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23|回复: 5
收起左侧

关于驱逐我一案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2-26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几天不到站务,就有了这么大的动议,打算驱逐我了。这同是什么教的湘灵版主以“建议”为名,以“笔下人间回鬼版主帖污言秽语 ”为由,以我的“泱泱积累一粪池”为据,要将我驱逐出境。书生那般还不是有人庇护?可有正义的版主出来封闭“驱逐”之?自然书生不是“版主”,这大抵可以成为理由的。但湘灵是版主,这“狗嘴吐不出象牙!!!!”外加这四个叹号的切齿之声,比我的以诗歌形式隐蓄的讽刺似乎有大过之而毫无不及,这其实就是辱骂了。还有“你孤鸿和稀泥!”,是对孤鸿的直接攻击;她可以以骂我是狗来帮助同是什么教的山鬼——一派也——却因我本毫无了解的白衣不胜雪的,借她的骂人而玩笑反驳再次相骂道:“ 楼上的:一边呜呜去!”。毫无瓜葛的人也因我无意间变成动物了。我虽带讽刺,还没有将山鬼和湘灵打入畜生的行列。其“污秽”的分量不必掂量,到底谁该驱逐呢?
    但这跟在同教屁股后头的辱骂我并没在意,如不是看到了此帖,是连回应都不打算的:因为这是直骂。我所最愤恨者是本是一伙相帮,串通一气,却以公正面目出现,在我心里,这虚伪是比直骂还要“污秽”的 !
    什么事情就怕比较的。只看了此帖,我仿佛就成了罪人;顾及全面,错误也许就会小的多。再者说,驱逐一般看客也需要谨慎的,何况我同是斑竹,仅看我前段的努力和带来的气象,也不能说的反目就一脚踢开。还倚着这样的强加的侮辱的罪名。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2-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驱逐我一案

这个问题就不要争执了,大家各退一步,海阔天空,最多老死不相往来,非要彼此争个短长,又有什么意义?赵古人尚有回车顾局之美,看来今天浮躁的人心真是不古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2-26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驱逐我一案

呵呵 这件事如果继续下去有意思吗?
还不如大家互相退让一步
都多为论坛考虑考虑
如何使自己的版面管理的更好吧!
斑竹的责任我想你们都清楚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2-26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驱逐我一案


谁怜评点未徇私? 鬼道最难人不知.
自诩回头看货色, 泱泱积累一粪池.

哈哈,天下好诗皆出于笔下,笔下人间果然不同风响!!原是不舞之鹤,今日却一鸣惊人??!!哈,原来文人骚客是如此好当,骂骂街就行了,今日算是服了您,不但名字取之有理,回贴子也言之有趣,妙啊妙啊,绝之妙!妙之绝!佩服极了,唐诗之名由此人尽毁矣!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2-26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驱逐我一案

最后一次敬告笔下人间:如果你还是这样喋喋不休,没有管理员应的气度,我将去你的管理权限,《唐诗宋词》网站不欢迎心胸不宽广的管理员。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2-26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驱逐我一案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唐诗宋词》网站 ( 苏ICP备2021032776号 )

GMT+8, 2024-4-27 15:06 , Processed in 0.04680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