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六楼旧主 于 2012-3-13 08:24 编辑
评“人民日报:媒体过分渲染腐败加剧公众焦虑情绪”
看到“《人民日报:媒体过分渲染腐败加剧公众焦虑情绪》一文,大体同意。但也觉得有几个地方还需商榷:
一是对诸如所举“狂年少轻者打伤他人,父母到医院探视致歉,“八成是仗势欺人给对方施加压力”;公职人员非正常死亡,总能引发不少人的围观——“看哪,又一个贪官自寻短见了”。这种并无根据的揣测甚至推而广之,变成一些人对某些特定群体的预判:“不查孔繁森、一查王宝森”,“品质好的人肯定没法在那里边混”……”之说,言之凿凿地做结论是导致:“在信息公开不断推进但又不足以完全赢得公众信任的转型期,人们的一些猜测想象由于不时得到“印证”而加深,逐渐固化为条件反射式的成见。如果这种成见不断生长蔓延,理应融洽的社会关系便有被割裂和极化的危险。”觉得有失偏颇:所举实例皆出自市井极少部分“缺乏理性、思想不成熟”的轻薄儿臆测,不足以为证;其不尊重事实的言辞,并不代表着成熟、理性的主流判断;更不会误导富有理性、思想成熟者,相反,会被视为不负责任的非理性主观臆测。这就仿佛社会上绝大多数人不会成为杀人犯,但却不能阻止个别人犯杀人罪。相反,视杀人者为不齿!
二是对“如果过分渲染阴暗面,甚至炒作“日记”、“情人”等腐败细节,就不可避免地加剧公众的焦虑情绪,激发更多“腐败猜想”,让人产生“越反越腐”“无力回天”的错觉。这提醒我们,在报道敏感度很高的反腐新闻时,不能为了吸引眼球,把严肃的反腐新闻变成八卦新闻、娱乐新闻;不能为了迎合猎奇心理,把反腐报道情色化,以耸人听闻的手法满足低级趣味;”这个说法有较大异议:“炒作“日记”、“情人”等腐败细节,”,主要是被引为“做为佐证腐败者其腐败劣迹的日记及其性腐败堕落的情人”等腐败细节,一是进一步揭露着贪腐者之丑恶嘴脸;二是可以提醒广大“手中握有公权者”,引以为鉴、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三是昭告庶民:“此行为丑也,君子不齿”,引导人们睁大眼睛,从腐败易发的环节,来有效地发挥社会的监督职能。绝不可以简单地概之为“把严肃的反腐新闻变成八卦新闻、娱乐新闻;不能为了迎合猎奇心理,把反腐报道情色化,以耸人听闻的手法满足低级趣味;”。诚然,社会固复杂,也不排除这类细节的确会满足一部分浅薄之士的“猎奇心理、低级趣味”;但事实是真?或假?以及是否的确反映了腐败事实,是否起着警示、教育作用,此才是判定取舍的主旨所在!不能因“有小疾而废之”!再者,增大真实反映腐败事实的报道面,不但有利于正确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事件的本质、而且会极大地消除“腐败猜想”的生发。故当持“疏”而非“堵”的态度。
吾观今天的社会,早已绝非往日之气象,社会之中流砥柱是30岁至70岁的这个年龄段的人们,这群人思想成熟、作风老练,大多不会“人云亦云”;即便是相对缺乏实践经验的80.90后,但这却是一个普遍具有着较高文化、科学知识、富有创新朝气、积极进取的新鲜群体,我们有理由树起相信民众觉悟的信心!千万不要“讳疾忌医”、“因噎废食”!时刻尊重“镜子”,多从自身找问题,多从矛盾生发的根源找问题,进而正确地解决问题。
附2012年3月1日人民日报:《媒体过分渲染腐败加剧公众焦虑情绪》全文如下:
进入新媒体时代,言论闸口日渐拓宽,信息来源变多变杂,各种真真假假的传言、猜想裹挟在信息洪流中泥沙俱下,令舆论场的复杂性骤然增加,也给舆论引导增添了难度。
年少轻狂者打伤他人,父母到医院探视致歉,“八成是仗势欺人给对方施加压力”;公职人员非正常死亡,总能引发不少人的围观——“看哪,又一个贪官自寻短见了”。这种并无根据的揣测甚至推而广之,变成一些人对某些特定群体的预判:“不查孔繁森、一查王宝森”,“品质好的人肯定没法在那里边混”…… 在信息公开不断推进但又不足以完全赢得公众信任的转型期,人们的一些猜测想象由于不时得到“印证”而加深,逐渐固化为条件反射式的成见。如果这种成见不断生长蔓延,理应融洽的社会关系便有被割裂和极化的危险。这样的情势下,媒体应该怎样作为,才能驱散非理性的“腐败猜想”? 驱散“腐败猜想”,绝非埋起头来当鸵鸟,无视客观存在的腐败现象。恰恰相反,只有充分正视这一现象,才能恪守新闻媒体客观公正的立场,才能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团结更多人与腐败现象作斗争。 有人担心,媒体曝光的贪官,会不会让人产生“腐败越来越严重”的印象,会不会影响党的形象,消解社会信心?这些担心虽有一定道理,但事实证明,那种捂着盖着怕揭短的心理,只会令群众失望。在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的今天,舆论监督已经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事实是,在公众、媒体、纪检监察部门的合力作为之下,一些腐败官员被绳之以法,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主流媒体及时准确地报道郑筱萸、赖昌星等大案要案,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表明了我们党“有腐必反”的决心。 人们对腐败的印象,大体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本人或身边人的亲身经历,切身感受;二是新闻媒体“重构情境”传递的信息。媒体分寸把握得好,有利于达成反腐共识、遏制腐败现象、增强反腐信心。相反,如果过分渲染阴暗面,甚至炒作“日记”、“情人”等腐败细节,就不可避免地加剧公众的焦虑情绪,激发更多“腐败猜想”,让人产生“越反越腐”“无力回天”的错觉。这提醒我们,在报道敏感度很高的反腐新闻时,不能为了吸引眼球,把严肃的反腐新闻变成八卦新闻、娱乐新闻;不能为了迎合猎奇心理,把反腐报道情色化,以耸人听闻的手法满足低级趣味;更不能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制造和传播虚假新闻。 在这一点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制定的“法律打击、预防控制、教育绝缘”三管齐下的反腐战略可资借鉴。一方面,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要以客观理性充分的报道揭露腐败激浊扬清;另一方面,媒体一定要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传播的社会效果,拿捏好报道的分寸。只有这样,才能消减和驱散非理性的“腐败猜想”,凝聚起“与腐败斗争到底”的共识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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