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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吟风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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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对水坛两位会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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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9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么认为还采取这下策干嘛呢?不是有站短吗?不是可以打字发帖吗?军事化管理很爽很舒服?
    封杀就能解决你想解决的问题了?恐怕不见得吧,何必做无用功呢?
    荒原 发表于 2010-10-19 18:35


    因为我找不到上策嘛,呵呵。

    极光上次在诗韵骂人刚给解出来是吧?

    大家都成人了,都知道骂人是不对了,这种事还要我一次次站短提醒,呵呵,我也实在没有这么多精力。

    解封也不能解决骂人问题,那就只能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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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0-19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隆地东,这嘛事逃不过法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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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0-19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极光写了那么长的贴子,还没来得及看完,就算是整理了,一下子也看不完,他的贴子追着看过,写得很好,能看透历史乍就看不透眼前啊,呵呵,年青气盛啊~~他和钢琴两个人都是极好的人,因为一点误会两人双双被封,难道是因为最近水坛火气比较大,被传染了?所以说吵嘴打架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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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0-1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用神无泪来写吧,看你表现如何

    你那帖子确实不该.................

    这么着吧,死刑可改死缓,死缓看表现如何可改12年,最后最后还是一个英雄好汉

    我会继续跟踪编辑............

    老师,Word文件我已经做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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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0-19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吟风管理,24小时也到了,我那个投诉贴等着您的处理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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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0-1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好借这个帖子,讨论讨论吧,看看是不是存在这样的情况
    我先说几句,尽量简洁,因此会有尽之处
    1、管理者的铁面无私中的私字要不得,而实际上处处存在
    2、论坛开放程度决定论坛的活跃程度,不能因噎废食,而实际上很多人挑食到宁愿绝食
    3、论坛出现的争论甚至谩骂,都是成年人为之,各人自知,而实际上人人认为他们不自知
    4、论坛中两个人之间的争论和谩骂不可怕,怕的是两人之外的搅水者和自发参与者,而实际上管理者往往舍本求末
    5、论坛里出现群殴现象,多因为一方的“朋友”助阵,先加之于一方,另一方也不得不同样对之,两个人之间的事变成了两群人之间的事,事态恶性发展。
    6、论坛里亲疏远近,不该涉及到管理层面,而实际上不尽如人意
    7、论坛里封号的行为是最不文明的和反人类的行为,言论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权,无论哪国宪法这一条都是必备的。没有一个国家规定骂人者可以判处死刑,而实际上封号行为在沉寂了很长时间后,又开始抬头。
    8、论坛需要大家共同参与,论坛属于所有注册用户,而不是少数人,或少数精英,论坛以自然状态为最佳状态。
    9、不希望论坛改变和希望论坛改变的人都可以出来说自己的观点,而实际上只有后者会出来说话,前者却不知何故缄默不语,却自发形成一股较为隐蔽的反对力量。
    10、论坛一出现性质比较恶劣的争论贴,立刻人满为患,拉偏架的,直接参与打架的,非常热心劝架的,在一旁冷嘲人疯的,冷眼相看的,时不时放冷箭的,超然事外在打架人群外徘徊的……这正是自然状态下的社会现象,没有人能阻止。
    11、斑竹该不该去引导成年人怎么做事,怎么做人,怎么去玩?该不该或者有没有权力按照自己的意志统御版块,统御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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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0-19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加一点,我在唐宋玩这么长时间,唯一值得自豪的是从不拉帮结派,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过于亲近反而不妙,所以即使对有好感的会员,也一般敬而远之,始终保持一段距离,对于妹妹们也是如此,有些妹妹可能会觉得我有时会故意疏远,甚至不近人情,那是因为我觉得我们玩得过近了,这样会妨碍我们的玩论坛的乐趣,有的不太鸟我的妹妹,我反而会死皮赖脸,呵呵,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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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9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隆地东,这嘛事逃不过法眼啊~~~~~
    神无泪 发表于 2010-10-19 19:10


    我在看你写的小说,看见给封了,总得去了解一下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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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9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极光写了那么长的贴子,还没来得及看完,就算是整理了,一下子也看不完,他的贴子追着看过,写得很好,能看透历史乍就看不透眼前啊,呵呵,年青气盛啊~~他和钢琴两个人都是极好的人,因为一点误会两人双双被封,难道 ...
    张丹枫 发表于 2010-10-19 19:53


    生活中也是,经常为了几毛钱闹出人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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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9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用神无泪来写吧,看你表现如何

    你那帖子确实不该.................

    这么着吧,死刑可改死缓,死缓看表现如何可改12年,最后最后还是一个英雄好汉

    我会继续跟踪编辑............

    老师,Word文件我已经做 ...
    悠悠猫儿 发表于 2010-10-19 19:56


    阿钢,问我了,还有没有办法补救了,我说可以啊,都是年轻人嘛,总得给人家一个机会,发个帖,认个错,做个保证以后别在这里骂人了,就行了,发帖开不了口,直接和我或者其他管理说也行嘛,极光也可以参照这个执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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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0-19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钢,问我了,还有没有办法补救了,我说可以啊,都是年轻人嘛,总得给人家一个机会,发个帖,认个错,做个保证以后别在这里骂人了,就行了,发帖开不了口,直接和我或者其他管理说也行嘛,极光也可以参照这个执 ...
    吟风听月 发表于 2010-10-19 21:53


    这办法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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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0-19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加一点,我在唐宋玩这么长时间,唯一值得自豪的是从不拉帮结派,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过于亲近反而不妙,所以即使对有好感的会员,也一般敬而远之,始终保持一段距离,对于妹妹们也是如此,有些妹妹可能会觉 ...
    荒原 发表于 2010-10-19 20:57


    理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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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9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26楼:
    这么多,可以站务或者管理板块专门开一贴讨论讨论嘛。
    情况很多,可以逐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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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0-19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是罪大恶极,都是一时冲动,一样的冲动脾气,如果能互相道歉最好,俺觉得不用永久封ID这么严重,他们都不是危害唐宋的人,像极光甚至有功,所谓将功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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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0-19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偶的观点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1。如果忏悔有用,那要警察干嘛???那要死刑干嘛???
    2。况且,一个ID被封,偶觉得还太轻,最好连IP一起封,以示公平。。。。。本人无异议。。。。
    3。人不犯偶,偶不犯人;人若犯偶,偶必犯人。。。。。
    4。对待很猖獗的人,哥哥一定会比他or她更猖獗,这才叫真范儿!!!其实。。。
    幸亏这里是论坛,如果是在QQ上,他or她是怎么被骂死的,就不得而知了~~~~~~

    事情虽小,可以看出人品!

    我陈俍绝非狂妄之人,从不愿惹是生非,无奈人间有极品,不得不服啊~~~~

    当有如偶这种情况发生,该怎么办????那好办: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偶对偶的行为颇为自许。自己赞自己一哈~~~~

    对待介于SA和SC之间的b****。。偶一向穷追猛打,,付出再大代价也在所不惜。。。。。。。。。
    至于SA和SC之间的是啥,各自有各自的看法,偶的看法应该是south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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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0-20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去写?在这里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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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0-20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清虚道德真君 于 2010-10-19 18:28 编辑
    还不去写?在这里愤青?
    悠悠猫儿 发表于 2010-10-20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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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0-20 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极光,冷静,听我一句劝,你这段话足够把你这个马甲也封了。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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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0-20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极光,我拼着困意等你到现在,你仍然未予以回应。我作为超版,既然看见了就不能视若无睹,你的发贴我编辑了,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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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0-20 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啊~~~~偶就是在灌猫猫啊~~~~
    可怜偶的那篇绝妙灌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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