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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专区] 【金蛇求雨】唐宋传奇之小酒纵横天下 第九章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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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难忘那杯酒 于 2013-5-20 08:13 编辑

      秋,给人太多的是伤感,是愁绪.
      枯腾,老树,凉夜,寒风,满地银霜,就算是曹先生笔下的薛大傻子恐怕也笑不出来。
秋,让人想到的是家,想到的是酒,浊酒.
      又是深秋,又是霜天。
      无尘山庄的地宫秘室之中放着一张檀木八仙桌,桌旁围着六张梨花椅,只做了五个人,五个一跺脚都能让江湖颤抖的人。
       南东楼,无尘山庄少庄主,英俊潇洒,七七四十九式回龙剑足以让他成为江湖的骄子。
       唐锦瑟,人称千手观音,柳腰细眉,樱桃小口,一颦一笑都能让人如痴如醉。她长得很美,却不像观音,更没有一千只手。别人称她为千手观音,不只是因为她有菩萨一般的心肠,更重要的是她来自于四川唐门!在她身上,暗器绝不下于一千种,有粗有细,有大有小,但不管是哪一种,都能轻易要一个人的命。
      伍月河,捕快中的大哥大,亡命之徒的克星,黑白两道都要给个面子。只要他出马,没有破不了的案子。腰中一块御赐玉牌,可以随时调动周边官兵。没人见过他出手,因为见过他出手的人都已经死了。
       挥剑真人,全真教掌教师叔,开派祖师王重阳的关门弟子,也是江湖唯一一个能与少林无欢大师,武当清风道长平起平坐的人。如果在江湖上找出两个智者,其中之一便会是挥剑真人。
      柳如烟,江南欧阳世家家主柳权的二子,相貌英俊,玉树临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然,他也有一双让敌人丧胆的双手。他并不用剑,也不用刀,而是另一种,机关,比刀剑更历害的机关!无尘山庄的密室就是他一手布置的,山庄的镇庄至宝----鱼肠剑就藏在此处。
      桌上有酒,上好的竹叶青,其酒尚温;有菜,六味佳肴。鲜虾腰子烩溜海参,黑糟鲍鱼鹅掌,风鸡双拼,清蒸熊掌,燕窝八仙鸭子,蜜饯松子。
       如此美酒佳肴,却没有人举杯,更没有人动筷。他们一个个低着头,愁眉紧锁。
      他们还很年轻,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一岁。这群人不应该有烦恼,可看起来却偏偏比任何人都要愁上几分。不是愁自己,而是愁别人,愁一个快要死了的人。
      桌子上还放着一张贴子,白纸红字,白的苍白,字更显血红。
      上面写着:“阁下本月五日杀小霸王于保定府九弯林,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十六日之内必将讨回。”落款是长征十六.
       整个密室静极了,静得让人发颤。四周灯架上的蜡烛发出幽幽的淡光,火苗不时地跳动着,忽明忽暗,他们的心也在随着跳动。
       “第几天了?”挥剑真人已然开口,他似乎在等待,等待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十五天,再过一个时辰就到十六天了。”伍月河的确不愧是捕快中的第一,随口回答。
       唐锦瑟慢慢地抬起了头,“难道就没有一个超过十六天?”
        “没有,绝对的没有,因为他是长征,因为他手中有剑!” 一向以剑术闻名的南东楼沉痛地说。
          柳如烟叹了一口气,十分肯定的说,“长征,十六岁初入江湖,至今已经有七十二个名动江湖的人死在他的剑下。而这些人都有个共同特点,没有一个人能活到十六天,所以他叫长征十六!当然这个名字还有一个意思,就是如果有人在接到喜贴活到十六天,那长征就不会再杀他,永远不会!”
        “喜贴?真不明白,明明是追魂贴,却要取这么一个见鬼的名字。”唐锦瑟望着桌子上的那张纸。
        “这个名字当然是长征起的,不管谁接到他的贴子,都是他认为有资格让他动剑的。死在他的剑下,是别人的光荣。”
        唐锦瑟又看了看桌子上的贴子,“小霸王,长征十六唯一一个好朋友。可是那个丑八怪为什么要杀他?”
       丑八怪其实并不丑,他人长很帅,。这五个人之所以能在这里,也是为了他,因为他们是朋友,很好的朋友。
       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武功出自于哪一派。在他的生命里,有两件东西必不可缺。一个是朋友,一个是酒;他认为,没有朋友,就没有江湖;没有酒,也没有江湖。所以,江湖人称小酒侠。
        天空中突然布满了乌云,越来越低,似乎要下雨的样子。也许老天也为这个冲满传奇又不得不死的年轻人流泪.
       “没有人知道原因,等被人发现时,小霸王的脖子已经被扭断,有一只手正放在他的脖子上,那是小酒的手。”伍月河说道。
       “小酒会杀小霸王?他连杀人的动机都没有。”唐锦瑟问道。
        “有!他绝对有.” 挥剑真人十分肯定地说,“因为小霸王知道一件事,这件事关乎到他的身世。”
       “这不只是一个理由,而且还是绝好的理由。他一直隐瞒着自己的身世,连我们都不知道。想必这里面肯定有什么秘密,至少他不想被别人知道。”伍月河说道。
       “更妙的是小霸王还是少林俗家弟子,一身十三太保横练的功夫已经刀剑不入,而脖子就是他唯一的死穴。据说知道这死穴的人只有三个,一个是长征十六,一个是清风客,第三个便是小酒。”挥剑真人接着说。
       “很好,的确很好,看来整个江湖也就小酒俱备了。长征十六是不可能杀小霸王的,而清风客已经死了.”
       “这么说丑八怪真的杀了他?”唐锦瑟竟然喝了一口酒。
       “我没说过是他。”挥剑真人也喝了一杯,“当然也没说过不是他。这世上的事情很奇怪,往往不可能的事情也许最可能发生。每个人都知道唐家十三小姐从不喝酒,连一滴也不喝,可是今天却喝起了酒。”
      “哼,你这个牛鼻子,就会说些废话。"唐锦瑟瞪了挥剑真人一眼.
       “谁杀的都无所谓,但是长征十六认定了他,那他就必须死。"柳如烟淡淡地说了一句.
      “不过他要别人的命容易,别人要他的命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
        "凭什么?"
       "直觉,我的直觉."唐锦瑟十分肯定地说.
       "噗通” 柳如烟竟然一屁股做在了地上,死命地抓住了她的手,“你很可怕,你的直觉更可怕。四十四次,竟然一次都没有对,一次都没有。”
      唐锦瑟不再说话,闷闷地喝起了酒。一时间密室内静极了,静的让人血脉喷张。
       密室上方的漏壶正慢慢地向下滴着水,落在地上,发出很闷很慢的答答声响。他们第一次觉得漏声原本这么可怕,如同催命的小鬼。水滴一下,他们的心也跟着跳动一下。
       世上的事的确很奇怪,唐锦瑟原本不喝酒,今天却喝了,而且喝得比谁都凶。她不是在喝酒,而是在浇愁。一杯接着一杯,一会儿几棵泪珠夺眶而出,滑过粉腮,滴在衣服上。
      唐锦瑟醉了,因为她有心事。有心事的人更不应该喝酒,她却喝了。那怕她平时再坚强,遇到这样的事也会脆弱,她是女人,强女人也是女人。
       伍月河没有喝酒,因为他是捕快.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这就是他为什么至今还没有死掉的原因。“还有一刻钟,希望他能逃得过。”他非常镇定地说。
         “啪”
       一只玉杯被唐锦瑟捏的粉碎,玉手一扬,数点寒光一闪,碎片硬生生地插入对面墙壁之内,这手功夫比摘叶成镖还要更胜一筹。
      “不能再等了,我不相信长征十六能躲得过唐家的天女散花!”她所说的天女散花散的本不是花,但它即有花的芳香,也有花的娇艳;但它却比任何花都可怕,可怕的让人胆裂!因为它还有另一种作用,夺命,夺任何人的命!
        江湖奇人,一代天骄白头翁在其所列的暗器排行榜上,天女散花排行第一。注释上只有八个字:天女散花,花落人亡。
       天女散花一共出现四次,伤在花下的竟达到五百之人,其中不乏一些绝世高手。
       近来几十年,还未听说过谁使用过天女散花。这几十年来,唐门却越来越壮大,甚至超过了佛山五柳山庄。没有人敢打唐门的主意,因为任何人都不想见识天女散花的威力。老虎毕竟是老虎,即使是快死了都不能把它当成猫.
      “天女散花,花落人亡。只不过我们找不到小酒,更找不到长征十六!”南东楼淡淡地说。
       “据我所知,天下消息最灵通的不是丐帮,而是病公子笑三少,而你们正好是他的好朋友。我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他找不到的人!”。
      “他不只是我们的朋友,还是你的朋友。”。
      “哼,我没有这样的朋友。那只病鬼,十五天了,连个人影都没有见着。”
       “谁说我连人影都见不到?我这不是来了吗。”一个灰衣青年走了过来,他脚步很慢,如同一个年迈的病态老人。不过他来的很快,一瞬间便来到众人面前,坐在了那张空椅之上。
       病公子笑三少,面容苍白,骨瘦嶙峋,时不时地咳嗽几声,让人感觉他随时可能会死去。这样的一个人,谁也不会想到他竟是号称江湖消息第一的飞信帮的老大.
       “怎么样?有消息吗?”挥剑真人连忙问道。
        “这十五天我把帮内四堂七十二香的人全部派了出去,秘密监视了他们十五天。”
        “噢,如此说来,他还没有死?”唐锦瑟一脸温柔的望着笑三少。
        笑三少没有回答,不住地咳嗽了几声。他有病,而且病的不轻,犹其是在他激动的时候,他现在就很激动:“唉,半个时辰前两人同时失踪了。”
       “啊?失踪?”众人都吃了一惊,两个人虽然都身怀绝技,但要想在飞信帮的监视之下摆脱,还真有点天方夜谭。
      “不错,失踪。” 笑三少咳嗽的更加历害了,原本苍白的脸竟然泛起了红晕,如少女怀春般的红,“一盏茶之后,我们发现了长征十六,随后又发现了丑八怪。”
       “丑八怪还在那里?”
      “在,刚才在,现在在,以后还在。”笑三少沉痛地说。
      “你是说-----?”
      “不错,等我们再次发现时,丑八怪已经不能走了,连呼吸恐怕都不能。”
      不能走通常有好几种意思,腿掉了,腿伤了,睡着了;但不能呼吸却只有一种,死人;只要是活着的人,那怕是畜生,哪怕是站着,躺着,立着,都要呼吸。
      唐锦瑟猛地站了起来,用手指了指他们五个人,怒道:“你们五个人,还自称是高手,竟然连自己朋友的命都保不住,不如自废武功算了。”没有人接她的话,因为她是失去理智的女人,“我不相信他会死,快告诉我他在哪里,快告诉我.”
       “城南阎罗殿。”

第二章
     阎罗殿并不是真正的阎罗殿,但的确是在城南。
     阎罗殿里没有阎罗,也没有小鬼,连泥塑木雕的也没有。它只是一座屋子,一间小屋。不过这里曾经住过一个人,催命阎罗陈静一。
    假阎罗也是阎罗,阎罗住的地方当然不能叫阎罗屋,那怕它本来就是屋,所以它叫殿,阎罗殿。
    秋风如刀,无情地收割着世间一切生命。一株丈粗的古树,原本浓密的叶子已经掉落,只留下唯一的一片在风中摇曳。阎王殿两旁的花草都失去了生命的绿,满目枯黄。殿门已不知所踪,千疮百孔的墙壁,遍布沧桑。也许它原本没有名字,只因为它住过名人。也许它会更加有名,因为有个名人也死在这里。
    风刮过,在门外打起了一个卷,卷着地上的落叶只入云霄。殿内,空空的,没有一件家什,也没有一点东西。除了墙壁,就是灰尘,连一点别的东西都没有.
    殿内有人,六个人,六个名动江湖却又不得不来的人.他们围着的,是被认为天下第一高手的神秘青年,小酒侠!
     一张俊美的脸,下巴之中生长着一颗红痣,九根二寸长的胡须生长其上。
     这须子倒是有传说的,鸿荒时有一人,腮下生一痣,痣生九须,长二寸,竟有九命,故曰九命须。后那人死后,化为一狐,生九尾,能通灵。后狐族之中奇人异士辈出,一批以妲己为首的精英续写着九尾狐家族的传奇。不过不得不沉痛地告诉大家,这只是一个传说,货真价实的传说。即便是腮下有痣的朋友也不要留这九根须子,除非自认为那样很帅。小酒侠死了,一次,已经让他彻底地躺在地上。            
   “伤口宽一寸二,薄如蝉翼,凶器必是又窄又薄.伤口流血很少,必定是以极快的速度刺透心脏,江湖上能做到这一点的不超过十位。很不幸,只有柳十六一人使用又窄又薄的剑,也绝对有杀人动机.” 伍月河正蹲在检查着小酒侠的死因.
    “不错,那我们怎么办?”南东楼问道。
    “报仇!”挥剑真人淡淡地说。谁都不能否认,这六个人随便站出来一个,就能让长征十六头痛。
    “那他怎么办?”柳如烟所说的他,就是已经死了的小酒侠。
    伍月河仔细地检查了一会,猛地拽下红痣上的一根胡须,胡须是红的,鲜红如血, “停尸!”停尸的意思就是等,绝不是等彤帅自己能活过来,而是等长征十六来陪葬。
    伍月河叹了一口气,率先走了出去。接着,其他人一个个面色沉重,鱼贯而出。
    长征十六杀人须十六天,而飞信帮找人只要一刻钟。一刻钟,不管你藏在屋里,地下,甚至是天上;不管你变成男人、女人、甚至是畜生,他都能找到你,并且只须一刻钟。
    六个人过了两条街,又穿过七条巷子,转入了一条胡同。刚一入胡同,唐锦瑟便不断地呕吐。
    胡同很长,路却很窄,勉强能通过并排的两匹马.在这样窄的胡同里,竟然还有摆摊的小商贩,卖着猪牛羊,还有几个人在卖蛇,蝎子,蜈蚣,猴子。两旁的商铺竟然很齐全,连妓院都有。门面都很破旧,到处布满了油污。
    人活着虽然不是为了吃饭,但不吃饭的人却大都活不了多少时间,所以这里也有饭店,而且特别的多。空气中各种菜香与女人的刨花油香混合在一起,形成另一种香,香的浓烈,香的让人发呕。
    很难让人相信,在这样一个地方,吃饭的人竟然还很多,而且比城里第一大酒楼云梦楼的人还要多。
    唐锦瑟依然在吐,因为她不但看到了各个饭店的招牌菜名,雪参狸猫,红花炖蛇,红烧穿山甲,瓦罐老鼠----,还看到一个伙伴正捉住一只活猫放进蒸罐里。而且还有人吃的津津有味。
    她脸色苍白,如同大病初愈一般。又实在不得不佩服他们的胃,如果换做是她,别说吃,就算是杀了她她也不会多呆一秒钟,现在她只有吐。
      “你能确定他在这里?” 唐锦瑟十分痛苦地说道。
   “当然,你没有感觉这里是最吸引男人的地方吗?”伍月河笑了笑,“整个城,若论哪里吃的东西最好,要属这个胡同;哪里消息最快,也是这里,当然这里也有个好听的名字,安乐街。这里有你吃不到的,不敢吃的。”
    唐锦瑟脸色又变了,她看见一个身穿锦衣的肥胖男子,正优雅敲开一只猴子的脑袋,满意地吸着红白相交的浆。而那只猴子竟然是活的,还在吱吱乱叫。
    于是,她又开始吐了。
    胡同最里面也是一个饭店,只是这个饭店与别的不同,这里即没有招牌,也没有唐锦瑟不想看到的东西。这里的菜也很好,所以已经没有空桌,连空位也没有。
    六个人一进来,店小二一脸堆笑的迎了上去,“真对不住各位大爷,小店今儿已经满了,想吃饭请到别家去吧。”
    笑三少没有回话,只是扫了扫屋里的人,最后盯在了墙角里的三个人身上。这三个人与别人也没什么不同,只是他们没有动筷,也没有话说,十分老实地坐着。他叹了一口气,右手母指扣住食指弹了弹,三股气流只击他们的腰部。
    “我们走吧。” 笑三少如同一只斗败了公鸡,颓唐地走了出去。
    “长征十六果然是长征十六,看来我们是低估了他。”南东楼也叹了一口气。
     一出胡同,唐锦瑟便拼命地吸着空气,原本苍白的脸也渐渐地起了点红晕。她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到这里来,绝对不会。对面跑过来三个人,赫然就是在饭店里吃饭的那三个人。
   “他跑了?” 笑三少冷默地问道。“属下无能,请帮主责罚。”那三人低垂着头,静静地等待着。
    “唉,你们知道那个人是谁?”笑三少没有接他们的话,接着说,“他是长征,江湖上独一无二的长征!他有个外号,长征十六!要想看住他,除非你们能杀了他。”
    三人如同被雷击一般,呆呆地站在那里。脸色突然变了,变的是苍白如纸,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刚才点他们穴道的那个人竟然是长征十六!      
    “他现在在哪里?” 笑三少突然问了一句。那人低下了头,毕竟他们也是人,是人,就有不知道的问题。
    笑三少叹了口气,“一刻钟之后我要知道他在哪里。”两人相互望了一眼,急忙跑开了.天下竟然有飞信帮跟丢了的人?而且还是两次!这种事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
    此时长征十六又在哪里呢?
    十里桃花亭已经没有桃花,只有桃树,正好十里,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桃树正中有个八角小亭,小亭里有一张石桌,桌子上摆着六碟精致的小菜,有酒,温酒。桌子旁边围着八个石凳,其中一个坐着人,一个俊美冷酷的人,正呆呆地望着桃树。现在已近初冬,桃花已是不见,桃叶已经凋落,只留下光秃秃的一片黑色。周围也一片枯黄,没有一点绿。落叶已经腐烂,与泥土混合在一起,分不清哪里叶,是土。
     他一身白衣,与黑色的桃林格格不入。衣的白与桃林的黑融和在冬日的寒风里,如同阎罗殿下的黑白无常。
    风刮着,呜呜作响,即不是那么凛冽,也不是那么柔和。如同情人的低诉,更如生命垂死的挣扎。
    他似乎在等,是在等人,还是在等一种解脱?没有知道,也没人回答,只有风依然在刮。
   “落红并非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长征十六喃喃地道.
    他明白,江湖上,死掉的人就如同落花。落花可以作为肥料,而死掉的人可以让杀他的人成名。但人又与花不同,至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花落可以再生,人死却不可以再复活了。
    他知道现在江湖上要想他命的人又增加了六个,每一个都可以让他死。也许他不喜欢杀人,也许他不喜欢被杀。但喜欢与不喜欢都无关紧要,因为他人在江湖。所以依然有人要杀他,也有人会被他杀,天天如此,年年如此,以后也会如此。
    月已上弦,是新月,新月如刀,弯刀.也许即使是天神的空间里,一定也有刀光剑影,一定也有杀戮,不然为什么新月如刀?月光似冰纱,轻盈中带着丝丝寒意。不知何时,已然繁星满天,如同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冰珠,发出淡淡地光辉。寂静充斥着整个世界,静的冷,静的让人可怕。此时的桃树更显得狰狞,如同一个个多臂金刚,压迫的人喘不过气来。一只寒鸦突然哀鸣一声,滑向远方,惨影已散,只余声音在空中回荡,回荡------
    亭里只有一人,长征十六。桌上有酒,却已冰冷,有菜,也没有一丝热气。长征十六没有喝酒,也没有吃菜。他的眼在看,看着桃林;他的手在握,握着一把剑柄;严格来说,这根本就不是一把剑柄,只不过是两片木头而已,连漆都没有上;然而它的确是剑柄,因为它中间夹着的是一把剑身,一把任何人都不认为是剑身的剑身。剑很窄,也很薄,很亮,也很冷。不知道是月光的亮传给了剑,还是剑的冷送给了月光,总之月光,剑光都变得很冷,很亮。
   “没想到也有人和我一样,也无家可归。”长征十六冷冷地说道。
   “哈哈,你错了,我不但有家,而且不至一个。你和我更不一样,我没有六个一流高手等着要我的命,一个也没有。”狂笑之中,一条黑色的身影如同一只蝙蝠飘然而下,身上的黑袍正如同蝙蝠的双翼。落地无声,踏雪无痕,他正是江湖中轻功第三的飞天蝙蝠邪翎.
    “飞天蝙蝠邪翎?”长征十六吃了一惊。
    “哈哈,我不是邪翎。你可以把我叫做大邪翎,也可以把我叫做小邪翎,但我不是邪翎,真正的邪翎已经死了,三年前就已经死了.而我,只不过是已经死了的还活着的人.”
    “你是谁我可以不管,你为什么来这里?”长征十六问道.
       “我也不知道,只不过我非来不可。如果不来,活蝙蝠恐怕早就变成死蝙蝠了。不管是人还是蝙蝠,都是活着的好.”
      “你不应该来,因为我现在不想见你。”
   “我当然清楚,因为我也不愿意见你。江湖上提起长征十六,恐怕连鬼都害怕,何况我这只小小的蝙蝠。” 邪翎笑的声音很阴沉,“不过,想见不想见我都来了。既然来了,你都应该感谢我。”
   “噢?你应该明白,你来不来与我感不感谢你没有丝毫关系。”
   “哈哈,如果不是我,现在的你恐怕已经是个死人了.”长征十六没有接话,梅五满脸讥笑地抛出一条袋子,袋子正向外滴着血.“你一定不知道这里面是什么。我告诉你,这里面是三个头,人头。如果我不替你解决掉他们,也许你早已经被人杀死了.我相信,他们六个人之间任何两个人都能要你的命.”
      “他们是飞信帮的人?”“当然,而且是飞信帮里最历害的一种,人们都叫他水蛭。水蛭,一旦盯上你,便会一直向肉里钻,只到死为止,不是你死,就是它死。”
   “看来我暂时是死不了。”
   “他们死了,你才能活着.”
    长征十六点点头,“不过我仍然不会感谢你,连一点感谢你的意思都没有。命是我自己的,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第三章   
     邪翎叹了一口气,“要你说句感谢的话还真的很难。不过我真想不通,你明知道他有这么多好朋友,却为何还要杀他?”
    “你当然想不通,你更不会明白。”邪翎知道长征十六在讽刺他,如果换作是他,是决不会向小酒侠拔剑的,那怕死的是他的亲爹亲妈。
    于是他笑了起来,笑的有些狰狞,眼睛死死地盯着长征十六手中的剑, “这就是传说中的那把剑?这也算是把剑?”
    “不但算,而且是。”
    “这样的剑也能杀人?” 邪翎不信,在他眼中,杀人的剑通常都很华贵,即使是一普通的剑,也绝不是这个样子的。
       “当然能,而且只杀一种人。
    “哪种?”
     “活人!”只有活人才能被杀,死人是不用动剑的.邪翎盯着长征十六, 长征十六却望着桃树。
      长征十六的眼似月光,柔情似水,似乎在注视着情人;邪翎的眼也似月光,寒冷似剑,想把人一剑穿心。
       “我是不是活人?邪翎双拳紧握,拳头上的青筋已经暴起。
     人有很多种分法,男人,女人,好人,坏人,不过这样的分法都不准确。因为谁都不会把一个女婴当做一个女人;谁也不会把一个太监当成一个男人;而好人和坏人更不对,这个世界上最难说清的就是好坏,谁是好人?又有多少是坏人呢?要想分的清楚,就算是活人和死人了。那怕是初生婴儿,哪怕是病弱膏肓,只要能呼吸,他就是活人。
     长征十六没有说话,因为他根本不需要回答。
     邪翎是人,而且是个活人,不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他都是个活人。
    “不知道阁下的剑能否杀的了我?”邪翎的眼更亮了,亮的让人发颤。
     长征十六叹了一口气,“六年前,也有人和你一样问过我。
     “现在呢?”
     “现在他们已经死了,死了六年。”
     “好,很好,拔你的剑!邪翎历声说道。他知道长征十六的历害,却不愿意相信这样的剑真能杀得了他。所以他在赌,赌注便是自己的命.
    其实世上的人谁又不是赌徒呢?有的赌钱,有的赌青春,有的赌力气,有的赌计谋,更有的赌命,就如同此时的邪翎 。
     邪翎后退了两步,动力不动,眼里充满无尽的杀气,拳头握的更紧了。他在变,变得如同一只发现猎物的豹子,随时都会发动致使的一击。而长征十六,就是他的猎物。
    “今天不是杀人的日子,更不是被杀的日子。” 长征十六没有动。
      “拔你的剑!邪翎竟然喊了出来,他虽然身体未动,心却动了,动的历害,尽管他在掩饰。他感到有人在拨动他的心,气血竟然翻腾了。他不想死,更不想死在这样的剑下,所以他必须进攻。
    夜更浓,浓的如天上的星。星更冷,冷的如此时的夜。刚才还清晰可见的月竟然模糊了,变成了淡淡的一弯。
    月不再像刀,却是刀,淡淡的一柄天刀,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割掉别人的头颅,谁是握刀的人呢?
    长征十六依然没有说话,更没有动,依旧望着桃树。邪翎再也承受不住,大喝一声,身影一晃,漫天掌影尽起。
    邪翎的轻功很好,但若和掌法比起来,似乎又不值一提。在这一呼一吸之间,竟然攻出了二十八掌二十八拳,而这二十八掌二十八拳之中,每一掌每一拳都足以要一个人的命。这样的轻功,这样的掌法,别人想活命都很难。
     幸好长征十六不是别人,长征十六就是长征十六,所以他还活着,依旧眼望着桃树,只是坐的凳子入地一尺二寸,亭子的地板也都龟裂开来。
    邪翎稳稳地落下,脚下被踏出两个坑。他不相信长征十六能接他二十八掌二十八拳,而且每一招都接得恰到好处。邪翎手中竟然多了一柄武器,一把弯刀,刀如新月!从他握刀的姿式来看,他肯定是个高手,至少比他的掌法要高。
    远处不知名的小鸟惊慌而起,哀鸣着飞向远方。连寒鸟都被惊起的夜,是不是很凄迷呢?长征十六似乎什么也看不到,依旧眼望着桃树。
    “唉,你已经败了,为何不洒脱地走开?”声音很美,充满磁性,似乎很近,又似乎从很远的地方飘来。
    邪翎的脸色变了,变得很是颓唐。身子竟慢慢地晃动两下,吐出一口血来,他已经受伤了,而且伤的不轻。
    邪翎不甘地瞥了长征十六一眼,眼中充满着毁灭。而长征十六的眼中无他,只有桃树。
   “长征十六,果然是长征十六。”话音未落,人已不知踪影。
    “邪翎,果然是邪翎。”柳十六也喃喃地说,只可惜邪翎已经听不见了。
    “他虽然历害,却也比不是长征十六,永远都比不上。”那个声音又传来。
    “桃花?”长征十六突然问道。难道他在等桃花?只是不太可能,即使是再过二个月,桃树也不会开花,因为现在是冬天;
    “不错,桃花。”那声音已然近了。 长征十六忽然闻到浓浓的花香,即而无数花朵飘落下来。粉红色的,如同一个个婀娜多姿的仙子,在翩翩起舞。花,竟然是桃花,绝对刚从桃树上摘下来的桃花.
    长征十六看着花,花绝对不可能是自己从天下掉下来的,是有人在洒,只不过他看不见洒花的人,只看见被洒的花。花落在地上,形成了一条花径,从远方只通亭子。
     此时亭子两边竟然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年纪都不会超过十六,而是俊美无比,一身黑衣,后背宝剑,他们是剑童。只有有钱的人才会有剑童,而只有武功高强的人,才会有这种身手的剑童。刚才的花肯定是他们洒的,他们身上还留有花香。
    一阵微风扶过,从面处走来一个女人,轻盈的如同一只燕子。面容如月,眼如星辰。
    一身白衣隐隐透着一对坚挺而结实的胸膛,修长的腿,不知道勾去多少男人的魂魄。她的鞋子也是白色的,连一点泥土都没有。她很美,美的如同身上的白衣,透明又有点隐约。
    这样的女人原本都已经要命,更要命的是她竟然走了过来,坐在了长征十六的对面。低着头,左手摆弄着衣角。星辰般的眼不时地眨着,似乎在说话。风依旧在刮,却充满着花香,桃花的香气,刚才的血腥跑的无影无踪。并不只是春风才能醉人,冬风也能醉人,长征十六似乎已经醉了。
     又有两个人走来,手提着两个盒子,三层的食盒。食盒打开,六样佳肴,一壶上好的竹叶青。
     长征十六将一张纸放在石桌上。纸是粉红色的,上面印着桃花。有字,字迹娟秀,“十月二十九日晚,十里桃花亭有要事相商。”落款是桃花。原来他不是在看桃树,他在等人,等桃花。
   “你是桃花?” 长征十六不再看桃树,而是看着她,右手端着杯,杯中有酒,上好的竹叶青。
    “你可以叫我随人,也可以叫我随桃花。女人,总得嫁人,嫁谁都要跟着,我只是想嫁给个人,所以我给自己起个名字叫随人。而随桃花,是我母亲给我的。”她的头更低了,脸颊竟然浮起了两朵红云,如桃花。
      “随桃花?这个名字很奇怪。长征十六努力地压抑着内心的冲动,他只有喝酒。
   “我母亲说,女人就如同桃花,有蓓蕾,有绽放,有香气,有果实,有枯萎,更有掉落。” 随桃花的头竟然抬了起来,脸上的红晕也越来越大。
    长征十六望着她的眼,她的眼不似星辰,倒如同杯中的酒,香而透彻。
    “不错,嫁,当然要嫁给人。但有的人却如同猪狗,你说的没错。女人的确如桃花,你母亲更没错。与桃花相比,我还是喜欢随人。”长征十六的酒又尽了,
    “是你找我来这里?”
    “是。”随人很平静,很优雅的为长征十六将酒添满。她虽然小,但已经是个女人,很有教养的女人。她知道任何男人都不喜欢多嘴的女人,更不喜欢不说话的女人。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让你死。”随人莞尔一笑。
     的确,不如不是这封信他就不会在这里等,他绝对被别人杀死。他虽然自骄,却也不自大。他不相信他能杀死他们,连杀一个都很费力。
    长征十六只有苦笑,他明明知道这个理由不是真的,可是又不能反驳,毕竟别人不想让你死这已经是个很好的理由了。
    “即使现在死不了,明天呢?后天呢?” 长征十六叹了一口气。
    “他不想让你死,你就死不了,谁想要你的命都不可能。笑三少不能,天女散花更不能。而对于他来说,你活着比死了更有价值。”
    长征十六终于不再喝酒,看了看随人:“他是谁?”
      “弯刀堂堂主阴风,我正是他的妹妹,唯一的妹妹。随人不知何时走到了长征十六身后,一双玉手搭住长征十六的肩,轻轻地揉着,“他想请你加入弯刀堂,如果你愿意,他们非但杀不了你,而且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包括我在内。你是聪明人,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长征十六苦笑了一下,他当然知道随人的意思.
    “除了弯刀堂,谁也阻止不了他们杀你。好死不如赖活着,我相信你能明白。”
    “他能救了我?”长征十六淡淡地问道。
    “也许能,也许不能,但多少你都要试试。”随人的手移开了,移到了长征十六的胸前,”想杀邪翎的人共有七十二,全部都是一流高手,可是现在,他依然活着。有弯刀堂,任何人都不会找到你。飞信帮也是人,只要是人我们都能对付。
      “那里有你们的眼线?
   “你只要知道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没找到你,你还活着,而且活的很好,别的什么都不重要了。随人端起了一杯酒,送入长征十六的口中.
    长征十六眼睛微闭,他终于明白邪翎为什么要出现在这里。震慑,绝对的震慑! 长征十六猛地将酒吞进肚里,将随人抱入怀中。
    风更轻了,轻的让人想入睡;桃花更香,香的如同处子的玉体.原本这里的杀意,竟然一下子没有了,有的,是无尽的春意。星星笑了,时不时地眨着眼,天空飘过来几朵乌云,遮住了天上的月。

第四章
    弯刀堂,也许一直就有,历史可以与少林,武当媲美;也有可能是昨天刚建立起来。只不过它一直都没有名气,更没有人提起过。
    长征十六坐在一辆马车上,车很豪华,豪华的几近奢侈。四个轮子,外边包着纯种水貂皮,由八匹蒙古俊马拉着。速度很快,却感觉不到一点颠簸。
    车内很宽敞,东西也很全。床,桌子,熏炉,酒,菜,当然还有桃花。随人正偎依在他的怀里,手里把玩着一枝桃花。桃花粉红,如同她的脸蛋。
    长征十六微闭着眼,手里拿着一把纯金酒壶,如同睡着一般。也许他昨天太疲惫,应该好好地休息一下了。两个剑童在赶来这辆马车之后就走了,长征十六什么也没问,便根着随人上了车。至于要去哪里,要干什么,他都没有问。
    突然,从四面八方飞来八根长枪,狠狠地向车内穿来。枪的力量很大,也很准。
    枪是纯钢打造,尖很长,长的足以对穿六个人。八根枪已经覆盖了车的每一个角落,不管人在那个地方,总会有两只刺中。这样的枪,就算一根,也足以要人的命。
   “哚”的一声,随即而来的是一声惨叫,女人的惨叫。八杆枪同时刺入车内,外面只留下一寸枪尾。他们算计的很好,也已然奏效,那惨叫声肯定是随人发出来的。
    八匹马已经停了下来,一动也不动,驾车的人早已滚在了车底下,浑身打颤。从周围飞过来八个蒙面黑衣人,将马车围了起来,手中的鬼头刀发着淡蓝色的光,显然刀喂了毒。
    从马的正前方又走过四个人,年经一样,穿戴一样,相貌身材也一样,从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足以让人窒息。手中拿着四样兵器,勾,环,扇,笔。这种外门兵器在江湖上已经不多见,但凡能用这种兵器的人,一定是高手。
    这四个人是同胞兄弟,更是江湖上最历害的杀手,也是价格最高的杀手----秋歌物语。不管你要杀谁,那怕是一只蚂蚁,都要十万两,黄金。不管是谁,多么有钱,都不会出十万两黄金去杀一只蚂蚁。而一个值十万两黄金的人,也都不会是普通的人。不过他们信誉很好,只要收了你的钱,不管你想要谁的命,那人都会消失,十五次出手十五次成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就在昨天,有一个白衣书生找到他们.他要杀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就坐在由八匹蒙古俊马拉的马车内。在今天,在此地。
    他们什么都没问,连那女人的样子都没问,就收下了金子走了。他们不需要多问,就凭这八匹蒙古俊马,他们也不会杀错人。
    他们走到离马一丈的距离也停了下来,静静地注视着车内。静,静的可怕。马车上穿着八根长枪,只漏出一寸枪尾。
    枪已如此,车内的人呢?是死,还是活?没人知道,因为他们都没有动,车内也没有一点声响,连呻吟的声音都没有。
    为首一人冷笑一声,左手轻轻一挥,那八个蒙面人一跃而起,八柄鬼头刀恶狠狠地向车内砍去。凶恶的人,凶狠的刀,谁都不能否认,即使仅一刀砍在车上,也能被分为两半。
    “彭刀砍在了车上。车没有裂,也没有断,刀只进去一寸.那八个人却如同贴在车厢上面,一动不动。
    几只恶雕在空中盘旋,鸣叫。血,殷红的鲜血终于滴了下来,不是车内,而是车外。八个蒙面人胸口都滴着血,胸口之中,插着一柄枪杆,正是刺入车内的枪杆。
    八个人接近马车的时候,枪杆突然出来了七寸,仅仅这七寸,就已经要了他们的命。有几滴血滴在了驾车人的头上,竟然把他吓得晕了过去。有时候,晕过去也是一种福份,以后的事他都不会清楚,人世间能保持清楚的人似乎都很痛苦。
    四个人脸色变了,变得沉重起来。车内有人,活人!那刚才的致命一击,看来没有奏效。
      “没想到还是个会功夫的女人,仅凭这一手也值十万两黄金。
   “你错了,这里的女人不会这一手。”车前锦帘已然揭起,一个男子走了下来,手里拿着八只枪头。
    “长征十六?”他们样子竟然有点惊讶,他们根本想不到他竟然在这个车上。
    “长征十六,如假包换的长征十六,不知道我是不是值十万两黄金?”
    “值不值得要看看有没有人雇我们杀你。如果没有,那你就不值,一文钱都不值。
     长征十六松了一口气,“你们不是杀我的?”
    “当然不是,我们要杀的是她。”
      “我现在才明白,原来长征十六的命还不如一个女人的命值钱。
    “女人的命通常都比男人的命要贵的多,杀一个男人有八百种方法,可是杀死一个女人,也许连一种法子都没有。
    长征十六叹了一口气,“不错,的确不错。等你们见到她,也许连半种方法都使不出来。”
    “有长征十六的保护,谁想杀她恐怕都很难。”
    “你还不算太笨。刚才所发生的事,你可以把它称为幻觉。
    “杀她是很难,但并不是不能。”
    “原来如此。”长征十六又叹了一口气,“不过这笔生意注定要赔了,要想杀她,必须要夺走我的剑。夺走他的剑,就如同夺走他的生命。对于长征十六,剑就是他们的生命,剑在人在,剑毁人亡,这种道理他们当然明白。
    “那倒未必,有时候活人也未必能拿得起剑。”   
       三道身影分上,中,下三路只扑长征十六,而一枝判官笔突然中途变向,点向马车之内。
    他们应该还有一句话,即使长征十六手中有剑,他们一样也可以杀死随人。他们没有说,只不过是用行动去证明这一点。
    秋歌物语果然不愧是老江湖,一旦发动,就一击必杀。他们相信,即使长征十六的武功再高,也不可能将他们三个人同时杀死,而对付女人,一柄判官笔就够了。
    这三路很是凌厉,每一招都能轻易要一个人的命。钩,环,扇配合的很是巧妙。最要命的是,那柄乌黑的判官笔已经到了车厢之内。
    长征十六嘴角微微一挑,剑如灵蛇出洞,只奔银钩的喉咙。即使是他能杀死银钩,自己也会伤在另外两件兵刃之下,这本来就是以命博命的打法。
    银钩虽然招式已老,但另外两人却不想以银钩的命来换长征十六的命。太极无骨扇突然打开,挡住了剑路,一对铜环已然扫向他的双腿。剑好无花俏地点在无骨扇面之上,人已借势而起,向后翻了两翻,剑竟然刺进了判官笔的背部.
     太极无骨扇微微一愣,他明明看到自己的武器点中了他的穴,为什么还能跃起。这一次长征十六胜了,一切都在他的算计之中。无骨扇挡剑,铜环扫腿,然后他借力而起,这一切都在他的算计当中。
    他真正的目标不是银钩,而是那枝判官笔.
   “唉,他的命值不值十万两黄金?” 长征十六低垂着剑,剑在滴血,判官笔的血。
   “一个以杀人为生的人,他的命本来就不值钱。往往越是值钱的人,他越是不会亲自杀人。不过现在你的命又变得值钱了,无价之宝。说话之中,三个人影同时扑了上来。
    他们也不再保留,所用的招式更狠,他们在拼命。
    不管长征十六如何进攻,都被他们逼了回来。此时他应该庆幸,如果那枝判官笔还在,他也许已经是个死人了。
    剑光闪动,银影纷飞。太极无骨扇阴显毒辣,专打柳十六七十二要穴。剑快,铜环更快,不但快,而且刚猛,每一击都夹着风。
    长征十六左胸被滑开,渗出鲜血来。脚踝也被铜环扫中,似断裂一般,穿心痛疼。这三个人如同鬼,催命鬼。银钩一顿,拦腰滑过;无骨扇突点柳十六脚踝,而铜环纵身而起,半空中一个转向,砸向他的头顶。这无疑是杀招,江湖上也许有人能躲开,那必须是在他们出手之前。
    长征十六钢牙一咬,剑势陡然一变,身形一扭,银钩滑过他的腰际,剑已刺进银钩的胸膛;左脚一抬,踩住无骨扇,右脚已然踢向了他的脑袋。
   “蒲一声惨叫,一团血雾过后,无骨扇脑袋粉碎。剑势顺势冲天一举,将用铜环的人挑在剑刃之上。只不过,一对铜环也硬生生地砸在他左肩之上。
    接着,长征十六艰难地闭起了眼,倒了下去.
    空中的恶雕依然盘旋着,叫的声音却变得兴奋。它们也想下来饱餐一顿,只不过还是没有胆子。
    车内有人,女人;马车下面还有一个人,晕过去的人。
   “阿二,你能在四个老鬼手下过几招?”随人声音变得很淡,又很冷,冷的如同风。
   “二百招绝不会败,二百招之外死的可能是我。”答话的竟然是那个已经晕过去的赶车的。晕过去的人也绝对不会答话,也许他晕过去又醒了,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晕。
     “噢,不过他也受了重伤。
   “他之所以受伤,是因为他心中有你,如果他不为了救你,他一开始就不会受伤。如果不受伤,恐怕催命四鬼连一百招也支持承不上。”
    “他一开始就受伤了?”上官桃花很是吃惊.
    “当然,而且很重。被太极无骨扇封住穴的人,往往伤的都很重。只不过我却觉得他很可怜,一个小小的判官笔,又怎么伤得了你?
    “他能认出你是谁吗?”
       “没有,如果他认出我,就不会这么拼命地救你。而且李夕瑶的千面妖姬也不是浪得名。”
    “唉,随人叹了一口气,“他也死了?
   “没有,只不过虽然活着,却和死人也差不了多少。”
   “老爷子这手果然够绝,也够狠。既然他没有死,我们就有办法救他活过来。”人影一闪,赶车的如燕子逐水一般窜了出来,接着一个回身,人已站在地面之上。
    这样的身手,谁都不会相信他只是个赶车的。阿二将柳十六放到车箱内,又把判官笔的脑袋踢的四分五裂。
    秋歌物语死了,死的不明不白。也许明天,这种事情会传遍整个江湖。而在描述长征十六的威名之中,又会添上四个人命,准确来说是十二条。只不过那八个只会是当作佐料一般,因为他们没有秋歌物语有名气,因为杀他们的人是长征十六.



第五章     

车在跑,跑的很快。阿二依然驾车,只不过车内多了一个人。

他很瘦,却很高。长相一般,即不英俊也不丑陋,年纪五十开外,很是和蔼。车一直都没有停,他却坐在车内。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进来的,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去问,他只要来了就已经足够了。

随人用眼一瞟躺在床上的长征十六, “他会死吗?”

“人迟早会死的,只不过是早晚而已。”那老者望着随人,手在拈着他那很是稀松的山羊胡。

“现在呢?”

“现在他还活着,不过活不过两个时辰。”

“我希望他两个时辰之后还活着.”

随人依然玩弄着一只桃花,只是这朵桃花是白色的,如同死亡的白。

老者也不说话,一抬手,银光一闪,二条细如发细的白线依然拴在了柳十六的手腕之上。

“天山冰蚕丝?”随人吃了一惊。

“不错,亮如白昼,细如发丝,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老者淡淡地回应。

“想不到,真想不到。别人都以为天山冰蚕只是个传说,没想到你竟然能找到它,而且还取了它的丝。”

“天山冰蚕,藏于千米冰洞之中,千年吐一丝,也无怪乎没人能寻得到它。老夫为求一丝,在天山一十五年,几乎踏遍整个山脉,还是一无所获。有一次我不小心从一山峰中滑落,却掉在了一冰洞之中,这才发现一茧,内有两丝。”

说话之间,老者已将蚕丝收回。

“请你捎话给他,事已过二,第三次之后,我们便井水不犯河水。”

“唉,事过这么多年,难道您对二哥还有如此成见?”

“道不同不相为谋,他的做风我自然比你清楚。也许,你只不过是他的一棵棋子而已。”

“也许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子。”

“是吗?”老者回过头来望了她一眼,指了指和长征十六,什么都没说.

随人脸突然一红,使劲咬了咬嘴唇,竟然渗出血丝。她现在很乱,乱的如同长征十六的头发。

老者站了起来,叹了一口气:“我曾与你二哥三击掌,说随氏族再也没有我这么一号人物,更没有我这么一个名字。”说罢,老者大笑三叔,飘然而去。不过这笑倒好生凄凉,不知道是喜是悲。

随人也叹了一口气,眸子里竟然含有泪水。

长征十六醒了,已经是五天之后。连一个时辰都不多,一个时辰也不少。

明媚的阳光透过窗户,使整个小屋暖融融的。

屋虽小,却很干净,也很整洁。家设与普通人家并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在靠窗的地方放着一个花瓶,瓶里有花,桃花。这种天气,这样的花,整个小屋竟然显得有些春意.

里面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青花茶具。里面靠墙摆着一张床,粉红色的被,粉红色的褥,粉红色的账子打开着,这个屋子看来是个闺房。不过现在不能再叫闺房了,因为床上躺着个人,大男人,这个人就是长征十六。

他努力地睁开眼,叹了一口气,又渐渐地将眼闭上。

“你醒了?”

长征十六虽然没有睁开眼,似乎已经猜出进来的这位是谁了。除了上官桃花,谁会有这样的花香?

“刚醒,给我倒杯水.”

“啊?我没听清楚,你想要什么?”少女似乎很吃惊.

“给我倒杯水。” 长征十六一字一句地说道。

“哼!喝水?我见过厚脸皮的人,却没见过如此厚脸皮的。你醒来也不问问是谁救了你,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还想喝水?我真后悔把你救回来!”少女怒了。

长征十六突然坐了起来,努力地看了看,的确是上官桃花;又用力地揉了揉眼,使劲地盯着她看,“你是随人,随桃花?”

随人竟然被看的不好意思了,“我当然是随人,如假包换的随人。”

“如果你是随人,就给我倒杯水.” 长征十六又躺了下来,并且把整个人躺成了一个大字.

“啊?天下还有这种道理?随人是哪辈子欠你的?你这个白眼狼,如果不是我,你早就死了,明白吗?”

长征十六笑了起来,叹道:“女人呀,真是非常奇怪的动物,为什么偏偏记不得别人的好呢?如果不是为了救你,就凭那几个三角猫也能伤得了我?”

“啊?你是说因为我你才受的伤?” 随人的小嘴竟然变成了O形,一脸吃惊的样子。

“你以为不是?”

“是你个大头鬼!姑奶奶我从未离开此地一步,这是像是有危险的地方吗?再说我连你是谁都不清楚,怎么会让你救我?早知道这样,我就让你死在外面了!”

长征十六终于吃惊了,仔细地打量着随人,“你不认识我?那约我的随人是谁?难道是鬼?”

他真的想不明白,眼前这位明明就是随人,为什么她却不承认?如果这位不是约他的那位随人,那为什么她们长的一模一样?如果不是,约他的随人现在在什么地方?

“有人约你?”

“你认为我在说谎?”

随人努力地想了想,叹了一口气, “我明白了,一定是她!”

“她是谁?”长征十六连忙问道。

“李夕瑶,除了她,还能有谁?”

“千面妖姬李夕瑶?”

“不错,她的功夫虽然不能算太高,但也足可以名列江湖十大高手之林。”

:“不过她最历害的却不是她的武功,而是易容之术。她纵横江湖三十年,从来没有人见过她的庐山真面目。”

“没有人见过她,她才是最安全的.即使是她站在你面前,你都不会认出她来。所以,这三十年来,江湖上知道的仅仅是千面妖姬的毒辣,连她是男是女都弄不明白。妖姬二字只不过是代称罢了,在江湖人的眼中,也许只有女人才能把易容术练的如此出神入化。”

柳十六叹了一口气,“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是阴风的唯一的妹妹,而他正好救过李夕瑶的命。”

“阴风?弯刀堂的堂主?”

“不错,二十年前,我兄长去关外采购一批山参,遇见一个身受重伤的人,便将她救回,那人便是李夕瑶.等她伤好之后,便加入了弯刀堂。”

“她为什么要冒充你?”

“我在这里已经住了三年零五个月,外面的事情我怎么会知道?也许是我兄长的主意,也许是她自己的。不过你受的伤,也勉强算是为我。”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住在这里,而且一住就是三年零五个月?”随人望了他一眼。随即又叹了一口气,“因为有人要杀我,而且这个人很历害,历害的连我兄长都怕.”

“有人要杀你?”长征十六想了一下,“不错,能请得动秋歌物语的人当然不是个一般的人。想必李夕瑶以为我能救你,所以才冒充你来约我。”

“她想借你的手,除去想杀我的人。”

“真想不到,不过她也许想错了。也许我刚一漏面,就会死在我的仇人手上。”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有她在,即便你站在亲爹亲妈面前他们都不会认出你。等事成之后,她在把另外一个人改换成你的模样杀掉。我相信,不出半个时辰,长征十六的死就能传便整个江湖。而你,可能是长征十七,也可能是长征十八,但绝对不会是长征十六.”

“原来如此,好一个周密的计划.第一她可以报恩,第二可以替你报仇,第三我也可以活着。”

“然而她没想到,竟然在路上碰到了那四个人,如果不是你,李夕瑶恐怕已经是死夕瑶了。不过,你也受了伤,而且伤的很重。所以他们把你放在我这里,便走了.”

“他们是谁?”

“也许是我身边的剑童,也许其中一个有李夕瑶。不过是谁都不要紧,他们要我救活你,然后让你走,走的越远越好。”

“为什么要我走?”

“因为你已经受过伤。”

长征十六闭上嘴,他知道随人的意思。他受伤了,李夕瑶自然要考虑他能不能胜任这个差使。他第一次被人看不起,而且还是个女人。他不由得苦笑一声,“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随人叹了一口气,“这只不过是我的猜测而已,至于真正的原因我也不知道。我告诉你,只不过想让你明白两点,第一,你看到的未必就是真的。第二,你可以走了.”

长征十六皱了皱眉头,“走?我为什么要走?”

“你不想走?”

“即不想走,也不能走。” 长征十六索性自已倒了一杯茶,十分惬意地躺在床上,“这里有香浓的茶,香浓的人,还有这么舒服的床,我为什么要走?”

“你可以不走,我敢保证你绝对会后悔的.在这个屋子里,布置了四十八处机关,每一处都能要一个人的命.”

“我行走江湖数十年,从来都没见过有这么多机关的地方。如果真有这么多机关,那唯一安全的地方便是这张床了,我不相信你连自己睡觉的地方都不放过.”

随人气的哼了一声,怒冲冲地走了出去。

长征十六如同一只胜利了的公鸡,脸上浮现出久违的笑容。

随人走了出来,天空晴的很好,没有一丝乌云。一丝淡淡的讥笑从她脸上一闪而过,左手却在右边门框边上的第三块砖上轻轻一按,它竟然凹了进去。

这个房子是她的,这里的每一点地方她都熟悉的如同自己的胴体。只要这块砖按下,那张大床就会自动翻转起来,两边还会刺出两排尖枪。

随人当然明白这机关的威力,如果世上真有能躲过这机关的东西,那就是神仙。

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之后,整个世界突然静了.

“你要记住,女人,最不安全的就是她的床。”

                                  第六章   
刚才的惨叫声绝对是发自长征十六之口,能发出这种声音的人往往都不会很好。
随人拍了拍手,叹了一口气,喃喃地道:“长征十六“。话只说了一半便停住了,因为她看见翻转的床,两排又长又尖的钢枪。别的一无所有,别说是长征十六的尸体,连一滴血也没有留下。
随人突然笑了,笑的如同窗前的那几枝桃花。她慢慢地坐了下来,十分优雅地倒了一杯茶,放在了对面。
她绝对不是为自己倒的,因为有一个人已经大步走了进来,一屁股坐在凳子上,抓起杯子就喝。
“真不相信,你竟然没有死。”随人即不吃惊,也不感到奇怪。
“命是我自己的,谁想把它夺走都不太容易。我即不会死在床上,更不会渴死”那人将杯茶放在桌子上,抬起头望着随人,他当然是大难不死的长征十六。
随人淡淡一笑,又将茶倒满。现在的她,谁都不会相信就是差一点造成了一桩惨案的主谋,而那个惨案的对象,竟然是她对面做着的长征十六。“这里有茶,你喝多少我就为你倒多少.”
长征十六悠然地问道:“你不想赶我走?”
随人叹了一口气,“当然想,但是我现在才知道想要赶你走,比摘下天上的星星还要难。我最大的好处就是办不到的事情永远不会强逼着自己去做,那样得来的只会是烦恼。你知道女人最怕的是什么?当然是衰老,烦恼越多的人老的就越快,不管什么样的男人,都不会去喜欢一个老女人,哪怕她年轻的时候有闭月之容,落雁之貌.。”
长征十六想不出一点反驳的理由来,“我们什么时候去弯刀堂?”
“去弯刀堂?我说过这种话吗?不赶你走和去弯刀堂两者一点关联都没有,我不强逼自己做办不到的事,更不喜欢别人强逼我做任何事。任何人,当然也包括你。”
“如果你不想一辈子都待在这个地方,那就乖乖的带我去弯刀堂。”
“你已经受过了伤,又何必再去送命?以后会发生什么事,都不是我们能预测到的。昨天是秋歌物语,后天就会是别人。我敢保证,不管是哪种,绝对都是能要人命的。”
“我已经决定,不管是哪种鬼,都要去见见.”
”唉,我还是不能带你去弯刀堂。”
“为什么?”
“我虽然是个女人,可是说过的话也不会轻易更改.”
“你当真不带我去?”
“不去!”随风十分坚决的说.
“啪啪”
两声脆响,随风的粉脸与长征十六宽厚的大掌进行了两次亲密接触;也许是过于激动,她的嘴角竟然流出了鲜血。
“如果你不去,我都会每天用我这掌来招待你那美丽无比的脸。我相信,过个一年半截,你就算非常年轻,也恐怕不会有男人要你。男人情愿要一个美丽的老太婆,也不会要一个猪脸一样的年轻女人.”
随风委屈地望着长征十六,几滴可爱的水珠立即在她的眼眶内不停地打着转。
“你打我?”
长征十六没有说话,依旧喝着茶.他不但打了,而且下手很重。
随风的玉手轻拂着微微肿起来的脸颊,眼泪终于滑了下来。“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带你去吗?”
“你以为弯刀堂那么好进吗?前方的路很凶险,不是去游山玩水,你随时都有可能送命。你的命是你自己的,我和你无缘无故,你这样做能值吗?既然你想去死,那我们就一起死吧!”
随风愤怒地站了起来,甩手将门关闭。
长征十六嘴角微微动了一下,叹了一口气,随手抓起桌子上的茶壶.
夜色渐浓,也应该是吃晚饭的时间了。
这家人对他显然很不错,虽然女主人的脸被他无情地蹂躏两下,可是还依然为他送来了他认为比较“丰盛”的晚餐。四菜一汤,炒白菜,炒萝卜,炒白菜萝卜,炖萝卜白菜,汤是在那开水里面搀了点玉米面,当然还有一碗白米饭。碗不能算大,也不能算小,而是很小,小的如同喝功夫茶的杯子。如果有人把米一粒粒地数出来,绝对不会超过五十粒. 不过长征十六吃的很开心,明明一柱香的功夫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他却两个时辰还没有吃完。这不能算是吃,应该叫“品”。他边吃边吧嗒嘴,好像在回味。隔壁偷看的绿衣丫头很是疑惑,难道是大厨师傅的手艺见长,把白菜萝卜做成龙肝凤胆的味道?不过看着看着,就有点受不了了。气的只想冲过去,把菜都统统塞在他嘴里。可是她不敢,她不会认为自己有哪点比随风强。她虽然有几分姿色,但比起上官桃花来,她只能算是仙人掌了。连随风都不怕的人,她是不敢惹的。
她气的把脚一跺,走了出去。
在另一个屋子内,随风坐在桌子边。脸已经明显“胖”了起来,微微泛些青紫色,旁边还有一个女童正在为她擦着药.“怎么样?他是不是看见饭要气死了?”
“小姐,他没气着,倒快把我气死了。”
“怎么回事?”
“小姐你不知道刚才他那副熊样,不就是白菜萝卜吗,他好像吃的是山珍海味一般,那点东西他却是愣愣地两个时辰都没吃完。你说吃的慢就吃的慢呗,还吃一口吧嗒一下嘴,你说有这样吃饭的吗?我当时真想把他的脑袋拧下来,把饭直接塞到他肚子里去。”
随风嘴角明显地抽动了一下,即而平静了下来。“他肯定知道你在偷看,故意想气气我们。他自己都不生气,我们又何必替他生气呢?二哥那边回信了吗?”
“刚收到,少爷说现在的长征十六肯定会一管到底。”
“但愿吧.”随风停了一下,突然问道,“丫头,你说说小酒侠真的死了?”
      绿衣丫头想了很久,小心翼翼地回答:“小姐你认为呢?”
     “我想听听你这个女智多星的意见.”
      “我觉得他已经死了。”
      随风点了点头,“说说你的理由。”
      “这几天来,飞信帮倾巢而出。三少爷写信回来,不只是四川唐家的十三虎、无尘山庄的四大高手、柳家的七煞,就是连六扇门的人都参与了进来。三少爷还说,如果两天之内我们再不走,他恐怕就支撑不住了.如果他们做戏给我们看,我觉得没必要,至少我想不到这个计划有什么破绽.”
    “看来这次他们是玩真的了,连那些老鬼们都出来了。可是为了一个小酒,他们这样做值的吗?”
“世上有一种人,为了朋友,就算是把自己的命赔进去都认为是值得的.很不巧,他们就是这种人.”
“不过听三哥说就在第十六天的时候,两个人突然失踪了半盏茶的时间, 很显然是他们约好的。等发现小酒时,他已经死了。可是这半盏茶的功夫,到底发生了什么,谁都不知道.小酒肯定知道长征十六的规距,也明白飞信帮的人在暗中保护他,可是他还是去了,你不觉得有点怪么?”
“一点都不怪。因为小酒是个男人,和长征十六一样的男人。如果换作长征十六,他一样也会去。这种男人你可以说他是英雄,也可以说他傻。他们活着,是为了尊严,一个男人的尊严.”
“不错,这的确是个不错的理由. 不过长征十六能在半盏茶的时间杀死名满江湖的小酒?这一点,恐怕江湖上没有一个人会相信!”
“我信!因为长征十六有剑,因为他会惊鸿一剑! ”
“惊鸿一剑?那是怎么样的剑招?”
“没有人知道,知道的都已经死了!有人说很快,有人说很慢,有人说很刚,有人说很柔,有人说是一剑,也有人说是有千剑万剑,只不过这些都是猜测罢了。江湖上流传一句话:惊鸿现,鬼神愁。”
“惊鸿现,鬼神愁?难道对付那四个老鬼的时候他没有出全力?”
“那我就不太清楚了,不过我们的人也观察过小酒的尸体,一剑穿心,一击毙命,的确是惊鸿一剑留下的杰作。”
“看来小酒的星空之手还是破不了长征十六的惊鸿一剑!”
“不过有个不太好的消息,前几天飞信帮找过含香。”
“啊?含香?如果他能出山,那我们就得马上走,最好连一点功夫都不要耽搁。”
含香是个女人的名字,但我们说的这位却是一纯爷们,没有比他更纯的爷们。别人为笑他的名字像个女人,他淡淡一笑,说道:“近香者香。”
他年纪四十多岁,练的还是童子功,并且还会龟息之术。据说练成这种功夫的人,可以不用呼吸就可以活上一年半载的。不过这是种传说,没有人亲眼见过他不呼吸的模样。
他的爱好很多,除了女人,他什么都爱。爱喝酒,爱打架,更爱交朋友。不过他虽然不爱女人,却还要娶老婆,一娶就是六个。每个都很美,美的让人肝疼。据他老人家说,女人除了生孩子外,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让人看。不管是自己看还是朋友看,都要赏心悦目的好。
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推理。他曾经拿着一个刚死掉的苍蝇,分析它竟然是死于难产!不过这些东西都不可笑,因为他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通常都很有道理。
不过江湖上的人恐怕都忘记了一件事,一件对于长征十六和弯刀堂都非常不利的事,含香曾经也是小酒侠的朋友。
“不过奇怪的是,含香失踪了,连他最爱的小老婆都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失踪?”随人吃了一惊,“他怎么会失踪?而且那么巧?”
“含香原本就是个飘忽不定,乐于山水的人,这次恐怕又是出去游玩了吧?”
“唉,这个江湖怪人。不过失踪也好,游玩也罢,至少对我们目前是有利的。明天走后,你就负责在这里点上一把火,免得露出什么蛛丝马迹,对三哥不利。”
“是。”绿衣丫头满口答应,走了出去。
第七章
笑三少冰冷着脸坐在总堂的宝座上,下边立着他的生死弟兄们。
他看起来更加可怕,苍白的脸上竟然泛起了红晕。他没有动,也没有说话,一双眸子无神的望着远方。对于这个天之骄子来说,这次失败是人生的奇耻大辱。整件事早在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有人说飞信帮中看不中用,也有人说长征十六到底还是比飞信帮历害。不过不管是哪种话,都让他如坐针毡,夜不能寐。
笑三少的脾气一向很好,但谁也不能保证现在的他脾气还会和往日一样好。
“唉,五天了-----“。
他的意思其他人都很明白。五天,对于一年来说很短,但对于一刻钟来讲就要漫长的多。
“自从桃林的五个好兄弟死后,就再也没有长征十六的消息。我们那么多眼线,他似乎都不放在眼里。听说,五天前他还光明正大地杀了秋歌物语。哼,仅凭这份胆量,就已经可以在江湖上横着走了。”
下面更静了,有的人还不住地冷汗直流.
“长征十六的功夫是很高,不过我们也不是浪得虚名。江洋大盗胡三,一枝花李方,玉面人妖李九,他们的功夫也未见的比他弱,结果还不是被我们收拾了?我从不怀疑实力,只是怀疑我们其中有内鬼.” 笑三少又开始咳嗽,很历害。眼睛却不时地扫着下面的人。下面的人头更低了,似乎已经贴在地面之上。
“大家不必紧张,只要我们一天找不出谁是内鬼,那我们永远都是兄弟。我不会怀疑一个人,更不会冤枉一个人。当然,如果谁能证明那个内鬼的身份,那这个人就成为本帮建帮以来功劳最大的人,我会让他永远住在养心阁.”
下面的人头终于抬了起来,他们听见养心阁三字眼就直了。飞信帮有个规矩。凡是在执行任务中受重伤导致重残疾者或是入帮效力五十年者,都可以入住养心阁.在养心阁里,不会被派出执行任务,有吃有喝,更重要的是还有银子拿。所以,能入住养心阁,也算是他们效力的最终目标.
有一个白衣女子站了出来:“帮主,你放心,只要我莫瑜一日不死,一定会让这家伙一日不宁。”
莫瑜,飞信帮副帮主。在飞信帮,靠的是实力,而莫瑜,更是有这个实力。江湖上,可以不知道笑三少,但也没有人不知道莫瑜。
十九岁初入江湖,便以绝世容颜引起江湖轰动。有些人便淫心大动,想将其据为已有。
二十岁,莫瑜只剑立擂,以武招夫。但是,半个月之内,竟无一人将其击败。一时间,人们才知道,这个玫瑰的刺很硬。
二十岁,莫瑜击杀中宙四邪于惟云堡!同年,击杀中原第一败类,天蝎门的门主蝎王林风,天蝎门从此消散江湖!从此,江湖上再也没有人敢起窥视之心。
二十一岁,莫瑜约战当时小有名气的小酒。两大高手战于华山之颠,她的绝世剑术---花满天第一次出现江湖;然而,却惜败于小酒的星空之手。至此,江湖开始流传两人的爱情故事。对此,两位故事的主角都一笑而过。 同年,莫瑜被小酒送入飞信帮。同年,在笑三少的同意下,成立了飞信帮的第一组织,水蛭。(此处是别人的误会,莫瑜姐姐不要生气,最后会怎么样,谜底最后揭晓)
二十二岁,飞信帮大战玉面人妖李刀,如果不是她挡住了李九的一剑,那笑三少早就是死三少了。同年,入主飞信帮副帮主。
众人一见莫瑜说话,随即一个个都表了态,笑三少满意地点了点头。
“内鬼的事情先到这里,还是回到找长征十六的事情上来。再给你们三天时间,到时候再找不到什么线索,那只好传令江湖,飞信帮解散了吧。”
天刚放明,四匹骏马急奔而来。马拉着一个豪华的轿子,里面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英俊潇洒,女的美若天仙,他们便是刚易过容的长征十六和随人。长征十六不知道,他们刚走,绿衣丫头就一把火把房子烧了干净。
随人紧张地握着柳十六的手,手却冷如冰;她偎依在长征十六的身旁,身子却不住地发抖。
“你很害怕?”
“我不是害怕,而是激动。三年了,我从未离开这里半步。我知道他们在我房子周围布的眼线很多,只要我一离开,他们就会下手。但我不怕,因为我早就是个该死的人了。只是,连累了你。”
  “说什么傻话,我也只不过是个该死的人。我们之间,没有什么连累不连累.”
随人温柔地拂着长征十六的头发,“同是天浪零落人。”
“你也会易容术?”
“幸得李夕瑶传了几招,只学了点皮毛而已。”
   “如果这只是皮毛,那李夕瑶不是成神了?就算是精通易容的行家,想认出我来都不会太容易。”
   “你没见过李夕瑶的易容术,自然不知道这世上还有更神奇的东西存在。”
      “你见过李夕瑶?”
      “没有。”
      “那你怎么学的?”
       “她教我的时候,我们之间总会隔着一张帘子。如此四天,便不再教我。”
      “如此说来,我真想见识一下这位奇人了.”
突然,骏马一声长嘶,突然停住了。长征十六习惯地握了握剑,那只抱着随人的手更紧了.他感觉此时的随人似落花,一不留神就会飞去,再也找不回来了。
   随人推开了他的手,用手拢了拢额前的秀发,无力地笑了笑,“该来迟早会来,逃是逃不过的。”
    “敢问车内可是长大侠?老朋友在此等候多时了。”
随人吐了一口气,“原来是找你的。”
“你不必紧张,你我都已经易了容,他们也未必能认出我们来.我且不动,你去答话.”
“什么长大侠,短大侠的,我们不认识。”
“噢,车内是谁?可否见上一面。”
“我一个妇道人家,不方便蒙面。不过幸有我外子在此,让他与你见一面也是无妨。”长征十六听她这么一说,瞪了她几眼,而随人脸上却露出点微笑。
“那就多谢夫人了.”
长征十六打开门帘,慢慢地走了出来。马车的两丈之地对坐着两个苍发老者,中间放着一方小桌,上面有菜有酒,二人正在对饮。就在柳十六打开门帘的瞬间,他们已把车内的情况一览无遗了。车虽大,但除了这一对小夫妻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东西。
长征十六神色慌张地下了车,连忙拱手,“二位老丈,请问唤我夫妻何事?”
为首的老者叹了一口气,笑道:“我二人有一多年未见的老友,听说从此经过,我们兄弟特在此摆酒相送,一叙多年相思之苦。谁料,他的车马未到,却惊动了贵伉俪,还望海涵。”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路上了强盗了呢。”
“哈哈哈哈,光天化日之下,料必强盗也不敢如此大胆。不过现在天色尚早,想必城门未开,不如坐下来饮上几杯如何?”
     “唉,学生一来酒量浅薄,二来实在有要事在身,不能久陪。如果没有什么事情,我夫妻先告辞了。”
    “也罢,既然如此,我们也就不再勉强阁下了。”
    长征十六抱了一下拳,向车内走去。
    忽然,一老者大声喝道:“长征十六,你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得住老夫?”
    长征十六疑惑地回过头来,一脸茫然地道:“前辈是在唤我?”
另一老者哈哈大笑:“你这个老糊涂,乱叫人,来来来,再罚你三杯。”   
长征十六上了马车,张于松了口气。赶车吓的浑身打颤,一溜烟似的跑了。
   两老者望着马车的背影,苦笑几声。
   其中一位站了起来,一脚把方桌踢的稀巴烂。怒道:“原本只望这里面的人是长征十六,没想到是一对小夫妻,真他妈的要命。”
另一个老者笑道:“长征十六不在就不在,可你为什么要坏我一桌好酒?现在岂不真是陪了妇人又折兵。”
“你敢保刚才那个不是长征十六?”
“当然,我纵横江湖几十载,试问天下谁的易容之术能瞒得住我?”
“这话也对,你一向以易容大师自居的。唉,不过为了这个小子,倒让我们喝一肚子的清风。”
马车之上,上官桃花依旧偎依在长征十六的身旁,身子已不在发抖.
“你知道刚才那老两位老者是谁?”
“不知道,不过看他们一身杀气,必定是一流高手。”
“他们不但是高手,而且是绝对的高手。无尘山庄如果没有他们,恐怕也不会这么强势而立。”
“他们是无尘山庄的四大高手中的两位?”
“四大高手在他们的眼中,手都不会高。”
“啊?那他们是----?”
“无尘山庄南东楼的二位爷,江湖上辈份最高的两位奇侠。”
“啊?你是说酒仙南宫意,酒圣南宫思?”
“不错。”
随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如果刚才他们要是认出你---“
“那就是死,我死。”
“这些老怪物不在家养老,还跑出来干什么?不过你就算是死,也是最风光的人了。”  
“我不明白:”
“就凭你在飞信帮眼线之下躲藏了五天之久,就已经成就神话了。据说四川唐家的十三虎、无尘山庄的四大高手、柳家的七煞,连六扇门的人都参与了进来,这些人还不够你风光的?这下可好了,连酒鬼,酒圣这种不出世的高手都来了,你岂不成了当今江湖第一人?”
“如果这样,我情愿不要风光。不过既然他们来了,也许以后还要更历害的人物在等着我们,我一想就头大如斗。”
随人望着长征十六,说了句:“如果这样,我们不如结婚吧?”
长征十六叹了一口气:“你在可怜我?”
   “如果说可怜你,不如说喜欢你,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是真心希望嫁给你的。”
长征十六连忙把话题茬开:“还是说说弯刀堂吧.”
“弯刀堂?弯刀堂有什么好说的?”
“我想知道弯刀堂的历史,是大还是小?"
"你现在什么都不需要知道,到了地方,自然有人讲给你听,你不想听都不行. "
"如此说来,我对弯刀堂也越来越有兴趣了。"
两人都不在说话,无数疑问在他脑中盘旋。
随人真的是一个普通的江湖女子吗?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有那么多要杀她?如果不是,她又是谁?弯刀堂又是以什么形式存在的?难道真的能和少林和武当相媲美?李夕瑶到底是男是女?真有传说中的那么历害吗?当然,他还想到小霸王,更想到了那些为小酒报仇的人。
他深深地吐了一口气,他感觉自己已经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之中,而且那阴谋了最后一剑是刺向自己的。
长征十六不由自主地摸了摸剑。很好,剑还在。有剑,他就是长征十六。

                         第八章
江南,是极美的。就算是节近寒冬,也另有一番滋味.如果说北国的冬天如同一杯香醇的烈酒,那么江南的冬却是一杯淡淡的香茗,让人品尝不够。
江南,不要说西湖的香艳,小桥流水的清爽;不要说岳阳楼的伟姿,金山寺的庄严;更不要说和风细雨,渔歌互答;就凭那少女的婀娜,才子的风流,也让人神往.也许,只有在这里,才会发生许仙与白娘子断桥相会的浪漫;也许,只有在这里,才会留下唐伯虎点秋香的激情。
但是,尽管如此美的江南,也是江湖。即是江湖,就有血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倒也不假。
平桥镇,一个普通的小镇,属于江陵管辖。但是,在江陵,甚至是整个江南,这个镇却是非常的有名。
因为,在这个镇上,只要有钱,就能享受到一切别的地方都不可能享受到的东西。
这里有江南最好的酒楼,最大的赌坊,最豪华地妓院,里面的妓女绝对是一等一的。
这样一个地方,当然不会少了两种人。一种是六扇门,另一种则是黑道。
这里的六扇门都督决浮云,以前是皇帝的贴身护卫,一身功夫高深莫测。一柄软剑纵横大江南北,诛豪强,除恶霸,倒也迎来了君子剑的美誉。当然,他的朋友也很多,多的他自己也数不清。而且被他承认是朋友的人,都是过命的交情。人在江湖,可以没有儿女,可以没有妻子,但不可以没有朋友。
所以,这里最晚发生的一起案件,也要追溯到三年前。那时候,决浮云刚刚上任,就发生了一起吴家灭门残案。就在一夜之间,吴家一百四十八口无一生存,家中的钱财被洗卷一空。案发现场没有一丝破绽.
如果放在以前,这样的案子肯定是不了了之,毕竟六扇门也不是什么大神。
可是,决浮云却用了不到两天时间,便查出是黑虎盟所为。
黑虎盟,由三帮十二派组成,里面不但高手如云,据说黑虎盟的盟主也是高手中的高高手.黑虎盟的总坛,也处处布满机关,里面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连只苍蝇都不可能悄然飞过去。所以,尽管黑虎盟恶行无数,也没有人敢去拿他.
但是,决浮云仅用了两天的时间就从江湖上聚集了一大批的高手,又用了一天时间,黑虎盟头目全部伏法,无一人漏网!
因此,决浮云声名大震。虽然还是一名不入流的都督,实际上却成了江陵第一人!
所以,他住最好的房子,吃最贵的饭,坐最豪华的车,拥有最漂亮的女人。他不论在什么地方,总是充满笑意。他的好友曾经问过他,有什么事情能让你不笑?
他笑着告诉朋友:即然我选择活着,为什么要哭呢?不管是自己看,还是给别人看,笑总比哭要好的多。
他也是最爱吃的人,他情愿为了减肥而割掉身上的赘肉,也不愿意少吃一点。他认为,人活在世上,无非就是两件事。吃饭,穿衣。如果为了减肥而不吃饭,那就如同做川菜少了辣子,逛窑子忘了带钱一样。当然,他最爱吃的菜,却是一盘驴肉爆豆芽,这也是他发明的菜。驴肉取河间一年生的小驴,只取其胸前那一块半肥的小肉,和章丘大葱剁成肉陷,取金丝豆芽,去根去头,飞水之后,将肉陷注入其内;用四川朝天辣椒爆锅,大火起,下金丝豆芽;半分钟即可。
现在已经中午,所以江枫座在饭桌旁。二十六样佳肴让人眼花缭乱,当然也有他的最爱驴肉爆豆芽。桌子旁边,围座着八个绝美的女人,正是他八个姨太太。
不过此时的决浮云没有动筷,也没有笑,一直做着。他那八个绝美的姨太太当然也没有动筷,也没有笑。她们心里清楚,他遇到麻烦了,而且绝对是个大麻烦。
就在半个月前,他接了一件案子。这件案子,不仅是发生在金陵,而且发生在他的根据地---平桥镇.
报案的是一个浑身是伤流血不止的青年人,见到江枫之后,便把一封信交给了他。江枫看过之后,不由地大吃一惊,天涯镖竟然被劫!
这天涯镖是江南巡抚李中天大人给皇帝的税银,共值黄金五百余万两.他害怕中途有失,请了天涯镖局的镖师护送。
天涯镖局由天字镖局和涯字镖局合并而成,两位镖头可谓是身经百战。特别是天字镖局的镖头,一枝梅叶天叶大侠,那绝对是名满江湖的牛人。所以,只有他的镖局才敢称天。而涯字镖局的镖头,也是江湖上的一位豪杰,黑白两道都要卖他个面子,只手遮天童猛。他们的镖没有失手过一次,这也算是一个奇迹了。后来,这两位镖头很少亲自护镖了,由他们的弟子,七英十三杰代走。这二十个人,也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天涯镖局的声望比以前更胜一筹。
这次,由于镖的特殊性,所以叶风和童猛也都披挂上阵。这样的护镖人员可谓是空前的强大,恐怕就算是绿林的总盟主也不敢强行夺取。钱虽然可爱,但也得有命花才行。
所以,镖队顺利经过了让人闻风丧胆的恶虎岗,平安地渡过了令无数镖师丧命的梦婆滩。到了平桥镇,所有的镖师都松了一口气。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点和平的地方,那就是平桥镇!当晚,他们一行人住在了“福来客栈”入住。
但是,看似平常的一个酒店,竟然让这些人都失去了性命。镖队不仅吃了带了迷药的菜,还喝了带有迷药的酒.所以,他们镖队的人,全部被人如杀鸡般杀死,连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当然,有个小子还是比较幸运的。由于这几天他正在拉肚子,晚上也就没有吃饭。随行的人都倒下去了,多年的行镖经验让他一下明白,他们遇到强盗了!他望着原本是客人模样的人,一个个操刀再手,肆无忌惮地残杀着他的同伴!
等到决浮云去到之后,这里已经被火烧的面目全非,也许叶天和童猛就在其中。他实在想不到,江湖上,有谁能有这大手笔!在他的眼皮底下,不动声色的把这七十多人全部留在了这里。
半个月过去了,决浮云一点线索也没有。尽管他动用了一切手段,包括飞信帮。这些人好像是神仙一般,凭空而来,凭空消失,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最终,这件事惊动了皇帝。一道圣旨而来,上面写着:限期一月内破案,如若不然,提头来见。
决浮云虽然很历害,但他不傻。让他对抗皇权,他不敢,至少他现在不敢。逃?他更不敢逃。因为就算是逃到天涯海角,也会被人给抓回来,而且保证死的很惨。身为曾经的贴身护卫第一人,他当然明白这股力量是多么得恐怖。而君无戏言这句话,也不是说着玩的。
“既然他们敢做,也许有两个原因。第一,就是他们不怕面对你的怒火。不过这样很不成立,我相信在江湖上,谁都没有勇气来承担兄弟你的怒火;其二,就是他们为了这些黄金,挺来走险。这样的话,他们的行动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样给你留下的线索会很少,甚至你永远都不会找到。任何人都想不到,会有人敢夺天涯镖局,更何况是在平桥镇。有人说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同样,最安全的地方也是最危险的地方。因为安全的表面,往往会麻痹你的神经。而作为江湖人,这一点足够死一万次了。所以,这也许永远都不会查到真相。” 决浮云想着他朋友鬼计岳云子给他的分析,不仅一叹:“哎,想不到我决某人也会有这一天。到底是什么人干的呢?” 他第一次感觉到死亡离自己很近。
突然,一道黑色的如幽灵般的人从墙外飘了进来。绝对是飘,好像一张纸一样。
决浮云虽然在沉思之中,多年的经验却让他不自觉地向腰间一探,一把三尺软剑已然在手。
那黑影轻轻一抬手,一只飞刀朝他直射而来。
决浮云脑袋微微一偏,闪过飞刀,一个燕子卓水,窜了出去。
那黑影也不停留,又飘出墙外。
决浮云疑惑地望着远去的黑影,他实在想不到江湖上谁的轻功能到了如此地步!
“云,你看这是什么?”他那八个姨太太一股脑的全走了出来,为首的一个手中拿着一只飞刀,刀上插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若知天涯镖下落,速来五里亭。
那八个姨太太看完时,决浮云已经从墙上翻了出去。
月已中天,决浮云坐在自家的梨花椅上,拼命地吃着.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的胃口出其的好.吃了两只雪莲烧鹅,一只黄油熊掌,一只用灵芝喂的烂透的肘子,一盘金丝雀炖野兔,外加一坛十五年窖藏的女儿红。
当仆人吃惊地看着这一切,他的笑意反而更浓了,吃得也更欢了。
因为他去了五里亭,见到了一个他十分想见而又见不到的人,听到了一个十分想听而又听不到的故事。就凭这两件事,就算让他这样做一个月,他都十分愿意。
决浮云把最后一盘子的肉吃光后,竟然还不由自主地添了几口盘子。即而大笑三声,人已跃出墙外。
“天高月明夜,大侠出行时。”十个字从他口中呼啸而出,人已不见宗迹。
第九章
     道。古道。
     一条古道如同巨蛇,蜿蜒伸向远方,不知尽头。
     古道十分宽阔,并排可以驰骋五十三匹马。但是,它却十分荒凉,荒凉的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道如人生。不管你昔日是多么地风光无限,最后,也只会寂寞如旧。
     远处,走来一个人,一个男人。他走得很慢,每抬起一脚都要考虑好长时间。但他又走得很快,快得如同俊马奔腾。
    此时的道不应该有人,却偏偏来了人。而这个人,原本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但他却来了。人生处处都有意外,所以,人生如道。决浮云能做轿子的时候,绝对不会多走一步。而这次,我们的决大侠竟然走路了。而且已经走了一天一夜,更让人吃惊的是他竟然还面带笑容。
    这样荒凉的道原本不应该有人,决浮云却来了;这样的道更不应该有酒楼,但前面竟然有一座酒楼。
    它是楼,经管被岁月侵蚀的不成样子,那也不是屋。能在这样一条荒凉的古道上开这么一个酒楼,真不是一般的手笔。所以,这家的酒不但贵, 而且贵的很离谱。一杯酒,就是一两银子,如果让这里的老板娘亲手倒一杯,得一千两银子。所以,门前的酒旗之上写了几个大字,万金酒楼,概不赊谦。
    不过,绝对让你物有所值。因为,这里的酒,是酒皇桑家酿造,而这里的老板娘是桑家最小的女儿桑榆。而桑榆,又是倾城倾国的女人。所以,这里从来不缺客人,有些东西,不是花钱能买到的。能让艳名渊博的桑榆倒杯酒,一千两给本就很值了。
     决浮云本不想来到这里,尽管这里有一等一等的美酒,有一等一的女人。决大爷从来不缺酒,也不少女人。因为他姓决,他是决浮云。只要他振臂一呼,这些都会有人送来。
    但他又不得不来,他的时日已经不多。这里虽然没有失去的天涯镖,却有知道线索的人,这个人,就是桑榆。而昨天下午,他见的,是桑榆的店伙伴,带来的是桑榆的亲笔信,以及桑榆的贴身信物,桑家玉佩。信也只有几个字,万金酒楼桑榆,若知天涯镖,须寻弯刀堂。“
    有些时候,女人比男人有用,至少男人不能生孩子。江湖,江湖的女人,往往都比男人有用。决浮云很相信这点,所以他来了。
    “万金酒楼,看来江湖传闻不虚。”决浮云笑道。
    “江湖传闻不尽然都是真的。有人说名满天下的决爷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是做轿子,可惜现在却走了路,而且还走了一天。”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想必是桑榆无疑。
    “哈哈,不错。也许这一天,比我一年走的路还要多。不过,为了见一下传说中的花老板,再走一天也值了。”
   “决大侠身边美女如云,一个个天姿国色,见到我之后也许会让失望的。”
   “哈哈,桑老板过谦了。就凭这个声音,我就有点收了你的冲动。”
   “收我?那就要看看决爷的资本了。”
   “挑衅我?还是勾引我?鄙人的资本一向很厚,而定力一向很差。”
    决浮云进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错了。酒楼有人,十五个人,十五个名震江湖的人。而这十五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决浮云的仇人!喝不尽的敌人血,杀不尽的仇人头。
    决浮云看了一眼柜台里的桑榆,桑榆也望着他,她如果看着一个死人。
   “但愿决爷的资本真的那么厚。” 从这十五个人见到决浮云起,他已经注定是个死人,死人,是没有资本的。
    “血手屠夫张书云,笑和尚乾隆,白字书生柳无骨,嗜血千里柳木叶,花蝶蝴吴浅唱---”决浮云面色凝重,每走一步便念一个名字,十五个名字,十五步,决浮云来到一个空桌坐下了。
    桌上有酒,也有菜。决浮云很自觉的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是你传的信?”决浮云突然看向柜台里边的桑榆,桑榆没有说话,因为她不必要回答。
   “是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快要死了,而且死的会很难看。”白字书生柳无骨淡淡地道。
    决浮云又为自己倒了杯酒,倒得很慢。而整个酒楼也很静,只有倒洒水入杯的清脆声。
   “我十五岁初入江湖,十七岁进皇宫,护皇帝,二十三岁掌管京城六扇门,二十五岁掌管江南,至今二十八岁。经历大小战役数百场,我依然活到今天。”
   “过去再风光,也是过去,而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生又何喜?死又何悲?况且,就凭你们,还不够这个资格。”
   “这里是酒楼,不是战场。战场可以杀人,杀多少都可以,酒楼是卖酒的,死一个人生意都不会太好。除了这酒楼,任何地方都是战场。”
   “好,老板娘说的不错,这里是的确不应该杀人。”十五个人鱼贯而出。这里不适合杀人,什么地方适合呢?
    决浮云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随即一掌将桌子拍得五分五裂,人已破房顶而出。他不是要逃,他是想要收回点利息。决浮云一向都不肯吃亏。不肯吃亏的人被人耍了,当然要收回点利息。
   “你这个无赖,早知道我就在房顶上按装几把刀。” 桑榆只是想,所以,房顶无刀,即无刀,决大侠连头皮都没破一点。
    天色已暮,残阳如血。
    酒楼外,古道边。十五个人,十五个名震江湖的人,围成一个圈,而圈内,站着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快要被杀的男人。
    “你们一起来吧。”
    “你怀疑我们的枪杀不了人?”两道寒光,如同两条银蛇,一条飞向他的胸口,一条飞向他的头颅。这两个地方,无论哪一处,都能要一个人的命。白字书生柳无骨,嗜血千里柳木叶果然是杀人的行家。
    "柳家十三枪,刚柔并进,变化无常。但是,想要杀我,恐怕还不够。” 决浮云动了,不但躲开了这两枪,而且还抽出了他的软剑。一剑两枪,却没有实地接触。柳家兄弟的枪越舞越快,最后形成了一团光暮,将决浮云罩在里面。斜阳如血,光暮如血。
    “柳家枪花,的确不同凡响。”血手屠夫张书云吃了一惊。血手屠夫很少吃惊,能让血手屠夫吃惊的,那肯定是件大事。
    “唉,就算我碰到这两个煞星,胜算也仅在三七之数。他七,我三。” 笑和尚乾隆一向眼高于顶,从来都没有佩服过谁。不过这一次,终于见到了柳家枪的恐怖。恐怖,的确恐怖。
    观战的人如此,经战的人更是如此。决浮云只有苦笑。如果不是他身法灵活,他身上就会多了好几个窟窿。一个窟窿,就已经能让他永远地躺着。
    “五年前,你在恶虎山,杀了断魂剑木亭,而木亭就是我们的舅舅。这几年来,我们一直想找你报仇,只是你耳目众多,就算杀了你,我们也不能全身而退。今天,这个机会终于来了。今天,也是你的机期。”
    柳家兄弟的枪更快了,也更狠了。决浮云不再说话,也没有在进攻,只是在躲闪,是他没能力进攻,还是在等待机会?
    “唉,没想到不可一世的决浮云快要结束了。柳家兄弟,果然配合的天衣无缝。”天衣自是无缝,柳家兄弟不是天衣。不是天衣,自是有缝。对于他,缝,有一点就足够了。而此时,柳家兄弟终于漏出来缝。
    决浮云突然气势骤升,瞬间攻出了十三剑,身形也换了八种方位,从两个杆的封锁之间冲了出去。惨叫声中,一股血剑冲天而起,斜阳更红。静,静的可怕,静的让人窒息。
    柳家兄弟的枪停了下来,决浮云的剑也停了下来,成为了瞬间的永恒。白字书生柳无骨的银枪已然掉在了地上,硕大的头颅已滚落一旁,而身子依然立着。柳木叶的枪刺入了决浮云的胸口,决浮云的剑已脱手,也刺入了柳木叶的胸口。只不过,枪只刺入了二寸,而剑,却是贯胸而过!
    如果决浮云的剑不当飞刀扔出,那现在的他已经是死人了;如果柳木叶的枪再向前送两寸,那决浮云也死了。不过,现实是现实,不是如果。决浮云活了下来,柳氏兄弟却死了!
    决浮云以三处枪伤,换回了一条命。
   “没想到,柳氏十三枪还是敌不过决浮云的剑。必杀之技竟然如此的化解掉了,不过这代价有点太大了,也太冒险。” 血手屠夫张书云叹了一口气。
    “人生其实就是一场冒险,不敢冒险的人要么成了乞丐,要么成了死人。我即不是死人,也不是乞丐。如果刚才柳木叶早点投抢,那我早就是死人了。可惜,他不敢冒险。”
    “不错,的确不错。对于命,失枪又能算什么呢?好,很好,不过你没有了剑,又受了伤,如何能和我斗?” 血手屠夫张书云冷笑一声,人影一闪,已经向决浮云攻了十一剑。
   “老衲来助张兄一臂之力。”笑和尚乾隆挥动朴刀,也加入战圈。张书云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很是离谱。
    对于决浮云这种能活到现在的人,原本就很有本事,就算失去了剑。决浮云手中无剑,却有枪,银枪,柳木叶的银枪。
    一枝银枪左挡右杀,时矛时棍,柳家枪与之相比,也要逊色许多。张书云脸色铁青,笑和尚也很无奈。
    他们已经把决浮云的所有战,但他们却没想到决浮云还有气力,还如此的凶猛。
    面对着决浮云狂风暴雨般的攻击,张书云竟然笑了,淡淡地吐出四个字:“强弩之末。”
    决浮云也不答话,一枪紧接着一枪,一枪快似一枪。而张书云渐渐转为防守。
    对于柳氏兄弟,决浮云是猫;而对于决浮云,张书云变成了猫。对于人生,何人为猫,何人为鼠呢?决浮云的气势越来越弱,张书云的气势却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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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近东楼 + 10 + 100 必须赞一个1~~~~
花飞绿 + 20 + 100 很给力!
莫瑜 + 20 + 100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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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3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还不错。小酒辛苦了。{: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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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1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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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3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是长征前生,挥剑那是长征后世。我哭喊着找我师傅来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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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3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一篇“嗜血江湖”
    南宫天,唐玉荷,伍云飞,天机真人。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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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12-29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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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3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水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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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儿 发表于 2013-5-3 13:31
    清水山人?

    是我,我就是传说中的清水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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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甘蔗 发表于 2013-5-3 13:20
    好一篇“嗜血江湖”
    南宫天,唐玉荷,伍云飞,天机真人。
    呵呵

    我的同名小说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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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5-6-19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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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5-3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0:}酒酒这回自己没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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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5-29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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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3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嗑着瓜子慢赏,,看俺是怎么泡个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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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3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继续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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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19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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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5-3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3:}江湖啊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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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12-29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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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3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忘那杯酒 发表于 2013-5-3 14:09
    是我,我就是传说中的清水山人

    久闻大名,在17K拜读过大作{: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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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5-3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忘那杯酒 发表于 2013-5-3 14:09
    我的同名小说续的

    啥?你写的,居然是你写的!!
    二娘,我钓到一条大鱼。养水坛里,别让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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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莫瑜 发表于 2013-5-3 15:59
    欢迎酒弟光临水坛,好久不见,最近好吗?
    水坛水充足,你放心灌,支持你,加油

    姐姐好,我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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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指含香 发表于 2013-5-3 12:52
    写得还不错。小酒辛苦了。

    师姑好,你也有机会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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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甘蔗 发表于 2013-5-3 20:35
    啥?你写的,居然是你写的!!
    二娘,我钓到一条大鱼。养水坛里,别让跑了。

    我这水平不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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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4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忘那杯酒 发表于 2013-5-4 08:14
    师姑好,你也有机会出场

    小酒乖。师姑不急着出场。你不要太辛苦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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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莫瑜 发表于 2013-5-4 08:16
    好好灌,姐姐为你加油

    还有姐姐你,马上就要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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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5-29 15:23
  • 签到天数: 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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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4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编辑不了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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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月近东楼 发表于 2013-5-4 08:51
    为啥编辑不了字体

    不太清楚呀,我没玩过神马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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