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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唐宋联谊会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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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4-5-29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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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6-16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唐宋联谊会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唐宋文友联谊会(简称唐宋联谊会),是以广大诗词爱好者的共同志趣和热情为基石,以网络为载体的文化艺术社团组织,是全体会员的精神家园及诗词交流平台。
    第二条:为构建和谐社团,打造“唐宋驿站”文化品牌,提高执行力,增强凝聚力,促进社团平稳较快发展,特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联谊会的宗旨:弘扬中华文化,繁荣网络文学,扩大知识视野,丰富会员生活,提高诗词写作能力和书画鉴赏能力,讴歌时代,服务大众。
    第四条:唐宋联谊会的原则:团结互助,真诚奉献,文明和谐,平等博爱,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唐宋联谊会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组成。理事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六条:理事会的职权:
    1  制定、修改章程;
    2、研究制定唐宋联谊会发展规划;
    3、决定机构设置,组建QQ群,并决定管理人员的任免;
    4、筹备组织会员代表大会或年度峰会的召开;
    5、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考评奖惩事宜。
    第七条:会长的职权:
    1  全面主持唐宋联谊会工作;
    2  召集并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3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4  负责同有关部门和其他社团的联络和沟通;
    5  副会长根据各自分工协助会长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秘书长的职权:
    1  负责唐宋联谊会内部的日常事务;
    2  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3  制定考评方案,提出对各部门考评奖惩意见。
    4  副秘书长根据各自分工协助秘书长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唐宋联谊会下设唐宋驿站、策划外联部、编辑部、唐宋网络学院、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步调一致。
    第十条:唐宋驿站的职责:
    1  充分利用人脉优势,以地域或QQ群为基础发展会员,负责会员的信息登记、注册、建档等工作;
    2  会员的检查、考核、评定、奖惩等;
    3 与唐宋联谊会保持紧密联系,根据当地的风俗与政策, 策划活动方案,在当地扩大唐宋的知名度,推广唐宋论坛。
    4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第十一条:策划外联部的职责:
    1  保持与各驿站的及时沟通,指导各驿站开展各种文化交流活动
    2  纵合横联,与有影响力的媒体或团体建立广泛的联谊合作关系
    3  负责策划联谊会大型的交流活动。
    4  拓展唐宋联谊会生存空间,寻求商业合作,争取赞助,增加活动经费。
    第十二条:编辑部的职责:
    1、收集整理优秀稿件,点评推荐发表;
    2、论坛征文活动的稿件评审工作;
    3、编辑发行论坛网友优秀作品集。
    第十三条:唐宋网络学院:
    1  网站、论坛管理员、QQ群管理员等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2  影音软件、电脑网络等技术培训;
    3  诗词书画的常识培训;
    第十四条:财务部的职责:
    1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收支计划;
    2  积极筹措资金,增收节支,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收支项目清楚、公开、透明。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五条:成为本社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承认、拥护本会章程,接受本会管理;
    2  具有加入本会的主观意愿;
    3  热爱、崇尚诗歌艺术并积极从事诗词书画创作,具有一定的诗词书画创作能力与艺术鉴赏力。入会时需有能代表本人水平的诗词书画作品5件以上。
    第十六条:入会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由本会会员介绍,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驿站,由驿站站长考查接收,然后报唐宋联谊会存档备案。
    第十七条:本社会员实行实名制注册管理,入会时需提供本人相关的真实信息。
    第十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有发言权、表决权;
    2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有对唐宋联谊会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4  有对唐宋联谊会其他成员监督的权利;
    5  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及优惠权;
    6  有平等参加唐宋联谊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8  有在文学艺术创作等方面接受教育、培训、学习、提高的权利。
    第十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热爱唐宋联谊会,关心本会发展,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文明上网,自觉维护诗社合法权益和社会形象;
    3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唐宋联谊会统一管理;
    4  响应唐宋联谊会号召,积极参加各驿站组织的各类活动;
    5  团结互助,乐于奉献,立会为公,努力构建和谐的学习交流氛围;
    6  按时完成唐宋联谊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7  积极参加诗社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专题讲座,提高自身素质;
    8  积极推荐、发展新会员,为唐宋联谊会的发展尽职尽责。
    第二十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除名。
    1  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社会治安、传播封建迷信,甚至黄色淫秽等不良信息者;
    2  发布非法链接、恶意代码等信息,传播病毒,恶意刷屏,影响论坛正常运转者;
    3  发布商业广告经劝阻不改者;
    4  制造矛盾,拨弄是非,破坏团结,造成严重影响者;
    5  无故不听课,不做作业,长期不参加唐宋联谊会活动者;
    6  网络语言不文明,污言秽语,甚至侮辱、谩骂、人身攻击者;
    7  利用唐宋联谊会名义招摇撞骗,谋取私利,严重破坏唐宋联谊会形象者;
    8  本人自愿退出者。
    第四章  财务
    第二十一条:财务工作宗旨:量入而出,合理使用,增收节支,廉洁奉公,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唐宋联谊会经费来源:
    1  会员会费;(会员制待条件成熟时再启动)
    2、团体及个人的赞助和捐赠;
    3、在业务范围内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唐宋联谊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配备专职财会人员,收支账目清楚、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唐宋联谊会筹备小组

    欢迎大家积极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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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4-5-1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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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6-16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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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29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战兄多劳{: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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