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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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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7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荆轲,史书中只有《战国策·燕策三》有记载。然而在荆轲出生的那个年代,确实英雄辈出。
那时候就已经有了“乱世出英雄”这句话,荆轲从小就懂得这句话的意思,是他大哥教他的。荆轲很小的时候就把这句话当作口头禅挂在嘴边,致使他和其他小伙伴玩的时候显得有些卓尔不群。于是荆轲隔壁饭店老板的儿子,很看不惯荆轲,找了个机会把荆轲揍了一顿。从此以后荆轲就不敢笑,因为只要他一笑,门牙部分露出来的黑洞就显得滑稽。并且以后每当荆轲说他的口头禅,都会说成“乱世吃英雄”,有一种很悲凉的感觉。这让隔壁那个坏小子很满意,因为他眼睁睁看着两颗大门牙从荆轲嘴里跑到粪坑中。
好多年后隔壁的老板变得很有名气,他叫吕不韦;他的儿子不知道那时候叫什么,反正以后改了名叫赢政。我们也叫他赢政吧。
那个时候人们的观念还很陈旧,“商人”在他们眼中还是一种很低下的职位。所以作为一个商人,无论多么有钱,都会被看成我们现在所说的“暴发户”,也就是没文化。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先秦时期人们的价值观还是很纯洁公正的。尽管吕不韦是当时中国五百强之首,富可敌国,但他也背着沉重的思想包袱——他不想一辈子只做一个有钱没地位的商人。
同样的状况出现在荆轲身上。荆轲从小就不喜欢读书,但荆轲的哥哥是个有志青年。所以他们的亲戚朋友总是笑着比较两兄弟,先说哥哥很懂事有文化以后肯定能做个大官,然后哭丧着脸看着荆轲说,学一门手艺吧,以后给人家做个门客。所以荆轲的内心也一直很自卑,加上那一次挨赢政的打,让他做出了一个改变了他人生的决定——他要当剑客。
如果放到现在,有个人说他要当剑客,那么我们会认为他武侠小说看多了走火入魔,并没有什么深刻的褒贬。而在当时那个“乱世”,剑客多的就像荆轲两只小脏手上的黑毛,一个人说要当剑客,那么和说他要一辈子碌碌无为最后死在刀剑之下没什么两样,会让人很看不起。事实上,当时的剑客已经将中国传统武术发扬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且第一次出现了“死士”这个全新的职业,极大的推动了历史事件的发生。其实“死士”就是剑客,就是拜作人家门客并随时准备拼命的“剑客”。
荆轲当剑客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把剑。我们都知道在公元前227年,荆轲刺秦王时用的匕首是燕太子丹化百金向徐夫人购买的;而荆轲刚刚做太子丹门客使用的也只是一把木剑。令我很不解的是,荆轲在刚开始练剑时居然用一把青铜剑,而且相当锋利。这件故事有很多版本,其一就是荆轲偷了吕不韦的剑。那天荆轲又被赢政嘲笑了一番,心里愤愤不平,越想越生气,为什么赢政可以和小红妹妹开玩笑,他堂堂荆轲就不能看小红妹妹一眼?这确实是个不平等的世界。荆轲很郁闷的走到吕不韦的饭店门前,向里面望去,他看到在饭店最深处挂着一把青铜剑,反射着太阳光异常夺目。荆轲小小的脑袋里就有了犯罪的念头,他想复仇,顺便成全自己当剑客的梦想。想到这里,荆轲开始了大胆的尝试。他先跑到大堂里和食客们打招呼,大家看到这个脏兮兮的小破孩儿都以为是乞丐,就没理会,新来的大堂经理还给了他两块糖让他赶紧走。于是荆轲磨磨蹭蹭来到了墙根,一用力滑了个跟头,身上全是泥的衣服就裹住了那把青铜剑,而且在剑掉下来的时候还没有声响,因为那把剑捅到了荆轲的大腿上。荆轲就这样若无其事的用衣服遮住插在自己大腿上的青铜剑,走出了饭店。
所以在以后,荆轲一直是一瘸一拐的,难怪后来太子丹不太相信他能刺秦,而事实也是如此,如果荆轲的腿没有毛病,也许他就能把那个曾经打过他的牛逼哄哄的赢政杀掉。可是换个角度,假若荆轲的腿没毛病,也就意味着没有偷剑这一码事,荆轲刚开始练剑用的只是木剑,那么日后荆轲的剑术也不会很厉害了,更谈不上刺杀秦王。
事实证明,吕不韦是天下第一的聪明人,他不仅让自己成为秦国国父,还在丢剑之后很快查出是荆轲偷走了宝剑。但他没有向荆轲索还,他似乎已经看到了,在那个幼小的身躯中潜藏着多大的威力。
荆轲就是这样的小破孩儿,在他没出名之前,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个不可救药的小流氓。荆轲那种一瘸一拐的样子令大家觉得很奇怪,可荆轲就是什么也不说,他哥哥逼他读书他也不说。这件事只有吕不韦和荆轲两个人知道真相。吕不韦之所以不捅出来,因为他认为荆轲是块材料,以后能用得上,他甚至想过让荆轲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不过幸好一个人的出现打乱了吕不韦的计划,没让吕不韦在自己家里养一个刺客。这个人叫子楚。
子楚就是被吕不韦认为“奇货可居”的那个人。这一段历史故事想必大家都知道,我就不再赘述。后来赢政当了皇帝,荆轲也成了太子丹的门客,而且待遇还不错。
当上了太子丹的门客后,荆轲更加无所事事,每天有吃有喝有美女。他唯一的爱好就是舞剑。那时太子丹有很多侍女,侍女们都很喜欢看热闹,因为她们一辈子也没出过门。于是每当荆轲开始舞剑,侍女们就蜂拥着围成一圈,手里准备着酒和零食。荆轲把剑冲天一指,侍女们开始尖叫,声音就像是踩了鸡脖子,不过那时候的审美观和现在也有很大不同,荆轲就认为那种尖叫声是天下最美妙的声音,况且在侍女们尖叫后,她们会把太子丹宴请宾客剩下来的酒和零食扔给荆轲。这时候荆轲有酒助兴,嘴里还嚼着蜜饯,就一遍又一遍的舞他那套剑法,“长剑指天”的动作频率相当高,这样荆轲就能得到更多的尖叫、更多的酒、更多的零食。而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荆轲的肩膀出了点小毛病,一举起右手就很疼,而且治不好。不过这已经成为荆轲剑法的一大特色,无论什么招式,只要使完,就一定会有一个“长剑指天”的动作。例如有一个动作荆轲的长剑应该向下直刺,就像在战场上杀人一样,但是这个动作和“长剑指天”连在一起,就显得非常婀娜。所以侍女们总是叽叽喳喳的谈论荆轲有多么帅。我不知道那时候评论美男子有什么标准,反正日后的中国舞蹈中,荆轲的这一标志性动作就被广泛地吸纳进去。这意思就是说,荆轲还为中国民族舞蹈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尽管他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大老爷们儿。
后来荆轲就毛遂自荐要去刺秦了。太子丹首先也有很多能人,所以那天当他看到荆轲跪下请求刺秦时,他第一反应就是——喷饭。在荆轲向太子丹请愿时,太子丹正在吃早饭,荆轲说他想刺杀秦王,希望太子丹能把重任交给他,而且他需要锋利淬毒的匕首和樊於期的人头。我们都可以想象,太子丹正在吃早饭,忽然一个少了两颗门牙的门客一瘸一拐的走到他面前,咕咚拜倒,说要刺秦,并举起右手呲牙咧嘴的向他起誓,还讨要珍贵的匕首和人头。这、这、这简直就像是小丑的闹剧。太子丹的一口稀饭还没咽下去,一半喷了出来,一半卡在嗓子里慢慢往下流,太子丹难受得直掉眼泪。不过荆轲的大脑很简单,他看到太子丹喷饭以为他震惊,看到太子丹流泪以为他感动。其实都不是的,太子丹只不过觉得自己手下什么能人都有,为什么非要派一个残疾人去当刺客?他只是觉得可笑而已。这件事情再次教育我们,只看事物的表面永远是欺骗自己的愚蠢行为。
但后来太子丹还是答应了,因为荆轲对他唱了一首歌。那时候人们很流行用唱歌来表达自己的想法,上街买菜要唱“今年收成好,菜价不能高”,想搞对象要唱“为什么要一个人孤孤单单,两情相悦不能缠绵”,和现在的流行歌曲大同小异,但在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荆轲唱的是他自己没事时写的一首歌,现在无从考证歌曲的内容,只能判断荆轲摆出了中国从古到今各位名剑客的优秀品质和他们的所作所为,并且搬出了太子丹的老子和家仇国恨,最后嚼烂了自己的腮帮子吐了一口血,使太子丹的心灵受到极大震动。荆轲就这样遂愿了,他小小的眼睛里全是当年坏小子赢政瑟瑟发抖的样子。他觉得他一生第一次像一个男人。
其后的内容又不用我再说了,荆轲唱完另一首他的作品《易水歌》,就带着身体很强健的秦武阳痛痛快快的刺秦去了。这有一个细节史书中没有记载,就是在荆轲刺杀开始前的一瞬间,赢政认出了荆轲,他看到荆轲长满黑毛的双手,忽然想起自己以前有一个小伙伴也是这样手上有黑毛,在荆轲展开地图的时候,赢政一直在回忆那个人是谁,“图穷匕见”时,他终于想到了那个小脏手上有黑毛的就是挨过他打的荆轲。于是赢政一下子起了戒备之心,在荆轲掏出匕首的前一刻,就向后一蹦,所以只被荆轲抓住袖子。这标志着荆轲此次行动的失败。历史上就是有这么多偶然,成败全在这些偶然中诞生。
荆轲就这样死了。我始终没有考证到那把青铜剑后来是如何丢失的,不过我有个朋友,他家里就有这样一把不知从哪辈子就开始传的青铜剑,现在卖给了一个香港的古董商,只卖了三万块钱。
注:◎本故事纯属虚构,绝无相似可能,如有雷同,当属抄袭。
◎为了小说创作需要,我将赢政的出生提前了,他本该是子楚当上秦国国君后由赵姬所生,实为吕不韦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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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7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荆轲野史

不明白,不知要喻谁,或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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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7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荆轲野史

有点长啊!小妹的原创,模仿王晓波风格。记得当初看王晓波的书时笑得前仰后合,基本忘了自己个淑女。现在模仿一篇,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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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8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荆轲野史

哈哈,我很欣赏你的风格,也喜欢你笔下油然而生的才气.继续努力啊,希望看见你的其他文字,可以把正史写得如此调侃,不是常人所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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