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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之滨古栟茶,旧时别字号南沙。
长街窄道铺石板,小瓦低檐临水家。
昔论清风文字狱,今知才子岸边花。 剃头捐款芝麻事,殃及无辜震中华。 (1999、3、31)
[注释]
栟茶镇:位于江苏省如东县黄海边。唐初为熬盐场亭。赵宋南迁,始移民聚居。 别字:别名。 清风:指徐述夔《一柱楼诗集》中的“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诗句。 文字狱:指徐述夔因写“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等诗句而获罪。 才子:指徐述夔(1703—1763),世居栟茶,乾隆时举人。礼部责其试卷中有“违碍”句,罚其停考进士。所著《一柱楼诗集》中有“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夺朱非正色,胡乃亦(一作异种尽)称王”、“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胡)儿搁半边”、“毁我衣冠皆鼠辈,捣除巢穴在明朝”等诗句。其家取名“维止堂”。见《栟茶镇志》。“维止”,暗示砍掉“雍正”之头。 震中华:轰动全中国。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是清朝四大冤案之一。起因是其子徐怀祖负责捐资建孔庙,栟茶富户蔡嘉树拒捐。不久,皇太后病死。嘉树子蔡胡剃头。清制规定皇家丧事百日内禁剃头。徐怀祖诉蔡于东台县,蔡嘉树被罚银五百两。两家结怨。乾隆四十二年(1777)七月,徐怀祖病故。蔡嘉树欲以九百六十两银向徐怀祖长子徐食田赎回当地。因蔡的赎银低于原契银两千四百两,故徐食田不从。蔡即将《一柱楼诗集》先后诉于东台县、江宁藩司衙门和扬州府。是年八月,徐家仇人童志林拦江苏学政刘墉的轿子告《一柱楼诗集》有“违碍”句。刘墉奏乾隆。经御审,判正犯子孙、兄弟和兄弟之子十六岁以上斩,十五岁以下及妻妾姊妹、子之妻妾给功臣为奴。财产入官。乾隆四十三年(1778)九月,徐述夔、徐怀祖剖棺戮尸,枭首示众。二子食田、食书处斩。学生徐首发、沈成濯罪斩。财产入官。藩司幕友陆琰视此案寻常,罪斩。藩司陆易罪斩(死在狱中)。王澄为徐诗作跋,杖一百,流放三千里。扬州知府谢启昆办案延迟半月,充军新疆。东台知县涂跃龙未立即查究,杖一百,徒刑三年。蔡嘉树早知情未立即举报,直到争讼田地才告发,本应治罪,念此事由蔡告而发,免于处分,取保释放。原礼部侍郎加尚书沈德潜为徐述夔作传,颂其品行文章。沈虽病故,亦“革其职、夺其谥、扑其碑、毁其祠、碎其尸。”见《栟茶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