩偓《咏屧子》诗中的“六寸肤围光致致”句,证明女子缠足大致始于唐末。“屧”读去声的“谢”音,有三种解释:一为鞋的衬底;二为鞋;三为行走。根据诗意可以断定,韩指的是鞋。
我个人认为,比较可信的是汉代说。
汉代有本书(严格地说只是一篇文章)叫《汉杂事秘辛》,作者不详,记录了东汉第十位皇帝桓帝刘志册选懿德皇后梁莹的全过程,明人杨慎有读后记:“汉杂事一卷,得于安宁州土知州董氏,……此特载汉桓帝懿献梁皇后被选及六礼册立事,而吴姁入后燕处审视一段,最为奇艳,但太秽亵耳。”由此有人推测,此书为杨慎所作。不管为谁所作,记载是汉代的事是无疑的。此文将梁莹身体各部位尺寸记得很具体:“长短合度,自颠至底,长七尺一寸;……髀至足长三尺二寸,足长八寸,胫跗丰妍,底平指敛,约缣迫袜,收束微如禁中,久之不得音响。”吴姁是个女官,年纪不小了,她负责对梁莹进行全面体检,并上奏皇上。
汉代度量衡承秦制,《汉语大辞典·中国历代度制演变测算表》说,秦朝一尺为23.1厘米。计量史研究专家丘光明女士编写的《中国古代计量史》认为,汉代一尺约23厘米。由此可算出梁莹身高1.63米,足长18.4厘米。这是个什么概念?以美国耐克鞋尺寸为例:成年女鞋最小的尺寸为22厘米,相当于中国码35码,一般现代女性的脚以36-37码为多。而少年鞋18.5厘米,只相当于中国码30码。梁莹虽然只有十六岁,但身高有1.63米,这在古代的女性中绝对是算很高的了,可是她的脚却只相当于一个1.4米左右的小孩的大小,明显不是天足。唯一的解释正如吴姁所奏:“约缣迫袜,收束微如禁中。”意思是脚上的娟袜,有些像宫中女子一样包裹着。同时也说明一个问题,当时缠足多见于宫中和一些大户人家的妇女,民间并不普及。
另,袁枚清代风流才子《缠足谈》一文,也考妇女缠足之始问题。他认为妇女以脚小步迟为美起于汉代以前,云:“《焦仲卿诗》:‘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既以缓行为贵,则缠束使小,在古容或有之。故《急就章》:‘靸鞮却角褐袜巾’,师古注:‘靸,韦履也。头深而锐,平底,俗名跣子。鞮,薄革小履也。巾者,裹足巾,若今褒足布’。”《急就篇》中的靸鞮只是一种尖头鞋,袜巾为包脚的布,不能肯定当时的妇女已缠足。倒是《焦仲卿诗》中“纤纤作细步”把双足缠裹,使之步态美一些是有可能的,东昏侯萧宝卷就是这么干的。
东汉建和元年距南唐后主李煜时代约八百年,也就是说,如果汉代说成立,中国妇女缠足的历史至少提前了八百,至今已一千八百六十年。
需要说明的是,元代以前,妇女虽然缠足,但标准并不残酷,直到明清以后,才步入了越小越美的误区。
满人入关后,首先就拿汉人的一头一脚开刀,结果逼男人蓄辫子成功了,逼女人不裹脚却失败了。顺治元年(1644年),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二年后,民众所生女子禁缠足。以后,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禁罢,缠足之风又起靡,不仅汉族女子缠足,连不少满族妇女也纷纷学样。直到解放初期,许多妇女还有缠足的习惯。对此,作家冯骥才《三寸金莲》云:“那阵子大清正凶,可凶也凶不过小脚。再说凶不凶,不看一时。到头来,汉人照裹不误,旗人女子反倒瞒爹瞒妈,拿布悄悄打起‘瓜条儿’来。”
缠足为什么会禁而难止?在中国社会很长一段时期内,衡量女人美否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缠足,就像今天的丰乳束腰吸脂拉双眼皮一样,她们只觉得那是一种修饰,一种美容。这足以证明缠足不仅伤害的只是女性的身体,而且对女性的心灵的伤害也是非常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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