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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3-31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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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仄起首句不押韵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韵)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韵)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韵)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韵)

中第四句 “仄仄仄平平(韵)”
----------------
按末尾字不算的规定不是犯了孤平了吗?
这不就是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么?自己的规定给自己出难题!?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5-18 20:57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4-3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这个

    平仄之律实在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
    建议看一下:
    宋 方虚谷【瀛奎律髓】
    清 董文涣【声调四谱】
    看通透了若还有这般疑问,再提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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