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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梦绕英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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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6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逢乱世,活下去很难,即便是象我这样的人。
  这么说,是因为我很有本事,或者说曾经很有本事。但即使如此,我也必须隐姓埋名,在自己的小酒馆里逃避世事。
  “我看你这人很眼熟,我一定在什么地方见过你。”一个全副武装的将官用马鞭指着我。
  是日,大雪飘临,天地间一片银装素裹。很小的酒馆里挤满了避雪的路人,但很快被一群过路的兵士赶了出去。他们把羊皮毡子堵住门窗,外面的风雪呼啸声和哆嗦哀嚎声被隔在外面了。
  我漫不经心地用火钳拨弄着炭火,回答,“将军你错了,也许你认识我,但我不认识你。”
  我这人就喜欢喝酒,喝完酒后什么事情都忘得一干二净。进入冬天后,我总是早上喝酒,黄昏时清醒。
  这个时候恰是太阳落下的时候,余晖透过山峰的间隙照来,雪地出现耀眼的反光。
  搜!他们开始动手搜查我的酒馆,很多坛坛罐罐摔碎的声音传来。我蹲在门外面,盯住一个囚车里的老人看。囚车上一个“死”字触目惊心。很多士卒守着他。他伸出颤巍巍的手,酒!来点酒行吗?雪落在他苍白的头发上。一只狗拼命地吠叫。一个士卒正在抹眼泪。
  我走到他身边,把一坛酒凑在他口边。他一口气喝了半坛。
  他说,“我认识你,你是十年前我的下属,五年前的南阳大帅。”
  我把剩下的半坛酒继续灌给他喝。
  什么也没搜到,将官带着押解队伍沿着雪地远去,地上一连串凌乱的脚印和车辙印。我扶着挂酒旗的杆子目送离去,忽然觉得有些激动。旗杆滚烫滚烫,象涌动的铁水。我想起来,这是我的兵器,一枝丈八长的亮银枪。
  我最终还是没有追出去。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他选择取义成仁,我选择苟且偷生。他的名节有人传唱,人却死了。我的名字为人淡忘,但却活得好好的。无所谓对错。
  冬天,我总是一晚上都醒着,寒气把一切都变成灰色。背上的旧年伤疤在冷峭的床板上隐隐作疼。我忽然一跃而起,跑到屋外,抱着枪杆大吼。回声从四面八方返来。夜色象一张弥漫的罗网。
  时世愈加混乱。到处都是战祸,到处都是兵匪,到处都是逃难的饥民。昨天,在我的小酒馆门前,又发生了一场血腥的大厮杀。
  原来是两群山贼窜到村里来抢吃的东西。他们在村口发生了火并,刀来枪往,血色横飞,哀号声嘶心裂肺。官兵很快闻讯赶来,镇压了这些山贼,点起两堆火,把为首的两个人烧死,把其余的人用绳子拴成一串带走。然后,官兵开始洗劫整个村落,纵火焚烧民舍,牵走牛羊,掠走一切值钱的东西。接下来,村口又涌进一群马队,都是一些全副武装的响马,他们嘶吼着把官兵砍瓜切菜般杀死,把官兵掠走的东西全部扔在地上,把山贼仍然用绳子拴着带走。
  响马的马队走过我的小酒馆时,为首的一个黑脸家伙甩给我一锭银子,对我说,“店家来点酒,犒劳犒劳俺的弟兄。俺们打个尖歇个脚。”
  响马喝了很多酒才不慌不忙地离去。看得出来,他们是存心等着前来缉拿的捕快或官兵。直到夕阳西下,他们才呼啸着离去,留下马蹄清脆的回声,象鼓点一样,应和着他们的嘶喊。
  “有鹰犬到来,就称是俺混世魔王干的。俺在瓦岗寨等着。”
  后来,那个被称为混世魔王的响马首领经常光顾我的小酒馆。
  这个长期下雪的冬天终于迎来一个月夜。我第一次安详地睡着了,只不过很快做了梦。在刀枪呐喊声中惊醒,我想起,这天是家破人亡的祭日。
  第二天,我在酒馆门上写了“盘店三日”,到村东王员外家借了一匹快马,把旗杆拎上,往南边而去。三日后我准时回来,带着一条受伤的腿,发现混世魔王在酒馆里已经烂醉如泥。
  混世魔王:“老兄,俺看得出你是一条汉子。要不,跟俺打江山去,吃穿不愁,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岂不快哉。”……
  混世魔王:“老兄,有什么事别闷在心里。说出来,兄弟我帮你解决了。你不说?那就喝酒,把那疙瘩给化了去。“……
  混世魔王:“老兄,我都来那么多次了。你连句鸟话都不说,还够意思么?奶奶的,你干的是他妈哪门子生意?“……
  混世魔王:“老兄,我越看你越象个娘们。要不,是个宫里的太监。你能娶到老婆才稀奇!”
  他倒下去的时候,眼睛大睁着。他不会想到我扇了他一记耳光,他很狼狈地站起来,然后我连续扇他十八记耳光,直到把他逼出门外。
  他匆匆上马,还回头喊话,“好汉,有种留下姓名来。”……
  过了惊蛰过后,一向冷清的酒馆忽然变得热闹起来,每天都坐满了人。我搬一张条凳坐在门侧。店小二伍保吆喝着招呼。有的酒客神色慌张,顾盼低语;有的举止豪迈,高声说笑;有的面目严肃,阴沉默然。
  “当今皇帝荒淫骄奢,朝纲废弛,大隋朝气数怕是尽了。”
  “征发民夫挖运河,连年征战,苛捐杂税,酷刑暴政,真是个民不聊生,水深火热。”
  “还有官府昏暗,兵匪不分,鱼肉乡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也难怪处处皆有揭竿者,人人皆有落草心。”
  “当今世道不明,路人都在传说,真命天子将起于草本,救百姓于水火。这十八路反王,六十四路烟尘,不知哪方可得了这江山?”
  “听说以前的南阳大帅伍云召也反了。有人打着他的旗号公开招兵买马。”
  “这伍云召不是大隋的柱子吗?而且还是无敌大将军宇文成都的妹夫,怎么说反也反了?”
  春雨淅沥着下个不停。屋檐水积成小溪,横穿驿路。屋里的东西都发霉了。这个时节的酒,味道很苦。到了春天的时候,我很少喝酒,一是因为酒苦,二是因为我要保持清醒。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有两个人来看我。这两个人是我在世界上唯一的两个朋友。
  可是,今年他们都没有出现。一直等到春雨停歇,丽日高照,驿路上仍没有出现他们的影子。我又开始喝酒。我决定出发去寻找他们,顺便打听一件事情。
  第一个人名叫雄阔海。因为他曾经赤手空拳打死两只老虎,被人称为“伏虎天王”。他是一个独行侠,来无影去无踪,寻找起来最是困难。但我径直奔开凿运河的所在地——相州而去。我知道,在那里一定可以找到他。
  因为那里发生了一件轰动的事情。
  钦令大隋朝开河总管麻叔谋,人称“谋皮虎”,作恶多端。他受命开凿洛阳至扬州间运河,所到之处,将当地青壮统统征用,鞭刑督工,动辄挞杀,就是酷暑寒冬也不停歇。一路上死了很多人。而且这“谋皮虎”生性怪戾,好吃婴儿肉,命手下四处偷来烹煮食用。中原沿河一带婴儿,几乎要被他吃光了。
  民怨沸腾之极,人人都想生啖“谋皮虎”之肉。可惜这人武功很高,不少刺客反而白送了性命。但多行不义,天必惩之,“谋皮虎”终于死在一位壮士手上。
  根据酒客的传言,壮士是光明磊落地动手的。正午,相州闹市区,熙来攘往的人群。忽然西边传来一声,“谋皮虎来了!”大街上立刻乱成一团糟,惊呼声、叫喊声、啼哭声,街边的桌子、椅子、摊子、担子哐啷啷纷纷垮塌,片刻间人影全无,只留下“谋皮虎”得意洋洋地率领他的爪牙,昂首阔步。
  但东边,沿着空落落的大街,有一个人径直迎上来,戴着宽大的斗笠,冷冷地说,“害民贼!你的死期到了!”
  “谋皮虎”一愣,只见一个大石凳劈面飞来,急忙运气用手抱住。就在换气的一瞬,那个勇士飞身跃起,一根熟铜棍以千钧之势砸向“谋皮虎”的脑门。据远远躲在门窗里窥视的行人说,他们当时都听到一声焦雷般的巨响,还有一头野兽断气时的哀号声,“谋皮虎”的脑浆都被打了出来。那些爪牙被这天神般的一击吓破了胆,纷纷抱头鼠窜。
  这名勇士不慌不忙,然后沿着街继续走,就象什么事也没发生过。直到他消失在街西口,所有人才从梦中惊醒过来,随即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但整个过程他的脸一直蒙在斗笠的阴影中,没有人识得他。
  我在相州城外的通缉令上见到了他的画像,红脸黄须,面目凶恶。我已经很长时间没看见他了,所以难免愣了愣。守值的士兵立刻揪住了我,问,“你认识他么?”
  “怎么不认识?他是我的兄弟,从小一起长大的。”
  士兵看看画上的人,又看了看我,哈哈大笑,其中一个朝我踢一脚,“快滚,老子没闲工夫和你扯淡。”
  他叫伍天锡,我要找的另一个人,没想到在通缉令上见到了。怪不得他没办法来看我。原来他已经落草了,在一个名叫陀螺寨的地方。
  通缉令上赫然写着他的罪状:六月六日,纠合同党,明火持仗,于四明山抢劫平南王岁贡,杀死差官。后蚁聚凶徒,陷陀螺寨,拔石家庄,阻断河南河北交通要塞。
  平南王指的就是宇文成都,号称无敌大将军的那位,因为剿平了南阳兵变,被封为平南王。自己的岁贡被劫,焉能善罢甘休?看来他有麻烦了。朋友有难,我当然应该两肋插刀。
  所以我没有进城,转道往北方而去。
  我这次难得的出游以失败告终。陀螺寨已经被打破了,只剩下一些残垣断柱和焚烧后的灰烬,我在空荡荡的寨子里没有见到任何活的东西,除了几只偶尔掠过的乌鸦。
  我想起了五年前被毁灭的南阳城,同样有几只乌鸦偶尔掠过。
  回到小酒馆后,一直很郁闷,病了一场。春去暑来,转眼到了夏季,酒馆门外几棵大柳树,挂满了绿荫。我就把几张桌椅搬到树下,坐在那里喝酒,一边注视着过往的行人。
  有两个商队,一前一后到了我的酒馆打尖。前面一个商队都是载满布袋的木车,推车的人、拉车的驴纷纷散在树林里休息,为首的一个青脸大汉带几个佩刀的随从走进酒馆里,围坐一张桌子。
  “店家,快拿酒来!”……
  另外一个商队也到达了酒馆门外,立刻传来马嘶响鼻声和浓烈的马汗味。是一群贩马的商人。少说也有三四十匹马,都是高背硬蹄的突厥好马。他们见屋内已有人,就围坐在柳荫下,坐在首席的是一个年轻人。马匹就拴在树上。
  “店家,只上菜,不要酒!”……
  我正在端详一匹板栗色的马,在马群中昂首嘶喊。奇怪的是,马尾特别长,却象钢针一样硬。我问马贩子,“这匹马有名字吗?”
  “有,就叫落云驹。”忽然,一种莫名的恐惧感涌到我的心里,使我激灵一下。我仿佛看见这匹马是魔鬼的化身。
  屋内却传出不和谐的声音,呸呸,呕吐,斥骂。“店家,这是什么劳什子酒?味道这样怪?”
  咸的。我抓起碗,在另一坛酒里舀起,还是咸的。我知道,酒变咸,就会被当成血。我盯着他们的眼睛,还有他们的刀。眼睛和刀都闪着光,燃烧着杀戮的欲望。
  屋外,有惊呼和咆哮传来,“我们的马呢?”我跑出,钢针尾的马仍在安详地吃草。“不是还在吗?”“只剩这一匹了,别的马都凭空消失了!”
  “对于我来说,世界只有这一匹马。”
  “一定是你这贼店家捣鬼,赔我们的马来!”他们把桌案掀翻,每个人从自己的长马靴里抽出一把刀,年轻人手里拿起了两把短戟。我清楚地看到,戟身上挂了两块染红的绸布。
  后面是闪着光的眼睛和刀,前面是染红的绸布,看来有麻烦的人应该是我。
  五年前的南阳,我同样被刀刃的海洋包围。手下的士卒纷纷倒在血泊中。是一个明朗的月夜,我看见鏖战的双方象麦田里的麦子东倒西歪。我象孤独的狼发出绝望的呼啸声。一个高大的背影挡住了我的去路,他的玄黑色披风在夜风中象飘拂的旗帜。
  “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一定要回答。”
  他没有问我为什么要背叛朝廷,也没有问我为什么不抓住许多机会暗杀他。
  “你为什么不把她当做人质,以换取自己的活命?”
  “活命真的很重要吗?你今天杀了我,明天有更厉害的高手会杀了你。我和你不同的是,她在我这里,是我的心,我的胆,在你那里,却是你的刀,你的盾。”
  “我问你,她到底在哪里?”
  “已经死了。”片刻之前,他的凤翅镏金铛刺向我的第一招,她替我挡了,用的是她未着铠甲的身体。他惊天动地的大吼随着一抖,鲜血飞溅,点点梅花洒在月光下。泪,原来是这样的痛苦和悲哀。
  “你说什么?你说什么!”他的披风抖动,象怒风拂过的海水。“我亲手杀了她?”
  凤翅镏金铛再度刺来,我拼死用银枪接住,虎口流血。再刺,再接住,后退十几步。哐啷啷一阵响,他立在城头,扶住自己的兵器,“你走吧。世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在我的铛下活过三招。你既然可以,就逃命去罢。”
  凤翅镏金铛,象一对鹿角,闪着光荣而凄楚的光。我走过他身边的时候,对他说,“我一定会杀了你,为她报仇。”
  他长叹,“那一天终会来到的,我希望越早越好。”
  隋史官关于南阳兵变的记载是:炀帝元年,欲征发民夫,修长城,伍建章以民生苦逆上,被诛其全家。其子伍云召反于南阳,帝着无敌大将军宇文成都征讨,破城。成都者,云召之妻舅也,然以国为重,大义灭亲,诛其妹,逐云召。
  后面是闪着光的眼睛和刀,前面是染红的绸布。我退到酒旗杆旁,手里感觉到涌动的铁水。背后的酒馆里却传来一个声音“好酒哇!好酒!”
  “好酒!”他一个手拎着两坛酒出来,怀里还抱着两坛。总共六坛酒,被他毫不费力地粘在身上,都是变得很咸的那些酒。他手很阔,所以能单手拿住两坛酒。听说阔手的人都很大胆。他径直走到青脸大汉旁,问,“这些酒你既然都不要,送给我如何?”
  他仰起头,咕噜噜地喝干了一坛,又是一坛。他的喉结一上一下地动,有光在那里明晃晃地闪,是刀的反光。“好酒!”他说。“好酒量!”我说。
  啪。青脸大汉一脚踢翻了他怀中的坛子,杀!地上流动的红色,有血,也有溢出的酒。
  一顶斗笠,一根熟铜棍。他说,“盐贩子单雄信,你往酒里撒盐不算,为什么还要加上自己的血?”青脸大汉一手捂着伤口,一手提刀,“老子还要加上你的小命。雄阔海,有本事跟过来。”
  刀退到酒馆的黑影里,熟铜棍跟过来,却被合上的门卡住了。他回头对我笑着说,“我这人总是很倒霉。”
  别忘了还有我。我把枪杆拔出,点、捺、挑、刺,一路枪法漫天花,却不着半点风声。盐贩子们抱头鼠窜。两枝短戟,两块染红的绸布,挡住了我。我看着他。他很年轻,眼睛里却闪着老练。“在下王伯当,贩马为生,虽然是无名小卒,但我的马丢失在你这里,不得不和你拼命。”
  “年纪轻轻的,拼什么命?你的马不是在这里吗?”回头。说话的是一个红脸黄须的家伙,一只手牵着一个衣衫褴褛的瘦小孩,另一只手扛着一杆长长的矛。他看似不经意地用脚踢开一个大石头,地面立刻轰隆隆塌下一大片,王伯当的马全部都躺在坑里。
  呼啸一声,王伯当和单雄信跳上两匹马,还对我作了一个揖,策马远去。远处烟尘滚滚。雄阔海从门里取出卡住的熟铜棍,要去追赶,我说,“不用了,他们都是瓦岗寨的人,想请我入伙罢了。”
  雄阔海说,“我只是想追回他们的酒钱。”
  我眯着眼看伍天锡牵着的小孩,尖嘴猴腮,骨瘦如柴,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我问伍天锡怎么回事?
  他在来这里的路上,见到这个小孩正在被一群官兵捆缚,小孩力气大,几十个人都制服不了,都被摔倒在地。他觉得好奇,于是打散了官兵,救了小孩。那时,小孩已经饿了三天了,却木讷得很,不去偷也不去乞讨,也不知道官兵为何要擒他,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只称自己为“元宝”。
  伍天锡说,我想收这个“元宝”作个徒弟,你看如何?
  我沉默了一会,问小孩,“你要吃东西吗?我这里有很多的大馒头,又香又甜。”
  “我只想喝酒。”
  我指着那片树林,“你拔出一棵树,我就给你一碗酒。”
  小孩连续拔出了十六棵树,轻松自如,接着连续喝干了十六碗酒,面不改色。我的心连续震了十六下,然后拿定了一个主意。
  我拿出一个小鹿的布偶,把玩在手里,假装很宝贵的样子。小孩的注意力果然被吸引了。趁我不在,他拿起了小鹿,立刻被锋利的鹿角刺伤,很痛。我用江湖暗器铁蒺藜做成的鹿角。
  他惨嚎,对鹿角印象深刻。我说,你长大后,有一个人会拿着鹿角一样的兵器进攻你,你会怎么办?
  他愤怒地嘶喊着,把小鹿撕成一块块碎片。
  伍天锡站在旁边,一言不发地观看。我回身对他说,前不久唐国公李渊在附近遭到一队响马的袭击,这一定是他失散了的四儿子。他不是做你徒弟的命,还是把他送回去吧。
  然后我们三人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老黄历记载这一天,煞星当值,火西陨,有灾,宜遁隐,忌出行。
  (多年后,伍天锡镇守陀螺寨,唐国公第四子李元霸引兵攻之。天锡拒不投降,力战元霸,不敌,遭生撕而死。
  同年,雄阔海与众江湖义士同往扬州刺杀炀帝,行迹败露。隋兵放下千斤闸,欲困义士。阔海力撑千斤闸,救人先出,力终不支,压死城门之下。
  同年,十八路反王共举义旗,声讨昏君逆臣。伍云召拜为先锋大将,复克南阳,连诛隋军十员上将,舍身冲入敌阵,不幸坠马,为乱箭射死。)
  秋天是风的季节。入秋以来,树叶被风吹了一地,铺在地上厚厚一层。酒馆冷清极了,连续十来天没有一个人影。瓦岗寨的人也不来了,他们忙着攻打城池,开仓放粮。
  黄昏,秋风最烈的时候,却有一个人迎风走过来,踏着树叶。他的玄黑色披风在风中象飘拂的旗帜,手里拄着他的用布包裹的兵器。我眯起了眼睛,“想不到你还真准时。看来我们三个人没有白等。”
  他立在风中,象一尊雕塑,慢慢地抖开了他的兵器,一对鹿角出现在我的视野里,闪着光荣而凄楚的光。“这一战很有意思,一来可以捉拿逃亡多年的叛臣,二来可以缉捕刺杀麻总管的凶手,三来可以将抢劫本王岁贡的乱党擒下。一举三得,我当然要来了。”
  他又叹口气,“可惜啊,大隋朝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雄阔海长啸一声,舞动熟铜棍,卷起旋风,直扑他而去。伍天锡的矛恰倒好处地出现在旋风的中央,点点不离他的要害。我背提着银枪,闭目仔细听风中的声音,只要他出现一丝破绽,我就要结果他的性命。
  凤翅镏金铛。无懈可击。我们在三十招之后,知道再多的进攻也是徒劳,剩下的就是防守。风向陡然逆转,一刺再接一刺,他连续出了九招。我一度认为我死定了,只顾拼命挥起风浪,挡开眼前的鹿角影子。
  大风骤然平息。一滴血,染红了飘落的树叶。是他的血。
  然而,当世三大高手联手,竭尽全力,才让他流了一滴血。我们无疑是失败者。
  在走过他身边的时候,我盯着那对鹿角,对他说,“宇文成都,今天我不能杀了你,明天自然有更厉害的高手会杀了你。”
  他长叹,“那一天终会来到的,我希望越早越好。”
  我们三人飞身上马,朝远处不同的方向狂奔而去,马蹄声远去,树林里的回音渐渐平息。酒馆已经破败,所有的酒坛都摔碎了,酒气流淌在风中,缓缓消散。
  从此以后,我再没有回到这片树林,这个酒馆。
  (云召、阔海、天锡逝世同年,宇文成都屯兵江都,独拒十八路反王,退之。唐王子李元霸亦攻,与成都大战紫金山。元霸凶猛,双锤击折凤翅镏金铛,并生撕成都。此成都生平之唯一败绩也。其死后,隋顿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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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7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梦绕英雄路

好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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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7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梦绕英雄路

精减(不是简)版的《说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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