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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请斑竹挂几日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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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7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不会诗词,所以只好在一些比较欣赏的作品后发表一下自己的浅薄之见~~可是即使这样,这几天却有很多不同的人给我短讯息恶语相向啊~~呵呵~我不知所以然啊~难道从没发过诗词,只做潜水员,也是沽名钓誉之徒吗?我希望大家想和我交流就应该像喵妹妹,我们大家可以互相讨论学习~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一通大棒打死啊~~呵呵!!耽误大家时间~(请管理员适时删除),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7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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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气愤了!君可去站务投诉并保留证据。祝君好心情!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30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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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9-7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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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破月寻人的点评是诗韵一道亮丽的风景,竹子受益颇多~~~~
    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望开心.   
    按照版规此贴转站务,在那里大家一样看得到的,无法按窗破兄意见挂在诗韵,望谅!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30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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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9-7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请斑竹挂几日删~谢谢

    ***** 版主模式 *****

    该贴子是管理员从<a href=forums.cgi?forum=5>【诗韵论坛】</a>转移过来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7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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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破月寻人君,何不把短信内容也发到这里来,也让我们大家见识见识都是怎么说的?好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7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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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嘴生在人家身上,管他呢,做自己的,让别人去说吧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5-18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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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9-8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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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引用由窗破月寻人2007/09/07 13:30 发表的内容:
       本人不会诗词,所以只好在一些比较欣赏的作品后发表一下自己的浅薄之见~~可是即使这样,这几天却有很多不同的人给我短讯息恶语相向啊~~呵呵~我不知所以然啊~难道从没发过诗词,只做潜水员,也是沽名钓誉之徒吗?我希望大家想和我交流就应该像喵妹妹,我们大家可以互相讨论学习~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一通大棒打死啊~~呵呵!!耽误大家时间~(请管理员适时删除),谢谢!!
    窗破君, 十二一向覺得惡言相向大無必要,也不可取.  有事說事便是.
    但這一次, 雖然不知道其他人到底在給你的短信裏如何"一通大棒",雖不贊成, 也必須說一句: "實屬事出有因."
    又, 窗破君你誤會了, 十二寫信給你是警告, 不是"交流"或"互相討論學習".
    下面引用由箫女2007/09/07 17:23 发表的内容:
    窗破月寻人君,何不把短信内容也发到这里来,也让我们大家见识见识都是怎么说的?好吗?
    十二既沒能力也無意願把其他人的私信公佈於眾.  也不會在沒有得到窗破君的同意之前把他給我的回信公告於人.  好在, 我自己寫的字, 還是不犯他人隱私的.
    簫女君請閱:
    [唐诗宋词]论坛中飛廉的短信息发件箱导出内容
    (导出时间:Fri Sep  7 12:55:00 2007)
    ----------------------------------------
    [收发对象]:窗破月寻人
    [收发时间]:2007/09/05 20:30
    [短信标题]:窗破君夜安
    [短信内容]:窗破君好,
    首先, 喵想很認真的感謝你長久以來一直很關心我. 常常點評我的貼子. 於晦澀一路, 喵正在努力. 希望以後會更好. 謝謝窗破君一路支持鼓勵. 喵揖.
    再來, 喵想很嚴肅的勸告窗破君, 詩韻發貼從來都講原創. 那回貼的, 更該是"原創". 用自己的文字說自己的心思感想, 才是對風人,對自己的尊重. 窗破君的回貼字語何處得之, 相信你比我更清楚. 喵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對詩詞作者, 對文字原創, 更是對窗破君你自己的不夠尊重. 話重了, 但, 喵覺得這真是很嚴肅的問題. 希望窗破君可以靜下心來想想. 好嗎?
    喵真的很希望窗破君可以用自己的語言來評大家的貼. 喵相信, 詩韻大家也是這麼希望的. 若喵有甚言語不當, 請窗破君海涵了. 再揖.
    祝 順安.
    如果因十二措辭不當, 讓人不甚了解的話, 十二道歉之餘, 再試一遍:
    窗破月尋人, 不要再剽竊了.  詩韻不接受這種行為.

    最後, 雖然窗破君已經明確告訴過十二你"問心無愧"了.  十二卻還是要多此一舉, 廢話了: "欲人不知, 莫若不為."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8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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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引用由凤十二2007/09/08 08:02 发表的内容:
    十二既沒能力也無意願把其他人的私信公佈於眾.  也不會在沒有得到窗破君的同意之前把他給我的回信公告於人.  好在, 我自己寫的字, 還是不犯他人隱私的.
    簫女君請閱:
    凤十二斑斑你理解错了,我这是再回窗破月寻人的帖子,因为他在帖子里说收到的是 “这几天却有很多不同的人给我短讯息恶语相向啊~~”短信,联想到上几天的移花接木追帐事件,我以为又是类似的攻击,如果是那样的话我觉得拿出来晒晒也无妨,我可没有要你公布短信的意思,而且我更不知道这是你们之间发生的事情,因为我没给任何人发过短信,也没收到过任何的短信。我所有的话语和意见都在帖子里,我喜欢有话直说,把事摆在桌面上。
    如果言语有得罪处,请凉,以后也不会再介入这样的纷争和帖子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9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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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楼主是投诉,请把证据发上来。。。。。。。我们会处理答复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9-10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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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破月尋人, 不要再剽竊了.  詩韻不接受這種行為"-----你的言辞可真是犀利啊!!呵呵~~既然这样~我也不能不说了~~其实在我给你短信的时候就已经说明白了~~我给你的评语其实是张炎给吴文英的词下的评论~~"梦窗词,如七宝楼台,眩人眼目,碎拆则不成片段,乍看眩目,再寻索然"其实这评语用在你的身上再恰当不过~当然梦窗乃南宋大家~~他的词"丽而则,幽邃绵密,笔端幽艳",从这点看你也根本和他不在一个档次之上!!你既然说不是讨论学习,而是警告我~所以我也就不忌讳什么了~~
        我之所以把评吴文英的话用在你的身上~其实用意就是这样~~大家也可以把她的词作和这些评语结合的看一下~~其实本没有是非可辩~~我的本意其实就是想让你改变一下自己的风格~~所作之词纯粹是无病呻吟,不知所云~~难道在这个论坛里混个脸熟~~就会在里面发嗔发嗲~~就可以做个副斑竹???????至于剽窃一说,前人咏草皆言王孙;赞柳则说章台,此乃一贯沿袭之路~也是剽窃吗?
       
       好啦~~尊贵的"斑竹"大人~我不用你在警告了~我主动离开~好不好?呵呵~~只是你这"领导"做的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啊!作诗纯粹是华丽堆砌,不知所云;回评扭捏作态,令人生厌!!!好了~~我的评语到此结束~~你可以删除啊~你是领导嘛~~~哈哈!!!!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1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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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这个诗版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9-10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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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连喵也卷进去了?大家都是诗友,没必要太过敏感,大家度量大点吗?希望大家的言论仅限于诗词评论好吗?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5-18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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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9-10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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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楼主是投诉,请把证据发上来。。。。。。。我们会处理答复的。"
    借站長的話.
    窗破君, 你如果真的要投訴的話, 就提供證據吧.  
    若要評理, 我們各自用證據說話應該就綽綽有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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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9-10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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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爱上了诗词就请维护她的美丽,这美丽不但在诗、词、评论中,更在每个人的灵魂深处,请尊重自己、尊重别人,也请尊重前人的智慧。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9-10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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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破君, 你如果真的要投訴的話, 就提供證據吧.  
    若要評理, 我們各自用證據說話應該就綽綽有餘了.-----我不需要和你评理~~因为和你这样的人根本评不出理的~你也不用再向谁去提供什么所谓的证据了,我都说了~我给你的那段评语就是张炎<<词论>>中给吴文英的评语~~所以就算是"剽窃"吧!!至于为什么引这段评语~我是顾及到你是女的,给你留一点面子~~没想到你心机之深,言辞之利,实在是出乎我的预料啊!!厉害!!!着实的厉害~~我想你不用再写诗词了~写来写去~也是云山雾罩,惺惺作呕之态~~是不是偶像剧看多了??别写啦~~去研究36计和诸葛亮,刘伯温他们去吧~~你在这方面应该是很有天赋的啊~~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3-9-9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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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9-11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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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投诉,请楼主就你的投诉提交证据,而不是说一些与投诉无关的话。
    既然楼主没有提交证据,此帖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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