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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神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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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某人还能不要再沉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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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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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6-23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吟风,高管者,须有高管者的胸襟,事过数年,大鸟的事,即便你刻骨铭心,追讨的途径也多的是,此事大概和小 ...
    破破 发表于 2011-6-22 23:14



       这钱,我也不想要,也没人想要,但是有人不是还在问论坛给了什么,那我就再提醒一下,人家不问,我也不会说,人家忘记了,我也就提醒一下。高管者的胸襟应该不是拿了两万一声不吭就走,是吧?这,怎么就你选择性不吭声了呢?我希望你有空的时候,也来吭几声。这事和小语怎么无关呢?她说是“我们”,那就不是她一个人了,你明白了?这事我就不明白你了,人家拿钱的你也当不知道一声不吭,说他拿钱的,好像就是不对了,做人,不能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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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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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6-23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谁吞了?俺检举!
    捣捣糨糊 发表于 2011-6-22 20:02



       31楼嘴里“我们”中间的另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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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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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6-23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过了就是过了,太阳每天是新的,做人何必太执着呢?
    捣捣糨糊 发表于 2011-6-22 23:44



       我也是这么认为,有些事情,大家过了就过了,以后也不要再在唐宋提起这件事了,大家在唐宋应该多研讨一些诗词等,我也给小语发了一封邮件,欢迎她回来,方便的话也可以再去诗韵做版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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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23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行行重行行- 于 2011-6-23 21:29 编辑

    道不同,处世的原则也不一样。自始至终都是路人。不必憾。
    以人为鉴,可以正衣冠。……体会颇多,编辑一下。

    另:与其“欢迎”我回来,不如诚挚邀请盲剑客回来。希望唐宋不仅学会口头的欢迎,更善待他人的“尊严”,学会发自于心的“欣赏”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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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23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钱的事,除了三个当事者(hii,挥剑,孤鸿),其他人,还是莫要评价的好。这也是对他人必要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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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23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钱,我也不想要,也没人想要,但是有人不是还在问论坛给了什么,那我就再提醒一下,人家不问,我 ...
    吟风听月 发表于 2011-6-23 01:18

    我想,小语问的给了什么,无非就是尊重两字而已,说实话,一个身患重疾还能坚持为论坛服务的会员,从她在诗韵期间所受到的指责,我看不出有什么尊重,姑且不论她是否真的做的天怨人怒,就从她带病上版的执着来说,其行为应该是可以嘉奖的~~~

    关于某人拿了那些钱的问题,不在论坛说,并不表示我不在私下和唐宋的会员说,口号喊得最响亮的,也许就是最卑鄙的,至今回想,我觉得,那时候一些人的所行所言,演技那是相当的炉火纯青,这些人中,包括走了的,和没有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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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6-23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备案的不是你的名字,出了问题,有些人只会幸灾乐祸。你想要和他讨论成人问题,你去找他好了,唐宋不需要讨论这些。只要在唐宋遵守版规,不会赶任何人。每个人想要获得人家的尊重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

    钱,和hii有什么关系?钱,从我这里出去,给人偷走了,我愧对于唐宋,愧对于挥剑,对一个贼,有必要尊重?这个贼,懂得尊重他人吗?偷钱的,难道就是尊重他人了?那你也弄点钱,让我也来尊重一下。


    钱,不是hii的,所以他做老好人,作为站长,一声不吭,所以有些利益获得者对他这般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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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6-23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小语问的给了什么,无非就是尊重两字而已,说实话,一个身患重疾还能坚持为论坛服务的会员,从她在 ...
    破破 发表于 2011-6-23 21:52



        请问你要怎么个尊重法?请问我哪点不尊重她了?你说个一二三出来。我们大家在这里都是义务风险的,如果你觉得你奉献了,吃亏了,那你完全可以不干。

    有些人演技是炉火纯青啊,装死都演出来了。你能说,为何人家就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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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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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6-23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话题越说越远,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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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23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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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23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语人不错,是个才女,很温柔,二娘你丫对人家妹妹瞪什么牛眼?
    你丫说话就是不打草稿,有些话不能私聊啊,盲剑客就是你丫口不择言给弄走的,多好玩多有才的一人,丫的你不觉得可惜,很多人觉得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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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25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被限制了登陆,不能第一时间观摩回复,憾甚。呵呵。谨此对心香同学再致谢意,谢谢你的第二次“转告转告一定转告”。{:1_225:}

    前段时间读杨绛的《我们仨》,提到钱钟书曾自称“尸位素餐,于心不安”。胡乔木评价说“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看来,我们还是要明白这样一个现实,“钱钟书毕竟只有一个”。

    咳,俺上次咋就编辑回帖了呢。留着繁荣站务多好,人间喜剧呀,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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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25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苍蝇”和“版主”之间努力寻找着共同点——俺在认真思索,“苍蝇”也能做“版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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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25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呃,俺认真的打了一段字,探讨“苍蝇”的问题,可是,俺突然不想贴出来咧。心香同学,俺发你Q上吧,记住,不准说“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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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26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呃,俺认真的打了一段字,探讨“苍蝇”的问题,可是,俺突然不想贴出来咧。心香同学,俺发你Q上吧,记住,不 ...
    -行行重行行- 发表于 2011-6-25 23:13

    我好奇心特重,也发给我看看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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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26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小语妹妹对唐宋是有深厚的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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