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小妮儿的一篇简简单单的午间日记,且不说,字迹是否工整,语言是否精炼。也不说,是否得到老师表扬或批评。只说说其中的一句话吧:“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 晚饭间,小妮儿眉飞色舞地聊着这篇日记的前后故事。 我插话道:“你为什么要用那个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 她说:”就是想形容老师忽然公布我的名字,显得事情来得很迅速很突然。” “那也不能加上‘盗铃’啊!” “是啊,我也很不明白,我只知道‘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也知道‘掩耳盗铃’,就是不知道它俩怎么会关联在一起。” “啊?你不知道这句话是怎么来的吗?你不会以为是偷铃铛时遭雷劈了吧,哈哈。” “怎么会?难道还有故事?” “据我所知,那是一个足球节目直播,解说员说秃噜嘴了,‘掩耳’后边顺口加上了 ‘盗铃’。” “居然这样?” “那你为什么要这样用呢?作文里,这样用是不规范的,严格地说,算是错误。” “我怎么知道。从小我接触的就是这样连在一起的,也没有人和我解释它的含义,我就一直这么别别扭扭地凑合用了。” 天哪,我确实没给小妮儿解释过,也没特意教过她怎么用。我以为网络间、电视里常用语,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或者时间久了见得多了自然而然就会用了。甚至,我觉得这根本不用教。看来,这仅仅是我以为而已。对于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而言,好多东西不是无师自通的。然而,我就是那么任由她“无师自通”去。在教育孩子上,我真是个懒惰的妈妈。 自打怀孕,我就没做过胎教(尽管我自己有一定的文化层次,也知道要优质教育,说白了就是一个字“懒”!),只读过一本诗集一本散文,因为我喜欢。小妮儿出生后,也没特意教她说话,甚至连走路都是她自己扶着墙和电视柜练会的。 小的时候,她喜欢看一些动画片,就选择一些比较有意思的节目给她看。五岁多的那个劳动节,她爸和朋友几家约着自驾去青岛。高速路两侧有很多广告牌,她一路走一路念着上面的字。我和朋友都很吃惊她怎么会认识那么多字!她说跟电视学的,看字幕学会的。这算不算是天才?起码是一种天赋吧,我当时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不过,后来发现,小妮儿认的字,以词组形式出现的居多。也就是说,那些常用词组出现了,不管放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她都认识。如果把那些词拆开了用,有一些她就不认识。这,就是无师自通的结果吧。 扯得有点远。 这几天有朋友分享了今日头条转发的《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次和慎用词(最新修订)》,对各类语汇加以规范,虽然我们不是媒体,也不用写领导发言稿,什么词语可以用,什么场合可以用,我们还是要了解一下的。有那么一句话“存在即合理”,合理不合理,要看在什么地方。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新新词类”,我们不能规避,也不能照本宣科,在一些正式场合和纯洁如白纸的孩子面前,我们还是应该严肃起来。丰富孩子们的语言是好事,起码要做到让他们“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 2019年3月1日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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